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突破”启动仪式暨开场演讲实录

更新时间:2024-02-01 21:06: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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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突破”启动仪式暨开场演讲实录

第一部分 启动仪式 主持人:

尊敬的李步云老师,现场的各位来宾,大家下午好! 欢迎大家来到“法治的突破:1978—2014影响中国法治图书评选暨法治文化宣传月”启动仪式的现场。大家都知道,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刚刚闭幕,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正在全国掀起讨论的热潮。不管你是坚信还是迟疑,不管你是观望还是欢呼,“法治”将以前所未有的影响力深入人心,进入我们国家的日常。这是法治的突破,是新时期的开始。

为了进一步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结合深圳读书月以及12月4日的国家宪法日,福田区联合法治周末报社、凤凰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策划并组织了这个以“法治的突破”为主题的大型公益活动。希望通过这一系列的文化活动,回顾国家法治发展历程,褒扬为法治理论探索以及法治文化普及作出突出贡献的学者和他们的作品,宣扬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普及法治常识,引导市民朋友一起关注和思考国家的法治建设,共同推进法治的进步。

本次活动为期一个多月,从今天开始到12月4日的国家宪法日,我们会举办包括1978—2014影响中国的法治图书评选、2014年度十大法治图书颁奖典礼、“新民说”文化沙龙系列讲座、影响中国法治图书分享等一系列精彩的活动,希望大家热情捧场与积极参与。

非常荣幸,我们今天邀请了当代中国法治的奠基人“法治三老”之一的著名法学家李步云教授,为本次系列活动开“第一腔”、讲第一课。此外,法治周末报社副总编辑马霄雷先生,凤凰网副总编辑吴海鹏先生,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副总编辑汤文辉先生,以及福田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主要负责同志也光临我们的现场,共同参与活动的启动,请大家以热烈的掌声欢迎他们的到来,也请大家给自己一次掌声为我们对法治的共同关注鼓掌。

马霄雷(法治周末副总编辑):

尊敬的李步云教授,尊敬的各位领导和各位朋友,下午好!

今天,我受法治周末报社社长、总编辑肖黎明先生的委托,参加“1978—2014影响中国法治图书评选暨法治文化宣传月”活动的启动仪式,感觉意义非凡。

10天前,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个决定不仅代表了执政党在新世纪对法治问题的最深刻的认知和决心,也是执政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这个决定在中国政治文明史和法治史上,无疑是一个突破,这也是我们几家单位举办这次活动的出发点。

我们深知这样的突破来之不易,它有着极为艰辛复杂的历史过程和现实的阻力。在寻求突破的道路上,中国法律界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也有过惨痛的经历。我们曾经经历过一段法治真空时期,我在中国法院博物馆里,见到过一些“文革”时期的司法裁判文书,里面涉及的事实和逻辑,让人有恍如隔世之感。在改革开放之后,我们也经历了从“人治”到“法治”观念的转变,以及“法律制度”的“法制”和“依法治国”的“法治”概念区分的过程。直到不久前,关于法治的社会制度属性、宪法与执政党的关系的讨论,仍然让人感到惊心动魄。我们都知道,党章和宪法都有规定,党的活动要符合宪法与法律的要求,但是现在一些人对此仍然有模糊的认识.这就是我们的历史和现实。我想每一个务实的法律人都会尊重这样的历史,也会努力地突破现实的藩篱。

从1978年到2014年,在改革的每一个关口,面对每一次的制度攻坚,法律界都不曾缺席。他们的智慧,不仅为当下初步形成的法治体系奠定了基础,也沉淀在了一本本的法律图书之中。法律界和法学家的贡献需要得到更为广泛的传播和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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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周末》是一家坚持法治理念,希望用法治的价值观念和法治的逻辑来阐释中国当下社会变迁和世象人心的主流政经周报。传播法治理念,践行法治原则,为法律界立言,是我们的社会责任。我们深知法治的价值,也极为看中这些法律图书的力量,它是赓续国脉的动力,也是延续文明的火种。

中国的文化哲学和文官制度,曾经一度成为被世界普遍接受的价值观念和制度渊源。在法治成为普世价值的今天,我们希望这个国家能够见贤思齐,把握住执政党推出重大法治决定的历史时刻,建设出属于我们中国人的新的制度文明,并再度影响这个世界。

谢谢大家,并祝这次活动圆满成功。 吴海鹏(凤凰网副总编辑): 感谢各位,今天非常高兴在这样一个开放性的场合与广大读者在一起交流。在凤凰网的媒体理念“中华情怀、全球视野、包容开放、进步力量”中,也包含了太多太多关于法治、关于信仰、关于契约等理念与观念。我看到在座的好多还是中学生、小学生,实际上从《汉谟拉比法典》开始到我们秦汉时期的法规,到我们《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等都可以看成法律精神与法律条款的一种,或者是更为具体、更为生活化的精神。

凤凰网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做了大量的专题报道。我们的理念是要有温度,有风骨,有担当,正如《法治周末》的马霄雷先生所说,这些年来在传递法律精神,弘扬法律正义、规范法律行为等等,我们作为新媒体,作为一个大型的内容提供商,我们作出了很大的努力,目前凤凰网的首页浏览量高居榜首。

今天我们有幸与《法治周末》、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福田区政府共同组织参加这样的活动,意义是非凡的。更重要的是通过区政府的举办,我们这些媒体参与,来共同推进整个法律精神在中国社会的推广,通过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来提高我们的治理能力,这对推进现代化是极有必要的。未来,我们会和在座的所有嘉宾、观众、领导以及媒体一起为我们国家共同的法律建设、法律传播、法律的正义弘扬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凤凰网注重思想引导,保持稳定的高水准推荐各类法治图书及其他书籍,并与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的文化品牌“新民说”多次合作,举办数场法治讲座、沙龙、论坛,为“依法治国”观念在公共领域的传播作出了努力,李步云、郭道晖、江平、王人博、梁治平、季卫东等诸多法学家是我们媒体工作中的座上宾。

谢谢大家,并预祝活动圆满成功!

汤文辉(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副总编辑):

尊敬的李步云先生,各位来宾、各位朋友,大家下午好!

首先,我谨代表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对在座的各位及深圳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从1978年提出“民主法制化”以来,经由80年代的“法治与人治”大讨论,到90年代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再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入宪,再到十八大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提出“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这是历史性的进步和突破,展现的是现代中国寻找和确定法治道路的艰难历程和光辉历史,也是当前社会各阶层最为关心的议题。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以“开启民智 传承文明”为办社宗旨,致力于有价值的思想学术的出版和传播。从2013年年初起,我们创设了文化品牌“新民说”,远溯四书中《大学》的“新民”之意,上承梁启超先生的新民理念,并作为我社“开启民智”办社宗旨的具体落实,寻求现代中国的维新固本之道。作为出版社面向公众的公益性大讲堂,已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举办几十场规模不等的文化沙龙。未来的一个多月,作为“法治的突破:1978-2014影响中国法治图书评选暨法治文化宣传月”活动的一部分,“新民说”文化沙龙将以7场法学名家主题讲演和近10场影响中国法治图书分享会,奉献给深圳的朋友。

深圳是一座美丽而充满希望的城市,也是国内法治最健全、理念最先进的城市之一。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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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在深圳福田区政府的组织和支持下,法治周末报社、凤凰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三家媒介性质有区别但担当精神完全一致的媒介携手合作,为深圳的朋友贡献我们微薄之力。我们相信,正如在中国改革开放过程中,深圳贡献了足以彪炳千秋的价值一样,在“依法治国”的历史大潮中,深圳也完全有能力和有条件扮演同样重要的角色。这是我们的期待所在,也是这场命名为《法治的突破》活动的目标之所在。

再次感谢大家!

吴晶(深圳市福田区委常委): 非常高兴,今天能够在这里迎接我们“法治的突破”这个系列活动在深圳的中心区福田区正式启动,刚才我们也聆听了来自推广法律文化各个不同战线的三位权威媒体代表人的发言,我受福田区委区政府的委托,谈一下福田区为什么要启动这样的活动—— “法治的突破”。

大家可能会记得,1980年4月由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于1980年8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执行《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从而,深圳经济特区得以诞生,可以说深圳是法治突破的一个诞生物。在接下来的三十多年里,深圳在法治的突破方面也作出了它应作出的贡献,有很多的立法的创新源于深圳,比如说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一个欠薪保障条例、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等。可以说,深圳不仅是法治突破的受益者,也是法治突破的实践者和先锋者。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这是法治建设上的重大突破,深圳的中心区福田区应该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应该在法治的突破、法治的宣传上贡献自己应有力量。因此,福田区与三家媒体共同开展这样一个活动,是历史造就,也是责任使然。

第二点,我想跟大家交流我们为什么选择这样一个形式来举办这个活动。法治载国、载家、载人,我们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不仅需要我们有公正的司法机关,有很严格的司法机构,也应该有很多的对法律文化认可的、对法治价值推崇的、主动去身体力行我们法律的市民、我们的社会。因此,我们在这里向大家推荐法治的读物,请我们的法治专家来举行法治讲座,搭建一个专家和我们市民、社会文化相互接触的文化平台,这就是我们这次活动的宗旨。这次活动将维持30多天的时间,希望大家能够广泛参与。

12月4日是全国第一个宪法日,我诚心地希望大家把我们这一个月对法学专著的细心研读,对法学专家的讲座认真的聆听,作为我们对法治中国以及第一个宪法日庄重的献礼。

感谢三家媒体以及参加活动的每一位市民朋友,预祝活动圆满成功。 第二部分 新民说文化沙龙︱第1讲 李步云:依法治国的回顾与展望

时间:2014年11月1日 下午14:30—16:30 地点:深圳书城中心城

李步云,著名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中国法学界的“法治三老”之一。“依法治国”和“人权保障”的最早倡导者之一,对推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中共十五大报告和宪法起了重要作用,被誉为“敢开第一腔的法学家”,曾三次给中央政治局讲授法制课。

李步云:

推进依法治国的两个里程碑

深圳是我们国家改革开放的排头兵与试验田,为我国的改革开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对此我很敬佩。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是具有历史意义的。我们的依法治国进程自1978年到今天共有两个里程碑,一个是1997年的十五大,第二个是十八届四中全会。

第一个里程碑,是十五大通过党的民主的形式把依法治国确定为我国的治国方略。 第二个里程碑,是十八大报告提出了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四中全会专门研究依法治国,包括我们国家建设法治国家的蓝图,说明了以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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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非常重视依法治国方略,怎么评价都不为过。

“中国梦”一定要走依法治国的道路

我认为,依法治国,既是我们实现“中国梦”这个伟大民族振兴梦想的内容,又是它的保障。法治是现代文明(政治文明)的基本标志,所以我不太同意有些人把“中国梦”称作一个理论体系。我认为“中国梦”表达了我们十三亿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伟大复兴的基本标志,我个人认为是,五大文明的建设要达到现代世界的先进水平。这五大文明是指: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包括民主、法治、人权)、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依法治国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同时,法律又具有工具性,所以四中全会说得很清楚,“中国梦”一定要走依法治国的道路,用法律来保障我们“中国梦”的实现。

“依法治国”是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识

有人认为我们走上依法治国的道路是在十五大,实际上我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就走上了这一道路。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提出,我们国家要经过人大加强立法,使法律有极大的权威,要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其他的一系列要求,实际已体现了领导改革开放的党中央已经开始完善道路。后来,从那时开始,我们国家经历了一场法治与人治问题的大讨论。1979年我与两个同事写了一篇“论依法治国”的文章,应该是第一次在我们国家全面论证依法治国。后来《光明日报》发表了,并在法学界、政治学界形成了一个大的讨论,参与的人之多,发表文章之多,在中国历史上也不多见。当时有三个观点争论得很厉害,第一个观点是要讲法治,反对人治,倡导依法治国。第二个观点是法治好,人治也不错,法治与人治要结合起来。第三个观点是依法治国有片面性,法治是西方的概念,我们实行社会主义法治就行了。

直到十五大,争论才基本告一段落:党中央采纳第一个观点,很顺利地在十五大报告中写进了我们国家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以党的代表大会的形式确定依法治国是我们的基本治国方略。

我们经历了“文化大革命”,法制遭到极大破坏,在这个背景下,我们要实行依法治国。法治与人治大讨论中的“讲法治,反对人治,倡导依法治国”的观点很快得到了党中央的认同。于是,1979年9月9日,党中央的64号文件中第一次写进了“我们要搞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容。后来,1980年11月22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总结江青反革命集团审判经验的文章,题目叫“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里程碑”。这篇文章总结了五个经验或者说五个法治原则:司法工作的独立、司法工作的民主、实事求是、革命人道主义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并明确地说,这次审判标志着我们国家已经走上依法治国道路。紧接着,十二大政府报告和新的党章采用了我个人提出的建议,党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内容写进了报告,强调党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并规定所有社会组织、所有公民都要维护宪法权威,依照宪法办事,强调党要依法办事。这表明,依法治国为我们全党所共同认可,成为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识。

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十五大前夕我写了一篇文章,归纳了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1.依法治国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2.依法治国是民主政治的重要条件; 3.依法治国是现代文明的基本标志; 4.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

十五大将这四句话写进了报告,但有一句话改了一下,把第二句话改成了“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实际上就是党领导人民依法治国。因此到1997年十五大,我们党内已经取得了高度共识,对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的认识已经到了一个很高的高度,很顺利地通过了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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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下面解释这四句话:

1.依法治国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有一定的不同,市场经济的特点是独立的市场主体、自由等价的交换,因此用行政的方法管理市场不行,必须用市场经济的规律,用法律条例进行管理。

2.依法治国是民主政治的重要条件:所谓民主,简单说就是人民当家作主,这也是我们宪法规定的: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1)公民的民主权利:选举权、被选举选、知情权、监督权,言论、出版的自由等等; (2)国家权力: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要相互制约; (3)民主程序:政府行使权利要按照程序进行。 (4)民主方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这是现代民主的四个方面。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告诉我们,民主没有法治作保证是不可靠的。“文化大革命”时曾经要废止宪法。我们是有宪法的,宪法规定的民主制度是健全的,但是到了“文化大革命”,宪法薄弱了。刘少奇举着宪法抗议,说我这个国家主席是人民选的,红卫兵怎么随便拿我斗呢。但红卫兵根本不听他的。正是基于“文化大革命”这样的教训,我们意识到,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党要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不是代替人民当家作主,而且,民主没有法治保证是不行的。

3.依法治国是现代文明的基本标志。一个社会有没有法治,是这个社会有没有文明的重要标志。为什么我们国家最早的法律的象征是一个独角兽?独角兽代表了公平正义。英文、德文、法文中的“法治”是一个多义词,有公平、正义以及规则的意思。

法律本身的特点有:

一般性。它不是为哪个人制定的,而是为整个社会、每个人制定的。 公开性。不能内部规定,不能内部处理人民群众,那是不公平的。 平等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人在法律面前都没有特权。即使在古代也是这个要求。 还有一个是不溯及既往性,即不能用今天的法处理昨天的行为。 这些都体现了法本身是公平正义的体现。法律不是阶级斗争的产物,而是文明进步的必要产物。法治是人类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有没有法治,可以看出一个社会的文明的高度。

4.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这里有一个中外法律家争论的焦点:国家要想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必须要有一两个英明的领导人,还是要有良好的法律制度?这就产生了人治与法治的争论,十五大在此问题上达成了共识。

法治国家的8条标准

十八大三中全会、四中全会要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依法治国的第二个里程碑,为法治建设打下了好的基础。

如何理解四中全会?法治国家、法治中国最重要的标准是什么?我曾在1996年的一次讲课中提出法治国家的标准及要求,我认为以下八个标准应该比较好地落实:

1.人大民主科学立法,建立一个法律体系。 2.执政党依宪、依法执政。 3.政府要依法行政。

4.社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要依法自治。 5.法院要独立公正司法。 6.要完善法治保障体系。

7.要建立法治保障体系,包括法律援助、法律救济等。 8.法治文化。

“法治文化”这个词在四中全会之前没有,是四中全会中提出的。法治文化要求广大干部与广大老百姓要有法律意识,树立对法律的崇高信仰与敬畏心理。对于敬畏心理,给大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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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例子,最高人民法院一个已经退休的大法官,在位时跟我讲过,如果这辈子办了一个错案,错杀了一个人,就会有一个冤魂围着我转,这一辈子都不安心。

法治文化涵括了很多内容,最主要的是要鼓励干部与人民群众建立法律意识。我们本次活动就是法治文化的活动,是媒体与政府共同发起的,希望大家多看法律方面的书籍,向大家普及法律知识。本次活动很有创意,与人民群众面对面,这样的形式很接地气,是法治文化的创举。

最后我想谈谈法律监督体系。我们检察院、审计部门、政府监察部门的职能是监督,法院判案不公,可以再审,检察院也可以抗诉。另一个是媒体监督、人民监督。现在互联网广泛应用,人民在互联网上可以学到很多的法律知识,可以对政府的工作及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监督。我建议媒体的监督要加大力度,这是一个保护伞。所以我建议要重新提“双百”方针,文学、文艺、科学、历史等没有百家争鸣、百花齐放是发展不了的。法治文化是我们建立法治国家的思想意识的文化基础,一个国家没有法律意识,特别是人民群众没有法律意识,广大干部没有法律意识,法治国家是建设不起来的。

主办方举办这样的活动,我非常赞赏,我今年虽然81岁了,所以还是从北京飞来与大家见面。通过这样的形式,并且这么多朋友自愿参加这样的活动,这表明我们13亿人都希望将我们的国家建立成法治国家。我很受鼓舞,我今年81岁了,要争取活到90岁。

互动环节 观众:

为什么直到十八届四中全会才提出依法治国具体实施的方略,为何之前没有提出? 李步云:

这次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具体实施方略,有人认为是晚了一些的,但我不完全这么看。西方发达国家建设法治国家经过了一二百年的时间,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到我们建成法治国家,大概要到2050年这个时间。我们的经济建设让中国在世界上扬眉吐气,我想,我们建立法治国家和我们的经济建设一样,一定会比西方更快一些。

为何在这样的时间提出?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是连在一起的,三中全会主要是解决全面深化改革的问题,而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律的保障,即在法治的基础上,用宪法、法律保障我们的改革措施法制化,用法律来推动我们的改革,用法治巩固我们的改革、发展我们的改革。这次四中全会其中很大一件事情就是立法,就是这个意义。

第二个原因,我们要承认现在腐败很严重,但是现在中央是老虎苍蝇一起拍。有人说这个法子治标不治本,我的观点是,我们现在治标,是为治本赢得时间。我在很多场合,提出过十二个字的要求:促发展、搞民生、反腐败、行宪政,建设民主法治国家。

现在,在四中全会以后,法治突破以来,路子是对了,只是要加大力度,加快步伐。因此,我对中国未来寄予很大的希望。1987年我在美国,有一个很著名的学者问我对中国未来的民主化如何看待,我说我是乐观的:第一,民主、法治、人权、自由、平等、博爱,这也是中国13亿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任何一个政党、任何一个领导人都不可能违背这个意志,违背人民的利益。第二,市场经济不可逆转。第三,世界经济一体化,中国的经济包括中国的政治、文化与世界联系在一起,分不开。第四,未来的领导人是一代比一代更有知识。

观众:

在前段时间有人提出讲阶级斗争,讲专政,我想问,这跟讲法治是否有矛盾冲突的地方?再就是您怎么看“占中”?

李步云:

我不同意这个看法。如果我要写一篇文章,题目就是:“在中国重划阶级之日就是中国梦开始破灭之时”。我们改革开放以来是按照事实、按照现代世界的经验巩固中国特色的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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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主义道路,所以,绝对不能搞阶级斗争,这个观点一定要批判。我们要依法治国,按法律办事。

关于“占中”的问题,我支持香港政府的态度,“占中”妨碍社会稳定、影响他人的买卖、上学、交通等,所以没有意义。我们要支持中央的决定,支持香港政府,香港有我们做强大的后盾。

观众:

我是一个普法工作者,如何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 李步云: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与依法治国的统一,这个原则十八大又重申了,法治要保证民主。历史已经证明,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够保证我们国家走得更快一些,可以加快我们社会主义五大文明的建设,而且事实证明我们在经济上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果,我们政治上的进步也引起世界的关注。当然,党自身要加强自身的管理,要反腐败,要依宪、依法执政,加强法治文明建设。党规党章管党以及执政党依宪执政,对管好党员非常重要,能保障党的纯洁,保证党更好地为人民办事,依法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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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t1f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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