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最深入古建筑讲义(李会智老师)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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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 建 筑 讲 义

主讲人 李会智

第一章 中国古代建筑部位名类

中国古代建筑形制繁多,类别多样,从所使用的材料上划分有土作、砖作、石作、铁铸、铜铸木作等,无论使用什么样的材料进行建造,其建筑部件均以木结构建筑部件为宗,所以在学习古建筑结构部件时,首先是学习和掌握木结构建筑中的建筑部件名称和其结构功能。中国古代建筑由三部分组成,即基座、屋身、屋顶三个部分,各建筑部件的命名,是根据所处位置而确定的。

第一节 基 础

1、基座

古建筑的基座由地上和地下两部分作成,均为建筑物的基础。地上部分因处于露明处故称作台基,地下部分因埋深于地面以下称作基础。根据所用材料的不同分夯土基础、瓦渣基础、灰土基础、桩基础、石基础。

2、夯土基础

是地表面以下基础的做法之一,是在预定的建筑物基址范围内挖去表土至一定深度,再用石夯或木夯将回填土分层夯实的一种传统基础做法。始见于原始社会晚期。商周时广泛应用于宫殿及城墙建筑中,以后一直流行至隋唐。

3、瓦渣基础

是地表面以下基础的做法之一,是利用建筑物的废砖碎瓦片与黄土隔层夯筑而成的表面以下的传统基础做法。也有个别的利用铁渣代替废砖碎瓦隔层夯实,这种基础的强度较之夯土基础而高。如上海元代真如寺大殿的柱下基础,唐代山西五台南山寺正殿柱础石下的基础、芮城永乐宫三大殿的基础均此种做法、太原拱极门。

4、灰土基础 是地表面以下基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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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定真如寺大殿基础示意图 做法之一,是在黄土内掺和一定比例白灰,分大夯灰土和小夯灰土。搅匀后依照需要的深度分层夯实的一种传统基础做法。一般认为始于明代初期,后代普遍使用。至清代,以成为一般大型建筑物基础的常规做法,并有专书介绍这

种基础做法及黄土与白灰之间的用料比例关系。有北京明代城墙的墙基等实例。

分大夯灰土,其白灰和黄土的比例为3∶7----1∶9,筑打时每步虚铺灰土7寸(22.4厘米),夯实为5寸(16厘米),

河北正定隆兴寺转轮藏殿基础示意图 白灰和黄土的比例为7∶3----2∶6,筑打时每步虚铺灰土7寸5分(24厘米),夯实为5寸(16厘米),多用于重要工程。

5、桩基础

在地基松软或临水处建房时,于建筑基础处打入大批木桩使其松软土层加密,增强基础强度的一种传统做法。常见的有梅花桩,每组打5根桩,又称

山西芮城永乐宫三清殿基础示意图 “聚五”排列形式如梅花五瓣;马牙桩,每组打三根,又称“三星桩”排列形式如马牙齿相错;排桩,根据需要可以单排、双排或多排式样,多用质地较好的木材,入柏松、衫木及松木等。在木桩露出基槽的空挡处,以碎石填充,并灌以灰浆使其坚固。此做法隋代有之,清代延续使用。太原晋祠圣母殿、鱼沼飞梁及献殿的基础即使用此方法。河北易

河北易县清崇陵陵恩殿基础示意图 2

多用于次要工程;小夯灰土,其

县清崇陵陵恩殿即此作法。

6、石基础

是地表面以下基础的做法之一,即施石料砌筑的建筑物的基础。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条石结构,多见于南方江浙一带的高大建筑中;一是片石结构,即从山地采来未加工的石料砌筑的基础,各山区多用此做法,一般是基础砌出地平与基台连成一体;一是卵石结构,即用河卵石填入基坑内然后用黄土填充空隙,或用泥浆灌实,多见于山溪河边的建筑中。

7、台基

宋代称阶基,是建筑物基础的组成部分,是地表面以上的基础部分,其四面砌以砖、石墙,里面回填土,上面铺墁砖石的台子。台基内按柱子的分位,以砖、石砌筑磉墩和拦土,磉墩是柱子的下脚。柱子立于柱础上,而柱础放在磉墩上。磉墩与磉墩之间,按面阔或进深,砌成与磉墩同高的墙,称“拦土”。

位于门窗之下的拦土,即门窗基墙。台基部分露明之下,施用料石平垫,其上皮比地面高出一两寸,称“土衬石”。土衬石外边比台宽约二三寸,称“金边”。台基上面各角所设方石,称

满装石座 砌台明砖 “角石”。台基上面周边所铺设的条形面石,称“阶条

石”。(宋代称压拦石,阶沿石)。阶条石之下,土衬石之上,是“斗板石”。古建筑台基所用之石料均可施砖代替。台基起初是处于防潮、防洪的功能,以后演变为表现建筑主人的权贵和地位的象征。如《礼记》规定,不同阶级地位台基高度标准是:“天子之堂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魏晋以前台基立面形式一般是平直素式的,象一个简单的盒子,表面砌以砖石保护,一直沿用至明清。魏晋以后重大建筑物台基的形式,开始转变为须弥座形制。 8、须弥座

又称修迷楼。是从梵文sumeru的汉译音来的,意为圣山。一种高级的台基形式。原来只是佛像的象座。普遍用语寺观、宫殿、坛庙的主殿、塔幢等尊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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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上,最早实例见于北朝石窟,形式较为简单,上、下线道只是方角式的层层迭出,随后出现原顺线条的“莲瓣”枭(音xiao)混,卷草纹饰等,唐代以后,装饰情绪更为华丽,除复杂的线饰外,台明身还有小立柱分隔,束腰内设有恳“壸(音kun)门”,门里雕刻力士、飞天、花草等图案。因须弥座中多种

方涩平砖 罨涩砖 壸门柱子仰莲砖

束腰砖 覆莲砖 罨牙砖 牙脚砖

单混肚砖

部件,纯粹是一种装饰性部件,故形状随其时代美感要求的潮流而不断变化。总的看唐----宋图案复杂,壸门内多雕为人物;元代开始趋向简单化,壸门内所雕人物逐渐减少,且所雕人物多戏剧人物和胡人形象;明清以后束腰变矮,莲花肥厚,图案简单,多用植物和花草、几何图案。

9、柱础

又称柱顶石,位于台基之上,柱子之下的承托柱子的石构件。其下部埋入台基之下,上部露在地面之上,雕成各种造型,且雕有不同图案,有素覆盆、宝状莲花、仰覆莲花等形式。

是将集中于柱身的荷载传递于地下的清式须弥座示意图 过度构件,同时也兼起防潮的作用。柱础商代有之,但埋入地下。汉代露出地面,有方、壶、倒栌斗和覆盆等形状。六朝多以莲瓣为饰,也有售形的。唐宋以覆盆雕莲瓣为主。元、明代多素覆盆式,不加雕饰,有的是不规整的石块。清和民国形式多样,有石鼓形和多角形等,且雕刻考究图案繁多。

10、柱櫍

即柱子与柱础之间的隔垫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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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营造法式》柱础 件。功能是隔潮、取平,便于局部置换时不影响整体柱子大局。发现较早的柱櫍是商代所用的铜柱櫍,以后历代均有使用,多为石柱櫍,柱櫍南方使用较多。

11、月台

寺观、庙宇中主体建筑台基前砌筑的大型平台。与台基相似。一般辽宁义县奉国寺大雄宝殿柱础 浙江东阳县卢宅大厅前柱础 为方形,较台基表面低四五寸不等。地面铺石板或砖,中央放置如鼎、香炉等祭祀器皿。功用是供人们举行参拜、祭祀、供奉等仪式活动,显示一种庄重、崇高的气势。月台唐代已出现,盛行与辽、金。

12、平座

建筑上用立柱、挑梁、斗栱或只用斗栱挑架起来的平台或挑台、过道。其种类较多,多用于楼阁式建筑和塔腰檐之上,类似与现代建筑中的阳台。唐

13、下檐出

柱础图案 5

代开始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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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楼阁式建筑梁架结构的主要形制

古代楼和阁是有区别的,即屋上建屋为之楼,平座之上建屋为之阁。宋代以后楼、阁区别含糊,宋《营造法式》中已经明确的楼、阁之分了,但在分析平座用柱制度时,仍可看到一些楼与阁的差别。楼阁是将殿堂或厅堂与平座重叠起来的结构形制,而重叠的主要结构件是柱子,楼阁中的主要结构柱的构造方法有三类,即叉柱造、缠柱造和永定柱造。实例中,楼阁建筑上层屋多用叉柱造,即上层柱叉于平座铺作之上;平座多用缠柱造,即平座柱立于下层铺作

永定柱造 叉柱造 之中;楼阁最下层多用于永定柱,上承平座铺作。

叉柱造做法,是自下而上一层柱框,一层铺作相重叠,上层柱脚叉于下层栌斗之上。即上层檐柱柱脚十字或一字开口,叉落于下层平座铺作重心,柱底置于铺作栌斗斗面之上,从而加强整个构架的稳定性。

缠柱造做法,是为使上层屋身向内收进,上层角柱重心便落在平座铺作重心以里,立于平座铺作普拍枋内侧的柱脚枋之上,《营造法式》规定:“每角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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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外普拍枋上安栌斗三枚,每面互见两斗,于附角斗上,各另加铺作一缝。”加强了上层柱脚与平座转角铺作的结合力,平座铺作多用重栱计心造。

永定柱造做法,平座柱子或上层柱子直接落地。

梁架层 铺作层

柱额层

平座铺作层

柱额层

铺作层

柱额层

第二节 宋《营造法式》木结构建筑设计和作法制度

一、以材为祖的木结构材份模数制

在中国木结构建筑的发展过程中,工匠们逐渐总结了一套用统一的模数来衡量构件尺寸的作法,但它不同于今天的模数概念,而是用结构构件的一个局部,作为一个标准衡量单位。即《营造法式》中所记载的“凡构屋之制、皆以材为祖,材有八等、度屋之大小,因而用之”的材、份制度。《营造法式》中的“大木作”所包括的内容主要是指房屋结构部分的木工工程,对于木构建筑的梁、柱、槫、椽、额以及斗栱中每个构件在各种类型房屋上使用时的不同尺寸作了规定,这些尺寸的规定并不是用绝对的几尺几寸的数字来表示,而是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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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阁柱、梁架、铺作层组合图(独乐寺观音阁) 定了一套材、份模数,即《营造法式》材份制,用以衡量所有的木构件。

“材”是木结构建筑中的构件“栱”的断面,它不是单方向的尺寸,而是具有两个方向的尺寸的一个矩形断面,它本身的高宽比为3:2,再将高分成15份,宽分成10份,其中的一份称为(fen),有时还可以在15份上加上6份,构成高21份、宽10份的一个断面,称之为足材,这6份也有一个专门的名称,叫作楼阁柱、梁架、铺作层组合图(独乐寺观音阁次间横断面) 栔(qi),栔的宽度为4分。

1、材等

《营造法式》把材分为八个等级,并规定了其不同的使用范围和尺寸为下表:

等级 尺寸 一等材 (寸) 9×6 殿身九使用范围 间至十一间则用之 殿身五间至七间则用之 二等材 (寸) 8.25×5.5 三等材 (寸) 7.5×5 殿身三间至五或厅堂七间则用之 殿身三间厅堂大三殿小三间厅堂大三亭榭或小厅堂小殿及亭榭等用之 四等材 (寸) 五等材 (寸) 六等材 (寸) 6×4 七等材 (寸) 5.25×3.5 八等材 (寸) 4.5×3 殿内藻井或小亭榭施铺作多用之 7.2×4.8 6.6×4.4 间则用之 间则用之 皆用之 材的这八个等第之间的尺寸,既不是等差级数,又不是等比级数,从它们的使用范围,可以看到它们组成变化的一些规律,第一组包括第一、二、三等材,多用于大殿,这组内每等材之差都是0.75寸(广)×0.5寸(厚);第二组包括四、五、六等材,多用于小殿和厅堂,这组内每等材之差都是0.6寸(广)×0.4寸(厚);第三组包括七、八等材,多用于亭和榭及殿内藻井,这组内每等材之差仍是0.75寸(广)×0.5寸(厚)。三组之间在使用范围上有些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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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有些大的厅堂也用到第一组的三等材,因此第一组的三等材与第二组的四等材之间的差只有0.3寸(广)×0.2寸(厚)。而第三组的亭榭、藻井与第二组的厅堂,从使用要求上看,无论对于材料强度的要求,还是对于比例尺度的要求,两者差别是很大的,所以两组材之间的差也大一些,广差0.75寸、厚差0.5寸。

《营造法式》卷三规定:“殿阁的副阶(大殿的周围的回廊)和夹屋(大殿两侧的耳房)的用材均减殿身一等,廊屋(院子中的廊子)的用材又减夹屋一等”。

2、材份

材份的基数为“份值”,《营造法式》中规定:“材宽为10份,高15份”。其中材宽的1/10就是其份值,如一等材高9寸、宽6寸,其份值为0.6寸。有了份值,我们只要记住各等材的“份值”及材高15份、宽10份,在设计中就可以计算出整个铺作,甚至是整个建筑部件的尺寸了。

材等 一等材 二等材 三等材 四等材 五等材 六等材 七等材 八等材 份值 (寸或㎝) 0.60 0.55 0.50 0.48 0.44 0.40 0.35 0.30 高宽比 (份) 15×10 15×10 15×10 15×10 15×10 15×10 15×10 15×10 尺寸 (寸或㎝) 9.00×6.00 8.25×5.50 7.50×5.00 7.20×4.80 6.60×4.40 6.00×4.00 5.25×3.50 4.50×3.00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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