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标准 D B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

更新时间:2023-08-07 01:15: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北京市地方标准

D B 编号: DB11/T1132--2014 备案号: J12862--201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

2014---11---05发布 2015—03—01实施 管理规范 ---------------------------------------------------------------------------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 总则

1.0.1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以下简称生活区)管理,改善从业人员的时候条件,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在5000平米以上、工程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和工期在6个月以上和工期在6个月以上的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适用本标准。

1.0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北京市相关规定。

2 基本规定

2.0.1 生活区与施工区应明确划分,具备条件的应进行封闭管理,宜采用专用金定型材料或砌块进行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毗邻社会道路的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执行。 2.0.2 生活区应统筹安排,合理布局。

2.0.3 生活区用房应安全、牢固、美观。生活区用房设置和消防要求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执行

2.0.4 水锅炉、炊事锅炉灶、取暖设施应使用清洁燃料。

2.0.5 生活区设置和管理工作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建设单位应为施工单位提供建立生活区的必要条件。施工单位应对生活区设置专人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卫生、卫生防疫、消防、生活设施的使用和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

3 生活设施

3.1一般规定

3.1.1生活区应设置门卫室、宿舍、食堂、厕所、盥洗设施、淋浴间、文体活动室、封闭式垃圾箱、手机充电柜等临时设施。

3.1.2 食堂、锅炉房等应采用单层建筑,应与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3.1.3 生活区内应提供晾晒衣服的场地。

3.1.4 设置开水炉、电热水器或饮用水保温桶。

3.1.5 设置应急疏散通道、逃生指示标示和应急照明灯。

3.1.6 使用节水龙头和节能灯具,杜绝长流水和长明灯。

3.2 宿舍

3.2.1 宿舍内应保证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高度不低于2.5米,通道宽度不小于0.9米,人均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5平米,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5人。

3.2.2 宿舍内严禁使用通铺,床铺高度不得低于0.3米面积不小于1.9*0.9米床铺间距不得小于0.3米,床铺搭设不得超过2层,床头应设姓名卡。

3.2.3 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垃圾桶等生活设施,生活用品摆放整齐,环境卫生良好。

3.2.4 宿舍内宜设置烟感报警装置。

3.2.5 宿舍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持室内通风。

3.2.6 宿舍夏季应有防暑降温措施,冬季有取暖设施,宜设置空调、电暖气或集中供暖。严禁使用煤炉等明火设备取暖。

3.3食堂

3.3.1 食堂与厕所、垃圾站等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规定要求。

3.3.2使用材料应符合环保、消防要求。

3.3.3 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门扇的下方应设不低于0.6米的防鼠挡板。灶台及周边墙面应做到易清洁、耐擦洗,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并保持整洁。

3.3.4 应配备必要的排风和冷藏设施,应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维护保养。

3.3.5 宜使用电炊具,使用燃气的食堂,液化石油气瓶应单独设置通风良好的存放间,并加装燃气报警装置。

3.3.6 设置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含油污水应经隔油池处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3.3.7 食堂制作间的刀、盆、案板等炊具应生熟分开,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

3.3.8 储藏间内应有存放各种佐料和副食的密闭容器,粮食存放台应距墙面、地面大于0.2米。

3.3.9 食堂应设置密闭式泔水桶。

3.4 厕所

3.4.1 生活区内应设置水冲式厕所或移动厕所。

3.4.2 墙壁、屋顶应封闭严密,门窗齐全并通风良好。应设置洗手设施,墙面、地面应耐冲洗。

3.4.3 厕位应根据生活区人员的数量设置,厕位之间应设隔板,高度不低于0.9米。

3.4.4 化粪池应作抗渗处理。

3.5盥洗设施

3.5.1生活区设置满足人员使用的水池和水龙头。

3.5.2 盥洗设施的下水口应设置过滤网,与市政污水管连接,保证排水通畅。

3.6 淋浴间

3.6.1 设置冷、热水管和淋浴喷头,淋浴间应满足人员的需求。

3.6.2 淋浴间内应设置过滤网,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通畅。

3.6.4 淋浴间的用电设施应满足用电安全,照明必须采用防水型灯具和开关。

3.7 文体活动室

3.7.1 应配备电视机、多媒体播放设施,并设书报、杂志等必要的文体活动用品。

3.7.2 文体活动室不应小于35平米。

3.8 用电管理

3.8.1 生活区临电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线路布置和电器元件的选择,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8.2 宿舍照明必须使用36伏及以下电压。

3.8.3 空调、电暖气、电风扇等应设专用线路,插座宜设置在室外,并配备合格的断路开关和漏电开关等保护装置。

3.8.4 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3.8.5 生活区应设置专用充电装置。

4 卫生 防疫

4.0.1 执行卫生、防疫管理规定,制定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等突发疾病应急预案。

4.0.2 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扫和消毒。

4.0.3 应有灭鼠、蚊、蝇.、蟑螂等措施。

4.0.4 垃圾应存放在封闭式容器中,并及时清运。生活区垃圾与建筑垃圾应分别运输和消纳。

4.0.5 厕所应设专人负责,及时清扫,定期消毒,及时清掏。

4.0.6 生活区应配备卫生监督员和药箱及一般药品,应对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5 食品卫生

5.0.1 食堂应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炊事人员食堂健康证,证件挂在制作间明显处。

5.0.2 炊事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并保持个人卫生。非炊事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堂制作间。

5.0.3 炊具、餐具应及时进行清洗消毒。

5.0.4 生熟食品应分开加工保管,存放成品或半成品的器皿有耐冲洗的生熟正反面标示,并应遮盖。

5.0.5 食堂应按照许可范围经营,购买证件齐全的食品和原料,建立采购台账,并保存原始采购单据。

5.0.6 食堂应制定食品留样制度,当天食品应有专人负责留样,留样时间不得小于48小时,并做好登记台账。

5.0.7 食堂垃圾应分类处理,剩余垃圾做到封闭无渗漏储存,及时清运,杜绝遗撒。

5.0.8 存放食品原料的储藏间或库房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库房不得兼做它用。

6 保卫、消防

6.0.1 生活区应制定保卫消防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

6.0.2 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行为。未经批准,不许留宿他人,宿舍内严禁男女混居。

6.0.3 生活区应成立义务消防队,明确消防责任人。应配备专职保安人员,负责保卫工作。

6.0.4 生活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齐全有效。

6.0.5 生活区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化学危险品。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t2cj.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