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征用土地中青、鱼苗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有关设施补偿标准的通知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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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征用土地中青、鱼苗及

地上附着物和其他有关设施补偿标准的通知

武价房字[2005]11号

各区物价局、国土资源管理局:

征用土地中青、鱼苗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有关设施补偿标准,自1995年公布实施以来,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起了重要作用。近几年,随着物价各项综合指数的上涨,征用土地中的青、鱼苗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有关设施补偿标准需相应调整。为了保障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武汉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149号)第十二条规定,经调查测算、反复论证,现制定征用土地中青、鱼苗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有关设施补偿费标准(见附表)。

经依法批准使用国有和集体农用地从事非农用建设的,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本标准适用范围与《武汉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149号)相同,自2005年2月1日起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2005年2月1日以前已获得批准的,按原规定标准进行补偿。

各远城区根据本区各地域经济发展水平状况,可在执行本补偿费标准基础上作适当调整,下浮幅度不得超过20%,具体标准报市物价局、国土局备案。 附件:

1、中心城区征用土地中青、鱼苗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有关设施补偿费标准 2、远城区征用土地中青、鱼苗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有关设施补偿费标准

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1

中心城区征用土地中青、鱼苗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有关设施补偿费标准 一、各类青、鱼苗补偿标准

1、蔬菜类: 补偿标准 种类 单位 说明 中期 初期 未期 茄果类 根茎类 架菜类 冷食瓜类 水生菜类 叶菜类

元/亩 元/亩 元/亩 元/亩 元/亩 元/亩 1000 860 950 1000 1000 810 760 760 860 900 1000 720 720 720 760 760 大棚栽培、反季节菜在此标准上提高20%。 2、棉、粮、油类: 种类 棉 粮 油 绿肥 药材

单位 元/亩 元/亩 元/亩 元/亩 补偿标准 中期 860 780 570 430 初期 570 530 520 240 未期 480 480 说明 由行业部门认定 3、茶、桑、竹类: 品种 茶 桑 毛竹 单位 元/亩 元/株 元/支 新建园 3000 10 20cm以下 10--20 3-6年 4500 15 20-30cm 20--30 7年以上 6000 30 说明 30cm以地上高度1.2M处以上 的围长为准。 35 按用途定价,如笋用竹价其它竹 元/亩 590 1500 格上浮20%;架竹按表中价格补偿。

4、果树及其它类 品种 单位 新植 3-6年 7-10年 11年以上 说明 密植型果树,如葡萄等,按当年市场购买价格补偿。 果树 元/株 20 50 40 70 杂灌木丛 芦苇 绿篱

元/亩 元/亩 元/米 400 400 35 5、树木类 类别 单位 直径5-8cm 直径直径直径17cm以9-12cm 13-16cm 上 说明 直径以地面高度1.2M处为准,5CM 以下常绿树 1600元/亩,落叶常绿树 元/株 25--40 45--60 65--80 85 树 1400元/亩;对自然生长直径5CM以下的树木,在此标准基础上,下浮50%进行补偿;对特殊树种按当年市落叶树 元/株 20--35 40--55 60--75 80 园林局发布的市场价格30%补偿。

6、苗圃和花卉类 类别 单位 造林苗 城镇绿化苗 经济林苗 花卉 其它 说明 取得苗木生产许可证3年以上。 已取得生产许可证,但未满3年。 固定苗圃 元/亩 5000 15000 11000 13000 5000 临时苗圃 元/亩 2500 7500 5500 8000 2500 7、养殖水面: 品种 精养鱼池 一般鱼池 自然湖面 鱼苗种池

单位 元/亩 元/亩 元/亩 元/亩 补偿标准 1100 850 450 1400 说明 藕类按3000元/亩计算;套养鱼类按一般鱼池另行补偿。 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 1、粪窖 类型 单位 砖窖 土窖 缸窖

补偿标准 60 20 40 说明 废窖按同类型、同规格补偿标准的70%进行补偿。 元/M3 元/M 元/个 32、坟墓: 类型 单位 补偿标准 说明 该标准为提供迁葬坟墓补偿标准,补偿范围含骨灰墓、1990年以前土葬的坟墓、符合少数民族政土葬 元/个 1200 策土葬的坟墓。 无主坟墓由用地单位代迁或就骨灰缸(盒) 其它安葬

元/个 元/个 1000 200 地深埋, 费用由用地单位支付。 不属于上述补偿范围的坟墓。 3、猪圈、牛棚、厕所 类别 有顶棚 无顶棚 檐高2.2M以上的

单位 元/M2 元/M2 全部砖墙 100 60 部分砖墙或半头砖墙壁 80 40 简易 30 20 说明 使用年限在10年以内的按此标准补偿;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的按此标准的50%补偿。 按结构、成色补偿

4、水井 类别 有水水井、有水泥台面 无水水井

单位 元/个 元/个 补偿标准 840 140 说明 有抽水泵的另增加150元。 5、大棚、菜(鱼)棚: 类别 大棚 大棚 护菜(鱼)棚 护菜(鱼)棚 简易护菜(鱼)棚 菜架

单位 元/M2 元/M2 元/M 元/M2 元/M2 根 2补偿标准 20 8 140 100 24 0.4 说明 钢架 木、竹架 砖混(有围护墙) 砖木(有围护墙) 三、其他有关设施补偿标准 项目 单位 自装水、电表 元/个 鱼塘挖工费 元/亩 排灌沟渠 沼气池 青苗温床 毛石干砌护坡 25#混合砂浆护坡 围墙12cm 围墙18cm 围墙24cm 围墙36cm 水泥砂浆台阶 混凝土明沟 砖砌明沟 混凝土散水坡 砖砌散水坡 室外地平 碎石路 沥青路 水泥混凝土路 石灰煤渣路 元/M3 元/M3 元/M3 元/M3 元/M3 元/M2 元/M2 元/M2 元/M2 元/M2 元/M 元/M3 元/M2 元/M2 元/M2 元/M 元/M2 元/M2 元/M2 2补偿标准 2400 1500 30 99 157 24 36 47 72 43 27 166 18 18 11 38 51 61 23 说明 按报装价补偿 指水面面积 按当年工程定额补偿 室外部分 注:1、表中未涉及到的部分按行业现行标准补偿。 2、如定额标准有变化,以当年行业定额标准为准。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tcv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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