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会应怎样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23-08-24 16:16: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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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工会应怎样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工会法》 规定: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 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 权益。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存在和发展的必然要求, ” 也是党赋予学校工会组织的重要任务。 把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作为学校工会的基本职责, 反映了工会工作的客观规律, 符合党和教职工 对学校工会组织的要求。 这对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 进一步 明确学校工会在新的历史时期肩负的责任, 加大学校工会代表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力度, 调 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推动学校工会组织自身的改革和建设, 无疑有着十分重要和深 远的意义。 一、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是学校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 《工会法》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这就从法律上确定和突出了工 会的维护职能,学校工会组织必须认真履行好自己的神圣义务。一是突出维护职能是由学校工会 组织的性质所决定的。 学校工会组织是教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 教职工之所以自愿参加工会, 最初的目的就在于通过工会这种有组织的社会力量,维护自身的具体利益。在现阶段,维护仍是 工会存在的根基, 是教职工的必然要求, 也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的需要; 不突出维护, 学校工会存在的社会基础就会失去。二是突出维护职能是学校工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服从和服务于全党全国大局的必然要求。学校工会组织代表和维护教职工利益是“代表中国最广 大人民根本利益”在教育系统的具体体现。三是履行好维护职能是学校工会组织服务于学校中心 工作的主要手段。在当前深化教育改革的形势下,学校工会组织只有通过突出履行维护职能,才 能更好地保护、调动和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四是履 行好维护职能是工会调整劳动关系矛盾的主要手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职工和学校的 劳动关系主体地位真正得以明确,教师作为劳动者主体的利益面临更多的矛盾和问题,特别需要 学校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其具体利益。 二、当前形势下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工作的基本任务 学校工会组织要切实维权,首先必须清楚职工都有哪些权益,工会该为职工维护哪些权益。 总体讲,凡宪法和有关法律,如《工会法》、《劳动法》、《教育法》、《教师法》、《妇女权 益保障法》等赋予职工的权益,都属于维护的范围。《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协调劳动关系、 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的决定》明确指出了当前形势下维护职工合 法权益工作的基本任务:一是维护职工劳动就业权利,二是维护职工获得劳动报酬权利,三是维 护职工社会保障权利,四是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权利,五是维护职工民主权利,六是维护职工 精神文化权利,七是维护职工的社会权利。《决定》系统提出的要维护职工的“七项权利”,在 理论上是对工会维权工作的提炼;在实践上进一步明确了工会维权的基本内容,提供了行动上的 规范。特别是明确提出维护职工的“社会权利”,既考虑到适应中国现代化建设格局从经济、政 治、文化“三位一体”发展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更加注重社会建设这一社 会发展目标,既体现了工会维权理论与时俱进的开放性,也符合工会作为群众组织在推进社会建 设征程中义不容辞的职责和独特作用。 “七项权利”概括起来就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个方面的权益。在当前形势下,学校 工会组织应切实维护教职工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 维护教职工的经济权益,主要是维护教职工劳动就业权利、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社会保障 权利、劳动安全卫生权利。改革开放以来,学校教职工的社会地位、经济待遇都有很大的提高, 教师已经成为人们向往的职业。但是,学校教职工的利益是在劳动关系的建立、协调、发展中不 断实现的,离开参与劳动关系的调整,工会就谈不上对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因此,学校工会组 织应积极参与劳动关系的调整,督促学校规范用工行为,维护教职工合理获得工资、奖金、生活 福利等方面的权益, 督促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教职工的养老、 医疗、 失业、 工伤、

生育等保险基金,积极开展教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和互助互济活动,帮助特困职工解决生活困难问 题,督促学校落实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改善劳动安全卫生状况,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生命安 全和女教职工特殊权益。 维护教职工的政治权益,主要是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了经济关 系多元化、劳动关系复杂化的情况。但是,不论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如何变化,都不能改变教职 工是学校的主人翁的地位,都不能削弱职工的民主权利。学校教职工具有知识层次高、民主意识 强的特点,学校工会组织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方针,就要积极引导广大教职工参 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障教职工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权利的落实。 维护教职工的精神文化权益,主要是保障教职工的学习权、发展权。人的需求,在物质和 精神两个方

面都应该得到满足。在当前新形势下,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不断进步,教职工的物质生 活水平不断提高, 因而对先进精神文化的需求也必然会日益增强, 精神文化品位必然进一步提升。 因此,学校工会组织还应积极维护教职工的精神文化权益,尽力满足教职工的文化生活需求。深 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加强教职工素质建设。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教 育和开展科学、文化、技术学习竞赛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提高教职工的思想道 德和科学、文化、技术、业务素质,使广大教职工都能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 劳动者。 维护教职工的社会权益,主要是组织和代表教职工参与学校事务的管理和学校利益关系的 协调,保障教职工在学校应该拥有的各项权益,享受社会公共事业服务与保障,学校教职工应该 有享受社会进步的成果以及社会保障等社会福利的权利。 三、进一步完善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制度与机制 加强工会维权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最为重要的是落实。如何把维权工作落到实处,亟 须制度与机制保障,即要有一个完善的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制度与机制。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 社会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制度与机制,即“建立健全工会宏观 参与机制”,“建立健全基层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职工民主管理机制”,“建立健 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争议预警和处理机制”,“建立健全工会困难 职工帮扶机制”。 学校与企业和社会上的其他组织既有共性又有不同,从学校的特点来看,进一步完善维护教 职工合法权益的制度与机制,重点应在以下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建立健全工会宏观参与机制 宏观参与即通常所说的源头维护,是指学校工会组织参与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政策的制定, 从法律法规上、政策制度上维护教职工权益。这是一种根本性的维护,是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赋 予工会组织的权利和职责。工会只有从源头上参与有关政策和实施方案的制定,才能切实保障教 职工的合法权益。源头维权的力度取决于源头参与机制是否健全。只有在学校依法建立和完善工 会源头参与机制,强化源头维权力度,我校长期坚持工会主席参加校长办公会、工会副主席参加 行政班子会,在学校研究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特别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时,都 有工会参加,充分听取工会的意见,使广大教职工的利益要求及时进

入学校领导的决策过程,真 正落实教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真正从根本上维护教职工的权益。我校长期坚持建立 健全工会每周向党委汇报和每半月一次与校行政联系的制度。 这样, 既能畅通职工利益诉求渠道, 又能使校行政及有关部门更加真实、全面、客观地了解教职工的心态和意见,及时解决涉及教职 工和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党委领导、行政重视、各方支持、工会运作、职 工参与的维权格局。 (二)建立健全职工民主管理机制

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最好载体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教代会)。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 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重要形式,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的一项基本制度。 教代会是最能体现教职工是学校主人翁的大舞台, 倍受教职工关注。 我校从84 年开始坚持每年召 开一次教代会,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学校各项制度的制订、行政领导职务津贴的发放 标准、教师课时津贴发放标准、年度质量奖发放原则、绩效工资的发放原则等都经过教代会讨论 制订。我们认为只有规范和完善教代会,建设好教代会,才是对教职工政治权益的最大维护,也 是为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创造条件。我们继续大力推动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 制度和机制,按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进一步丰富和发展教代会制度,充实和完 善教代会职权, 保障职工民主管理、 民主监督、 民主决策、 民主选举等各项民主政治权利的落实, 使教代会制度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三)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随着学校全面改革的深化,学校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新的劳动人事制度 促进了人力、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为实现个人价值提供了多种机遇和更广阔的空间。但机遇必 然伴随着挑战,个人在自主择业的同时,也面对着被用人单位选择的挑战,因此人人都有待岗、 下岗、甚至失业的可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学校工会组织既然是教职工的代表,肩负维护教职工 经济权益的任务也会逐步增多,最大的责任和最重要的维护,首当其冲是职工的劳动权利。学校 工会组织必须关注和积极参与学校劳动关系的调整工作。如:教师的聘任制度、干部的竞聘上岗 制度、后勤职工的岗位聘任制度以及长期临时工的聘用制度等。要参与“劳动与人事争议调解” 工作,建立起劳动关系仲裁和协调机制,在维护学校全局利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维护教职工的 合法权益,从而促进学校的各项改革和谐、持续的发展。 (四)建立健全依法维权的机制 维

权是工会的法定职责。这意味着维权不仅仅是行使权利,更是在履行义务。维权活动应 当遵守法定的程序,利用法律手段来进行。要把维权工作纳入规范、制度和法制的轨道,围绕劳 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和调处等环节,强化维权机制建设,做到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 维权。中国工会十四大指出:“要推动工会工作法制化,根据依法治会的要求,积极参与涉及职 工和工会权益的立法和政策的制定,坚持依法维权、依法治会,进一步把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 道。”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在许多法律、法规中都做了明确规定,这些都为维护教职工 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学校工会组织要依法维护教职工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教职工的权益既有精神 方面的,又有物质方面的,内容十分丰富和广泛,所涉及的法律法规门类繁多。工会干部大都不 是法律专家和律师,很难较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这就有必要在工会建立 起法律援助机制。比如,可在工会设置法律咨询小组,或者在工会内部配备兼职法律顾问,为工 会和教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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