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所必备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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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所值班制度

1.变电所运行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以后方能上岗值班。

2.值班期间应穿戴统一的值班工作服,并佩戴主管单位核发的值班岗位标志。进入高压室、设备区应戴安全帽。

3.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严禁赌博、酗酒,发现值班人员饮酒后,所长或当值值班长不得安排其接班或继续值班。

4.值班人员在当值期间,要服从指挥,尽职尽责,完成当班的运行、维护、倒闸操作和管理工作。值班期间进行的各项工作,都要填写到相关记录中。监盘、抄表要认真、细心、抄表时间规定为整点正负五分钟。

5.在执行倒闸操作、设备维护等任务时,控制室应有人监盘。有人值班变电所,除倒闸操作、巡视设备、进行维护工作外,值班人员不得远离控制室。

6.变电所值班方式和交接班时间不得擅自变更,值班人员调班须征得所长同意。

7.值班期间,不得私自离岗、脱岗,严禁单人操作。 8.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主控室、高压室、设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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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运行岗位责任制度

1. 所长的职责

1.1. 所长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所工作。 1.2. 组织本所的政治、业务学习,编制本所年、季、月工作计划,值班轮值表,并督促完成。落实全所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1.3. 制定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措施,组织本所安全活动,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工作。参与本所事故调查分析,主持本所障碍、异常和运行分析会。 1.4. 定期巡视设备,掌握生产运行状况,核实设备缺陷,督促消缺。签发并按时报出总结及各种报表。

1.5. 做好新、扩、改建工程的生产准备,组织或参与验收。 1.6. 检查、督促两票、两措、设备维护和文明生产等工作。 2.1.1.7. 主持较大的停电工作和较复杂操作的准备工作,并现场把关。 2. 副所长的职责

协助所长工作,负责分管工作,完成所长指定的工作,所长不在时履行所长职责。 3. 变电所技术员的职责

3.1. 变电所技术员是全所的技术负责人。

3.2. 监督检查现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参加较大范围的停电工作和较复杂操作的监督把关,组织处理技术问题。 3.3. 督促修试计划的执行,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完成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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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评级。

3.4. 负责所内各种设备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建立健全技术挡案和设备台帐。

3.5. 负责组织编写、修改现场运行规程。

3.6. 编制本所培训计划,完成本所值班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3.7. 制定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督促执行。 . 4. 值长的职责

. 4.1. 值长是本值的负责人,负责当值的各项工作;完成当值设备的维护、资料的收集工作;参与新、扩、改建设备验收。 4.2. 领导全值接受、执行调度命令,正确迅速地组织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并监护执行倒闸操作。 4.3. 及时发现和汇报设备缺陷。

4.4. 审查工作票和操作票,组织或参加验收工作。 4.6. 审查本值记录。

4.7. 组织完成本值的安全活动、培训工作。 4.8. 按规定组织好交接班工作。 5. 正(主)值的职责

5.1. 在值长领导下担任与调度之间的操作联系。 5.2. 遇有设备事故、障碍及异常运行等情况,及时向有关调度、值长汇报并进行处理,同时做好相关记录。

5.3. 做好设备巡视、日常维护工作,认真填写各种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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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抄录各种数据。

5.4. 受理调度(操作)命令,填写或审核操作票,并监护执行。

5.5. 受理工作票,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5.6. 填写或审核运行记录,做到正确无误。 5.7. 根据培训计划,做好培训工作。 5.8. 参加设备验收。

5.9. 参加所内安全活动,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6. 副值的职责

6.1. 在值长及正(主)值的领导下对设备的事故、障碍及异常运行进行处理。

6.2. 按本单位规定受理调度(操作)命令,向值长汇报,并填写倒闸操作票,经审核后在正(主)值监护下正确执行操作。

6.3. 做好设备的巡视、日常维护、监盘和缺陷处理工作。 6.4. 受理工作票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6.5. 做好运行记录。

6.6. 保管好工具、仪表、钥匙、备件等。 6.7. 参加设备验收。

6.8. 参加所内安全活动,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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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所交接班制度

1. 值班人员应按照现场交接班制度的规定进行交接,以控制室钟表为准,正点交接完毕。接班人员应提前20分钟进入控制室。未办完交接手续之前,不得擅离职守。

2. 交接班前、后30分钟内,一般不进行重大操作。在处理事故或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值长指挥下协助工作。

3. 交接班的主要内容:运行方式及负荷分配情况,当班所进行的操作情况及未完的操作任务,使用中的和已收到的工作票,使用中的接地线号数及装设地点,发现的缺陷和异常运行情况,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动作和投退变更情况,直流系统运行情况,事故异常处理情况及有关交代,上级命令、指示内容和执行情况,一、二次设备检修试验情况,维护工作情况,环境卫生。

4. 交班值长按交接班内容向接班人员交待情况,接班人员在交班人员培同下进行重点检查,交班值长或指定人员负责监盘。实现微机管理的变电所,在交接班时,应当面打印出当班的值班记录。值班记录的签名栏,应由交接班人员亲自签名,不得打印。

5. 接班人员重点检查的内容:查阅上次下班到本次接班的值班记录及有关记录,核对运行方式变化情况,核对模拟图板,检查设备情况,了解缺陷及异常情况,负荷潮流,检查试验中央信号及各种信号灯,检查直流系统绝缘及浮充电流,检查温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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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表、油位计等重要表计指示。核对接地线编号和装设地点,核对保护压板的位置,检查内外卫生。

6. 接班人员将检查结果互相汇报,认为可以接班时,方可签名接班。

7. 接班后,根据天气、运行方式、工作情况、设备情况等,安排本班工作,做好事故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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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所两票管理制度

1. 变电所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应遵循《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以下简称“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工作票签发人应由县局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安全规程的生产领导、技术人员或经供电局(工委)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名单应由安全监察部门每年审查并书面公布。

2. “两票”的保存期至少为一年。

3. “两票”管理要先把住执行前的审核关,考核重点应放在执行过程中,严禁无票作业、无票操作。

4. 工作票使用前必须统一格式、按顺序编号,一个年度之内不能有重复编号。

5. 第一种工作票应事先(最迟前一天)送到变电所。第二种工作票可在当日工作开始前送达。

6. 工作票填写应字迹工整、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7. 复杂作业,针对本次作业内容和现场实际,编制相应的危险点分析及控制单,与工作票一起送到变电所。继电保护工作应填写《继电保护安措措施票》。

8. 变电所运行人员接到工作票后,应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设备实际运行情况,认真审核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并符合现场条件,如不合格,应返回工作负责人,不受理该工作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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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运行人员审核工作票合格后,核实现场情况,在已采取的安全措施栏内填写现场已拉开的开关、刀闸及装设的地线等。并在“工作地点临近带电设备”和“补充安全措施”栏内填写相应内容,经核对无误后,方能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10. 工作票执行后加盖“已执行”章。

11. 使用过的工作票一张由变电所保存,每月由专人统一整理、收存;另一张工作票按本单位规定收存。

12. 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工作票许可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13. 倒闸操作应由二人进行,一人监护、一人操作。单人值班的变电所可由一人操作。

14. 除事故处理、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拉开接地刀闸或全所仅有的一组接地线外的倒闸操作,均应使用操作票。事故处理的善后操作应使用操作票。

15. 变电所倒闸操作票使用前应统一编号,每个变电所(集控所)在一个年度内不得使用重复号,操作票应按编号顺序使用。

16. 操作票应根据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下达的操作命令(操作计划和操作预令及检修单位的工作票内容)填写。调度下达操作命令(操作计划)时,必须使用双重名称(设备名称和编号),同时必须录音,变电所要由有接令权的值班人员受令,认真进行复诵,并将接受的操作命令(操作计划)及时记录在《运行日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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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开关的双重编号(设备名称和编号)可只用于“操作任务”栏,“操作项目”栏只写编号可不写设备名称。

18. 操作票填写完后,要进行模拟操作,正确后,方可到现场进行操作。

19. 操作票在执行中不得颠倒顺序,也不能增减步骤、跳步、隔步,如需改变应重新填写操作票。

20. 在操作中每执行完一个操作项后,应在该项前面“执行”栏内划执行勾“V”。整个操作任务完成后,在操作票上加盖“已执行”章。

21. 执行后的操作票应按值移交,复查人将复查情况记入“备注”栏并签名,每月由专人进行整理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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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所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1. 对各种值班方式下的巡视时间、次数、内容,应按变电所现场运行规程中的规定进行巡视。

2. 值班人员应按规定认真巡视检查设备,提高巡视质量,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及时汇报调度和上级,杜绝事故发生。

3. 变电所的设备巡视检查,一般分为正常巡视(含交接班巡视)、全面巡视、熄灯巡视和特殊巡视。

4. 正常巡视的内容,按本单位《变电所现场运行规程》规定执行。

5. 每周应进行全面巡视一次,内容主要是对设备全面的外部检查,对缺陷有无发展作出鉴定,检查设备的薄弱环节,检查防火、防小动物、防误闭锁等有无漏洞,检查接地网及引线是否完好。

6. 每周应进行熄灯巡视一次,内容是检查设备有无电晕、放电、接头有无过热现象。

7. 特殊巡视检查的内容,按本单位《变电所现场运行规程》规定执行。遇有以下情况,应进行特殊巡视:大风前后的巡视,雷雨后的巡视,冰雪、冰雹、雾天的巡视。

8. 设备变动后的巡视。 9. 设备新投入运行后的巡视。

10.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运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后的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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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异常情况下的巡视。主要是指:过负荷或负荷剧增、超温、设备发热、系统冲击、跳闸、有接地故障情况等,应加强巡视。必要时,应派专人监视。

12. 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法定节假日、上级通知有重要供电任务时,应加强巡视。

13. 所长应每月进行一次巡视。严格监督、考核各班的巡视检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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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所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县局生技部门负责全局变电所设备缺陷的统一管理,其职责为:

1.1. 督促各变电所贯彻执行本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1.2. 及时掌握主要设备危急和严重缺陷。

1.3. 每年对设备缺陷进行综合分析,根据缺陷产生的规律,提出年度反事故措施,报上级主管部门。

2.1. 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单位管辖设备的全部缺陷和缺陷的处理情况。

2.2. 建立必要的台帐、图表、资料,对设备缺陷实行分类管理。做到对每个缺陷都有处理意见和措施。

3. 变电所发现缺陷后应对缺陷进行定性,并记入缺陷记录,报告主管部门。

4. 缺陷分类的原则

4.1. 危急缺陷:设备或建筑物发生了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的缺陷,否则,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等事故。

4.2. 严重缺陷:对人身或设备有严重威胁,暂时尚能坚持运行但需尽快处理的缺陷。

4.3. 一般缺陷:上述危急、严重缺陷以外的设备缺陷,指性质一般,情况较轻,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

5. 运行单位发现危急、严重缺陷后,应立即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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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一般缺陷应定期上报,以便安排处理。

7. 消缺工作应列入各单位生产计划中。对危急、严重或有普遍性的缺陷要及时研究对策,制定措施,尽快消除。

8. 缺陷消除时间应严格掌握,对危急、严重、一般缺陷要严格按照变电所管理规范中规定的时间进行消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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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所运行维护工作制度

一.设备定期维护工作

1. 变电所设备除按有关专业规程的规定进行试验和检修外,还应进行必要的维护工作。

2.变电所投产、改扩建或设备检修后应进行验收并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备齐各种技术资料。

3.变电所的二次线及端子箱应按本单位规定定期进行检查。 4.开关的气动机构应定期进行放水工作,并检查空气压缩机润滑油的油位及计时器。

5.设备导流接头应有温度监测手段和措施。

6.按季节性特点及时做好防污、防汛、迎峰等各项工作。

7.变电所设备室、地下变电所的通风设备应运行良好。 8.蓄电池应定期进行检查、清扫、维护。 二.继电保护

1.保护及自动装置新投入或定值改变后,运行人员必须和当值调度员核对该装置的全部定值项,正确无误后方可投入运行。 2.保护及自动装置屏(柜)前后屏眉要有保护专业统一规范的名称。

3.保护室的空调按运行设备管理。

4.保护及自动装置动作或告警后,运行人员必须准确记录控制屏光字牌、保护屏信号,及时向调度及有关部门汇报。 5.停运的保护及自动装置屏(柜),必须有“已停运”标示。

变电所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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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各种值班方式下的巡视时间、次数、内容,应按变电所现场运行规程中的规定进行巡视。

2. 值班人员应按规定认真巡视检查设备,提高巡视质量,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及时汇报调度和上级,杜绝事故发生。 3. 变电所的设备巡视检查,一般分为正常巡视(含交接班巡视)、全面巡视、熄灯巡视和特殊巡视。

4. 正常巡视的内容,按本单位《变电所现场运行规程》规定执行。

5. 每周应进行全面巡视一次,内容主要是对设备全面的外部检查,对缺陷有无发展作出鉴定,检查设备的薄弱环节,检查防火、防小动物、防误闭锁等有无漏洞,检查接地网及引线是否完好。

6. 每周应进行熄灯巡视一次,内容是检查设备有无电晕、放电、接头有无过热现象。

7. 特殊巡视检查的内容,按本单位《变电所现场运行规程》规定执行。遇有以下情况,应进行特殊巡视:大风前后的巡视,雷雨后的巡视,冰雪、冰雹、雾天的巡视。 8. 设备变动后的巡视。 9. 设备新投入运行后的巡视。

10.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运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后的巡视。

11.异常情况下的巡视。主要是指:过负荷或负荷剧增、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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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设备发热、系统冲击、跳闸、有接地故障情况等,应加强巡视。必要时,应派专人监视。

12. 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法定节假日、上级通知有重要供电任务时,应加强巡视。

13. 所长应每月进行一次巡视。严格监督、考核各班的巡视检查质量。

变电所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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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般规定

1.1. 坚持规程学习和定期培训制度,是变电运行的重点工作之一,是保证安全运行的基础工作。各所要结合实际,坚持不懈地做好运行人员的培训工作。

2. 运行人员,必须经过上岗考试和审批手续,方可担任正式值班工作。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离岗三个月以上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履行考试和审批手续,方可上岗正式担任值班工作。

3. 各变电所均应根据上级规定的培训制度和年度培训计划要求,按期完成本所的培训计划,由所长或技术负责人负责监督培训计划的落实。

2. 培训标准

2.1. 熟练掌握设备运行情况

2.1.1. 掌握设备结构、原理、性能、技术参数和设备布置情况,以及设备的运行、维护、倒闸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2.1.2. 掌握一、二次设备的接线和相应的运行方式。 2.1.3. 能审核设备检修、试验、检测记录,并能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和巡视结果,分析设备健康状况,掌握设备缺陷和运行薄弱环节。

2.2. 能正确执行规程制度

2.2.1. 掌握调度、运行、安全规程和运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检修、试验、继电保护规程的有关内容,正确执行各种规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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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熟练掌握本所现场运行规程。遇有扩建工程或设备变更时,能及时修改和补充变电所现场运行规程,保证倒闸操作、事故处理正确。

2.2.3. 熟练掌握倒闸操作技术

2.2.4. 能正确执行操作程序,迅速、正确地完成各项倒闸操作任务。

2.2.5. 掌握各种设备的操作要领和一、二次设备相应的操作程序,熟知每一项操作的目的。

2.2.6. 掌握变压器并列条件及系统并列条件和操作方法。 2.2.7. 能熟练正确地进行事故处理

2.2.8. 发生事故和异常时能根据仪表、信号指示、继电保护和设备异常状况,正确判断故障范围,并能做到迅速、正确地处理事故。

2.2.9. 遇到运行方式改变时发生故障,事故处理亦能达到上述水平。

3. 定期培训制度 3.1. 规程学习

3.1.1. 根据本单位实际可安排安全规程、调度规程、运行规程、现场运行规程的学习。

3.1.2. 每季末进行一次考试,总结学习效果。 3.2. 定期培训项目

3.2.1. 每季进行一次反事故演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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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技术问答:每月每人至少一题。 4. 新人员培训

4.1. 新人员首先应进行上岗培训。

4.2. 一般学习一年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担任正式值班员。 4.3. 考核办法

4.3.1. 学习期间应定期进行测验,以检查学习效果。 4.3.2. 分阶段进行全面考试,检验学习成绩。

4.3.3. 学习成绩优秀者,可提前进行上岗考试,经审批后正式担任值班工作(转正、定级时仍应重新考核,履行转正手续)。

.5. 培训资料管理

5.1. 各项培训工作均应及时填写好专用培训记录。 全部培训记录和考试成绩,均应存入个人培训档案。不断总结培训工作经验,提高运行人员的技术素质和运行管理水平。

变电所防小动物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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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变电所应定有防小动物措施,每月定期检查一次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2.各设备室的门窗应完好严密,出入时随手将门关好。 3.设备室通往室外的电缆沟、道应严密封堵,因施工坼动后及时堵好。

4.各设备室不得存放粮食及其他食品,应放有老鼠药或捕鼠器。

5.各开关柜、电气间隔、端子箱和机构箱应采取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变电所安全保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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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消防管理

1.1. 按照国家颁发的消防法规,制定消防措施并认真落实。 1.2. 变电所消防器具的设置应符合消防部门的规定,定期检查消防器具的放置、完好情况并清点数量,记入相关记录。

1.3. 变电所的电缆隧道和夹层应有消防设施,控制盘、配电盘和开关场区的端子箱等电缆孔应用防火材料封堵。

1.4. 变电所设备室或设备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放在设备区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强管理,并按规定要求使用,施工后立即运走。

1.5. 变电所内易燃易爆区域禁止动火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到主管部门办理动火手续,并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

1.6. 运行人员应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定期进行消防演习。

1.7. 运行人员应熟知火警电话及报警方法。 2. 防盗窃管理

2.1. 变电所围墙的高度符合规定。

2.2.变电所应设门卫室,生活设施不得与运行人员混用。变电所的大门正常应上锁。

2.3. 外来人员进入变电所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出示有关证件,经变电所人员核实后方可进入,并做好登记。

2.4. 装有防盗报警系统的变电所应定期检查、试验报警装置的完好性,存在故障的要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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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运行人员在巡视设备时,应兼顾安全保卫设施的巡视。 2.6. 变电所的专职安全保卫人员每日必须对变电所大门、围墙、重要设备周围及其它要害部位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2.7. 变电所围墙不得随便拆除,因工作需要确需拆除的,必须事先与有关部门联系,征得同意,制定出有效的防盗措施后方可拆改。

3. 防破坏工作

3.1. 变电所要根据所处的位置和重要性,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防止外人破坏设备的措施。

3.2. 重要节假日、活动、会议等保电期间,要加强对设备区的巡视和保卫工作。

变电所反事故措施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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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变电所应根据上级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安全性评价提出的整改意见的具体要求,定期对本所设备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

2.配合主管部门按照反事故措施的要求和安全性评价提出的整改意见,分析设备现状,制定落实计划。

3.做好反事故措施执行单位施工过程中的配合和验收工作,对现场反事故措施执行不利的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4.变电所进行大型作业时,应提前制定本所相应的反事故措施,以确保不发生各类事故。

5.定期对本所反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备案,并上报有关部门。

变电所防误闭锁装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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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网(省)公司防误工作的有关规定。

2. 防误闭锁装置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变电所现场运行规程中对防误装置的使用应有明确规定,电气闭锁装置应有符合实际的图纸;运行巡视同主设备一样对待,发现问题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并及时上报;防误闭锁装置的检修维护工作,应有明确分工和专门单位负责;

3. 解锁钥匙应封存管理。

4. 解锁钥匙只能在符合下列情况并经批准后方可开封使用: 4.1. 确认防误装置失灵、操作无误。

4.2. 紧急事故处理时(如人身触电、火灾、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使用,事后立即汇报。

3.4.4.3. 变电所已全部停电,确无误操作的可能,履行规定程序后使用。

5. 每次使用后,立即将解锁钥匙封存,并填写记录。 6. 在倒闸操作中防误闭锁装置出现异常,必须停止操作,应重新核对操作步骤及设备编号的正确性,查明原因,确系装置故障且无法处理时,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解锁操作。

7. 电气设备的固定遮栏门、单一电气设备及无电压鉴定装置线路侧接地刀闸,可使用普通挂锁作为弥补措施。

变电所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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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尊师爱徒,团结同志,礼貌待人,遵守值班纪律,爱

护公物及设备设施,电话联系工作应先报姓名,使用文明专业用语。

第二条:上班不准穿背心、裙子、短裤、拖鞋、高跟鞋等不利于工作的服饰,做到服装整齐。 第三条:严格清洁卫生制度:

1.不准在控制室或配电房吸烟、烧饭,以免引进老鼠或引起火灾事故;

2.残食杂物不准乱丢乱倒,需清除到指定地点或垃圾箱; 3.公共场所必须划分清洁区域,安排专人管理,定期打扫,并经常注意保持清洁;

4.控制室、配电室、办公室及所有控制(开关)盘、柜、箱应窗明几净、摆放整齐;

5.室内外无积水、无垃圾、无散失器材和杂物、无蜘蛛网; 6.各种图表具备,悬挂整齐,资料保管符合要求,方便使用; 7.电缆沟电缆排列整齐,无积水、泥沙垃圾、盖板完好平整; 第四条:场地环境要求:

1.场地内外应平整无缺,道路成形或畅通,设备巡视有走道; 2.搞好所内外绿化,防止污染,净化空气;

3.设备完好率达到部颁标准的要求。设备、箱体、金属构架应定期刷油漆,保证无锈蚀、无渗漏、设备标示明显,名称编号正确,相色清楚,表面无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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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产厂房无漏水损坏,孔洞已堵塞,防火墙均做好,安全设施完好;

5.户室内设备有防鸟措施,杆头已封堵;

6.生产厂区有出入制度,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会客,生产厂区不作会客场所,孩童不得入内,并不得有家禽家畜进入。

变电所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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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规定

1.本制度适用于变电所内所有一、二次设备,同时包括通风、消防等附属设备。

2.变电所内设备除应按有关规程由专业人员根据周期进行试验外,运行人员还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对有关设备进行定期的测试和试验,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对于处在备用状态的设备,各单位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定期投入备用设备,进行轮换运行,保证备用设备处在完好状态。

4.各单位应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将有关内容列入月度维护工作计划中。

二、设备定期试验制度

1.变电所应每日对变电所内中央信号系统进行测试,测试内容包括预告、事故音响及光字牌。

2.有专用收发讯设备运行的变电所,运行人员每天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高频通道的对试工作。

3.蓄电池定期测试规定:

1)铅酸蓄电池:每月普测一次单体蓄电池的电压、比重,每周测一次代表电池的电压、比重。

2)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每月普测一次电池的电压,每周测一次代表电池的电压。

3)代表电池应不少于整组电池个数的1/10,选测的代表电池相对固定,便于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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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蓄电池测量值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每次测完电池应审查测试结果。当电池电压或比重超限时,应在该电池电压或比重下边用红色横线标注,并应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措施,设法使其恢复正常值,将检查处理结果写入蓄电池记录。对所内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上报,由专业人员处理。

5)变电所应参照蓄电池厂家说明书及相关规程,写出符合实际的蓄电池测试规范及要求,并贴在蓄电池记录本中,以便测量人员核对。

6)所长应及时审核测试记录并签字。 4.变电所的事故照明系统每月试验检查一次。

5.35kV及以上避雷器,每年第一季度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一次试验(或带电测试),以确认避雷器是否完好。

6.运行人员应在每年夏季前对变压器的冷却装置进行试验。 1)凡变压器装有冷却设备的风扇、油泵正常时为备用或辅助状态的应进行手动启动试验,确保装置正常,试验后倒回原方式。

2)冷却装置电源有两路以上的且平时作为备用的电源应进行启动试验,试验时严禁两电源并列,试验后倒回原方式。

7.电气设备的取暖、驱潮电热装置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8.装有微机防误闭锁装置的变电所,应每半年对防误闭锁装置的闭锁关系、编码等正确性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对并检查锁具是否卡涩。

9.变电所内不经常运行的通风装置,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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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试验。

10.变电所内长期不调压或有一部分分接头位置长期不用的有载分接开关,有停电机会时,应在最高和最低分接间操作几个循环,试验后将分接头调整到原运行位置。

11.变电所内的漏电保护器每月应进行一次试验。 三、设备定期轮换制度

1.备用变压器与运行变压器应半年轮换运行一次。 2.因系统原因长期不投入运行的无功装置,每季应在保证电压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一定时间,对设备状况进行试验。电容器应在负荷高峰时段进行;电抗器应在负荷低谷时段进行。

3.对强油风冷变压器冷却系统,各组冷却器的工作状态(即工作、辅助、备用状态)应在每季进行轮换运行一次。具体办法应写入现场运行规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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