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概论(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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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概论

授课教师:王申宇

【培训要求】

本讲主要内容是介绍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定义、目标;通过学习了解当前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以及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应采取的具体措施。重点掌握的基本要点:1、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定义;2、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目标;3、当前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4、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具体措施。

一、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定义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就是要求公安执法者的一切执法行为必须严格限制在法律的框架之内,按照法律、法规明确的职权和义务依法办事。按照法律预先设定的模式、程序、规则、轨迹通过执法程序的设计实现一切警察权力的行使必须要有法律的明确授权、一切警察权力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一切警察权力的行使必须受到监督和制约的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达到严格、公正、文明、理性、高效的执法目标。因此,?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应该定义为:公安执法主体为了实现公正、文明、严格、高效的执法目标,在法律的框架内,对公安执法活动进行程序化与标准化建设的一项系统工程。

二、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目标

(一)总体目标:根据公安部《关于人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的目标内涵被明确界定为:?全而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解决执法突出问题? 因此,我认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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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或目标应界定为:通过执法规范化建设达到执法思想端正、执法主体合格、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的目标;建立以提高执法能力和公信力为总目标,以执法思想(理念)、执法主体、执法制度、执法行为、执法监督为子目标的政策目标体系。

(二)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成效标准

为进一步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明确建设目标,检验建设成效,公安部2010年4月15日印发了《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目标和成效标准》,明确要力争通过三到五年的不懈努力,基本实现下列目标,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执法制度健全,执法工作标准化程度明显提高 (一)各执法岗位的职责任务明确; (二)治安行政案件裁量标准具体、明确;

(三)执法执勤的基本动作和语言有明确的规范要求; (四)受案和立案登记流程及标准明确,所有案件统一归口专门部门登记管理,执法基础台账、法律文书、案卷管理制度健全;

(五)多发性刑事、治安案件取证的流程和标准明确; (六)扣押、冻结、收缴、追缴、查封等措施的流程和标准明确,涉案财物及证据的管理制度健全;

(七)户籍管理、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出入境管理等窗口接待服务的流程和标准明确。

二、全面落实执法培训要求,民警执法能力持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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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推行民警执法素质等级考试制度,执法民警普遍通过基本执法素质等级考试;

(二)落实法律学习培训制度,一线执法民警每年参加累计不少于15天的脱产执法培训;

(三)执法民警熟练掌握《公安机关执法细则》以及本岗位应知应会的其他执法规范和业务知识,执法能力与其执法岗位及所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

(四)执法民警熟练掌握警械、武器的使用流程和工作标准,按规定佩戴、使用警用装备。

三、执法场所的设臵和安全设施符合要求,执法安全程度明显提高

(一)办案区与接待区、其他办公区、生活区等实行功能合理分区并隔离;

(二)候问室、讯问室、询问室、调解室、信息采集室、物证室、档案室等设臵符合标准,管理规范;

(三)讯问、候问、羁押等场所安装安全防范装臵和报警、监控设备,监控数据资料按照规定保存;

(四)派出所、责任区刑警队、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戒毒所、车辆管理所、刑事科学技术室等基层单位等级评定达标。

四、执法监督考评机制科学有效,执法质量持续提高 (一)基层办案单位配备法制员,对案件进行审核把关; (二)警务公开制度和内部执法监督制度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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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健全,案件审核与案件质量考评同时进行,对执法单位和民警实行平时考评、阶段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考评机制;

(四)建立科学、系统的执法绩效考评机制,将群众对执法工作的评判作为执法绩效考评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建立执法单位和民警的执法档案,完整记载执法数量、执法质量、执法培训、考核结果、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情况,作为民警执法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民警的执法绩效与政治待遇等挂钩;

(六)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涉法信访案件倒 查制度,对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存在执法过错或违法违纪问题的,一律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执法信息化手段普遍应用,执法效能明显提高 (一)应用网上执法办案监督系统,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执法单位和民警的执法档案基本实现电子化;

(二)为一线执法民警配备记录执法过程的信息化执法装备;

(三)讯问犯罪嫌疑人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四)通过联网实现对讯问、继续盘问、羁押等执法活动和执法窗口、监管场所等进行实时监督。

六、有效防止发生重大执法过错,解决执法突出问题能力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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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效防止刑讯逼供或违法使用警械、武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殴打、体罚、虐待被审查、监管人致其重伤、死亡事件的发生;

(二)有效防止因重大执法过错,或因明显处臵不当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有效防止在办案环节或监管场所被审查、监管人非正常死亡、脱逃事件的发生;

(四)有效防止因重大执法过错,或因信访问题处理不当被省级以上公安机关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事)件的发生。

七、执法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明显增强 (一)执法质量考评达标并持续提高;

(二)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有责信访案件均实现零增长或 下降;

(三)行政复议案件被撤销、变更率,行政诉讼案件被撤销、变更率和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案件数、人民法院判决无罪案件数实现零增长或下降;

(四)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满意度持续上升。

三、当前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现代管理学中有一个?木桶原理?,又称短板理论?木桶原理?的核心内容为:一个木桶的最大容量,并不取决于桶壁上最高的那块木板,而恰恰取决于桶壁上最短的那块木板。根据这一核心内容,?木桶原理?还有两个推论:其一,只有桶壁上的所有木板都足够高,那木桶才能盛满水;其二,只要这个木桶里有一块木板不够高度,木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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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的水就不可能是满的。要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就必须着重解决?补短?问题,寻找出?木桶?上的那些?短板?,以使?短板?变成?长板?。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的执法规范化建设,主要存在如下问题(?短板?):

(一)、执法理念问题

首先是执法为民理念缺失。部分民警执政为民意识不强,存在特权和本位思想,以管人者自居;一些民警?为准掌权、为准执法、为准服务的问题没有真正解决?由于理念上的偏差从而导致行为上的偏差, 表现在部分公安民警对待群众态度差,特权思想严重,?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出现傲气、霸气,缺少亲和力,令群众望而生畏;一些民警对群众疾苦漠然臵之,有警不出、有难不帮、有险不救。

其次是法律信仰缺失。公安民警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之所以存在各种问题,不仅仅是制度不完备、监督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而是警察群体内心法律信仰缺失的结果。?公安民警既是法律的执行者又是法律的保护者,职业特点要求其必须具有坚定的法律信仰,具有良好法律信仰的公安民警,其稳定的职业素质在具体执法行为中就体现为对法律体系的发自内心的尊重、服从、守护和敬仰,其执法活动也必然会带来民众对法律的尊重与信赖’。

再次是程序正义观念缺失。程序正义是源于?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面式加以实现?的一种英美法律传统,与程序正义相对应的是实体正义。程序正义是保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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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前提,无程序即无执法,违反程序即违法。然而,由于受到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影响,导致部分公安民警出现一些屡禁不止的现象,如?滥用强制措施、超期羁押、一人办案、该及时履行的手续不履行、该及时报批的案件不报批、不遵循法定时限,等等,而其中危害尤甚的是屡禁不止的刑讯逼供现象。

在己有的分析公安机关执法不规范的研究中,对部分民警执法理念有偏差是导致执法不规范的重要原因之一己达成初步共识,但对执法理念有偏差的分析只是局限于民警自身,而对于公安机关、领导以及政府的执法理念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对为什么造成公安机关执法理念偏差的原因分析不深入

(二)执法执勤任务与现有警力状况和经费保障不相适应 1、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所面临的形势尖锐而复杂。确保社会治安平稳的任务艰巨而繁重,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期望越来越强烈。而现有警力畸缺,基层警力不足。以市局交警支队为例,正式民警171人,协警360人。基层民警的工作压力和强度日趋加大,长期的超负荷工作不可避免的造成工作效率的下降和执法质量的降低,比如:警情处臵方面要求我们必须按照刑诉法办理案件的规定要有两名以上正式民警出警,否则视为违法。机构设臵不合理、警力配臵不科学,民警素质不适应等问题长期得不到根本解决和有效缓解。

2、公安机关经费不足。尽管公安经费保障逐年改善,但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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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缺口,办案经费困难,办案成本加大,只能靠?以案养案?来维持日常的工作。有的民警在案件当事人身上动脑筋,打主意,为了创收而办案,为了完成案件数而办案。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了以罚代?法?,以罚代拘等问题,导致公安执法发生扭曲和执法理念、手段、目的的偏差。

(三)执法执勤法规与客观形势发展不相适应

1、民警执法环境恶化,法律制度不够健全。警察执法代表的是国家,是法律赋予的权力和义务,抗拒警察执法,拒绝、阻碍警察执行公务,是对国家法律权威的公然挑战。英美法系国家都设有?袭警罪?这样一个独立罪名,每年因袭警而导致的警察伤亡人数远远低于我国。目前,我国尚无?袭警罪?的专门立法,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遇到不法侵害和袭击时,缺乏明确的保护性规定,以法护警缺少强有力的法律支撑。暴力袭警抗法事件不断增加,辱骂、威胁、诬告、陷害民警案件增多,扰警事件不断,这些都对公安机关和警察个人在执法过程中产生了心理压力和行为压力,使得少数警察不能正确和洁晰地把握执法原则和要求,丧失严格执法的勇气,以牺牲执法的时效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为代价,而一味采取消极忍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和方面法,助长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据统计,近20年来,全国因公牺牲的民警达6000余人,负伤10万余人,几乎?时时有流血、天天有牺牲?。公安民警成为和平时期最具危险性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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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党政机关不合理、不合法的干预过多。表现在地方面党政领导直接指挥具体警务工作,指令公安机关动用警力从事非警务性工作;滥用执法权威,动用警力解决正常的群众上访、集会活动、强征税费、强行拆迁、整顿市容等,地方保护主义、行政十预,给公安机关的执法造成了很大的阻力同时也导致了大量非警务活动的产生,?这些活动往往占据基层公安机关全年工作量的比例较大,带有明显的强制行政性,容易与群众产生冲突,而目‘如果搞得不好,还会激化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不满?。根据有关公安部门介绍,公安业务每年增长10%-15%,而大量的是非警务活动,非警务活动己经占公安机关全年工作量的60%左右。

3、有的法律法规不适应新形势发展和变化。客观形势的发展,要求法律法规及时调整和解决各种社会矛盾,要求公安机关更有效、更及时地维护日趋复杂的社会治安秩序,要求民警在履行社会治安管理过程中更体现法治化、人性化,但由于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对社会、经济、生活等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一时难以用法律来调整。这就给公安机关实际工作造成困难和被动。比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禁毒法》中设立的社区戒毒问题等,而国家至今没有出台具体办法,各地都无法建立。治安管理处罚罚款的执行问题,未成年人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拘留不执行问题、治安案件办理期限问题。还有为了适应新形势,体现执法新理念,在内部出台的各种办案程序基础上,又不断制定各类具体的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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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于民警具体执法既要追求法律上的公平公正,又要追求社会公众的认可满意,显然是难以两全齐美。 (四)司法职能方面存在的不作为

1、履职不规范、不作为。一是立案不作为。如该立案不立

案,该撤案而不撤案。二是采取侦查措施不作为。如该采取侦查措施不采取,不该采取的而采取;该解除侦查措施而不解除侦查措施;不该变更强制措施而变更强制措施。三是取证方面不作为。如该搜集的证据不搜集或不及时搜集,证据取舍随意性大,使案件难以作出处理;该鉴定的不鉴定;该勘查现场的不勘查。四是程序方面的不作为。如:个别民警在讯问违法犯罪嫌疑人时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没有告知当事人应享有的权利义务,或有告知,但缺三少四,不全面。

2、履行职责不到位、不充分。一是?拖?。有的案件甚至拖得当事人都不耐烦了,不再找公安机关处理了,最后案件不了了之。在刑事案件的侦破中,尤其是取保候审案件,认为取保候审期限一年,时间充足,拖的现象更为突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对嫌疑人进行讯问,不对案件作进一步调查取证,以致强制措施期限到期,移送起诉仍证据不足。这种?拖?的做法违背了公安机关履行职责的原则和要求,表面上看似乎履行了职责,实质上却是不作为。二是?执法随意?。如:在办理刑事、治安案件中,对违法犯罪嫌疑人该追究刑事责任的给予作劳教、治安处罚;该呈报劳动教养的作治安拘留、罚款处理;该给予治安处罚的作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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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处理;该重处的轻处;该轻处的重处等。

3、缺乏责任意识,不思为。有的民警不仅缺乏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而且缺乏敬业精神和勤政意识,工作上不求有功,但求无错,在执法中有的民警存在?不抱油桶不沾油?的思想,不是积极执法,而是消极应付,办理案件怕投诉,怕得罪人,怕扣分,畏难情绪大,凡事以为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无所事事。

4、法律素质不高,乱作为。一些民警学习主动性不强,对应知应会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执法活动的方法、步骤、时限等一知半解,法律业务知识贫乏,导致在执法活动中不知悉自己应当履行的职责,在执法工作中出现乱作为的情形。不仅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且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

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意见

公安机关的主要活动与执法密切相关,如何以执法规范化建

设为契机,提升社会公众对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执法结果及执法者本身的心理认同、尊重和行为认可、服从,从而在公众心目中建立对公平、正义、民主、效率、权威的普遍信服度和影响力,这是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孟建柱部长曾明确指出,老白姓对我们的工作是否满意,第一就是看执法公正,第二是看服务意识,第三是看工作态度。可见,执法能力和水平对于公安工作至关重要。对于如何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如下几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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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执法主体规范化建设

一要端正执法思想。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首要的问题是不断深化端正执法思想、执法观念,从根本上提高执法为民意识,套用温总理的一句话:就是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深化宗旨观念、群众观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让每一位民警都真正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个根本问题,引导民警把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作为第一追求,真正使人民群众满意的执法工作标准深入警心,真正在执法思想上来一场深刻革命,把执法为民的思想化为灵魂、融入实践,为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提供强大的思想武器,努力从思想上解决执法不规范的问题。要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这一新的执法理念是孟建柱部长在2009年提出的。所谓理性,是指头脑的思维;(北京杜宝良案例、)。平和是指性情、言语温和;(刑讯逼供)文明是指较高社会和人文的形态(对待群众态度问题上、上海杨佳袭警案);规范是指程序标准。公安部制定的执法细则

二要转变领导决策意识。必须增强领导层的依法决策意识,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观念转变必须始终坚持?法律法规先行?基本原则,规范执法的主动性、自觉性,切实提高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要转变执法观念,牢固树立依法办案的思想。具体要做到?三个树立?。即一是树立法律至上意识。每位执法民警都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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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掌握本执法领域的相关法律知识,并能做到熟练运用;其次,在各项执法活动中,坚持以?法律为准绳?、将?对法律负责?转化 为执法民警的自觉行动。使每一起案件的办理、每一次行政许可、每一次管理活动,都能按法律要求经得起质证。二是树立证据意识。在办案过程中,公安执法主体必须强化证据意识,按照证据规格的要求,做到依法主动、及时、客观、全面、公正、细致地收集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并注重对证据的来源、真实性进行审查,使收集的各种证据之间能互相印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体系。坚决防止因取证不及时,造成拖案、积案;坚决防止因取证不客观、不全面、不公正而造成冤假错案。三是树立程序公正意识。程序法与实体法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实体的公正要通过程序的公正来实现,二者同等重要,在实际执法过程中,要坚决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倾向和?只问结果,不要过程?的实用主义思想,转变重职权,轻人权的观念,以及重领导批示、重经验,而轻法律的观念,严格执行程序法,用程序法来保障实体法的顺利实施。

四要加强警务技能的培训。一是要规范执法知识培训。定期集中组织民警进行新法律法规知识、专项执法培训、对科技装备操作使用的技能培训,以提高民警执法素质。二是要加强案例培训。邀请专家或法制民警对执法活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现场解惑答疑,以提高民警执法办案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三是要强化以考促训。建立公安民警岗位执法资格考试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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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逐步提高执法岗位门槛,凡末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的民警不能单独执法,更不能让没有执法资格的保安员、治安员行使公安执法权,确保公安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二)规范执法环节,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法制化 对公安机关的每一个执法行为、执法环节、执法措施制定明确、严密、标准、可操作性强的规定,使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正规化。既解决?怎样为?的问题,又解决?不作为?的问题,当前应着力规范好?四个环节?。一要规范执法依据,使每一项执法活动都有充分、准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二要规范执法程序,使每个执法民警明确执法职责,减少执法工作的随意性和偏差。三要规范执法行为,使民警明确在执法活动中应该如何做,哪些应该做,哪些不应该做,并在具体工作中自觉遵守,逐步形成良好、规范的行为模式。四要规范执法责任,建立领导和民警的执法责任制度,确保执法办案质量。 (三)坚持制度建设,以规范化建设带动公安工作的正规化 针对公安执法工作实际和存在的问题,制定一系列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和执法守则,如:执法责任制、案件评查考核制、案件办理终身制、案件审核把关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从110接处警、现场取证等方面入手,严把执法?源头关?,从执法办案网上流转、网上审批、网上管理入手,严把?过程关?,从规范卷宗和涉案财物管理入手,严把执法?结案关?。以适应新的执法要求,必须有完善的执法制度,保证每一项执法活动有章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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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有规可依。在建章立制方面,必须把握三个原则:一是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原则。二是坚持权力与责任对等的原则。要从制度上约束执法的权力,实现权力与责任的统一。三是坚持贴近执法实际的原则。通过制度建设,将民警的所有执法行为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四)强化执法管理,推进整体执法水平稳步提高 公安机关的执法面宽、执法环节多,执法程序复杂。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才能保证公安机关的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如何才能保证公安机关的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这就需要建立一整套能够兼顾公平与效率的科学、系统、有效的执法管理体系。要在充分运用案件审核、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评、责任追究等现有手段的基础上,变事后考评为全过程管理,变单一方式、间或性监督为全方位、逐一执法环节的监督,像企业管理生产和产品质量那样,对执法实行全流程、全过程管理,严把证据关、定性关、程序关、文书关,以保证每一起案件都合法、公正。此外,还要以执法办案和监督信息系统为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支撑,保证执法办案的管理,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效率。进一步拓宽执法管理的思想和视野,科学设臵执法办案的工作标准以及相应的权力机制,防止权力滥用问题的发生。 (五)坚持典型引路,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多年工作的实践证明,典型引路具有形象、易学、示范引导的作用。要积极培养和推出本警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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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优秀执法民警?,表彰先进,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有益做法,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做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通过抓典型、树标兵、立样板,让每个民警都有身边看得见、够得着的执法榜样和执法标杆。公安部确定北京、山东、浙江、江苏为全国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头羊。2010年11月公安部决定命名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公安局等10个市级公安机关,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等100个城市公安分局、县公安局,以及北京市第一看守所等200个基层所队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六)完善公安执法监督制度,强化执法监督

1、克服?三怕?,转变监督观念。当前不少民警甚至有些领导对执法监督工作存在?抽象重视、具体忽视?、?说起来坚决,做起来随意?的现象,存在?三怕?思想,即:怕监督查出问题影响政绩,怕问题曝光有损单位形象,怕监督力度大影响上下级关系。观念的偏差导致了执法监督工作弱化。对此,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要充分认识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既是实现公安法制化的需要,也是适应社会民主法制发展的需要,更是促进依法治警的需要,切实转变领导和广大民警的思想观念,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2、抓住?三点?,增强监督实效。一是抓住公安工作的重点。主要包括各阶段的中心任务,刑事、治安案件的查破,各种行政事项的审批等。二是抓住群众反映的?热点?。这种?热点?往往是公安工作的薄弱点,应该成为执法监督的切入点。三是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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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执法监督的?盲点?。即平时在监督中容易忽视、难以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而又易出问题的工作部位,如立案统计和?一把手?的执法情况等。

3、坚持?六个结合?,丰富监督形式。一要坚持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要理顺公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关系,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质量考评机制,落实公安行政复议、听证和国家赔偿制度。要健全外部监督机制,主要接受权力机关、检察机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二要坚持本单位监督与上级监督相结合。三是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四是坚持表扬先进与追究责任相结合。五是坚持综合监督与专门监督相结合。六是坚持传统与创新相结合。如实行警务公开,开设多种投诉、举报渠道,实施计算机监督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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