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元件质量手册 18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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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同能天然气设备有限公司

压力管道元件

质量保证手册

(依据:TSG Z0004-2007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文件编号:TN /QM001-2016

版本:01

受控状态:

发文编号: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5日生效日期:2016年12月10日

编制:日期:2016.12.5审核:日期:2016.12.5批准:日期:2016.12.5

质量保证手册发布令

(TN 发161205号文)

为了确保压力管道元件的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我公司制造的压力管道元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法规的要求,向用户提供优质满意的产品。

本人委托质保工程师建立和领导质量保证体系,编写《压力管道元件质量保证手册》,并明确质量控制要求,授权质保工程师主持日常质量管理和体系内部协调工作,督促和检查各责任人的工作,以确保质量保证体系的持续、有效运行。

本手册是我公司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的基本法规和纲领性文件,根据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TSG D2001-200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制订,定于2016年12月10日起实施,凡涉及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和质量管理的部门和人员均应熟悉本手册中的规定和要求,望有关部门和人员严格遵守。

质保工程师负责对本手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奖惩,对违反本手册要求,影响产品质量的活动,有权提出纠正,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遵照执行,对严重违反本手册影响产品质量的活动,质保工程师有权建议暂停生产,并召开质量分析会,严肃处理质量事故,各有关部门的人员均应尊重和支持质保工程师的活动。

质保工程师应定期向我报告质保体系的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改进措施。

本公司的产品质量由我本人负责。

总经理:

2016年12月5 日

任命书

(TN 发161202号文)

为了确保压力管道元件产品的质量,根据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和TSG D2001-200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的要求,总经理任命质保工程师和各责任人员,贯彻落实《压力管道元件质量保证手册》及有关规定,任命如下:

叶国华任质保工程师兼技术负责人

冉永常任焊接质控责任人

鲁冬梅任检验与试验质控责任人

赵军任材料兼其他过程质控责任人

陈婷任设计兼工艺质控责任人

邱剑锋任无损检测兼理化检验质控责任人

卢伟任设备计量质控责任人

希上述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公司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转。

特此任命

总经理:

2016-12-5

企业概况

公司座落于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稷山村南庄191号,紧邻沿江高速,交通便捷。

公司现占地面积1500 m2,厂房面积1000 m2,在职员工30余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技术人员8名,II级无损检测人员1人,持证焊工2人,车间最大起吊能力5吨,切割机最大切割厚度50mm,钻床1台,最大钻孔直径50mm,并有一批相关焊接设备、金加工设备。公司设有曝光室、焊材一二级库、焊接试验室、压力试验区等基础设施,而且都配备了较为先进的试验设备,确保制造质量要求,基本具备制造压力管道元件的生产需要。

公司秉承为您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心无旁骛地提高专业化程度,并以“急客户之急”的服务精神赢得了广大客户,公司主要产品有各种类型的撬装装置等,产品行销全国。我公司将服务用户作为唯一的目标,与用户达成双赢。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质量管理水平,提升产品质量,公司按TSG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和TSG D2001-200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的要求,建立了压力管道元件质保体系,编制了《压力管道元件质保手册》等有关文件,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增强客户满意。

1 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本公司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产品的生产、服务过程。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产品的适用范围:

A、B级:元件组合装置

2 引用标准及规定:

TSGD 2001-2006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

TSGZ0004-2007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TSGZ0005-2007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术语和定义:

1.工艺流转:每批生产计划中,实行流转的零部件,每一种规格对应的工艺流转卡(一张不够用时,可采用多张)按工序随工件一起流转,每道工序完毕应由操作者自检合格后才能转入下道工序,检验点或停止点需经授权检验人员签字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2.停止点:凡对压力管道元件安全使用或整个产品有重要影响的工序,规定本工序质量未经指定责任人到场检查确认,不得进入下道工序加工,该工序明确为停止点。

3.检验点:凡对整个产品有一定质量影响,对其有关质量特性值应作检验记录,以便能追踪,该工序设定为检验点。

4.标识移植:压力管道元件均有标识,在其制造过程自始至终应该保持清晰,由于加工的原因,标识会被消除,为此,必须在工序间随时进行标识移植,以保证可追溯性。5.顾客满意:顾客对其要求已被满足的程度的感受。

6.质量管理体系: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管理体系。

7.质量方针:由组织的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该组织总的质量宗旨和方向。

8.质量目标:在质量方面所追求的目的。

9.审核点:在质量保证体系运转过程中,完成某项较为主要的活动或过程后,除执行(或操作)者进行自检符合有关规定外,还应由质量保证体系中有关人员(职责上高于执行者)进行确认。主要是查看文件和记录。

10.见证点:顾客、监造单位对某产品的重要要求所指定的控制点,见证点通常应在合同或技术协议中预先约定。应产品制造到达此点时,公司应通知约定者到现场见证。

11.预防措施:为消除潜在不合格或其他潜在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12.纠正措施: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或其他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13.质量改进:质量管理的一部分,致力于增强满足质量要求的能力。

14. 返工:为使不合格产品符合要求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

15. 报废:为避免不合格产品原有的预期用途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批准令

(TN 发161204号文)

1.质量方针:

质量为先全员参与持续改进客户满意

2.质量目标:

1)产品检验一次合格率≥95%;

2)顾客满意度≥90%。

总经理:

2016年12月5日

1.1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由总经理批准,形成正式文件。质量方针和目标应当满足如下要求:

(1)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特种设备许可项目的范围、特性,突出产品安全性能方面及质量持续改进的承诺,指明本公司的质量方向和所追求的目标;

(2)质量目标应当量化和分解,贯彻落实到各质量控制系统以及相关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或相关的部门;

(3)规定定期对质量目标进行考核。

(4) 质量方针目标见0.6章

1.2 质量保证体系组织

根据本公司许可项目特性和申请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与质量保证体系相适应的组织机构(见附录1)和质量保证体系结构图(见附录2),并经总经理以文件的形式任命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包括质量保证工程师和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见0.2章)。1.3 职责和权限

任命副总经理为质量保证工程师,并明确规定其对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的管理职责和权限(见0.2章)。

明确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以及需要独立行使与特种设备安全性能有关活动的人员的职责、权限,并且规定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之间工作接口控制和协调措施,以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1.3.1 总经理

(1)对本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和产品质量负全面责任;

(2)批准颁发本公司《压力管道元件质量手册》,并督促各部门贯彻实施;

(3)任免质保工程师、各专业责任人员。

(4)提供资源并支持管理评审。

1.3.2 质保工程师、技术负责人

1.3.

2.1 质保工程师

(1)组织编制、修订本公司《压力管道元件质量手册》,并督促检查各部门贯彻实施;(2)在质保体系中协助总经理协调各责任人员工作,对制造过程及执行本手册中有争议的问题作出裁决;

(3)召开质量分析会,处理产品质量问题;对产品质量负领导责任。

(4)组织质量控制责任人员及有关管理、操作人员学习法规和标准。

(5)组织内审,负责对外联络。

1.3.

2.2技术负责人

(1)负责及时贯彻执行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有关科技方针、政策、法规、标准;

(2)压力管道元件技术总负责人,制订技术发展、技术改造、产品开发规划,并督促实施;

(3)主管技术系统的技术职能、技术监督、工艺或研究试验、技术咨询;

(4)建立技术管理制度和科技信息网络,健全技术责任制,进行生技部门工作协调。

(5)关健技术岗位的安排、调动、技术职称晋升与聘任、技术人员教育和奖惩;

(6)对焊接工艺评定报告(PQR)、焊接工艺规程(WPS)、焊缝超次返修工艺、检验规程等进行审批;

(7)参与重大不合格事项和不合格品的研究与处理;总经理授权委托的其它技术工作。1.3.3 工艺责任人

(1)在质保工程师领导下,对工艺质量控制负责。

(2)审核图纸和工艺文件,保证技术文件正确、合理。

(3)对工艺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有权制止和纠正违反工艺纪律的现象。(4)负责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装备。

1.3.4 材料责任人

(1)在质保工程师领导下,对材料质量控制负责。

(2)对压力管道元件材料采购、复验、保管和发放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3)负责审核材料入厂检验结论,对材料验收的正确性负责。

(4)会签材料入库凭证,会签材料代用,处理材料质量问题。

(5)指导材料检验员进行工作,督促供应人员和仓库保管员贯彻执行“材料管理制度”。

1.3.5 检验责任人

(1)在质保工程师的领导下,对检验质量控制负责。组织编制检验规程,并监督实施。(2)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进行监视和测量监控。

(3)负责对检验人员进行业务指导,提高本公司检验水平。

(4)负责判定、隔离不合格品,并在受权范围内处置不合格品。

(5)签署并保存有关检验记录,对检验记录的正确性和合法性负责。定期向质保工程师汇报产品质量情况,提出提高产品质量的建议。

1.3.6 设备责任人

(1)在质保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设备管理控制。

(2)负责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提高确保产品质量的能力,制定企业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审核重大、关键设备的大修技术方案,并指导实施。

(3)组织重大设备安全事故的技术调查和分析,对企业设备的完好和专管负责,满足产品制造、检验、检测、试验的需要,确保产品的制造生产和检测手段的能力。

1.3.7 计量责任人

(1)在质保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计量管理控制。

(2)做好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检定、修理等工作,督促使用者正确使用各种量具。

1.3.8 无损检测责任人

(1)在质保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无损检测质量控制。

(2)负责按无损检测的规程和产品标准,对无损检测结果进行确认。

(3)对无损检测的设施进行监督控制;维护和保养设备。

1.3.9 理化检验责任人

(1)在质保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理化检验质量控制。

(2)负责按理化检测的规程,对分包方评审和理化报告进行确认。

1.3.10 焊接责任人

(1)在质保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焊接质量控制。

(2)负责焊接工艺的审核,保证焊接工艺的正确性与合理性。指导现场施焊,监督焊接工艺的贯彻执行,并解决施焊中遇到的焊接技术问题。

(3)负责对焊工进行技术培训和考试工作。

1.3.11 设计责任人

(1)在质保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设计质量控制。

(2)负责图纸的设计和计算,保证设计的正确性与合理性。

(3)合理处理生产中涉及图样的质量问题。

1.3.12其他过程控制责任人

(1)在质保工程师的领导下,主持其他过程质量控制系统的各项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参与管理评审工作。

(2)对其他过程控制的正确性负责。

(3)审核记录及报告。

1.4 管理评审

1.4.1 总则

总经理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管理评审,以确保质量保证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审包括评价质量保证体系改进的机会和变更的需要,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办公室保持管理评审的记录。为确保管理评审的实施,公司建立并保持《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1.4.2 评审输入

管理评审的输入包括以下方面的信息: a.审核结果,包括内审和外审; b.顾客反馈,包括顾客满意度和现场不合格的报告和分析; c.过程的业绩、产品的符合性和产品不合格的趋势; d.预防和纠正措施的状况; e.以往管理评审的跟踪措施;

1.4.3 评审输出

管理评审的输出包括与以下方面有关的任何决定和措施:a.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适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b.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过程有效性的改进;c.与顾客要求有关的产品的改进;d.资源需求,包括人力资源。

办公室做好管理评审记录,形成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至相关部门。质保工程师负责评审输出的计划和实施,并将结果报告总经理.

1.5相关文件 TN /QP18-01 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TN /QP25-01 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图一:公司行政组织机构图

图二:质量保证体系机构图

2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2.1概述

公司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TSG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和与产品有关的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包括质量保证手册、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工艺文件(如作业指导书、工艺规程、工艺卡、操作规程等)、记录(表卡)等。

2.2质量保证手册

手册应当描述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结构层次和相互关系,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术语和缩写;

b.体系的适用范围;

c.质量方针和目标;

d.质量保证体系组织及管理职责;

e.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质量控制系统、控制环节、控制点的要求。

2.3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应与质量方针相一致,满足安全技术法规和质量保证手册基本要素的要求,并且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程序文件是为完成某项活动所规定的途径,具有相对稳定性。编制应注意以下几点:

a.程序文件是将质量手册中的内容进行细化和展开,注意层次性。

b.程序文件基本内容是阐述影响质量的管理、执行、验证或质量控制人员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说明实施活动的方式、采用的文件、所进行的质量控制及质量记录的形成。

c.程序文件的详细程度要以满足有关质量活动进行恰当而连续控制的需要为准。

d.编写时要结合组织的实际情况,且具有充分的可操作性,特别是在细化质量控制时,要注意一步一步地列出开展质量控制活动的工作流程。

e.在质量控制环节的转换过程中应明确对一些控制因素的要求,即由谁来做、什么时间做、什么地方做、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达到什么要求,如何控制、谁来控制和确认,形成什么样的记录和报告,以及审批手续等。

2.4工艺文件和质量记录

工艺文件和质量记录应当符合元件组合装置特性,满足质量保证体系实施过程的控制需要。文件格式及其包括的项目、内容应当规范标准,尽量采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推荐的文件和记录格式。

2.5质量计划

质量计划能够有效控制产品安全性能,能够依据各质量控制系统要求,合理设置控制环节、控制点,满足产品特性,符合单位实际情况。本公司的质量计划一般为过程控制综合流转卡,实行工艺、流转、检验三卡合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控制内容、要求;b.过程中实际操作要求;c.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和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规定(详见附录“停止点(H)、检查点(E)、审核点(R)设置表”)。

3 文件和记录控制

3.1 文件控制内容

(1)受控文件的类别包括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技术文件、外来文件(注)及其他需控制的文件;

注:外来文件包括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设计文件鉴定报告,型式试验报告,监督检验报告,供方质量证明文件、供方的资格证明文件等。

(2)本公司对质量保证体系所要求的文件进行控制。记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件,应根据(3.2)的要求进行控制。

文件控制是指对与质量保证体系有关的文件的编制、评审、批准、发布、发放、使用、变更、重新批准、识别、作废和回收等的管理工作。

(3)公司建立并保持《文件控制程序》,以规定以下方面所需的控制:

a.文件发布前得到批准,以确保文件是充分与适宜的;

b.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与更新,并再次批准;

c.确保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

e.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适用文件的有关版本;

f.确保文件保持清晰、易于识别;

g.对外来文件的收集、购买、接收进行控制,确保外来文件得到识别,并控制其分发;

h.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若因任何原因而保留作废文件时,应对这些文件进行适当的标识;

办公室负责文件控制的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按《文件控制程序》要求实施。同时,本公司建立文件清单或与此相当的控制细则,用以明确质管理体系要求的文件和文件的现行更改状态。若对文件进行修改,公司规定由原编制、审核和批准的人员、岗位或部门按同样职责编制、审核和批准

3.2 记录的控制内容。

(1)公司建立并保持《记录控制程序》,对过程中的记录的填写、收集、检索、审核、贮存、保护、归档及保存期限等进行规定。

(2)本公司建立、实施并保持记录,以提供符合要求和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记录应保持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3)编制《质量记录清单》对记录的保存部门、时间等进行明确的规定。

(4)办公室负责记录控制的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按《记录控制程序》要求实施。

3.3 相关文件

TN /QP01-01 文件控制程序

TN /QP02-01 记录控制程序

TN /QP22-01 档案资料管理控制程序

TN /QP21-01 产品图纸技术文件控制程序

4 合同控制

4.1概述

为充分了解并满足顾客的要求和期望,本章对合同评审做出了规定。

供销部是合同评审的主管部门,部门经理负责评审的质量控制。

4.2合同评审的范围、内容

4.2.1供销部负责确定顾客对产品的需求与期望,将顾客规定的订货要求,如合同草案、技术协议草案及口头订单等填写在《合同评审表》中。在公司向顾客做出提供产品的承诺之前,供销部应对已确定的合同实施评审。

4.2.2合同评审的范围

a.对于有现货的常规合同,由供销部销售员将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数量等填写在出库单上并签名,经仓库管理人员确认无误并签名即完成产品要求的评审。

b.对于无现货的常规合同,生产部门对生产能力、交货日期,供销部对物料采购能力进行评审,由相应负责人填写《合同评审表》,并签名确认。

c.对于新开发产品的特殊合同,除供销部进行评审外,生技部应评审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质检部对确保产品质量要求的检测能力进行评审,并在《合同评审表》中签名确认。《合同评审表》报总经理批准。

d.对于口头定单,供销部销售员负责将相关内容用传真件、电话记录等方式确认,并执行a~c相应条款的规定。

e.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人员对产品要求中有关内容提出问题或修改建议时,由供销部负责与顾客联系.征求其书面意见。

f.供销部负责保存《合同评审表》、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对于评审过程中提出的问题的解决及评审结果的实现等跟踪措施的记录。

4.2.3合同评审的内容

a.顾客规定的要求,包括产品质量要求及价格、交付和交付后活动等方面的要求;

b.顾客没有明示的要求,但规定或预期的用途所必然要包括的产品要求;

c.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技术条件的要求;

d.公司自己主动承诺实现的要求。

通过评审应确保公司有能力满足上述规定的要求。

4.3合同的签订、修改和会签

4.3.1对合同评审后,由供销部负责人代表公司与顾客签订合同;对老顾客的口头定单,双方对相关记录确认后,即视同签订合同。对于新顾客则必须签订正式合同。

4.3.2合同签订后,供销部负责将相关的文件,根据各部门的需要发到相关部门,作为设计开发、生产、采购、检验和出货等的依据。

4.3.3合同的修改

当合同由于某种原因需要修改时,供销部负责把修改的内容与顾客协商一致,并通知相关部门。必要时,对修改的内容还需重新进行评审。

4.3.4供销部根据需要将合同的执行进展及时反馈给顾客,合同的更改,要与组织内部相关部门及顾客协调一致。

(1)本公司结合元件组合装置特性制定《合同评审控制程序》明确合同控制规定,

包括合同评审的范围、内容,执行法规、标准、技术条件、验收标准等方面的安全性能要求,合同签订、修改、审批程序等;

(2)供销部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评审与产品有关的要求,评审在公司向顾客作出提供产品的承诺之前进行(如:提交标书、接受合同或订单及接受合同或订单的更改),以确保:

a) 产品要求得到规定;

b) 与以前表述不一致的合同或订单的要求已予解决;

c) 组织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

(3)合同的分类

a)常规合同:本公司已生产过的产品的销售合同。

b)非常规合同:本公司已生产过但局部有变化的产品的销售合同。

c)新产品合同:从未生产过的产品加工合同。

(4)对于常规合同,由销售员直接在《合同评审表》上进行评审签字即可。

(5)对于非常规合同和新产品合同,根据需要由供销部组织生技部、质检部、生产部分别对生产能力、交货日期及物料采购能力进行评审,由相应负责人填写《合同评审表》并签名确认.

(6)若顾客的要求发生更改,供销部应填写(合同更改通知书)发放给相关部门。

(7)若产品要求发生变更,公司应确保相关文件(如质量计划、设计文件、工艺规程等)得到修改,并确保相关人员知道已变更的要求。

4.4相关文件

TN /QP05-01 合同评审控制程序

5 设计控制

5.1概述

生技部为设计控制的主管部门。设计质量控制工作由设计责任人具体负责。

5.1.1设计和开发,配备必需的法规、标准、电脑、设计软件、打印设备,并有适宜的工作环境;新标准的收集、贯彻和设计图样的标准化审查。

5.1.2设计输入应符合GB150、企标、设计条件图及产品合同的要求;应对设计和开发输入进行评审,以确保输入是充分与适宜的,要求应完整、清楚,并且不能自相矛盾。

5.1.3设计输出应形成文件,满足输入和顾客合同的要求,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经设计、校核、审核三级责任人员签署;给出采购、生产和服务提供的适当信息;包含或引用产品5.2设计更改一般由原有审批人员审批更改,同意更改时签发“文件更改单”。图样和设计文件的持有者和持有部门,若另发新图样时,应收回旧图,以防误用。材料代用更改不得降低产品技术要求,不得影响产品使用性能、安全性能和使用寿命,同时应考虑经济性。设计和开发的更改应有识别标记,并保持记录。

5.3对按相应标准绘制的图样和外来设计文件应组织审核验证,确认设计文件符合相应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及技术条件的要求。

5.4对外来设计文件应进行工艺性审核,确保设计文件能适应本单位工艺装备、技术水平、检测能力,必要时可要求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修改,或本单位在工艺装备、技术水平、检测能力等方面进行改进和提高。

5.5相关文件

TN /QP01-01 文件控制程序

TN /QP02-01 记录控制程序

TN /QP07-01 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TN /QP21-01 产品图纸技术文件控制程序

TN /QP22-01 档案资料管理控制程序

6.材料零部件控制

6.1概述

为确保产品所使用的材料符合规定要求,本章对材料的采购、验收、标识、存放与保管、使用、代用等控制环节做出了规定。

供销部为材料控制的主管部门;材料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负责该系统的质量控制。6.2采购

6.2.1供销部根据生产需要及库存情况编制材料采购计划。材料采购合同应明确对供方的质量要求,包括:

a.对产品型号、规格及质量要求也可直接引用各类标准;

b.对产品的验收要求;

c.产品制造资格要求;

d.其他要求,如价格、数量、交付等;

材料的质量要求,需经材料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审批;对进口材料和首次使用的钢材,经质保师或授权的材料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批准后方可订货。

6.2.2材料应从本单位的合格供方采购。对供方的评价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以证实其质量保证能力:

a.对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有行政许可规定的,应当对供方的许可资格进行确认;

b.供方质量保证体系对按要求如期提供稳定质量产品的保证能力;

c.供方产品质量状况,供方顾客满意程度;

d.产品交付后由供方提供相关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

e.其他方面,如履约能力有关的财务状况、价格和交付情况等。

供销部负责编制供方评价报告,对符合要求的供方建立合格供方名录。

6.2.3供销部应建立供方产品质量记录,每年对合格供方进行一次跟踪复评,评定不合格时,应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

6.3材料的验收

6.3.1材料入厂后首先应按品种、规格和批号等放置于待验区或做好待检标记,然后由供销部委托质检部对进厂材料进行入厂验收。入厂材料必须有制造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书》,零星购进的原材料可以是加盖经销单位红章的《质量证明书》复印件。材料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按安全技术规范或产品标准需要复验的材料应进行复验。

6.3.2对未经验收、复验或者验收、复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办理入库手续和投入使用。6.3.3供销部负责建立元件用材料档案,长期保存元件用原材料入厂检验资料,内容包括:原材料质量证明书、验收委托及全部检验报告和验收通知单等。

6.3.4入厂验收合格的材料,应填写入库台帐,标明材料名称、规格、牌号、炉批号、入厂编号和数量等。合格和不合格材料必须分区堆放,有隔离措施。合格的原材料按炉批号和材料入厂编号摆放整齐,按规定涂色和标写材料入厂编号,并经材料检验员复核无误后作确认标记,摆放好的材料必须挂牌,牌上有材料名称、规格、牌号、炉批号、入厂编号。

6.4材料存放与保管

6.4.1仓库应根据需要分为合格区、不合格区和待验区分别放置材料,或有明显标识区分材料的状况。

6.4.2材料保管应有防雨、防潮措施,以免锈蚀。

6.5材料领用和使用

6.5.1凡元件组合装置用原材料,必须经材料检验员复核确认签字并做跟踪标记后,仓库保管员方可按《领料单》发放车间。材料检验员如发现材料无标记、标记不清或锈蚀严重时,可拒绝在《领料单》上签字,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材料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处理。材料发放后,保管员要做好入帐、标牌工作,做到帐、牌、物三者一致。

6.5.2下料人员应在零件和余料移植材料牌号和入厂编号后方可下料,余料由下料人员向仓库办理退库手续,未移植材料牌号、入厂编号的在制品不得转下道工序,未办理退库和发料手续的余料,不得用于制造元件组合装置。

6.6材料代用

6.6.1材料代用由供销部提出,经材料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审核后由质保师批准。

6.6.2采用没有列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钢材代用时,应进行检验或试验,提出技术依据上报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审批。

6.7相关文件

TN /QP04-01 采购控制程序

TN /QP28-01 材料代用控制程序

TN /QP11-01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TN /QP31-01 仓库管理制度

TN /QP27-01 供方考核评价规定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t7h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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