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环境资源法概述

更新时间:2023-05-19 17:36: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第二章第一节 第二节

环境法概述环境法的特征与性质 环境法的体系

第二章本章重点

环境法概述

1、环境法的特征与性质 2、我国的环境法体系

第一节 环境法的特征与性质一、环境法的概念与特征(一)环境法的概念——环境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为实现经济 环境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环境法 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的,调整有关保护和改善 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的,调整有关保护和改善 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 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环境法调整环境社会关系;环境法保护人类 环境法调整环境社会关系 环境法调整环境社会关系; 生存环境的整体。 生存环境的整体。

【例题】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调整的社会关 例题】 系是( 系是( ) A.人与物的关系 A.人与物的关系 B.人与环境要素的关系 B.人与环境要素的关系 C.人与自然的关系 C.人与自然的关系 D.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D.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装修导致饮水污染 新生儿死亡获赔偿杨霆和章洁是江苏常州的一对夫妇,2004年 杨霆和章洁是江苏常州的一对夫妇,2004年1 16日 章洁产下一个多发性畸形婴儿。 月16日,章洁产下一个多发性畸形婴儿。婴儿出生 不到2分钟便夭折。事发后, 不到2分钟便夭折。事发后,血液检验显示章洁怀 孕期间有过长期“ 接触史。 孕期间有过长期“苯”接触史。 夫妇俩想到搬进新居后, 夫妇俩想到搬进新居后,时常闻到自来水有一 股异味,他们从家中采取水样送检, 股异味,他们从家中采取水样送检,结果发现水中 竟然含有甲苯、氯苯、 竟然含有甲苯、氯苯、二甲苯等多种有毒有害物质 。

2002年 2002年4月,杨霆委托旌工公司装修新居。案发 杨霆委托旌工公司装修新居。 后杨霆夫妇发现按照《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后杨霆夫妇发现按照《 嵌入墙体、地面的自来水管道应进行防腐处 》,“嵌入墙体、地面的自来水管道应进行防腐处 理并用水泥砂浆保护。 然而,旌工公司直接在水 理并用水泥砂浆保护。”然而,旌工公司直接在水 管上进行防水施工后铺设地砖, 管上进行防水施工后铺设地砖,致使水管与防水涂 料直接接触。而且他们使用的防水涂料是2001 2001年建 料直接接触。而且他们使用的防水涂料是2001年建 设部公告淘汰的焦油型氯丁胶。 设部公告淘汰的焦油型氯丁胶。 2004年10月 杨霆夫妇将旌工公司告上法庭, 2004年10月,杨霆夫妇将旌工公司告上法庭, 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费、 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费、新生儿死

亡赔 偿金等共计32万余元。 32万余元 偿金等共计32万余元。

被告旌工公司称, 被告旌工公司称,胎儿畸形和死亡有多种因 素,原告必须证明施工与婴儿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 系。 一审法院认为, 一审法院认为,旌工公司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 材料,导致原告健康造成损害,而且发生了婴儿畸 材料,导致原告健康造成损害, 形死亡事件。法院判决旌工公司支付原告医疗费、 形死亡事件。法院判决旌工公司支付原告医疗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并将水管按规定重新排设 但原告所生新生儿死亡, 。但原告所生新生儿死亡,可能存在多种内外原因 ,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其损害后果与被告的行为有因 果关系, 果关系,故原告提出的死亡赔偿金要求不予支持 。

原告向常州市中院提起上诉, 原告向常州市中院提起上诉,认为本案应由被 上诉人倒置举证。 上诉人倒置举证。 常州市中级法院认为,本案系环境污染引起 环境污染引起的 常州市中级法院认为,本案系环境污染引起的 人身损害纠纷,举证责任应当倒置。 人身损害纠纷,举证责任应当倒置。而旌工公司未 能证明原告饮用水污染与其使用淘汰的氯丁胶无关 ,故应当认定饮用水污染与章洁所生胎儿畸形有直 接因果关系。 接因果关系。 二审法院判决旌工公司赔偿上诉人死亡赔偿金 113070元 113070元。

《民事证据规定》第4条: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 民事证据规定》 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 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 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 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2002年国家环保总局《室内装修有毒有害物质排放 2002年国家环保总局《 年国家环保总局 标准》 标准》 外部的环境侵害 全方位的环境侵害

(二)环境法的特征1、科学技术性 ——法律规范和法律化科学技术规范的结合。 法律规范和法律化科学技术规范的结合。 法律规范和法律化科学技术规范的结合 物物相关律”——环境影响评价 “物物相关律”——环境影响评价 相生相克律”——保护生物多样性 “相生相克律”——保护生物多样性 能流物复律”——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 “能流物复律”——循环经济、生态农业 时空有益律” ——地方环境立法 “时空有益律” ——地方环境立法 2、综合性 ——法律规范、调整对象、调整机制 法律规范、 法律规范 调整对象、 3、公益性

第一节 环境法的特征与性质 二、环境资源法的性质? 环境资源法

的性质?——公法?私法?社会法? 公法?私法?社会法? 公法

二、环境资源法的性质——社会法 环境资源法的性质 社会法1、产生背景——市场经济外部不经济性的产物 市场经济外部不经济性的产物 ——传统民法、行政法在环保方面存在不足 传统民法、 传统民法

2、法的本位——社会利益 社会利益 3、调整方式——公法手段干预私法领域 公法手段干预私法领域 4、价值目标——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

例题】将环境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的主要 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 【例题】将环境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的主要 法律手段包括( 法律手段包括( ) A、采用税收、财政补贴、优惠贷款、环境标志等 采用税收、财政补贴、优惠贷款、 经济刺激措施 B、对开发、利用资源及其排污行为实行全程管制 对开发、 C、实行排污收费制度 D、实行排污权交易制度 E、直接对污染物排放量作出限制性规定

“ 社会法是作为公法与私法相融合而产 生的第三法域,并以社会利益为本位, 生的第三法域,并以社会利益为本位,通过 社会调节机制追求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及社 会安全。 会安全。 “社会法即为一般社会福利而立法。” 社会法即为一般社会福利而立法。

第二节 环境法的体系一、各国环境法体系比较1、以美国为代表的基本法模式 ——《国家环境政策法》 《国家环境政策法》 2、以英国为代表的整合化模式 3、以法国为代表的复合法模式 4、以日本为代表的法典化模式 ——《公害对策基本法》 ——《公害对策基本法》、《自然环境保全法》、 自然环境保全法》 公害纷争处理法》 《公害纷争处理法》

第二节 环境法的体系二、我国的环境法体系1、宪法 2、环境保护法律 环境保护单行法规、 3、环境保护单行法规、规章 4、环境标准 5、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和协定

1、宪法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 《宪法》第九条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 宪法》 障珍贵的动物和植物。 障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 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1)国家环境保护职责 (2)重要自然资源的权属 (3)没有直接规定环境权

【例题】我国首次规定环境保护内容的宪 例题】 法是( 法是( ) A、1954年制定的《宪法》 1954年制定的《宪法》 年制定的 B、1975年修订的《宪法》 1975年修订的《宪法》 年修订的 C、1978年修订的《宪法》 1978年修订的《宪法》 年修订的 D、1982年修订的《宪法》 1982年修订的《宪法》 年修订的

2、环境资源法律 专门性的环境法律 综合性的

专门法律 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 非综合性的专门法律 经济法律 民商法律 刑事法律

非专门性的环境法律

1989年 环境保护法》 1989年《环境保护法》的缺陷及其完善 立法层次——基本法 1、立法层次 基本法 立法目的——可持续发展 2、立法目的 可持续发展 立法体例——环境和资源综合调整 3、立法体例 环境和资源综合调整 4、调整范围 调整范围——概括列举式 概括列举式 5、基本制度 制度的修订:“三同时”、“排污收费”等 制度的修订: 三同时” 排污收费” 填补规范空白:环保产业、 填补规范空白:环保产业、外来物种入侵等

《环境法》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 环境法》 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 体健康, 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业化建设的发展 制定本法。 ,制定本法。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zq4.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