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事件成因及防范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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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哲学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 2011 年第 25 卷第 11 期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Social Science) Vol. 25 No. 11 2011
收稿日期:2011 -09 -10
作者简介: 蒋毅( 1971—) ,男,重庆梁平人,硕士,重庆市荣昌县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研究方向: 刑法学。
群体性事件成因及防范对策研究
蒋 毅
( 荣昌县人民检察院,重庆 402460)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利益分配格局和诉求逐渐多元化,而管理机制的滞后导致政
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领域矛盾积聚,使得群体性事件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
应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完善群体性事件防范机制,健全社会管理体制,预防和化解群
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关键词: 群体性事件; 防范机制; 社会管理体制
中图分类号: D6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4 -8425( 2011) 11 -0090 -06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管理体制还没
有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导致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
明显加剧,各种利益主体诉求日益增多,2006 年全
国发生各类群体性事件 6 万余起,2007 年升至 8
万余起
[1]
,2008 年的数量虽有所下降,但是我国
群体性事件高危运行已是不争的事实。从公共管
理的视角来看,群体性事件是指在特定情景下,由
一定数量的人组成的特定群体,为了维护自身权
益,采取超越国家法律法规并对政府管理和社会
秩序造成影响的集群行为。国外通说从社会学角
度定义群体性事件,认为其是“在集体共同的推动
和影响下发生的个人行为,是一种情绪冲动”
[2]

在我国,对群体性事件,建国初期称之为“群众闹
事”; 20 世纪 80 年代称之为“治安事件”、“群众性
治安事件”; 20 世纪 90 年代称之为“突发事件”、
“治安突发事件”、“治安紧急事件”、“突发性治安
事件”; 在 21 世纪初期则称之为“群体性治安事
件”
[3]
。对此,有学者认为群体性事件是指经济转
轨和社会转型期间,由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集体
上访、围堵党政机关、堵塞交通、局部范围的罢工、
罢市、罢课,甚至集体械斗等非法集体活动,成为
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十分重要的因素
[4]

一、目前群体性事件的特征
进入 21 世纪以来,我国社会治安
形势面临更
加严峻的态势。各种类型的群体性事件从数量、
规模、行为方式、社会影响等各个方面,有以下几
个特征。
( 一) 事件起因的偶发性和不确定性
从我国近几年来发生的大量群体性事件引发
原因分析,除土地征用拆迁、企业改制、环境污染、
解决生活待遇等利益诉求引发的群体性事

件外,
因偶发事件和不确定性因素引发的较大规模群体
性事件呈日益增多的趋势。如 2006 年 5 月发生
的重庆合川事件,起因是一起偶发刑事案件,结果
引发了时达 6 000 人的阻断桥梁、公路等大规模群
体性事件
[5]

( 二) 参与主体的多元性和复杂性
通过对大量群体性事件参与主体的深入考
察,相当数量的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往往是由
个体冲突演变为群体冲突,由单个群体冲突演变为多群体冲突,甚至迅速波及到其他地区和行业。
这类群体性事件,参与人员众多,成分复杂,几乎
覆盖了社会各个阶层和职业群体,参与主体呈现
出明显的多元性和复杂性特征。
( 三) 行为方式的对抗性和暴力性
近年来,我国群体性事件相当一部分的参与
主体的行为方式,越来越趋向于采取各种极端手
段和违法行为,带有强烈的对抗性和暴力性色彩。
他们动辄聚众阻断交通、围攻、冲击基层党政办公
场所,甚至破坏公共财物和设施,打砸基层政府机
关,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如重庆万州事件、贵州
瓮安事件、云南孟连事件等。
二、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因分析
就我国所发生的突发群体性事件来说,其原
因主要是不同群体间的利益冲突加剧以及由此所
导致的利益失衡,当这样的利益失衡积累到一定
程度又没有合理的平衡机制之时,它就会通过一
个偶然事件释放出来,并经由参与群体的互相感
染互相鼓动而逐渐扩大化为一个难以控制的群体
行为
[6]
。当前,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食
品安全、环境污染、劳资纠纷及司法个案等都成为
了群体性事件爆发的诱因。据统计,2008 年初,
《劳动合同法 》生效后,广州 、深圳 、东莞等地在
一个月内发生 20 多起工人罢工事件。深圳宝安
甚至在一天内发生劳动争议事件 76 次
[1]
。而更
深层次的则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领域矛
盾的积聚。
就政治领域而言,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民
主法治进程缓慢,腐败现象严重,部分群众的合法
权益遭到侵犯,社会的不满情绪日益滋长。部分
部门、地区和单位的干群关系、党群关系不够和
谐,干部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工作方式简单
粗暴,群众观念淡漠,尤其是对基层上访群众不问
青红皂白,动辄采用司法
手段、强硬路线,使矛盾
激化和加剧,从而酿成群体性事件。
就经济领域来说,自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以
来,我国改革开放进入攻坚阶段,特别是随着国企
改革步伐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各类新旧社
会矛盾呈现出日益加剧的趋势。二元经济结构造
成贫富差距扩大,城乡对立加剧; 利

益分配格局的
不合理导致行业差距日益拉大,利益的多元化和
利益群体的相互竞争和冲突日趋激烈。
从文化领域来讲,由于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体系尚未建立,宣传教育还很薄弱,而传统的诚
信、仁义、廉耻等道德观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
济的快速发展逐步旁落,腐朽没落的思想观念和
外来文化的不利因素占领了人们的思想意识阵
地,奢侈风、享乐观盛行,影响着人们的行为。同
时,我国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价值观念的多元化、
信仰的多元化以及权利意识的增强,造成了政治
认同感的弱化,使人们对社会的不满情绪增长。
从社会领域方面讲,伴随城镇化建设的迅猛
发展,大量失地农民进入了城市,而我国的社会保
障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大学生及农民工就
业形势日趋严峻,城镇失业率呈上升趋势,导致生
产生活没有保障。另一方面,许多不可再生资源
遭到掠夺式开发,造成了水土流失、环境污染、土
地沙漠化加重,也直接影响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
正是由于上述各个领域大量社会矛盾和问题
的存在,在今后较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将是我国社
会经济发展面临巨大困难、挑战最严峻的时期,也
是社会风险因素增多、治安形势复杂、群体性事件
频发的时期,我们面临的社会治安形势无疑会更
加严峻。
三、防范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对策
群体性事件的频发,严重破坏了社会稳定,影
响了社会和谐,阻碍了地方经济发展,笔者认为,
要降低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应从立法、执法、司法、
守法等方面进行检讨和完善。
( 一) 立法方面
1. 要通过立法,调整和完善社会资源第二次
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目前,行业、地区、阶层的贫
富差距扩大,两极分化现象严重,利益的不平衡已
成为了群体性事件爆发的根本诱因。通过立法,
实现分配正义成为当务之急。胡锦涛同志强调,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要切实维护与实现
社会公平与正义,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
公平、规则公平和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
蒋 毅: 群体性事件成因及防范对策研究91平保障体系
[7]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
五年规划纲要( 草案) 》提出,坚持民生优先,完善
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保

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
化,努力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8]
。2011 年 7
月 21 日,中共重庆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出台了
《关于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决定》。为
此,一是要完善和修改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加大对
农业、农村、农民的支持和保

护,协调农村发展和
城镇化建设的关系,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
系列法律制度,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是中央要加
大对贫困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在促进区域经
济合作上,制定《不发达地区促进法》《中西部开发
法》等,统筹区域经济发展; 三是要加强对公共产
品的服务,“民不患寡而患不均”,完善就业、教育、
医疗、物价、保险等方面调整和规范,建立最低工
资和物价联动机制,统筹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2. 完善群体性事件处置的立法。现在,我国
只有《突发事件应对法》从行政应急的角度对危及
社会公共安全事件作了立法,对群体性事件的处
置和管理还缺乏制度化、系统化的应对机制。系
统的群众性事件应对机制,包括危机等级划分体
系、危机报告机制、源调配机制、跨部门协调机制、
媒体管理以及善后机制等。良好的危机应对机制
能保证危机发生后政府危机管理部门立即投入工
作,做到有条不紊,及时有效,否则会变得束手无
策、一团乱麻。
鉴于我国正处于矛盾的多发期,在贵州瓮安
事件、云南孟连事件、重庆万州事件等事件的处置
方面,我国已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要尽快完善立法
以应对今后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在应对具体
群众性事件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建立党委
领导下各部门分工负责的领导机制。二是要建立
健全反应灵敏的社会预警机制。三是要建立快速
反应、控制有力的应急处置机制。四是要建立健
全高效运转的利益协调机制。五是要建立健全严
格的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
[9]

( 二) 执法方面
1. 加强干部执法能力。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
提出党要改变执政方式,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
依法执政,各级干部要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要加强
干部政治理论素养。理论素养是领导干部的基本
素质,是做好工作的前提。首先,干部要认真学习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
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掌握马克
思主义哲学的方法论,利用其分析问题、解决问
题,端正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
观、政绩观,增强自身的荣辱观和职业道德观念,
从根本上夯实思想道德根基。其次,干部要加强
学习。群体性
事件的处置需要干部具有社会、伦
理、法律、心理等方面的知识,党的十七届四中全
会也提出了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
干部应加强学习,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实现从经验
型向科学型、从单一型向综合型、从粗放型向精专
型、从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适应经济社会发展。
再者,领导干部要

准确、全面理解法律、政策,克服
片面执法、机械执法、教条执法,要讲情理、讲事
理、融法于情、融法于理,结合当地民族、风俗、习
惯,依照常识、常理、常情执法。
2. 加强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加强和改
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是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
提出的明确要求。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系统学
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
的报告中指出: “提高执法能力,最核心的是提高
群众工作能力”。一是要通过“三进三同”“结穷
亲”等活动,走进基层听民声,走进群众察民情,走
进困难解民忧,走进矛盾化民怨,倾听人民群众的
呼声,根植基层,贴近群众,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
方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努力满足
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根本上实现人民满意
的目标。二是要转变干部思想作风,树立公仆意
识,培养公仆作风,“改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话难说”的四难现象。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
不赞成、拥护不拥护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真
正了解群众的疾苦,掌握群众的心理,增进对群众
的感情,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利益作
为干事的根本目的,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
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三是要加强干
部做群众工作的协调力、亲和力、感召力、提高干
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的本领,注意学
习掌握鲜活的群众语言和群众工作方法,增强群
众对政府工作的内心认同。四是要建立公平正
义、合理有序的利益协调机制,深入贯彻按劳分配
9 2重庆理工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 http: / / cqlg. jourserv. com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及时化解利
益矛盾,努力实现社会利益的相对均衡,不断增强
全社会对利益调整的基本认同,有效解决制约做
好群众工作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
[10]
。五是要加
强信息公开。据中国社科院 2011 年《法治蓝皮
书》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各项制度落实欠
佳,如未依法编制和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未提
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未按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的情况依然存在
[11]
。因此,要积极推进
政务公开,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打

造阳光政务,建设民主、责任、法治、公平、效率、服
务型政府,对涉及民生的公共设施建设,要采取调
查走访、开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凝聚民心、汇集民
智、反映民意,杜绝政绩工程,确保政府工作体现
人民愿望,符合人民利益。
3. 加强干部矛盾化解能力。从已经发生的群
体性事件来看,

参与群体性事件的人员所提出的
既有合理诉求也有无理要求,有的甚至有外来敌
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参与或者支持,使一些人民
内部矛盾与敌我矛盾纠集在一起。因此,一要正
确分清矛盾性质,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 “我们的
人民政府是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是为人民
服务的政府,但它同人民群众间也有一定的矛
盾”
[12]
。这种矛盾主要表现为国家利益、集体利益
同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都是人民利益根本一致
基础上的矛盾。作为人民内部矛盾,只涉及人民
内部利益处理问题,“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不能采
取处理对抗性矛盾那样的办法。如果采取处理对
抗性矛盾那样的办法来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那
是在根本方针上面犯错误”
[13]
。二要采取不同的
处理方式。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
三次集体学习时就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时
指出,“注重维护群众权益,要健全党和政府主导
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
群众利益,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群众权
益是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的关键
[14]
,应该在利益
表达方面坚持疏导为主的方针,完善社会利益表
达机制; 在利益综合方面坚持利益和谐的原则,增
强党和政府的利益综合能力
[15]
。对蓄意推翻社会
主义基本制度的敌我矛盾,要从重从严厉打击。
三要分清矛盾的主次,对群众的诉求,要抓重点、
中心、抓关键。正确处理先后关系、慎重面对轻重
关系和果断处理缓急关系。要把握事务的根本,
要有所为,有所不为,牢牢抓住问题关键,才能处
置好群体性事件
[16]

4. 加强干部舆论研判能力。随着互联网的快
速发展和普及,网络成为了舆论的主阵地,美国著
名未来学家托夫勒断言“谁掌握了信息,控制了网
络,谁就拥有了世界”。网络舆情具有主题的集中
性、聚集的持续性和信息的偏差性等特点。作为
党政领导干部,面对网络时代的新情况、新特点,
一是要有舆情信息采集能力,切实加强对网络虚
拟空间的信息的采集工作,及时获取预警性、内幕
性、行动性信息,做到彼谋我知,彼动我先
[17]
。二
是定期对网上舆情动态分析研究,提出应对方案
和措施,做到未雨绸缪
[18]

。三是要正确引导网上
舆论,疏导化解公众情绪,防止其蔓延传播。特别
要防止境内外敌对势力和别有用心的人借题发
挥,插手利用群体性事件制造事端。四是领导干
部对网络批评要理性、认真负责,做到矛盾面前不
回避、疑面前不遮掩、指责面前不冲动
[19]
。对质
疑,要心平气和

地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 对不实之
说,要及时回应予以澄清
[20]

( 三) 司法方面
1.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一是
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初
犯、偶犯、老年人犯罪以及因邻里、亲友、同事、同
学纠纷引发的轻伤害等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宽处
理,及时化解矛盾。二是积极推进适合未成年人
特点的办案机制,采取适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
点的办案方式,设立专门机构或专门工作小组,指
定专人负责办理未成年人公诉案件,积极探索未
成年人刑事污点限制公开制度,最大限度地感化、
挽救和教育涉罪未成年人。三是通过推行量刑建
议、附条件不起诉等,建立考察、帮教等相关配套
机制,从程序和实体上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
策,充分发挥刑事政策的调节作用,努力减少社会
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四要建立公开听证和答疑
说理制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公
开听证、律师介入、亲情感化等方式促进息诉工
作。通过召开听证会和答疑说理,搭建平等对话、
多方参与的平台,把申诉上访案件问题摆在明处,
把观点亮在桌面上,给当事人一个说法,最终达到
蒋 毅: 群体性事件成因及防范对策研究93息诉罢访的效果。
2. 要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一是加强对监
外罪犯的监督和管理,犯罪人对政府往往怀有抵
触情绪,因为他们的特殊身份,在社会上会受到就
业、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歧视,需要司法机关安置
和帮扶; 二是积极参与青少年群体的教育保护工
作,坚决打击教唆、引诱、胁迫青少年犯罪的犯罪
行为,减少犯罪诱因,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认真
做好青少年犯罪案件处理前社会调查、不起诉后
回访帮教等工作; 三是协助建立健全预防流动人
口犯罪的管理机制,结合执法办案,分析流动人口
犯罪原因、犯罪特点和规律,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
对策建议。努力减少社会治安隐患,维护社会
稳定。
3. 积极推行多元化协调纠纷处理机制。一是
抓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者结合的
基层调解体系建设,在乡( 镇) 村( 居) 委员会和企
事业单位全面建立调解委员会和行业性、专门性
调解小组,完善基层法庭、司法所、派出所的司法、

政调解体系,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使各类矛盾
纠纷在基层得到及时化解。通过推行和落实多途
径协调纠纷处理机制,妥善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
求和实际困难。二是开展民事支持起诉、民事执
行和解工作,努力保障农民工、“低保”人员等社会
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三是加大司
法救助力

度,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努力减轻
刑事犯罪受害人的物质损失。
( 四) 守法方面
1. 提高公民法制意识。建立健全法律宣传工
作机制。每年的综合治理宣传月、举报宣传周、农
民工日、一二·四法制宣传日等,都要举办法制宣
传活动; 不定期开展法律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
进厂矿、进农村、进乡镇的法律“六进”活动,以灵
活多样的形式到单位、企业、镇街开展法治宣传教
育,通过以案讲法,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
等多种形式,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做到人人知法
守法,自觉运用法律武器解决各人的矛盾纠纷。
通过结合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群体性事件,加强
法制宣传教育,可以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告诉
群众,把公民的权利义务包括寻求救济的途径告
诉群众,使群众对法律和法制观念有切身的体验
和深刻印象,不因眼前的、局部的利益而激化矛
盾。同时,还可以提高群众的思想文化素质和法
律水平,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 加强国家机关的公信力建设。一是要加强
伦理道德的学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确行使职
权履行公务是国家机关工作的重要要求,公务员
应通过严肃、正当、合法、廉洁、勤勉的行使公务展
现机关形象。公务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即使与职
务职权无关联,由于其职位的特殊性,依然会败坏
国家机关的声誉,影响干群和谐,降低国家机关的
威望和形象。二是要加强诚信教育,坚守诚信是
党员干部忠于职守、服务人民、改进作风的一项重
要内容。干部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按
原则办案,用事实讲话,事事、处处用诚信规范言
行,同政绩作秀、数字出官的虚假行为作斗争,杜
绝官场旨意,看脸色办案; 要用理念促进诚信建
设,继承诚信传统的精华,赋予其新的内涵; 要用
机制创新保证诚信建设,推进法制化,系统化,常
态化,提高国家机关的权威性,促进公信力建设。
三是要加强机制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和
行政执法监察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
错追究制,切实保障依法行政,防止因违法行政、
违法管理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 加强舆论监督,促进守法的自觉性。1987
年 10 月,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 要通过各种现代
化的新闻和
宣传工具,增加对政务和党务活动的
报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支持群众批评工作中的
缺点错误,反对官僚主义,同各种不正之风作斗
争。1992 年 10 月,党在十四大报告中强调: 强化
法律监督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能,重视传播
媒介的舆论监督,逐步完善监督机制,使各级国家
机关

及其工作人员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新闻舆
论监督具有影响社会事态范围大、公众参与程度
高、受众领域广的特征和优势,从而可以对国家、
政党、社会团体、公职人员的公务行为以及社会上
一切有悖于法律和道德的行为实行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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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

任编辑 范义臣)
Research on Causation of Group Incident and
Its Preventive Countermeasures
JIANG Yi
( Rongchang People’s Procuratorate,Chongqing 402460,China)
Abstract: Group incident has been an important factor now,which influences the harmony of society.
We have to improve the group incident prevention mechanism and perfect social management mecha-
nism included legislation,enforcement of the law,judicature,and observance of the law and so on.
Through these measures,we can prevent and resolve group incident,and s
afeguard the social stability
and harmony.
Key words: group incident; prevention mechanism; social management mechanism
蒋 毅: 群体性事件成因及防范对策研究95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t0f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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