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住宅小区监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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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理 规 划

目 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03

第二章 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目标…………………………………………………………………03

第三章 监理工作的依据………………………………………………………………………………05

第四章、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05

第五章、监理工作制度…………………………………………………………………………………07

第六章、工程质量控制…………………………………………………………………………………20

第七章、工程造价控制…………………………………………………………………………………32

第八章、工程进度控制…………………………………………………………………………………39

第九章、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44

第十章、合同与信息管理………………………………………………………………………………54

第十一章、组织协调……………………………………………………………………………………59

第十二章、监理工作设施………………………………………………………………………………59

2

第一章、工程概况

1、 2、 3、 4、 5、 6、

7、 8、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地质勘查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第二章、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目标

1、监理工作范围:

项目所有施工图范围施工阶段监理 2、监理工作的内容: 1)组织施工图纸会审;

2)审查承包方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3)监督承、发包双方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有关工程技术规范、标准; 4)抽查、核验工程使用的建材、构配件的数量及质量; 5)协同业主确认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和施工现场签证; 6)监督承包方施工行为,做好现场文明安全施工;

7)协同业主组织工程设计、施工及有关单位进行分项、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及工程竣工预验收;

8)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9)组织每周每月的监理例会,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督促协调。 10)对业主投资的监控、工程款拨付的控制。 3、监理工作目标

1)工程进度监理目标:通过科学的工程监督管理,运用检查、督促、协调和帮助等手段,使得施工单位科学安排施工顺序,从而确保工程进度控制在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范围内。要求施工方制定周计划,月计划,审核施工方进度计划,对于不符合项目进度目标的计划要求其进行合理调整,根据总工期制定切合实际的进度计划,在保证质量合格的前提下催促施工方加快工程建设进度。通过组织措施、管理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等方面合理控制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整体建设时间在合同工期内竣工并投产使用。

2)工程质量监理目标:按照公司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依据承包合同中规定的标准、规范、规程或规定,通过有效的监理手段、措施,确保监理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标准和满足规范要求。设备、管材、管件进场前对其合格证、材质证明、质量证明文件等严格检查,确保使用材料全部合格;坚持关键工序旁站监理制度。

3)工程投资监理目标:在监理范围内,公平运用自身技能,对施工完成的工程量.设计变更所发生的工程量以及工程超量进行核实签认;配合业主对变更方案进行审核,积极提出

3

优化方案,减少不必要投资;控制施工方在材料使用过程中的浪费情况,对于人为原因造成的浪费采取经济手段进行管理;签署工程款支付意见,将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概算内。

4)工程安全监理目标:工程建设期间控制和杜绝因公负伤、死亡事故的发生;无重大设备、火灾和中毒事件;无环境污染事件和严重扰民事件。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整改率控制在100%,定期开展工地安全检查活动,隐患整改达到“五定”要求,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扬尘、噪声、职业危害作业合格率控制在100%。作业现场要求各参建单位实现全员安全教育,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确保安全生产合格率100%。

1. 2. 3. 4. 5. 设计》等。

第三章、监理工作的依据

委托人与监理人签订的正式合同或协议; 经图纸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及地质勘察等相关资料; 国家、省、市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当地现行的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及有关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经监理单位确认的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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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1、监理组织结构图

2、项目监理部人员配臵(见附表) 3、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5

2) 3) 4) 5) 6) 7) 8) 9)

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0) 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 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12) 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3) 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4) 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 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2、 1) 2) 3) 4) 5) 6) 7)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 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

与工程竣工验收。

8) 3、 1) 2) 3) 4)

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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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6) 7) 8) 9)

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

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 处臵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进行工程计量。

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10) 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1) 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2) 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4、 1) 2) 3) 4) 5)

监理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 进行见证取样。 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 检查工序施工结果。

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第六章、监理工作制度

1. 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有差错、遗漏。

2. 技术交底制度

要督促、协调组织设计单位施工配合组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3. 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书》,经监理工程师落实后,一般工程即可审批,并报监理部。对重大工程及有争议的工程报有关部门审批。

4. 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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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材料、构件监理合格证。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使用施工单位设备进行复查,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

5. 变更设计制度

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四方会勘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计组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监理部审核无误签发《设计变更指令》。

6. 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12小时前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计划,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建设、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7. 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旁站监理制度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现场监理人员要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进行监督,现场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1) 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 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操作、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 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 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证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5) 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6) 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报告,由总监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8、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1)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记,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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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2) 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证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志簿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3) 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4) 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9、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1)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

2)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限期改正。

3) 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多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部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4) 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相应的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发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认可书》或《竣工证书》。

5) 施工单位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监理部填写“工程质量月报表” 。 6) 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10、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 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部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

3) 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组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工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计价。

4) 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应抄报建设单位和监理组各一份。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监理部;对大质量事故,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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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由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重大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公司咨监部,由咨监部主任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组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11、 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1)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项目监理部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2)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12、 投资监督制度

1) 项目监理部进场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分工点的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2) 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组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13、 监理报告制度

监理部应逐月编写《监理月报》,并于年末提出本监理部的年度报告和总结,报建设单位。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

14、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 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及协议文件等。

2) 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和提出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清晰,不能验收交接。

3) 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提供项目监理部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建设单位,其余分发有关接管、使用单位保管。交接竣工文件内容如下:

(1) 全部设计文件一份(包括变更设计)。

(2) 全部竣工文件(图表及清单按照管理段的行政区划编,以便接管单位存档使用)。 (3) 各项工程施工记录一份。 (4) 工程小结。

(5) 主要机械及设备的技术证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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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

1) 监理工程师应将逐日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

2) 监理例会每周召开一次,月度生产会议每月29日召开一次,监理工作小结会每月29日召开一次。

3) 工作例会一般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

4) 工作例会一般由监理单位的有关监理人员和承建单位的项目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质检员)参加,同时邀请建设单位的代表参加;在特殊情况下,可邀请与工程有关的机构、单位的代表参加。

5) 工作例会一般按照一个标准的会议议程进行,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检查上次会议对有关问题的处理、落实情况;交流信息;对工程中一般性问题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和意见。

6) 当工作例会上对有关问题有不同意见时,监理工程师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作出决定;对一些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或难度较大的问题,不宜在工作例会上详细研讨,而可以由监理工程师作出决定,另择时间举行专题会议研究。

7) 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或由施工单位提出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确定。 8) 参加专题会议的人员应根据会议的内容确定,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外,还可以邀请设计人员和有关专家参加。

9) 会议决定同其他指令性文件一样,具有等效作用,须存档备案。 10) 会议纪要要求记录真实、准确。

第七章、工程质量控制

1、 工程质量控制的目标:

质量控制目标:组织方案论证确保设计方案合理、功能符合业主要求、计算合理、经济适用;确保本工程施工安装质量优良,达到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2、 实现质量目标的手段:

在监理过程中,始终注意把握两个重点、三个阶段、四个手段。 1) 两个重点:重点抓好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质量监理工作。 2) 三个阶段:

(1) 施工准备阶段:实行开工许可证制度。单项工程开工前,要求施工单位首先编制施工措施和计划报送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部,审批后办理有关开工手续。

(2) 施工阶段:对重要部位、隐蔽工程和重要工序实行验收签证制度,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规范和经审批的方案进行施工,对施工质量进行巡视检查或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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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验收阶段:通过检测和日常监理工作评定工程是否达到合同和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准确。

3) 四个手段:巡视与旁站、测量、试验和指令性文件。

(1) 巡视与旁站:这是驻地监理人员经常采用的一种现场检查形式。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随时都可能发生,有的质量问题是由于操作不当所致,也有的是由于设计图纸各专业配合不一致造成的,尤其以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为多。为此,监理人员要不断地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违反合同规定,违反操作规程,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活动及时加以劝阻和制止,劝阻无效时发出现场通知甚至停工指令,必要时进行现场拍摄作形象记录。对于施工过程中的重点项目和某些关键部位,必要时监理人员实行旁站监理,对违章操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及时纠正,防患于未然。

(2) 测量:施工前先规划出要测量的部位、项目和选用的仪器和测量方案,施工中按照既定方案实施。

(3) 指令性文件:它是监理工程师运用指令控制权的具体形式。监理工程师的各项指令都应是书面的或有文字记载方为有效,并作为技术文件资料存档。如因时间紧迫,来不及做出正式的书面指令,也可以口头指令的方式下达给施工单位,但应按合同规定,及时补充书面文件对口头指令予以确认。

3、 质量的事前控制措施和方法

监理工程师事前控制应注意下列三点:一是对承包商施工准备工作的质量进行全面的检查与控制;二是应做好有关组织管理工作,如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处理设计变更、开工条件的核实等;三是对工序活动设臵质量控制点,进行预控。 1)对承包单位施工前准备工作的质量控制

(1) 检查承包单位的机构设臵、人员配备、职责与分工的落实情况; (2) 督促承包单位配备各级专职质量检查人员; (3) 查验各级管理人员及专业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

(4) 检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 2)审查分包单位的资格

(1) 总承包单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查。

(2) 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专业许可证,岗位证书,外地承包商进本省施工许可证。

(3) 审查分包单位的业绩。

(4) 经审查合格,签认《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3) 检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单位的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使用的测量设备应进行标定。

(2) 承包单位应将施工测量方案,红线桩的校核成果、水准点的引测成果报项目监理部查验。

(3) 承包单位在施工场地设臵平面坐标控制网(或控制导线)及高程控制网后,应报监理部查验。

(4) 对承包商的报验,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必要的内业及外业复核,符合规定时,由监理工程师签认。

(5)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单位对红线桩、水准点、工程的控制桩等是否采取有效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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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措施。

4) 签认材料的抽验

(1) 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对主要原材料进行复试,并将复试结果及材料合格证、出厂证明等资料随《材料/构配件/设备抽验单》报到项目监理部签认。

(2) 对新材料,新产品要核查鉴定、证明和确认文件。

(3) 对进场材料进行抽样复试,必要时可会同业主到材料厂家进行实地考察。 5)、签认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报验:

(1) 承包单位应要求供货单位提供材料、配件和设备厂家的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进口材料和设备商检证明,并按规定进行复试。

(2) 监理工程师应参与对订货厂家的考查、评审,根据合同的约定参与订货合同的拟定和签约工作。

(3) 进场的构配件和设备,承包单位进行检验、测试,判断合格后,填写《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报项目监理部。

(4) 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现场检验、签认审查结论。 6)检查进场的主要施工设备

(1) 承包单位主要施工设备进场并调试合格后,报项目监理部。

(2)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现场主要设备的规格、型号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3) 对需要定期标定的设备仪器,承包单位应有标定证明。 7) 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查重点:

1)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技术保证及工艺措施是否科学、完善、可行,采用的规范、检验标准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能否满足质量要求。

2) 特殊专业操作人员是否有上岗证,其上岗证载明的项目,范围是否与本工程一致。 3) 现场组织机构能否满足施工要求,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项目经理是否有上岗证。

4) 施工机具、检验仪器设备、劳动力安排是否满足本工程需要; 5) 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是否需要调整;

6) 施工进度计划的起止节点,工期和总工期是否吻合,如何调整; 7) 施工用水、电、气解决方案是否合理,有无计量装臵; 8) 安全防护措施等。

8) 监理工程师应做的事前质量保证工作 (1)参与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A. 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由业主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有关人员参加,设计单位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总体和分专业交底,对规模大、施工周期长的工程,可根据实际需要分阶段进行。

B. 至少在设计交底两周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业主应组织有关人员熟悉图纸,了解工程特点以及关键部位的质量要求,并将图纸中影响施工、使用及质量的问题和图纸差错等汇总,待设计交底时(或提前)提交设计单位,协商研究解决。

C. 图纸会审应注意以下几点:

D. 是否无证设计或超越资质等级设计,图纸是否经设计单位正式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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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地质勘探资料是否齐全。

F. 设计图纸与说明是否齐全,有无分期供图的时间表。 G. 设计地震烈度是否符合当地要求。

H. 总平面图与施工图几何尺寸,平面位臵,标高是否一致。 I. 防火,消防是否满足要求。

J. 施工图所列各种标准图施工单位是否具备,施工图中所列院标设计单位是否提供。 K. 材料来源有无保证,能否代换,新材料,新技术应用有无问题。 L. 图中是否存在不能施工,不便于施工的技术问题。

M. 工艺管道,设备装臵,运输道路与建筑物之间或相互间有无矛盾,布臵是否合理。 N. 设计中有无不便操作或易导致误操作问题。 O. 施工安全,环境卫先有无保证等。 P. 强制性条文执行程序如何。

Q. 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应有文字记录,交底后由施工单位分专业整理出会议纪要,经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会签并加盖公章后作为施工依据。

(2) 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由业主主持,在工程正式开工前由下列人员参加: A. 业主授权驻现场代表及有关职能人员。

B. 监理单位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全体监理人员。

C. 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及关职能人员,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 会议主要内容

A. 业主负责人宣布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按合同约定向其授权。 B. 业主负责人宣布驻现场代表,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经理。

C. 总监理工程师与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相互介绍各方组织机构,人员及其专业,职务分工。

D. 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汇报施工现场施工准备的情况。

E. 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交底,其内容为:国家及本省、市发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政策、法令、法规;阐明有关合同规定的业主、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的权力和义务;介绍监理内容;介绍监理控制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有关报表的报审要求。

F. 业主、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应在会议中确定以后相互协调的方式,参加监理例会的人员、时向及安排。

G. 其他事项

H. 第一次工地会议后,由监理单位负责整理编印会议纪要,经签字认可后分发有关各方。 (3) 检查开工条件

A. 承包单位认为建设项目已达到开工条件时应向项目监理部申报《工程开工/复工申报表》。

B. 监理工程师应该核查下列条件:

C. 政府主管部门是否签发《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D. 拟开工工程图纸及后续供图能否保证连续施工,是否已经进行了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E. 施工单位有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否已经批准,施工单位内部技术交底如何。

F. 施工单位现场组织机构能否适应现场管理需要,进场人员数量和工种配备、施工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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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台数及完好情况是否满足工程进度、质量要求,持证上岗人员有无上岗证。

G. 工程设备到货是否能够保证连续施工,是否经过开箱检查,材料供应情况及质量状况,保管措施是否健全;

H. 气候情况及水文地质情况,文物勘探情况对施工有无影响,应采取的措施是否到位; I. 周围协助配合条件是否具备;

J. 计划开、竣工日期对总工期有无影响,是否需要调整; K. 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健全等;

L. 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是否满足开工要求。

M. 监理工程师审核认为具备开工条件时,报业主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在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上签署意见。

4、 质量的事中控制措施和方法 1) 质量事中控制的任务和内容

(1) 对承包单位的质量控制工作的监控:

A. 对承包方的质量控制自检系统进行监督,使其能在质量管理中始终发挥良好作用。如在施工中发现不能胜任的质量控制人员,要可求承包方予以撤换,当其组织不完善时,应促使其完善。

B. 监督与协助施工承包方完善工序质量,使其能将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自始至终都纳入质量管理范围;督促承包方对主要的和复杂的施工项目或工序作为重点设立质量控制点,加强控制;及时检查与审核施工承包方提交的质量分析资料和质量控制图表;对于重要的工程部位或专业工程,监理单位还要进行试验和复核。

(2)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跟踪监控:

A.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进行跟踪监控,随时密切注意承包方在施工准备阶段中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各方面因素所做的安排,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发生了不利于保证工程质量的变化。

B. 严格工序间的交接检查,对于主要工序作业和隐蔽作业,通常要接有关规范要求,由监理工程师在规定的时间内检查,确认其质量符合要求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C. 建立施工质量跟踪方案。施工质量跟踪方案包括两个方面:材料跟踪档案和建筑物或设备安装跟踪档案。

(3)设计变更或图纸修改的审查:

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或图纸修改,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由监理工程师发布变更指令方能生效予以实施。

(4) 施工过程中的检查验收:

工序产品的检查、验收。对各工序的产出品,应先由施工单位接规定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质量验收通知单”,监理工程师收到通知单后,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对其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其质量合格并签发质量验收单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重要的工程部位、工序或专业工程,或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未能确信者,以及重要的材料,半成品的使用等,还需由监理工程师亲自进行检查或试验。

(5) 处理已发生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 (6) 下达停工指令控制施工质量:

(7) 在出现下列情况下,监理工程师有权行使质量控制权,下达停工令,及时进行质量控制:

A. 为保证工程质量,需要停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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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时; C. 隐蔽工程未经现场监理人员验收而自行封闭、掩盖; D. 未经技术资质审查的人员擅自进入现场施工。

E. 施工中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F. 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接受监理单位的管理。 G. 工序交接未经监理检查验收,承包单位擅自施工; H.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I. 使用没有技术合格证的重要材料、设备,或擅自进行材料代用。 J. 发生了必须暂停施工的紧急事件。

K. 已发生的重大事故未进行处理,未提出有效防范措施;

L. 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化石、古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情况等。 M. 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8) 对分包商的管理: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质量控制应控制到分包单位,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是:设备使用情况,施工人员情况和工程质量情况。

2)质量事中控制的工作方法和重点 (1)事中控制的方法:

A、设臵质量控制点:质量控制点的设臵原则如下: a) 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或环节以及隐藏工程;

b) 施工中的薄弱环节,或质量不稳定的工序、部位或对象;

c) 对后续工程施工或后续工序质量或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工序、部位或对象; d)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部位或环节;

e) 施工中无足够把握的,施工条件困难的或技术难度大的工序或环节; f) 及时收集质量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和反馈是事中控制的重要方法。

B、 加强对原材料、半成品、工序过程或工程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一般可分为三类即:目测法,量测法以及试验法。

a) 目测法:即凭借感官进行检查,也可叫感觉性检验。

b) 量测法:就是用量测工具或计量仪表,通过实际量测结果与规定的质量标准或规范相对照,从而判断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c) 试验法:指通过进行现场试验或试验室试验等理化试验手段,取得数据,分析判断质量情况。包括:理化试验和无损试验或检验。理化试验指工程常用的,包括各种物理力学性能方面的检验和化学成分及含量的测定等两个方面。无损测试或检验指借助专门的仪器、仪表等手段探测结构物或材料、设备内部组织结构或损伤状态。

C、 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旁站监理。 (2) 事中控制的重点:

A、施工过程中的旁站监督及现场巡视检查。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必须加强对现场巡视,旁站监督与检查,及时发现违章操作和不按设计要求,不按施工图纸或施工规范、规程或质量标准施工的现象,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及时进行纠正和严格控制。 B、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隐蔽工程检查是指某些将被其他后续工序施工所隐藏或覆盖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在被遮盖前,经过监理人员检查、验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才允许加以覆盖。

C、工序交接检查验收。交接检查是指前道工序完工后,经监理人员检查,认可质量合格并签字确认后,方可移交给下道工序继续施工。

D、 若各项检查与核查均已通过,则现场监理工程师即可签字确认。若发现其施工质量与施工图纸,技术交底或施工规范,操作规程不符,则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指令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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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改正或返工。

E、 成品保护的质量检查。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所承担的成品保护工作的质量与效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5、 质量的事后控制措施和方法 1) 工序的检查和验收

各工序质量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材料质量证明文件齐全,现场检验符合要求,各种竣工资料符合要求。验收结果注明“同意验收”,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的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

2) 总监理工程师参与业主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单位共同参加的工程竣工验收。

检查符合要求后,由业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在验收文件上签字。资料规档、备案。

3) 工程质量缺陷或事故处理

当发现工程质量缺陷或事故后,监理首先应以“质量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并要求停止有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相关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需要时,还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防护措施和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施工单位接到质量通知单后,在监理的组织与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事故的调查,写出调查报告。调查的主要目的是要明确事故的范围、缺陷程度、性质、影响和原因,为事故的分析处理提供依据。

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 与事故有关的工程情况;

(2) 质量事故的详细情况(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性质、现状及发展变化情况); (3) 事故调查中有关的数据、资料; (4) 质量事故原因分析与判断; (5) 是否需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6) 事故处理及缺陷补救的建议方案与措施; (7) 事故涉及的有关人员和责任者的情况; (8) 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正确判断事故原因; (9) 研究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确定处理方案后,监理指令施工单位按规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对质量缺陷的处理;指令缺陷处理完毕后,监理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缺陷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提交业主,需要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6、 工程质量控制流程(见附表)

第八章 工程造价控制

1. 工程造价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

1)编制施工阶段投资控制详细的工作计划(含资金使用计划); 2)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具体工作:

(1) 项目的工程量复核;

(2) 审核工程进度款付款申请,并与已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比较; (3) 在项目施工进展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分析; (4)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业主提供投资控制报表; 3)审核竣工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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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程造价控制的原则:

1) 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合同价、单价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法;

2) 坚持在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文件的约定不符、未经质量签认合格或有违约的不予审核和计量;

3) 工程量与工作量的计算应符合有关的计算规则;

4) 处理由于设计变更、合同变更和违约索赔引起的费用增减应坚持合理、公正;

5) 对有争议的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应采取协商的方法确定,在协商无效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做出决定;

6) 对工程量及工程款的审核应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时限内。

2、 造价控制的基本程序(见附表)

3、 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监理工作方法 1) 协助业主签订有利的合同。

2) 内容齐全、条款完整、不能漏项。

3) 定义要清楚,严格、准确、责任界限要明确、不得含糊。 4) 内容具体详尽,不要笼统、不怕条文多。

5) 坚持原则,体现双方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 6) 加强合同管理,减少业主额外费用的支出。 7) 合同签订前对合同条文再审查。 8) 妥善处理合同问题。

9) 随量检查合同文件执行情况,及时纠正。 10) 施工阶段降低投资的途径:

(1) 重视施工图纸的会审工作。通过认真图纸会审,可以发现图纸中存在的错、漏、碰、缺等毛病,消除质量陷患,减少设计变更,为施工顺利奠基础。

(2) 用技术经济的观点,从优化的角度,评定完善施工方案。 (3) 认真办理现场技术经济签证工作。 (4) 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5) 严格工程价款计量支付程序。 11)注意资金的时间效益:

(1) 由于项目提前运行而产生的经营收入。 (2) 因工期缩短而减少支付的贷款利息。 (3) 因提前竣工而使业主节约的建设管理费。 12)注意施工阶段最易突破工程费用的方面。 (1) 设计变更;

(2) 现场洽商和签证;

(3) 预算不细不实,有缺漏项;施工组织设计没有包含在内; (4) 材料代用;

(5) 完成的工程量申报不实;

(6) 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和追加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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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通过风险分析、总结教训,针对工程造价最易突破的部分,最易发生费用索赔的原因和方面,制定防范性对策和措施。

14)经常检查工程计量和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情况,对实际发生值与计划控制进行分析、对比,总结造价控制方法。

15) 应严格执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程序和时限要求。

4、 工程造价控制的措施 1)组织措施

(1) 驻地监理部中落实投资控制的人员,任务分工和职能分工; (2) 编制本阶段详细的工作流程图。 2)经济措施

(1) 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分解投资控制目标; (2) 进行工程计量;

(3) 复核工程付款帐单,签发付款证书。 3)技术措施

(1) 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

(2) 继续寻找通过设计挖潜节约投资的可能性;

(3) 审核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计划,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经济分析。 4)合同措施

(1) 做好工程施工记录,保存各种文件图纸,特别是注重实际施工变更情况的图纸,注意积累素材,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

(2) 参与处理索赔事宜;

(3) 参与合同修改、补充工作,着重考虑它对投资控制的影响。

6、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的管理

1) 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2) 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后,总监理工程师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协商结果向建设单位通报,并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变更文件上签字。

3) 承包方所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先申请,监理审查并作工作量和造价的增减分析,经业主同意后,设计单位审查签证、发出相应图纸和说明后,监理审查承包方提出的变更价款,调整原合同所确定的工程造价。

4) 工程变更,洽商的工程完成后,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按合同规定的支付程序支付工程变更费用。

5) 对于施工条件的变更,监理应充分做好现场记录资料和实验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以便以后在合同价款的处理方面,更具有科学性、客观性和调解说服力。

7、费用索赔的管理

1) 项目监理部对合同规定的原因造成的费用索赔事件给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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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监理部在费用索赔事件发生后,在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和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交费用索赔意向和费用索赔事件的详细资料及《费用索赔申请表》的情况下,受理承包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申请。

3) 监理工程师对费用索赔申请报告进行审查与评估。

4) 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审查与评估结果,与建设单位协商、确认索赔金额,签发《费用索赔审批表》。

5) 索赔费用批准后,承包单位按正常的支付程序办理费用索赔的支付。

8、造价控制的事前控制措施

1) 项目监理部内部建立投资控制管理体系:选择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任专业监理工程师,明确岗位职责,制定投资控制管理办法,制定投资控制工作程序,编制投资控制实施细则(明确投资控制方案,投资控制实施方法,明确投资控制目的)。

2) 审查施工图预算 (1)预算审查步骤 A. 做好资料准备工作:备齐施工图纸及有关标准图集,国家或地区颁发的各类预算定额、费用标准,检查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熟悉图纸等。

B. 了解施工现场情况了解现场的三通一平,场地运输和材料堆放等。

C. 了解预算所采用的定额和包括的范围:根据预算编制说明,了解编制预算所采用的是什么定额,是否符合工程性质或承包方式,了解预算包括的是哪些工程项目,是否与施工合同所规定的范围相一致。

D. 确定审查方法,进行预算审查。 (2) 预算的审查方法 A. 全面审查法

B. 重点审查法(重点抽查法) a) 选择工程量方式造价较高的项目进行重点审查。 b) 对补充单价和定额换算进行重点审查; c) 对计取的各项费用进行重点审查。 C. 利用手册审查法 (3) 预算审查的内容

审查施工图预算的重点应放在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预算单价套用是否正确,各项取费标准是否符合规定等。

A. 工程量的审查

B. 审查预算单价的套用

a) 预算中所列各分项工程预算单价是否与预算定额的预算单价相符,其名称、规格、计量单位和所包括的工程内容是否与单位估价表一致。

b) 对换算的单价,首先要审查换算的分项工程量是否是定额中允许换算的,其次审查换算是否正确。

c) 对补充定额和单位估价表要审补充定额的编制是否符合编制原则,单位估价表计算是否正确。

C. 审查其他有关费用 D. 间接费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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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计划利润的审查 F. 税金的审查。

(4) 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投资控制目标

为了控制项目投资,监理工程师应编写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地确定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目标值,包括工程项目的总目标值、分目标值、各细目标值。根据目标值和合同价构成因素,明确投资控制的重点。一般按工程项目分配资金或按进度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a) 监理工程师对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查,不仅是为了控制项目进度,也是为了有效地控制项目投资。

b) 一般控制内容为:施工总平面布臵图审查、主要施工方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经济评价。

(5) 工程风险分析: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风险进行预测,分析可能发生索赔的诱因,制定防范性措施,减少向业主索赔的发生。

(6) 督促和协助业主履行合同义务,减少向业主索赔的机会:业主如期提交施工现场;及时提供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按期、按质、按量地供应由业主负责的材料、设备到现场,以保证承建单位能如期开工,连续施工,减少向业主索赔的机会。

9、 造价控制的事中控制措施

1) 做好工程协调工作:施工中主动搞好设计、材料、设备、土建、安装及其他外部协调、配合。

2) 及时发出指令:及时发出各种指令,并答复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及配合要求。 3) 严格控制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是影响投资控制的重要因素之一。监理工程师要严格控制设计变更,不得任意修改或变更设计。特别是施工单位提出的修改设计,有的往往只是从便于施工出发,有的将增加造价,故无论哪方提出的变更,均须经监理工程师审定,并进行事前技术经济合理性分析,报请业主同意后方可实施。

4) 严格控制费用签证

(1) 凡涉及费用支出的停、窝工签证,用工签证,使用机械签证,材料代用、材料调价等签证,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核。

(2) 对影响投资的大型机械设备调用,施工单位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包括台班单价),经监理工程师审定,业主同意后,施工单位才可进场使用。

(3) 同时记录工作的时间和内容,作为费用计量的依据。

(4) 本工程中,签证手续严格执行华润燃气公司的规定,必要时要有影像资料作为旁证。根据建设方的要求,签证发生后3日后不论什么原因均不予办理。

10、 造价控制的事后控制措施

1) 计量:及时对已完工程量按计量程序进行计量。注意:严格按照计量规则进行计量,确定计量方法,建立工程计量逐月汇总统计表。加强隐蔽工程的计量,隐蔽工程计量应在隐蔽前进行。监理工程师对核实的工程量绘制中间计量表,作为承包单位取得业主付款的凭证。

2) 进度款审查

(1) 承包单位根据协议所规定的时间、方式和监理工程师认可的中间工程计量表,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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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提出付款申请。

(2) 监理工程师审查工程变更的单价和取费。 (3) 审查价格调整符合合同规定。

(4) 复核累计已付和累计已完工程量的一致性。 3) 工程款支付

(1) 监理工程师审核付款申请并签字,向业主提供中间付款证书。 (2) 报业主审核中期付款证书,并根据合同支付工程款。 注意:

A. 工程予付款的支付及扣回; B. 材料予付款的支出及扣回; C. 按合同规定留出质保金。 4) 投资动态控制

(1) 对一次包死的合同:及时、准确收集、汇总费用实际支出,与计划投资额进行对比,提出纠正措施和调整方案。

(2) 对动态调整的合同:按价格调整原则进行动态结算。

(3) 项目投资差异分析:投资计划值与实际值比较,进行动态控制。对投资支出进行分析对比,提出项目投资差异分析表,算出超支和结余预测,提出调整方案。

(4)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业主报告工程费用支出情况。

5) 工程竣工结算

(1) 工程竣工结算;对合同内项目已结算价款清算;对合同内变更项目价款结算;对合同外项目的结算;质量保证金扣除。

(2) 审查工程结算书:审核单项工程、综合工程结算书,审查工程竣工结算书及说明书。

(3) 配合审计:配合建设期审计,提供审计所需资料;竣工结算审计提供审计所需资料。

6)工程索赔:

(1) 索赔受理:依据合同约定;收集索赔资料和凭证。

(2) 建设单位要求索赔:拖延竣工工期索赔、质量事故索赔、承包单位中途停工。 (3) 承包单位要求索赔: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建设单位违约。

(4) 索赔处理:审查索赔依据和凭证;进一步调查取证;合理计算索赔额度;与合同双方协调。

第八章、 工程进度控制

1、 监理进度控制工作内容 1) 施工进度的目标分解。

2) 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内容和深度、流程和时间安排。 3) 进度控制人员的具体分工。

4) 进度控制的方法(包括进度检查日期、数据收集方式、进度报表格式、统计分析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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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进度控制的具体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等)。 6) 施工进度控制目标的风险分析。 7) 有待解决的问题。

2、 工程进度控制的原则 1)工程进度控制的原则

A. 先计划后实施的原则:工程项目的进度,受许多因素的影响,监理必须要求施工单位事先对影响进度的各种因素进行调查,预测他们对进度可能产生的影晌,编制可行的进度计划,使建设工作按计划进行,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竣工。

B. 跟踪管理,实施动态控制的原则:

a) 施工单位在实施计划的过程中,监理应不断进行检查,及时结合计划进行对比,找出偏离计划的原因,然后采取有力的纠正措施;

b) 通过采取措施,维持原计划,使之正常实施; c) 采取纠正措施后不能维持原计划,在不影响总体计划的前提下对局部进度进行调整或修正,再按新计划实施。这样不断的计划、执行、检查、分析、调整计划的动态循环的进度控制。

2)审批工程延期应遵循的原则 (1) 施工合同条件; (2) 关键线路; (3) 实际情况。

3、 进度控制程序(见附表)

4、工程进度的控制方法和措施 1)进度控制的方法

(1)进度控制的行政方法:用行政方法控制进度是指上级单位及上级领导、本单位的领导,利用其行政地位和权利,通过发布进度指令,进行指导、协调、考核。利用激励手段(奖、罚、表扬、批评),监督、督促等方式进行进度控制。

(2)进度控制的经济方法:进度控制的经济方法,是指有关部门和单位用经济类手段对进度进行影响和制约,主要有以下几种:在承发包合同中写进有关工期和进度条款;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的进度优惠条件,鼓励施工单位加快进度;建设单位通过工期提前奖励和延期罚款实施进度控制。

(3)进度控制的管理技术方法:进度控制的管理技术方法主要是监理工程师的规划、控制和协调。所谓规划,就是确定项目进度的总目标;所谓控制就是在项目进行的全过程中,进行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进行比较,发现偏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所谓协调就是协调工程建设各方面之间的进度关系。

2) 进度控制的措施

进度控制的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经济措施和信息管理措施等。 (1) 组织措施:落实驻地监理部进度控制的人员,明确控制任务和管理职责、分工;进行项目分解,建立编码体系;确定进度协调工作制度,包括协调会议举行的时间,协调会议参加的人员等;对影响进度目标实现的干扰和风险因素进行分析。

(2) 技术措施:改进施工工艺和施工技术,缩短工艺技术问题的时间;合理制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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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工程年季月工程综合计划;正确制定施工进度控制目标;合理目标分解,组织综合施工,合理安排道路和设备管道的施工,并根据它们的特点合理安排先后顺序及搭接,交叉或平行作业,明确管道工程对道路工程的要求和道路工程为管道工程提供施工条件的内容和时间;合理安排土建和设备安装配合,土建为设备安装创造的条件和时间。

(3) 经济措施:鼓励承包商采取新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并给予相应的补偿;公正制定工期提前和工期延误的奖罚制度、奖罚对策,提高承包商的积极性;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分解资金使用目标为工程进度按计划完成提供资金保证。

(4) 合同措施:根据合同期审查进度计划,及时关注合同期与实际进度的差异,签发监理通知以提醒施工单位注意进度中的问题;根据合同采取一定的奖惩措施;组织建设的三方商签进度补充协议;必要时分段发包、提前施工。

(5) 信息管理措施:收集有关进度的信息,通过进度计划与实际进度的动态比较,定期地向建设单位提供比较报告,为正确的决策提供依据。

3) 工程进度的事前控制 (1)审核施工进度计划

A. 施工进度计划是否符合项目总进度计划中总目标和分目标的要求,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开、竣工日期的规定。

B. 施工总进度计划中的项目是否有遗漏,分期是否满足分批动用的需要和配套动用的要求。

C. 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施工程序的要求。

D. 劳动力的配备是否满足进度要求,机具和完好率是否符合要求,材料,构配件,设备是否供应均衡,需求高峰期是否有足够的能力实现计划供应。

E. 业主的资金支付能力是否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F. 施工进度安排是否与设计单位的图纸供应进度相一致。

G. 业主提供的场地条件及原材料和设备,特别是国外设备的到货与进度计划是否衔接。 H. 总分包单位分别编制的各项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之间是否相协调,专业分工与计划衔接是否明确合理。

I. 进度安排是否合理,是否有造成业主违约而导致索赔的可能性存在。

J. 如果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进度计划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包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并协助承包单位修改,其中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业主汇报。

K. 经过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应视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它是以后处理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延期或费用索赔的一个重要依据。

(2)及时准确下达工程开工令

A.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和业主双方关于工程开工的准备情况,选择合适的时机发布工程开工令。工程开工令的发布,要尽可能及时,因为从发布开工令算起,加上合同工期后即为工程竣工日期,如果开工令发布拖延,就等于推迟了竣工日期, 甚至可能引起承包单位的索赔。

B. 为了检查双方的准备情况,在一般情况下,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要有所明确。业主应按照合同规定,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及时提供施工用地,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同时还应当完成法律及财务方面的手续,以便能及时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预付款。承包单位应当在开工所需要的人力、材料及设备准备好时还要按合同规定为监理工程师提供各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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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进度的事中控制

(1)积极协助承包单位实施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要随时了解施工进度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助承包单位予以解决,特别是解决承包单位无力解决的内外关系协调问题。

(2)监督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

A. 这是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经常性的工作,监理工程师不仅要及时检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资料(报表)同时还还要进行必要的现场实地检查,核实报送的已完项目时间及工程量,杜绝虚报现象。

B. 监理工程师应将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相比较,以判定实际进度是否出现偏差。如果出现进度偏差,监理工程师应进一步分析偏差对进度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及其产生的原因(人员、技术、物资供应,机具资金,工程地质,气候等),以便研究对策,提出纠偏措施,必要时应对后期工程进度计划作适当的调整。

C. 定期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检查:施工进度计划由承包单位编制完成后,应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待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后即可付诸实施。承包单位在执行施工进度计划的过程中,应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检查。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展状况。

D. 施工进度的检查方式:在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工程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

E. 定期地、经常地收集由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进度报表资料。工程施工进度报表资料不仅是监理工程师实施进度控制的依据,同时也是核发工程进度款的依据。报表的内容根据施工对象及承包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但一般应包括工作的开始时间,完成时间,持续时间,逻辑关系,实物工程量和工作量。承包单位若能准确地填报进度报表,监理工程师就能从中了解到工程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

F. 由驻地监理人员现场跟踪检查工程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 G. 为了避免施工承包单位超报已完工程量,驻地监理工程师有必要进行现场实地检查和监督,至于每隔多长时间检查一次,应视工程项目的类型、规模、监理范围及施工现场的条件等多方面因素决定。可以每月或每半月检查一次,也可每旬或每周检查一次,一般每周一次,甚至在施工阶段出现不利情况时,要每天检查。

H. 每周召开例会一次,在例会上检查上周工程项目的完成情况,从周例会上获得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如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有偏差,则找出原因,及时采取纠偏措施,同时在例会上还要布臵下周工程进度;特殊情况召开专项会议。

I. 施工进度的检查方法:施工进度检查的主要方法是对比法。通过检查分析,如果进度偏差比较小,应在分析其产生原因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矛盾,排除障碍,继续执行原进度计划。如果经过努力,确实不能按原计划实现时,再考虑对原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即适当延长工期,或加快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一般是不可避免的,应当慎重,尽量减少变更计划性调整。

J. 组织现场协调会。

K. 监理工程师应每月、每周定期组织召开不同层次的现场协调会议,以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相互协调配合问题。

L. 在平行、交叉施工单位多,工序交接频繁且工期紧迫的情况下现场协调会甚至需要每日召开。在会上通报和检查当天的工作进度,确定薄弱环节,部署赶工任务,以便为正常施工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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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对于某些未曾预料的突发变故问题,监理工程师还可以通过发布紧急协调指令,督促有关单位采取应急措施维护工程施工的正常秩序。

(3)公正审定工程延误和工程延期: A、 工期延误

a) 当出现工期延误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施工进度,如果经过一段时间后,实际进度没有明显改进,仍然拖后于计划进度。而且将影响工程按期竣工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修改计划进度,并提交监理工程师重新确认。

b) 监理工程师对修改后的施工进度的确认,并不是对工程延期的批准,他只是要求承包单位在合理的状态下施工。因此,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的确认,并不能解决承包单位应负的一切责任。承包单位需要承担赶工的全部额外开支和误期损失赔偿。

B、 工程延期

a) 如果由于承包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承包单位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申请,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审批工程延期时间。经监理工程师核实批准的工程延期时间应纳入合同工期,作为合同工期的一部分。即新的合同工期等于原定合同工期加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期延期时间。

b) 监理工程师对于施工进度的拖延,是否批准为工期延期,对承包单位和业主都十分重要。如果承包单位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期延期,不仅可以赔偿由于工期延长而支付的误期损失费,而且还要由业主承担由于工期延长所增加的费用。因此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公正的区分工程延误和工程延期,并合理的批准工程延期时间。

5)工程进度的事后控制

(1)及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压缩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来缩短工期,一是通过组织搭接作业或平行作业来缩短工期。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用上述方法进行进度计划的调整。

(2)在缩短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时,通常采用一定的措施来达到目的,具体措施包括: A、组织措施:

a) 增加工作面,组织更多的施工队伍; b) 增加每天的工作时间(如采用三班制); c) 增加劳动力和施工机械的数量。 B、技术措施:

a) 改进施工工艺和施工技术,缩短工艺技术间歇时间; b) 采用更先进的施工方法,以减少施工过程的数量; c) 采用更先进的施工机械。 C、经济措施: a) 实行包干奖励; b) 提高奖金数额;

c) 对采取的技术措施给予相应的补偿。 D、其他配套措施: a) 改善外部配合条件; b) 改善劳动条件;

c) 实施强有力的调度等; d) 向业主提供进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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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整理进度资料,并做好工程记录,定期向业主提交工程进度报告。 (4)监督承包单位整理技术资料。

监理工程师要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承包单位及时整理有关技术资料。 (5)审批竣工报告,协助组织施工验收

当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承包单位在自行预验的基础上提交的初验报告,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验收。预验通过后填写预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申请书,并协助业主组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编写竣工验收报告书。 (6)处理争议和索赔

在工程结算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处理有关争议和索赔问题。 (7)整理工程进度资料

在工程完工后,监理工程师应将工程进度资料收集起来进行归类,编目和建档,作为其他项目进度控制的参考。

(8) 工程移交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颁发工程移交证书。在工程移交后的保修期内还要处理验收后质量问题的原因及责任等争议问题,并督促责任单位及时修理。当保修期结束且无争议时,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的任务即告完成

第九章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1、工作内容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 方法与措施

1)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并应审查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同时应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

2)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专项施工方案,符合要求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检查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情况,以及是否附具安全验算结果。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专项施工方案需要调整时,施工单位应按程序重新提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 )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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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 项目监理机构应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发现末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4) 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第十章 合同与信息管理

1、 合同管理

1)合同管理的原则:

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经常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和施工中的问题,及时通过《监理工程师通知》督促和纠正承包单位不符合约定的行为,提前向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发出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

2)合同管理的内容

(1) 参与监理范围内合同签订前的谈判和初稿拟定,提供业主决策。 (2) 负责监理范围内已签合同的管理和检查。 A. 熟悉已签合同文件;

B. 对已签合同的履行实施严格、有效的合同监督和控制。

C. 尽可能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并通过合法手段及时解决合同争议。 D. 处理合同管理的其它工作(如工程变更、费用索赔等)。 1) 合同管理的措施

(1) 合同管理由总监指定专人负责。

(2) 建立合同文档系统,科学系统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工程施工中各有关事件和

活动的一切资料、信息。

(3) 组织项目监理部各有关人员学习和掌握合同文件和合同分析文件。

(4) 进行合同跟踪,对合同履行进程和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处理措施。

2) 合同争议的解决

(1) 合同争议发生后,争议一方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请求予以调解。

(2) 项目监理部收到争议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调查和取证,与双方协商后做出决定。

(3)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后,如果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对项目监理部作出的决定提出异议,则此决定为最后决定,双方必须认真执行。

(4) 不同意项目监理部的决定时,按合同约定办理。

(5) 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部公正地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6)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甚至在仲裁(诉讼)期间,项目监理部仍督促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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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信息管理

1) 信息资料管理的重点 (1) 业主提供的信息。

(2) 施工单位提供的信息(合同、图纸、意见、看法)。 (3) 工程建设监理记录。 (4) 工地会议信息。 2) 信息资料管理的措施

(1) 信息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2) 建立信息文档系统,科学系统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工程施工中各有关事件和活动的一切资料、信息。

(3) 组织项目监理部各有关人员学习和掌握资料、信息文件。

(4) 施工中各有关事件和活动的一切资料、信息及时反馈业主和公司。

第十一章 组织协调

1、 工作协调的监理工作内容

1) 项目系统内的单位协调:主要有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资金提供单位等;

2) 紧紧围绕如何实现工程的三大控制目标,来进行各项工作的协调。 2、 工作协调的监理工作原则

1) 协调重点的分析:项目系统内相关单位协调重点的分析。

2) 有的放矢的协调原则:在协调工作开始之前,准备好协调的议题和拟实现的成果目标,以及如何实现协调目标途径(几方参与、协调地点、何种方式等)。

3) 主动协调的原则:监理为实现工程控制目标而进行的协调工作是比较复杂的,对于参与方来说,这些并不是他们急需解决的或有一定利益冲突的问题,因此,监理必须主动协调、契而不舍。

3、工作协调的监理工作程序 1) 技术程序 2) 组织程序

3) 经济及合同程序

4、工作协调的监理工作措施和方法 1)技术措施

(1) 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专家,分析讨论影响三大控制的技术方案,形成书面文件,进行工程协调;

(2) 以施工验收规范特别是强制性标准为依据,进行工程协调并纠正;

(3) 对于“五新”的内容,组织召开专题论证会、现场试验、追踪讨论会,达成共识,形成书面技术措施意见。

2) 组织措施:

(1) 项目总监或总监授权的总监代表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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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持召开工地例会;

(3) 审核并签发对外所发的函件、建议和报告。 3) 经济及合同措施:

(1) 总监、总监代表委托专人进行合同管理,建立项目合同管理体系,认真研究项目的各项合同;

(2) 总监、总监代表主持处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索赔事宜; (3) 审核并签发依据合同处理经济纠纷的监理意见。

第十二章 监理工作设施

1、 项目部资源配备表

设备名称 一.通信设备 1.移动电话 二.照相录像设备 1.照相机 三.电算设备及软件 1.计算机 2.打印、复印机 4.扫描仪 四.检测实验设备 钢卷尺 游标卡尺 靠尺 激光测距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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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佳能 HP HP 数量 每人一部 1 1 1 1 每人一把 1 1 1 通信 照相 自有/租赁 自有 有 自有 自有 自有 自有 自有 自有 自有

工程项目监理部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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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基本程序

承包单位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 设备报验单》 承包单位另选 不合格 监理工 程师审核 合 格 承包单位可以在指定部位使用 方法: 1.审核质量证明资料 2.到制造厂进行考察 3.进场材料检验 4.进行复试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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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隐蔽工程验收基本程序

隐蔽工程完成,承包单位自检合格

承包单位纠正 承包单位填写《隐蔽工程报验单》 不合格 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 合格 监理工程师签认报验单 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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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分部、分项工程签认基本程序

承包单位对达到报验条件的分项工程进行自检 纠正 承包单位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报验认可单 不合格 监理工程师审核 合格 监理工程师签认分项工程 承包单位继续施工,达到验收条件 的分部工程进行自检 纠正 承包单位填写分部工程质量报验认可单 监理工程师审核 监理工程师签认分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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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单位工程验收基本程序

承包单位自检合格 填报单位工程验收记录 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监理工程师核查质量保证资料 项目监理部签发监理通知 项目监理部进行预验收 项目监理部与业主、设计单位、

承包单位联合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与业主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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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五:进度控制程序

承包单位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 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注:如总进度计划为施工组 织设计的一部分,可不单独 审批 承包单位编制年、季、月进度计划填写《施工进 度计划报审表》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按计划组织实施 监理工程师对进度实施情况进行 检查、分析 基本实现计划目标 严重偏离计划目标 承包单位编制下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指示承 一期计划 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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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六:工程款竣工结算的基本程序

工程经各方竣工验收 承包单位提出竣工结算资料 监理工程师审核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 程结算款支付证书 建设单位审核 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付款 保修阶段结束时进行工 程最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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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七:费用索赔管理程序

费用索赔事件发生 项目监理部收集资料 承包单位提交 详细记录过程 费用索赔意向报告 承包单位随时提交 索赔事件的详细报告 索赔事件结束、承包单位 提交《费用索赔申请表》 不同意 监理工程师审核与评估 不一致 与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协商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费用索赔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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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八:工程款支付程序

监理工程师对分项、分部工程已签认 承包单位填写《月完成工程量报审表》 双方协商 监理工程师审批 设计变更费用 合同变更费用 索赔费用等 承包单位按审批的工程量填写

《月付款报审表》、《月支付汇总表》 三方协商 监理工程师审核 建设单位负责人审批 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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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t97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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