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市某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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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工程概况及编制依据

第一节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莆田市****路一期工程建设监理 2、 建设地点:莆田市****区 3、 建设单位:莆田市****中心

4、 设计单位:福建省****大学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 5、 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6、 建设规模及标准:城市Ⅰ级主干道,全长5.377公里,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设计荷载为

城-A级,设计年限30年,设计交通量30000辆/日,设计地震烈度:7度,地震加速为0.1g,道路红线宽度80米,路面为水泥砼路面,投资规模:约10000万元。

7、 主要工程内容:1、软基处理;2、路基填筑;3、填隙碎石垫层;4、水泥稳定碎石基层;5、水泥

砼路面;6、人行道;7、给水、排水及排污管理;8、绿化工程;9、交叉工程;10、交通标志及标线;11、桥梁工程;12、路缘石等道路附属工程。

第二节 编制依据

1、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4)国家、福建省和莆田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和文件。 2、监理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3、国家和地方及设计指定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

第二章 监理工作范围、内容和总目标

第一节 监理工作范围

施工图中包含的所有路基、路面、桥涵、防护、排水、交叉工程、其它工程及沿线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供电照明、市政综合管线等工程的施工监理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第二节 监理工作的内容

监理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工程有关事宜的协调,合同及信息管理。监理工作内容由以下方面组成:

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1.1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1.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

1.3参与交桩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复测成果和施工组织设计; 1.4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1.5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和主持召开常规工地会议; 1.6发布开(复)工令,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1.7审核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它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 1.8验收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审核其人员资质;

1.9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常规检

测仪器、设备一览表见商务标;

1.10审批承包人拟用于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 1.11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 1.12审批承包人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

1.13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控制重要外购成品或半成品件的质量;

1.1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核批承包人的修正计

划;

2、施工实施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2.1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2.2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2.3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2.4发布停工令;

2.5对已完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

2.6签发中期支付凭证; 2.7发布变更令;

2.8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

2.9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2.10编制监理工作月报;

2.11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2.12签发交工证书;

2.13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门和业主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2.14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3、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监理工程内容

3.1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

3.2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3.3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3.4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3.5其它

第三节 监理工作的总目标

根据项目建设总目标的要求,通过动态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确保合同规定的投资、进度、质量目标及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质量目标:杜绝质量事故,确保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的基础上,争创优良工程。

进度目标: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安合同所约定的开工日期和总工期(350日历天)为依据进行控制,在合同工期内顺利竣工。

投资目标:以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的承包价为依据,严格控制合同外费用,以确保总投资控制在投资概算额内(约10000万元)。

在本工程的监理服务过程中,我单位的目标是:为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杜绝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控制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以最短的工期实现工程顺利竣工;以最少的投资达到最佳的投资效果。

第三章 工程投资与工程进度款支付控制措施

第一节 工程投资控制目标

工程投资控制的目标为施工承包合同所确定的合同价,严格控制施工阶段的新增费用,工程造价不得突破审批概算投资额10000万元。监理工程师将以施工合同为依据,按监理合同要求做好工程计量、支付控制、审核、控制工程变更,对施工过程中潜在的索赔因素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协同业主做好索赔审核和反索赔工作,确保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第二节 工程进度款支付控制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主要通过控制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清单外签证等来实现对工程投资的控制。 1、工程计量 1.1 计量原则

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进行计量。对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或不合格工程或资料不全者均不得计量。所有工程计量及签证均应由计量工程师及相应专业工程师等2个以上签认方有效。

1.2 计量条件

工程计量不仅是计量已完工程的数量,而且是对已完荛听综合评价,因此对进行计量的工程,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2.1计量的项目符合合同要求。计量的项目主要有工程量清单所含项目,合同文件规定项目以及工程变更手续齐全的项目。

1.2.2质量达到合同、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1.2.3验收手续齐全。主要有开工申请单、自检和监理抽检的各种资料和试验数据、中间交工证书等。

1.3 计量内容

1.3.1工程量清单所含项目: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全部需进行计量;合同文件规定,没有填写与金额的项目其费用已包括在清单的其他单价或款项中,因此对于清单中没有填写单价与金额的项目,仍须进行计量,以便确认承包人是否按合同条件完成了该项工程。

1.3.2合同文件规定项目:除了清单中工程项目以外,在工程文件中往往还规定一些包干项目,对于这些项目亦必须根据合同条款进行计量。

1.3.3工程变更项目:工程变更中一般附有变更清单,工程变更清单同工程量清单具有相同的性质,因此对于工程变更清单项目亦必须按合同有关要求进行计量。

上述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例如承包人为完成上述项目而进行的一些辅助工程,监理工程师没有进行计量的义务。因为这些辅助工程的费用已包括在上述项目的单价中。

1.4 计量方式

进行工程计量方式一般有3种:

1.4.1监理工程师独立计量。计量工作由监理工程师单独承担,然后将计量的记录送承包人。承包人如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出的质疑进行核实,最后做出决定。

1.4.2承包人进行计量,由承包人对已完的工程进行计量,然后将计量的记录及有关资料报送监理工程师确认。

1.4.3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共同计量。在进行计量前,由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计量时间与工程部位,然后由承包人派人员同监理工程师共同计量,计量后双方签字认可。

上述3种计量方式各有不同的特点。为了加快支付的速度,并保证计量监理的质量,尽量采用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共同计量的方式。

2、工程款支付 2.1 支付条件

按照合同条款进行施工管理的工程支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2.1.1已完工程质量合格;

2.1.2变更的项目必须有监理的变更指令; 2.1.3各项支付款必须符合合同条款; 2.1.4月支付金额须大于合同规定的最低限额; 2.1.5任何工程款项的支付必须经监理批准。 2.2 支付内容 2.2.1前期支付 a)

监理工程师收到并确认施工合同后,检查审难承包人的动员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保险证

明; b)

监理经查验确认后,签发动员预付款支付证明,支付数额和回扣方法按合同文件规定办理。

2.2.2中期支付

内容包括工程款、暂定金、计日工、材料设备付款、工程变更、保留金、索赔、价格调整、迟付款利息、对指定分包人支付、合同中止支付、工程交工支付。

2.2.3最终支付

内容包括最终结算清单及说明、最终结算清单的附件等。 3、清单外签证 3.1清单外签证内容 3.1.1招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工程量

7、隐蔽工程质量控制流程 图略

8、材料验证工作流程 图略

9、标准试验工作流程 图略

10、抽样试验工作流程 图略

11、工艺试验工作流程 图略

12、验收试验工作流程 图略

13、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图略

14、工程变更监理工作流程 图略

15、工程延期监理工作流程 图略

16、费用索赔监理工作 图略

17、交工验收工作流程 图略

18、缺陷责任期工作流程 图略

第九章 监理工作制度

1、工地会议制度

工地会议是监理工程师对本合同工程进行全面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旨在检查、监督承包人对本工程承包合同的执行情况,协调有关各方的关系,促进各方认真履行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工地会议分为第一次工地会议施工过程中的工地例会和现场协调会。除第一次工地会议由业主主持外,工地会议由项目监理总监(或副总监)主持。 1.1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宜在正式开工之前召开,并应尽可能早地举行,其主要内容为: (1)、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部负责起草,并经与会方代表会签。 1.2工地例会

工地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时间一般定在每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由项目监理部通知,会议主要内容为: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6)、其他有关事宜。

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部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1.3现场协调会

现场协调会视工地进展情况召开,一般每周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内容是讨论近期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 2、监理记录与报告制度

监理工程师应详细、真实、及时地记录工程实施情况,并及时按我单位ISO9002体系质量体系要求分类整理归档。

2.1监理记录

施工阶段的监理记录包括下列内容: (1) 施工合同文件及委托监理合同; (2) 勘察设计文件; (3) 监理规划; (4) 监理实施细则; (5)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6) 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7)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8)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暂停令; (9) 测量核验资料; (10) 工程进度计划;

(11)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 (12) 检查试验资料; (13) 工程变更资料; (14) 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15) 工程计量单和工程款支付证书; (16)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17) 监理工作联系单; (18) 报验申请表; (19) 会议纪要; (20) 来往函件; (21) 监理日记; (22) 监理月报;

(23) 质量与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 (24)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验收资料; (25) 索赔文件资料; (26) 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27)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 (28) 监理工作总结。 2.2 监理月报

施工阶段的监理月报包括以下内容: (1) 本月工程概况; (2) 本月工程形象进度; (3) 工程进度:

a.本月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 a.对进度完成情况及采取措施效果的分析。 (4) 工程质量

a.本月工程质量情况分析; b.本月采取的工程质量措施及效果。 (5) 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 a.工程量审核情况;

b.工程款审批情况及月支付情况; c.工程款支付情况分析; d.本月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6) 合同其它事项的处理情况: a.工程变更; b.工程延期; c.费用索赔。

(7) 本月监理工作小结:

a.对本月进度、质量、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价; b.本月监理工作情况; c.有关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d.下月监理工作的重点。

监理月报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和本监理单位。 2.3 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守工时,项目监理部应对工程进行全面、真实地评估,并编写质量评估报告。 2.4 监理工作总结

监理工作总结包括以下内容: (1) 工作概况;

(2) 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 (3) 监理合同履行情况;

(4) 监理工作成效;

(5)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和建议; (6) 工程照片(有必要时)。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结束时,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总结。 3、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3.1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设计图纸后应及时熟悉、复查图纸,并督促承包人对图纸进行会审。 3.2 开工前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会议由业主主持,业主代表、设计院、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参加。监理部编写《图纸会审会议纪要》,各方会签。施工单位填写《图纸会审记录》,作为纪要组成部分。 4、施工组织设计会审批制度

4.1 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工前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表》报监理部审定。 4.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审定、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同意,批准实施;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应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修改后再报重新审定。 5、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报验审查制度

承包单位应按规定对主要材料进行复试,包括材料的准用证、出厂证明、构配件和设备的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在自检合格后填写《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报监理部,监理工程师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认可。对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进行复查和抽检,不合格材料应退出现场。

承包单位的主要施工设备进场并调试合格后,使用《工、料、机动态月报》报监理部,经监理工程师审定合格进行签认,准其使用。 6、设计变更、洽商的管理制度

设计变更、洽商不论由谁提出和批准,承包单位均应填写《技术核定报审表》报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认,承包方方可执行。

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单位对签认的设计变更、洽商发生后,将设计变更、洽商的内容及时反映在施工图纸上。设计变更、洽商的实施所发生的费用变更,承包单位应及时填写《工程变更费用申请表》报监理工程师认可,总监理工程师报审批后正常的支付程序办理变更费用的支付手续。 7、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工程实施前,承包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填写隐蔽工程单,在隐蔽前填写《报验申请表》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合理时间内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单位主管质检、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8、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t5g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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