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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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国际结算概述

一、国际结算的概念

1、狭义概念:指外汇银行所进行的跨越国界的货币收付活动。

广义概念:指在一定的规则下,按照一定方式,对国际间由于商品交易以及其他经济、政治、文化交流等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所进行的货币性清偿的经济活动。 2、国际结算的特点

国际结算属于银行中间业务 国际结算以国际贸易为基础 国内结算与国际结算比较 3、国际结算制度

管制的双边结算制度 自由的多边结算制度 区域集团多边结算制度

二、国际结算的演进和发展

1、国际结算的产生 2、国际结算的发展

? 从现金结算发展到非现金结算

? 从“凭货付款”发展到“凭单付款”

? 从买卖直接结算发展到买卖通过银行 结算

? 从简单结算发展到交货与付款相结合 的比较完整的结算条件 3、国际结算技术的发展

邮件处理技术 美国CHIPS系统 英国CHAPS系统 布鲁塞尔SWIFT系统 4、国际结算中国际惯例的发展 5、我国国际结算的发展 三、国际结算的风险 1、政治风险 2、信用风险 3、货币风险

四、国际结算的发展趋势

1、货到付款被重新推崇

2、银行的资金融通作用越来越大

3、国际结算向计算机化、网络化方向发展 4、单据电子化

五、国际结算课程的特点、授课对象及主要内容

1、本课程业务性比较强,在介绍国际结算的基本原理、基本流程的基础上,要求学生掌握代理行、国际汇款、托收、信用证、国际保理、福费廷等国际结算业务运作的 基本技能。同时,也系统地向学生介绍国际结算的有关国际惯例和法规,以提高学生对国际结算业务的处理能力。

2、《国际结算》课程受课对象主要有两类:

一是金融管理专业的学生,侧重从银行业务角度学习,关注的重点是:银行业务流程和各类单证的审核和处理。二是国际贸易和工商管理等专业的学生,侧重从商务角度学习,关

注的重点是:贸易业务流程和各类单证的制作和处理。

二者之间的区别突出地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 国际结算中的往来银行:金融专业要求了解得更详细,国贸专业可不学习这方面内容。

《票据法》:是金融专业重点学习内容,特别是票据行为,以及银行是如何处理票据的,强调规范使用票据。国贸类专业侧重票据的制作、以及如何票据行使权利、如何防范票据欺诈。

? 国际结算方式:金融专业侧重的是各种结算方式下,银行是如何处理相关业务的,

银行如何提高服务质量,以及银行如何保全自己的利益。 ?

? 国贸专业侧重的是各种结算方式下,企业如何结合经营意图选择合适的结算方式,如何进行相关业务处理,如何防范结算风险。

? 国际结算单据:金融专业侧重如何审核单据。商贸专业侧重如何制作单据。 ?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一是贸易结算工具;二是贸易结算方式;三是贸易结算单据;

四是国际贸易融资方式。 六、本课程的教材及要求

国际贸易流程

? 1.管理制度 ? 2.申请批件 ? ? ? ?

3.交易选择 4.商务谈判 5.签订合同

6.银行买汇,开(受)信用证

? 7.购买保险 ? 8.安排海运 ? 9.商检 ? 10.报关

? 11.运输仓储 ? 12.付汇核销 ? 13.出口退税

? 第二章 票据

票据是出票人自己承诺或委托付款人按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一种凭证。票据是有价证券,可以代替现金流通转让。票据具有以下性质:

一、流通转让性

善意而又付过对价的受让人的权利不因前手有缺陷而受到影响, 其权利优于让与人。

票据受让人获得权利的条件:

付对价、善意取得票据、票面完整合格、处于可交付状态 二、要式性

票据必须具有严格的法定要式,是一种要“式”不要“因”的流通证券,只有这样才能保障票据的可流通转让。 三、无条件支付性

票据是否有效,不受出票或转让原因的影响,只要符合法定要式,在票据到期时,付款人必须无条件支付。

票据的基本关系人

出票人(Drawer): 是开立票据并交付给他人的人

付款人(Drawee):是根据出票人的命令支付票款的人 收款人(Payee):是收取票款的人,也是票据的主债权人

背书人(Endorser):是收款人或持票人在票据背面签字,并把票据转让给

他人的人

正当持票人(Holder in due course):

经过转让而持有票据的人,它的前手背书是真实的,票据表面完整正常,取得票据时没有过期,不知道票据曾被退票,也不知道转让的权利有何缺陷,他自己支付对价,善意地取得票据。

? 第二节 汇票

一、汇票的概念(Bill of Exchange )

1、概念: 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

A bill of exchange is an unconditional order in writing, addressed by one person to another, signed by the person giving it, requiring the person to whom it is addressed to pay on demand or at a fixed or determinable future time a sum certain in money to or to the order of a specified person or to the bearer.

2、汇票的必要项目( Mandatory Elements)

要有“汇票”字样,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命令,付款人名称,付款期限,付款地点,收款人或指定人,出票日期和地点,出票人签字。

二、汇票的种类

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光票和跟单汇票 三、汇票行为

出票(Issue):写成、交付

背书( Endorsement ):写成背书、 交付 记名背书、 限定性背书、空白背书

提示( presentation )

承兑(acceptance):写成、交付 付款(payment)

拒付(dishonour):作拒绝证书、拒付通知

追索(recourse) 保证(guarantee) 案例

A公司为支付B公司货款签发一张50万美元商业汇票。B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以购买原材料。不久B公司发现C公司无货可供,目的是骗取票款于是通知付款人停止向C公司支付票款。但是C公司获得票据后,作背书转让给D公司,D公司用此汇票向E公司购买一批钢材,且在背书时注明“货到后此汇票方生效”。最后E公司持汇票向付款人请求付款,付款人审查后拒绝付款,理由是:1、C公司以欺诈行为从B公司获得票据的行为是无效的,B公司已通知付款人停止付款。2、该汇票未记载付款日期,且背书附有条件,为无效汇票。随即付款人作拒付通知书交予E公司。

1、付款人能否以C公司欺诈为由拒绝向E公司付款? 2、A公司开出的汇票未记载付款日期,是否为无效票据? 3、D公司的背书是否有效?

4、E公司得不到付款时,可向哪些当事人行使追索权?

5、E公司在行使追索权时,要求得到以下补偿:50万美元票款,自提示付款日至清偿日利息2000美元,被拒付后给E公司造成1万美元的经营损失,E公司发出拒付通知的费用100美元。

? 第三节 本票与支票

一、本票

1、本票的概念(Promissory Note): 本票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保证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支付承诺。

本票的当事人:出票人、收款人

本票的抬头:限制性抬头、指示性抬头、来人抬头

2、本票的必要项目 本票字样、无条件支付承诺、收款人、或其指定人、出票人签字、出票日期和地点、付款期限、一定金额、付款地点 3、本票的分类

一般本票 银行本票

二、支票(check, checque)

1、支票的概念:支票是银行存款户对银行签发的授权银行对某人或其指定人 或持票人即期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 2、支票的必要项目

支票字样、无条件支付命令、付款人名称、付款地点、出票日期、出票人签字 3、支票当事人责任

出票人:必须担保付款、在支票付款期内不得撤销已开出的支票

付款行:核对出票人签字的真实性、审查背书的连续性、严格按照支票的付款指示付款 收款人:在付款期内提示支票 4、支票的种类 记名支票

不记名支票

划线支票:普通划线、特殊划线 保付支票

三、汇票、本票、支票异同

? 第三章 汇款

? 第一节 国际结算中的往来银行 一、国际金融业务中的银行机构 1、代表处(Representative Office) 是商业银行在海外设立的非营业性机构 2、代理处(Agency Office)

是商业银行设立的能够转移资金和发放贷款,但不能从东道国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 3、海外分、支行(Overseas Branch, Sub-Branch) 是商业银行在海外设立的营业性机构

4、代理行(Correspondent Banks)

本国银行在开展国际业务的过程中主动寻找外国银行,并与之建立一种在业务上彼此合作与支持的相互委托关系。

5、附属银行(Subsidiary Banks)

当一国不能在另一国直接设立分支机构,常采用收购外国银行的全部或部分股份的方式,在海外设置附属机构,又称子银行。 二、代理行关系的建立

1、代理关系:两家不同国籍的银行,相互委托,互相办理国际银行业务所发生的往来关系。

2、建立代理关系的步骤

考察对方银行的资信、互换控制文件、 确认控制文件(印鉴、密押、费率表) 三、帐户行关系的建立

1、帐户行关系:两家银行,一方在另 一方开设帐户即为帐户行。

代理行关系并不一定是帐户行关系,帐 户行关系一定是代理行关系。 2、帐户行关系原理

-甲行以乙国货币在乙行设立帐户

甲行是往帐(Nostro a/c),即我行在你行的帐(Our a/c with you) -乙行以甲国货币在甲行设立帐户

甲行是来帐(Vostro a/c),即你行在我行 设帐(Your a/c with us) 3、代理行(含帐户行)业务

银行间的货币收付行为表现为有关银行帐户上余额的增加和减少

在银行实际业务中,增加使用“贷记”(To Credit),减少使用“借记”(To Debt)

? 第二节 汇款

一、 汇款方式及其当事人

1、汇款方式

2、汇款当事人: 汇款人、收款人、汇出行、汇入行 二、汇款的种类

1、电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申请,拍发电报或电传给国外汇入行指示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

2、信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申请,以航空信函指示汇入行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

3、票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申请,代汇 款人开立以其分行或代理行为解付行的银行即期汇票,交汇款人自行寄送给收款人或自己携带出国。 三、汇款方式比较

四、汇款的偿付及退汇 1、 汇款头寸的偿付

(1)汇出行在汇入行之间有往来帐户 汇出行在支付委托书上注明: In cover, please debit our a/c with you. (2)汇入行在汇出行开立帐户

汇出行在支付委托书上注明:

In cover, we have credited your a/c with us.

(3)汇出行与汇入行双方没有相互开立帐户, 但是两银行均在C银行开立帐户: 汇出行在支付委托书上注明:

In cover, we have authorized C bank to debit our a/c and credit your a/c with them 2、汇款的退汇

(1)电汇、信汇的退汇 (2)票汇的退汇

五、汇款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 预付货款

货到付款:寄售和售定

? 案例

? 我国某出口商A与尼日利亚进口商B签订一份贸易合同,合同规定支付条款为装运

月前15天电汇付款。但是,在后来的履约过程中,B延至装运月份中旬才从邮寄来

一张汇票,为保证按期交货,A于收到汇票次日将货物托运,同时委托C银行代收票款。1个月后,接到C银行通知,因该汇票系伪造,已被退票。此时,货物已抵达目的港,并被B凭A自行自寄出的单据提走。事后我出口商A进行追偿,但进口

商B早已人去楼空,A遭受钱货两空损失。什么原因造成A的损失?

原因在A本身。进口商B随意将支付条件从电汇改为票汇的时候,没有引起A的注意,即使默认这种改变,也应该先鉴别汇票的真实性,不应贸然将货物托运并自行寄单。 当然,汇款的商业信用性质,也是A损失的重要原因。

如果出口商不十分了解进口商的情况下,不可轻易单独使用货到汇款。

案例:浙江出口商A与中东某国进口商B签订出口合同,规定由B通过银行开立即期信用证向A付款。但过了开证日期仍未见B开立信用证,B向A发出“证已开出,请速备货”。然而临近装货A仍未收到信用证。B告知A“因开证行与A所在地银行无业务代理关系,需找第三方银行转交”。此时船期已到,此航线每月只有一班,若错过这班船,A将遭受巨大损失。这时B提出使用电汇方式支付货款,鉴于以上情况,A只好同意,但要求B提供汇款凭证传真件,确认后马上发货。第二天B传真来银行汇款凭证,A到银行确认无误后,安排装船。但装船数天后货款根本没有到账。原来B瞄准A急于销货心理,先购买一张小额汇票,涂改后传真过来,冒充电汇凭证使A遭受重大损失。

? 第四章 托收

一、托收的概念及种类

1、托收:是出口商(债权人)为向国外进口商(债务人)收取销售货款或劳务价款,开具汇票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在进口地银行的联行或代理行向进口商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托收当事人:委托人、托收行、代收行、付款人 2、托收的种类:

光票托收、跟单托收

跟单托收:承兑交单(D/A)

付款交单(D/P) 付款交单:D/P即期、D/P远期

二、跟单托收业务程序

1、出口商(委托人)与进口商(付款人)签订贸易合同,并按合同规定发货

2、委托人填写托收申请书,开立以债务人(进口商)为付款人的汇票,并将有关单据一并交托收行

3、托收行根据申请书的具体内容,缮制托收委托书,并附汇票和运输单据寄国外代收行 4、代收行按托收行指示,向当地付款人作出指示

5、进口商付款或承兑后赎单提货,代收行向托收行发出付款通知书或承兑通知书 6、托收行接到付款通知书后,即凭以将票款收出口商帐户

三、光票托收业务程序

1、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贸易合同,出口 商将货物发出

2、出口商自行将货运单据交给进口商,持汇票到托收行办理托收

3、托收行给委托人一回单,缮制托收委托书,并将托收委托书及汇票寄交代收行 4、代收行审核托收委托书无误后,给托收行一回单,向付款人提示汇票 5、付款人若无理由拒付,对所提示的票据或是承兑,或是付款

6、付款人付款后,代收行按托收委托书的付款指示将所收款项汇交托收行。 7、托收行接到付款人的付款后,将款项划入委托人帐户

四、托收方式风险与防范

1、出口商面临的风险

2、出口商面临风险的防范措施

以CIF价格成交、掌握付款到期日 了解进口商国家有关规定

五、托收方式的资金融通

对出口商提供出口押汇、对进口商提供信托收据 业务 六、付款交单与承兑交单结合使用 七、托收业务案例

1、信用证结算改成D/A结算,达到拖延甚至拒付的目的

2、通过许诺优惠条件将D/P改成无偿放单,造成出口商钱货两空

3、将远期D/P改为远期D/A

? A公司按付款交单方式与美国B公司达成出口交易。A公司指定C银行为托收行,

因A公司出具的托收申请书中未指定代收行,C银行接受委托后自行指定美国D银行为代收行。A公司发货后,将汇票附上全套单据交付托收行C银行,C银行将全套单据航寄美国D银行,D银行在未收到A公司货款前擅自将单据交付给B公司,B公司凭单据提货后以货物有瑕疵为由拒付货款。A公司与B公司几经交涉未果,于是A公司向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C银行指定的代收行未按托收指示擅自放单,该违约责任应由指定其为代收行的C银行承担。 ? 法院如何判决?

? 国内某公司以D/P at sight 方式出口结算,并委托A银行将单据寄由第三国B银行转

给进口国C银行托收。后来得知C银行破产收不到货款,该公司要求退回有关单据却毫无结果。

? 依据URC522规定,上述托收行应付什么责任?

? 托收行不负任何责任。

? 依据URC522规定,银行只作为卖方的受托人行事,但与托收有关的银行,对由于

电文、信件或单据在寄送途中的延误和丢失所引起的后果,以及由于不可抗力、暴乱、战争或其它不能控制的任何由其他原因致使业务中断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义务和责任。

? 所以,本案例中,托收行只要尽到“遵守信用,谨慎从事”,对托收过程中所发生的

各种非自身所能控制的差错,包括代收行倒闭,不负任何责任。 ? 广西某外贸公司与香港某公司在广交会上签订出口100件工艺品、金额为30万港币

的合同。但广交会后2个月,对方仍未开立信用证,而此时我方已安排生产。后来

卖方去电询问,对方在获知我方已生产完毕的情况下,一再解释目前资金紧张,要求我方予以照顾,把信用证付款改为D/A90天付款。我方公司考虑货已备好,若卖给其他客户一时找不到销路,不得不迁就对方,将货物安排出运,并提交有关单据委托当地C银行通过香港k银行托收货款。货到香港后,香港公司凭已承兑汇票提取了货物。而90天后,对方仍未付款,虽经我方银行多次催收,对方一拖再拖,最后造成我出口公司钱货两空。

? 第五章 信用证

? 第一节 信用证的概念及业务流程

一、信用证的定义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 或Documentary Credit )是一种银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它是银行(开证行)应买方(进口商)的要求和指示向卖方(出口商)开立的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支付的书面承诺。 二、信用证的特点和作用 1、信用证特点

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

信用证是一项独立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 信用证业务都以单据为准,不以货物为准 2、信用证作用

对进出口双方有保障作用 资金融通作用

三、信用证业务流程

1、进口商向进口方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2、进口方银行开立信用证

3、出口方银行对受益人通知或转递信用证 4、出口方银行议付及索汇 5、进口商赎单提货

? 第二节 信用证各当事人责任与权利

一、开证申请人(Applicant)

1、进口商按买卖合同要求申请开证

开证依据、开证时间、开证行选择

2、申请人必须合理指示开证并提供开证 担保 二、开证行(Issuing Bank)

1、开证行对开证申请人的权利与义务 2、开证行必须担负第一性付款责任 3、开证行在付款和拒付时的权利与义务 三、受益人(Beneficiary)

1、收到信用证后的责任与义务 2、受益人在收款上的权利与义务

四、通知行(Advising Bank)、转递行(Transmitting Bank) 1、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 2、通知、转递信用证 3、及时澄清疑点

五、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 1、严格审单,取得货权抵押 2、有权不议付

六、付款行(Paying Bank) 1、有拒绝代付权利

2、付款后不得向受益人追索

七、保兑行(Confirming Bank) 1、有权不加保兑

2、保兑后对信用证独立负责 3、付款后无权向受益人追索 八、偿付行(Reimbursing Bank) 1、向出口地银行付款 2、不负单证不符职责

? 案例:

? 某地中行曾收到一份署名印尼国民银行万隆分行电开的信用证,金额80万美元,来

证注明使用开证行与渣打银行上海分行的密押。后来该中行去电上海渣打银行核实,得到复电“本行不为第三家非其集团成员银行核押,且不负任何责任”。该中行只好转查开证行总行,但被告知“该开证行从未开出此证,且申请人未在当地注册,无业务往来记录”。显然这是一份盗用他行密押并伪造印尼国民银行的假信用证。

第三节 信用证内容及《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一、信用证内容

1、关于信用证本身的内容

开证行名称、信用证形式、信用证号码、开证日期、受益人、开证申请人、有效日期、信用证金额

2、关于汇票的项目

出票人、付款人、出票条款

3、关于货物、货运单据、运输的项目 4、其他项目

(1)开证行对议付行、通知行、代付行的指示条款 (2)开证行保证条款

保证文句:We hereby engage /undertake之类句式

如 We hereby engage with drawers and / or bona fide holders that draft drawn and negotiated in confirmity with the term of this credit will be duly honoured on presentation.

本行保证凡符合本证条款所开立及议付的汇票向本行提示时,本行将对汇票的出票人或持票人履行付款的义务。 (3)其他特别条款

This L/C was issued subject to Uniform Co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 revisition ICC publication No. 600 (4) 开证行代表签字或加押

信用证实例

Irrevocable Documentary Credit

L/C No.180cs0302 THE AGRICULTURAL BANK OF HUNANPROVINCIAL BRANCH

Date and Place of issue:

March 26,20__ Changsha , China Applicant

CHINA ELECTRONICS IMP.& EXP. CORP.

HUNAN COMPANY. CHANGSHA, CHINA TEL: 4235328 Date and place of expiry May 30, 20__ In country Beneficiary Beneficiary

PHILIPS HONGKONG LIMITED

26/F.HOPEWELL CENTRE,17 KENNEDY RD. HONGKONG Advising Bank

BANKERS TRUST, HONGKONG Partial shipments allowed not allowed Transhipment allowed not allowed

Shipment from ___ to___, latest MAY 15. Amount USD 77,000 .

Credit available with ANY BANK BY Negotiation Acceptance Payment Against presentation of the documents detailed and of your drafts at__sight for FULL invoice value drawn US

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in FIVE copies indicating L/C No. and contract No.

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marine bills of lading made out to order . endorsed in blank and marked FREIGHT PREPAID/ TO COLLECT and to notify Insurance policy or certificate in duplicate blank endorsed, for the CIF value showing claims payable at destination in the same currency as the drafts Parking list in FOUR copies.

Certificate of quality in FOUR copies issued by THE MANUFACTURES. Certificate of origin in THREE copies issued by THE CHAMBER OF COMMERCE IN THE COUNTRY OF ORIGIN. BENEFICIARY’S CERTIFICATE COPY OF CABLE TO THE ACCOUNTEES ADVISING SHIPT.

CLEAN AIR WAYBILL CONSIGNED TO ORDER OF ISSUING BANK MARKED FREIGHT COLLECTSHOWING THE L/C NO.AND THE APPLICANT WITH FULL ADDRESS. OTHER TERMS AND CONDITIONS:

All banking charges outside Changsha,China are for beneficiary ‘s account

Documents must be presented within 15days after the date of issuance of the shipping document but within the validity of the credit.

INSTRUCTIONS TO NEGOTATING BANK:

1.Each presentation must be noted on the reverse of the advice.

2.All documents are to be despatched in one lot by registered airmail to us at: THE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HUNAN PROVINCIAL BRANCH

? We hereby issue this documentary Credit in your favor. It is subject to the Uniform

Custom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 I.C.C. prevailing revision and engages u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terms thereof.

International Department

5/F. ,GINGKO BLDG. WUYI CENTRAL RD. CHANGSHA. CHINA

3. In reimbursement- We shall reimburse you in accordance with your Instructions upon receipt of documents in compliance with credit terms.

? The number and the date of the credit and the name of our bank must be quoted on all

drafts required.

FOR THE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HUNAN PROVINCIAL BRANCH ? Signature_________ 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 简称UCP600) 1、《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产生 2、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性质 3、《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内容

三、《eUCP600》概述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电子提示补充规则)

?

? 第四节 信用证的种类

一、跟单信用证与光票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L/C) 光票信用证( Clean L/C) 二、不可撤销信用证

1、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L/C)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经通知行通知受益人后,开证行便承担了按规定条件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软条款信用证问题

三、保兑信用证与不保兑信用证

1、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C)是指除了开证行的付款保证外,经由一家银行作出兑付保证,该信用证就是保兑信用证。 This credit is confirmed by us.

We hereby added our confirmation to this credit.

This credit bears our confirmation and we undertake that documents presented for payment in conformity with the terms of this credit will be duly paid on presentation. 2、不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 L/C) 是不经另一家银行加以保兑的信用证。 四、即期付款、迟期付款、承兑及议付信用证 1、即期付款信用证(Sight Payment L/C) 凭单付款信用证 电索条款信用证 2、迟期付款信用证(Deferred Payment Credit) 3、承兑信用证(Acceptance L/C) 卖方承兑信用证 买方承兑信用证

4、议付信用证(Negotiation L/C)

限制议付信用证(Restricted L/C) 公开议付信用证(Freely Negotiable L/C ) 不可议付信用证(Straight L/C)

五、预支信用证(Anticipatory L/C) 六、可转让信用证与不可转让信用证 转让原因

转让信用证业务流程

1、第一受益人办理转让手续 2、银行办妥手续后通知第二受益人

3、第二受益人将货物出运后备齐单据向 出口地银行交单

4、第一受益人收到通知后立即换发票 5、转证行将单据寄开证行 七、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L/C) 1、原证开证行开出信用证

2、原证受益人申请开立对背信用证

3、对背证开证行开立对背证交对背通知行 4、实际供货人接证后备货出运并交单议付 5、对背证议付行寄单索汇 6、对背证开证行寄单索汇

7、原证开证行审单付汇,通知进口商付款赎单 对背证与可转让信用证比较(略) 八、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Credit) 九、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Credit)

按时间循环:可累计、不可累计信用证

按金额循环

? 第四节 信用证风险及常见不符点处理

一、信用证风险分析

1、出口商面临的风险 2、进口商面临的风险 3、银行面临的风险

打包放款案例:

浙江某出口企业持一份由新加坡盘古银行开立的金额为220万美元的信用证来到杭州中行,要求速做打包放款,以便向进口商在厦门的合资企业购进牛仔布料,加工成牛仔裤后返销到国外。杭州中行详细审核信用证后,拒绝了受益人要求,理由:该证带有陷阱条

款(受益人银行在收到任何修改后,必须通知开证行并得到其确认电证实已开出此修改),这条款制约了受益人的主动权,对受益人不利。另外,申请人并非实际进口商,未与出口商合作过,资信不明。受益人遭拒后并未放弃,而是找到湖南某银行,该行不了解这笔业务的特殊性,给受益人融通了400万元人民币,受益人作为购货款汇往进口商在厦门的账户。进口商骗到钱后,马上将其转到国外,其在厦门的合资企业宣布倒闭。受益人只收到价值90万元的布料,积压在仓库中,直接损失300余万元。

出口押汇案例:

山东某合资企业向山东A银行(议付行)提交一套金额为50万港币的出口单据,要求续作出口押汇。A银行经办员审核单据后认为“单证相符”,给其办理了出口押汇,并将单据快邮至开证行。10多天后,收到开证行拒付电,声称“由买方签发的货物收据之签名与开证行留底印鉴样式不符,并将全套单据退回,不负任何责任”。因议付行并无买方代表签字样本,多次致电询问,毫无结果。鉴于开证行已退单结案,议付行只好转而向受益人追索受益人避而不见并早已将押汇资

金转往他处。因所质押单据并非海运提单,无货权可言,议付行难以行使货物处置权,虽迫使受益人做还款计划,但议付行耗费了大量精力,承担了相应经济损失。

二、防范信用证诈骗对策

1、出口方及银行须认真检验信用证真伪 2、出口商须慎重选择贸易伙伴

3、银行与出口商需对信用证进行认真审核 4、出口企业应平等、合理、谨慎地确立合同条款 5、进口商对出口商资信进行调查

6、确保装运货物是合同所定货物

7、进口商及开证行认真审查出口商提交的单据

8、对远期信用证:银行应全面调查申请人、受益人资信,落实足额保证金,严格付款期限,掌握进口商生产、销售、财务状况

9、对贸易融资:在打包放款及出口押汇业务中,出口方银行在确保信用证真实性、开证行资信的基础上,应审核出口商经营状况、财务报表,监控其生产经营状况 10、银行面临信用证欺诈时使用信用证例外原则—— 向法院申请止付令 三、信用证常见不符点

1、出口商无法更改的错误

2、受益人或出票人疏忽造成的差错 3、技术错误

(1)发票 (2)检验证 (3)提单 (4)溢短装条款 (5)保险单 四、信用证常见不符点的处理

1、修改信用证

2、提高业务人员素质、增强责任心 五、信用证案例

1、假冒、伪造签字、印鉴诈骗 2、软条款信用证 3、假客检证书诈骗 4、伪造保兑信用证

? 第五章 保函与备用信用证

? 第一节 保函

一、保函的概念及作用 1、 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 L/G)是银行保证书,是银行作为担保人向受益人开立的,

保证被保证人一定要向受益人尽到某项义务,否则将由担保人负责补偿受益人损失的保证文件。

2、作用:

(1)支付保证作用

(2)违约补偿或惩罚作用 (3)避免诉讼,节约费用

(4)使用范围和担保范围较大

二、保函当事人

1、申请人(Applicant, Principal): 向银行申请开立保函的当事人。申请人有义务按期向担保银行支付各种费用

2、受益人(Beneficiary): 保函项下担保权益的享受者,即有权凭借保函并依照其条款规定向担保银行提出索赔要求的当事人

3、担保人(Guarantor): 是受申请人委托,向受益人开立保函,并据此承担第一性或第二性付款责任的银行或金融机构

4、反担保人(Counter Guarantor): 是接受申请人委托,向受益人所在地银行发出开立保函的委托指示,并同时保证在受托行(担保人)遭到索赔时立即予以偿付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5、保兑人(Confirming Party): 应邀为保函加具保兑并额外承担付款责任的另外一家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三、保函的内容 1、基本内容

(1)保函受益人名称、地址 (2)保函申请人名称、地址 (3)保函担保人名称、地址 (4)保函种类、担保目的

(5)与保函相关的合同号码、协议号码等 (6)保函担保的金额、币别 (7)保函有效期

(8)保函付款承诺及索赔条件 2、附加内容

生效条款、减额条款、自动展期条款、 法律条款、利息条款、保函到期归还条 款、无条件付款条款、不可转让条款 担保人第一性责任承诺条款等等 四、保函的种类

1、投标保函 2、履约保函 3、预付款保函(还款保函) 4、预留金保函 5、质量保函 6、关税保函 7、延期付款保函 8、借款保函 9、透支保函 10、保释金保函 11、补偿贸易保函

五、保函业务程序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银行出具保函(直开、转开、加保会 签或背书) 3、保函的通知或转开 4、保函的索赔

5、担保函对申请人的追索

6、保函的撤销

一笔未发生赔付的保函:

申请人提出申请→银行出具保函→通知 或转开→保函的撤销 一笔发生赔付的保函:

申请人提出申请→银行出具保函→通知或转开→索赔和理赔→银行对申请人追索→保函的撤销

六、保函的国际惯例

由于1992年针对独立性保函首次制定的《1992年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DG458)条款过于笼统,缺乏

可操作性,国际商会于2007年决定对其进行修订,历时两年半,最终形成《2010年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DG758),是继UCP600后的国际社会通过的又一重要国际惯例。 保函的性质:不可撤销、独立性和单据化。

开立保函案例:

国内A公司与日本D公司签订了一批设备引进合同,总额为10亿日元。根据合同规定,中方银行须向日方出具不可撤销的付款保函,作为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A公司找到当地中行提出开立保函申请,公司用自筹的一部分资金作为保证金存放在银行,余下一个缺口称尽快筹足后再补交,并出具了书面承诺书,A公司为避免合同误期,在其百般保证下银行先对外开出付款保函。

随着引进设备陆续运达,付款日期也日益临

近,但始料未及的是发生两件事,一是美元兑日元大幅贬值,日元兑人民币也大幅升值,二是国家开始实施信贷紧缩政策,致使A公司由于日元兑人民币升值需支付更多人民币,二是人民币资金紧张企业遇到对外支付困难,从而造成A公司到期无力按合同付款,日本公司委托银行向中行提出索赔。A公司在担保银行存入的保证金已基本被汇率变动所“吃掉”,随后日本公司及银行再三催询付款,担保银行为避免信誉受损,主动从A公司存入的信用证业务的保证金账户扣款向日本银行支付了40%货款,其余货款经银行及多方筹集勉强对外全部支付。

? 第二节备用信用证

一、备用信用证的产生与使用

1、备用信用证(Stand-by letter of credit)

备用信用证是一信用证或类似的安排,构成开证行对受益人对下列担保:偿还债务人的借款或预支给债务人的款项;支付由债务人所承担的负债;对债务人不履行契约而付款。 2、由于美国法律不允许商业银行开立保函,商业银行就用备用信用证来代替保函 二、备用信用证的性质与特点

备用信用证是一个不可撤销的、独立的、跟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 备用信用证遵循《国际备用信用证惯例》(International Stand–by Practices , ISP98) 三、备用信用证内容

当事人名称、地址、开证日期、到期日不可撤销性、信用证金额、币种、对单据的要求、保证文句、适用的国际惯例 四、保函与备用信用证比较 1、适用的国际惯例不同

2、付款依据不同

3、主要内容不同,备用信用证更具有“备用”特点 五、备用信用证案例

广西中行收到越南F银行开出的金额为50万美元的备用信用证,用于向我方H公司出口铝材提供付款保证,申请人为越南C公司。中行在审证时发现有如下陷阱条款:受益人必须提交由申请人代表会签的索偿证明书,证明

所收货物检验合格,且其签名与开证行留底 印鉴相符,同时规定边境交货。这显然对受益人不利。银行提醒修改有关条款和防范风险。但该公司称时间紧来不及修改,并在收到信用证后立即向申请人在广西代表支付了5%履约金(25000美元)。货物在边境交货后,H公司持索偿中描述委托银行向外收款,开证行称因索偿证明书申请人签字于留底不符拒付。虽经我方银行多方交涉未果,H公司只得派人前往越南追款,对方慌称货物手续不全被海关扣押,再向其索要证据时,对方避而不见,最后给H公司造成损失。

? 第三节 各种结算方式比较

一、支付方式的选择

二、选择支付方式应考虑的因素

交易对手信用状况、货物销售情况 三、各种支付方式的结合使用 信用证与汇款结合 信用证与托收结合

托收与汇款结合

托收与备用信用证结合

汇款与保函或备用信用证结合

? 第六章 国际结算中的汇票与发票 ? 第一节 单据的概述

一、单据的作用 1、物权凭证 2、履约证明

二、单据的种类

1、基本单据:发票、保险单、运输单据

2、附属单据:进口商根据货物的具体情况,要求出口商提供的特别单据 3、金融单据: 汇票 三、单据的制作 1、对正本单据的要求 2、签字的要求

3、内容真实一致的要求

四、国际结算业务对单据的要求

正确:单据与信用证一致,单据与单据 一致 完整:内容、份数不能短少

及时:在信用证有效期及交单期内交单

简明:按信用证及国际惯例填写

? 第二节 汇票

一、汇票的主要内容 二、填制汇票应注意的问题 1、是否需要开汇票 2、关于出票条款 3、汇票金额 4、付款日期 5、收款人 6、付款人

7、出票人

三、汇票常见错误

No. Bp 2000 Tianjin 26thMay Exchange for EUR 136800.00

At sight of this FIRST of exchange (Second unpaid), pay to the Order of Bank of China the sum of Say EUR One Hundred Thirty Six Thousand Eight Hundred Only Drawn under Documentary Credit No.92112 of WESTBANK

To WESTBANK TIANJIN Co. HAMBURG (signed)

第三节 发票

一、商业发票的作用

1、卖方履约的书面证明 2、买卖双方记帐的依据 3、进口商报关的依据 4、代替汇票付款 二、发票的内容 1、首文内容 2、本文内容 3、结文内容 三、其他发票 1、海关发票 2、领事发票

3、形式发票

? 第七章 运输单据

? 第一节 海运提单概述

一、海运提单的概念

海运提单(Marine Bill of Lading, B/L) 是货物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证明托运的货物已经收到,或装载船上,约定将该项货物运往目的地交与提单持有人的物权凭证。 二、海运提单的作用

1、作为承运人收到托运人货物的书面收据 2、作为运输合同的证明 3、作为货物所有权证书 三、提单的关系人

1、承运人(Carrier):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的船方,其对运送货物及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与灭失负责

2、托运人(Shipper/Consignor):是与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的关系人,即发货人 3、收货人(Consignee):拥有在目的港凭提单向承运人提取货物权利的当事人, 即买方

4、被通知人(Notify Party):是承运人为了方便货主提货的通知对象 四、管辖海运提单的国际公约 1、《海牙规则》 2、 《汉堡规则》

? 第二节 海运提单的内容

一、正面内容

1、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被通知人名称和地址 2、装货港、卸货港、目的港 3、船名、船次、船籍

4、唛头、件号、货名、重量、包装 5、运费及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及地点 6、正本提单份数

7、签发提单日期、地点及编号 8、契约文句

(1)收货文句

(2)内容不知悉文句 (3)承认接受文句 (4)签署文句 9、承运人签字 二、提单背面内容 1、货方定义 2、适用法律条款 3、承运人责任条款 4、包装、装运标志条款 5、运费条款 6、舱面货条款 7、置留权条款 8、损害赔偿条款

9、战争、检疫、冰冻、罢工、港口拥挤 条款

10、共同海损条款

11、危险品条款

? 第三节 海运提单种类

一、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

二、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和联运提单 三、清洁提单与不洁提单 四、班轮提单与租船提单

五、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与指示性提单 六、过期提单和正常提单

七、运费预付提单与运费到付提单 八、简式提单与全式提单 九、集装箱提单

十、电子提单(Electronic B/L) 1、电子提单的定义及特点 2、EDI系统的应用

3、电子提单的优点及使用条件

? 第四节 银行对海运提单的审核

一、收货人名称与信用证规定不符 二、被通知人与信用证规定不符 三、提单所列货物与信用证规定不符 四、不洁提单

五、装货港与卸货港与信用证规定不符 六、未提交全套有效提单

七、未按信用证规定证明运费已付及支付金额 八、没有装船批注

九、装船批注日期迟于信用证规定日期,形成倒签提单 十、过期提单

十一、未按信用证规定签字和背书

十二、标记、件数、毛重、净重与其他单据不一致

福建一经济开发区A公司与日本某公司签订进口2000台空调机合同。合同约定卖方应于6月底交货1000台,7月底交货1000台,买方于4月底向当地银行申请开出不可撤销信用证。6月30日日本公司作为承运人托运第一批机器。7月28日福建A公司收到卖方电传,通知第二批货已装运,于8月28日抵达福建厦门港口卸货。经调查第二批货实际装运日期为8月20日,而卖方早已凭提单及其他单据向银行收取了全部货款。显然,这是倒签提单。由于货物迟到,买方不仅错过了销售旺季,而且由于事先已与第三方签订了销售合同,构成违约,需支付违约金,造成重大损失。 广西中行应钦州一公司要求,向波兰某公司开出购买8500吨螺纹钢的不可撤销信用证,金额为267万美元,通知行为香港浙兴银行。一个月后申请人称货已从波兰港口出发,并持副本提单委托北海中行查证,10天后北海中行收到伦敦中行的查复电,称装货船舶已满载化肥运往泰国。为防范风险,开证行与申请人决定分兵两路:由申请人与受益人联系,开证行仔细审单,找出不符点,作为拒付的理由向议付行发出拒付电,同时告知有关欺诈情况。议付行复电要求退单。20多天后,开证行收到

进口商的严重违约行为,仍向进口商发货引起的损失、由于出口商没有如实、及时申报出口引起的损失

3、出口信用保险分类

按时间分:短期、中期、长期

? 按保险责任起止时间:出运前保险、出运后保险

? 按承保方式:综合保险、特别保险、选择保险

? 按保障风险:只保商业风险、只保政治风险、既保商业风险又保政治风险 4、出口信用保险特点

非营利性、高风险性、政府支持 5、出口信用保险与国际保理比较

概念不同、信用性质不同、功能不同、业务范围不同、操作方式不同 二、出口信用保险的业务内容与经营模式 1、业务内容

承保的风险:政治风险、商业风险

承保时间:常见为发货后风险

承保额度:商业风险为80-90%,政治风险为90-100%

承保费率:对不同进口商保费差异大 2、经营模式

政府直接设立、政府成立全资公司、政府成立控股公司、政府委托私人机构 三、出口信用保险作用

1、帮助出口商开拓国际市场

2、为出口商提供安全的贸易支付方式 3、为出口商获取银行融资提供便利 4、通过损失补偿,保障企业运营安全 四、出口信用保险与贸易融资

案例:某出口商向A进口商催收应于一年前偿付的货款,但A公司不予理睬并单方面作出用应付货款冲抵其他批次货物的决定,且拒绝说明原因。当时出口商已将全部业务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该笔业务属于进口商拖欠货款,于是出口商向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了解到A公司每年均从出口商所在国多家企业进口货物,遂致函A公司,告知其拖欠的货款已经承保,并提示其考虑在整个出口商所在国的采购利益,尽快履行偿付义务;同时告知若不按期回复,保险公司将采取通报出险、暂停承保所有该国出口商向其的出口。但A公司对此置若罔闻,于是保险公司向持有A限额的所有保户发出公函通报出险事实,提醒保户注意风险。在相关保户暂停向其发货后,A公司不得不主动与出口商联系偿付事宜。

一、

第四节 供应链融资

供应链融资概述

1、供应链:企业基于降低成本和提高生产效率的需要,将一些非核心业务和本企业不具竞争优势的业务外包给其他公司操作,从而形成多个企业共同参与某一产品的整个生产环节和流程的现象。

生产经营链条中各个环节每类不同企业,相互间提供原材料、零部件、产品和服务,由此形成一个环环相扣的链条。

2、供应链融资:是指商业银行根据交易构成的链条关系和行业特点设定融资方案,围 绕核心企业,为供应链中有融资需求的企 业及其上下游企业提供信贷产品的一种融资模式。

3、供应链融资特点:以核心企业为出发点,为供应链提供金融支持。 4、供应链融资各方参与者:银行、核心企业、中小企业、第三方物流 二、供应链融资运作模式 1、应付账款质押模式 2、存货质押模式

3、应收账款质押模式 三、供应链融资的作用 1、对核心企业

提升核心企业的竞争力 解决配套企业融资难 提升产业竞争力

2、对商业银行

提高银行业务综合贡献度的重要手段

可有效控制由交易风险而产生的企业信用风险 可优化银行公司业务的利润贡献结构

第五节 出口信贷

一、出口信贷概述

1、出口信贷含义:国家为了支持和扩大本国大型设备出口,加强国际竞争力,由该国的出口信贷机构通过向本国出口商或外国进口商提供利率较低的贷款,以解决本国出口商资金周转困难,或满足国外进口商对本国出口商支付货款需要的一种融资方式。 2、出口信贷特点:

贷款指定用途、利率低、出口信贷与保险相结合、业务具有强大的政府背景、信贷金额大、期限长

二、出口信贷种类

1、卖方信贷:在大型机械设备或成套设备贸易中,为便于出口商以延期付款方式出售设备,出口商所在地的银行对出口商提供的信贷。

2、买方信贷:是一国银行为了鼓励本国商品出口,向进口商或进口商的银行提供贷款,使得进口商可以使用这笔贷款通过支付现汇的方式从贷款国进口商品。 第十章

跨境人民币结算

一、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概述

1、跨境人民币结算(RMB Cross Border Trade Settlement):指境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自愿基础上按照规定的结算模式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收支

2、跨境人民币结算依据:2009年7月颁布的《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对业务主体、业务程序及监管作了全面规定 - 试点企业

- 境内结算银行(Domestic Settlement Bank) - 境内代理行(Domestic Agent Bank)

- 境外参加行(Overseas Participating Bank)

境内代理行可与境外参加行签订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为其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利用该账户,境外参加行可为开户企业提供人民币收支服务。

- 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银行(RMB clearing banks in Hong kong and Macau) 二、跨境人民币结算模式

1、清算银行模式:均通过港澳清算银行进行过渡和周转

特点:流出入境的人民币渠道单一,风险可控,结算链条过长

2、境内代理银行模式:人民币收付均通过境内代理银行进行过渡和周转。

特点:境内银行数量多,人民币流出入渠道多元化;风险上升;结算链条缩短,费用有所下降。

三、跨境人民币在主要结算方式中的应用 1、汇款:出口流程、进口流程

2、托收: 跟单出口托收、跟单进口托收 3、信用证:出口流程、进口流程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t2r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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