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物理专题研究——研究生课程(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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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物理专题研究力学部分

一、功和能 1. 作功和质点的动能定理 在牛顿力学范围内,作功与质点的动能增量之间的关系

可由牛顿第二定律直接导出。对选定的惯性系,牛顿第 二定律可写成: dvF m

将上式两边同时点乘质 点在空间的微小位移dr dv dr F dr m dr m dv mv dv dt dt

dt

积分可得: 1 2 1 2 A F dr 2mv 2 mv0,(质点的动能定理) F:质点所受的合外力;m:质点质量;v :质点速度。B

1 2 1 2 A F dr 2mv 2 mv0,(质点的动能定理)B

左边表示作用在质点上的合力的功,作功是用作

用在质点上的力与质点位移的标积定义的。因为 牛顿第二定律中的 v 是质点的速度,点乘的位 移 dr 必须是质点的位移, dv 才可以积分。 v 所以功的定义中关于位移的说法,应该是质点的

位移,详细例证见下面的讨论。

2. 关于功的定义的讨论 长期以来,不同教材对作功有不同定义,主要区

别在于对作功中的位移这个量有不同的说法。 ①质点位移; ②物体位移; ③力的作用点位移。 如果讨论的对象是质点,三种说法用于处理具体

问题得到的结果是一致的; 如果讨论质点组,差别就表现出来了。

例:关于人走路 一种观点:人能够走动是靠地面的摩擦力作用。这种

观点认为,从功和能的角度看,人由静止到移动,具有

一定的动能,一定是什么力对人作了功。地面对人有摩擦力,人有位移,力乘以位移就是功,即摩擦力对人作 功,获得动能。 另一种观点:从普遍的能量转化和守恒定律去分析:

人走动时动能的增量是从人的机体内部生物化学能转化 而来,人不吃饭则没有能量补充是走不动路的。再说人 如果抬腿走路,位移是向上的,而摩擦力是切向的,摩

擦力不作功。

两种观点反映出对功的定义的不同理解。

第一种观点是用人体位移来定义功,也就是用“物体位

移”来定义功。对于一个内部有相对运动的质点组,各 个质点没有共同的位移,所谓物体的位移是指质心的位 移。据质心定理: d vc Fi外 M dt M:质点组总质量;vc:质心的速度 用dRc 表示质心的位移,上式两边点乘以dRc d vc dRc Fi外 dRc M dt dRc M dt dvc Mvc dvc 1 2 1 Fi外 dRc Mvc Mvc20 2 2 上式左边不含保守内力功(质点组有非保守内力)

1 2 1 Fi外 dRc Mvc Mvc20 2 2 由质心的位移计算的“功”与质心动能变化关系

没有反应出机械能

与其他形式能量的转化,说明

按此计算功,不能全面和本质反映功能关系,这种定义不足取,还是用质点位移定义功为好。

在分析人走路时,认为地面摩擦力不作功是正确的。这

种观点是按质点位移计算功。地面静摩擦力是作用在人 脚上,脚没有提起也就没有位移,脚一旦提起,静摩擦

力消失,因此也不作功。 据功能原理

W非保=E-E0

人走动时获得的机械能增量是成对内部非保守力做功的

结果。而这些功正是生物化学能转化而来。至于人走动

时必须依靠地面的静摩擦力,仅仅是地面的静摩擦力为人的走动提供了条件(地面如果没有静摩擦力,人走动 要消耗体内更多能量,若有滑动摩擦力,则需克服滑动 摩擦力作功)。

关于用“力的作用点位移”来计算功也是一个不

确切的概念。例: dr作用点 dv F dr作用点 m dr作用点 m dv mv作用点 dv dt dt v 是质点的速度,而v作用点 是力的作用点的速度,因此不能积出质点动能的增量,可见这种功的 定义失去了意义。 有时质点有位移,作用点没有位移。 如人走路:脚(质点)有向上位移, 地面作用点,脚提起,作用点消失,落地时没 位移。

3.功与参照系的关系

功的定义是作用在质点上的力 F 与质点位移 dr 的标量积。W B A

F dr

根据功的定义,并没有提出有关参照系的选择的限制,

我们可以在任何一个参照系中去计算功,而不论是否是 惯性系,只不过在不同参照系中计算功有不同的结果而 已。 但由质点动能定理:

力 F 对质点所作的功却必须是在惯性系中进行。

1 2 1 2 W mv2 mv1 2 2

这是因为,在推导动能定理中用到牛顿第二定律,

而牛顿第二定律在惯性系中成立。 在应用动能定理讨论问题时,必须对同一惯性系

去计算功及动能增量。 在非惯性系中,作为出发点的牛顿第二定律还要

加上惯性力,这时若在非惯性系中运用动能定理

求功,需计算惯性力的功。

讨论:不同参照系计算摩擦力作功的争议。 当一个物体在地面上滑动时,地面上的观察者认

为,摩擦力对物体作了负功。而相对物体静止的 但物体没有位移,摩擦力不作功。 两个不同的观察者(参照系)对摩擦力对物体作

车上的观察者认为,物体虽受地面摩擦力的作用,

功得出不同结论,从他们不同的参照系看自然是 正确的。但是,当我们从“摩擦生热”这个角度 去分析这个例子时,发现出现了矛盾。

摩擦生热,物体温度上升这个结果对任何观察者(参照

系)都是一样。但按上例

中,车上观察者讲,由于摩擦力对物体不作功,物体温度不变。 功的定义规定了功在不同的参照系中有不同的结果,即

功的计算依赖于参照系的选择。而“摩擦生热”现象告

诉我们摩擦力作功不应该依赖于参照系的选择,如何将两者统一起来? 当参照系变换到车上以后,摩擦力对物体虽不作功,而

作用在地面上的摩擦力的反作用力却由于地面相对于车 有位移,对地面作功。这个反作用力的功往往容易被忽

略。

问题关键:在讨论摩擦生热现象时,必须同时考

虑摩擦力作功和摩擦力的反作用力作功之和,以 这一对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功之和去量度有多少机

械能转化为热运动能量。 可以证明,一对滑动摩擦力作功之和是不随参照

系变换而变换的(不论变换到惯性系还是非惯性系)。 从物理角度看,正是普遍的能量转化和守恒定律

的一种表现:机械能和热运动能量之间的转化与

守恒是不依赖参照系的选择的。

结论: 凡遵从牛顿第三定律的作用力与反作用力作功之

和均与参照系的选择无关。不论选取的参照系是 惯性系还是非惯性系,也不论讨论的是摩擦力还 是其他性质的力,这个结论都是正确的。 详见后面的证明。

4. 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功

证明不论参照系怎样变换,作用力与反作用力作

功之和与参照系的选择无关。设m1、m2组成的系统,它们之间相互作用力分别 为f1和f 2,在某参照系S中,它们t时刻位置矢量分 别为r1和r2,在dt时间内,两质点位移分别为 dr1、dr2。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功为W1和W2, 二者之和: W1 W2 f1 dr1 f 2 dr2

若有另一参照系S ,在t时刻,S 相对S的速度为v 。 在dt时间内,m1相对S 参照系的位移为dr1,S 相对S 的位移为v dt,m1相对S的位移为dr1,三者之间的相 对关系:dr1 dr1 v dt, r r v t,伽利略变换) (因 dr1 dr1 v dt 则相对S 系来计算f1对m1作的功 W1 f1 dr1 f1 dr1 f1 v dt 同理,m2相对S 系的位移dr2 为 dr2 dr2 v dt 则相对S 系来计算f 2 对m2作的功 W2 f 2 dr2 f 2 dr2 f 2 v dt

相对S 系,作用力与反作用力作功之和为: W1 W2 f1 dr1 f 2 dr2 f1 dr1 f 2 dr2 ( f1 f 2 ) v dt 据牛顿第三定律f1 f 2 0,故有 W1 W2 f1 dr1

f 2 dr2 W1 W2 所以上式表明,在任何参照系里(不论是否是惯性系),一对 作用力功与反作用力功之和都相同。

由于S和S 是任意选取的,它们之间相对运动速度可取任意值。

5.物体系的势能

在一般的教科书中讲授势能时,都强调了势能属

于物体系的概念,但很少进行深入的讨论。下面 以重力势能为例加以讨论: 质量为m的质点沿任意路径移动,重力对质点作

功为

W=-(mgh2-mgh1)

重力是保守力,引出势能的 概念,保守力作功等于势能 增量的负值:

W保=-(EP2-EP1)

并强调重力势能属于地球和质点组成的系统所共有。由

此产生疑问: ①mg是作用在质点m上的重力,这里并没有分析地球的

受力和运动,怎么把地球作为研究对象? ②质点和地球处在不同地位,又有什么根据把作为参考

系的地球作为研究对象呢? ③如果用重力作功的负值定义重力势能增量,重力对质

点作功是随参考系的不同选取而变化。例如,以地面为 参考系,重力对质点作功为-(mgh2-mgh1),重力势能增 量为mgh2-mgh1,如果选取相对于m为静止的参考系, 重力对质点不作功,岂不是得出重力势能增量为零的结 论?这个结论显然不合理。

如何解释上述疑问?

上述疑问是合理的,问题出在势能建立过程是有

漏洞的。 在引入保守力这一概念时,不应当说一个力作功

与路径无关,而应当说一对作用力与反作用力作 功之和与路径无关,只决定于初态和终态的相对 位置,具有这种性质的力才是保守力。 谈论保守力时,有意义的是保守力作的功,而保

守力的功总是指一对作用力和反作用力作功之和, 这个功之和的负值等于势能的增量。 所以相互作用物体都是我们的研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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