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科各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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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科主任岗位职责

1、在医院院长的领导下负责药剂科的工作。

2、负责本科室的各项工作,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拟定药品采购计划,经院长批准或组织实施。

4、负责督促检查药品管理情况,实行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满足临床及医疗科研的需求。

5、负责密切配合临床工作,努力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建立药品信息网络,搜集整理药学情报资料,宣传用药知识,配合医护人员做好新药验证,临床疗效评价工作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6、组织领导药品调配与制剂工作,指导和亲自参加复杂的药品调剂和制剂,保证药品质量。

7、督促和检查毒、麻、精神、贵重药品的使用、管理及药品检验鉴定工作,领导所属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8、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征求意见,主动供应。 9、组织所属人员进行业务学习,进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

门诊药房负责人岗位职责

1、在药剂科主任的领导下工作。 2、负责调剂室的一切工作。

3、负责组织好本调剂室的审方、计价、调配、核对、发药等管理工作。

4、负责对处方的管理工作。 5、负责开展临床药学实践工作。

6、负责毒、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工作。

门诊药房药品调剂岗位职责

1、在药房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工作。

2、调配处方时应严格遵守规程,若标签模糊或药品质量发生变化等须查询清楚方可调配。

3、药品发出前应经过二人核对检查调配品种、规格、数量等,调配人与核对人均须在处方上签名后方可发药。

4、调配人员应向病人交待药品用法、用量以及注意事项等。 5、调配人员回答病人提出的问题时应注意医疗保护制度。

药库保管人员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保管供应工作。 2、要认真执行药政法规,对毒、麻、精神药品、贵重药品要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平。

3、对购进的药品,及时入库验收,并详细填写入库验收登记表,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有权拒绝入库,入库单签字以示负责。

4、库存药品应按药品的性质或剂型分类定位存放,保持库内通风干燥,以确保药品质量。

5、做好药品在库养护记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按规定及时处置。

6、建立药品有效期管理。对近效期药品实行登记、告知,做到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

药品质检岗位职责

1、药品质检员负责本院购进的中药饮片、西药以及中成药的质量检查工作。

2、药品质检员应对每次购进的每个药品,根据相关质量标准和要求进行质量方面的检查,凡不符合要求的中药饮片以及药品应予以拒收。凡质量有疑问的药品应暂缓验收入库,待检验合格后方可验收入库。

3、质量验收员每次检验完毕后应在质检单上签全名以示负责。

药品采购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工作。 2、根据药品的使用情况,定期制定药品的本年度、本季、本月的采购计划,交科主任审查,经主管院长或院长批准后执行。

3、加强资金的合理流动,计划采购、计划用款,避免药品积压和浪费。

4、自觉遵守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廉洁自律,把好药品质量关,不准采购“三无”药品,伪劣药品或非药品,坚持按药品主渠道购进药品。

5、对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品采购人员会同药库管理人员,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有效期、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货价格等逐项验收核对,并签字以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建立缺药登记簿,对抢救、急、需药品,采购人员应立即组织采购,以保证抢救治疗的需要。

药事委员会工作制度

1、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是医院药事管理最高权力机构,负责监督、指导全院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2、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其他成员按规定由药学、临床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行政管理专家组成。下设办公室在药剂科,日常工作由药剂科具体负责。

3、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委员会开会,研究各解决医药事管理的有关问题。要认真做好每次会议记录,会议形成的决定由药剂科会同相关科室负责落实实施。

4、药事会议原则上每季召开一次,总结和检查工作,按排下一阶段工作。遇特殊情况可由药剂科提议,主任委员同意,召开临时会议。

5、新药引进先由临床科室对拟进入医院的药品作临床观察,根据临床观察结果或实际需要填写“新药申请表”,经科主任签字后送药剂科,药事管理委员会采取学术讨论、公开投票的民主方式表决同意后方可批量购进。对首次购进临床急需、病人转诊特殊需要按疗程一次性购进少量药品,药剂科按日常工作程序报请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后实施。

调剂室工作管理制度

1、调剂人员须具医风严谨、高度负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调剂。

2、对待病人热情周到、耐心细致、百问不厌,严禁生冷、硬、顶。

3、确保用药安全。做到“四不发”,即霉变药品不发、污染药品不发、过期失效药品不发、“三无”药品不发(即无批文、无批号、无厂牌)。

4、明确交待用法。发药时应向病人交待清楚用法、用量以及注意事项。

5、中药配方要准确,严禁估量抓药,凡需先煎、后下、烊化、冲服等应向患者讲明。

6、药品存放分类定位、排列整齐、标签完整、字迹清晰、外包装清洁、无霉,外用药与内服药要分开,口服药与注射药要分开。

7、实行“数量、金额全面管理,实耗实消”,做到物相符,每季进行一次盘点、报损药品造册登记。待院长批准后销毁。

8、对发出的药品,除霉变、短少等质量原因外都不予退换,更不准将药品私自外借或自行调换。

9、所用衡器、量具要按照《计量法》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计量准确。

10、节约用水用电,各种表格、药袋不得乱丢或作它用。 11、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调剂室。

处方审查和发药核对制度

1、药剂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2、药剂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审核员认真审核处方中的各项内容,然后将合格处方交调剂员进行调配,最后由复核人对其处方与所配药品是否相符进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发药。流程为:审核员(收方、审方)、调剂员(再审方、调剂)核对人(复核、发药)、完成后分别在处方上签字。

3、发药时,应向患者交代服用方法,用量和其他注意事项。毒剧药、麻醉药、儿童、老人用药尤为注意。

4、严格执行医院用药规定,对不符合用药规定或不合格的处方应拒绝发药。

5、发现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处方,首先应拒绝调配,并与处方医师取得联系,由处方医师更正签字后方可调配。

6、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7、审方、调配、复核发药必须严肃认真、尽职尽责,方便病人。

8、非本院处方不得调配。

药库工作管理制度

1、药库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同时应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2、库存药品必须建帐,做到帐物相符,对药品根据进货票据和出库单据及时记帐。

3、库存药品的在库保养、定期检查,特别是在霉雨季节更要勤查、勤晒、勤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4、在库药品的存放应科学合理,排放整齐有序,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5、药库门窗应注意开关,库内严禁吸烟,严防火灾,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6、药库人员对购进的药品应及时验收,变质、过期、失效的药品应拒绝入库。

7、做好库内各项记录工作。

药品采购、计划审核批准制度

1、药品采购员负责全院药品采购工作。

2、采购药品计划应根据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及每月用量由仓库保管提出,经科长同意主管院长审批后才由采购员进行采购。新药以及临床科室需要的新品种,按新品种准入程序执行。

3、采购员应严格执行政府招标采购,自觉遵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节约、廉洁的原则,积极组织货源,保证供应,同时要避免积压和浪费。

4、禁止采购无批文、无批号、无厂家的“三无”药品,不得采购与医疗无关的生活用品、化妆品、饮料等非药品。

5、采购药品必须从证照齐全的医药公司或厂家购进,严禁从私人手下中或无证的非法经营单位采购药品。

6、购回药品在入库前经保管员进行质量验收,不合格药品不得入库。做好票据收集报送工作。

药品入库验收制度

1、药品必须符合《中国药典》标准。

2、入库时要做到“三查三对”、“四不入库”,即查数量、查质量、查有效期,对药品名称、对规格、对价格。对数量,质量、价格、规格不符药品不得入库。

3、进口药品必须有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通关单、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供货单位盖章,才能入库。

4、生物药品按规定要求必须有批签发合格证。

5、中药材的入库要检查是否虫蛀、霉变、泛油、变色、掺假等。

6、认真填写入库验收记录。

药品出库核对复查制度

1、严格执行药品出库领发制度,药品出库必须凭药品会计开出的微机出库单,出库单要逐月装订成册。

2、药品出库经领药人、发药人双方核对无误签字后方能出库,核对内容按入库验收制度的有关条款规定。

3、出库药品必须贯彻“先进先出,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

4、药库实行数量帐物及金额帐物核清,严格执行财务、统计等有关规定,对帐物不符者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1、凡发现因药物所致的不良反应,药剂人员应协同医护人员将药品生产厂家、药品批号、规格、不良反应症状等详细记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记录上。对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应及时上报并停用该批药品,封存待查。同时与供货单位(生产厂家)联系处理。

2、要及时将不良反应情况报告不良反应领导小组。对反应较严重的病人要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及药监部门。

3、定期进行用药质量调研工作,分析总结临床用药的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情况,并及时向医药人员发出通报,减少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不合格药品处理报告制度

1、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强化药品质量意识,严把药品质量关。购进药品必须在二日内验收,发现质量问题,七天内与供货单位交涉处理完毕。

2、做好药品质量反馈工作是每个药剂人员应尽职责,注意收集病人,医生所反映的意见,及时作出分析、评价总结

3、凡属药品监督、卫生行政部门查出的不合格药品应立即停用,就地封存或销毁,并及时报告院药事管理委员会。

4、建立报告制度,由药剂科负责收集药品质量反馈情况,每季一次向当地及省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对重大药品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

5、药库保管员、药房工作人员对检查不合格的药品、过期药品,按规定集中销毁,并做好登记。

药品质量检查登记制度

1、保管员应及时检查在库药品的质量情况,调剂员要每月对储存药品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特别是那些质量不稳定的药品,如输液、中药注射液等,要经常检查,必要送验。

2、上级药检部门的抽检报告单位保存,可作质量考察依据。 3、发现质量不符的药品,应作好登记,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院长批准执行。

4、保管员应每季一次将药品质量情况写出书面材料报药剂科办公室,重大质量问题要及时上报给当地药监部门。

差错缺陷登记制度

1、调配中的差错反馈并经核实后,各部分负责人应及时在差错记录本上详细记录。

2、调配者对在工作中出现的差错要勇于承担责任,不得推脱。 3、差错的范畴:门诊病人相互拿错、药品用法、用量写错、注射卡填错、发错药品、变质过期药品发出及其它差错等均需记录。

4、药剂科对差错事故要及时调查核实,做出处理,并组织讲座总结教训。对造成人身死亡、性质严劣影响极坏的应在24小时内上报主管部门,待查清原因后再作出书面汇报。

5、若发现差错,相互隐瞒不报,不登记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处方统计、保管制度

1、每天处方应进行类别、张数、金额统计,装订成册,不得遗失。

2、处方张数、金额应填在统计表中。

3、每日要将处方汇总、装箱,送药剂科统一保管。 4、普通处方保留一年,特殊药品处方按相关规定单独存放保管。到期后报请主管院长批准,才能销毁。

安全卫生与健康检查制度

1、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着干净整齐的工作衣、帽,挂牌上岗,保持仪表端正。

2、保持整洁的工作环境,室内陈列有序、干净卫生,不准在室内吸咽、不随时吐痰,不准穿拖鞋,不得高声谈笑。

3、保持优美的工作环境,每周进行一次室外大扫除,养成“人人讲卫生”的良好风气。

4、建立工作人员健康档案,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有传染病及皮肤病者不得从事调剂工作。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药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麻醉药品严格按照“五专”管理,即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处方保存三年备查,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麻醉药品,对违反规定应及时报卫生行政部门。

3、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和专册登记。

4、毒、麻、精神药品的管理,要做到逐日统计、日清月结、帐物相符,严防丢失。

5、含麻醉、精神药品的制剂,需报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注册方可配制,并用纳入特殊药品管理。

临床药学工作制度

1、定期参与查房,分析病历处方,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交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及时发现用药问题。

2、严格执行药物浓度监测的各项操作规程。

3、保持实验室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加强试剂管理,保证测定结果准确无误。

4、了解国内外药学进展动态,负责收集药学情报资料,做好资料的分类、保管、借阅工作,并定期出刊“药讯”。

5、做好“药物不良反应报告表”的发放、收集、登记整理以及上报工作。

6、定期提供医院抗生素使用动态,并写出分析报告。

抗生素合理使用制度

1、应严格掌握抗生素的适应症、禁忌症以及药物的配伍禁忌,根据药物敏感实验,选择敏感的、毒副作用小的抗生素。

2、严格掌握与控制预防性抗生素的使用,在使用时应注意监测其耐药性的变化,密切观察菌群失调的先兆。

3、尽量减少抗生素的使用当和对其的依赖性。

4、已确定为病毒性疾病或疑为病毒性疾病,不使用抗生素。 5、发热原因不明者,在弄清病原学诊断前,不用抗生素,以免影响临床典型症状的出现和病原体的检出。

6、尽量避免皮肤、粘膜等局部应用抗生素。局部应用易造成耐药株的产生,引起皮肤的过敏。

7、联合使用抗生素,须有严格的指征,不可无根据地随意联合用药,特别是在起无关作用和拮抗作用。

8、选用抗生素要严格掌握适应症。 9、使用抗生素要严格掌握适应症。 10、定期统计抗生素的消耗量及使用类型。 11、严格控制抗生素的预防使用。

12、预防抗生素的过敏反应,在使用β—内酰胺类、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抗生素等,要询问过敏史,并做皮内试验。

中心药房摆药制度

1、中心药房必须由药师进行摆药。

2、药师每天将医嘱用药单打印并仔细检查,与病区护士医嘱用药单进行核对,做到三查七对。“三查”:摆药前查、摆药中查、摆药一查;“七对”:对日期、姓名、床号、药名、规格、剂量、用法,准确无误后方能发出,并双签名,禁止护士不按操作程序私自拿药。

3、配药时应使用药匙,严禁直接用手抓药,不得发出过期失效、潮解、霉变、污染的药品。

4、定期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5、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岗前培训制度

1、凡新分配的药剂人员、实习进修人员,在上岗前进行培训。 2、培训内容包括: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知识、职业道德、医德规范、医院管理的相关规定、规章制度及要求、药剂人员的操作规范和要求等。

3、经过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考核成绩存入个人技术档案。

药剂科质量管理制度

1、药剂科应建立质量管理小组,由科室负责人及相关部分的负责人组成,并设兼职质量监督员,对全科质量工作实施检查和监督,质控小组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议、讨论和研究解决质量问题。

2、经常对全科职工进行质量意识教育,通过强化质量管理,从而保证药品质量。

3、定期对质量监督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工作范围和职责,并定期通报药品质量情况和加强质管管理的建议。

4、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深入药库、药房、病区,了解、检查、收集、整理院内药品质量情况,并及时归纳分析,建立药品质量档案。

5、药库、药房等各个部门应建立质量管理记录,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反映并予以解决。

6、对未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凡工作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药品质量出现问题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和后果轻重进行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

一、 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是医院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权力机

构,日常工作根据分工分别由药物监督评价小组、医务科、药剂科负责。

二、 物临床应用必须以合理用药为核心,做到有效、安全、

方便、经济。

三、 医师在临床治疗用药时,必须遵守以下几点。 1、 根椐病情需要合理制定给药方案。

2、 全面熟悉药物知识,正确选择治疗药物。 3、 始终贯彻个体化原则。

4、 选择药物时,参保病人尽可能选取目录内用药。 5、 根据病情和病人的经济能力,正确处理新、老药物的

辩证关系,合理降低病人医药费用。

6、 联合用药时,注意药物的相互作用,如作用拮抗、配

伍禁忌、不良反应等。

四、 认真落实单品种用药总量监控公示制度、科窒用药监控

公示制度、医师用药情况监控公示制度、医师合理用药评价通报制度。

五、 药剂科负责把每月单品种用药金额前十名药物报院长、

分管院长、医务科和微机中心;微机中心负责把使用前十名药物的医师列名上报;核算科负责统计上报各科窒用药比例。

六、 医院合理用药监督评价小组每月抽查15份住院病历、100

张门诊处方,全面审查评定合理用药,重点督查排名前十位的药品合使用情况。书写合理用药评价报告。结合前三项内容,每季在院周会上通报并在门诊大厅电子显示屏上公示。

七、 药事管理委员会对临床不合理用药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

处理;对连续三个月排名在前三位的药品经确认为异常使用的,给予停药或降价处理。并由药剂科对异常使用的药品的供应企业的业务务员进行警示谈话。对严重不合理用药的科窒及医师,由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正、负主任或医务科主任进行警示谈话。必要时进行处罚并与绩效工资挂靠。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1、 严格执行九江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2、 按规定要求及时如实填报每期招标采购总采购量,并

签订采购合同。

3、 药品采购员应根据临床实际用量分期填报采购计划,

逐级审批后实施。

4、 药品采购员会同仓库保管员应按中标药品为生产企

业、配送企业、药品实际质量验收入库。严禁在药品购销中混淆质量层次。

5、 严格执行中标价格。中标药品应严格按照中标药品制

定的差别、差率进行作价销售。严禁混淆质量层次挂靠中标价格。

6、 执行招标采购中,诺存在问题,应及时上报招标办请

示处理。

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1、 有效期在三个月以内药品为近效期药品。

2、 药品采购入库验收时,有效期低于三个月不得入库。 3、 仓库保管员、药房负责人对近效期的药品应重点巡查并

填写《近效期药品警示记录》。

4、 对近效期,数量较大,予计在效期内使用不完的药品,

保管员应报告科主任处理。

5、 药品有效期一过,禁止发出。药库、药房将过期药品及

时清理到不合格区集中处理。

药品新品种准入筛查制度

1、

根据临床治疗需要、医院诊疗项目增加,本着药品有效、安全、方便、经济原则,进行新品种准入筛查。

2、

在新品种引进前,药学部门会同相关临床科窒对拟准入的药品成分含量、适应症、剂量用法、禁忌症、作用机理、半衰期、达峰时间、起效时间、蛋白结合率、代谢途径、排泻途径、零售价格、药物已知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等主要指标进行熟悉了解,并与医院已有的同类品种相比较,主要指标应明显优于同类品种。

3、

药品新品种在准入前申请科窒的主任对拟准入的药品应作相关评估。评估内容有:医师有无用过该药品的经验,文献报导对该药品临床应用的评价,国内或市内其他医院临床试验报告或使用经验,简要说明申请该药为本院常备药品的理由,如增列该药品是否应删除同类药品。评估合格后提请药事管理委员会。

4、

药事管理委员会办公窒根据评估结果初审后报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即可准入。

单品种用药总量监控公示制度

为贯彻执行《江西省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管理办法》,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我院临床用药的合理性,杜绝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剂科每月初将上月药品使用金额排名前十位的品种进行汇总排序,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单价、使用数量、金额、生产或经销企业。

二、 药剂科将汇总的材料及时上报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

相关人员对排序前十位的药品进行综合评定。 三、 医务科将综合评定结果定期在院周会上通报。 综合评定结果中,对认定为用药异常的品种,医务科将分别对使用科窒及医生执行谈话警告,药剂科对经销商执行谈话警示。

医师合理用药评价通报制度

1、 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医务科、院感办、药

剂科根据《江西省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管理办法(暂行)》、《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江西省抗菌药物分线使用及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的规定,定期对全院医师用药情况进行监控评估。 2、 药剂科负责对门诊处方进行评价分析。内容包括处方各

项内容书写是否完整正确、处方的平均金额、用药品种数、就诊病人注射剂使用率、抗菌药物使用率、不合理用药等。评价结果由医务科定期在院周会上通报。 3、 院感办负责对住院病历进行评价分析。内容包括用药适

应症明确、预防、联合用药正确率,抗菌药物分线管理正确执行百分率、标本送检及根据药敏结果使用抗菌药物百分率等。评价结果由医务科定期在院周会上通报。 4、 查处的问题,应根据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责令整

改。

科室临床用药监控公示制度

1、 为了加强临床用药监控,医院由合理用药监督评价小

组协同医务科、院感办、药剂科对全院科室用药情况进行监控。

2、 医院合理用药监督评价小组按科室专业特点进行综合

评价,合理确定各科室临床用药比例。

3、 财务核算部门每月将科室药品收入占科室医疗总收入

的比例,药剂科将每月抗菌药物占药品总收入的比例统计上报到医务科,在院周会上通报。

4、 对用药比例及抗菌药物的使用比例不符合规定的科

室,医院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医师用药情况监控制度

1、 为使医师用药更加合理,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指导下,

医务科、院感办、药剂科负责对全院医师用药情况具体进行监控。

2、 医务科根椐单品种用药总量监控公示情况,经综合评估

后为不合理用药的,将对使用前十名药物的医师的姓名、用药数量及金额、不合理用药比例等内容进行全院通报,并给予公示。

3、 对不合理用药情况严重的医师,列入重点监控范围,必

要时进行警示谈话,并作出相应的处罚。对屡次违规者给予取消处方权、等岗学习的处罚。

4、 医师合理用药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晋升评聘的重要内

容。

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1、 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2、 确定本机构用药目录和处方集。

3、 审核本机构拟购入药品或新制剂配制、新药上市后临床

观察的申请。

4、 制定本机构新药引进规则,建立新药引进准入筛查评审

专家库,负责对新药准入评定工作。

5、 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评

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决定淘汰药品品种。 6、 组织检查特殊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解决纠正存在的

问题。

7、 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合理用药。

药物不良反应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工作制度

1、 药物不良反应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机构药物不良

反应和不良事件的应激处理和监测上报工作。 2、 药物不良反应工作小组,负责收集处理日常不良反应、

整理上报具体工作。

3、 药物不良反应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布置本机

构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

4、 对出现严重的、群体性药物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药物

不良反应领导小组应紧急召开会议,讨论制定应激处理措施,监测上报。

5、 对关联性强的不良反应可直接填报,对关联性不强的不

良反应,不良反应工作小组应开会研究认定,以保证上报的准确性。

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药物临床疗效,减少药物不良反应,减轻病人的用药费用,做到合理用药。特制定本制度。

一、 医师在临床用药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 应根据病因、病理、病症正确选择使用药物。

2、 始终贯彻个体化原则。充分考虑病人的年龄、性别、

体重、生理状况、环境因素、病情程度、病变范围、病程阶段、肝肾等解毒器官的功能状况、合并症的有无、既往治疗反应、对药物的吸收代谢排泄率、免疫力以及病原微生物对抗菌药物的耐受性、病人对药物的反应性大小等因素,选择治疗用药的种类和剂量大小。

3、 根据病情轻重缓急、药物吸收状况,选择给药途径。 4、 联合用药必须指征明确,合理选择药物。注意药物的

相互作用如配伍禁忌、不良反应及毒性增加、药物作用拮抗等因素,确保联合用药有效、安全。

5、 合理、谨慎使用新药,减轻病人负担,保障用药有效

安全。

二、 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监管。

1、 坚持落实临床用监控“四项通报制度”。

2、 合理用药监督评价小组以及医务科、院感办、质控

办、药剂科应加强临床用药情况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干予。

3、 对临床不合理用药严重的医师进行处罚。

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1、 生物制品是指白介素、干扰素、静脉用丙球、胸腺肽、

人血白蛋白等。

2、 使用生物制品必须有明确的适应证,病情不需要不得使

用。

3、 使用生物制品事前必须向病人告知,并完善病人相关检

查。

4、 使用生物制品必须由经治医师提出,经三级医师或科主

任签字同意,方可使用。

5、 使用方式必须正,使用后要予以必要的观察。

6、 门诊原则上不使用生物制品,特殊情况需使用,必须经

门诊部主任同意。

7、 建立生物制品使用登记、消耗制度。 8、 对生物制品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根据麻《醉药品管理条例》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凭印鉴卡,到药监部门指定供应点采购,二类精神药品到具备经营二类精神资格医药公司采购。采购必须二人以上用专车运输,采购人员必须当天返回,不准在外留宿。

二、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入库验收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必须及时验收入库,保管员、采购员双人当面清点到支、片,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及时填写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入库记录。

三、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保管、发放和使用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必须用保险柜专人加锁保管,二类精神药品用专柜加锁保管。并使用专用账册,做到账物相符。仓库发放麻药品、精神药品,应凭药房有效领药单发放,并做发放记录。药房调配应凭具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医师开具的专用合格处方调配,并有及时做好专册登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已经发出不准退回。对于中、重度慢性疼痛病人未使用完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须经药监或卫生管理部门销毁后方可回收空安瓿。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等不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每张不超过三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每张不超过七日常用量。麻醉药品处方保存三年备查,精神药品处方保存二年备查。药房专管员及临床医师,应加强对中、重度慢性疼痛长期使用麻醉药品的病人管理,坚持按规定回访。对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及时跟踪检查,发现流弊及时报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药监部门处理。

四、 麻醉药品报损余液及空安瓿回收销毁

麻醉药品的报损须经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派人当场核

实销毁,并完备相关手续。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临床未使

用完的余液,须有二名以上执行护士监督销毁,并填写余液销毁登记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必须安数、按批回收,并做好登记;药剂科主任组织相关人员,核对监督销毁,并认真填写记录。 五、 安全管理

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防盗工作。存贮点应有

有效的防盗措施(防盗门、窗及安全防盗报警装置和24小时

值班制)。麻醉药品被盗,应及时报告公安、药监、卫生行政等部门,不准隐瞒或擅自处理。医院保卫部门应加强对仓库等重要场所的巡查,确保安全。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t8k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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