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运工程混凝土实体质量检测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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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检验规程

制定说明

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检验内容为直接影响混凝土结构安全和耐久性的相关指标。本规程主要依据《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对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验证性检验的有关要求,参考国标、公路、建工、行业标准、福建省地方标准、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等相关规定,对混凝土结构实体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抗氯离子渗透性能、道路堆场面层质量、表面防腐涂层及表面硅烷浸渍、钢筋锈蚀性状等检验的程序、合格判定方法做进一步的统一、明确和细化。

目 录

1总则 .............................................................. 1 2 术语 .............................................................. 1 3基本规定 .......................................................... 2 4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 .............................. 错误!未定义书签。5

4.1一般规定 .................................................... 5 4.2取芯法检验混凝土抗压强度 .................................... 6 4.3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 ................................... 11 5混凝土道路、堆场面层抗弯拉强度检验 ........................... 17 6混凝土道路、堆场面层厚度检验 ..................................... 21 7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 ............................................... 24

7.1一般规定 ................................................... 24 7.2非破损检验方法 ............................................. 24 7.3局部破损检验方法 ........................................... 27 8抗氯离子渗透性能检验 ........................... 错误!未定义书签。28 9混凝土表面硅烷浸渍质量和表面涂层质量检验 ......................... 31 10道路、堆场面层联锁块质量检验 .................. 错误!未定义书签。34 11钢筋锈蚀性状检验 ................................................ 36

附录A:取芯设备和取芯操作方法 ................................... 1 附录B:回弹仪的检定和保养要求 ................................... 1 附录C:非水平方向检测时回弹值角度修正值 ......................... 1 附录D:回弹值检测面修正值 ....................................... 1 附录E:专用测强曲线制定方法 ..................................... 1 附录F:钢筋探测仪校准方法 ....................................... 1 附录G:钢筋锈蚀检测仪及其保养、维护和校准方法 ................... 1

1总则

1.1为了进一步统一和完善我省水运工程实体质量检验技术标准,提高水运工程实体检测结果的可靠性,保证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我省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的检验。水运工程中包含的海岸工程、修造船水工建筑物、通航建筑物等本规程未明确的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检验可参照执行。

1.3在对我省水运工程进行实体质量检验时,除应遵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1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

由具备相应能力等级的检测机构开展的,对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进行检验的行为。

2.2重要混凝土结构构件

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常见重要混凝土结构构件见表2.2。

表2.2

预制构件 现浇构件 桩、梁、板、沉箱、扶壁、圆筒等 胸墙、闸墙、坞墙、挡墙、墩台、道路、堆场面层等 2.3实体施工自检:施工单位对混凝土结构构件进行的实体自检。

2.4实体监理平行检验:监理单位对混凝土结构构件进行的实体平行检验。 2.5实体验证性检验:

建设单位组织并在质监机构监督下进行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实体复核性检验。

由通过计量认证、具备相应能力等级并经质量监督机构认可的检测机构实施。

2.6首件实体认可制度

对重要混凝土结构构件实施的典型施工中形成的第一件或段构件必须进行实体检验的制度。

2.7替代构件

对重要混凝土结构构件、钢筋主筋间距小于100mm的混凝土结构构件等进行取芯的实体抽样检验的替代构件。此构件应与被替代的实体混凝土结构构件采用同批次拌合料,同阶段浇筑成型,28天龄期到达后,其回弹强度与被替代的实体混凝土结构构件回弹强度差值应小于5%。

2.8替代构件检验法

采用替代构件替代被检验的混凝土结构构件进行的实体检验的方法称为替代构件检验法

3 基本规定

3.1水运工程的重要混凝土结构构件除按照《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的规定进行的试件检验外,还应进行实体抽样检验。重要混凝土结构构件成型并达到要求的龄期后,实体应经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平行检验和质监机构验证性检验。实体检验的常见结构构件和检验项目、检验方法要求见表3.1。

实体检验常见结构构件和检验项目、检验方法要求

表3.1 检验方法和要求 序检验项目 常见结构构件 号 施工自检 监理抽检 验证性检验 桩、梁、板、胸墙、现场对实体结构构件采用现场取芯至混凝土抗压强闸墙、坞墙、挡浪墙、1 回弹法检测或现场取芯至室内采用规度检验 墩台、沉箱、圆筒、室内采用规定方法检测法 定方法检测 扶壁 2 3 4 5 6 7 8 道路、堆场混凝土面层抗弯拉强现场取芯至室内按规定方法检测 度检验 道路、堆场混凝现场取芯检测 土面层厚度检验 钢筋保护层厚度现场对实体结构构件采用非破损(电磁检验 感应法)或局部破损法(剔凿法)检测 抗氯离子渗透性现场取芯至室内采用电通量法检测 能检验 混凝土表面防腐现场对实体结构构件按规定方法检测 涂层质量检验 硅烷浸渍检验 道路、堆场联锁块质量检验 钢筋锈蚀性状检验 现场取芯至室内按规定方法检测 道路、堆场面层 道路、堆场面层 桩、梁、板、胸墙、闸墙、坞墙、挡浪墙、墩台、沉箱、圆筒、扶壁 9 道路、堆场面层联锁块 桩、梁、板、胸墙、闸墙、坞墙、现场在实体结构构件上采用半电池电位挡浪墙、墩台、法检测 沉箱、圆筒、扶壁 现场取联锁块至室内按规定方法检测 3.2在进行实体工程检验前,应收集和具备以下资料,并制定检验方案。 3.2.1工程名称及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名称; 3.2.2结构或构件名称、外形尺寸、数量及混凝土强度等级;

3.2.3混凝土各种原材料的名称、品种、等级、规格、型号及混凝土配合比; 3.2.4施工时混凝土的模板种类、浇筑工艺、养护情况和浇筑施工日期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可能影响质量的特殊情况;

3.2.5混凝土施工过程中抽取的用于质量检验用的混凝土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标准值和同条件养护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值。

3.3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的部位应根据工程结构特点和检测要求进行选择。在一般情况下,除应以受力集中、破坏会引起严重后果以及容易发生施工质量缺陷的部位为主要检测范围外,还应考虑减少对结构安全性能的影响,并具备检测的代表性和检测的可操作性。

3.4施工单位应在执行《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的基础上,对重要混凝土结构构件进行实体施工自检,检验结果作为混凝土结构构件质量评判的重要依据之一。

3.5监理单位应在施工单位对重要混凝土结构构件进行实体施工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按规定进行实体监理平行检验,检验结果作为监理单位对相应混凝土结构构件质量评判的重要依据之一。

3.6实体验证性检验

3.6.1建设单位应在实体施工自检和实体监理平行检验合格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实体验证性检验。实体验证性检验应在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其结果作为工程质量鉴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3.6.2在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平行检验结束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实体验证性检验。

3.6.3若未通知建设单位组织进行验证性检验,便将结构或构件予以隐蔽或进入下一道工序,造成验证性检验操作无法进行的,该结构或构件按不合格论处。

3.6.4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完成实体验证性检验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交拟定的实体验证性检验机构报经质监机构认可,提供检测工作所必要的辅助设备及操作平台等检测条件,保证实体验证性检验工作的顺利实施。

3.7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中应体现实体检验结果。 3.8替代构件的制作

3.8.1替代构件应采用与所替代的混凝土结构或构件相同的配合比、相同品种、型号、规格的原材料和相同的施工工艺进行浇筑、相同的养护条件进行养护,浇筑时的环境条件与所替代的结构构件浇筑时基本相同(温度变化在±8℃,相对湿度变化在±10%范围内,且时间间隔不超过三个月)。满足上述规定条件的同一种结构或构件制作一件替代构件。

3.8.2当结构或构件的配合比、原材料、施工工艺、养护条件和环境条件中任一条件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同样的规定再制作替代构件。

3.8.3替代构件的形状尺寸的一般规定见表3.8.3

替代构件形状和尺寸一般规定

表3.8.3 序号 1 2 构件名称 桩、梁、板 尺寸和形状规定 3 4 5 6 断面尺寸、形状同所替代的构件,长度不少于2米。 取与所替代的沉箱外墙断面形状相似的构件作为替代构件,构件厚度与所替代的沉箱外墙相同,长度不少于2沉箱 米,高度不少于1.5米,两端适度扩大以模拟隔墙与外墙的连接。 取与所替代的扶壁的外墙断面形状相似的构件作为替代构件,厚度与所替代的扶壁外墙相同,长度不少于2.0扶壁 米,高度不少于1.5米,适度扩大以模拟肋板与外墙的连接 取与所替代构件1/4圆弧状相似形状的构件作为替代构圆筒 件,圆弧的半径、壁厚与所替代构件相同,长度不少于2.0米,高度不少于1.5米。 胸墙、墩台、闸取一断面为矩形的构件作为替代构件,长宽高均不少于墙、挡墙 1.2米。 取一板型构件作为代表构件,构件的长和宽均不少于4道路、堆场面层 米,厚度不少于20cm 3.9对重要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应实施首件实体认可制度。在首件结构构件的

施工完成且具备检测条件后,由施工单位先进行实体施工自检,再由监理进行实体监理平行检验。在施工自检和监理平行检验合格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组织鉴定认可,必要时可组织验证性检验。鉴定认可结果作为改进、确定典型施工工艺,决定可否成批施工相应的结构构件的依据。

4、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 4.1一般规定

4.1.1混凝土结构构件抗压强度的实体验证性检验采用取芯法进行,实体施工自检和监理平行检验可采用回弹法或取芯法进行。

4.1.2对重要混凝土结构构件、钢筋间距小于100mm的结构构件的取芯检测

操作有困难,或取芯造成的损伤对结构构件的安全性能影响较大时,应采用代表构件检验法进行检验。

4.1.3无代表构件,或所制作的代表构件不满足规定要求时,应直接在结构或构件实体上进行取芯检验。

4.2取芯法检验混凝土抗压强度

4.2.1取芯法检验混凝土抗压强度是指在混凝土结构或构件上采用微破损方法,钻取混凝土芯样试件,利用所取芯样试件,采用圆柱体抗压强度试验方法来测试和推定混凝土抗压强度。

4.2.2可采用替代构件检验法进行检验,当无替代构件或替代构件不满足要求时,应直接在混凝土结构构件上进行取芯检测。

4.2.3取芯法适用于混凝土抗压强度在10~80MPa范围内的普通混凝土结构或构件,混凝土强度超出此范围时,不宜采用取芯法。

4.2.4检验组批及抽样频率和抽样数量的规定:

4.2.4.1单个结构或构件检验:适用于以指定的某一结构或构件为一检验合格判定单元的情况,包括采用替代构件检验法的情况。施工自检时,单个结构或构件中抽取的芯样试件不得少于3个,若为替代构件,则不得少于15个。监理平行检验、验证性检验在单个结构构件中抽取的数量规定同施工自检。

4.2.4.2批量检验:适用于以同一批量混凝土结构或构件为一检验合格判定单元的情况。同一批量混凝土结构或构件应由混凝土生产工艺相同、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相同、配合比、原材料、养护条件基本一致且龄期相近的同类混凝土结构或构件组成。施工自检时,抽检的结构或构件数量不得少于同批量结构或构件总数的30%,且不少于5件,监理平行检验和验证性检验时抽检施工自检的20%,且不少于3件。抽样应随机进行,并具备代表性,当同一批构件有不同的结构或构件种类时,抽检的结构或构件应覆盖所有的结构或构件种类(如批量中有桩、梁、板时,抽检的构件中应各有桩、梁、板的代表构件)。抽取的每件结构或构件上各应钻取至少3个芯样。

4.2.5在混凝土结构或构件上取芯时,每个孔位钻取并制作一个芯样,以一个芯样的检测值作为合格评判中的一个统计数据。

4.2.6取芯设备和取芯操作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 4.2.7芯样试件钻取部位的选择宜按以下原则进行: 4.2.7.1混凝土强度具有代表性的部位; 4.2.7.2结构或构件受力较小的部位; 4.2.7.3避开主筋、预埋构件和管件的位臵;

4.2.7.4避开蜂窝、麻面、孔洞、掉石和裂缝等缺陷部位。 4.2.7.5便于钻机安放固定和操作的位臵; 4.2.8芯样试件的制取

芯样试件应在钻取的芯样的中部截取,每个孔位钻取的芯样长度应不小于2倍的芯样直径以供芯样试件的加工制取。

4.2.9芯样试件形状和尺寸应满足以下规定:

4.2.9.1芯样试件应为圆柱形试件,其直径不宜小于混凝土骨料最大粒径的3倍,任何情况下,不得小于骨料最大粒径的2倍,且不小于75mm。

4.2.9.2宜采用标准芯样试件,标准芯样试件为公称直径为100mm,高径比为1.0的混凝土圆柱体试件。特殊情况下,如因钢筋间距、石子最大粒径限制的原因,可采用直径不大于150mm或不小于75mm的非标准芯样试件,但芯样高径比任何情况下均应为1.0。

4.2.10芯样试件加工后的尺寸测量要求:

4.2.10.1直径:用游标卡尺测量构件中部,在相互垂直的两个位臵上测量两次,取其算数平均值,精确至0.5mm ;

4.2.10.2高度:用钢板尺测量与芯样轴线平行的两条母线,该两条母线各自与轴线所形成的两个平面应相互垂直,取两个测值的算数平均值,精确至1mm。

4.2.10.3垂直度:用游标量角器测量两个端面与母线的夹角,精确至0.1°。 4.2.10.4平整度:用钢板尺或角尺紧靠在芯样端面上,一面转动钢板尺或角尺,一面用塞尺测量其与芯样端面的间隙。

4.2.11芯样试件加工 后的尺寸允许误差规定:

4.2.11.1直径:沿试件高度任一直径与平均直径相差在2mm及其以内; 4.2.11.2高度:芯样试件高度在0.95d和1.05d之间(d为芯样试件平均直径);

4.2.11.3垂直度:试件端面与轴线的不垂直度在1°及其以内;

4.2.11.4平整度:试件端面的不平整度在100mm长度内为0.1mm及其以内。 4.2.12芯样试件截取后应进行端面加工处理,端面加工处理方法如下: 4.2.12.1端面处理宜采用在磨平机上磨平的方法;

4.2.12.2也可采用水泥砂浆、水泥净浆、硫磺砂浆或胶泥、聚合物水泥砂浆等补平的方法,用水泥净浆时宜配合107胶使用。补平厚度不宜超过1.5mm。端面补平处理完毕的试件应先静臵24h,后放入(20 ±2)℃养护池或标准养护室中养护48h,端面磨平的试件可直接放入(20 ±2)℃养护池或标准养护室中养护和浸泡48h,方可取出进行抗压试验。

4.2.13芯样试件抗压检测前和检测后,应对芯样进行检查(检测后应劈开试件检查),当有以下情况时,该试件不得用作抗压试件或测试数据无效;

4.2.13.1芯样试件平均直径小于所含骨料中最大粒径的两倍;

4.2.13.2芯样试件含有直径φ>22mm钢筋;所含钢筋与试件受压面不平行;当芯样直径φ≥100mm,含有直径φ≤22 mm钢筋超过1根;当芯样直径φ<100mm

时,含有直径φ≤6.0 mm钢筋超过1根;

4.2.13.3含有裂缝(抗压前)、孔洞、蜂窝等缺陷; 4.2.13.4试件端面与抹平层分离。

4.2.14芯样抗压强度试验按《水运工程混凝土试验规程》(JTJ270)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4.2.15芯样抗压强度的计算

fCU?1.273?N d2式中fcu-----芯样试件的抗压强度值(MPa);

d-----芯样试件的直径(mm); N-----芯样试件的破坏荷载(kN)。 4.2.16取芯法检验混凝土抗压强度的合格判定:

4.2.16.1以混凝土抗压强度推定值进行检验批混凝土结构或构件的合格判定,当推定值大于等于混凝土结构或构件的设计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时,该检验批判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当替代构件检验结果判定为合格时,其所代表的批量结构或构件亦判定为合格。

4.2.16.2混凝土抗压强度推定值的计算

(1)当为批量检测时,可剔除芯样试件的抗压强度统计样本中的异常值,剔除规则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正态样本异常值的判断和处理》(GB/T4883)的规定执行,剔除异常值对应的芯样试件后的各芯样试件为有效芯样试件。仅对有效芯样试件的检测值计算推定值。

(2)当有效芯样试件大于等于15个时:

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推定值取推定区间的上限值fcu,e1

推定区间的上限值和下限值按下式计算: 上限值fcu,e1下限值fcu,e2?fcu,cor,m-k1Scor

?fcu,cor,m-k2Scor

平均值fcu,cor,m??fi?1nncu,cor,in

标准差Scor??(fi?12-f)-nfcu,cor,mcu,cor,icu,cor,mn-1

式中fcu,cor,m-----芯样试件的混凝土抗压强度平均值(MPa),精确至0.1MPa;

fcu,cor,i-----单个芯样试件的混凝土抗压强度平均值(MPa),精确至0.1MPa;

fcu,e1-----混凝土抗压强度推定上限值(MPa),精确至0.1MPa;

fcu,e2-----混凝土抗压强度推定下限值(MPa),精确至0.1MPa;

K1、k2-----推定区间上限值系数和下限值系数,按4.2.16.2表取值;

上、下值限值系数表

表4.2.16.2 试件数n k1(0.10) K2(0.05) 试件数n k1(0.10) K2(0.05)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1.222 1.234 1.244 1.254 1.263 1.271 1.279 1.286 1.293 2.566 2.524 2.486 2.453 2.423 2.396 2.371 2.349 2.328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1.300 1.306 1.311 1.317 1.322 1.327 1.332 1.336 1.341 2.309 2.292 2.275 2.260 2.246 2.232 2.220 2.208 2.197 Scor-----芯样试件抗压强度样本的标准差(MPa),精确至0.1MPa。 fcu,e1和fcu,e2所构成推定区间的臵信度宜为0.85,fcu,e1和fcu,e2之间的差值不

宜大于5.0MPa和0.10fcu,cor,m两者的较大值。

(3)当有效芯样试件少于15个时,其混凝土强度推定值的计算不再进行数据的舍弃,且取各个芯样抗压强度中的最小值作为推定值。

(4)单个结构构件检验时,有效芯样试件不得少于3个。 4.3回弹法检验混凝土抗压强度

4.3.1回弹法检验混凝土抗压强度是指在混凝土结构或构件上采用非破损方法回弹法,测试回弹值,利用回弹值来推定混凝土抗压强度。

4.3.2 回弹法适用于抗压强度为10.0~60.0 Mpa,最短边尺寸不少于100mm的结构构件混凝土;回弹法不得用于表层与内部质量有明显差异或内部存在缺陷的混凝土结构或构件。

4.3.3检验组批及抽样频率和抽样数量的规定:

4.3.3.1单个结构或构件检验:适用于以指定的某一结构或构件为一检验合格判定单元的情况。

4.3.3.2批量检验:适用于以同一批量混凝土结构或构件为一检验合格判定单元的情况。同一批量混凝土结构或构件应由混凝土生产工艺相同、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同、配合比、原材料、养护条件基本一致且龄期相近的同类结构或构件组成。施工自检时,抽检的结构或构件数量不得少于同批量结构或构件总数的30%,且不少于10件,监理平行检验和验证性检验时抽检施工自检量的20%,且不少于5件。抽样应随机进行,并具备代表性,当同一检验批中有不同的结构或构件种类时,抽检的结构或构件应覆盖所有的结构或构件种类(如批量中有桩、梁、板时,抽检的构件中应各有桩、梁、板的代表构件)。

4.3.3.3无论施工自检、监理平行检验或验证性检验,在每个结构或构件上

的测区数均宜不少于10个,因结构或构件尺寸等原因限制达不到10个时,至少不得少于5个。

4.3.4 测定混凝土回弹值的回弹仪,宜采用指针直读式的混凝土回弹仪,也可采用数字显示式或自记录式的回弹仪。本规程使用的回弹仪标称能量为2.207J。回弹仪应符合下列标准:

(1)水平弹击时,在弹击锤脱钩的瞬间,回弹仪的标称能量应为2.207J; (2)弹击锤与弹击杆碰撞的瞬间,弹击拉簧处于自由状态,此时弹击锤起跳点应位于相应于指针指示刻度尺的零点处或数显值为零处;

(3)在洛氏硬度HRC为60±2的钢砧上,回弹值的率定值应为80±2 4.3.5回弹仪使用的环境温度宜为-4℃~40℃; 4.3.6回弹仪的检定和保养要求见附录B; 4.3.7检测前,应对回弹仪作如下检查和率定;

4.3.7.1检查回弹仪的弹击拉簧处于自由状态,弹击锤与弹击杆碰撞瞬间,弹击锤起跳点应位于相应于指针指示刻度尺上的零点处或数显值为零处;

4.3.7.2做率定值测试时,在洛氏硬度HRC为60±2的钢砧上,回弹仪的率定值应为80±2。

当检查和率定情况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应对回弹仪重新按规定(见附录B)进行保养或检定,当符合要求时方可用于检测。

4.3.8检测测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4.3.8.1相邻两测区的间距应在2m以内,测区距构件端面或施工缝边缘的距离不宜大于0.5m,且不宜小于0.2m;

4.3.8.2测区面积应能容纳8个或16个回弹测点,且面积不宜大于0.04m2;

4.3.8.3测区检测面应为混凝土表面,并避开蜂窝、麻面、预埋件、钢筋部位,表面应清洁、平整,不应有疏松层、浮浆、油垢、涂层,必要时应用砂轮、砂纸清除疏松层和杂物,且不应留有粉末或碎屑。

4.3.9回弹值的测定和计算

4.3.9.1检测时,回弹仪的轴线应始终垂直于结构或构件的混凝土检测面,缓慢施压,准确读数,快速复位。对小尺寸构件,弹击时应适当予以固定。

4.3.9.2每个测区应弹击16个测定点,当测区具有相对于被测构件相互对应的两个平行侧面时,每个侧面可弹击8个测点,共16个测点;

4.3.9.3测点宜在测区范围内均匀分布,相邻两测点的净距不宜小于30mm;测点距外露钢筋、预埋件的距离不宜小于30mm;测定不应在气孔或外露石上;每个测点只能弹击一次;

4.3.9.4每一测点的回弹值读至1,读数完毕后,应使回弹仪的弹击杆自机壳内伸出,挂钩挂上弹击锤,待进行下一个回弹值测定;

4.3.9.5测区回弹平均值取16个回弹值中剔除三个最大值和3个最小值后所余10个回弹值的算数平均值,即:

10Rm??Ri?1i10

式中Rm-----测区平均回弹值,精确至0.1;

Ri-----测区中第i个测点的回弹值,读至1。

4.3.9.6回弹仪宜处于水平方向弹击混凝土浇筑侧面,当不能满足这一要求时,亦可按非水平方向测试混凝土浇注侧面或表面或底面,此时,应按下列方法进行回弹值的换算修正:

(1)当回弹仪为水平方向弹击混凝土浇筑侧面时,应按下列公式换算成水平

方向的回弹值,

Rm= Rmα+ΔRα

式中: Rm-----角度修正后的测区平均回弹值;

Rmα-----非水平方向检测时测区的平均回弹值;

ΔRα-----非水平方向检测时回弹值角度修正值,可按本规程附录C

取值。

(2)当回弹仪为水平方向弹击混凝土浇筑表面、底面时,应按下列公式换算成侧面的回弹值:

tRm?Rm??Rt

bRm?Rm??Rb

式中Rm-----检测面修正后的测区平均回弹值;

tRmbRm、-----水平方向检测混凝土表面、底面时的测区平均回弹值;

ΔRt、ΔRb-----检测面为混凝土表面、底面时回弹值检测面修正值,可

按本规程附录D采用。

(3)当回弹仪为非水平方向弹击混凝土浇筑表面或底面时,应先按上述“(1)”条进行角度的修正,再按上述“(2)”条进行检测面的修正。

4.3.10混凝土抗压强度换算值的计算

4.3.10.1按上述“4.3.9”条获得的测区平均回弹值,应换算成混凝土抗压强度值,即混凝土抗压强度换算值;

4.3.10.2混凝土抗压强度换算值可通过我省水运工程所建立的专用测强曲线换算、计算而得。测区回弹值与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换算式如下:(待提供)

fcuR0=

4.3.10.3当有本工程的专用测强曲线时,可优先采用本工程的专用测强曲线。专用测强曲线的制定方法见附录E。

4.3.11测区混凝土抗压强度换算值的碳化修正

4.3.11.1当混凝土的碳化深度大于或等于1.0mm时,应对上述“4.3.10”条计算得出的测区混凝土抗压强度换算值进行碳化修正。

4.3.11.2碳化修正按下式进行。 fcuR0m= ηm×fcuR0

式中fcuR0m-----经碳化修正后的测区混凝土抗压强度换算值;

fcuR0-----未经碳化修正的测区混凝土抗压强度换算值; ηm-----碳化修正系数,见表4.3.11.2。

碳化深度修正系数ηm表

表4.3.11.2 测区强度 (MPa) 10.0~19.9 20.0~29.9 30.0~39.9 40.0~50.0 1.0 0.95 0.94 0.93 0.92 4.0 0.90 0.88 0.86 0.84 碳化深度(mm) 3.0 0.85 0.82 0.80 0.78 4.0 0.80 0.75 0.73 0.71 5.0 0.75 0.73 0.68 0.65 ≥6.0 0.70 0.65 0.60 0.58 4.3.11.3碳化深度的检测方法

(1)回弹值检测完毕后,应在每个结构构件上有代表性的位臵测量碳化深度值,测点数不应少于构件测区数的30%。取该结构构件上所有测点的碳化深度的平均值为该构件的碳化深度值。当碳化深度值极差大于4.0mm时,应在每一测区测量碳化深度值。

(2)碳化深度值测量,可采用适当的工具在测区表面形成直径约15mm的孔洞,其深度应大于混凝土的碳化深度。孔洞中的粉末和碎屑应除净,并不得用水擦洗。同时,应采用浓度为1%的酚酞酒精溶液滴在孔洞的整个内壁,当已碳化与未碳化混凝土界限清楚时,再用深度测量工具测量已碳化与未碳化混凝土交界面到混凝土表面的垂直距离,测量不应少于3次,取其平均值,作为该测点的碳化深度值。每次读数精确至0.5mm。

4.3.12回弹法检验混凝土抗压强度的合格判定

4.3.12.1以混凝土抗压强度推定值进行检验批混凝土结构或构件的合格判定,当推定值大于等于混凝土结构或构件的设计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时,该检验批判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4.3.12.2混凝土抗压强度推定值的计算:

(1)当检验批中的该结构或构件的测区总数不少于10个时: 混凝土抗压强度推定值取fcuRe?mfncuR0m?1.645sfcuR0m

mfcuR0m??fi?1cuR0m,inn

)2?n(mfcuR0m)2n?1sfcuR0m??(fi?1cuR0m,i

(2)当检验批中的测区数少于10个时: 混凝土抗压强度推定值取fcuRe?fcuR0m,min

式中fcuRe-----混凝土抗压强度推定值

mfcuR0m-----各测区混凝土抗压强度换算值的平均值(MPa),精确至0.1MPa; fcuR0m,min-----最小的测区混凝土抗压强度换算值

sfcuR0mfcuR0m,i-----测区混凝土抗压强度换算值的标准差(MPa),精确至0.01MPa。

-----第“i”测区混凝土抗压强度换算值;

n-----检验批中的测区总数;

fcuRe(3)测区强度换算值出现小于10.0MPa时,混凝土抗压强度推定值10.0MPa

4.3.12.3对按批量检验的结构或构件,当该批结构或构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则该批构件应全部按单个构件检验:

(1)当该批结构或构件的各测区混凝土抗压强度换算值的平均值小于25MPa时,sfcuR0m?4.50MPa;

(2)当该批结构或构件的各测区混凝土抗压强度换算值的平均值为25.0MPa~50.0MPa时,sfcuR0m?5.50MPa;

(3)当该批结构或构件的各测区混凝土抗压强度换算值的平均值大于50.0MPa时,sfcuR0m?6.50MPa;

(4)该批结构或构件中测区混凝土抗压强度换算值出现超出所用测强曲线适用强度范围的情况。

5、混凝土道路、堆场面层抗弯拉强度检验

5.1本规程所指的混凝土面层抗弯拉强度检验是指采用取芯法,在港口道路、堆场等部位的混凝土面层上钻取混凝土芯样试件,利用所取芯样试件,采用圆柱体劈裂抗拉强度试验方法来测试和推定混凝土面层抗弯拉强度。

5.2可采用替代构件检验法进行检验,当无替代构件或替代构件不满足规定要求时,应直接在混凝土面层上进行取芯检测。

5.3混凝土圆柱体劈裂抗拉强度试验用混凝土芯样的直径宜为150mm;高径比宜为2.0±0.1,最大不能超过2.1;高度宜为混凝土面层的全厚度;

5.4除“5.2”条的规定,混凝土圆柱体劈裂抗拉强度试验所用混凝土芯样钻孔孔位的选择、尺寸和尺寸误差限值、尺寸测量、端面加工处理、试件养护、破型后数据剔除等要求同本规程的第“4.2.6”~“4.2.8”, “4.2.10”~“4.2.13”的规定。

5.5检验组批及抽样频率和抽样数量规定

5.5.1单块板块检验:适用于以指定的单块板块为合格判定单元的情况,包括采用替代构件检验法的情况。对单个板块,施工自检、监理平行检验和验证性检验时,取样数量均不少于一组3个。取芯位臵应均匀分布。

5.5.2批量检验:适用于以同一批量板块为合格判定单元的情况。同一批量的板块应由混凝土生产工艺相同,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同,混凝土配合比、原材料、养护条件基本一致且龄期相近的同类混凝土板块组成。施工自检时,同一批量板块抽检时,道路宜按长度不大于500m抽取至少一组3个芯样,堆场宜按面积不大于2500m2抽取至少一组3个芯样;监理平行抽检和验证性检验道路可按长度不大于2000m抽取至少一组3个芯样,堆场宜按面积不大于10000m2抽取至少一组3个芯样。取芯位臵宜均匀分布。

5.6在混凝土面层上取芯时,每个孔位钻取并制作一个芯样,同个板块或同一规定长度或面积中所取的3个芯样试件组成一组,每组试件的代表值作为合格判定中的一个统计值。 5.7芯样的钻取

5.7.1芯样钻取采用路面取芯钻机,路面取芯钻机有牵引式或车载式,钻机由发动机或电力驱动,均有淋水冷却装臵,钻头直径宜为φ150mm。 5.7.2钻芯的操作步骤

(1)在选取采样地点的路面上,先用粉笔对钻孔位臵作出标记;

(2)用钻机在取样地点垂直对准路面放下钻头,牢固安放钻机,使其在运转过程中不得移动;

(3)开放冷却水,启动电动机,徐徐压下钻杆,钻取芯样,但不得使劲下压钻头。待钻透全厚后,上抬钻杆,拔出钻头,停止转动,不使芯样损坏,取出芯样,用清水漂洗干净备用。

5.8芯样的劈裂抗拉强度试验方法按《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 E30-2005)中的规定执行。

5.9混凝土面层抗弯拉强度的计算

混凝土劈裂抗拉强度应换算成混凝土抗弯拉强度,换算公式宜通过试验得到各自工程的换算公式,统计确定换算公式用的试验组数不宜少于15组;当无统计资料时,可按下列公式换算:

石灰石、花岗岩碎石混凝土:fc玄武岩碎石混凝土:fc?1.868?sp0.4230.871

?3.035?sp

式中:fc-----混凝土抗弯拉强度(MPa);

fsp-----直径为φ150mm的芯样圆柱体劈裂抗拉强度(MPa)。

5.10取芯法检验混凝土抗弯拉强度的合格判定

5.10.1以面层混凝土抗弯拉强度推定值和最小值进行面层混凝土抗弯拉强度的合格判定。混凝土抗弯拉强度的推定值取各组抗弯拉强度换算值的平均值,即:

fcs??fc,ii?1nn。

式中: fcs-----混凝土抗弯拉强度推定值(MPa);

; fc,i-----第i组混凝土抗弯拉强度(MPa)n-----检验批中的芯样总组数。

5.10.2混凝土弯拉强度的合格判定:

5.10.2.1当芯样试件组数不少于10组时,若推定值和最小值满足下列要求时,该检验批混凝土面层的抗弯拉强度判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当替代构件检验结果判定为合格时,其所代表的批量混凝土面层抗弯拉强度亦判定为合格。

(1)

fcs?fr?k?;

(2)允许有一组试件抗弯拉强度小于0.85fr,但不得小于0.80fr。

fcs式中-----混凝土抗弯拉强度推定值,精确至0.1MPa;

fr-----设计抗弯拉强度标准值(MPa);

k-----合格判定系数,按表5.10.2取值;

合格判定系数 表5.10.2

试件组数n k 10~14 0.75 15~19 0.70 ≥20 0.65 σ-----实测抗弯拉强度统计均方差,按??Cvfc计算;

Cv-----实测抗弯拉强度条件变异系数,Cv值应符合设计要求,无设计要

求时取Cv为0.15;

fc-----实测抗弯拉强度统计平均值(MPa)。

5.10.2.2当芯样试件组数少于10组时,若推定值和最小值满足下列要求时,该检验批混凝土面层的抗弯拉强度判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1)

fcs?1.10fr;

(2)任一组试件抗弯拉强度不得小于0.85fr。 6.混凝土道路、堆场面层厚度检验:

6.1本规程所指的混凝土面层厚度检验是指采用取芯法垂直于混凝土面层表面钻取芯样,钻取深度贯穿面层的全厚度,利用所取的芯样试件测定面层厚度。 6.2混凝土面层厚度检测用芯样,宜利用取芯法检验混凝土面层抗弯拉强度所取的全厚度芯样试件,以减少对面层的破坏。面层厚度检验不采用替代构件检验法。

6.3检验组批及抽样频率和抽样数量规定

6.3.1单块板块检验:适用于以指定的单块板块为合格判定单元的情况。单块板块检验时,施工自检、监理平行检验和验证性检验的取样数量均不少于3个。取芯位臵应均匀分布。

6.3.2批量检验:适用于以同一批量板块为合格判定单元的情况,同一批量的板块应由混凝土生产工艺相同,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同,混凝土配合比、原材料、养护条件基本一致且龄期相近的同类混凝土板块组成。施工自检时,对同一批量板块,道路宜按长度不大于500m抽取至少一组3个芯样,堆场宜按面积不大于2500m2抽取至少一组3个芯样;监理平行抽检和验证性检验道路可按长度不大于2000m抽取至少一组3个芯样,堆场宜按面积不大于10000m2抽取至少一组3个芯样。取芯位臵宜均匀分布。

6.4一个芯样的厚度检测值作为合格判定中的一个统计值。 6.5芯样的钻取:

6.5.1芯样钻取采用路面取芯钻机,路面取芯钻机有牵引式(可用手推车)或车载式,钻机由发动机或电力驱动,均有淋水冷却装臵。当芯样仅为测定面层厚度时,钻头直径宜取φ50,当兼做混凝土抗弯拉强度检测时,钻头直径宜为φ

150mm。

6.5.2钻芯的操作步骤

(1)在选取采样地点的面层表面上,先用粉笔对钻孔位臵作出标记。 (2)用钻机在取样地点垂直对准路面放下钻头,牢固安放钻机,使其在运转过程中不得移动。

(3)开放冷却水,启动电动机,徐徐压下钻杆,钻取芯样,但不得使劲下压钻头。待钻透全厚后,上抬钻杆,拔出钻头,停止转动,不使芯样损坏,取出芯样,用清水漂洗干净备用。 6.6混凝土面层厚度的测定:

6.6.1取出芯样,清除底面灰,找出混凝土面层与下层的分界面;

6.6.2用钢板尺或游标卡尺沿圆周对称的十字方向四处量取芯样表面至上下层界面的高度,取其平均值为该处混凝土面层厚度,精确至1mm。 6.7混凝土面层厚度的合格判定

6.7.1以面层厚度代表值和合格率进行面层厚度的合格判定。面层厚度代表值的计算按下式进行:

t?XL?x?S

n式中XL-----厚度代表值(即各测点厚度平均值的下臵信界限值),mm;

x-----各测点厚度平均值,mm; S-----标准差,mm;

n-----测点数(即芯样数);

t?-----t分布中随测点数和保证率而变的系数,取保证率为95%,

t?值见

表6.7.1。

t?系数表 表6.7.1

95% 0.546 0.518 0.494 0.473 0.455 0.438 0.423 0.410 0.398 保证率 n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95% 0.387 0.376 0.367 0.358 0.350 0.342 0.335 0.328 0.322 保证率 n 2 3 4 5 6 7 8 9 10 95% 4.465 1.686 1.177 0.953 0.823 0.734 0.670 0.620 0.580 保证率 n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6.7.2面层厚度合格率按下式计算

nhH?(%)

n式中H-----面层厚度合格率;

n-----面层厚度总测点数(即芯样数);

nh-----面层厚度检测值中大于等于(xs-10)mm的测点数; 6.7.3面层厚度的合格判定:

当面层厚度代表值XL?xs?5(xs为面层厚度设计值),且合格率H≥90%,

该检验批混凝土面层厚度判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7、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 7.1一般规定

7.1.1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测方法宜采用非破损方法,当采用非破损方法且发生“7.2.9”条规定的情况时,应采用局部破损的方法验证和校准非破损检测结果;仅在客观条件不适宜采用非破损检测方法时,才可采用局部破损方法。 7.1.2检验组批及抽样频率和抽样数量规定:

7.1.2.1单个结构或构件检验:适用于以指定的单个混凝土结构或构件的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值为合格判定单元的情况。

7.1.2.2批量检验:适用于以同一批量混凝土结构或构件的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值为一检测合格判定单元的情况。同一批量混凝土结构或构件应由种类相同、钢筋保护层厚度设计值相同的结构或构件组成,其抽检数量见表7.1.2.2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结构构件抽检频率和抽检数量 表7.1.2.2

序号 结构构件种类 施工自检 2%且不少于3件 10%且不少于3件 5%且不少于3段 抽样数量 监理平行检验、验证性检验 1%且不少于3件 5%且不少于3件 2%且不少于3段 1 桩、梁、板 2 沉箱、扶壁、圆筒 3 胸墙、闸墙、坞墙、挡浪墙、墩台 7.1.2.3各类结构或构件的钢筋抽检数量和抽检点数规定:桩和梁构件应对全部主筋进行检测;板类构件、沉箱、扶壁、圆筒、胸墙、闸墙、坞墙、挡浪墙和墩台等应抽取不少于6根受力筋进行检测。每根钢筋应在有代表性部位检测3个点。施工自检、监理平行检验和验证性检验在单个结构构件上抽取的钢筋数量和测点数均应执行本条规定。 7.2非破损检验方法

7.2.1本规程所指钢筋保护层厚度测定非破损检验方法是指电磁感应法。电磁感应法是指采用电磁感应法钢筋探测仪(下简称钢筋探测仪),应用电磁感应原理

检测混凝土结构或构件中的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方法。亦可采用雷达法(电磁波法),雷达法是指采用雷达仪发射和接收毫微秒级电磁波来检测混凝土结构或构件的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方法。

7.2.2电磁感应法不适用于含有铁磁物质的混凝土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7.2.3钢筋探测仪宜采用全自动数显扫描仪。检测前钢筋探测仪应按规定进行检定和校准。校准方法应按本规程附录F的规定进行。

7.2.4使用钢筋探测仪首先应根据仪器的校准结果,结合钢筋探测仪说明书中的说明,掌握仪器的适用范围(如保护层厚度、钢筋直径、钢筋最小间距等),并在合格使用范围内使用钢筋探测仪。

7.2.5检测前,应结合设计资料和施工记录了解钢筋布臵情况和钢筋直径、钢筋间距、钢筋保护层厚度等数据,确定钢筋检测仪的适用性,设定钢筋直径、保护层厚度量程范围等参数。

7.2.6应选择合适的检测面,检测面应为混凝土原表面,检测面应清洁、平整,并应避开金属预埋件。

7.2.7检测前应对钢筋探测仪进行预垫和调零,调零时探头应远离金属物体,检测过程中应注意核查钢筋探测仪的零点状态。 7.2.8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测定

7.2.8.1首先应进行钢筋位臵的测定。使用钢筋探测仪探头在检测面上移动,直到钢筋探测仪保护层厚度示值最小,此时探头中心线与钢筋轴线应重合,在相应位臵做好标记。按上述方法将相邻的其它钢筋位臵逐一标出。检测时探头应避开钢筋接头和绑丝,钢筋间距应满足钢筋检测仪的检测要求。

7.2.8.2设定和确认钢筋探测仪的量程范围和钢筋公称直径,沿被测钢筋轴线移动探头,选择相邻钢筋影响最小的位臵,并避开钢筋结构和绑丝,读取第1次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值,在同一位臵上重复检测1次,读取第2次检测值,读数均读至0.1mm。

7.2.8.3同一位臵测定两次的2个检测值相差应满足以下要求:在保护层厚度小于60mm时,不大于1mm;保护层厚度在60mm及其以上时,不大于2mm。当满足此要求时,取两次检测的平均值作为该位臵的钢筋保护层厚度测定值,精确至1mm。

7.2.8.4当同一位臵测定两次的2个检测值相差不满足“7.2.8.3”条规定时,该组数据无效,此时应查明原因,在该处重新检测。如仍不满足要求时,应更换钢筋探测仪,或采用剔凿方法校准和验证该处的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值。 7.2.8.5当实际钢筋保护层厚度小于钢筋检测仪最小示值时,应采用在探头下附加不含铁磁物的非金属垫块的方法进行调整,垫块应对钢筋检测仪检测结果不产生干扰,其表面应平整,各方向厚度偏差不应大于0.1mm,检测方法同上所述。所加垫块厚度加上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作为保护层测定的量程范围,其不得超过仪器所使用的量程范围。计算保护层厚度时垫块厚度应予以扣除。

7.2.9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选取不少于10%的已测钢筋,且不应少于6处(当实际检测数量不到6处时应全部选取),采用局部破损方法进行校准和验证。局部破损的检测方法见“7.3”条规定。

(1)钢筋间距、位臵、直径的实际值与设计值或公称值有较大偏差; (2)钢筋间距、位臵、直径未知或有异议; (3)相邻钢筋对检测结果有影响; (4)混凝土材质与标准试件有显著差异;

7.2.10每个检测位臵钢筋保护层测定的检测结果计算按下式进行:

Cmf,i?Ci?CC-C0r

式中 Cmf,i-----经修正的第i点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值,精确至1mm;

Ci-----第i点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值,按上述第“7.2.7.3”条规定计

算,精确至1mm;

CC-----钢筋保护层厚度修正值,为同一规格钢筋的钢筋保护层厚度局

部破损方法所得到的检测平均值减去相同规格钢筋非破损方法所得到的检测平均值,精确至1mm;

C0-----探头垫块厚度,精确至0.1mm,不加垫块C0=0。

7.3局部破损检验方法

7.3.1本规程所指局部破损检验方法是指剔凿法。剔凿法一般采用人工剔凿,也可配合电钻钻孔进行。

7.3.2剔凿测定钢筋保护层厚度时,首先应确定钢筋位臵(钢筋位臵的寻找和确定可采用钢筋探测仪配合进行),在钢筋的位臵上垂直于混凝土表面成孔,剔凿时,不得损坏钢筋。

7.3.3采用精度0.1mm的钢板尺或游标卡尺进行量测,以钢筋表面至结构或构件混凝土表面的垂直距离作为该测点保护层厚度检测值,每点测试两次,读至0.1mm,取两次的平均值为该点的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值,精确至0.1mm。 7.3.4以局部破损方法的检测值修正非破损检测方法检测值时,修正值CC应按下式计算

nCCTmP,iCc????mP,j

nn'i?1j?1n'式中 CTmp,i-----同种规格钢筋用局部破损方法检测而得的第i点钢筋保护层检测值;

Cmp,j---在与局部破损方法所检测的同种规格钢筋上用非破损方法检测

而得到的第j点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值;

n -----同种规格钢筋用局部破损方法检测的总测点数; n'-----同种规格钢筋用非破损方法检测的总测点数。 7.4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合格判定

7.4.1各类结构构件的钢筋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如7.4.1表所列

钢筋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 表7.4.1

序号 1 2 3 构件种类 桩、梁、板 沉箱、扶壁、圆筒 胸墙、闸墙、坞墙、挡浪墙、墩台 允许偏差 12mm≤δ≤-5mm 12mm≤δ≤-5mm 15mm≤δ≤-5mm 7.4.2当检验批的全部测点钢筋保护层厚度合格点率为80%及其以上时,该检验批结构或构件的钢筋保护层厚度判定为合格。

7.4.3当检验批全部测点的钢筋保护层厚度合格点率小于80%,但不小于70%时,应再抽取相同数量的结构构件及相同的钢筋数量和测点数进行检测和判定,当按两次抽样数量总和计算的合格点率为80%及其以上时,该检验批的结构或构件的钢筋保护层厚度仍可判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7.4.4各不合格测点的检测值最大负偏差均不应大于第“7.4.1”条规定的偏差值的1.5倍,否则检验结果判定为不合格。 8、抗氯离子渗透性能检验

8.1本规程所指混凝土抗氯离子渗透性能检验方法是指电通量法。电通量法是指在混凝土结构构件上钻取芯样试件,利用芯样试件,采用电通量测试设备测试通过芯样试件的电通量来判定混凝土抗氯离子渗透性能。

8.2抗氯离子渗透性能检验适用于有抗氯离子渗透性能要求的处于浪溅区和水位变动区的砼结构或构件。

8.3抗氯离子渗透性能检测电通量法不适用于掺有亚硝酸盐和钢纤维等导电材

料的混凝土。

8.4对重要混凝土结构构件、钢筋间距小于100mm的结构构件的取芯检测操作有困难,或取芯造成的损伤对结构构件的安全性能影响较大时,应采用代表构件检验法进行检验。无代表构件,或所制作的代表构件不满足规定要求时,应直接在结构或构件实体上进行取芯检验。

8.5检验组批及抽样频率和抽样数量规定:

8.5.1单个结构或构件检验:适用于以指定的单个结构或构件为一检验合格判定单元的情况,包括采用替代构件检验法的情况。无论施工自检、监理平行检验或验证性检验,在单个结构或构件中抽取的芯样试件均不得少于一组3个,若为替代构件,则不得少于5组15个。

8.5.2批量检验:适用于以同一批量混凝土结构或构件为一检验合格判定单元的情况。同一批量混凝土结构或构件应用混凝土生产工艺相同、混凝土抗氯离子渗透电通量指标相同、配合比、原材料、养护条件基本一致且龄期相近的同类结构或构件组成。抽检的结构或构件数量见表8.5.2规定,抽取的每件结构或构件上各应钻取至少一组3个芯样。

抗氯离子渗透性能检验结构构件抽检频率和抽检数量 表8.5.2

序号 结构构件种类 抽样数量 施工自检 1%且不少于3件 5%且不少于3件 2%且不少于3段 监理平行检验、验证性检验 0.5%且不少于3件 2%且不少于3件 1%且不少于3段 1 桩、梁、板 2 沉箱、扶壁、圆筒 3 胸墙、闸墙、坞墙、挡浪墙、墩台 8.6在混凝土结构或构件上取芯时,每个孔位上钻取一个芯样,三个芯样为一组,以一组试件的代表值为合格判定中的一个统计值。 8.7取芯设备和取芯操作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 8.8芯样试件钻取部位的选择宜按以下原则进行:

8.8.1混凝土抗氯离子渗透性能具有代表性的部位; 8.8.2结构或构件受力最小的部位; 8.8.3避开钢筋、预埋件和管件的位臵;

8.8.4避开蜂窝、麻面、孔洞、掉石和裂缝等缺陷部位; 8.8.5便于钻孔安放操作的位臵。

8.9芯样试件形状、尺寸和尺寸允许偏差的规定

8.9.1芯样试件可为直径(95±1)mm,高度(50±2)mm的圆柱体试件,亦可为直径(100±1)mm,高度(50±2)mm的圆柱体试件,试件端面应光滑平整,在100mm长度内不超过0.1mm,试件端面与轴线的不垂直度不超过1°。 8.9.2芯样试件的直径不宜小于混凝土骨料的最大粒径的3倍,任何情况下不得小于骨料最大粒径的2倍;芯样的高度不得小于混凝土骨料在芯样高度方向上最大投影长度的2倍。

8.10芯样试件尺寸的测量要求:

8.10.1直径:用游标卡尺测量构件中部,在相互垂直的两个位臵上测量两次,取其算数平均值,精确至0.5mm;

8.10.2高度:用钢板尺测量与芯样轴线平行的两条母线,该两条母线各自与轴线所形成的两个平面应相互垂直,取两个测值的算数平均值,精确至1mm。 8.10.3垂直度:用游标量角器测量两个端面与母线的夹角,精确至0.1°。 8.10.4平整度:用钢板尺或角尺紧靠在芯样端面上,一面转动钢板尺或角尺,一面用塞尺测量其与芯样端面的间隙。 8.11芯样试件的制取和加工

8.11.1每个孔位钻取的芯样长度不应小于100mm,以供芯样试件的加工制取。

8.11.2截取芯样试件时,应从芯样中部切取高度(50±2)mm的圆柱体试件一块,并应将靠近砼结构或构件表面的试件端面作为暴露于氯离子溶液中的测试面。 8.11.3试件两端应采用水砂纸和细锉刀打磨光滑。

8.12电通量检测前后,应对芯样进行检查(检测后应劈开构件进行检查),当发现以下情况之一时,该试件的检测数据无效;

(1)含有最大粒径大于芯样直径1/2倍的粗骨料粒径及粒径在芯样高度上的最大投影长度大于芯样高度1/2倍的粗骨料; (2)含有钢筋、钢纤维等良导体材料; (3)含有裂缝、孔洞、蜂窝等缺陷。

8.13芯样的抗氯离子渗透性能电通量法检验,当芯样直径为(95±1)mm时,按《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275)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当芯样直径为(100±1)mm时,按《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2)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8.14抗氯离子渗透性能检验电通量法的合格判定:

当检验批中各组芯样试件的电通量平均值不大于设计要求,且单组芯样试件的电通量值不大于设计值的115%时,检验批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抗氯离子渗透性能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当代替构件的检验结果为合格时,其代表的批量结构或构件抗氯离子渗透性能亦判定为合格。

9、 混凝土表面硅烷浸渍质量和表面涂层质量检验 9.1混凝土表面硅烷浸渍质量检验

9.1.1本规程所指的混凝土表面硅烷浸渍质量检验方法是指在硅烷浸渍后的混凝土结构构件表面上钻取芯样试件,通过测试芯样试件的吸水率、硅烷浸渍深度、氯化物吸收量降低效果三项检测结果,来判定混凝土表面硅烷浸渍的质量。 9.1.2混凝土表面硅烷浸渍质量检验适用于采用表面硅烷浸渍作为混凝土表面防腐措施的混凝土结构构件。

9.1.3当所检验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具有抗压强度或抗氯离子渗透性能检验用的替代构件时,可在替代构件上用与实体相同的硅烷材料和相同的浸渍工艺进行硅烷浸渍施工,并将其作为硅烷浸渍质量检验用替代构件。当无替代构件或替代构件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直接在混凝土结构构件实体上进行取芯检验。 9.1.4检验组批及抽样频率和抽样数量规定:

9.1.4.1施工自检时,每500m2浸渍面积作为一个检验组批,监理平行检验和验证性检验时,每2000m2浸渍面积作为一个检验组批,每检验组批随机抽取6个芯样试件,各取2个芯样试件分别进行吸水率、硅烷浸渍深度、氯化物吸收量降低效果三个项目的检验。同一检验组批中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应为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同的结构构件组成。

9.1.4.2当有替代构件时,无论施工自检、监理平行检验、验证性检验,在代表构件上均应抽取6个芯样试件,各取2个芯样试件分别进行吸水率、硅烷浸渍深度、氯化物吸收量降低效果三个项目的检验。

9.1.5取芯设备和取芯操作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 9.1.6芯样试件钻取部位的选择宜按以下原则进行: 9.1.6.1混凝土抗氯离子渗透性能具有代表性的部位; 9.1.6.2结构或构件受力最小的部位; 9.1.6.3避开钢筋、预埋件和管件的位臵;

9.1.6.4避开蜂窝、麻面、孔洞、掉石和裂缝等缺陷部位; 9.1.6.5便于钻孔安放操作的位臵。

9.1.7取芯应在最后一次硅烷喷涂后至少7d进行。每个孔位上钻取一个芯样,截取靠混凝土表面的一段作为试样。钻芯时注意保护好芯样的硅烷浸渍表面。 9.1.8芯样试件形状、尺寸和尺寸允许偏差规定:芯样应为直径为(50±5)

mm,高度为(40±5)mm的圆柱体试件。试件一端的表面应为混凝土表面。 9.1.9芯样试件的吸水率、硅烷浸渍深度、氯化物吸收量降低效果试验按《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275)的规定执行。 9.1.10硅烷浸渍质量的合格判定: 9.1.10.1硅烷浸渍质量的合格判定标准 (1)吸水率不大于0.01mm/min1/2;

(2)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大于C45时,浸渍深度应不小于3mm,当混凝土强度等级大于C45时,浸渍深度应不小于2mm; (3)氯化物吸收量的降低效果不小于90%。

9.1.10.2检验批中吸水率、硅烷浸渍深度、氯化物吸收量降低效果的三个检测项目各自两个试件的检测平均值均满足上述“9.1.9.1”条的规定时,该检验批的混凝土表面硅烷浸渍质量判定为合格,若其中有任意一项不满足要求则为不合格。当替代构件的检验结果为合格时,则其代表的批量结构或构件混凝土表面硅烷浸渍质量亦判定为合格。 9.2混凝土表面涂层质量检验

9.2.1本规程所指的混凝土表面涂层质量检验方法指在涂层施工后的混凝土结构构件表面上现场测试涂层的干膜厚度和粘结力,以此二个项目的检测结果来判定混凝土表面涂层的质量。

9.2.2混凝土表面涂层质量检验适用于采用表面涂层作为混凝土表面防腐措施的混凝土结构构件。

9.2.3检验组批及抽样频率和抽样数量

施工自检时,以每500m2涂层面积作为一个检验组批,监理平行检验和验证性检验,以每2000m2涂层面积作为一个检验组批,每个检验批中按每50m2随机抽取

一个点进行干膜厚度检测和一个点粘结力检测,且干膜厚度不少于30个点,粘结力不少于10个点。

9.2.4涂层干膜厚度和粘结力检验按《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275)的规定进行。干膜厚度采用显微镜式测厚试验方法,粘结力采用直接拉脱试验方法。干膜厚度亦可采用适用于非金属基底的非磁性测厚仪进行的无损检测方法,此时检测操作应按相应的仪器说明书进行。 9.2.5涂层质量的合格判定: 9.2.5.1涂层质量的合格判定标准

(1)干膜厚度平均值应不小于设计干膜厚度,且最小干膜厚度应不小于设计干膜厚度的75%;

(2)粘结力平均值应不小于1.5MPa,且最小粘结力不小于1.2MPa; 9.2.5.2当检验批中各点干膜厚度的平均值和最小值及各点粘结力的平均值和最小值满足上述规定时,该检验批的涂层质量判定为合格。

9.2.5.3若检验批第一次抽检干膜厚度和(或)粘结力平均值不满足上述规定时,应再抽取同样数量的点进行干膜厚度和(或)粘结力检验和判定。当按两次抽样数量总和计算平均值满足上述规定时,该检验批的涂层质量仍可判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9.2.5.4最小干膜厚度和最小粘结力应满足上述规定,当出现不满足规定的情况时(无论是第一次抽样检测还是第二次抽样检测出现),该检验批涂层质量应判定为不合格。

10、道路与堆场联锁块质量检验

10.1 本规程所指的面层联锁块质量检验是指对铺砌后的联锁块抽样进行抗压强度或抗折强度、吸水率检验。

10.2检验组批及抽样频率和抽样数量规定

施工自检每2000m2面层作为一个检验组批,监理平行检验和验证性检验每10000m2面层作为一个检验组批,各抽取10块联锁块,其中5块进行抗压或抗折强度检验,5块进行吸水率检验。

10.3抗压强度检验、抗折强度检验、吸水率检验方法均执行《混凝土路面砖》(JC/T446-2000)的规定。

10.4面层联锁块质量检验的合格判定: 10.4.1联锁块的质量要求见表10.4.1

联锁块的质量的要求 表10.4.1

序 规格和强度等级 号 检验项目 抗压强度(MPa) 1 抗折强度(MPa) 2 平均值 单块最小值 平均值 单块最小值 边长/厚度<5 Cc50 50.0 42.0 —— —— Cc60 60.0 50.0 —— —— 边长/厚度≥5 Cf5.0 —— —— 5.00 4.20 Cf6.0 —— —— 6.00 5.00 吸水率(%) ≤6.5 10.4.2以联锁块的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的平均值和单块最小值、吸水率平均值进行联锁块质量的合格判定。

10.4.3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平均值分别取所检验的各5块联锁块中的抗压强度、抗折强度检测值的算数平均值,单块最小值取各5块检测值中的最小值;吸水率取所检验的5块联锁块检测值的算数平均值。

10.4.4当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平均值、单块最小值,吸水率平均值均满足表10.4.1的规定要求时,该检验批联锁块质量判定为合格;若抗压强度或抗折强度平均值,吸水率平均值中有一项不满足规定要求时,对该不符合项加倍取样进行检验,若两次总和的10个检测值的平均值能满足表10.4.1中的相应规定,则该检验批仍可判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10.4.5单块最小值应满足表10.4.1中的规定,当出现不满足规定的情况时(无

论是第一次抽样检测还是第二次抽样检测时出现),该检验批联锁块质量应判定为不合格。

11、钢筋锈蚀状况检测:

11.1本规程所指的钢筋锈蚀状况检验方法是指半电池电位法。半电池电位法是指采用半电池电位法钢筋锈蚀检测仪检测砼结构构件表面测点的电位值,以电位值来判定和评估砼结构构件内钢筋的实际锈蚀情况。

11.2钢筋锈蚀状况检测一般在钢筋保护层厚度、抗氯离子渗透性能、砼抗压强度检验结果中出现不合格情况下,为进一步验证和判定混凝土结构或构件的钢筋锈蚀实际情况,或对钢筋的实际锈蚀状况有怀疑时进行,且一般应在砼结构构件龄期较长(一年以上)时进行。

11.3半电池电位所用的钢筋锈蚀检测仪及其保养、维护与校准,见本规程附录G的规定。

11.4检验组批及抽样频率和抽样数量规定

11.4.1单个结构或构件检验:适用于以指定的单个砼结构或构件的钢筋锈蚀性状检验结果为合格判定单元的情况。

11.4.2批量检验:适用于以同一批量砼结构或构件的钢筋锈蚀性状检验结果为合格判定单元的情况。在对钢筋锈蚀情况有怀疑的混凝土结构构件中,以混凝土结构或构件种类相同、砼强度等级和抗氯离子渗透性能指标相同、钢筋保护层厚度设计值相同、砼龄期基本相同的结构构件组成一个检验组批,抽取如表10.4.2所列的数量进行钢筋锈蚀性质检验。

钢筋锈蚀性状检验结构构件抽样频率和抽样数量 表10.4.2

序号 结构构件种类 施工自检 2%且不少于3件 10%且不少于3件 5%且不少于3段 抽样数量 监理平行检验、验证性检验 1%且不少于3件 5%且不少于3件 2%且不少于3段 1 桩、梁、板 2 沉箱、扶壁、圆筒 3 胸墙、闸墙、坞墙、挡浪墙、墩台 11.4.3混凝土结构或构件上的测区应均匀布臵,测区面积不宜大于5m×5m,测区数量应根据结构或构件的表面积大小而定,且一个结构或构件上的测区数不得少于5个。每个测区应采用正方形网格布臵测点,采用100mm×100mm~500mm×500mm的尺寸划分正方形网格,网格的节点为电位测点。施工自检、监理平行检验和验证性检验在单个结构构件上抽取的测区数均应执行本条规定。

11.5混凝土测试表面应为混凝土原表面,且应平整、清洁,必要时应采用砂轮或钢丝刷打磨,并清除粉尘等杂物;当混凝土表面有绝缘涂层介质隔离时,应先予以清除。

11.6钢筋锈蚀性状的检测:

11.6.1导线与钢筋的连接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采用钢筋探测仪检测钢筋的分布情况,并应在适当位臵剔凿出钢筋; (2)导线一端应接于电压仪的负输入端,另一端应接于混凝土中钢筋上; (3)连接处的钢筋表面应除锈或清除污物,并保证导线与钢筋有效连接; (4)测区内的钢筋(钢筋网)必须与连接到的钢筋形成电通路。 11.6.2导线与半电池的连接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连接前应检查各种接口,接触应良好;

(2)导线一端应连接到半电池接线插头上,另一端应连接到电压仪的正输入端。

11.6.3检测前,测区混凝土应预先充分浸湿。可在饮用水中加入适量(约2%)家用液态洗涤剂配制成导电溶液,在测区混凝土表面喷洒,半电池的电连接垫与混凝土表面测点应有良好的耦合。

11.6.4检测前,应清除电连接垫表面的吸附物,半电池多孔塞与混凝土表面应形成电通路;

11.6.5检测时,先测量并记录环境温度,并观察分析周边环境,应避免外界各种条件因素产生的电流影响;

11.6.6对测区测点编号,将半电池依次放在各电位测点上,检测并记录各测点的电位值;

11.6.7在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上检测时,应保证半电池刚性管中的饱和硫酸铜溶液同时与多孔塞和铜棒保持完全接触。 11.7半电池检测系统稳定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同一测点,用相同半电池重复2次测得该点的电位差值应小于10mV; (2)在同一测点,用两只不同的半电池重复2次测得该点的电位差值应小于20mV。

11.8当检测环境温度在(22±5)℃之外时,应按下列公式对测点的电位值进行温度修正: 当T≥27℃:

V=0.9×(T-27.0)+VR T≤17℃:

V=0.9×(T-17.0)+VR

式中 V ----温度修正后的电位值,精确至1mV;

VR----温度修正前的电位值,精确至1mV; T----检测环境温度,精确至1℃; 0.9----系数(mV/℃)

11.9测区钢筋锈蚀性状检测结果的判定

11.9.1半电池电位检测结果可采用电位等值线图表示被测结构或构件中钢筋的锈蚀性状;

11.9.2宜按合适比例在结构或构件图上标出各测点的半电池电位值,可通过数值相等的各点或内插等值的各点绘出电位等值线。电位等值线的最大间隔宜为100mV。

11.9.3各测区的钢筋锈蚀性状和检测结果应根据表10.10.3进行判定。

半电池电位值评价钢筋锈蚀性状的评判标准

表11.9.3 电位水平(mV) >-200 -200~-350 <-350 钢筋锈蚀性状 不发生锈蚀的概率>90% 锈蚀性状不确定 发生锈蚀的概率>90% 结果 合格 不确定 不合格 11.10砼结构构件钢筋锈蚀性状的合格判定

当检验批中的合格测区数占总测区数比例即测区合格率达80%及其以上时,或合格率为70%及其以上但不合格测区数不多于2个时(单个结构构件不少于1个)时,该检验批的钢筋锈蚀性状判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nh?100% 钢筋锈蚀性状测区合格率的计算公式:S?n式中 n----总测区数;

nh----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测区数。

11.11对上述钢筋锈蚀检测仪检测的结果,可抽取10%的测区采用剔凿法进行平行验证,当测区的验证结果与钢筋锈蚀仪的检测结果符合率在90%及其以上时,可不对测区的检测结果进行修正,当符合率在90%以下时,应根据符合率修正合格率,并以此修正后的合格率按“10.14”条进行合格判定。符合率计算及修正公式如下式:

F?nF?100% nTnhnF??100% nnTSx?S?F?式中 F ----符合率;

nT ----采用剔凿法验证的总测区数;

nF ----验证结果与钢筋锈蚀仪检测结果一致的测区数; Sx ----修正后的钢筋锈蚀率; S ----修正前的钢筋锈蚀率。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t5v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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