2008年河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宣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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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宣贯资料

1

2 综合说明

一、编制概况

为搞好我省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改革,使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适应建筑市场和建筑技术发展的需要,规范建筑市场计价行为,我站于2006年6月21日向省建设厅报送了《关于编制200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请示》(冀建价[2006]15号文),拟编制200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省建设厅于2006年7月20日做出批复(《河北省建设厅关于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编制200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批复》冀建质[2006]341号),同意我站编制200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并提出了具体编制要求。我站根据省建设厅的指示精神,组织编制了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从2006年10月开始编制,至2008年6月完成印刷稿,经过了省内外调研、制定编制方案、确定编制细则、项目划分、确定定额水平,总说明、章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的修订,生成基价、专家审查、全省审查、定额水平测算、向计价标准编制领导小组汇报等阶段。编制期间多次征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的意见,使本定额更好地反映我省实际,保证了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

本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从定额中分离出来,与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工程量计算规则形成《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汇编》。

按照《河北省建设厅关于颁布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等计价依据的通知》(冀建质[2008]396号)精神和,本定额于2008年7月1日起执行,2008年7月1日前完成的工作量仍执行200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及其配套的相关文件。

二、指导思想、编制原则及依据

(一)指导思想工作

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促进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及建筑节能与环保技术的推广应用,适应各种计价方式的需要。

(二)编制原则

1、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2、既适应定额计价又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

3、以200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为主,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补充;

4、适应当前施工技术的发展,满足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在计价方面的需要;

5、贯彻现行省以上的标准、

6、定额的项目划分齐全、步距合理;

7、对现行定额中含量存在较大问题的子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8、适当综合、方便使用和易于调整,尽量满足不同情况的需要。

(三)编制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2、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及《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3、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

4、200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

5、《2003年河北省综合基价解释汇编》;

6、1994年《建筑安装工程工劳动定额》;

7、《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8、《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50353-2005);

9、现行的其它标准、规范及标准图集;

10、200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

11、200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12、典型工程技术经济资料。

(1)施工图;

(2)采用的标准和规范;

(3)工程结算;

(4)市场价格;

(5)一次性补充定额;

(6)其它。

三、适用范围及作用

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和标底的依据;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四、章节设置

本定额分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和附录共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分部工程划分方法,并结合我省建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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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预算定额的编制和使用习惯,本定额共设17章,2652个子目,并包括“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及“附录”。具体设置如下:

总说明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第一部分实体项目

A.1 土、石方工程

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A.3 砌筑工程

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A.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A.6 金属结构工程

A.7 屋面及防水工程

A.8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A.9 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

A.10 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

第二部分措施项目

一、可竞争措施项目

A.11 脚手架工程

A.12 模板工程

A.13 垂直运输工程

A.14 建筑物超高费

A.15 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

A.16 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

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A.17 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第三部分附录

附录一配合比

附录二材料、成品、半成品价格取定表

附录四施工机械台班价格取定表

五、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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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定额是以200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和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为基础,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编制的,具有以下特点:

1、定额水平贴近实际。本定额编制时充分考虑了定额水平与施工实际相结合的问题,对原定额水平与实际相差大的项目进行了合理调整。

2、适应技术进步及工程需要,增加了近几年已被广泛推广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项目,提高了覆盖面。

3、本定额在2003综合基价的基础上,参考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章节划分和项目设置,对项目设置进行了大量调整,使得清单计价时用起来更加方便、实用。

六、主要调整

(一)共性说明

1、表现形式:本定额在项目设置上将所有子目按照性质不同分为实体项目与措施项目,其中措施项目又包括可竞争措施项目与不可竞争措施项目两部分。各子目中仅列出基价、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费,不再列出综合基价、综合费用、费用及利润。

2、有关规定:本定额实体项目与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做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本定额中的人工单价、材料价格、机械台班单价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标底和最高限价等时,可依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

3、本定额实体项目包括:土、石方工程,桩与地基基础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隔热、保温工程,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及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水停电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4、与本定额配套使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详见《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汇编》。

(二)主要调整内容

1、本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执行。

2、本定额不再设综合基价、去除费用及利润,只包括基价、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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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定额根据我省建筑市场实际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的人工消耗量水平和综合用工单价,综合用工一类为45元/工日、综合用工二类为40元/工日、综合用工三类为30元/工日。

4、本定额所使用的建筑材料价格按照200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取定;机械台班单价依据200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取定。

5、2003综合基价中的楼地面工程,抹灰、涂料工程及门窗木作工程中的部分项目,与装饰装修工程定额项目存在交叉,本定额不再单独设章,属土建工程的项目移入相应章节,其他项目列入装饰装修定额。

6、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由2003综合基价中的门窗木作工程中的相应项目组成。原门窗木作工程的普通木门窗、塑钢门窗、铝合金门窗等相应移入装饰装修定额。

7、屋面及防水工程由2003综合基价屋面工程与楼地面工程中的防潮、防水相应项目组合而成。

8、措施项目不再分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措施费,而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把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从实体项目中调整到可竞争措施项目中;把构件运输及安装同施工技术措施费列入实体项目;明确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作为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其消耗量不作调整的规定,并重新测算确定了相应费率。

9、脚手架工程中将安全网等相关工作内容去除,只在相关费用列入不可竞争措施项目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将单项脚手架中装饰装修专用脚手架去除,只在装饰装修定额中列项。

10、垂直运输工程中项目水平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重新测算,并考虑扣除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项目垂运费的因素进行了调整。

11、建筑物超高费考虑扣除装饰装修工程垂运费的因素进行了调整。

12、2003综合基价中的检验试验费按照河北省建设厅“关于改变建设工程材料检测委托方有关天项的通知”(冀建质[2005]273号)精神调整为检验试验配合费。

13、经调查研究,结合我省实际,调整了混凝土的干密度,重新计算了混凝土配合比;调整了泵送混凝土的坍落度,删除了泵送混凝土石子粒径40mm相应项目。

14、选取典型工程对未单独设水、电表时水电费扣除系数重新进行了测定,区分使用商品混凝土和使用现场搅拌混凝土分别给出了相应的系数,调整了计算基数,由实体项目与施工技术措施费基价之和改为实体项目与措施项目基价之和。

15、烘干木材烘干费调整为110元/立方米,预制构件蒸养费调整为80元/立方米。

七、关于预拌砂浆

建筑工程中使用预拌砂浆时,工程造价计算按省建设厅冀建质[2008]412号文件规定对现行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中人工、材料及机械台班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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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定额与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使用界限

1、一般土建工程中的台基、外墙、屋顶、装修为仿古项目时按照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计算,其他属现代做法的按本定额计算。

2、在大型公共建筑屋顶平台上建造仿古建筑时,以屋顶平台结构上皮为界,以上部分按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计算,以下部分按本定额计算。

3、在大型公共建筑的厅堂内建筑的仿古建筑工程,不需要单独挖土方做基础时,其基础部分与整个建筑的地下部分合并,一起按本定额计算;其地上部分包括台基在内按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计算。若基础与整个建筑不相连,需单独挖土方做基础时,则全部按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计算。

4、独立建设的单项仿古建筑工程按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计算,其缺项部分按本定额计算。

A.1 土石方工程

一、本章概况

1、章节划分

本章包括人工土、石方和机械土、石方共2节,合计147个子目。

2.编制依据

(1)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4)1994年《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

(5)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

(6)200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

(7)2003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综合基价》;

(8)其他。

3、施工方法和内容

(1)人工土石方工程考虑了一侧抛土的因素,并保证槽坑两侧1m以内不得有余土。

(2)机械土、石方工程包括:工作面排水,现场道路的养护,洒水不同情况的挖土,消除铲斗、车厢内的积土。

(3)挖掘机挖土方综合了正、反铲挖掘机坑上、下不同情况的挖土,包括了机械挖不到地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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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挖土,但不包括装运土。

(4)挖掘机挖土方自卸汽车运土,包括挖掘机坑上、下不同情况的挖土,以及机械挖不到地方的人工挖土,还包括了推土机助铲装土。

(5)机械运土方根据运距、机械所占权重按土方综合机械(一)、土方综合机械(二)考虑。

二、本章特点

1、主要特点

本章以全统定额和94劳动定额为基础,结合2003年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及实际调研情况,合理地进行了项目划分,定额水平更贴近市场。

2、与“2003综合基价”的区别

(1)将2003综合基价土石方工程中的支挡土板、排水工程移至第十六章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中,地基处理移至第二章桩与地基基础工程中。

(2)土壤分类由普硬改为一、二类土和三类土,坚硬土改为四类土。

(3)所有“地槽”改为“沟槽”。

(4)增加了人工挖土方、挖沟槽、地坑深度超过6米系数,即深度超过6米时,按6米以内每增加深1米乘以系数1.25。

(5)增加了淤泥、流砂和修整边坡概念。

(6)增加了机械挖土方深度超过5米系数,即机械挖土深度最深为5米,超过5米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1.11。

(7)增加了机械运淤泥、流砂系数,即机械运淤泥、流砂按机械运土方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50。

(8)在“管道沟底宽度尺寸表”和“每米管道扣除土方体积表”中分别增加了不同管径塑料管的相应数据。

(9)浆砌毛石、条石基础增加工作面宽度由150mm改为300mm。

(10)增加了3:7灰土、2:8灰土、天然级配砂石碾压3个子目。

(11)调整了人工挖沟槽、人工挖地坑、推土机推土、铲运机铲运土、挖掘机挖土方、挖掘机挖土自卸汽车运土、机械运土方、挖掘机挖渣自卸汽车运渣等项目的定额含量。

三、定额的使用

1、在土、石方项目的使用中应考虑以下问题:

(1)土壤及岩石的类别。

(2)地下水位的标高。

(3)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输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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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渣清运方法及运距。

(5)土石方工程应该注意系数调整问题。

2、土石方工程有关项目划分:

平整场地:平整场地是指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

土方:凡挖土厚度在30cm以上,坑底宽度在3m以上及坑底面积在20m2以上的挖土为挖土方。

沟槽:凡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地坑:凡图示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挖土为挖地坑。

淤泥:是指在静水或缓解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形成的粘性土。

流砂:在土方工程施工时,当土方挖到地下水位以下,有时地面和侧面的土形成流动状态,随着地下水一起涌出,这种现象就是流砂现象,这种砂称为流砂。

平基: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的为平基。

基坑:凡图示底面积20m2以内的为基坑。

推座:是指石方爆破后,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全面剔打,使之达到设计要求标高。

修整边坡:是指石方爆破的边坡,清理石渣。

3、机械运土方综合了各种类别。

4、对已做竖向布置挖、填、找平和管道的土方工程不计算平整场地,地基土方大开挖工程应计算平整场地。

5、人工回填土项目已包括了取土重心至填土重心距离5m内取土运输,如实际取土超过5m时,按相应的运输项目计算。

6、人工石方、机械石方、爆破石方等工程,允许的超挖范围内容的石方数量计算在石方工程量内,允许超挖量;次坚石、普坚石、普坚石为200mm,特坚石为150mm。

7、设计室外地坪以下的房心回填土可按本章回填土项目计算,设计室外地坪以上的房心回填土和满堂基础室内回填土可按装饰装修消耗量定额B.1楼地面工程素土垫层计算。

8、定额中人工运土方项目适用于人工挑土或抬土。

9、自然地坪平均标高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相差在10cm以内的,按设计室外地坪计算土方工程量;相差大于10cm的按自然地坪计算土方工程量。

10、机械挖土方时,遇有人工清理基坑、拍底、钎探按以下方法计算;人工清理基坑按实际挖土量套用相应的土方子目,人工乘以系数2;拍底按每100平方米槽坑底面积1.27工日计算,人工按三类工计算;钎探按每100平方米槽坑底面积5.67工日计算,人工按三类工计算。(注:本条适用于施工单位向外分包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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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机械挖土从设计室外地坪起至基础底,机械一直在坑内作业,并设有机械上坡道(或采用其他措施运送机械)称坑内作业;相反机械一直在室外地坪上作业(不下坑)称坑上作业;开挖时没有形成坑,虽然是在设计室外地坪(坑上)挖土,继续挖土时机械随坑深在坑内作业,也称坑内作业。

四、工程量计算

1、挖沟槽:外墙沟槽长度按图示尺寸的中心线计算,内墙沟槽长度按图示尺寸的沟槽净长度计算。

2、建筑物(构筑物)平整场地按其底面积计算,包括有基础的底层阳台面积,围墙按中心线每边各增加1m计算。

3、地下室墙基沟槽深度,系从地下室的挖土基坑底计算至槽底。

4、管道沟的深度,按分段间的地面平均自然标高减去管道底皮的平均标高计算。

5、放坡起点:混凝土垫层由垫层底面开始放坡,灰土垫层由垫层上表面开始放坡,无垫层的由底面开始放坡,因土质不好,基础处理采用挖土、换土时,其放坡起点应从实际挖深开始。

6、计算工程量时,沟槽交接处放坡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7、挖土方、沟槽、地坑时,如遇土壤类别不同,放坡系数可根据各类土壤类别的深度加权取定。

8、基础工程施工应根据基础类型的不同按规定增加工作面后,计算土方工程量。

9、挖土槽、地坑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10、人工挖土槽、地坑深超过3m时应分层开挖,底分层按深2m,层间每侧留工作台0.8m计算。

11、回填土工程量可按下列方法计算:

地槽、地坑回填土体积等于挖土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砌筑物(包括基础、垫层等)的外形体积;房心回填土,按主墙间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12、挖出的土如部分用于灰土垫层时,这部分土的体积在余土外运工程量中不予扣除。

13、机械挖土方机械行驶坡道的计算,只有机械在坑下作业才计算机械行驶坡道。机械挖土方如在坑下挖土时,计算机械上下行驶坡道土方,可按土方工程量的8%计算,也可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并入土方工程量。

14、3:7灰土碾压、2:8灰土碾压、天然砂石碾压,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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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章概况

1、章节划分

本章包括柴油打桩机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接桩、截桩头、截桩,液压静力压桩机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灌注桩,打孔灌砂(碎石或砂石)及混凝土桩成孔,CFG桩,高压旋喷桩,深层搅拌桩、喷粉桩,振冲碎石桩及夯扩灌注桩,灌注桩辅助项目,桩架90°调面、超运距移动,支护及锚杆,地下连续墙,灌注商品混凝土,地基处理共15节,合计324个子目。

2、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2)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

(3)200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

(4)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

(5)典型工程技术经济资料;

(6)其他。

二、本章特点

1、主要特点

本章是以2003建筑综合基价为基础,参照2003年市政综合基价、2001年《冶金工业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6年《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5年《陕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年《山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等相关定额,并结合我省实际进行编制的,补充了已在我省普遍采用的高压旋喷桩、CFG桩等项目,调整了地基强夯、方桩、管桩项目划分水平,使之更符合市场实际。

2、与“2003综合基价”的区别

(1)将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管桩计量单位同2003综合基价立方米调整为延长米为计量单位。根据国家标准图集04G361、03SG409并结合我省实际将方桩按不同断面、长度,管桩按不同桩径及长度,进行了步距划分,使定额子目更加贴近实际,更好地满足工程计价的需要。

(2)补充了液压静力压桩机压预制混凝土管桩20个子目,管桩电焊接桩1个子目(如采用快速接头接桩按实际发生结算)。

(3)补充了CFG桩相应子目。区分土壤级别及桩长补充了螺旋CFG桩6个子目、沉管式CFG 桩6个子目及褥垫层1个子目。

(4)补充了高压旋喷桩单管法、双重管法、三重管法3个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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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将钢筋混凝土灌注桩人工成孔由2003综合基价按普硬土、坚硬土划分调整为一、二类土,三类土和四类土。

(6)增加了护壁钢筋制作、钢筋笼制作2个子目。

(7)灌注桩辅助项目中增加了双灰桩料。

(8)土层锚杆中增加了:机械钻孔(孔径150mm、200mm)、锚孔注浆(孔径150mm、200mm)、锚杆制作安装、围檩安装拆除、锚头制作安装张拉锁定7个子目。

(9)增加了地下连续墙挖土成槽、锁口管吊拔、浇注等共9个子目。

(10)将2003综合基价土石方工程中的地基处理移入本章,对地基强夯部分,从计量单位、步距划分,到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都作了相应调整。将2003综合基价以100坑为计量单位,调整为以100m2为计量单位,将2003综合基价以夯击遍数划分步距调整为既考虑夯击能量,又考虑坑数和坑内击数。增加了夯击能5000kn.m10个子目,500kn.m以内满夯2个子目,800 kn.m以内满夯2个子目,删除2000 kn.m满夯2个子目。

(11)将2003综合基价打拔钢板桩项目移入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中。

三、定额的使用

1、本章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桩基及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工程,不适用于水工建筑,公路桥架工程。

2、本章是选定一般建设规模、正常施工条件编制的,当建设规模小于本章规定,打试验桩、斜桩等,按本章的相应规定进行调整。

3、土壤类别的划分应根据工程地质资料中的土层构造和土壤物理、力学性能的有关指标,参考纯沉桩时间确定;遇有砂夹层时,首先按砂层情况确定土壤类别;无砂层者,按土壤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参考每米平均纯沉桩时间确定。

用土壤力学性能指标鉴别土壤级别时,桩长在12m以内,相当于桩长三分之一的土层厚度应达到所规定的指标,12m以外按5m厚度确定。

4、本章所配备的打桩机的规格、型号,如与现场实际配备不同时,不得换算。

5、焊接桩接头钢材用量设计与项目不同时,可按设计用量换算。

6、本章以平地(坡度小于15°)打桩为准,如在堤坡上(坡度大于15°)打桩时,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大于1.5m)打桩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桩(坑槽深度大于1m)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如铺设坡道其费用另行计算。

7、各种灌注桩材料用量中已包括规定的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灌注砂石桩除包括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外,还包括级配密实度系数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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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打送桩时按相应打桩子目的综合工日及机械台班数量,乘以本章规定系数计算。

9、人工成孔及钻孔成孔时,如遇岩石层,土层与岩石层工程量分别计算。强风化岩不作入岩处理,中风化岩按入岩增加费项目计算,微风化岩按入岩增加费项目乘以系数1.20。

10、喷射混凝土支护、螺旋钻孔护坡桩项目中未包括钢筋用量,钢筋应按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相应项目计算。

11、各类灌注桩应分别按其成孔方式及填料相应项目计算。

12、泥浆运输子目仅适用于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的泥浆外运。

13、灌注桩辅助项目中的的造浆成孔灌注混凝土子目适用于潜水钻机、冲击钻机、回旋钻机成孔桩。

14、施工中按实测定的充盈系数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应按实际换算。换算后的充盈系数值按下式计算。

换算后的充盈系数=实际灌注混凝土量/按设计图计算混凝土量

15、凿桩头批凿桩长度在500mm以内。预制桩截长度在500~1000mm时,按截桩头计算,长度超过1000mm时,按截桩头计算。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凿桩头按混凝土桩凿桩头项目乘以系数1.50。

16、混凝土护壁模板按A.12模板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17、灌注桩混凝土需要泵时其泵送费用按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18、高压旋喷桩分单管、双重管、三重管三种施工方法分别列项。水泥用量分别按250kg/m、300kg/m、455kg/m全长注浆计算的,若水泥用量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可换算,其余不变。

19、地下连续墙适用于在粘土、砂石及冲填土等软土地下连续墙工程。其成槽的护壁泥浆采用比重1.055的普通泥浆。若需取用重品泥浆可按不同比重泥浆单价进行调整。护壁泥浆使用后的废浆处理另行计算。

20、土层锚杆:

(1)锚孔注浆孔径与定额不同时,注浆材料(注浆管除外)、机械台班用量按锚孔截面积比例调整。

(2)土锚围檩安、拆定额中型钢是按摊销考虑的,拆除时如需切割,其工料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

(3)锚头制作包括锚杆端头螺栓制作及与锚杆焊接连接。

21、强夯每遍夯之间的间隔时间,由于设计要求、地质条件和孔隙水压的消散时间不同,间隔时间差异较大,间隔时间的机械、人工费用据实计算。

22、强夯机具的规格、数量均综合取定,施工中不论采用何种机械,数量多少,一律不得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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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如采用强夯置换,按强夯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

24、设计要求强夯填充材料时,其人工和机械用量乘以系数1.2。

25、强夯的夯锤、脱钩器、龙门架等在定额中已综合考虑摊销费,不得另行计算费用。

26、打桩机械的安装、拆除及场外运输等费用按A.15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相应项目计算。

四、工程量计算

1、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以延长米计算。管桩的空心部分按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材料时,应另行计算。

2、送桩:按送桩长度以延长米计算,送桩长度按打桩架底至桩顶面高度或自桩面至自然地坪面另加0.5m计算。送桩后孔洞如需回填时,按A.1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3、接桩:电焊接桩按设计接头以个计算。

4、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钻孔按实钻孔长度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计算,灌注混凝土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与超灌长度之和乘以设计桩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超灌长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的,按0.25m计算,泥浆运输按成孔体积计算。

5、人工挖孔混凝土桩

(1)挖土按实挖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如设计无混凝土护壁者,挖土尺寸按设计桩身直径加200mm 计算,项目中包括垂直运输及100m以内水平运输。

(2)设计有混凝土护壁,护壁混凝土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设计无混凝土护壁者,护壁厚度按100mm,高度按孔身高度计算。

(3)扩大头如需锚杆支护时,另行计算。

(4)混凝土桩从桩承台以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混凝土护壁已另列项目,不得重复计算。

6、打孔(沉管)灌注桩

(1)混凝土桩、砂桩、砂石桩、碎石桩、CFG桩的体积,按设计的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设计规定桩径,如设计无规定时,桩径按钢管钢箍外径截面面积计算。

(2)扩大桩的体积用复打法时按单桩体积乘以次数计算;用翻插法时按单桩体积乘以系数1.5。

(3)打孔后先埋入预制混凝土桩尖,再灌注混凝土者,桩尖按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7、深层搅拌桩、喷粉桩、振冲碎石桩、夯扩灌注桩按设计桩长乘以设计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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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钢护筒的工程量按护筒的设计重量计算(护筒长度按施工规范或施工组织设计计算)。设计重量为加工后的成品重量。设计重量不同时可参考下表的重量进行计算:

桩径(cm)60 80 100 120 150

每米护筒重量(kg/m)112.29 136.94 167.00 231.39 280.10

9、钢筋笼制作按图示尺寸及施工规范以吨计算,钢筋笼运输及安装区别不同长度按相应项目计算。

10、凿桩头按剔凿截断长度乘以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截桩头、截桩以根计算。

11、高压旋喷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以延长米计算。

12、喷射混凝土支护壁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实喷面积,初喷50mm厚为基本层,每增(减)10mm 按增(减)项目计算,不足10mm按10mm计算。

13、土层锚杆:

(1)机械钻锚孔、锚孔注浆工程量按设计锚孔长度计算。

(2)锚杆制安工程量按设计锚杆重量(包括锚杆搭接、定位器钢筋用量)以吨计算。

(3)型钢围檩安拆工程量按包括托架在内的重量以吨计算。

(4)锚头制作(包括承压台座、锚头螺杆制作、焊接)安装(包括张拉、锁定)工程量以套计算。

14、螺旋钻孔护坡桩按设计图,施工组织设计以立方米计算。

15、褥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基础垫层每边增加300mm,乘以褥垫层相应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16、地下连续墙成槽土方量按连续墙设计长度、宽度和槽深(加超深0.5m)计算。混凝土浇注量同连续墙成槽土方量。

17、锁口管及清底置换以段为单位(段指槽壁单元槽段),锁口管吊拔连续墙段数加1段计算,项目中已包括锁口管的摊销费用。

18、强夯工程量按设计处理地基的有效面积计算,即以边缘夯点外边线进行计算,包括夯点面积和夯点间的面积。

19、低锤满夯按有效地基处理面积计算。

20、重锤原土夯实按夯实面积计算,填土夯实按实体积计算。

A.3 砌筑工程

一、本章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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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章节划分

本章包括砌砖、砌石及构筑物共3节,合计85个子目。

2、编制依据

(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3)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程;

(4)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

(5)1994年《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

(6)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部分);

(7)200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综合基价》;

(8)其他。

二、本章特点

1、主要特点

本章将陶粒空心砌块、炉渣砌块、粉煤灰砌块综合为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项目;移入明沟、散水、台阶、沟箅子子目;将有关勾缝项目移至装饰装修消耗量定额中。

部分材料取定规格如下:

标准砖:240mm×115mm×53mm

硅酸盐砌块:

880mm×430mm×240mm

580mm×430mm×240mm

430mm×430mm×240mm

280mm×430mm×240mm

空心砖:

240mm×115mm×115mm

240mm×240mm×115mm

方整石:

砌柱 450mm×220mm×200mm

砌墙 400mm×220mm×200mm

条石:

1000mm×300mm×3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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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石:

1000mm×400mm×200mm

2、与“2003综合基价”的区别

(1)增加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砌块项目。

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砌块是以浮石、火山渣、煤渣、自然煤矸石、陶粒等为粗骨料制作的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陶粒空心砌块、炉渣砌块、粉煤灰砌块均按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执行。删除了陶粒空心砌块、炉渣砌块、粉煤灰砌块3个子目。

(2)删除“标准砖如规格不同时,可按实际换算”的说明;增加“本章中标准砖尺寸为240 mm ×115mm×53mm,同样规格化的页岩砖、水泥砖等都按标准砖执行”的说明。

(3)移入明沟、散水、台阶、沟箅子项目,及相应的说明及工程计算规则。

(4)移入毛石台阶说明。

(5)增加了非承重空心砖1/2砖、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钢丝铺水泥砂浆20mm三个子目录。

(6)墙面加浆勾缝、墙面垢浆勾缝、毛石墙勾缝、料石墙勾平缝、料石墙勾凹缝、料石墙勾凸缝6个子目移至装饰装修消耗量定额中。

(7)调整了砖基础、砖砌内外墙脚、多孔砖、承重空心砖墙、非承重空心砖墙、承重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散水、台阶、明沟、挡土墙、砌石地沟、烟囱、砖水塔、砖(石)贮水(油)池、砖砌赶井、当壁等子目的定额含量。

三、定额的使用

1、本章不含砌筑脚手架,脚手架按有关章节计算。

2、不区分标准砖内、外墙和清水、混水墙,只用厚度区别按相应的项目计算。

3、多孔砖墙、非承重空心砖、砌块墙按规范要求已包括镶嵌标准砖,计算工程量及套用相差时不再单独计算。

4、构筑物圈梁、过梁、基础梁按有关章节计算。

5、承重混凝土小型砌块墙中不含混凝土芯柱,另列项目计算。

6、外墙高度:

(1)平屋面有挑檐板者应算至板底。

(2)平屋面不带挑檐者应算至板面。

(3)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

(4)有屋架、檐口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面另加2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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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加300mm。

(6)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应按实砌高度计算。

7、内墙高度:

(1)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墙身高度算至板底。

(2)框架梁下内墙算至梁底面。

(3)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

(4)如同一墙上板高不同时,可按平均高度计算。

8、基础与墙身的划分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设计室内地坪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坪±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超过±300mm时,以设计室内地坪为分界线。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砖柱不分柱身和柱基,其工程量合并后,按砖柱项目计算。

9、女儿墙高度,应自顶板面算至图示高度,分别不同墙厚按相应项目计算。

10、砖砌围墙区别不同厚度按相应项目计算,其砖垛和砖砌压顶与墙身合并计算。

11、砌筑弧形墙、基础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

12、明沟、散水、台阶等项目均为综合项目,包括挖土、填土、垫层、基层、沟壁及面层等全部工序。除砖砌台阶未包括面层抹面,其面层按设计规定套用B.1楼地面工程有关项目外,其余项目不予换算。散水、台阶垫层为3:7灰土,如设计垫层与项目不同时,可以换算。

13、沟箅子中的塑料、不锈钢、铸铁箅子均是按成品考虑的,钢筋箅子是按现场制作考虑的。

14、砌毛石台阶按毛石基础项目计算。

四、工程量计算

1、计算墙体时,除按规定进行扣除外,凸出砖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三皮砖以下挑檐及腰线等体积不再计算。

2、附墙烟囱、附墙通风道、垃圾道,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身体积内,不扣除断面面积0.15m2以内孔洞的体积,但孔洞内的抹灰工料亦不增加。如每一孔洞横断面超过0.15m2时,应扣除孔洞所占体积,孔洞内抹灰应另列项目计算。附墙烟囱如带有缸瓦管、出灰门,垃圾道带有垃圾道门、垃圾斗、通风百页窗、铁箅子以及钢筋混凝土盖板等,均应另列项目计算。

3、钢筋砖过梁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0mm,高度按440mm计算。

4、砖石基础以图示尺寸按立方米计算。外墙墙基长度按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按内墙净长线计算。基础大放角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以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及单个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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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在0.3m2以内孔洞、砖平碹所占体积不予扣除,但靠墙暖气的挑檐亦不增加。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应并入基础工程量内。

5、框架间砌墙,以框架间的净空面积乘以墙厚按相应的项目计算。框架外表面镶贴砖部分亦并入框架间墙的工程量内一并计算。

6、砖砌地下室内、外墙身及基础的工程量合并计算,除按规定进行扣除外,墙身外面防潮的贴砖另列项目计算。

7、多孔砖、空心砖墙按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扣除门窗洞口、钢筋混凝土过梁、圈梁所占的体积。

8、填充墙按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扣除门窗洞口、钢筋混凝土过梁、圈梁所占的体积。其实砌部分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再另行计算。

9、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空花部分。实砌部分按相应项目以立方米计算。

10、加气混凝土砌块墙、硅酸盐砌块墙、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按设计规定需要镶嵌砖砌体部分,已包括在相应项目内,不另计算。

11、空心砌块结构上铺钢丝网抹水泥砂浆按实抹面积计算。

12、散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穿过散水的踏步、花台面积。

13、台阶基层(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沿300mm)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4、明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但净空断面面积在0.2m2以上的沟道,应分别按相应项目计算。

15、沟箅子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成品箅子不同时人工不作调整;钢筋箅子设计与项目含量不同时,可按钢材用量调整项目含量。

16、零星砌体按实砌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17、石砌墙体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如有砌砖门窗口立边、窗台虎头砖、钢筋砖过梁等按实砌体积另列项目计算。挡土墙墙身与基础合并按挡土墙项目计算。

18、砖烟囱:

(1)砖基础与砖筒身的划分:设计室外地坪以下为基础,以上为筒身。

(2)烟囱筒和身,不论圆形、方形均以实砌体积计算,扣除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所占体积。

(3)烟囱筒和身原浆勾缝和烟囱帽抹灰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如设计规定加浆勾缝时按相应项目计算,原浆勾缝的工料不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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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烟道、烟囱内衬按不同内衬材料并扣除孔洞后,以图示实体积计算。

(5)为了内衬的稳定及防止隔热材料下沉,内衬伸入筒身的连接横砖,已包括在内衬项目中,不另计算。

(6)烟道砌砖: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列入炉体工程量计算。

(7)砖烟囱及其砖内衬加工楔形砖,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19、砖砌水塔:

(1)水塔基础与塔身划分:以砖砌体的扩大部分顶面为界,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分别按相应项目计算。

(2)塔身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并扣除门窗洞口和混凝土构件所占体积,砖平、拱碹及砖出檐等并入塔身体积内计算。

(3)砖水箱(槽)内外壁,不分壁厚,均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

20、砖(石)贮水(油)池不分圆形或矩形,按相应项目计算。

21、砖砌井、池壁不分壁厚按不同深度以立方米计算,洞口上的砖平、拱碹等并入砌体体积内计算。

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一、本章概况

1、章节划分

本章分现浇钢筋混凝土、预制钢筋混凝土、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构筑物混凝土、现浇钢筋混凝土(商品混凝土)、泵送混凝土、全装配壁板接头灌缝、钢筋铁件共8节,合计377个子目。

2、编制依据

(1)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部分);

(2)1994年《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

(3)200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

(4)现行国家、地方标准图集、定型图;

(5)典型工程技术经济资料。

二、本章特点

1、主要特点

本章仅编列了混凝土工程、钢筋工程项目,模板工程属于可竞争措施项目。混凝土构件中未包括钢筋用量,钢筋用量应按施工图及设计规定计算。为便于使用,本宣贯资料给出了每10m3钢筋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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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土钢筋含量参考表(见附表),供工程计价时参考。

2、与“2003综合基价”的区别

(1)将混凝土养护用“草袋”,改为“塑料薄膜”。

(2)增加现浇空心板内芯管安装(¢100、¢200、¢300)3个子目,同时增加“现浇空心楼板执行现浇混凝土平板项目,扣除空心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1。管芯分不同直径按长度计算。”的计算规则。

(3)增加现浇、商品混凝土斜梁30°以内子目2个。

(4)将计算规则“圆形圈梁、地圈梁套用圈梁项目。”修改为“圆形圈梁、地圈梁以及砌块墙中的混凝土水平带均套用圈梁项目。”

(5)将板的计算规则(1)修改为“凡带有梁(包括主、次梁)的楼板,梁和板的工程量分别计算,板算至梁的侧面,梁、板分别套用相应项目。”

(6)增加“混凝土飘窗板、空调板执行挑檐项目,如单体小于0.05m3执行零星构件项目。”的计算规则。

(7)增加构筑物商品混凝土相应子目。

(8)增加现浇混凝土、商品混凝土满堂基础后浇带子目2个。

(9)调整了现浇钢筋、预制钢筋定额工是数量(¢10以内、¢20以内、¢20以外)。

(10)调整了冷扎带肋钢筋及冷扎带肋钢筋网片的定额含量。

(11)将2003综合基价楼地面章节中散水、坡道、混凝土台阶基层、明沟4个子目移入本章,并补充了相应的商品混凝土子目。新增抹水泥豆石浆防滑坡道项目及相应的商品混凝土子目。

(12)调整了商品混凝土损耗率,重新计算调整了商品混凝土子目的定额含量。

(13)移入明沟、散水、坡道、台阶项目的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14)增加“斜梁(板)是按坡度30°以内综合取定的。坡度在45°以内,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05。坡度在60°以内,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的说明。

(15)将毛石混凝土带型基础和毛石混凝土独立基础的说明修改为:“毛石混凝土带形基础和毛石混凝土独立基础,系按毛石占混凝土体积15%计算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三、定额的使用

1、混凝土

(1)混凝土按现场搅拌及商品混凝土分别列项,现场集中搅拌站搅拌混凝土按现场搅拌项目计算。

(2)商品混凝土、现场集中搅拌站搅拌混凝土的泵送按固定泵相应项目计算,采用移动泵泵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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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tdp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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