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井下放大件设备安全技术措施

更新时间:2023-10-20 16:31: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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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县挽澜乡大石堡煤矿

综掘机设备入井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况

为加快工作面施工进度,根据矿方安排,由地面下放掘进机、胶带输送机等大件设备至工作面,为保证掘进机、胶带输送机等大件、超长设备下放、运输的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二、施工准备

1、地面搬运、起吊、装车措施:

1)超高、超宽、超长物件装车时必须使用专用的平板车装车。 2)平板车使用前严格检查其车身有无变形、开焊;车轮转动是否灵活、轮缘磨损是否超限、轮距是否符合要求、捆绑挂扣是否牢固可靠,以上有一项不符合规定都不允许进行装车。

3)大件装车时首先要确定平板车的钩头方向,根据材料、设备的大小、重心确定好材料、设备的放置位置,以防出现偏载或跷车造成运输事故。

4)大件铁件材料及设备装车时要做好防滑措施,应用木板(胶垫)做垫衬或加设防滑插销(无防滑插销的可根据情况现场焊接挡板)阻挡物件下滑。

5)起吊必须专人指挥,指定专人对起吊索具、工器具进行检查,不完好的严禁使用;

6)起吊设备的钢丝绳扣必须用不小于直径15.5mm的钢丝绳插接; 7)起吊时应先试吊10cm,经检查无问题后方可起吊; 8)起吊中对起吊物,要稳起稳放,操作平稳;

9)起吊的重物上面和下方严禁有人作业,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安全位置操作,倒链上有吊挂的重物时,不得松开小链,必须听从施工负责人的指令操作;

10)起吊物下方3m范围内,严禁有人员作业或逗留;

11)起吊装车过程中严禁用手、脚直接推拉起吊物,应提前系好麻绳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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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摆正装车位置。

2、设备捆绑与下放

1、为确保设备大件在井筒及井下的运输安全,设备部件的捆绑必须牢固可靠,捆绑时均用直径为15.5mm的钢丝绳及螺栓捆绑,捆绑后不准有滑动、摇动现象,绳扣必须穿过平板车固定环左右缠绕,钢丝绳或双股8号铁丝必须卡在设备及大件凸出部位,调整钢丝绳扣的长度用紧绳器将钢丝绳拉紧即可;

2、设备部件捆绑完毕后,经安全负责人和信号把钩工检查确定无误后,即可进行下放,下放时车辆必须平稳,严禁猛放急停,避免冲击。待车辆到达井底车场后,必须等车停稳后方可摘钩头。

三、运输路线

运输路线:主平峒→主暗斜井→井底车场→834过桥→K2上山上段→工作面

四、井筒运输的安全措施

1、井筒运输前,由机电组对提升绞车进行全面检查,动力制动装置必须灵敏可靠;

2、绞车下放时的速度不大于0.5m/s,绞车司机必须由熟练工担任并持证上岗;

3、运输前,施工负责人要派专人检查信号系统、钢丝绳钩头插销、三环链及设备大件的捆绑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下放;

4、井筒运输时,必须有队长以上管理人员统一指挥,严格按规定操作。运输队负责井筒轨道、道岔以及其他附件的检查维护工作,确保正常下放;

5、井筒放大件期间,井筒内上、中、下部信号硐室各留一个信号工,设备运输车辆通过时要注意观察,发现意外情况立即向地面信号房传递信号,使绞车立即停车,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6、井筒运输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

7、处理掉道时,必须用倒链、千斤顶相互配合进行处理,由专人指挥(平板车必须用绳扣与轨道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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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使用电机车推顶时保持匀速慢行,遇有风门、拐弯处派专人及时开关并通知前方处理沿途障碍。

五、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作业人员必须认真工作,持证上岗。严格遵守三大规程和作业标准,杜决“三违”。

2、斜巷(主暗斜井和K2上山)运输必须使用绞车,严禁人力推运。严禁超负荷、超最大 静张力提升。JTB800×600绞车最大静张力为15KN。

所有运输设备及使用工具必须完好,否则不得使用。运输过程中的联络信号必须清晰、可靠,声光兼备,齐全完好。要严格执行—声停、二声提、三声下、四声慢提、五声慢下、乱声事故的信号制度。

3、绞车钢丝绳要求无断丝、断股,不打结,无变形现象,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联接装置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联接装置。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钢丝绳和联接装置。

4、所有防跑车装置的安设要符合规定,并安全、灵活、可靠,严禁使用木楔、坑木等物料挡车。

5、每班运输前要由专人对绞车及底座、信号、钢丝绳、轨道质量等进行全面检查。 不符合完好标准,严禁运输。

6、在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并分区段设专人进行警戒,确保作业区域内无其他人员,行人必须听从警戒人员的指挥,不得强行通过。同时,警戒人员要做到自主保安。

7、每次挂钩前,挂钩工一定要详细检查钢丝绳、保险绳、钩头、联接装置以及轨道质量、挡车器是否完好;运输线路上有无障碍物;车辆的连接和装载情况;做到一切完好无误后方可挂钩。挂钩工在操作时必须先挡车后摘钩、先挂车后取挡。待车辆停稳后方可摘钩,严禁不挡车摘钩或先取挡后挂钩。

8、绞车司机必须慢速起动绞车,待钢丝绳拉紧受力后再均匀加速;提(放)空车时将钢丝绳排好,防止咬绳。从变坡点往下放车时,绞车必须带电操作,并且车速要与绞车速度同步,不得有余绳,严禁放飞车。绞车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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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后,严禁用手或其它物料撬动钢丝绳。

9、固定在绞车滚筒上的钢丝绳头必须压紧,且放绳后滚筒上的余绳不得少于3圈。

10、绞车运行过程中,绞车司机必须精力集中,发现绞车转动异常、乱绳、咬绳或突然停电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车,且牢牢闸紧制动闸,不得离人。其他人员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11、运输过程中,要尽量减少车辆之间的相互碰撞,避免产生火花。 12、运输过程中,一旦车辆掉道,碰住巷帮、管路等发现不安全隐患时,要立即停止运输,待隐患排除后方可继续运输。

13、掉道事故的处理:车辆掉道后,严禁用绞车硬拉复位。上道要用起重吨位与实际负荷相当的手拉葫芦或千斤顶上道,每次提起高度不得超过120mm,抬起后用道木垫好、垫稳,严禁人工强行上道。

14、斜巷掉道时,严禁摘开串车三连环及保险绳钩头处理;同时绞车司机必须闸紧闸把,不得离开操作岗位。斜坡下方及下车场要有专人警戒。处理掉道事故时,掉道车的下方必须设置好阻车器(铁马和铁三角凳)设临时安全档及其它防止跑车的设施。

15、运输过程中,倒钩时除使用正常的阻车器外,要再加一活动阻车器(三角凳),形成双重阻车。

16、运输沿途要提前查看,特别是经过风门、风筒、龙门管路的地点,如有妨碍运输时,要提前和矿调度、通风部门、机电部门联系,采取措施,严禁强行推运损坏通风设施及管路、电缆等。

17、下放大件期间必须时刻注意绞车运行情况,特别是对闸瓦的磨损情况、动力制动进行检查,绞车维修工必须每天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

18、绞车运行时,严禁超负荷提放任何物件。如果有超负荷的配件、设备,必须先把大件拆开再进行提放。

19、提放大件时,所有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统一行动,精力集中,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向跟班领导及工长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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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井口、井底车场所有信号把钩工,必须做到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得上岗作业。

21、提放大件前必须检查所有在用的“一坡三挡”设施,必须用好“一坡三挡”和保险绳等安全设施,要设专人检查“一坡三挡”等安全设施是否灵活可靠和完好,并做好记录。

22、此措施必须由施工队长向所有作业人员贯彻学习并签名备查,未参加学习人员严禁参与作业。

23、大件设备下放作业,所用到机电设备由机电部门负责把关。 24、大件设备下放作业,安全部门必须现场监督、检查,由安全副矿长负责把关。

23,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安全规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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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t2a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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