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征文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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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荣辱,学法律,树新风”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之一

“学习《江泽民文选》,践行‘八荣八耻’,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征文比赛

2006年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2006年8月10,《江泽民文选》第一卷、第二卷和第三卷由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编辑,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为了在广大师生中深入贯彻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把学好用好《江泽民文选》的活动引向深入,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校团委、人文学院党总支于2006年10月1日至11月1日举行“学习《江泽民文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征文比赛 。

一、征文时间:2006年10月1日--11月1日。 二、征文主题:

1、学习《江泽民文选》心得体会;2、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3、发生在我或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三、征文范围:全校学生 四、征文要求

1、《江泽民文选》集中展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发展及其重大成果,系统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体系,《江泽民文选》的出版发行,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结合自身实际,谈谈自己学习《江泽民文选》的心得和体会。要求认识深刻、观点正确鲜明。

2、根据自己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认识,结合历史和社会实际,谈谈自己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心得和体会。要求认识深刻、观点正确鲜明。

3、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载入我国宪法。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和法律有许多次“亲密接触”经历,结合自身和和社会实际,谈谈发生在我或我身边的法律故事。要求内容真实具体,文字清新流畅。

4、文章题目根据征文主题自拟,字数限定在2000—5000字以内。 5、来稿要求方格誊写或打印,或发电子邮件,注明班级、姓名。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6名,奖品若干,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14名,奖品若干,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24名,奖品若干,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团支部2名,颁发获奖证书。

六、参加方法:征文稿件交到办公楼团委办公室,注明“征文”字样。电子稿件:dengqinghua8024@126.com(注明征文)

衡阳市一中团委会

2006年9月30日

“学习《江泽民文选》,践行‘八荣八耻’,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征文比赛评比结果

自2006年9月30日学校团委发布“学习《江泽民文选》,践行‘八荣八耻’,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征文比赛的通知以来,各班级、各团支部积极响应,踊跃投稿,有的班级还远远超过了我们想象的数量。我们请语文老师对同学们的来稿进行了逐份评阅,公开评价,最终评出优秀论文44篇,其中一等奖6篇,二等奖14篇,三等奖24篇;优秀团组织2个,高一305班和高二275班。下面将获奖情况公布如下: 一 等 奖

《以好逸恶劳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 275班 武经淋 《法,常驻我心》275班 施 逸 《谈团结互助》 276 李乔特

《己之所欲请施于人》 283班 周 悦 《我眼中的“八荣八耻”》281班 郭潇蔓 《游荣辱国》 305班王珊珊 《在规矩中得方圆》275班 李 鹂 二 等 奖

《我谈团结互助》 270班 池 杰 《圣洁的洗礼》 288班 顾文敏 《有荣有耻的心灵》 278班 陈姝伊 《谈团结互助》 304班 嵇慧茹 《荣耻之间》 303班 郭 旭

《爱深深的触动了我》 287班 王丽玛 《让勤俭节约成为校园风尚》 277班 王大治 《知荣明耻,知耻后勇》 275班 肖 涛 《浅谈“八荣八耻” 》 305班 郭艳丽 《浅论“八荣八耻” 》 275班班 刘其昊 《读荣耻,品人生》 305班 陈 骥 《崇尚科学》 275班班 林 飞 《谈“八荣八耻” 》 305班 张海燕 《新时代号角——中华魂》 286班 姚志扬

三 等 奖

《从违法乱纪谈遵纪守法》 305班 陈 晨 《才能来自勤奋》293班 徐 辉 《努力》 294班 蔡明磊 《遵纪守法》 305班 李晓苏 《谈团结互助》 302班 王礼林 《团结》 275班 刘镇瀛

《“荣耻”的对话》 286班 肖 鹏 《诚实》 282班 李雅婷

《知荣辱树新风》 289班 徐 勇 《荣与辱》 270班 闵兆明

《采访“八荣八耻”》 271班 皋丽娜 《热议“八荣八耻” 》 272班 刘 欢 《心中的日月》 273班 杨家东 《“家”外“家”》 274班 张 娟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277班 时 鹏 《小议“荣辱观”》 291班 蔡水生

《八荣八耻——以热爱祖国为荣》 290班 郑 茜 《社会荣耻论》 284班 张 磊 《镜子》279班 王佳佳 《捍卫与热爱》 291 孙 娣

《关于“八荣八耻”的学习》 301班 陈 阳 《行动吧,冠华学子们》 289班 王信胜 《论荣辱观》 288班 沈 雨

中学法制教育征文《法,常驻我心》

“法律不像衣服可以随心所欲地扔掉,而是像语言一样同我们的生活是如此密不可分的一个组成部分。”(美国评论家庞德语)法律如语言与我们息息相关,多么贴切的比喻!联想我们的日常学习和生活,用心感受,原来,法无处不在,且力大无边。

一、法驻我家

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应有规则,存在于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而法律则是

将法成为文化。“宁国市家庭法院宣布,原告母亲对被告父亲因工作应酬常深夜晚归,影响正常睡眠的控诉成立,被告今后必须在晚十点之前到家,否则剥夺其回家的权利。结案!”我学着法官把擀面杖往桌上一拍,自豪地宣布道。只见妈妈手舞足蹈,真像赢了官司一样兴奋不已,爸爸则垂头丧气,一脸无奈。

家就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成员之间难免会有摩擦和矛盾,这些都挺

正常。由于我爸爸在法院上班,从小耳濡目染,我便常常要求采用这种独特的方式来解决。但是,如果我们坐视不管,久而久之,就会一发不可收拾。当然,矛盾双方就成了原告、被告,中间的一方自然成了法官。通过双方的充分辨论和申诉,最终促进互相理解,达成谅解。有时一审不行,就休庭再审,长此以往,我们家就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争吵,因为法庭上的辩论都是讲“证据”的。严禁语言暴力的伤害,讲究以理服人:同时,它也促进我们家不断完善“家法家规”。在民主、平等的氛围中,家,成了其乐融融的幸福港湾。事实上,它成了我们整个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一个缩影。

二、法助我行

每天早上上学得六点五十到校,有时起来晚了便只好乘出租车赶时间。

去学校的路上要过两个十字路口,而每次遇到红灯,几乎每个出租车司机都是第一反应减速,然后环顾四周,发现大清早街上没什么人和车,于是又一踩油门,冲着红灯飙了过去。只有极少数司机能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每当这时,我都看不下去,于是问司机:“叔叔,你干嘛要闯红灯呢?”回答千篇一律:“早上没人,闯红灯不要紧!”“可是,交通规则是我们的生命守护神啊!”“哟,你小孩子家懂什么!早上学生上学就一段时间,我们抓紧点就能多带几个,要不然遇红灯老停,一大早辛辛苦苦才能跑几个钱?不懂就不要瞎说------”司机们漫不经心地反驳我,满口轻蔑,毫无愧疚不安。我无言以对。是啊,如果老停,我就

会迟到了。“难道金钱比生命还重要吗?”我无法改变司机师傅,看来只有两条路可走了:一是呼吁警察或电子警察(监视仪)干预,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二是我自己早起10分钟,骑自行车上学,坚持“红灯停,绿灯行”,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三、法维我权

法律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记得一次在一家商店买了一支钢

笔,买回来没使用几天就裂开了,墨水都吸不进去。我气不过,到商店要求调换,谁知老板竟推卸责任说是我自己弄坏的,而且钢笔这种小物件不包换。同学们都劝我一支钢笔值不了多少钱,自认倒霉算了,我想到政治课上的消费者维权的有关条例,便去请教政治老师。老师告诉我,这家商店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要求调换是合理的。于是我理直气壮地找到商家,搬出了一系列法律条例,那老板也是肚里有些墨水的,不想影响生意,于是就给我换了一支新的。我因此特有成就感,同学们都夸我敢作敢为。

通过这件事我也更加深刻地明白,当消费者合法权益遭受非法侵害时,

忍气吞声、自认倒霉的做法是不对的,伺机报复更是违法的,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才是唯一正确的做法。

在学习和实践法律的过程中,我学会了很多,收获了很多。在我国现阶

段即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法的总体作用就是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服务。韩非子说得好:“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让我们都来做遵纪守法的奉法者,让法常驻我心,为祖国的建设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会迟到了。“难道金钱比生命还重要吗?”我无法改变司机师傅,看来只有两条路可走了:一是呼吁警察或电子警察(监视仪)干预,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二是我自己早起10分钟,骑自行车上学,坚持“红灯停,绿灯行”,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三、法维我权

法律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记得一次在一家商店买了一支钢

笔,买回来没使用几天就裂开了,墨水都吸不进去。我气不过,到商店要求调换,谁知老板竟推卸责任说是我自己弄坏的,而且钢笔这种小物件不包换。同学们都劝我一支钢笔值不了多少钱,自认倒霉算了,我想到政治课上的消费者维权的有关条例,便去请教政治老师。老师告诉我,这家商店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要求调换是合理的。于是我理直气壮地找到商家,搬出了一系列法律条例,那老板也是肚里有些墨水的,不想影响生意,于是就给我换了一支新的。我因此特有成就感,同学们都夸我敢作敢为。

通过这件事我也更加深刻地明白,当消费者合法权益遭受非法侵害时,

忍气吞声、自认倒霉的做法是不对的,伺机报复更是违法的,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才是唯一正确的做法。

在学习和实践法律的过程中,我学会了很多,收获了很多。在我国现阶

段即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法的总体作用就是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服务。韩非子说得好:“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让我们都来做遵纪守法的奉法者,让法常驻我心,为祖国的建设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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