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年轻律师朋友的一封信

更新时间:2023-12-31 22:40: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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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给年轻律师朋友的一封信! 转载:写给年轻律师朋友的一封信! 作者:天上的虫子

亲爱的青年律师朋友:

作为一名已经步入中年,并且有着二十余年专业工作经历执业律师总觉得有一份责任,把我专业和人生经历中经验和教训、痛苦和快乐告诉大家,希望你们能在我们这一群过来人的基础上想的更远、做的更好。

实不相瞒到目前为止我还算不是一位成功的律师,起码不是常人眼中的那种成功的律师。我对自己的评价是,我是一位永不放弃自己追求的律师,一位有着坚定的专业坚持的律师。最近就中国律师业的现状和未来连续写四篇文章,分别是:《标准化——开启中国律师未来大门的钥匙》、《穷律师、富律师——揭开中国律师成长之迷》、《国际化催生律师事务所的公司化——兼对公司化律师事务所实践的反思》、《律师,你为什么不说法?》,非常庆幸这四篇文章在网络上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几乎都被网站列入精品文章进入中文BBS排行榜,尤其是《标准化——开启中国律师未来大门的钥匙》和《穷律师VS富律师——试揭中国律师的成长之迷》在《法制日报》公开发表后,得到很多专业媒体网站的转载和普遍的好评,这也给了我很大的勇气和信心,在探求中国律师的未来道路上一如既往地走下去,并深信我所拥有的绝对不是孤单的坚持。

与刚刚加入律师行列和准备步入律师行业朋友相比,我们的当初远没有你们今天这么的幸运,甚至没有正式进入大学里读过一天的法律,虽然我手上有三个法律专业的文凭,但依次是司法学校的中专文凭、自学考试的大专文凭、某大学成教学院的本科文凭。至于再高的学历,因为我觉得自己没有时间去消耗了,就把它当作和自己没关联的事了。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轻视专业的学习,一九九八年参加全国律师考试,我仅有的复习时间就是从十月一日至十月九日这么长,但我幸运地通过考试,这也是我一直引以为豪的一件事。当学习成为习惯并融进生命的时候,就无所谓考试不考试了,因为学习本身就是最快乐的。

以下从几个方面来分享一下我做人的快乐、做事的快乐、做律师的快乐。

一、 学习永远是最快乐的

我没有进过正规大学进行专业学习,一生最接受最正规的专业教育就是司法学校两年的时间,期后就是在成人教育期间得到过短暂的重点大学老师、教授正传,其它的都是*自己教自己了,也许正是因为如此我才品尝到了学习的乐趣。

因为天智不聪,虽也经历了十年寒窗苦,但也就只考了个中专,大学就一直成为我心中的梦了,所以工作后就开始了自学考试,并以“闪电”般的速度通过了考试,自考办的老师和同事们给我起了个外号叫“考试专家”。其实这并没有什么诀窍,自学因为没有老师的引导一切都要*自己,对我帮助最大的就是专业词典,为了不疏漏过目的知识,我买为自己配备好几本词典,有《法学辞典》、《哲学辞典》、《经济学辞典》、《新知识辞典》等,还有介绍人类有史以来二千本经典著作简读本,这样一来我所能看到接触到的专业、非专业的思想、理论、概念、名词、专业述语、门派、流派、学派等等总能得到最明确的答案,总之本着一条,知从眼前过,不知是罪过。就这样我把学习的效率提升到最高的极限,面对所有的考试,我从来没有重点和非重点,只要我不知道的就是重点,把考试当作了一个最好的全面学习、快速

学习、大量学习的最好机会。

以后参加的成人教育虽然时间不多,但大学专业的老师的授课对我的帮助确实非常大,拓展了我的视野同时在他们身上我知道了什么是系统学习和重点的学习,并开始了在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对自我知识体系进行融会贯通过程,把自己培养成为一个有思想的人。 学习最大的乐趣无非就是把不知变为知之,然后格式化自己的大脑,使自己大脑中的知识象图书馆的藏书一样井然有序,随用随到。这也正是我的乐趣所在。对我来说,学习永远是最快乐的事。

学习的最高的境界是:书上有的我都能找到,书上没有的我能从别人或老师那问到。这也是我这么多年来对学习最大的收获和感悟。

二、 做律师一切从学说话开始

无论在法庭上还是日常生活中,都能遇到滔滔不绝的律师,他们似乎总有说不完的话,对这样的律师我把他们归为不会说话的律师。 做律师一定要从学说话开始,因为这是律师的看家的本领。律师的能力和水平的比较差异在于,说出十句话、二十句话甚至一百句话以后,这和做文章一样,一句话二句话比不出高低来,而是一段话、一篇文章、十篇文章甚至一本书上见真功夫。律师无论在庭上还是庭下,不仅要懂得如何说,而且善于要把自己说过的用书面语言表达出来。

无论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几乎所有的对案件的判断、对事实、证据认识、依据的法律,项目或交易可行性与风险的预测,都需要通过我们的嘴说出来,才能最直接有效的传达到我们想要传达的对象,不论是在法庭上面对法官、检察官、自己的委托人、对方的当事人或律师,一切从说话开始,把自己知道的、认为的、想说的,简单、明了、准确、及时地说出来,书面语言仅仅是对口头表达的内容的归纳、总结、条理化、修正完善的过程,同样的要求是简单、明了、准确,而不是夸夸其谈、洋洋洒洒,最后的结果是只有你自己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别人则是不知其所云。

很多年轻的律师经过数年的大学教育和培养,练就了一身的本领,尤其是写文章的功夫,无论在法庭上还是法庭以外,总是坚持要把自己知道的全都说出来、写出来,不管是理论上的还是学术上的、包括对法律的理解和认识,而不是根据实际的需要和可能来说,往往会搞的当事人一头雾水,在法庭上也是真正需要说的还没来得及说,就被法官一棒打死,不允许律师浪费时间说那些对案件的实质审理没有帮助的东西。无论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都有时间和效率问题,必须在可能的时间内把该说的说出来。这正如演员在舞台上表演一样,时间和空间都是有限的,好与坏都在其中,甚至没有机会重复和返工。

在法庭上,法官需要的就是判决书上需要的,判决书上不需要的内容,说了也是白说。而当事人需要的是结果,而不是象律师一样知道法律的规定。律师在诉讼案件中主要的任务是为当事人争取权利和争取权利的法律现实保障;在非诉讼案件中则是为当事人设定权利和设计实现权利的程序和规则;无论诉讼非诉讼案件,律师都是为了当事人的权利和利益,寻求法律的保障,在法定的空间范围内行使自治权,即以相对人承担的义务来实现自己的权利。 这需要律师把当事人的自治权融入到法定的模式、现实的规则中去,而不是用法条去约束限制当事人的权利和利益。所以律师的工作是一项基于法律和现实需要规则的再创造过程。

在人类所有的规则中,法定的规则是最后的游戏规则,在此前还有很多预先发生作用的规则,传统习俗、伦理道德规范、行业规定、惯例、现实生活中实际起作用的规则等等,也就是庞德所说的“活法”。律师是依据“活法”来开展工作而不仅仅是成文的法条。

我说这段话的意思,是告诉大家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必须首先知道自己该说什么,然后

再来解决如何说的问题,组织语言文字来表达特定的意思。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这绝非一日之功。很多律师读了我文章,总觉得不满足,因为我没有提供好的方法。在此我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大家,我没有提供是因为的经历告诉我没有,或者说这个世界根本就不存在让一个初为律师者一夜之间成为名律师、大律师的方法。既然选择做了律师或正准备选择律师作为自己未来的职业,那就只能老老实实地从学说话开始。

世界著名的“吉格定律”告诉我们:“除了生命本身,没有任何才能不需要后天的锻炼”。既然能称其为是定律,就是必然会发生作用的规律,做律师也一样,一切从学说话开始。也正是基于此我提出了标准化的概念,标准化从规范、培训律师说每一句话开始。

三、 好律师一定是个好人

美国的一项调查表明,优秀的推销员的业绩是普通推销员业绩的三百倍,资料显示,优秀推销员与长相无关,也与年龄大小无关,与性格是否内向外向无关。那么究竟什么样的人才能成为优秀的推销员呢?美国营销专家L.赫克金有句名言:“要当一名好的推销员,首先要做一个好人。”这就是赫克金营销中的诚信法则,也称为“赫克金法则”。(摘自门壑主编的《劳心者定律》)。

这个法则其实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法则,对中国人、美国人、外国人都适用的法则,律师也是处理人际关系的职业,而且人一生都在关系的体验中成长,在各种关系的处理中实现自己做的价值和意义,作为律师只能选择自己做什么样的人,而不是强求别人怎么做人、做什么样的人,所以要想成为一名好律师,必须选择做一位好人。

诚信、宽容、原则、智慧是好人的前提,也是一名好律师的前提,没有诚信,好人无以为好、没有宽容好也是有限的、没有原则好人就没有标准、没有智慧做不成好人。好人是在一件件事的处理中、在与一个个人的交往中,点点滴滴的积累中,一个人内在自我形象的外现,得到社会的客观评价。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必须清醒地知道自己不该做的事,不能做的事、做不了的事、做不到的事,然后选择自己该做的事、能做的事、能做到的事、值得做的事,全力以赴。触犯法律的事、有违操守的事、有违良知和良心的事,哪怕饿死都不能做。这是好律师起码的标准,也是作为一名职业律师一生平安和快乐的基础。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一个好人,善意和真诚是皮肤,勤奋和踏实是血肉,关爱和正直是筋骨,这样的人才会在众人之中脱颖而出。不要忘记作为律师,有时一句善意的提醒,会改变一个人一生的命运,这远比我们收到的律师费更有价值和意义。最后还要相信一句话,“天佑好人”,一切都仅仅是时间问题。

四、 心灵的纯洁是人生的快乐之本

当我写完《律师,你为什么不说法?》后,好多人都为我担心,担心我的心灵会失去承受力而陷于不能自拔的痛苦之中。

确实这是做一名律师一生遇到的最大的心理问题,也是心灵问题。记得我刚刚步入司法学校的第一天,在开学典礼上我们的老校长就语重心长是告诫我们,作为一名未来法律工作者,可能一生都要与社会的阴暗面打交道,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在后来的工作中我真正体会到老校长的话的含义了,确实我们长期与社会的纷争和罪案接触,必然会对心理或心灵造成负面的影响,甚至变得会不相信人、不相信社会,结果就是让自己生活在无尽的恐惧和心灵的罪责中。这种现象做律师的事都会有,我也曾经有过,但我走出来了,这一方面得益于我自己的修炼,另一方面有缘得到名师的指点。

其实法庭和监狱就和五星级宾馆里的厕所一样,“臭”并美丽着,法庭和监狱面对的都是

无尽的纷争和罪恶,但正因为法庭和监狱的存在,才使世界的善良与美好、正义与公正得到了伸张和保护,从而使这个世界处处充满真善美,不管这个世界发生了什么、发生过什么,也不论我们遇到了什么、面对过什么,这个世界总是一天比一天美好。我们要做的仅仅是转移一下我们的目光,因为法庭和监狱以外的世界永远都是美好的,而且我们天天都生活在这样美好的世界里,没有理由去悲哀和痛苦。

亲爱的朋友们,因为感受到了世界的美好,生命才会处处充满快乐,这也是我活了四十多年后得到的真切感受,我相信这是我生命中最宝贵的财富,所以我也倍加珍惜自己的生命和生活,也更加觉得有一份责任拿出来与朋友们共享。

至于我在律师的执业生涯中,在现实能取得怎么样的成就和业绩,我相信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了,最重要的是我在坚持什么,并在这种坚持中找到真正的自我,一个没有自我的自我,这样就能全身心地投入到一件事、一项事业、一种境界中去充分展现生命的美好,同时我也坚信我的坚持一定会得到越来越多的朋友、同行的理解、支持和帮助,并共同为中国律师事业的明天开出一片新天地!2010-6-24 10:39:00 linmeina | 阅读全文(129) | 回复(0) | 引用通告(0) |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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