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语句法的类型学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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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方言是汉语中与普通话及其他方言相差较大、内部则较为一致的一种强势方言。本文所谈的粤语,就是指穗港深澳等处乃至海外共同使用的通行粤语。粤语研究因为其强势方言的地位而较为繁荣,粤语语法相对于普通话而言特点也比较多,因此有关粤语语法的研究成果也较丰硕,如高华年(1980)、李新魁(1994)、李新魁等(1995) 诸粤语专著都有章节作较系统的语法描写,还出现了数种粤语语法专著,如张洪年(1972)、Matthews & Yip (1995),此外

(原载香港《亚太语文教育学报/Aisia Pacific Journal of Language in Education》Vol.3, No.2, 2000, 1-30页)

粤语句法的类型学特点*

刘丹青

0. 引言

粤方言是汉语中与普通话及其他方言相差较大、内部则较为一致的一种强势方言。本文所谈的粤语,就是指穗港深澳等处乃至海外共同使用的通行粤语。粤语研究因为其强势方言的地位而较为繁荣,粤语语法相对于普通话而言特点也比较多,因此有关粤语语法的研究成果也较丰硕,如高华年(1980)、李新魁(1994)、李新魁等(1995) 诸粤语专著都有章节作较系统的语法描写,还出现了数种粤语语法专著,如张洪年(1972)、Matthews & Yip (1995),此外还有大量粤语语法论文。现有的粤语语法论著,大多侧重于描写,尤其注意粤语与普通话的语法差异。本文也想集中关注粤语区别于普通话及其他方言的语法特点,但想换一个角度,即从语言类型学的角度来比较粤语和普通话,依托更广阔的汉语类型背景来揭示粤语语法的类型特征,以便深化对粤语语法特点的认识。所谓语言类型学,就是以人类语言的共性及类型差异为目标的一整套理论和方法。它以大范围的跨语言对比为基本视角,不局限于单一语种的研究或少数几种语言方言的对比。本文借助类型学研究的现有成果来观照粤语语法的特点,主要是句法特点,因为粤语的类型特点更多地表现在句法而不是形态上。本文将分三步来走。先概述粤语的几项主要句法特点,然后暂离粤语本身,讨论汉语整体的类型背景,为聚焦于粤语的类型特点准备好“幕布”背景,最后以此为背景进一步讨论粤语句法的类型特点。对粤语语法类型特点的认识,不但在理论上有助于加深对汉语方言语法差异的认识,而且也有利于香港等粤语地区的普通话和中文教学,能使教学双方更自觉地认识到哪些是粤语根深蒂固的类型特点及各特点的关系。

1. 粤语句法的主要特征

本节拟参考前贤粤语语法论著的描写,加上笔者对粤语的一些观察,简要概述一下粤语句法区别于普通话的几个主要特点。各语法点不平均使力,人详我略,人略我详。

1.1 量词作用突出,指示词和数词作用受限。

粤语的量词(classifiers)可以离开指示词或数词单独充当句子成分。指示词和数词则不能脱离* 本文初稿系1999-2000年在香港教育学院所作的两次讲座,张洪明教授和梁莉莉博士的先后邀请直接催育了此文。修改时中山大学麦耘教授、香港城市大学博士候选人李宝伦小姐和数位匿名审稿者又多所指正,在此一并致

粤方言是汉语中与普通话及其他方言相差较大、内部则较为一致的一种强势方言。本文所谈的粤语,就是指穗港深澳等处乃至海外共同使用的通行粤语。粤语研究因为其强势方言的地位而较为繁荣,粤语语法相对于普通话而言特点也比较多,因此有关粤语语法的研究成果也较丰硕,如高华年(1980)、李新魁(1994)、李新魁等(1995) 诸粤语专著都有章节作较系统的语法描写,还出现了数种粤语语法专著,如张洪年(1972)、Matthews & Yip (1995),此外

量词而使用。可见量词是句法上更为重要的词类。普通话则相反,量词总须与指示词或数词同现,不能单用,而指示词和数词有时可以离开量词单独充当句法成分。以往的描写较强调粤语量词的功能“扩张”,而不太注意粤语指示词、数词的功能“萎缩”。比较:

(1) <粤> 人客走咗喇。~ <普> *(这/那)位客人走了。

(2) <粤> 呢*(个)地方几方便。~ <普> 这地方挺方便。

(3) <粤> 嗰*(支)笔坏咗喇。~ <普> 那笔坏了。

(4) <粤> 我 ~ <普> 我的这支/那支笔 (我的笔 ~*我支笔)

(5) <粤> 我 ~ <普> 我的那些客人(我的客人们~*我些客人)

(6) <粤> *我呢笔坏咗喇。 ~ <京> 我这笔坏了。

(7) <粤> 啲手表好靓,买喇。~ <普> 这些手表很好,买*(一)块吧。

(8) <粤> 等。~ <普> 先等*(一)阵。

(9) <粤> 我买咗茶杯/买咗两茶杯/买咗三茶杯。~ <京> 我买了一茶杯/买了俩茶杯/买了仨

茶杯

(10) 王太买啲呢*(个),买啲嗰*(个)。~ <普> 王太太买点儿这,买点儿那。

例(1)粤语单用量词“个”、“杯”限定名词,而普通话必须加上指示词。反之,例(2)(3)普通话单用指示词“这/那”限定名词,而粤语必须在指示词和名词之间加进量词“个”、“支”。例(4) (5)量词出现在领属定语和中心名词之间,实际上兼具结构助词的作用,当然仍有定指作用,但不分远近。完整的翻译应是“我的这支笔”或“我的那支笔”,普通话不常说得如此罗唆,而“我支笔”是粤语的常用表述法,所以更简洁的翻译就是“我的笔”。例(6)显示,在普通话中,有时可用指示词兼起结构助词的作用,而粤语指示词如“呢”没有这样的功能。这一微妙的差别常为粤普语法对比的论著所忽视。当然这也与普通话指示词能直接限定名词有关,但能限定名词不一定兼有定语标记作用。正规的英语可以说this pen ‘这钢笔’,但不能说I this pen 或my this pen ‘我这钢笔’。所以结构作用应该是普通话指示词的一项附带功能。例(7)(8)中,名量词“只”、动量词“阵”分别在动词后单独充当宾语或动量补语,而普通话一定要加进数词“一”后才能作宾语或补语。普通话只有在量词后还有名词时才能省略“一”,如“买块手表吧”,但这时就不是由“块”做宾语了。反之,例(9)显示,北京口语名词遇到“一、二、三”三个数字时,量词可以隐去,由“一(念阳平)、俩、仨”直接修饰名词,它们分别是“一、两、三”和“个”的合音(参阅刘祥伯2000)。粤语此时绝不容许句法上如此重要的量词隐去。例(10)显示普通指示词有时可以单独做宾语,而粤语指示词即使在同样条件下也必须带上量词才能做宾语。

1.2 双宾语语序。

粤语表示给予义的双宾语常规语序为“直接宾语+间接宾语”,普通话则反之。如:

(11) <粤> 畀本书我。~ <普> 给我一本书。 谢。尚存的不当之处均应由笔者负责。

粤方言是汉语中与普通话及其他方言相差较大、内部则较为一致的一种强势方言。本文所谈的粤语,就是指穗港深澳等处乃至海外共同使用的通行粤语。粤语研究因为其强势方言的地位而较为繁荣,粤语语法相对于普通话而言特点也比较多,因此有关粤语语法的研究成果也较丰硕,如高华年(1980)、李新魁(1994)、李新魁等(1995) 诸粤语专著都有章节作较系统的语法描写,还出现了数种粤语语法专著,如张洪年(1972)、Matthews & Yip (1995),此外

(12) <粤> 哥哥送咗支笔佢。~ <普>哥哥送了他一支笔。

1.3 比较结构。

粤语基本的差比句形式是“NP1+A+过+NP2”(主体+形容词+标记+基准)。普通话用“NP1+比+NP2+A”式,不但所用的标记“比”不同于“过”,更重要的是语序安排不同,如:

(13) 你肥过我。~ <普> 你比我胖。

(14) 阿林高。~ <普> 阿林。

1.4某些副词状语后置。

主要是“先”、“添”、“多”、“少”。 为什么它们是状语而非补语,下文3.1.3将有说明。普通话谓词后没有真正的副词状语,所以这几个词的用法属于粤语的句法特点而不仅是词汇性特点。后置副词在粤语中数量不多,但都是高频词语,其句法功能不尽相同,句法个性很强。

“先”可以紧接着动词后,也可以用在宾语或数量补语后,但都是在整个VP之后,不能在动词和宾语或补语之间。如:

(15) 你走 | 人客食 | 等阵先等一下| 你帮下我你先帮我一下| 交钱攞表先交钱,再拿表 | *人客食饭,主人再食 | *你帮我下你先帮我一下

“添”作为副词表示“再”义时,动词后必须带数量词语作宾语或动量时量补语,“添”则必然跟在数量词语后,这与“先”相同。但“添”不能像“先”一样直接跟在动词后,如:

(16) 你食碗| 写一张 | 我重还要坐一阵 | *你食添

“多、少”作为后置状语与“先、添”句法差异更明显,它们必然插在动词和带数量词语的宾语补语之间,只能紧接在动词后,不能用在整个VP后。如:

(17) 买青菜多买些青菜| 你要识多认识几个朋友 | 用啲钱得唔得少用些钱行不行 | 又要我行?又要我多走一趟?

“先”和“添”还发展出更更虚化的语气词用法,这种“添”已不限于用在数量词语后。如:

(18) 咁都唔得,到底你想做乜先 这样都不行,你到底想做什么呢| 你识唔识做先 你到底懂不懂怎么做| 要我做都得,

有冇着数先要我干也行,(得瞧)有没有好处

(19) 添:你重可以游水你还可以游泳呢 (未与数量词语同现)| 佢好似好中意我,重送埋花,係未?他

好像很喜欢我,还给我送花呢,是不是?

另外一些有特色、难直译的动词后置成分,如“晒、埋、返也作“翻、番”,更像是粘合式,因变读阴平”

补语(动结式或动趋式)而不是后置状语。如:

(20) 晒:佢口地食生果他们把水果都吃完了| 佢口地去过欧洲他们跑遍了欧洲

(21) 埋:连阿荣都来连阿荣都参加进来了|我攞份报纸去睇我拿好一份报纸上去看

(22) 返:我要搬返过去搬回去 |佢教返书重新教书之后就成个瘦晒整个地瘦掉了

虽然有时可用普通话状语来翻译这些补语,如“啲学生走晒”可译成“学生们都走了”,但也可

粤方言是汉语中与普通话及其他方言相差较大、内部则较为一致的一种强势方言。本文所谈的粤语,就是指穗港深澳等处乃至海外共同使用的通行粤语。粤语研究因为其强势方言的地位而较为繁荣,粤语语法相对于普通话而言特点也比较多,因此有关粤语语法的研究成果也较丰硕,如高华年(1980)、李新魁(1994)、李新魁等(1995) 诸粤语专著都有章节作较系统的语法描写,还出现了数种粤语语法专著,如张洪年(1972)、Matthews & Yip (1995),此外

以用动结式译成“学生们走光了”。这些补语的虚化用法更是接近助词。结果补语和助词都是普通话具有的成分,它们的特色只是词汇性的(实义者)或范畴性的(虚义者),跟句法类型无关。

1.5 “形+名”或“形+量”结构充当形容词谓语。

充当形容词谓语的“形+量”式和“形+名”式基本上是同一类结构。量词的源头是名词,更重要的是两类词的表达功能。例如:

(23) a. 好嘢!(字面上是“好东西、好事”。常用作赞叹语)| 今日运气好! |阿王时时都咁境遇都这

么顺利| 佢做嘢好快手手脚快| 今日啲餸好好味今天的这些菜味道很好

b. 呢间房好大间这间房子很大| 哇,咁细只这么小| 佢妹妹好细粒嘅他妹妹个子很小的| 我哥哥好大只嘅个子

可大了 | 呢件事好稳阵这件事很稳妥的

上述带线黑体字词语从结构上看应是名词性的,但在句法上却是形容词的,似乎难以按句法结构再去作内部分析,因此像麦耘(1995)那样把它们看作复合词是相当合理的。不过,它们在粤语中不仅常用,而且非常能产,从麦文所举就可看出。一种内部结构与外部功能相背离的格式(所谓“离心结构”)较为能产,这本身就是很值得注意的。普通话也有这样的表述,如“(很)大胆、(很)细心”等,但数量要少得多,而且往往也常倒过来说,如“胆大、心细”。上引麦文归入此类的普通话例子中,有些只有区别词功能,并没有谓词性,如“大声、大量、长条”等。

2. 汉语句法的类型背景

2.1 与汉语有关的句法类型学理论

2.1.1类型学、语序共性与汉语的语序类型

当代语言类型学相信人类语言表面的千差万别背后有着深刻的共性,这种共性不但体现为有限的共同特点,如都有辅音元音、名词动词等,更体现为在不同语言现象之间大量的相关性。这种相关性可以用蕴涵性共性来表达(例如下面表1中的共性)。正是这种相关性,使得众多语言被归为有限的类型。当代类型学以语序为重点。在上文的粤语句法特点中,1.2以下都跟语序有关。在人类语言中,现代汉语似乎少有地违背了多条语序共性或倾向。试比较Greenberg (1963)的开创性论文在30种语言基础上所得到的部分语法共性和通行看法下汉语特点(按通行看法):

表1. 与汉语有关的若干Greenberg语序共性

粤方言是汉语中与普通话及其他方言相差较大、内部则较为一致的一种强势方言。本文所谈的粤语,就是指穗港深澳等处乃至海外共同使用的通行粤语。粤语研究因为其强势方言的地位而较为繁荣,粤语语法相对于普通话而言特点也比较多,因此有关粤语语法的研究成果也较丰硕,如高华年(1980)、李新魁(1994)、李新魁等(1995) 诸粤语专著都有章节作较系统的语法描写,还出现了数种粤语语法专著,如张洪年(1972)、Matthews & Yip (1995),此外

由表1可见,汉语在多个方面不符合语序共性。而且,汉语对共性的有些偏离在人类语言中是比较突出的。Dryer (1992, 1999)先后用625种和940种语言验证语序和谐性,结果发现,VO语言采用关系从句前置于中心名词的只有汉语一个语组,VO语言差比句采用基准前置于形容词的语序的也只有汉语语组。汉语成为这两点上的仅有例外。

2.1.2 为什么存在语序共性?

这里试结合现有研究成果提出几种比较具体的解释。

第一、和谐原则,类似的结构应该有类似的语序(参阅Greenberg1963),或者核心在前,或者核心在后。日语、韩国语、阿尔泰系语言、绝大多数藏缅语都是较典型的核心在后语言。英语、俄语、马来语、壮侗语言都是较典型的核心在前语言。当然,几种主要语序都和谐的语言占世界语言约48%,不到一半(见Hwakins1983),但将近一半也非小数目。假如没有和谐关系,几种不同结构的语序可以通过排列组合构成数十种类型,而事实是竟有近半数语言表现为两种基本类型之一,可见语序和谐性有相当的力量。汉语跟两种类型的亲戚邻居都有共同点,结果成为很不符合语序和谐的例子之一:名词短语是清一色的核心在后,跟藏语、蒙古语、日语等一致,而动宾结构是核心在前,跟壮语等一致,状动结构则两种类型都有。

第二,联系项(relators)居中原则(见Dik1997),这关系到一批语序共性。介词、连词、关系代词、比较标记等等都属于联系项,其理想位置是介于所联系的两个单位之间。联系项原则也是语言像似性的一种体现。例如(24)中黑体的英语联系项:

(24) a. sit in the chair, ‘坐在椅子上’ talk to you ‘跟你谈’, taller than you ‘比你高’

b. Uncle Tom’s Cabin, ‘汤姆叔叔的小屋’ the books of the library, ‘图书馆的书籍’ the man who talked to you ‘跟你谈话的人’

古代汉语是比较符合联系项原则的,注意(25)诸例中划线的联系项的位置:

(25) a. 曹人或梦众君子立于社宫,而谋亡曹。《左传》

b. 博我文,约我。《论语》

c. 夜继日 《孟子》~ 继日

粤方言是汉语中与普通话及其他方言相差较大、内部则较为一致的一种强势方言。本文所谈的粤语,就是指穗港深澳等处乃至海外共同使用的通行粤语。粤语研究因为其强势方言的地位而较为繁荣,粤语语法相对于普通话而言特点也比较多,因此有关粤语语法的研究成果也较丰硕,如高华年(1980)、李新魁(1994)、李新魁等(1995) 诸粤语专著都有章节作较系统的语法描写,还出现了数种粤语语法专著,如张洪年(1972)、Matthews & Yip (1995),此外

d. 野于饮食 《墨子》~ 饮食于野

e.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荀子》

也有一些不符合联系项原则的现象。比如,《孟子》中表达用羊换牛,既可说“易之以羊”,联系项“以”居中,也可说“以羊易之”,联系项不居中。到了现代,普通话不符合联系项原则的现象较多,粤语则接近古汉语的符合联系项原则的现象比普通话多,比较:

(26) <普> 到上海去 | 在野地吃喝 |用晚上继续白天 | 你比我胖 | 用羊换掉牛 | 给他送花

(以上不符合)| 住在宿舍 | 送花给他 (以上符合)

(27) <粤> 去 | 畀一条颈链佢 | 你肥

不过普通话也有一些应付联系项不居中这一局面的策略,详2.2.2。

第三,避免歧义原则。如果同一内容有两种表达方法,那么语序和谐的表达有利于避免歧义,而语序不和谐的表达可能造成歧义。详见刘丹青(1999)的分析。

第四,来源的一致。在VO语言中,动源的介词当然是前置词,例如汉语中的“在、像”等。在OV语言中,动源的介词则是后置词,如德语由OV语序造成的后置词。介词的另一类来源是领属结构的核心名词。如“山上”原来是以“山”为核心的领属结构,所以可以说“山之上”。现在“上”之类方位词已虚化为介词,相当于英语的on, in等,所以不能说“山的上”。汉语是领属语前置于名词的语言,名源的介词是后置词。在领属语在后的语言中,则来自名词的介词是前置词,如泰语中的一些前置词。(有关介词来源的类型学,参阅Mallinson & Blake 1981)。汉语既属VO型,有动源前置词,又属所有格前置型,也有名源后置词,所以两者并存。

2.2 作为粤语背景的汉语句法类型

2.2.1 汉语历来是不典型的SVO语言。

汉语自有文献以来大体上一直是SVO型的,但也从来不是典型的SVO的。可能因为原始汉藏语是SOV型的,所以古代汉语还保留了一些有规律的SOV句式,如:

(28) a. 吾谁欺,欺天乎?《论语 子罕》

b. 三岁贯肯顾。《诗经 硕鼠》

c. 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论语 学而》

中古以后汉语通过连动式中次要动词的虚化逐渐形成“把/将”字句,如(29a)。“把”字句不是真正的SOV句,因为后面还可以出现宾语,如(29b, c)。但有了“把”字句后,汉语的受事成分的确经常位于动词前,甚至难以回到动词后,如(29d),所以中古以后的汉语也不是典型的SVO。

(29) a. 醉把茱萸子细看。杜甫诗 (义1:拿着茱萸子细看;/ 义2:子细看茱萸)

b. 他把橘子剥了皮。

c. 小张把酒喝了一大半。

d. 小张把信撕成了碎片。~ *小张撕信成了碎片。

粤方言是汉语中与普通话及其他方言相差较大、内部则较为一致的一种强势方言。本文所谈的粤语,就是指穗港深澳等处乃至海外共同使用的通行粤语。粤语研究因为其强势方言的地位而较为繁荣,粤语语法相对于普通话而言特点也比较多,因此有关粤语语法的研究成果也较丰硕,如高华年(1980)、李新魁(1994)、李新魁等(1995) 诸粤语专著都有章节作较系统的语法描写,还出现了数种粤语语法专著,如张洪年(1972)、Matthews & Yip (1995),此外

2.2.2 汉语历来不是纯前置词语言。

例(25c, d)以用作后置词以保持居中位置。其实,汉语从古到今还有其他成分具有后置词的作用,它们在介词短语前置于动词时可以保持居中位置有虚词起联系项作用。

一种常见的手法是介词短语和后面的动词之间加进连接成分,起着介词的中介作用。常用的连接词有“以、而”,其中“而”一直沿用到现代,如“为现代化而奋斗”。现代汉语更常用的是“来”。下面分别是用“以、而、来”的例子:

(30) 宋人以兵车百乘、文马百驷以赎华元于郑。《左传〃宣公2》

(31) a. 晋师三日馆谷,癸酉《左传〃僖公28》

b. 齐孤国之乱《战国策〃燕策一》

c. 太卜之起,汉兴有。《史记·日者列传》

(32) a. 怎么可以用这条来处罚我?(语料库)

b. 他们的自我价值是定义的。 (语料库)

此外,从中古开始,方位词等一些关系性名词开始虚化为后置词,上古汉语不必用方位词的地方中古以后汉语往往需要用。比较:

(33) a. 颁白者不负戴於道路矣。《孟子·梁惠王上》

b. 白发老人不必在路。

现代汉语中还有其他一些虚化中的词语兼有后置词的作用,如下列“他像小偷似的溜了”中的“似的”、“蓝包比黑包来得/要小”中的“来得”或“要”,“这篇文章我可以跟他一起写”中的“一起”,“为了安全起见”中的“起见”、“商场从明天起开业”中的“起”,“他退休以来还一直挺忙”中的“以来”等。由以上情况可见,汉语实际上是一种前置词和后置词并存的语言。后置词的存在可以让动词前的介词短语保持一个居中位置的介引成分,符合联系项居中原则。

2.2.3 双及物结构的类型及其若干类型学因素

表示给予等交接类行为的动词有两个对象,由此构成的结构称双及物结构,假如两个对象都充当动词的宾语,就构成双宾结构。普通话双及物结构主要有三种结构形式:

(34) 单纯双宾型:a. 我送他一本书。 b. 警察罚了我五百块

(35) 带“给”双宾型:a. 我送给他五百块 b. 小英打给他一件毛衣。

(36) 非双宾型:a. 我送了一本书给他。b. 小英打了一件毛衣给他。

有几条互相存在一定矛盾的原理影响着这几种句式的方言分布。第一,与动词的关系紧密度。间接宾语用“给”引出而非紧跟动词,这体现了与动词关系的亲疏度,而且上述非双宾型更理想,因为语序也符合亲疏关系:间接宾语离动词较远。在双宾型中,则粤语“畀书佢”式更符合这一原理,因为直接宾语更靠近动词。第二,生命度与话题性。间接宾语通常是指人名词,生命度高,

粤方言是汉语中与普通话及其他方言相差较大、内部则较为一致的一种强势方言。本文所谈的粤语,就是指穗港深澳等处乃至海外共同使用的通行粤语。粤语研究因为其强势方言的地位而较为繁荣,粤语语法相对于普通话而言特点也比较多,因此有关粤语语法的研究成果也较丰硕,如高华年(1980)、李新魁(1994)、李新魁等(1995) 诸粤语专著都有章节作较系统的语法描写,还出现了数种粤语语法专著,如张洪年(1972)、Matthews & Yip (1995),此外

话题性强。有人研究认为间接宾语和直接宾语有类似主语和谓语的关系(参阅徐、刘1998:77-79的介绍)。这条原理又倾向于让间接宾语更靠近动词,这可以解释“我给他书”的语序。第三,“重”成分后置,即相互组合的成分倾向于让更长、复杂的成分后出(参阅Arnold & Wasow 2000及所引大量文献)。这条语言共性对双宾语也适合。在双宾结构中,不论哪种语序,只要在前的宾语过长过复杂,都会设法改用其他语序以避免长的成分前置。比较起来,第一条原则涉及句法关系的核心,所以更为重要。在双宾型和非双宾型都和存在的方言中,双宾型使用有限制,如靠近动词的一方不能太长,而非双宾型使用更自由,可见非双宾型是更基本的。

2.1.4 汉语由非量词语言到量词语言,并且越到南方越发达。

量词型语言的确定标准是具有分类量词(classifier,即个体量词),而度量衡单位则是人类语言共有的。商代汉语中刚出现“羌百羌”、“人十有六人”、“玉十玉”等结构,名词临时用做另一个同形名词的量词,还不是真正的分类量词,当时汉语还不是真正的量词语言。先秦时才出现“匹、个”等少量分类量词,从此汉语量词由少而多,由可选使用到强制使用,成为真正的量词语言。句法强制性是一个特别重要的指标。一种语言即使量词很多,如果是可选使用的,仍然是不典型的量词语言,量词仍主要是词汇现象。如果量词不多,但却是强制使用的,则已经是典型的量词语言。可惜不少历史和方言的量词研究都过分注意量词的词汇发展和词汇性差异,而对句法问题注意不够。

汉语量词句法化最重要的时代是南北朝时期(参阅刘世儒1965)。这时汉语的主流在南方。用句法标准看,现代量词最发达的可能是粤语,其次是闽语和吴语等,北方话量词都不发达。再从汉语的亲邻语言看,量词句法功能最发达的是壮侗语,其次是靠近壮侗语的汉语方言和藏缅语(如彝语支),再其次是远离壮侗语的汉语方言和藏缅语(如藏语支),最不发达的是离壮侗语最远的喜马拉雅藏缅语。它们围绕壮侗语呈由发达到不发达的同心圆分布。因此不妨设想,量词未必是汉语和其他语言独立发展出来的,很可能是在百越(今壮侗)语言的影响下产生的,只是各语言受影响的的深浅早晚不同。粤语量词为普通话所无的一些句法功能,也见于其他南方方言如吴语(参阅石、刘1985)。

3. 粤语句法类型特点的再认识

3.1 粤语是SVO特点比普通话更强的方言。

现在回到粤语,根据上述理论和材料背景来进一步认识粤语句法的类型特点。作为汉语的一种方言,粤语也是不太典型的SVO语言。不过比较起来,粤语比普通话离典型的SVO更近一些,它大概也是汉语各方言中离典型的SVO类型最近的方言。下面从三个方面来分析粤语更强的VO语言属性。

粤方言是汉语中与普通话及其他方言相差较大、内部则较为一致的一种强势方言。本文所谈的粤语,就是指穗港深澳等处乃至海外共同使用的通行粤语。粤语研究因为其强势方言的地位而较为繁荣,粤语语法相对于普通话而言特点也比较多,因此有关粤语语法的研究成果也较丰硕,如高华年(1980)、李新魁(1994)、李新魁等(1995) 诸粤语专著都有章节作较系统的语法描写,还出现了数种粤语语法专著,如张洪年(1972)、Matthews & Yip (1995),此外

3.1.1 “将”字句与VO句。

最能体现粤语强VO倾向的是有关“把/将”字句的比较。比起普通话和其他方言来,粤语更多倾向VO句式,而受事前置的“将”字句远不如普通话相应的“把”字句常见。郑定欧(1998)对此有一段概括:“a. 把字句(指普通话的——引者)为强势的独立句式;几乎所有动宾句可以改写成把字句,相反只有少数把字句能改写成动宾句;b. 将字句(指粤语的——引者)为弱势的变体句式;几乎所有将字句可以改写成动宾句,相反只有少数动宾句能改写成将字句”。

“把”字句的动因之一是让有定、已知的受事成分前置于动词,让句子的重要信息特别是结果性成分占据句末的自然焦点位置(关于焦点的位置,参阅刘、徐1998)。“把”字句又称处置句。所谓处置,就是对受事施加某种影响并造成某种后果。“把”字句的受事则通常是有定的已知信息,由动词及其补语表示的处置行为及其结果才是要强调的新信息。总体上,汉语不喜欢让有定的已知信息居于句末,这正是汉语VO句型不像在典型SVO语言中那样常用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是,粤语在这一点上构成汉语中的某种例外,而离典型的SVO语言更接近一些。它受句子信息结构的影响较小,所以“将”字句成为可用可不用的弱势句,而VO句型才是优势句式。哪怕VO句型导致有定已知信息居末,粤语也很能接受。比较(粤例见张双庆1997):

(37) a. <普> 把这些饭吃完。(?吃完这些饭) ~ <粤> 食晒啲饭佢。

b. <普> 把那些旧东西全扫掉了。(??全扫掉了那些旧东西) ~ <粤> 扫走晒啲旧嘢佢。 c. <普> 快把那把钥匙还给我。(?快还我那把钥匙。) ~ <粤> 快啲还返条锁匙我。

d. <普> 他们把那些水果都吃完了。(??他们全部吃完了那些水果) ~ <粤> 佢口地啲生果。 例(37)各句的受事都是有定成分,它们在普通话中很难用于VO句式。特别是当突出受事的全量属性时,普通话很排斥VO句式,如b、d两句,而此时粤语照样很自然地采用VO句式。(37d)即使按括号中那样加上“全部”,事实上也只能理解为施事“他们”的全量而非受事“那些水果”的全量,所以作为突出受事全量的句子其合法性仍是可疑的。另一方面,假如不加“全部”,就说成“他们吃完了那些水果”,则句子又不自足,只是个时间背景分句,后面还必须有接续句,如“他们吃完了那些水果,现在开始干活了”。而相应的VO式的粤语句,既突出了全量义,又很自足,不必补上正句。可见其VO句的使用远比普通话自由。例(37a ,b)在句末用了个复指的代词,据张双庆(1997),这是粤语用来突出“处置性”的手段,但带处置性的句子并不都用这个代词,如例(37c ,d)。

另一方面,普通话“把”字句的结构形式和内部语义关系相当多样,而粤语“将”字句却受诸多限制,经常只能用VO句来翻译普通话的“把”字句,如 (上引张文、郑文例):

(38) a. <普> 他穷得房子都卖了。~ <粤> 佢穷到要卖屋。(*佢穷到咗。)

b. <普> 。~ <粤> 再念下呢番说话。(*再呢番说话念下。)

c. <普> 意思理解错了。~ <粤> 误会咗个意思啦。(*个意思误会咗啦。)

d. <普> 雨把衣服淋湿了。~ <粤> 啲雨淋咗件衫。(*啲雨将件衫淋湿咗啦。)

试分析(38)各句无法用“将”字句的原因。a句的行为虽有处置性,但这是施事为情势所迫而为,

粤方言是汉语中与普通话及其他方言相差较大、内部则较为一致的一种强势方言。本文所谈的粤语,就是指穗港深澳等处乃至海外共同使用的通行粤语。粤语研究因为其强势方言的地位而较为繁荣,粤语语法相对于普通话而言特点也比较多,因此有关粤语语法的研究成果也较丰硕,如高华年(1980)、李新魁(1994)、李新魁等(1995) 诸粤语专著都有章节作较系统的语法描写,还出现了数种粤语语法专著,如张洪年(1972)、Matthews & Yip (1995),此外

并非主观意愿。b, c都是心理动词句,行为性不强,宾语不是真正的受事(patient),而是客体(theme),本身不受心理行为的影响。d则是非自主句,“雨”不是真正的施事(agent),而是外力(force)。换言之,粤语只有在自主的施事有意处置典型的受事的情况下才允许用“将”字句。而(38)各句的情况在普通话及很多汉语方言中都很适合用“把/将”字句。

此外,1.5节所分析的“形+名/量”结构作形容词谓语的用法,虽然跟VO类型没有直接关系,但也反映了粤语语序较少受汉语焦点定位规则的影响。在大部分地区的汉语中,已知、有定的成分倾向于前置,需要强调的新信息则强烈倾向于后置,以便占据焦点位置。对于形容词谓语句来说,形容词是强调的对象,所以会尽量后置,如“这个菜味道真好”、“他哥哥个头很高大”、“他妹妹身材很瘦小”、“他做事手脚很快”等。粤语的“形+名/量”结构作谓语时,也是强调形容词,但占据句末位置的却不是形容词,而是名词或量词,所以这种结构与其他地方汉语使用者的语感大相径庭。如“佢做嘢好快手”,强调的不是“手”而是“快”,“佢妹妹好细粒嘅”强调的不是“粒”而是“细”,“呢间房好大间”强调的也不是“间”而是“大”(“间”已在主语中出现一次)。这种结构在粤语中的大量存在或广泛使用,说明粤语句法较少受话题-焦点语序规则的制约,在这点上与VO句发达而“将”字句微弱是一致的。

3.1.2 “来/去”句的处所题元位置

粤语比普通话和其他方言更强的VO特征还明显表现在“来、去”等位移动词所关涉的处所成分上。典型的SVO语言具有核心居前的倾向,各种处所成分也像宾语一样倾向后置于动词,包括表示来、去的动词。粤语的“嚟、去”所带的处所处分几乎总是在动词后,而且通常不带介词直接用作处所宾语,如“几时嚟香港?”、“星期日去广州”等。这种句式现在也已被普通话接受,并且成为汉语教材中的标准句式,如“约翰昨天来了北京,明天要去西安”,在用普通话写作的当代文学作品中也随处可见。然而,这类句式并不是地道的北方话,老北京话是基本不说的,不排除它在普通话中的存在是受粤语的影响。我们说“粤语影响”,而不是泛泛的“南方影响”,因为南方方言不但未必像粤语那样喜欢让动词后接处所成分,甚至可能比普通话更排斥“来中国”、“去北京”之类说法,比如上海等吴方言。请看表2:

表2. 广州话、北京话、上海话“来/去”句的比较

A式是广州话表达此类意义的常规结构,基本上是口语中的唯一结构。而在地道的老北京话中,它基本不出现。普通话现在接受A式。上海话完全没有A式。另一方面,粤语基本不用的B式,

粤方言是汉语中与普通话及其他方言相差较大、内部则较为一致的一种强势方言。本文所谈的粤语,就是指穗港深澳等处乃至海外共同使用的通行粤语。粤语研究因为其强势方言的地位而较为繁荣,粤语语法相对于普通话而言特点也比较多,因此有关粤语语法的研究成果也较丰硕,如高华年(1980)、李新魁(1994)、李新魁等(1995) 诸粤语专著都有章节作较系统的语法描写,还出现了数种粤语语法专著,如张洪年(1972)、Matthews & Yip (1995),此外

则是老北京话的常规说法,也是上海话常用的说法。上海最常用的则是C式。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的《大闹天宫》有一句台词“孩儿们,白骨洞去也”,显然是受了上海话的影响,要是由珠江电影制片厂来拍,很可能会说“孩儿们,去白骨洞也”。C式可以看作“到南京来/去”的省略形式,不过这种省略式在北京很少说,在广州话中完全不说。BC两式的共同点是处所成分在动词之前,这不符合典型VO型语言的特征,只有广州话的常规格式是处所成分在后,符合VO语言核心居前的特点。

鉴于A式在当代普通话中颇为常用,我们检查了以语言的北京味著称的老舍作品之一《我的自传》的前面部分共33节约8万字中A式的情况。结果发现,除了非口语性的简短习语“来此”(还没有“去此”)外,老舍基本不用A式。以非代词为处所的A式只有“来”、“去”各一例,即

(39),两句都是连动式,后面还有行为动词,“来/去”已部分带有介词的性质:

(39) a. 她出自名家,有硕士的学位,游玩,遇上了他。(第二章)

b. 不久,因教会关系,由易文思介绍他去英国教书。(第二章)

没有见到“来/去”带处所宾语作句中主要谓语的用例。作品中带处所题元的“来/去”句大多是B式,有20多例,其中多数是“来/去”为主要谓语的句子,也有用作连动式中的前一动词的。B式句的前置词主要是“到”,也有少数句子用“往、上”。下面只略举数例:

(40) a. 自从作了学生以后,我时常的到刘大叔的家中去。(一章)

b. 设若你幻想不出——许多人是不会幻想的——请。(三章)

c. 有的是要往中国去,所以先来学几句话,(二章)

d. 第一,我不知道好:(四章)

此外,老舍也用了一些处所题元在后的“来/去”去,但都用“到”介引,不像粤语那样直接用处所题元作宾语,如:

(41) a. 写完了,许地山兄伦敦;(二章)

b. 我的钱也不许我随意的,(二章)

(41) 这样的句子,在吴语中是从不使用的。有意思的是,作品中还出现了一例粤语中难见的C式句,与吴语相似,不过也是在连动句中:

(42) 没人作饭,就外边吃,(三章)

由以上对比足以看出,“来南京”、“去南京”这类A式句,虽然现在普通话也用开了,其实本是体现粤语特色的句子,是粤语SVO特色更浓郁的表现。普通话的基础北京话原先是基本不用的,而离粤语区更近的吴语更是至今都不用。北京话、吴语等最常采纳的句式都是处所题元在前的,这是与典型的SVO语言不同的。教学普通话时,不能只让学生了解可能由粤语进入普通话的“去南京”式,也要让学生熟悉更接近北方话特点的“到/上南京去”式。

3.1.3 后置副词状语

粤语有更多的后置副词状语。VO语言总体上倾向于核心在前,因此这一特点也部分反映粤语更接近典型的VO语言。在普通话中,副词状语都在动词之前,动词后只有补语,没有副词性状

粤方言是汉语中与普通话及其他方言相差较大、内部则较为一致的一种强势方言。本文所谈的粤语,就是指穗港深澳等处乃至海外共同使用的通行粤语。粤语研究因为其强势方言的地位而较为繁荣,粤语语法相对于普通话而言特点也比较多,因此有关粤语语法的研究成果也较丰硕,如高华年(1980)、李新魁(1994)、李新魁等(1995) 诸粤语专著都有章节作较系统的语法描写,还出现了数种粤语语法专著,如张洪年(1972)、Matthews & Yip (1995),此外

语。在粤语中,虽然大多数副词状语也在动词前,但确实有一批副词状语后置于动词,而且这批后置副词状语都是极其常用的,这就值得重视了。

当然,要看清这个问题,首先得面对状语补语之别这个汉语语法学界尚未很好解答的棘手问题。人们可以问:为什么粤语动词后的“先、添、多、少”不能看作补语?为什么普通话的补语不能看作后置的状语?人们不把这些副词当补语,是因为语感上觉得跟真正的补语性质不同。但光有语感还不够。本文试提出一个标准来解释人们的语感。汉语的状语是修饰限制动词的语义的,在语用上没有特殊的功能。带状语的动词通常单独或跟状语一起构成句子的主要信息。而动结式等动补结构在语用上却以补语为主要信息,动词通常是旧信息,甚至常是预设的信息。例如,叫人“慢慢说”,可以是说话人还没说,说话人要求他“说”,“慢”则修饰“说”的方式。而“说慢点儿”则是双方都知道听话人在说,“说”是预设的已知信息,不需要再要求其“说”,而只是要求其“慢”。对已发生情况的陈述也是如此。“他饱吃了一顿”是叙述他吃东西的事情,而“他吃饱了”是预设对方知道他吃东西的事,只是强调吃的结果是饱。其实,普通话也有“多吃一碗”和“吃多了一碗”。前者通常不是在开始吃饭时劝人吃得多一些,而是在食客停下不吃时用来劝人“吃”的,重点还在“吃”(这正是粤语“食多一碗”或“食一碗添”的意思)。而后句只能用在事后,并且已经知道吃过了,只是强调“多”。

根据以上这个标准,粤语的“走先”、“问下佢会唔会唱先”、“食一碗添”、“重送花添”、“唱多一只喇”、“买少啲喇”等中的副词“先、添、多、少”都难以算补语,而适于看作后置状语。“我走先喇”是告诉人们自己要“走”了,“走”是新信息,“先”则说明与“走”相关的附属时间信息。它在普通话中要说“先走了”。其实普通话可以用补语表示动作的时间状况,如“他走早了”。说这话时,双方其实都已知道“他”走的事实,“走”已非新信息,句子的强调重点已是补语“早”,即走的时间太早了。可见补语和状语在信息结构中的作用显然不同。在普通话中,语序的前后决定了状语和补语的分野,而粤语中与普通话状语对当的成分,即使位于动词后,仍是状语的性质。因此,以普通话为参照,也不失为一个判断粤语动词后的副词是状语还是补语的标准。据此,粤语中动词后的“添、多、少”都是状语而非补语。当然,这只是一个方便的标准。只要对它们作细致的句法和语义分析,也能得出这一结论。

后置状语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粤语是更强的SVO型语言。前后置副词状语还导致了框式副词状语的现象,如“食碗添”也可以说成“再食碗添”,“添”和“再 添”都表示普通话“再”之义。这种现象正好也与前后置介词构成的框式介词相呼应,如“床上坐”和“在床上坐”都表示坐的位置。它们都反映了汉语不属于典型VO语言和单纯前置词语言的事实。粤语式的后置副词状语在长江以南各大方言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参阅曹志耘2001),但就使用的广泛性来看似乎以粤语为盛。

此外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粤语让不属焦点成分的状语占据动词后或VP后的位置,也与已知、有定受事占据宾语一样,都反映了不太符合汉语信息特征强烈影响语序安排的特点,而更遵循VO语言的常见句法规则。

粤方言是汉语中与普通话及其他方言相差较大、内部则较为一致的一种强势方言。本文所谈的粤语,就是指穗港深澳等处乃至海外共同使用的通行粤语。粤语研究因为其强势方言的地位而较为繁荣,粤语语法相对于普通话而言特点也比较多,因此有关粤语语法的研究成果也较丰硕,如高华年(1980)、李新魁(1994)、李新魁等(1995) 诸粤语专著都有章节作较系统的语法描写,还出现了数种粤语语法专著,如张洪年(1972)、Matthews & Yip (1995),此外

3.2 粤语有更多的前置词语言的特点。

类型学告诉我们,VO语言与前置词之间有和谐关系,而且VO语言也倾向于让介词短语后置于动词,这样就能让前置词位于动词和介词短语之间的居中位置,符合联系项居中原则。比较起来,粤语在汉语方言中是更符合前置词语言特点的。

3.2.1 “来/去”的前置词作用

汉语中存在“动词+趋向词+处所词语”的结构,如“走进教室”。这里的趋向词虽然是加在前面动词上的补语,但实际上具有介引后面方所题元的类似介词的作用,因为其中的“进教室”成立,而“走教室”不成立。范继淹(1963)早就指出动词后的趋向成分“可以分为两种变体:出现在一般宾语和存现宾语之前的是副词性变体; 出现在处所宾语之前的是介词性变体。”,其中“介词性变体有“上、下、进、出、回、过”。吕叔湘主编(1980:34)也提到“跟某些外语比较,当动趋式动词后边是代表处所的名词时,动趋式里的‘趋1’的作用象一个介词,如‘话说出口’,‘走出门来’”。

哪些趋向词有类介词作用,各个方言并不相同。普通话限于客观定位的趋向词,如上面范文所举;而主观定位(按说话人位置而定)的趋向词“来、去”便无此作用,例如不能说“走来教室”、“带去日本”等。这也提醒我们,动词“来、去”带处所词语的用法在普通话中确实是新的说法,还没有发展出类介词用法,因为趋向词的类介词用法是由动词语法化而来的(参阅刘丹青2001)。粤语不但客观趋向词有类介词作用,如“爬上山”、“跳落河”、“行入大门”等,而且主观趋向词“来、去”也有类介词作用,如“飞嚟香港”、“行嚟学校”、“开去深圳”、“带去日本”等。这种粤语式结构很少在粤语论著中提及,因此常“混”入粤语区的人所说的普通话和所写的中文里而不为所察。在吴语中,连客观趋向词也很少有类介词作用。表达“爬上山”、“跳下河”这类意思,上海话要说成“爬到山上音“浪””、“跳到河里”。这与趋向词本身在吴语中的不活跃有关。比如上海话虽也能说“上山”、但更平常的说法还是“(到)山上去”(“到”可省,参阅表2)。“下河”或“落河”则更难接受,而只能说“(到)河里去”。主观趋向词则更没有类介词作用。以上情况列表比较如下(参阅表2):

表3 “来/去”类介词作用比较

这些差异的类型学含义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来/去”是高频常用词,它们的类介词用法使粤语有更多的机会使用“动词+前置词短语”来表示处所关系,而这种形式是前置词语言典型的处所表达法。而相对的“飞到南京来”是一个连动结构,虽然“到”也有前置词作用,但“到+处

粤方言是汉语中与普通话及其他方言相差较大、内部则较为一致的一种强势方言。本文所谈的粤语,就是指穗港深澳等处乃至海外共同使用的通行粤语。粤语研究因为其强势方言的地位而较为繁荣,粤语语法相对于普通话而言特点也比较多,因此有关粤语语法的研究成果也较丰硕,如高华年(1980)、李新魁(1994)、李新魁等(1995) 诸粤语专著都有章节作较系统的语法描写,还出现了数种粤语语法专著,如张洪年(1972)、Matthews & Yip (1995),此外

所词”短语介于“飞”和“来”之间,很难说是在动前还是动后位置。第二,趋向词可以直接带各种名词表示处所题元,而“到”介引处所题元时,假如名词不是“南京”这种专有地名,就必须在名词后加具有后置词性质的方位词,因此类型上已不是纯粹的前置词结构。如粤语的“爬上山”,上海话要说“爬到山上”,而不能光说“爬到山”。因此,趋向词的类介词功能发达也降低了后置词的必要性,增加了前置词语言的特色。

李新魁等(1995:580) 注意到,如果遇到复合趋向词与处所词语同现,普通话要把趋向动词拆开,处所词语必须插在客观趋向词和主观趋向词之间,如“搬进屋里来”、“扔下茅坑去”,不能说“搬进来屋里”、“扔下去茅坑”。粤语则是把处所词语放在整个复合趋向词之后,如“搬入嚟屋里边”、“掉咗落去屎坑喇扔下茅坑去了”。根据上文的分析可知,李著所注意到的差异不是孤立的,其关键还在于普通话只有客观趋向词有类介词作用,而主观趋向词“来/去”没有类介词作用,所以不能直接带处所题元。粤语两类趋向词都有类介词作用,所以都能介引处所题元。上海话两类趋向词都没有类介词作用,上述意思只能说“搬到房间里来”、“掼到茅坑里去”。

3.2.2 差比句式与介词类型

前文表1所引的Greenberg语言共性22条告诉我们,“当差比句唯一语序是‘形容词-比较标记-基准’时,大于偶然性的绝对优势可能是该语言为前置词语言”。粤语的差比句式正是此式,如“高过你”。古汉语的差比句也是此式,如《论语》“季氏富于国”、《礼记》“苛政猛于虎”。这是前置词语言的常规句式,标记位于形容词和基准之间。普通话的差比句式则是“比较标记+基准+形容词”,如“比他高”。虽然用的标记是前置词,但基准在形容词之前。据Dryer(1992)对625种语言的统计,普通话差比句是相当不合VO语言和前置词语言的语序常规的。这种结构的弱点是标记“比”不在基准和形容词之间。正因为如此,所以普通话也常通过在基准和形容词之间插入一些副词性成分的方法来弥补这一弱点,如“比你来得高”、“比我要胖”等(参阅2.2.2)。而粤语式的差比句结构上不需要这种成分。所以差比句式也反映了粤语更接近典型的前置词语言。 不过,古汉语比较标记“于”是真正的前置词,而粤语比较标记“过”虽有介引基准的作用,即类介词作用,但句法性质稍有不同。它是加在动词上的补语,所以可以有可能式,如:

(43) 我肥得过你?我当然肥唔过你喇。‘我有你胖?我当然没你胖啦’

这说明粤语与古汉语的差比句式只是类型相似,并无继承关系。

3.3 双及物结构问题。

粤语中给予义的双宾语结构是直接宾语前置于间接宾语。参照2.2.3的分析可知,该句式主要受结构紧密度原理制约,而生命度、话题性作用不大。普通话双宾句则相反,间接宾语前置于直接宾语,这是高生命度高话题性成分先行的原理在起作用。联系粤语的其他特点,如已知有定宾语后置、谓语性“形+名/量”结构焦点前置、非焦点的状语后置等,可以看出这里的一个统一倾向:粤语相对于普通话来说,较受句法结构规律的制约而较少受信息结构的影响。

粤方言是汉语中与普通话及其他方言相差较大、内部则较为一致的一种强势方言。本文所谈的粤语,就是指穗港深澳等处乃至海外共同使用的通行粤语。粤语研究因为其强势方言的地位而较为繁荣,粤语语法相对于普通话而言特点也比较多,因此有关粤语语法的研究成果也较丰硕,如高华年(1980)、李新魁(1994)、李新魁等(1995) 诸粤语专著都有章节作较系统的语法描写,还出现了数种粤语语法专著,如张洪年(1972)、Matthews & Yip (1995),此外

另一方面,粤语和普通话的双及物结构在表层差异下也存在共同点。双宾结构在两种话里都是有条件的。真正基本的给予类双及物结构在两种话里都是“动词+受事+与事介词+与事”,这已不是真正的双宾结构。如粤语“老师送咗三本书畀个学生”(广州话也用更虚化的“过”做与事标记)、普通话“老师送了三本书给那个学生”。对双宾语结构的限制突出表现在宾语“重度”(heaviness,即长度和复杂度)上。当两个宾语(特别是靠近动词的那一个宾语)长而复杂时,两种话都会采用这种最自由的结构,如:

(44) <粤> 我送咗一本上个月口岩口岩出版嘅畅销书畀/过一个我读中学时候嘅同学。

(45) <普> a. 我送了一本上个月刚刚出版的畅销书给一个我读中学时候的同学。

b. ??我送了一个我读中学时候的同学一本上个月刚刚出版的畅销书。

(44)显示当两个论元特别是前面的受事较复杂时,必须在与事前插入介词“畀”或“过”。(45)则说明当两个论元特别是与事复杂时,普通话也得放弃双宾式,而要把与事放到后面去,并用介词“给”引进,从而与粤语的(44)的类型趋同。张双庆(1997)指出,当受事复杂而与事简短时,粤语也可以将与事放在前面,结果也普通话语序相同,如:

(46) 我畀你几千文同埋一张机票。

普通话和粤语的双宾式除了受重度的制约,都还受有定性的制约。双宾语最适合的情况是受事无定而与事有定。假如情况相反,很难用双宾语。由于直接宾语不欢迎有定的名词,所以一个好办法是用“把”字句,让有定的直接受事位于动词前:

(47) <普> 校长给了那位同学一个足球。~ ?校长给了一位同学这个足球。~ 校长把这个足球给了

一位同学。

(48) <粤> 校长畀咗一个足球呢位同学。~ ?校长畀咗呢个足球一个同学。~ 校长将呢个足球畀咗

个同学。

此外,给予义以外的双宾语,普通话和粤语的语序也是共同的,如:

(49) <普> 他偷了我钱包。~ <粤> 佢偷咗我银包。

(50) <普> 王先生教我们数学。~ <粤> 王先生教我口地数学。

3.3 粤语和普通话的量词句法差异

比起普通话来,粤语的量词是句法化程度更高的词类,其很多功能都已成为强制性的句法规则,而在普通话中量词使用的强制性要小得多。

第一,定指功能。在主语位置和定中之间的“量+名”结构有定指作用,但没有远近指作用,其地位接近于英语中的定冠词,如前面例(1, 3, 4)中的情况。重要的是,定指用法的量词基本上是强制性的,比指示词更有强制性,因此已经是句法功能而不仅是语义功能。例如,普通话句首或主语位置可以用光杆名词表示有定,如著名例句“客人来了”。而此时粤语口语却强烈倾向于加上量词,要说成“个人客/啲些人客嚟咗喇”。粤语带量词的句子翻译成普通话时不必处处译出指示成分,因为只要意义明了,普通话是不必使用有定指示词的,正像普通话也不必处处译出英语的

粤方言是汉语中与普通话及其他方言相差较大、内部则较为一致的一种强势方言。本文所谈的粤语,就是指穗港深澳等处乃至海外共同使用的通行粤语。粤语研究因为其强势方言的地位而较为繁荣,粤语语法相对于普通话而言特点也比较多,因此有关粤语语法的研究成果也较丰硕,如高华年(1980)、李新魁(1994)、李新魁等(1995) 诸粤语专著都有章节作较系统的语法描写,还出现了数种粤语语法专著,如张洪年(1972)、Matthews & Yip (1995),此外

定冠词。

第二,有指(specific)功能,又称为个体化 (individualization) 功能,这是量词短语在宾语位置的功能,这也是接近强制性的功能。在普通话中,只要不是有定,不管宾语是否有指都可以省略数量词语而用光杆名词。而在粤语中,只要宾语是有指,就当使用量词。比较:

(51) <粤> 我去买(本/啲)电脑书。~ <普> 我去买(本/点儿)电脑书。

(52) <粤> 我琴日买咗*(本/啲)电脑书。 ~ <普> 我昨天买了(本/些)电脑书。

(53) <粤> 佢卖咗*(间)屋还钱。~ <普> 他卖了(间)房子还钱。

例(51)的“电脑书”可以是无指的,所以粤语和普通话都可以省去量词。后两例中的“电脑书”、“屋/房子”都是有指的,在粤语中必须用量词,但在普通话中仍可省去量词。

第三,定语标记作用。粤语量词除了兼作领属定语标记外(见前文(4), (5)例),还可以介引多种定语,包括关系从句,而这些功能普通话量词都不具备,翻译时需加进结构助词“的”:

(54) <粤> 佢打烂晒客厅嘢。 ~ <普> 他把客厅里东西都砸坏了。

(55) <粤> 咁大只猫重唔会捉老鼠 ~ <普> 这么大的一只猫还不会抓老鼠。

(56) <粤> 我口地口係法国食几好食咖。~ <普> 我们在法国吃那些东西挺好吃的’ 。

粤语量词的以上功能,在量词发达的壮侗语言中很常见。可以认为,它们是发达的量词型语言的重要特征。另有些功能,像“呢间房好大间”这类“形+量”作谓语的例子,也只会在量词发达的语言中形成。与此构成对比的是指示词-数词型语言,如英语。这类语言用指示词表示有定功能,用数词表示有指功能。表示指称义的冠词也由指示词或数词而来,如英语定冠词the与指示代词that/this同源,不定冠词a/an与数词one同源。普通话大体上属于量词型语言,因为在名词受数词限制时量词基本上是强制性的,但普通话还算不上量词发达型。尤其是北京话,有些方面还接近指示词-数词型语言,所以粤语量词的很多功能在北京话中常靠指示词或数词来完成(参阅1.1)。

4. 结语

粤语是比普通话更典型的SVO语言,表现在VO结构更常见,“把/将”字句使用偏少,位移动词“来、去”可以直接处所宾语、有更多后置状语,受事的位置受VO等句法规则影响大而受话题-焦点一类话语因素影响较小。粤语也属于前置词语言特色更强的的类型。表现在趋向词包括客观趋向词和主观趋向词都能在动词后介引处所题元,有类介词的作用,比较句采用“形容词+标记+基准”的语序等。粤语和普通话在给予类双宾语结构上语序不同,分别遵循结构关系接近度原则和生命度及话题性原则,但两者都遵循更基本的双及物结构的语言共性,即让与事在直接受事后充当介词宾语为最不受限制的结构。粤语是量词句法功能更为突出的方言,量词除了给名词分类外,还有定指功能、有指功能(个体化功能)、定语标记功能等,从而使其量词在句法上的重要性远远超过普通话量词。相应的功能在普通话中要通过数量短语、指示词短语、结构助词等来实现。

粤方言是汉语中与普通话及其他方言相差较大、内部则较为一致的一种强势方言。本文所谈的粤语,就是指穗港深澳等处乃至海外共同使用的通行粤语。粤语研究因为其强势方言的地位而较为繁荣,粤语语法相对于普通话而言特点也比较多,因此有关粤语语法的研究成果也较丰硕,如高华年(1980)、李新魁(1994)、李新魁等(1995) 诸粤语专著都有章节作较系统的语法描写,还出现了数种粤语语法专著,如张洪年(1972)、Matthews & Yip (1995),此外

上面对粤语语法类型的这些认识,也可以为粤语区的普通话教学带来一些启示。一方面,粤语的很多句法特点是有内在联系的。例如动宾句的常用、“将”字句的少用、来去动词带处所成分、副词状语后置等,乃至语序受信息结构的影响比其他方言小,都属于更典型的SVO语言的特点。所以在普通话教学中,应该把这些相关的方面联系起来,帮助学生从整体上体会普通话不是典型的SVO型语言,应特别注意普通话中哪些受事、处所、修饰成分在什么条件下应该以什么方法前置于核心。另一方面,粤语和普通话的有些语法差异是异中有同,即在更深的层次遵循着相同的句法原则,只是各条原则的优先性因方言而异。例如双及物结构的句式选择,在粤语和普通话中都受结构紧密度、话题性/生命度、重度、有定性这些因素的制约,只是粤语以结构紧密度为重,普通话以话题性为重,两者受重度和有定性因素的制约则非常相似。了解了这些异中之同,便于学生巧妙运用自己方言的语感去恰当地选择普通话的句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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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说明:

此次修改主要改动在以下方面,都是评阅人所希望的修改。

1、 总字数减少了约3000字。

2、 删除的部分要集中在第二节讲粤语语法的类型背景的部分,现在该部分已不足全文的1/4,使论文更突出对粤语本身的讨论。

3、 第一节和第三节讨论粤语的部分重复的部分也尽量删除了。

4、 稍微增加了一点内容,主要是把本文内容同粤语区的普通话和中文教学相联系,这些内容分布在头、主体、结尾几个地方,尤其是最后结尾段是集中谈教学的,以与贵刊宗旨靠近。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t4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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