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管理财务 酒店店内招待餐标准与签单权(叶予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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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财务 酒店店内招待餐标准与签单权

政策:

为配合日常管理,加强对酒店各级管理人员在本酒店内各餐厅及酒吧、保龄球等娱乐场所消费的管理。

目的:

确定酒店各职级人员店内招待餐标准、招待费报销程序 ,严格控制招待费用总额。

程序:

一酒店经理人员在餐厅用餐权限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驻店经理总经理助理可在各餐厅招待业务客户。

(二)各部门总监可在(除高档餐厅以外的)各餐厅和场所招待客户。

(三)各部门经理可在咖啡厅、大堂吧、普通餐厅招待客户。只准招待本地白

酒、啤酒、软饮料及茶水。

(四)公关部经理因公招待客户,只限在大堂吧用软饮料、咖啡和茶。若需在

其他餐厅宴请需经部门总监(经理)或总经理签字。

(五)市场行销部宴请客户可参照业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若有特殊原因需在店外招待客户,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未经总经理

批准的一律不得报销。(按酒店业务招待权限)

(七)原则上不允许在权限范围以外先宴请后请批,对未经批准先宴请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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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予舜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星期六

财部先按消费金额记入本人帐户,待批准后再转入部门费用中,若未获

批准,则此帐只能由宴请人自付。

二用餐标准

(一)总经理助理、部门总监、部门正经理在权限所允许的餐厅内用餐标准如

下:

餐厅:人民币120元/每人/次(售价)

酒吧:人民币40元/每人/次(售价)

(二)总经理、副总经理签单不受此限制。

三越权审批权限

凡由于工作需要,经理人员须在权限所规定的餐厅外或用餐标准超过20%的情况下,须报主管总经理批准,特殊情况下须经酒店总经理审批。

四用餐及签单方法

经理人员在餐厅用餐应:

(一)自选菜单点餐(饮),并报用餐职员餐单。

(二)餐厅服务员应按菜单标价记帐。

(三)用餐完毕后,经理人员应签酒店职员餐单并填写用途及招待单位。

(四)如酒店几位经理人员同时用餐,应由职务最高的经理签字。

五结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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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予舜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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