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教育券制度推动我国继续教育发展的思考

更新时间:2024-01-27 22:53: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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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教育券制度推动我国继续教育发展的思考

摘要:在“政府责任”和“市场化”的前提下,在继续教育领域具备了推行“教育券”的可行性。不仅如此,在继续教育领域推行教育券还有助于改变继续教育经费的发放模式,有助于提供多元化的教育服务,有助于转变教育观念。因此,有必要以莱文模型为指导,通过建立个人继续教育帐户和发放具有一定面值的继续教育券,建立与此相应的管理机构等来建构具有特色的继续教育券制度。

关键词:继续教育;教育券

一、教育券制度简介

教育券制度是美国等一些西方国家在上个世纪后期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内容,也是学校选择(schoolchoice)运动的一个部分。它的产生不仅是教育内部的一种改革,更是对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背景的一种回应。

早在1955年美国当代著名经济学家、芝加哥大学教授、诺贝尔奖获得者米尔顿·弗里德曼就在其《经济学和公共利益》一文中首次提出了教育券理论。该文后被改写为《政府在教育中的作用》。此外,弗里德曼在其1979年的《自由选择:个人声明》一书和1995年名为《公立学校:使其私有化》的文章中,进一步阐述了他的教育券理论。

教育券(Education voucher,译教育凭证;另有School voucher,常译为学券制),是在教育领域中试行的一种代币券。所谓教育券是政府把原来直接投入公立学校的教育经费按照生均单位成本折算以后,以面额固定的有价证券(即教育券)的形式直接发放给家庭或学生,学生凭教育券自由选择政府所认可的学校(公立学校或私立学校)就读,不再受学区的限制,教育券可以冲抵全部或部分学费,学校凭收到的教育券到政府部门兑换教育经费,用于支付办学经费。

在弗里德曼教育券理论中,家长与学生的选择权是其核心和基石。有了教育券,家长可以在任何一个愿意接受他的子女的学校使用凭单,不论是私立的,还是公立的,也不论是在他们居住的地区、城市或州,还是在其他地区、城市或州。这样,不仅将给每位家长较多的选择机会,同时也迫使公立学校通过收学费而自筹资金(凭单金额如果不等于全部教育开支,则学校必须部分地自筹资金)。这样,不仅公立学校之间要展开竞争,而且还要同私立学校竞争。由此可见,在弗里德曼所设想的教育券制度中,传统上在公共教育领域起主导作用的政府替代选择(政府决定拨款给谁和拨款的数量)将转变为公民社会选择(家长和学生决定把教育券投向哪所学校),同时又伴随学校一定程度上的自主选择(在特定情况下学校会因为宗教、学业标准、经济、性别等原因对学生进行选择)。同时也为公立学校之间、公立学校与私立学校之间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机制。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t4n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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