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城区附属绿地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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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城区建设项目附属绿地面积

计算技术标准(试行)

为了统一常德市城区建设项目附属绿地面积计算标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 3、《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5、《常德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6、《常德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常德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附属绿地的面积。

三、总用地面积、绿地面积和绿地率

1、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以规划审批总平面图总项目净用地面积(建设用地红线内实际面积,不含代征绿地及道路用地面积等)为准; 2、建设项目附属绿地面积是指各类建设项目中乔、灌、花、草与游路、园林建筑及小品、水景等园林设施配置,用于绿化、美化环境的区域(用地面积);

3、绿地率=(建设项目附属绿地总面积/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100%

4、绿地面积应按绿化用地的平面投影面积进行计算,山丘、坡地不能以表面积计算。

四、建设项目附属绿地面积计算

(一)宅旁(宅间)绿地、组团绿地和其他块状、带状绿地面积计算 1、绿地边界:临宅间路、小区主次干道等内部道路的绿地边界计算到路边,临建筑物外墙脚绿地边界计算到散水边,临围墙绿地边界计算到围墙墙脚边;

2、绿地内作为景观组成部分的小品、亭廊、水池、溪流、游路、小广场、休闲健身场地等,可以一并纳入绿地面积计算,但整个项目种植乔、灌、花、草的绿地面积不得低于绿化用地总面积的70%。 (二)屋顶绿化(含地下室顶部绿化)

1、实行永久绿化的屋面,绿化地面与室外相邻自然地面高差小于1m:覆土层厚度1m以上的,可按屋顶实际绿化面积全部计算为绿地面积;覆土层厚度小于1m的,按50%折算绿地面积;

2、实行永久绿化的屋面,离地面高度在1—24m之间,且地面绿化面积已达规定指标的50%以上的,按实际绿化面积的25%折算绿地面积; 3、实行绿化的屋顶与室外地面高差在24m以上的,不计算绿地面积。 (三)架空层绿化

建筑物底层为架空层,且架空层梁下最小净空不小于2.4m,并至少保证两个方向通透,实行永久性绿化及景观计算,且绿化覆土厚度不小于50cm的,可按实际绿化面积的25%折算绿地面积。 (四)生态停车场

1、树荫停车位上种植两排以上乔木:株行距不超过6米以内的,按停车位面积的60%折算绿地面积;株行距部分超过6米的,对未超过6米的部分,单排按1.5米宽计算绿地面积,对超过6米的部分,按每株4平方米计算绿地面积;

2、林荫停车位上中种植单排乔木:株距不超过6米时,对成排乔木按1.5米宽带折算绿地;株距超过6米时,按每株树4平方米计算绿地面积;

3、嵌草砖停车位:按嵌草砖地面面积的20%折算绿地面积。 注:林荫停车位采用嵌草砖地面时,另按嵌草砖地面面积的20%折算绿地面积;林荫式停车场栽种的乔木胸径要求不小于10cm。 (五)树阵广场

1、绿地内的树种广场:全部计算为绿地面积;

2、不在绿地内的树阵广场:乔木株行距均不超过6米,按树阵部分面积的60%计算绿地面积;乔木株行距部分超过6米的,对未超过6米的部分,单排按1.5米宽计算绿地面积,对超过6米的部分,按每株4平方米计算绿地面积。

3、不在绿地内的铺装广场中的单植乔木按树穴实际面积计算绿地面积。

注:树阵广场铺装地面如采用嵌草砖铺装,另按嵌草砖面积的20%折算绿地面积;树阵广场中乔木要求胸径不小于10cm。 (六)地下车库出入口花架

对地下车库出入口通道按永久性景观花架进行设计、建设,并种

植大型藤木植物的,对花架部分按投影面积的50%折算绿地面积。 (七)其他

1、不在绿地内的铺装地面,当铺设嵌草砖时,按嵌草砖面积的20%计算绿地面积;

2、被绿地环绕的水面且水面使用权属建设单位的,可计入其绿化用地面积;

3、由临街单位或房屋开发商出资建设的门前绿化及街头绿地,可计入其绿化用地面积;

4、用于自给的小型花圃、教学所需的植物园,可计算为绿地面积; 5、垂直绿化、阳台绿化、室内绿化不计入绿地面积,可作为工作成绩单独考核统计。 五、附则

1、本标准由常德市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局负责解释;

2、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按原标准已审批的项目仍需按原标准执行,新审批的项目按本标准执行。

2013年3月13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tc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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