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往来管理内控制度

更新时间:2023-04-11 07:24: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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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Tsingtao Brewery CO.,LTD

管理标准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与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以及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以下如无特别说明,统称“公司内部各单位”)内部往来项目的结算、日常管理及内部控制相关工作,防范公司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及文件转化规定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转化规定:本制度不需转化。

3、术语及相关文件清单

3.1术语

本制度的内部往来项目包括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因原材料集中采购、啤酒产品购销业务、内部提供劳务及其他代收代付等事项产生的内部债权及债务,包括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内部应收账款:指公司内部工厂和销售单位之间、工厂之间以及销售单位之间因发生产品或原材料购销业务,销售方应向购买方收取的款项;

内部预付账款:指内部销售单位向存在采购产品业务关系的工厂支付的预付款;以及根据公司集中采购协议,工厂向公司总部预付的采购款;

内部应收票据:指工厂向公司内部销售单位销售产品,内部销售单位向工厂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

内部其他应收款:指除内部应收账款、内部预付账款以及内部应收票据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代付款项。主要包括: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代付员工薪酬、职工保险及劳务费用,工厂应收销售单位代收的包装物押金,应收的保险赔款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其他应收、代付项目等;

内部应付账款:指公司内部销售单位和工厂之间、销售单位之间、工厂之间因发生产品或原材料购销业务,购买方应向销售方支付的款项;

内部预收账款:指工厂向存在采购产品业务关系的内部销售单位收取的预收款;以及根据公司集中采购协议,公司总部向工厂预收的采购款;

内部其他应付款:指除内部应付账款、内部预收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付、代收款项,具体内容参见内部其他应收款项目。

3.2相关文件清单

4、职责:

6、正文内容

6.1管理原则:

6.1.1各单位应依据真实的经济业务记录内部往来账项,不得伪造、变造、瞒报、漏报内部往来交易业务。

6.1.2未经公司批准或事先备案,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不得通过内部往来项目擅自调剂、拆借资金。

6.1.3公司内部各单位间的内部购销业务应根据公司规定签订业务合同, 明确约定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等,业务过程中应严格按合同约定进行款项结算。

6.1.4公司内部各单位应及时并优先结算内部往来款项。

6.2管理要求:

6.2.1销售单位与工厂之间的内部往来管理

6.2.1.1销售单位采购工厂产品,工厂在订单发运之后应定期与销售单位对账,对账一致后应及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单位应在收到发票后按照产品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在次月结清全部货款。

6.2.1.2经公司批准,销售单位收取经销商的银行承兑汇票,可作为货款支付工厂,具体参照公司《票据管理内控制度》执行。

6.2.1.3业务运行过程中,销售单位代工厂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应于次月全额支付给对应工厂,不得通过与其他内部应收应付项目抵消轧差后仅对余额部分进行结算。

6.2.1.4工厂在订单发运过程中为销售单位垫付的运费、装卸费等费用,销售单位应在7个工

作日内与工厂完成对账确认,并在收到工厂开具发票后的次月全部结清。

6.2.2销售单位之间的内部往来管理

6.2.2.1销售单位间因购销业务产生的内部往来,交易双方应定期对账,对账一致后销售方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应于收到发票后的次月结清全部货款。

6.2.2.2销售单位间因其他交易发生的往来账项,交易双方应及时核对确认,购买方应在收到合法结算单据后次月内结清全部款项。

6.2.2.3因营销中心调整销售单位业务区域形成的内部往来挂账事项,该业务区域的交接双方应在交接后一个月内完成对账,并在三个月内清理完毕,不得长期挂账。

6.2.3制造工厂之间的内部往来管理

6.2.3.1因工厂间内部调拨包装物及固定资产等业务发生的内部往来账项,收货单位应于收

到包装物或者固定资产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与供货单位结清资金。

6.2.3.2区域内集中采购过程中产生的中心工厂与区域工厂间的内部往来挂账,双方对账一致后应于次月底结清全部货款。

6.2.4公司总部与内部各单位间的内部往来管理

6.2.4.1公司酒花集中采购由公司统一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根据酒花采购数量统一向供应商支付货款。酒花集中采购范围内的各工厂签订采购委托合同后,应于30日内将酒花款全额预付至公司总部。采购管理总部在公司与供应商签订酒花采购合同后,根据内部各工厂酒花采购数量以及酒花验收入库证明,通知供应商给相关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确认收货工厂收到发票后,按照收到该酒花供应商发票的汇总金额提交酒花付款流程,审批通过后财务管理总部根据付款计划安排支付货款。采购管理总部应与财务管理总部及酒花采购工厂每月核对账务,保证账实相符。

6.2.4.2进口大麦集中采购购货单位收到货物应及时在集中采购系统内确认收货并匹配发票信息,海外业务总部3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购货单位收到发票后次月向海外业务总部结清全部货款。

6.2.4.3国产大麦、麦芽集中采购的购货单位收到供应商货物并验收合格入库后,应及时在集中采购系统内确认收货并匹配供应商发票信息。麦芽厂收到供应商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购货单位,购货单位收到发票的当月应向麦芽厂结清全部货款。

6.2.5 公司内部单位其他内部往来账项管理

6.2.5.1公司内部各单位在发生代收、代付等内部往来事项后,代收或代付方应及时将事项内容、金额及入账科目通过书面方式及时通知对方单位,并将相应的单据移交给对方,确保内部往来双方对该事项的信息保持一致。

6.2.5.2内部往来双方单位应遵循及时性原则,尽快结算相关款项。对于发生频率较高事项,双方应在每月结账前应先进行对账,对账一致后方可结账,并在次月结清上月的全部款项。

6.2.6内部往来账项的日常管理

6.2.6.1发生内部往来业务的单位之间应建立定期对帐制度,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帐务核对,对账结果应经双方对账人员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

6.2.6.2发生内部往来业务的各单位对内部往来交易款项,均应采用现金结算方式,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将收取外部客户和自行开具的商业汇票(含电子商业汇票)支付给公司内部单位。

6.2.7内部往来账项的清理

6.2.

7.1内部往来账项的账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超账龄的内部往来账项,双方单位应当将内部往来交易内容、超账龄的原因、下一步的清理计划以及需要总部协调支持事项通过专项报告提交公司财务管理总部备案,由财务管理总部负责监督双方单位按计划完成内部往来账项的结算。

6.2.

7.2对于历史遗留的,账龄在一年以上的内部往来账项,每年内部往来业务双方单位均应加强沟通,在本单位的年度运营计划中提出清理方案,并报财务管理总部备案。对涉及三个以上相关单位的,并且久而未决历史遗留挂帐由财务管理总部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制定方案协调解决。

6.2.8内部往来账项的考核

6.2.8.1以前年度的内部往来账项要确保下降,相关单位每年设置相应的考核目标、奖惩兑现。具体考核纳入年度经营目标责任考核。

6.2.8.2账龄超过一年以上的内部往来账项,根据业务性质及形成长期未能清理的原因追究该内部往来事项的双方单位财务负责人和经办人责任,并纳入总会计师考核体系。

6.2.9责任追究

6.2.9.1对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内部往来账项,具体执行公司《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的相关规定处理。

7、标准或模板:

8、记录:

9、修订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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