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东外环公路项目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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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投随州东外环公路湖北长江路桥项目经理部

工作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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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投随州东外环公路湖北长江路桥项目经理部

项 目 部 工 作 大 纲

湖北交投随州东外环公路湖北长江路桥项目经理部是湖北长江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的生产部门,是负责随州东外环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组织领导机构。为了强有力地组织领导好这项工程施工,特制定本工作大纲。

一、项目部精神

开拓创新 诚信务实 团结奉献 勇创一流 二、项目部宗旨

打造长江路桥的品牌效益,培养一批桥梁施工管理人才,创造市场业绩。

三、质量总目标

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90%以上;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工程项目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无质量责任事故发生 四、进度总目标

提前合同工期六个月。 五、安全总目标

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人员伤亡事故,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六、环保目标

维持沿线的生态平衡,造福于随州人民。 七、项目部工作原则

1、诚信、创新、团结、进取、优质、高效。

2、把确保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程效益、杜绝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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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基本标准。

3、坚持管理创新,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开拓,不断探索、总结和积累项目施工管理经验,促进项目施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4、坚持科技创新,加大科技投入,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和新工艺,努力提高项目施工的科技含量。

5、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视工程质量为生命,严格抓好工程质量控制与管理,将项目工程建成精品工程。

6、以人为本,重视知识,尊重人才,注重培育、挖掘和利用人力资源,实行人性化管理。

7、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8、不断加强“两个文明”建设,在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同时,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提高员工队伍的素质,培养一批公路施工与管理人才。

9、诚信务实,服务专业合作队伍;取长补短,增强自身实力。 八、项目部机构设置

湖北交投随州东外环公路湖北长江路桥项目经理部设有五部二室,即综合办公室、财务管理部、工程技术部(下设测量队)、设备物资部、质量管理部、安全环保部、试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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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组织机构框图

组 织 机 构 框 图 路基一工区 路基路基三工区 路基四工区 桥梁一工区 桥梁二工区 基层一工区 基层二工区 路面工区 测 量 队 项目经理 总工程师 项目副经理 工 程 技 术 部 质 量 管 理 部 工地试验室 综 合 办 公 室 设 备 物 资 部 财务管理部 协 调 管 理 部 安 全 环 保 部 二 工区 交安绿化工区 土石方队 小型构造队 防土小护 型石排构水方 造队 队 队 防土护排石水方队 队 小型构造队 防土护排石水方队 队 小型构造队 防桥护梁排施水工队 队 1号预制梁场 1号砼拌和站 桥梁施工队 4

2号预制梁场 2号砼拌和站 基层施工队 1#基层拌和站 基层施工队 2#基层拌和站 面层施工队 沥青砼拌和站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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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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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工作职责

为实现“精品”目标,根据公司的统一部署和业主的要求,组建湖北交投随州东外环公路湖北长江路桥项目经理部,负责领导、组织该项目工程的施工。具体分为三个系统:

1、领导系统:由项目部副经理以上成员组成强有力的领导集体,负责领导该项目工程的施工。

2、管理系统:由五部二室七个职能机构组成精干的管理系统,负责该项目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和安全控制与管理。

3、施工系统:由四个工区及若干施工队组成高效的施工体系,负责项目工程的具体施工。 (一)项目经理职责

1、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代表的代理人,代表企业对工程项目全面负责;

2、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规,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和指令,代表公司履行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与书面承诺,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经营管理目标;

3、组织精干的项目管理班子,确定项目的职能机构及其职责范围;领导项目部各部门建立健全良好的沟通渠道,建设高效的工程团队;

4、负责整个项目部的全面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督促检查各部门工作任务落实完成情况;

5、领导制定和实施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总体计划及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并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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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按照合同要求和上级的指令,保证施工人员、设备按时进场,做好材料供应工作。

7、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控制工程项目的实施全过程,处理矛盾,解决问题;

8、做好项目的基础管理工作,保证各种文件、资料、数据等信息准确及时地传递和反馈;定期向公司汇报工程施工计划的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机构和人员调配情况及其他重大事宜;

9、领导建立项目部与业主、监理、材料供应商、合作伙伴、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媒体等部门间良好的沟通渠道,统筹协调项目部内部各种关系,领导开展项目部的社会公共关系活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10、主持项目部日常经营工作,主持召开项目经理办公会,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代表项目部参加重大业务、外事或其他重要活动;负责处理项目部重大突发事件,并及时向公司总部汇报;

11、领导建立健全项目部管理制度,主持项目部重大工程招投标及合同谈判、签订工作;

12、负责项目部员工队伍建设,开发人才,培养下属,选拨中高层管理人员;

13、强化施工安全管理,保护公司财产完好不受损失,保障职工人身、财产的安全;

14、负责项目的现场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民主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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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项目完工后,及时搞好资产清算和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并向公司提交清算结果报告以便审计和交接;

16、接受公司的监督,按时上交各项费用;

17、在公司核准的薪酬制度和工资总额内制定项目职工的收入分配方案;

18、按照上级的规定和条例对优秀职工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纪职工给予处罚。

(二)项目总工职责

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工程技术与质量管理。其主要职责为: 1、认真执行国家、部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公司的各项技术质量制度,根据业主要求,制定有关技术和质量标准。

2、根据公司及项目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组织图纸会审,制定各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书、编制施工详图与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项目工程计划监督、控制工程施工计划的实施过程;

3、贯彻落实公司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领导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主持项目部质量的监控和改进工作;

4、建立良好的内外沟通渠道,协调各方关系,定期向公司汇报质量、进度情况及其他重大事宜,代表项目部参加重大业务、外事或其他重要活动;

5、组织技术人员熟悉合同文件和施工图纸,指导施工技术人员严格按图纸、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6、负责施工过程中试验、检测、测量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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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主持竣工文件的编制,组织施工技术总结和学术论文的撰写,并负责审核与上报;

8、主持技术交底,不断加强员工教育与技术培训,努力培养下属,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9、建立健全项目部管理制度,参与重大工程招投标及合同谈判、签订工作;

10、加强安全管理,坚持文明施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11、加强成本控制,努力降低成本,实现效益最大化。 12、承办公司领导与项目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项目副经理职责

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全面组织工程施工。其主要职责为:

1、根据项目部生产计划安排,制定分管单位的工程施工计划,并组织实施;

2、领导、统筹安排项目部各工区的施工,推进技术进步和管理现代化,加强现场管理,按照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组织实施,加强质量控制,提高项目工程质量,确保精品目标的实现;

3、优化劳动组合,合理组织人员与机械设备,充分调动员工生产积极性,确保按期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

4、主持项目部生产施工工作,负责处理项目部生产施工中的重大突发事件,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

5、参与项目经理办公会,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代表项目部参加重大业务、外事或其他重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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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立健全项目部管理制度,参与重大工程招投标及合同谈判、签订工作;

7、加强安全管理,坚持文明施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8、加强成本控制,努力降低成本,实现效益最大化; 9、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努力培养下属,提高员工的素质; 10、承办项目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办公室职责

综合办公室是项目部的综合职能部门,其主要任务是承办和处理项目部的日常事务,督办和检查项目部作出的决定、决议和布置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为项目部的正常运转提供行政和后勤保障。具体职责为:

1、负责贯彻落实公司及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 2、负责文件的收发、督办、文印和档案的管理工作;

3、负责综合性文件、工作报告、会议纪要、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

4、负责各种工作会议的筹备和大型活动的组织工作,协调项目部各部门的工作;

5、负责督办和检查项目部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的执行情况;

6、负责公共关系、法律咨询工作和人事合同的管理工作; 7、监督项目部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项目部办公生活用品的采购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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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负责项目部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9、负责员工考勤统计、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后勤保障工作; 10、承办项目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财务管理部职责

财务部是项目部负责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任务是加强财务管理、强化成本核算、严格费用开支、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对项目部所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控制与管理。具体职责为:

1、负责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和调度;

2、对项目成本进行核算、分析,定期编制、上报财务报表,为项目部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根据项目部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对利润进行分配; 4、负责指导、检查工区的有关财务工作;

5、负责项目部所有机械的单机单车核算及材料的核算;

6、实行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财务检查工作,保证资金安全有序使用;

7、负责项目部驻地卫生;

8、承办项目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工程技术部职责

工程技术部是项目部负责工程技术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为: 1、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建设的方针、政策和上级颁布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2、熟悉标书文件和设计图纸,进行现场调查核对,提出完善设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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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绘制施工详图;

3、负责做好控制点、水准点接收、复测、加密工作; 4、负责做好开竣工报告的编制工作; 5、负责做好《变更设计》的编报工作;

6、负责做好技术交底,指导现场施工队的技术工作; 7、负责做好测量工作,及时对现场施工队进行测量交底; 8、配合计划合同部做好工程计量工作;

9、配合质量检测部做好“首件工程”施工技术及检验工作; 10、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工程技术方面工作;

11、积极参加技术创新,正确采用国内外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12、承办项目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设备物资部职责

物质设备物资部是项目部负责材料、设备管理与调度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负责工程材料的供应与管理,以及设备调度、维修与保养等工作。具体职责为:

1、负责材料的调查和招标工作,对材料供应商进行评价,选定能保证材料质量,有供货能力,信誉好的主材供应商;

2、拟定材料供应合同,经项目部领导审核后,与供应商签订材料供应合同;

3、负责材料进、销、存工作,对仓库进行管理,及时组织材料供应,保障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4、做好材料盈亏分析,及时上报材料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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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施工期间设备的调度,保证施工有序进行;

6、负责项目部所需设备的租赁、进场、安装调试与人机定位工作,做好租赁期满后设备的报停及封存工作;

7、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和年度维修工作,按时上报固定资产动态表;

8、承办项目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安全环保部职责

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对项目部安全环保工作负组织管理和检查监督责任,其具体职责为: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工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各项安全环保指令,接受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环保监督、检查工作;

2、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环保责任制度和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制度,制订本单位总体安全环保工作计划、安全环保实施细则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3、做好驻地、仓库、油库以及材料、设备的防洪、防冻、防火、防盗措施,搞好员工的驻地和饮水、膳食卫生,防寒、防暑、防病毒感染;

4、负责组织本单位各部、室、工区的安全环保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5、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公司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实施办法实行工地标准化建设;

6、制定并实施安全环保检查制度,安全环保检查每日不得少于一次,做到“作业前勘查、作业中督查、作业后检查”的“三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以“检查简报”、“安全环保汇报”、“安全整改通知书”等形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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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下达,限期改进;

7、主持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时报告,组织救护,认真分析原因,并提出和落实整改防范措施,随时掌握现场安全生产动态;

8、配合机料部做好机械设备特别是特种设备、安全装置的检查与管理,并做好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工作;

9、承办项目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质量管理部职责

质量管理部是项目部负责工程质量检测和质量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及配合监理部门完成工程检测等。具体职责为:

1、贯彻执行与本工程质量相关的规范、标准及规定; 2、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监控,保证施工质量; 3、做好工程质量巡检工作,上报质量日报;

4、参与和组织分析工程的验收与评定,出具质量验收报告,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定论;

5、对工程整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6、负责检测资料的整理及竣工文件的编制;

7、参与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研究项目的试验工作; 8、承办项目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试验室职责

1、在项目总工的指导下,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质检计划,编制项目试验工作计划。

2、对原材料进行试验、检测和认可,为设备物资部提供原材料质量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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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真做好土工、力学等各类试验,提供试验报告,做到数据准确、字迹清晰、整齐规范、签证齐全。

4、建立试验仪器总台帐,对仪器进行校验、标定,妥善保存试验仪器相关资料。

5、对试验仪器进行维修、保养,制定操作规程,做到严格管理、规范操作。

6、加强与监理工程师联系,搞好试验工作。 7、承办项目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路基工区职责

1、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程。2、 根据项目部下达的生产计划制定详细施工计划,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

3、 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执行技术质量标准。 4、 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努力降低工程成本。 5、 对工区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建设文明工区。 6、 积极协调与地方的关系。 7、 承办项目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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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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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员工行为守则

第一条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合格公民。

第二条 树立集体主义思想,顾全大局,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3、培养和发扬协作精神,精诚团结,全心全意为企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4、遵守公司和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需要和领导安排,与公司、项目部领导保持步调一致。

5、一切从实际出发,培养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努力钻研技术、业务和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6、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对外交往谨言慎行,注重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第二章 请销假制度

1、项目部所有员工请休假(统一安排休假的除外)必须办理书面的请休假手续,填写请休假审批单,按审批权限逐级报批,特殊情况可先电话请假,事后三天内补办请假手续。

2、 婚假规定

(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男22周岁、女20周岁),享受婚假3天;达到晚婚条件的(男25周岁、女23周岁),婚假增加15天。

(2)路程较远的,可视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路程假,原则上省内不超过1天,省外不超过2天(晚婚假不增加路程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3、产假规定

(一)政策内生育的,产假期限为98天,其中产前假15天(预产期前15);女职工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男职工可享受3天陪产假,难产(剖腹产)男职工享受10天陪产假。 (二)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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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42天。

(3)职工节育的,上环休假3天,实施结扎手续的凭医院证明审批休息天数。

4、丧假规定

(1)员工直系亲属去世的,丧假5天。 (2)员工近亲属去世的,丧假2天。

(3)路程较远的,视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路程假,原则上省内不超

过1天,省外不超过2天。

5、轮休假规定

(1)工程项目部员工原则上每月可享受轮休假5天(含往返),具体安排由项目部根据生产实际审批。

(2)选择两个月及两个月以上轮休一次的员工,可享受轮休假8天(含往返),具体安排由项目部根据生产实际审批。

(3)单程距离在500公里以上或公共交通行程在5小时以上的,可另增加1天轮休假。

(4)项目部因开展劳动竞赛、会战等活动,导致员工90天及以上没有享受轮休的,在生产和工作允许的条件下,经项目部批准,最多可一次轮休11天,但不能再增加路程假。

(5)轮休假包含公休假和法定假。 6、事假规定

(1)员工因私事需要请事假的,必须按本办法第十一、十二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2)单次2天以内,一个月累计4天以内,一个季度累计7天以内累计,一年累计10天以内,为带薪事假;超过此期限的,按规定的工作基准天数扣发岗位工资。

7、病假规定

员工因患病(非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的,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项目部工作年限,病假期限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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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项目部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3)其它相关事项按国家规定执行。 9、项目部人员请销假按下列权限审批: (1)项目经理: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

(2)项目总工、副经理:项目经理审核,分管领导审批。 (3)其他员工:直接上级审核,项目经理审批。 10、产假工资待遇:

(1)员工产假期间享受全额岗位工资,由原所在单位负责发放;绩效工资和年度考核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考核发放。

(2)产假起止时间处在月中的,工资待遇按天折算,折算基准天数按有关规定执行。

11、婚假、丧假、年休假工资待遇

享受正常工资待遇(含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年度考核工资和项目超利润奖按实际出勤天数考核发放。

12、病假工资待遇

(1)全年累计病假在30天以内的,不扣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年度考核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考核发放(下同)。

(2)全年累计假病30天以上、90天以内的,发岗位工资的80%,按天折算。

(3)全年累计假病90天以上、180天以内的,发岗位工资的60%,按天折算。

(4)全年累计病假180天以上的,按潜江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上述前三项折算后的工资低于潜江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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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病假工资折算基准天数按国家规定执行。 13、加班工资规定

(1)执行年薪制的经营管理层人员,不享受加班工资待遇。 (2)项目部在绩效工资、年度考核工资、以及野外作业补助等方面已经综合考虑了本项目部生产特点与工作需要,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均不计发加班工资。

(3)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全年共11天)期间,确因生产和工作需要不能休息的,按每人每天200元标准发放加班补助。

14、凡请假期满仍不到岗,也未按程序申请续假或续假未批准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三章 考勤制度

1、项目部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和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遵守考勤管理规定;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的考勤工作负责,必须严格监督本部门员工遵守工作纪律。

2、综合办公室为项目部考勤归口管理部门,考勤统计以自然月为周期。

3、员工考勤与薪酬挂钩,必须如实认真统计,不得弄虚作假。 4、项目部工作时间一般为上午8时至12时,下午为14时至18时。根据季度变化和实际需要调整时,以另行通知为准。

5、项目部以部室为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出差、外勤、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均应在考勤表上反映。

各部室于每月2日前将本部门考勤表报综合办公室,逾期不报考勤的,不予核发薪酬。

6、项目管理层考勤由综合办公室负责。

7、员工应合理安排工作,保持较好的工作效率,按时完成本职工作;经审批同意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可计加班考勤和核发加班补助。

8、员工到常驻工作地以外的地方工作称为出差;离开办公场所,到常驻地本市范围内办理公事,且当日往返,称为出外勤。机关员工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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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外勤,按下列权限履行口头(或电话)审批程序:

(1)部门负责人出差和出外勤,由分管领导审批。

(2)其他人员出差,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出外勤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3)未经批准,私自外出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9、综合办公室应建立项目部人员考勤台帐,记录员工出勤、请假等情况,掌握员工出勤动态。

10、迟到、早退:

(1)员工超过规定上班时间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到岗的视为迟到。 (2)员工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岗在30分钟以内的视为早退。 迟到、早退按每次罚款十元计。 11、 旷工:

(1)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以上到岗或离岗的,视为旷工,以半天为单位。

(2)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劝说3天内不到者,视为旷工。 (3)因酗酒滋事、打架斗殴、以及其它违法犯罪行为等原因不到正常到岗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旷工按日工资额的二倍罚款计。

12、工程项目部作息时间根据生产需要制定和调整,报项目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13、项目部办公室负责考勤统计(含临时工),经项目经理审核签字后作为薪酬发放依据。

14、项目部员工轮休期间视同出勤,不扣发岗位工资。

15、项目部员工当月没有轮休,但因私请事假的可冲抵轮休假,不扣发岗位工资;冲抵轮休假后,视为享受了当月轮休假。

16、项目部员工因私请事假缺勤或旷工缺勤的,以25天为基数扣发岗位工资。

17、待岗员工考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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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月在岗天数10天(含)以内的,发岗位工资(待岗前标准,下同)的60%;在岗20天(含)以内的,发岗位工资的80%;绩效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核发。

(2)按上述规定(60%或80%)核算的岗位工资低于待岗工资标准时,按待岗工资标准发放。

(3)待岗员工临时回原单位(岗位)处理有关工作的,按出勤天数参照前述(一)、(二)项规定发放。

18、试用(实习)员工因需返校完成毕业设计、办理相关毕业手续而请假的,如果事先与所在学校或本人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事先没有约定的,冲抵轮休以外的时间一律按事假处理。

19、后勤临时工考勤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统计。 20、培训学习考勤规定:

(1)参加由项目部统一组织的内部业务培训、外派业务培训、以及有关考试培训等,按正常工作计算出勤天数。

(2)参加与本岗位无关的培训、考试等,原则上按事假处理,并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21、员工调动期间,员工从调出单位离岗之前(含当日)的考勤由调出单位统计,离岗之后的考勤由调入单位统计。每月15日之后(含15日)调动的,岗位工资由原单位发放,15日之前调动的,岗位工资由调入单位发放;绩效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考核发放。

第四章 会议制度

1、项目部高管联席会议由项目部综合办公室分管领导召集,并主持,项目部综合办公室负责会议具体服务工作。

2、项目部职能部室因职责范围内工作需要召开的会议,由该职能部室负责召集主持,并负责会议具体服务工作,项目部综合办公室负责会议室硬件设备的协助服务工作。

3、来客来访接待会议根据会议内容所属工作职责范围由具体负责接待的职能部室负责通知项目部内部参会人员,并负责会议具体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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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综合办公室负责会议室硬件设备的协助服务工作。

董事长、总经理来客来访接待会议由项目部综合办公室负责会议具体服务工作。

项目部其他高管来客来访接待会议由其分管部门负责会议具体服务工作(有项目部其他内部人员参会须通知的由其通知),并负责会议具体服务工作,项目部综合办公室负责会议室硬件设备的协助服务工作。

4、项目部大型综合性会议原则上成立会议筹备组,由会议筹备组负责会议具体服务工作。

5、项目部参加的外部会议根据会议内容所属工作职责范围分别由各职能部室负责具体服务工作。董事长、总经理代表项目部参加的外部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根据会议需要安排负责具体服务工作的部室及人员。

6、项目部会议室只限本项目部内部使用,由项目部综合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管理。特殊情况下,经综合办公室分管领导同意,可对外借用。

7、会议室使用实行周计划制。负责会议具体服务工作的职能部室于每周五向项目部综合办公室提交本部室下周的《会议室使用计划表》,便于统筹安排。

周计划外的会议,会议使用单位至少提前一天向综合办公室递交《会议室使用计划表》,说明使用时间、参会人数、所需设备等,由综合办公室统筹安排。

8、 因突发原因需临时召开会议的,负责会议具体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应在得知召开临时会议的第一时间与综合办公室沟通协商;如确实无法安排或变通的,或更改会议时间或由负责会议具体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通过其他方法解决。

9、会议室使用须遵守申请时间,以免影响会议室的整体使用计划。 10、综合办公室根据周会议计划提前做好会议室的相关准备工作,包括:确保会议室的桌椅(由负责会议具体服务工作的职能部室根据需要摆放)、地板、窗帘、空调、音响、话筒、电子显示屏、投影仪等资产设备仪器的完好性,以及做好清洁卫生,并根据需要提供照相机、摄像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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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台签、烟灰缸、纸巾、白开水、茶叶、一次性纸杯及花草。会议期间的照相、摄像和茶水服务工作由负责会议具体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自行安排。

根据会议性质,会议所需的其他设备和物品,例如水果、坚果、糖果、矿泉水及其他饮品等由负责会议具体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自行准备;会议所需香烟由负责会议具体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统一到综合办公室领取。

会议所需签到簿、资料、文具、纪念品、会议记录等由负责会议具体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准备。

会议期间的交通(项目部内部车辆能调度的按《车辆管理制度》执行)、住宿、餐饮(所需烟酒由负责会议具体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统一到综合办公室领取)等由负责会议具体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按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11、会议室和所有物品设施由项目部综合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定向使用和登记造册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办公室同意,不得将会议室的各种设施拿出会议室或挪转他用。

12、综合办公室负责会议室室内卫生。会议前一天要对会议室进行集中清扫;会议期间开会人员应注意保持会议室卫生、不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会议结束后保洁人员应及时清扫。

13、综合办公室负责会议室设施、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各会议室的硬件设施由会议室管理员每星期维护检修一次,并做好检修记录以保证其正常使用。

除上款常规维护外,会议前一天要对会议室硬件设备进行集中检修;会议期间开会人员应爱护会议室的公共设备,不了解设备的操作方法时,应及时向综合办公室咨询,严禁擅自强行操作;会议期间因操作不当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综合办公室追究负责会议具体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人责任。

14、会议结束后负责会议具体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应自觉将所有物品放回原处,关闭门窗和全部设备电源,并通知综合办公室相关人员检查会议室各种设施完备情况,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及其他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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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项目部会议室在非会议期间应保持关闭状态,非会议期间项目部内外部人员均不得随意进入会议室。

第五章 小车管理制度

1、公务车配置坚持“盘活存量资源、勤俭节约”的原则,由项目部统一调配或购置。项目部除项目经理配备专车外,其他人员及部门用车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调配。

2、公务用车实行派车单制。车辆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准确掌握车辆的去向。未经车辆管理人员安排,任何人不得随意调度车辆。

市内用车,由用车部门填写派车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统筹安排;省内公务用车,用车部门负责人须提前一天提出用车申请,经其分管领导确认后,交由综合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省外用车原则上不予调派,如确实需要,逐级报项目经理审批。用车完毕后,用车人第一时间通知车辆管理人员。

员工因私人特殊原因有用车需求时,可提出申请,由综合办公室分管领导批准后派车前往,视同正常出车。

3、为确保车辆安全运行,车辆定岗定人。未经批准,严禁将自己驾驶的车辆交给其他人员驾驶。驾驶员出车时要作好详细的工作日志,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事由、里程、用车人及车辆的运行状况和维护保养情况等,每次出车后使用人签字确认。

4、驾驶员要严格遵守项目部规章制度,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调配,凭车辆管理人员签发的派车单出车,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行车。

5、车辆应按以下要求停放,否则因此而造成车辆被盗、损坏的,损失费用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1)出车在外需要临时停车时,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地方,有停车库的必须进库停放;车辆不得以露天停放的,驾驶员要做好防护措施,严防车辆被砸或被淹。

(2)每天下班后车辆必须停在项目部院内,不得随意停放。严禁私自出车,如有发现或有人举报经查属实,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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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第三次解除劳动合同。确因公或特殊原因用车,须经项目经理批准。

6、通行费、燃油费实行单车定额管理,车辆加油一律使用项目部配发的加油卡,加油卡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充值,一车一卡。每月由车辆管理人员根据车辆行驶里程和用油数量,核准并记录单车百公里耗油量,如发现异常应及时调查处理。在行车过程中确实无法使用加油卡需要现金加油的,需由用车人电话向综合办公室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7、驾驶员要有良好的仪容仪表,出车前应做好车辆清洁卫生等一切准备工作,保持车内整洁,保证准时出车;严禁酒后驾车。

8、车辆维修、保养必须到定点修理厂。维修保养前,驾驶员应先填写维修保养申请单,并按程序报批后方可执行;外地出差期间,需要就地维修时,必须以电话形式报批,事后应补全书面手续。私自维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送修人自行承担。

(1)车辆常规保养与一般维修的报批程序为:

常规保养由驾驶员根据车辆状况提出申请,报车队队长审核同意,报综合办公室备案后进行。

(2)车辆大修的申请及审批程序:车辆大修前,须由车队队长申报,综合办公室评定后逐级报项目经理审批方可实施。

9、车辆维修期间,驾驶员要现场监督,特别是重点部位维修和重要部件更换时,驾驶员要全程跟踪。

10、车辆发生的所有费用由综合办公室审核后,再由车辆管理员统一按规定程序进行报销。车辆的保养维修费用报销时必须附上维修保养审批单及费用清单。

11、项目部实行单车成本考核制,内容包含总费用、总里程、油耗、维修费、配件费、路桥费、年审费、保险费等。油耗按百公里油耗指标考核,考核指标由综合办公室会同财务审计部核实制定。综合办公室建立车辆费用管理台帐,对各数据应及时进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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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承担相应事故责任;并根据驾驶员责任大小赔偿保险理赔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相关经济损失。

13、项目部租赁车辆按签订的合同内容执行。

第六章 食堂管理制度

1、办公室安排专人(食堂管理员)负责食堂日常管理工作,对食堂饭菜质量、数量、卫生状况、就餐环境等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2、食堂设置事务长一名,负责安排调度食堂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负责采购每天的蔬菜、肉食、面食、调料等食堂用必备物资,为就餐职工提供一日三餐服务,中晚餐菜肴标准原则上为2荤2素1汤。

3、食堂采购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合理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避免菜肴浪费或者份量不够。

4、食堂厨师烹调菜肴时,食物不油腻,肉鱼豆类菜肴做到烧熟煮透,隔餐菜应回锅烧透,味精等尽量降低使用量。

5、食堂菜肴式样品种要变化多样,每天蔬菜、鱼肉、瓜果必须新鲜、洁净,无污染、无变质、无发霉,过夜变质食物严禁使用。

6、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好餐前、餐后的卫生打扫工作。餐厅要清洁、卫生、通风,不定期开展消灭蚊子、苍蝇工作,将餐厅蝇蚊污染减低到最低限度。厨房操作间内的设备、设施等用具应做到摆放整齐有序,无油腻、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做到无污水、无杂物。餐前做到桌椅表面无油渍、摆放整齐,地面清洁干燥;餐后及时清洁清扫桌椅地面及清洗干净公共餐具,用后消毒,贮存在餐具保洁柜备用。

7、食堂工作人员应加强食堂安全管理工作,时刻注意食堂煤气、电器等设施的安全情况,严格按正规操作程序使用,不得违规操作,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8、在食堂就餐人员要文明就餐,按需打饭,避免浪费;遵守食堂卫生管理规定,爱护食堂公物。在食堂固定就餐人员不得使用一次性碗筷。

9、食堂工作餐时间根据项目部作息时间确定。早餐开始时间为上午上班前的半小时,中晚餐开始时间为下班时间;原则上不得提前进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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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原因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进餐的,食堂工作人员做好记录。

10、外来人员临时就餐的,由相关部门在进餐时间2小时前以《临时进餐登记单》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食堂管理员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及时增加工作餐的份量、数量。临时进餐人数在5人以上的,需提前1天告知办公室。

11、项目部食堂职工就餐标准(仅指菜款,不包含米油及食堂后勤开支),由项目部根据物价水平制定标准,米油及食堂后勤开支采用实报实销制。

12、项目部或职能部门来客,需要安排客餐的,由接待部门填报《客餐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提前将《客餐申请单》交办公室,由食堂管理员通知食堂执行落实。

为确保客餐服务质量,食堂客餐安排实行周计划制,每周五上午各单位以客餐申请单的形式填报下星期的客餐计划,方便合理调配餐厅包房和备菜准备时间。

周计划外的客餐安排,接待部门应尽量提前通知办公室,中午客餐安排的通知时间最迟不超过上午10点半,下午客餐安排的通知时间最迟不超过下午4点半;紧急情况,可由项目部领导、部门负责人电话通知办公室进行客餐安排,但事后需及时补办客餐申请单,留档保存。

13、客餐进餐时间原则上与工作餐时间错开,客餐进餐开始时间通常在工作餐开餐后的15分钟内。接待部门应根据该时间特性,及时做好接待日程安排,避免影响接待效果。

14、客餐标准由项目部根据实际物价水平确定。菜款标准根据实际参加人数确定,酒水标准由各接待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特殊情况下的菜款及酒水按实际用量确定。

15、食堂采购实行备用金制,备用金每次控制在10000元以内,由食堂管理员按项目部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借支审批手续。食堂管理员负责管理食堂备用金,并及时与事务长结清采购款项,备用金不得挪作他用,一经发现违规违纪情形,将按项目部制度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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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食堂大宗货物、油粮采购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办理,事务长负责每天如实填写《食堂物资每日统计单》,采购完成后,及时通知食堂管理员进行货物验收确认。事务长每月采购物资的差旅费用核报金额在200元以内(含200元),凭票报销。

17、事务长每天填报《食堂月度进餐人数统计表》,食堂管理员负责监督落实。每月26日前事务长将上月的《食堂物资每日采购单》及《食堂月度进餐人数统计表》交由办公室,由食堂管理员汇总核实。

18、食堂管理人员每月26日前,如实填写《机关食堂伙食费结算表》,附《月度进餐人数统计表》、《月进餐登记表》、《客餐签字单》、《食堂物资每日采购单》、《月度库存物资统计单》后,办理食堂月度结算。

19、食堂月度结算支出费用在就餐标准内由综合办公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由综合办公室分管领导审签,报总经理审批。食堂月度结算支出费用超出规定的就餐标准的由综合办公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由综合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项目经理审批。

20、综合办公室组织对食堂工作的月度考评工作,并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民主评议和食堂卫生、安全检查。

结合民意调查,食堂管理员对食堂卫生及服务质量进行每月至少4次打分评定,评定结果与食堂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挂钩。

21、食堂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体检,出现不适合食堂工作的情况,解除聘用。

第七章 后勤事务管理制度

1、工作环境卫生由项目部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工作环境包括办公环境(会议室、办公室,项目部大厅、走廊、工作间、楼梯和卫生间)及场区公共区域环境(篮球场区、宿舍楼梯)。会议室环境按《会议事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2、项目部高管人员办公室卫生由后勤保洁人员负责清洁整理。每天下班后,后勤保洁人员对以上办公室做好保洁工作,做到一天一清洁。

3、各部室卫生由部室人员自行负责清洁整理,做到每天清洁一次,每星期大扫除一次,部室负责人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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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政办公楼的公共区域卫生由后勤保洁人员负责清扫,每天至少清洁一次。

5、场区公共区域卫生由后勤保洁人员统一进行打扫,每天至少清洁一次。食堂后勤人员负责做好员工餐厅、客餐厅及厨房内的清洁卫生。

6、办公室内打扫清理要做到窗明几净,物品堆放整齐、地面、墙面和台面清洁,无积尘、无蛛网、无死角,环境布置简洁大方、宁静高雅,保持办公桌面、地面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废纸杂物随时入蒌。

项目部的公共区域要做到无杂物、无积水、镜面明亮清洁、厕所无异味、垃圾清倒及时,楼梯把手无灰尘。

场区内卫生要做到无杂物垃圾、无杂草枯叶、无污水积水、无怪味异味。

7、后勤保洁人员在上午上班时间内,必须在项目部进行清洁治理,随时收拾散落的纸屑、果皮、烟蒂等垃圾物,保持项目部卫生状态良好。

8、每位员工要自觉保持和维护办公室及场区公共区域的卫生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纸、瓜果皮壳、餐巾纸、牙签、烟蒂等杂物;严禁往洗面池、大小便池、水池内倾倒茶叶、烟蒂等杂物。

9、综合办公室负责工作环境卫生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办。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区域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适时对各部室办公室的工作环境卫生进行评比,并根据工作需要在长江路桥简报或项目部网站上进行公布。

对后勤保洁人员负责的区域卫生清扫情况进行至少4次打分评定,每月有三次以上不合格记录的,将对保洁人员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10、员工宿舍实行集中管理。员工必须服从项目部综合办公室的统一安排、监督和管理。

11、项目部根据住宿楼格局和人员住宿分布统一为员工配置床位、桌椅、空调、有线电视机顶盒、热水器等基本生活设施。综合办公室对每个宿舍的设施登记造册,并注明使用人员。

员工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各自的生活设施,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根据项目部安排,员工调换宿舍的,不得将项目部配置的设施当作自己的私人物品进行随意调换;项目部另有安排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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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原则上项目部不允许员工之间自行调换宿舍,确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经宿舍其他人员同意,在报综合办公室备案核实后,可以调换,但不得调换项目部配置的设施。

13、集体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是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14、员工因离职或调换工作地点等原因退还职工宿舍的,应于离职或是调换宿舍3日内搬离原宿舍,不得借故拖延;并积极配合室长和综合办公室清点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遗失,依责任情况赔偿。

15、项目部宿舍以单元房为单位,由住宿人员推选室长,协助管理宿舍的公共设施、环境卫生等工作。经推选无法确定室长的,由项目部根据行政职务高低或其他条件指定。其他住宿人员必须服从室长的管理。

16、综合办公室必须保证项目部提供生活设施的完好性,并定期(每月一次)组织后勤管理人员对所有宿舍的生活设施进行集中维修、保养。

宿舍生活设施出现故障的,由宿舍室长在第一时间以《维修申请单》的形式向综合办公室提出,后勤管理人员现场查看后,拟定维修方案,必须紧急抢修的,组织人员紧急抢修;可以随同每月定期保养维修一同进行的,在定期保养维修时解决。

17、入住员工必须爱护公共设施,因操作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损坏的,原则上由员工自行修复;自行维修有困难的,可委托综合办公室在月度定期保养维修时一并解决,但相关维修费用由员工本人负担。日常使用过程中,以下维修由员工自行更换:

(一)灯泡、灯管更换; (二)门锁钥匙复配; (三)沐浴喷头更换; (四)其他简单维修。

18、各住宿人员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并尊重同室人员的基本卫生要求;各自负责房间内卫生打扫,并共同维护宿舍公共区域的卫生环境,室长协商安排。宿舍内的垃圾应集中倾倒在指定的垃圾筒内,不得放在楼道。

19、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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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做到人离灯熄,电源关闭。

20、需在招待室入住的来访人员,由接待来访部室提前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入住。离开时保证室内物品的完好,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保洁人员对招待室实行一天一清理,临时住宿人员离开时,须及时清理核实室内物品,检查有无损坏遗失,并对床上用品进行清洗。

21、综合办公室负责宿舍环境卫生、安全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办。定期或不定期对宿舍卫生及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适时对各宿舍的环境卫生及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评比,并根据工作需要在长江路桥简报或项目部网站上进行公布。

22、后勤维护范围包括整个项目部水电、管道设施、通讯网络设备、项目部日常办公、生活设备等,不包括员工宿舍易损部部件维护。因员工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损坏的,原则上由员工自行修复;自行维修有困难的,可委托综合办公室在月度定期保养维修时一并解决,但相关维修费用依其责任大小缴纳相应的维修费用。

23、因公用设施自然损坏而造成的维修,应按部门、宿舍为申请单位,填写好《后勤事务维修申请表》,由综合办公室联系维修人员尽快维修。

24、针对影响面广的公用下水道等设施由综合办公室联系专业维修人员,定期进行检查、清捞、疏通等维护。

25、项目部外出接待原则上以职能部室为单位进行对口接待。项目经理外出接待外单位客人进餐时,由项目经理根据接待需要指定负责接待服务工作的部室及人员。

外出接待地点、菜肴安排、礼品准备等由对口接待部室或项目经理指定的接待部室及人员联系确定;接待所需烟酒原则上由负责接待服务工作的部门或人员到综合办公室统一领取,由接待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有特殊要求的,由项目部出席接待活动的领导另行安排。

26、综合办公室要确保项目部接待烟酒有一定库存,并根据领用情况及时补充数量和更换品种。

27、项目部员工有责任和义务爱护花草树木。综合办公室负责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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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场区绿化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场区内绿化及办公楼花卉的质量、数量。

28、后勤保洁人员应积极掌握和了解项目部办公楼内摆放花卉的浇水保养及病虫防治的基本知识;根据花卉特性定期浇水保养,并及时报告病虫防治疫情。

29、 综合办公室根据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配备场区防火、防盗等基本设施,并定期维护保养。

30、保安门卫应严守岗位,加强夜间安全巡查,做好场区内防火防盗安全工作。门卫应对每天进出项目部人员、车辆进行登记,每星期将值班登记记录交综合办公室存档备查。

31、项目部员工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习和掌握安全防范技能。严格遵守办公楼安保作息时间,下班之前,应关好办公室门窗,关闭电源。宿舍内,保持干净整洁,不得乱堆乱放易燃杂物,正确使用室内电器设施,做好安全用电,时刻放火防盗。

32、为丰富员工业余生活,增进员工之间感情交流,培养员工团队意识,增强项目部凝聚力和向心力,项目部倡导员工加强体育锻炼,并不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娱乐活动和旅游活动。

33、项目部员工文娱活动管理由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各部门应予积极配合。

第八章 行政事务处理规程

1、印鉴使用程序

印章由项目部授权综合办公室指定专人统一保管,项目部行政印章的使用需经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授权人签字同意,其使用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申请。用印人至项目部综合办公室填写《印鉴使用登记表》,写清用印时间、用印部门、用印事由、用印次数并在经办人一栏签名;申请人在外地,无法填写表格的,用书面申请的形式注明用印时间、用印事由、用印次数等内容后,传真回项目部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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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批。由用印人将填好用印时间、用印部门、用印事由、用印次数的《印鉴使用登记表》交有审批权的相关领导签字同意;申请人在外地的,由综合办公室将用印申请交有审批权的领导签字同意,如遇审批权领导不能及时签字,且用印事情紧急,由用印人电话向审批权领导汇报同意后,再行办理,印章管理人员在《印鉴使用登记表》备注栏中予以说明,并及时递领导补签;

(3)用印。项目部综合办公室的印章保管员在核对签字后,根据经审批同意的用印事由,在与用印事由相对应的文件或资料上用印并在监印人一栏签字。对于需携至外地使用的,由印章保管员与经批准的使用者办理印章交接手续,并予以登记。

(4)因工作需要由项目部统一制作的其他个人签字章,由项目部综合办公室指定专人统一保管,使用时必须在综合办公室填表登记并经本人签字同意;

(5)原则上不在空白文笺、介绍信上加印印章,特殊情况须经有审批权的相关领导批准或经本人签字同意,并登记造册注明用途及使用时间,严格控制使用,未使用完的交回项目部综合办公室销毁;

(6)原则上项目部印章不得扫描后,通过电子传真的方式使用,如因特殊情况须通过电子传真的方式使用印章的,由申请人直接向有审批权的领导申请,讲明特殊原因后,审批权领导直接安排综合办公室办理,申请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接收,并在受权范围内使用,使用完毕后,必须将电子版公章销毁,不得保存。

(7)其他由项目部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的、具有特殊用途的印章,使用时需经总经理签字同意;

(8)对于经批准后携至外地使用的印章,应在经批准的使用范围内使用,不得用于未经批准的其他事项,并务必在批准的使用时间内及时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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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逾期未归还的,印章保管人应予以检查和督促;

(9)公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10)公章管理人员离项目部时间较长时,必须事先报告部门负责人,公章要指定专人暂时代管。返回后就代管期间公章使用情况及有关记录及时进行交接;

(11)公章管理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徇私情,严禁以职谋私,以章谋私。对违反规定使用公章给项目部工作造成损失者要严肃处理。在使用和管理中如遇特殊情况或出现重大问题,必须立即向领导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2、发文处理程序

项目部综合办公室所发出的一切文件材料,统称发文。发文处理包括:拟稿、核稿、签发、编号、打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归档等环节。

(1)拟稿。就是草拟文件的初稿。这是发文处理的第一道程序,各部门按照本部门职能范围根据工作情况需以项目部名义发文时,由各部室拟稿,部室负责人审稿,并在“拟稿人”栏签字。其余项目部行文,由项目部综合办公室拟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审稿。

(2)核稿。即对文件草稿进行审核。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在草稿未送分管机关领导审批之前,依据公文的基本要求,对草稿的格式、内容等进行全面的审核。稿件核定后送分管机关领导审批。如核稿过程中认为起草的文件需要大范围改动的,退回起草机关重新拟定后,再行送签。

(3)签发。签发是签发权人对文稿的最后审批,文件草稿经签发权人签发后,即成为最后定稿,文件据此生效。

(4)编号。文稿经签发权人签发后,要进行编号登记,防止发文混乱。编号应按公文格式规定的方法编排,一般包括发文代字、发文年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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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年发文序号三部分组成,如,长路文[2009]第×号。

(5)打印。即对经签发后的文稿进行印制,在印制过程中,必须做到:必须以经签发后的定稿为依据,忠于原稿,不得随意改动,确需改动的要报经签发人批准。注意排版艺术,版面的安排要美观大方、赏心悦目。 注意保密,文印人员不得让别人随便翻阅文稿。对印制的底板、清祥、废页也要管理好,防止泄密。

(6)校对。校对是文件制发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综合办公室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要坚持三校制度。一校由起草者进行。二校由审稿人员进行,三校由文件制作人进行。校对时要以文件定稿为基准,进行认真仔细地校对,连标点符号也不能放过,把住文件制发的最后一关。

(7)用印。即在制成的公文上加盖机关印章,这是公文生效取信的凭证。用印要做到端正、清晰、位置恰当,即所谓“上不压正文,下要骑年盖月”。

(8)分发。发放文件时,必须建立发文登记簿,严格履行收文人签字手续,保证文件发放不出差错。

(9)归档。这是发文处理工作最后一道工序,即将制好的文件连同文稿一起,按正文在上、草稿在下的顺序收集起来,年终按文书档案管理的要求,整理归档。

(10)各分项目部及其所属项目部的发文程序参照项目部的发文程序执行。项目部机关各部室的发文,由各部室参照项目部相关程序自主进行。

3、收文处理程序

项目部综合办公室所收到的一切文件材料统称为收文。收文处理包括:签收、登记、分发、拟办、批办、承办、催办、查办、归档、销毁等程序。

(1)签收。凡来项目部的公启文件除项目部领导亲启的外,均由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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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部综合办公室派专人负责(文档管理员)登记签收。对于项目部内部来文,不符合公文要求及项目部制度规定的,直接口头给予来文单位反馈,并明确说明不能签收。

(2)登记编号。文档管理员在收到来文后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填写《收文登记表》,分类登记编号处理、保管。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综合办公室进行登记编号处理或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编号规则: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便于查找、利用的原则分类编号。一般由文件类别编号和文件收文编号组成。

(3)分发和拟办。凡正式文件均需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文档管理员送分管机关的领导阅批。根据分管机关领导阅批的意见按批示次序依次送分管领导或相关职能部门阅办,并由阅办单位提出书面意见。

(4)批办。综合办公室文档管理员根据分管机关领导阅批的意见收集完相关意见后送总经理阅批。若需经董事长批示的文件则在总经理阅批后送董事长批示。

(5)承办。根据决定权领导的批示意见将文件及批示意见复制后交相关单位承办。各承办单位(或收文单位)在收到文件后,应首先确认文件完整性,然后在文档管理员指定的发文登记表上“收件人”栏签字。在外地的单位以传真的形式将文件传达,收文单位在收到传真后回电确认,不回电的一切文件传递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均由收文单位承担。

(6)催办和查办。项目部综合办公室对文件负有催办、查办和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或传真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并及时向项目部综合办公室反馈办理情况,原则上由承办部门在文件传阅处理签上注明办理情况,特殊情况由综合办公室代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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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

(7)归档。文件处理完毕后,将所收文件、函电或传真存档备查。 (8)销毁。对于已超过保管期限、已废止、已变更内容或根据特殊情况制作的不具存档要求的文件应予以销毁。如确需做为参考资料存档备查的,应在文件右上角作“作废”标识,单独存放,防止误用。销毁公文要进行登记,并有专人监督,保证不丢失。

4、档案使用程序

档案的使用是指项目部各部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或复制项目部文件、资料。使用程序包括:申请、审批、登记、使用。

(1)项目部一般文件、资料的借阅或复制需经分管机关的领导签字批准;凡属项目部管理制度、财务档案等类别的项目部重要文件资料或涉及项目部机密的文件资料的借阅或复制需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2)使用人凭获批准的申请表到项目部综合办公室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在借阅登记表上签字。

(3)借阅的文件、资料只能在档案室内阅览,不可携出,复制件由项目部文档管理员复制后发使用人,并在发文登记表上予以登记,使用者签字认可。借阅者应爱护文件和资料,不得涂改、标识、抽取、拆散等,维护档案的完整性。

(4)各分项目部及其所属项目部的档案使用程序参照项目部的程序执行。

5、办公用品申领程序

办公用品的范围包括:办公消耗品、办公易耗品、电脑及其附属设备配件、其他办公用设备的配件等保持正常行政办公流程所需的办公用具。以上办公用品的申领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送计划。每月23日前,各部、室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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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品制定计划,并同时填写电子版本和书面形式的《办公用品计划表》交项目部综合办公室。

(2)初审和核实。项目部综合办公室指定专人(文档管理员)对各部门的计划进行核实。根据各部门的实际需要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送主管机关领导初审。

(3)审批。初审后的办公用品计划表及预算经有审批权领导批准后实施。

(4)采购。由综合办公室文档管理员会同财务部人员按照批准的计划及预算将办公用品购回,并进行清点和检查,如有问题,及时退换,保证办公用品的质量。

(5)领用。按照经批准的办公用品计划,根据各部室的实际工作需要分发给各个部、室。由部室派员到综合办公室领用。

(6)项目部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综合办公室根据其部室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报主管机关的领导批准后,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7)负责购买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帐本,办好入库、领用手续。领用一定要由领取人员签字。

6、办公用固定资产请修程序

办公用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但经维修后仍能保证其性能、正常使用的按以下程序请修。如维修费用超过其购买价值三分之二以上的或经专业人员鉴定认为不可修复的办公用固定资产则按项目部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条款办理报废或新购手续。

(1)申请。申请单位或个人填写《办公用固定资产请修单》交项目部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指定专人(办事员)负责办理。

(2)审批。办事员将请修单送相关领导审批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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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维修。由综合办公室办事员根据申请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联系相关专业维修人员在批准的预算范围内进行修复。

(4)验收。维修工作完成后,由办事员汇同申请单位或个人进行验收,确保其修复质量和修复后的使用性能。验收合格后由申请单位和个人在申请单下部的验收情况一栏中签字认可。

7、机关申用车辆细则

(1)项目部小车由分管领导统一协调,安排综合办公室派车。 (2)市内用车半天以内由各部室负责人直接与综合办公室联系,由综合办公室安排用车。

(3)市外用车必须提前一天填写《派车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同意后,送分管机关的领导批准,由综合办公室安排用车。

(4)特殊情况下由分管机关的领导直接通知综合办公室安排用车。 第九章 财务管理制度

1、 项目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认真履行财务管理的职责,以成本管理为中心,合理运用资金,组织经济核算,及时提报会计核算信息资料,做好成本过程控制,参与项目经营管理,促进项目经营目标实现。

2、 项目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统一核算、集中管理,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财务管理规定,如实反映项目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劳务费核算 (1)、劳务费结算的入账依据为劳务合同、劳务结算单(包括审批表和清单)、收方记录、扣款单、发票等。外协队伍单项合同的结算价不得超出合同范围,否则财务人员一律不得入账。

(2)、劳务结算单必须有主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项目经理、分管副经理、总工、工程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工区(或作业队)负责人、经办人签字。特殊情况,个别人员不能及时签字时须在月内补签。

(3)、申请支付劳务结算款时,应同时具备相应的劳务分包合同和结算单,缺一不可,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付。

(4)、外协队伍发票在月度结算时提供,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日常支付工程款时,需外协队伍提供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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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财务部门在规定期限内,按合同约定收缴外协队伍履约保证金,若外协队伍未按期足额缴纳,应及时向项目经理、公司财务审计部反馈。

(6)、对于应由外协队伍负担的代购材料、水电费、机械费等,在费用发生时,由经办部门填制调拨单、费用分割表和扣款单,及时交给财务部门,从外协队伍应付账款中扣除。

对于外协队伍安全质量进度罚款,属于外协队伍原因造成的材料超耗,每月末由责任部门将罚款通知、材料扣款签认单交给财务部门,从当月结算中扣除。

(7)、财务部门应建立合同履行台账,监控劳务分包等合同的履行情况。

4、材料费核算 (1)、材料采购入账依据为采购合同、购料发票、材料入库单等。发票报销时,必须有项目经理、分管副经理、设备物资部门负责人、经办人签字。申请材料款时,设备物资部门应向财务部门提供采购计划和材料采购合同,否则财务部门不得支付。

(2)、材料支出入账依据为材料出库单、材料进销存报表、周转材料摊销表等,必须有项目经理、分管副经理、材料负责人、工区(或作业队)负责人、仓库保管员、经办人签字。

不需经仓库出入库、直接领用的小型配件入账依据为购料发票及清单等。发票报销时,必须有项目经理、分管副经理、设备物资部门负责人、工区(或作业队)负责人、经办人签字。

(3)、项目部购买材料采用实际成本计价。不论是外购的材料还是自制的材料,不论货款是否支付、发票是否取得,只要材料运达仓库或施工现场,都要及时进行点验。

“货到,票未到”的材料,财务部门应建立货到票未到材料台账(见附件2),下月初用红字冲回。

(4)、财务部门应按月与设备物资部门核对材料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确保账账相符。

(5)、项目部发生废旧材料处理时,处理方案需上报公司生产经营部审批,所得收入及时入账,冲减工程成本。

(6)、项目部周转材料摊销应按公司相关规定拟定合理的摊销方案,并严格执行,严禁少摊或不摊。

5、机械使用费核算 (1)、机械使用费的入账依据为租赁合同、设备使用记录单、设备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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赁费结算单、设备租赁费汇总表、发票等,必须有项目经理、分管副经理、设备物资部门负责人、工区(或作业队)负责人、经办人签字。

(2)、申请支付机械设备租赁款时,除上述资料外,设备物资部门还应向财务部门提供设备租赁计划,否则财务部门不得支付。

6、其他直接费核算 (1)、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如材料二次搬运费、检验试验费、临时占地费、青苗补偿费、工程保险费、验交费、配合费等其他直接费,需取得发票、行政事业专用收据、合同协议等外来凭证入账。

(2)、其他直接费报销时,必须有项目经理、分管副经理、部门负责人、经办人的签字。

7、间接费用的核算 (1)、项目部发生的间接费,需取得外来凭证的业务,如劳动保护费、水电费、办公费、小车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安全费等,入账依据为费用报销单及发票;使用自制凭证的业务,如固定资产使用费、低值易耗品摊销等,入账依据为公司统一格式的表格等资料。

(2)、间接费用报销时,必须有项目经理、分管副经理、部门负责人、经办人的签字。

8、财务部门牵头编制费用预算,并把费用指标分解到各职能部门。负责项目部费用的过程控制、内部考核及分析,协助项目部其他部门做好成本控制工作。

9、成本费用核销及付款审批流程 (1)、项目部成本费用严格按以上会计核算要求入账后,还必须在以下权限范围内签字核销:

预算内的劳务费、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及其他直接费由项目经理签字核销,预算外的书面请示公司,经批复后核销。

预算内的间接费用单张条据在5000元(含5000元)以内的由项目经理签字核销,5000元以上的由分管生产经营副总签字核销。预算外的书面请示公司,经批复后核销。

(2)、项目部成本费用按以上要求核销后,才能在以下权限范围内填写《费用报销单》及《付款审批表》,办理付款审批手续:

一次性付款5万元(含5万元)以内的由项目经理审批办理,一次性支付5万元以上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由公司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一次性支付10万元以上的由公司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复核、董事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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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成本基础资料的传递流程及时间要求 (1)、劳务费结算。外协队伍扣罚、奖励、零星用工等结算基础单据:项目质安、材料、劳资等相关部门每月27日提供给项目工程部门。项目部劳务费结算单及收方记录等结算资料:项目工程部门每月29日前传递给项目财务部门。

(2)、材料费、机械费结算。月份材料进销存报表、周转材料摊销表:项目设备物资部门每月28日传递给财务部门。项目部设置项目工区,项目部设备物资部门可自行制定各分部或工区材料基础资料传递的时间要求,但必须保证向财务部门传递的最后期限。月份机械租赁费统计表:项目设备物资部门每月28日传递给财务部门。内部租赁、折旧费用结算单:设备子公司每月26日将内部租赁结算单传递给项目部;公司财务审计部每月26日,将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下转各项目部。

(3)其他费用。项目部其他成本费用,发生时应及时报销列支。项目各个部门必须在每月30日前报销完毕。

(4)成本预算执行情况表填制

项目工程部门负责填制成本预算执行情况表,并于每月3日前提供给项目财务人员。

11、资金支出管理 (1)、根据年度资金预算及项目实际情况,按月编制月度资金使用计划,每月26日前上报公司审批。严格按付款审批程序在审批后的资金计划范围合理使用资金,并遵循“先会计制证后出纳付款”的原则办理资金支出。

(2)、对项目资金支付要求。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分劳务、材料、租赁费、其它费、间接费用进行统计。对外协队伍资金支付必须符合劳务管理要求,严格执行“五不付”原则,即:无资格准入、无履约保证金、无合同、无批准结算(或超结算)、无发票不付款(停付)。对材料款、机械租赁费的支付按照合同约定,做到支付手续齐全。对劳务费、材料款、机械费的支付,要保证公平、合理,均衡。项目部职工工资及奖金必须按时发放,项目工程结束后不得拖欠职工工资。

(3)已完工项目资金支付注意事项。已完工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提供遗留债务的清偿方案,对索要款项的债务方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若收到债务方催款函或发现诉讼迹象时,及时与公司财务审计部、综合办公室沟通,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发生诉讼事件,造成经济损失。

(4)固定资产资金支出。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相关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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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办法规定,严禁无计划购置固定资产,坚决杜绝出现账外固定资产。

12、职工借款及备用金管理 (1)、借款范围:项目部规定的部门备用金、小车备用金、食堂管理员购物备用金、差旅费、招待费、办公费、零星购物用款等职工因公借款。借款及备用金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许挪作他用或转借他人使用。

(2)、借款程序:借款人填写借支单,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经理复核,项目经理签批,一次性3万元以上的,须有公司对该借款事项的相应审批文件。

(3)、借还制度:坚持谁签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一事一借、一报一还的借款制度,本次借款未还清,不得再次借款。

(4)、清理:项目人员调离其他项目前财务部门务必清理借款及备用金,在借款及备用金清理完毕的情况下,方可办理调离手续,严禁人员调离项目后备用金依然挂账的现象发生。

13、费用报销

(1)、费用报销一律凭正规发票,到财务部填写报销单据,经报销人、部门负责人、财务部、分管领导及项目经理签字后报销。

(2)、在经济业务往来中取得的原始凭证,其外部凭证和内部凭证必须具有单位名称、日期、填制单位及售货方公章,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填制人员签字。

(3)、报销费用必须真实。发现弄虚作假者,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虚报费用100元以下者,按虚报费用的5倍进行罚款;超过100元者,按虚报费用的8倍进行罚款;超过500元者,除处以虚报费用的8倍罚款外,另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移交公司处理。

(4)、项目部员工一律本着节俭的原则办理公事,对于一些节约公司和项目部财产的先进个人,项目部年终给予奖励。

(5)、财务部有权对员工报销费用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不合规费用开支可以拒绝报销,每年上报3位励行节约的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同时对弄虚作假者给予指正和批评。

(6)、采买过程中禁止大额现金支付,凡对外付款超过壹仟元要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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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工资管理

第一条 本项目部工资管理制度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设备物资管理

第二条 材料计划的编制

材料计划编制是一个不断分析研究材料供应情况和使用情况的过程,也是材料采购与使用的平衡过程。通过材料计划的编制,可以控制材料采购与使用,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设备物资部应根据施工的需要,每月编制材料计划。

第三条 材料计划的编制要求

1、保证供应材料的品种、规格的齐全及充足的数量。

2、保证材料供应的适时性,保证材料的供应时间符合工程施工的需要。

3、注意前后期材料计划的连续性,本期的材料计划要以上期材料计划的执行情况为依据,同时又要为下期施工做好准备工作。

4、通过编制材料计划,发现材料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计划期内材料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努力方向,从而更好地保证正常施工的需要和降低材料成本。

第四条 材料计划的编制步骤 1、摸清材料的库存情况。

2、工区根据工程的实施情况和工期计划,向设备物资部提供各期材料需求量。

3、设备物资部根据实际库存和工区提供的资料,结合供货情况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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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编制材料计划。

第五条 材料的采购

材料的采购是材料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它直接关系到材料的成本,关系到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1、大宗材料实行招标制。在招标之前,设备物资部应对材料进行调查,内容包括材料的产地、质量、价格及材料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与供货能力,做好资格预审为招标做好准备工作。

2、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实施招标工作。

3、对投标的材料供应商采用公开招标、评标的办法(一般采用最低价中标,特殊情况可在评标时提出不同方案),选择材料质量合格、价格合理、信誉良好、有供货能力的材料供应商,并做好评价记录。在招标工作中应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决杜绝以权谋私、收受投标人钱物的行为。

4、与选中的材料供应商签订材料供应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如材料供应商违约,应及时追究其责任。

5、设备物资部根据工程施工需求,组织材料供应。

第六条 未经项目经理批准,设备物资部不得与材料供应商签订合同或订立口头协议。

第七条 严禁设备物资部采购假冒伪劣产品。若采购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处以当事人500~2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交公司处理。

第八条 对收料员的要求

1、收料员必须现场验收,对质量不合格的材料坚决拒收。 2、收料员在司磅单上签字必须在收料现场,严禁过后补签。收料员不在收料现场,司机私自卸料的,一律不予签字。如私后签字,发现一次,收料员除赔偿全部损失外,另处1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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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司磅单上注明质检员每天抽验材料的质检单编号和实收数量,并准确统计每天验收的各种材料的数量。

4、在材料验收时,严禁徇私舞弊。一经查出,处以收料员500~2000元罚款。

第九条 试验室要加强对原材料的检测,对质量不合格的原材料要及时通知设备物资部和收料员拒收。如发现原材料质量不合格,试验室没有检测,一次处以试验室主任200元罚款,试验室检测人员(当事人)100元罚款。

第十条 收料员要严把质量关,材料质量不合格,严禁收料。经试验室检测为不合格材料,而收料员没有把关,除赔偿损失外,另处以收料员200元罚款。

第十一条 未经设备物资部和项目部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接收材料,否则一律不与结账,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当事人500~2000元罚款。

第十二条 严禁设备物资部以权谋私和收取回扣。一经发现,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处以500~3000元罚款。

第十三条 材料的入库 1、工区材料管理

(1)各工区应设专门的材料管理员,凡入库的工程材料,必须经收料员签字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并及时入账。

(2)材料入库后应堆放整齐,严禁混堆。特种材料要做好防雨、防潮,确保存放期内材料质量不受影响。

(3)材料保管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心中有数。材料保管员要健全各种账卡,及进做好各种材料进、销、存和原始账目,每月27日向项目部报送材料报表。

2、项目部油料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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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种油料必须先验收,后入库。

(2)油料的领用:各机车驾驶员加油后必须签字。保管员必须保存好原始记录和入、出库单,对柴油实行每月盘存。

(3)保管员要保管好油罐设施及发油工具。

(4)保管员若将油料送人情、变卖或以物换物,一经发现,除按原价赔偿外,另处以当事人5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交公司处理。

第十四条 材料保管员不坚守工作岗位,导致材料被盗或损失,由保管员或保卫赔偿其损失,另处以当事人100元罚款。

第十五条 材料结算:当购进的材料达到一定数量,凭供方所持国家税务机关的正规发票,并附有工区负责人、设备物资部负责人、质检负责人签字的入库单,经项目经理审签后到财务部办理结算。

第十六条 材料的核算

1、材料的入库单和领用单应与附件数量、价格一致。

2、由工区根据工程完成统计量核算各工区的库存,使用材料数量。 3、材料的消耗数量要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相一致;材料的帐目库存数量要与实际货存相一致。如出现数量亏空,必须查明原因,并上报项目部领导。

第十七条 设备物资部是项目部机务管理部门,负责项目部所有设备的安全、调度、维修、保养等工作。

第十八条 机械设备的租赁

1、项目部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与公司设备处签订设备租赁合同。 2、设备物资部根据设备租赁合同,负责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调试。

3、设备物资部负责机械设备的人机定位工作,分班作业或多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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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设备实行机长制。

第十九条 机械设备的使用

1、根据工程施工需要,项目部将机械设备分配给现场施工队,现场施工负责人负责机械设备的统一管理。

2、机械设备使用期的例行保养由操作手完成,一般维修保养(一级、二级)由设备物资部组织实施,三保以上及年度大修由设备处统一安排。

3、机械操作手应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因轮休造成操作手缺岗,由设备物资部统一安排。

4、机械操作手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迫机械操作手违章作业。

5、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操作手必须服从施工人员的安排,不得我行我素、故意为难。

6、项目部柴油设备一律在项目部油库加油或设备物资部指定加油站加油,杜绝以油桶屯油或到其他加油站加油;汽油车一律到设备物资部指定的加油站加油,并采取记账方式,严禁现金支付,特殊情况除外。

第二十条 机械台班的开取形式 1、机械大面积作业按定额开取。 2、机械零星作业,按实际工作小时开取。 3、机械在各工区调动,工区承认单程时间。

第二十一条 项目部大型机械设备对外租赁,必须经公司设备处同意,由设备处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二条 机械零配件的采购

1、项目部机械零配件的采购由设备物资部安排专人负责。 2、机械零配件单件价格在500元以内由设备物资部采购, 500元以上的由设备处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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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机械零配件采购必须及时、准确,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4、机械零配件采购员必须保证其质量,严禁以次充好。一经发现,除按原价赔偿外,另处以当事人100元罚款。

第二十三条 机械零配件的入库、保管与领用

1、机械设备零配件必须先入库,后领用。入库时,购货发票必须有采购员、维修管理人员、设备负责人签字,保管员应认真核对货物,与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

2、保管员必须熟悉配件名称,配件要分类、有序存放,做到账、卡物相符。

3、零配件领用时,领用人必须持有设备物资部签发的配件领用通知单,并办好领用手续,仓库方能发货。领用单上必须注明零配件的详细用途,具体到单台设备,并有操作手本人签字,严禁代领。

第二十四条 机械操作手不服从管理,消极怠工,一次处以100元罚款,两次处以200元罚款,以此类推。

第二十五条 施工期间,操作手不按规定停放、保管机械设备,而引起机械设备损坏、零配件被盗,责任人按损失金额的50%进行赔偿。

第二十六条 施工期间,因保养不善,使用不当,一年内造成电瓶损坏的,按其原值的40%赔偿。

第二十七条 私自租赁机械或擅自将机械设备用于工作范围以外的其他地方,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处以当事人400~800元罚款。

第二十八条 对盗卖机械配件、燃油、变卖机械台班者,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处以1~2倍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报公司处理。

第二十九条 严禁机械操作人员造假或私自开具台班凭证,一经发现,处以当事人500元罚款。

第三十条 机械、交通安全事故按损失金额分为一般事故(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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