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规定附件:奖励和处罚项目及其标准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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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奖励项目及奖励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序号 奖励项目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荣获上级表彰的 荣获国家级(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个人 荣获集团公司、重庆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个人 荣获九龙公司、县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个人 荣获公司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个人 公司常规奖项 奖励标准 单位奖励2000元-10000元; 个人奖励500元-3000元 单位奖励10000元/项; 个人奖励3000元/项 部门奖励6000元/项; 个人奖励2000元/项 部门奖励4000元/项;个人奖励1500元/项 部门奖励3000元/项;个人奖励1000元/项 备注 1 2 3 4 5 公司发生一般以上事故受连带处罚,以及安委会认定的其他不予发放的情况时,此奖励不予发放 6 单位季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合格的 每人每季度300元 7 避免人身伤亡事故,重大及以上火灾、设备事故的 避免设备考核事故的 避免一类障碍、非停的 避免二类障碍的 及时发现并主动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的 发现并及时制止“三违”行为避免险情发生 二类障碍按下达的指标每减少一次 奖励3000-10000元 奖励2000-8000元 奖励1000-5000元 奖励500-2000元 奖励200-2000元 奖励200-1000元 奖励2000元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定期工作按标准要求进行,记录完整、能实事求奖励100-500元 是分析异常情况、并且采取措施有效处理异常 发现安全生产管理上违章、规章制度执行程序存在的严重漏洞、提出规范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奖励50-1000元 程序建议,经公司采纳的 积极钻研业务,解决生产中重大技术问题,或通过技术分析和论证,发现重大设备隐患,避免人奖励200-2000元 身和设备事故者 主动参与现场意外事故抢险,做出突出贡献者 奖励200-2000元 上级规定及公司安委会认定进行奖励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及 17 18 序号 奖励项目 奖励标准 安委会决定予以奖励 备注 附件2:安全事故事件、隐瞒事故的处罚

1 发生重大以上事故(设备、人身、火灾)的考核

发生重大设备、重大人身或重大火灾以上事故,依据事故调查组调查报告结论进行处理: (1)对负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经济处罚不低于10000元。 (2)对负次要责任(或间接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经济处罚不低于6000元。

(3)对直接责任者所在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降职至留用察看处分,经济处罚不低于4000元。 (4)对公司有关领导、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按照上级单位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公司全员停发二个月绩效奖,责任部门停发三个月绩效奖。 2 发生较大事故(设备、人身、火灾)考核

发生较大设备事故、较大人身事故、较大火灾事故,依据事故调查组调查报告结论进行处理: (1)对负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经济处罚不低于8000元。

(2)对负次要责任(或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至留用察看处分,经济处罚不低于5000元。

(3)对直接责任者所在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经济处罚不低于3000元。 (4)对公司有关领导、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按照上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公司停发当月绩效奖;责任部门停发二个月绩效奖。 3 发生一般事故(设备、人身)考核

发生一般事故,依据事故调查组调查报告结论进行处理:

(1)对负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至留用察看处分,经济处罚不低于6000元。

(2)对负次要责任(或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降职、撤职处分,经济处罚不低于3000元。

(3)对直接责任者所在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经济处罚不低于2000元。 (4)对公司有关领导、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有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按照上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公司当月绩效奖下降50%发放,责任部门停发一个月绩效奖。重复发生者加倍对责任单位处罚。

4 人身重伤事故考核

依据事故调查组调查报告结论进行处理:

(1) 对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下岗3个月处理,经济处罚不低于3000元。

(2) 对次要责任(或间接责任)者给予下岗或试岗1-2个月处理,经济处罚不低于1500元。

(3) 对于责任班组班长、责任值运行主值、责任值运行值长给予岗位见习1-2个月处理,或并处罚金1000元。

(4) 对直接责任者所在部门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至记过处分。部门负责人及有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罚金不低于1000元。

(5)对公司有关领导、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经济处罚不低于800元。 (6)公司月度绩效下降10%,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责任部门扣罚50%月度绩效奖。 5 脱硫装置非停考核

(1)非停事件每发生1次,责任部门月度绩效奖基数下降5%;月度内每增加一次,责任部门月度绩效奖基数下降增加5%。

(2)对主要责任人扣除30%-60%月度绩效奖。 (3)对次要责任人扣除20%-40%月度绩效奖。

(4)对于责任班组班长、责任值运行主值、责任值运行值长扣除10%-30%月度绩效奖。 (5)对于责任部门领导、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扣除5-20%月度绩效奖。 6 人身轻伤考核

(1)轻伤发生1人.次,责任部门月度绩效奖基数下降10%;月度内每增加1人.次,责任部门月度绩效奖基数下降增加10%。

(2)对主要责任人扣除50%-80%月度绩效奖。 (3)对次要责任人扣除30%-50%月度绩效奖。

(4)对于责任班组班长、责任值运行主值、责任值运行值长扣除10%-30%月度绩效奖。 (5)对于责任部门领导、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扣除5-20%月度绩效奖。 7 一类障碍、恶性误操作、严重违章考核

根据事件性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罚: (1)对违章者实行离岗培训1-3个月至降低岗级的处理。

(2)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者,罚款500-1000元,或并处离岗培训1个月至降低岗级处理。 (3)对主管领导、责任管理部门负责人罚款500-1000元。

(4)对发生电气恶性误操作或一年内两次因违章离岗培训者,给予降低岗级或内部待岗处理。 8 二类障碍、较严重违章的考核

根据事件性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罚: (1)扣发违章者罚款300-500元,或并处离岗培训。 (2)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者,罚款200-400元。 (3)对主管领导、责任管理部门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9 一般机械事故和记录事故、一般火灾事故的考核

按直接经济损失的5%-10%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最少不少于200元。 10 交通事故的考核

按直接经济损失的5%-20%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最少不少于200元。

11 异常考核

(1)异常每发生1次,责任部门月度绩效奖基数下降1%;月度内每增加一次,责任部门月度绩效奖基数下降增加1%。

(2)对主要责任人扣除5-10%月度绩效奖。 (3)对次要责任人扣除3-8%绩效奖。

(4)对于责任班组班长、责任值运行主值扣除2-4%月度绩效奖 (5)对责任值运行值长视管理是否到位扣除2%以下月度绩效奖。 12 未遂事件考核

发生未遂事件,根据事件性质,比照事故、一类障碍、二类障碍或异常处理。 13 隐瞒事故的处罚

13.1对于隐瞒人身死亡、较大及以上设备事故,对下来人员进行如下处罚:

(1)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人给予留用查看处分,并给予500-2000元的处罚。 (2)对发生隐瞒事故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给予200-1000元的处罚。

(3)对隐瞒事故调查不力的,给予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行政记过处分;对隐瞒事故处理不力的,给予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及分管副职行政警告处分。 13.2隐瞒人身重伤事故和一般设备事故,对下列人员做如下处罚:

(1)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2)对发生隐瞒事故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3)对隐瞒事故调查不力的,给予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行政警告处分;对隐瞒事故处理不力的,给予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及分管副职给予通报批评。 13.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为隐瞒事故:

——有故意隐瞒事故的个人或组织行为。 ——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将事故如实上报。

13.4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使事故调查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得出正确结论,对主要当事人和领导比照隐瞒事故处理:

——隐瞒事故重要情节的;

——向调查人员出示虚假证明或提供伪证的; ——躲避、阻碍事故调查的。 14 其他

14.1本规定涉及的事故单位,对党委书记的行政处罚比照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按同奖同罚的原则处分。未涉及的其他责任人员的处分参照本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14.2对生产、施工现场其他协作单位的奖惩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142 143 144 145 146 人员进入正在进行吊装作业的起重设备回转半径内,监护人不及时制止 在行人道口或人口密集区从事高处作业,各种地点的下面未设围栏、未设专人看守火其他安全措施 设备异动、变更后,未及时修订、补充规程、系统图 违反职业禁忌症的有关规定,安排不符合身体健康要求的人员上岗 特种设备未经过检验,未取得合格即投入使用或合格证过期仍然使用 外包工程在开工前未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或者没有完整的记录 作业现场照明设施不完善,照度不满足标准要求 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未加装围栏,或围栏不符合规定 不按规定时间做设备定期轮换和试验工作 安排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考核不合格人员进入现场工作 班组长 ( 工作负责人 ) 班前不进行安全交底,无交底记录 现场规章制度、规程图册存放混乱,版本不一,保管不善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未经批准取得工作票签发资格的人员签发工作票 工作许可和工作终结前,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未共同到现场,便许可工作开始或工作终结 工作班成员尚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或仍在继续工作,工作负责人提前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专职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高压试验前不认真核查试验接线、表计倍率、量程,调压器零位及仪表的初始状态等 在开关机构上进行检修、解体等工作,未拉开相关动力电源 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拆装接地线 在金属容器内使用的行灯电压不符合《安规》要求 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起重工具、绝缘工具进行作业 200元 200元 300元 200元 500元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300元 200元 200元 200元 200元 200元 200元 300元 300元 300元 300元 300元 300元 300元 300元 300元 300元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163 164 使用电动工器具,遇停电时,没有及时切断电源 高处作业不按规定搭设、使用脚手架:搭设脚手架时,脚手架及踏板绑扎不牢固,脚手架板敷设虚悬,脚手架、斜道板、跳板厚度小于5厘米,不按规定敷设立栏、斜(横)撑,不满铺脚手板,上下无爬梯,材料不符合要求,不验收挂牌,不标注承载能力 擅自拆除已验收合格的脚手架组件或改变脚手架搭设尺寸,使用未经验收的脚手架作业 擅自拆除或未及时修理损坏的起重机械限位开关、力矩(重量)限制器等安全装置,起重、升降机械的制动、信号装置、显示装置、限位装置、保护装置不全或失灵 使用断股、断丝超标的钢丝绳和吊带 使用起重机长时间悬吊重物,起重物悬在空中时,起重操作人员离开操作台 在起吊、牵引工作场所,在受力钢丝绳的周围和起吊物下面停留、工作、行走或跨越运转中的卷扬机等设备的钢丝绳。吊运重物时,从人头顶通过或吊臂下站人 轨道式起重机械无停车固定设施或设施损坏 无组织、技术、安全措施或未按规定审核, 进行重大起重、运输和高空等危险性作业 用油、汽(气)、水、风、粉、灰、渣等管路悬吊重物或起重倒链 在易燃物品或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人监护,未清除下方的易燃物,未采取可靠的隔离和防护措施 在金属容器内进行电焊、气焊和气割工作时,没有采取良好的通风措施 未办理动火工作票,即对易燃物品及有压力、带电、充油容器、管道和其他重要设备上施焊 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发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隔离等安全措施 在工作场所存放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工作间断或终结时,没有及时回收 用车辆运输氧气瓶、乙炔瓶时,将氧气瓶和乙炔瓶混装运送 联轴器、齿轮、皮带等机械传动部位无防护罩或护罩不完整 在行人道口或人口密集区从事高处作业,各种地点的下面未设围栏、未设专人看守火其他安全措施 凭借栏杆、脚手架等起吊物件 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因工作需要拆除附属设施时不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恢复 设备异动、变更后,未及时修订、补充规程、系统300元 165 300元 166 300元 167 300元 168 169 300元 300元 170 300元 171 172 173 174 175 176 177 178 179 180 181 182 183 184 300元 300元 300元 300元 300元 300元 300元 300元 300元 300元 300元 300元 300元 300元 图 185 外包工程在开工前未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或者没有完整的记录 装置类违章处罚标准 安全设施损坏或有缺陷未及时组织维修,或更换工作完毕后不回收,或不及时回收 安全防护用品未按要求检验更换 闸刀型电源开关带负荷拉闸 责任单位(责任人)未及时对现场施工照明送、停电,造成工作光线昏暗的 现场配电箱、盘门未关闭 使用单相三孔插座代替三相四孔插座 现场配电箱、柜无门、无锁、无围栏、无标志 电气设施接线时先接电源端,后接负荷端,无可靠措施 使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熔丝 流动电源箱、盘至固定配电盘之间电源线长度大于40米 配电盘、电源箱、非防雨型临时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的防雨设施 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 将电源线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施工用电源线、电焊机二次线,经过道路无可靠的保护措施 泵工作时,在潜水泵排水的坑、池内工作或在周围进行清淤、挖土等工作 电焊机二次线铜芯裸露 在金属容器或坑井内工作时,金属容器无可靠接地,或将行灯变压器带入金属容器或坑井内 脚手架搭设未经检查验收后挂标识牌使用 施工步道未按规定搭设 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放在临空面或空洞附近 高处作业切割的废料未能及时清理 高处作业使用单块脚手板或未捆绑固定 施工通道板未铺满,或有探头板 应办理施工作业票而未办理 电气安装工器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定期试验 一个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电动设备 流动电源盘的电源线未经固定配电箱的漏电保安器,或漏电保安器失灵 在金属容器或坑井内工作时,金属容器无可靠接地, 300元 186 187 188 189 190 191 192 193 194 195 196 197 198 199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00元 500元 200元 200元 100元 200元 100元 200元 200元 100元 200元 200元 200元 200元 200元 100元 200元 1000元 200元 300元 200元 500元 200元 500元 100元 200元 200元 200元 或将行灯变压器带入金属容器或坑井内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 223 224 225 226 227 228 229 230 231 232 233 234 235 236 237 238 239 在电缆沟、隧道、夹层、钢烟道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或行灯电压超过36伏 在金属容器内、管道内、潮湿的地方使用的行灯电压大于12V 使用220伏及以上电源作为照明电源,无可靠安全措施 焊把或电焊机二次线绝缘不良,有破损 将施工用的工器具及材料放入管道、容器、箱罐、坑井沟道内 将点燃的焊、割炬挂在工件上或地面上,或作照明用 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施工机械无可靠防雨设施 电焊机外壳无接地保护 施工区域电、火焊线、电源线不集中布置,走向混乱,过通道无保护措施 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施焊或未采取措施对盛过油的容器施焊 焊接作业未使用挡风设施,或挡风设施不满足防火要求 高处落物 高处危险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处未装设双道防护栏杆或未设防护立网 高处危险作业下方未搭设牢靠的安全网等防护隔离措施 防护隔离层、安全网搭设不牢固、不可靠 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区域的孔洞无牢固的标识盖板或围栏 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施工现场未按要求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高处作业的水平梁上未设置水平安全绳 垂直攀登作业未设置和正确使用垂直攀登自锁器 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作业,四周无安全警戒线 临边未设防护栏和档脚板 脚手架搭设后未经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就使用 脚手板未按标准敷设或有探头板未绑扎牢固或使用不合格材料代替脚手板的 脚手板有虫蚀,断裂现象或强度不够,质量不能满足高处作业要求 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 吊物捆扎、吊装方法不当。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200元 200元 200元 200元 200元 200元 200元 200元 200元 500元 200元 200-1000元 200元 200元 200元 200元 500元 200元 200元 500元 200元 200元 200元 200元 200元 200元 星物件 240 241 242 243 244 245 246 247 248 249 250 251 252 253 254 255 256 257 258 259 260 261 262 263 264 265 266 267 268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起吊 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作业 施工用钢丝绳未及时回收 带棱角、刃口的物件未包垫起吊 起重机工作完毕后,未及时摘除吊构上的千斤绳并将吊构升起,或未切断电源 起重机械制动、信号装置、显示装置、保护装置失灵或带病作业 使用不合格的吊装工器具、或未按规程要求定期检验 吊挂的重物在空中停留较长时间,未将葫芦手拉链条栓在起重链上,并在重物上加保险绳 龙门吊轨道两侧堆放物品距钢轨小于1.5米 现场车辆运输装运设备未绑扎牢靠、或装运材料散落地面 施工电梯、吊笼带病运行或超载 氧、乙炔管道、阀门、皮管漏气 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工作结束后未检查清理遗留物,以至于留下火种 随意堵塞消防通道或取用消防水 易燃、易爆区域使用普通电器(应使用防爆电器) 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消防器材配备不齐,不符合消防规程的要求,无警示标志 消防器材不定期检验 施工现场随意用明火取暖 现场设备开箱后,未及时回收整理 掉在安全网或防护棚内的杂物,在收工前未及时清理 沟道回填工作未按要求及时完成 未履行相关手续,损坏施工道路,或损坏、堵塞排水通道,或随意断电 建筑材料不按规定卸车、存放或占道 现场材料、构件、设备堆放杂乱,未分类摆放 办公室、工具房、车间等地方的室内、门前或周围杂乱 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或围栏、夜间无警告红灯 在有粉尘或有害气体的室内或容器内工作,未设防尘或通风装置 高压试验时,带电设备周围及通道未设警戒围栏和标志 高低压线路对地、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够 500元 500元 100元 200元 200元 500元 200元 500元 100元 200元 500元 200元 200元 200元 100元 500元 200元 200元 100元 200元 100元 500元 200元 200元 100元 500元 500元 500-1000元 100元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tbl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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