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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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施工环境保护监理

公路工程施工环境保护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审批: 编写:

XX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部

二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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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施工环境保护监理

目 录

第一章、公路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概述·························2 第一节、公路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的任务·······················2 第二节、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的依据·······························2 第三节、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程序·····························4 第四节、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内容及方式·····················5 第五节、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制度·····························7 第六节、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文件·································8 第二章、施工准备阶段的环境保护监理··························12 第一节、施工准备阶段的环境保护要点··························12 第二节、施工准备阶段的环境保护监理要点······················21 第三章、重要环境项目控制监理································22 第一节、声环境及振动环境保护监理····························22 第二节、水环境保护监理······································24 第三节、空气环境保护监理····································32 第四节 固体废物控制监理····································37 第四章 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监理································39 第一节、路基工程环保监理····································39 第二节、路面施工环境保护监理································57 第三节、桥涵工程环境保护监理································60 第四节、隧道工程············································64 第五节、其它工程············································69 第五章 环境工程质量监理····································75 第一节、声屏障工程监理要点··································75 第二节、绿化工程监理要点····································76 第三节、护坡工程环境保护要点································82 第四节、拦渣工程设施监理要点································84 第六章 交(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环境保护监理··················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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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公路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概述 第一节·公路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的任务 一·工程概况及环境保护项目简介

本项目是 建设项目,我处监理 合同段,总里程K ~K ,共 Km。其中隧道 座,桥梁 座,路基填方 万方,挖方 万方。路面工程 万㎡。等等。

本工程的环境保护项目有: 、 、 、等等。

我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在施工监理过程中依法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影响环境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各项环保措施满足公路施工环境保护的要求。

在施工环境保护监理中,针对施工过程环境保护的全方位、全过程进行监理。其主要任务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进行监理,如噪声、废气、污水等污染物排放应达标、减少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破坏;

二是对建设项目配套的环保工程进行施工监理,确保“三同时”的实施,如对水处理设施、声屏障、绿化工程、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保护区的保护等进行监理。 第二节、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的依据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的依据主要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

规定,地方性法规、文件,以及设计文件等。主要内容如下: 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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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护法》 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国家有关的条例、办法、规定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 ?《关于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交通行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交通部环境监测工作条例》、 ?《公路环境保护规范》。 3地方性法规、文件

迄今为止有十几个省(市、自治区)颁布了地方环境保护法规。这些法规同样是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的依据。 4国家标准

国家强制执行的环保标准很多,与公路施工有关的标准主要有: ?环境噪声标准,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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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水质标准、如《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渔业水质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

?振动标准、如《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等。 5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报告及批复 6项目的环境行动计划 7工程设计文件

8施工过程的会议纪要、文件 第三节、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程序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一般应按照下列工作程序进行:

1、依据监理合同、设计文件、环评报告、水土保持方案以及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等编制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规划;

2、按照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规划、工程建设进度、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编制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3、依据编制的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开展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理;

4、工程交工后编写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总结报告,整理监理档案资料,提交建设单位;

5、参与工程竣工环保验收。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程序框图见下图。 1、组织施工环境保护监理交底会和有关协调 会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环境保护方案 3、审核工程材料、设备的环境性能指标 建立项目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机构 编制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规划 编制单项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1、督促施工单位履行承包合同中的环境保护条款 2、现场检查、监督并发布各项指令、文件 及协调管理3、结合环境监测数据,及时调整环保监控 力度 4、编写工作纪录、监理日志、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报告、监理工作总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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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实施细则进行施工环境保护监理 向建设单位提交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资料和报告 编制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报告书,参与工程竣工及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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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内容和环保工程监理内容。后者主要是工程内容,可以参照工程监理月报格式书写,前者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本月主要施工内容。

②本月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情况。上月遗留的环保问题以及处理情况。

③环保监测的结果。

④本月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以及处理计划。

⑤下月施工计划,以及根据下月施工内容提出的污染防治计划。 (2)施工单位月报

为使监理工程师及时掌握施工过程的环保情况,施工单位应在月报中增加环境保护章节,包括以下内容:

①施工中的环境保护情况

a、本月施工单位污染源统计,如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是否有增减或变化。

b、针对以上污染源采取的防治措施,以及根据污染源的变化拟定的处置计划。

c、本月施工单位排放污染物(打桩泥浆、罐车清洗水、碎石清洗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弃土弃料等)的种类及排放地点、排放方式、排放去向,以及生态保护情况。

②执行情况

a、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检查情况,内容包括本月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收到通知单或联系单后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

b、其他情况

4、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往来函件 5、工程交、竣工文件 6、工程建设环保文件 7、环境监测报告

环境监测报告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定期进行监测后,由监测部门分期提交的监测结果报告;另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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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监理单位根据现场情况自主进行监测的结果报告。两者都应进行归档。 8、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竣工环保总结报告及其它资料 9、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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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施工准备阶段的环境保护监理 第一节、施工准备阶段的环境保护要点 一、施工临时用地对环境的影响因素

施工临时用地规划、布置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的要求,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建设用地,按照“安全、环保、合理、适用”的原则规划施工便道、便桥、码头、取土场、弃土场、生活区、水池、油库、炸药库等建设用地。避免因选址不慎,造成对环境的人为干扰。 1、对生态敏感点的影响

选址对生态敏感点的影响包括:特别生态系统、特别生境和珍稀濒危动植物等;公园、绿地、风景名胜区等城市生态环境;水源地、水源林等城市或区域生命支持系统;基本农田、高产良田、特产地、城市菜篮子工程、果木园、种子基地等生存资源;湿地、河口、海湾、红树林、滩涂、水生物产卵地、繁殖场等;各种自然的和人文遗迹等自然与文化保护目标;具有潜在旅游价值或科学美学价值的自然景观;脆弱生态系统或各种自然灾害防治区域或目标等。

为避免因选址不慎造成的生态影响,基本上应采取避让的措施。通过实地踏勘,避开各种生态敏感点,对于公路施工区域附近可能存在的生态敏感点,应加强管理, 防止产生人为干扰。 2、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公路施工临时占地通常涉及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或临近这些用地,另外,还有可能临近鱼塘、河流等水域或居民点。施工区域临近城镇或农村的居民点时,应尽可能租用当地的民居作为施工生活区。若无现成的房屋可以租用,应尽可能避开农、林等生产用地。对临时借地范围要有明确的边界,具体应按照临时用地审批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并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划定,以便控制对临时借地外围土地的不合理占用;

若对农、林等生产用地的占用无法避免,则在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有的土地利用功能。对现场初始的地形地貌、地表植被等自然特征应有客观的文字描述和完整的影像记录,以作为将来进行恢复的依据和参考。

对于施工营地边界上可能出现的土质开挖面,应有临时防护设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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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允许的地区,宜采用生态防护措施,可在开挖的同时进行复绿,选择的植物类型应当是抗逆性强且多年生的乡土物种,若错过了当年的植物萌发和栽培季节,应在来年进行复绿。在复绿前的土壤裸露期间,宜采用人工遮挡物对土壤裸露面进行遮盖,以防止土壤的自然侵蚀。在气候条件恶劣地区,应有防止土壤侵蚀的工程防护措施,以防止土壤的自然侵蚀。 3、对人类的影响

施工产生的扬尘、噪声、震动等对村镇、学校和人们的交通产生一定的影响,应予以重视。 4、对陆生生物的影响

施工的强光照射、噪声会干扰植被和动物的生活节律,严重时会导致植物的死亡以及动物生理紊乱而影响其种群繁衍。

扬尘可能使果木庄稼蒙尘,花不受粉,穗不结实,农业减产,因此,应在光照强度和照射角度上尽量考虑避免对动植物的影响。

对于植物的砍伐,应在林业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控制砍伐数量和面积;对于临时发现的古树名木,则应立刻停止砍伐,并报告林业部门,按林业部门要求进行移栽。 5、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生活区污水及施工废水对水生生态系统的影响包括:河道开挖引起水体混浊,破坏两栖动物生境,破坏湿生植物群落。桩基工程产生的漏油及泥浆水影响水体水质,噪声和振动干扰水生动物,影响迴游性鱼类正常迴游。

对于不可避免的河道及河岸开挖工程,应明确并严格控制开挖界限,不得任意扩大开挖范围,将受影响的两栖动物生境控制在最小范围。 6、对土壤的影响

地表清理及土方工程将对沿线植被及动物栖息地造成永久性的破坏;此外,表层土壤的剥离容易造成土壤结构的破坏和肥力的下降。

地表清理及土方工程造成的生态破坏基本上无法避免,但影响范围是可以控制的。在施工前应明确清理及开挖对象和范围,不应仅考虑方便施工而任意破坏施工区域外围的植被。对于古树名木等有保存价值的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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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事先联系当地林业部门,采取移栽等异地保护的方法加以保护。地表清理物应有专门的场地用以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对于剥离的表层土,应予以保存,既可用于其它地面的土地改良,也可用于沿线受破坏土地的恢复,在表层土的再利用之前,应有专门的场地用于堆置和保存,并配置相应的防雨和排水设施。 二、生活、办公区及试验室潜在环境影响

表10.2-1 生活、办公区潜在环境影响

序号 1 2 食堂 3 4 1 办公室 2 1 宿舍 2 3 停车场 1 供电设施 1 项目 活动内容 油锅炉 油烟机 排污 冰箱 办公用品废弃 空调 生活垃圾 生活用水 厕所 车辆 发电机 潜在影响 1.漏油2. 噪声3.油烟 1.油烟 2.噪声 1.污水 2.废物 1.有害气体 1.废物 1.有害气体 2.噪声 3.热风 1.废物 2.有害气体 3.电池 1.污水 1.水污染 2.土壤污染 1.有害气体 2.污水 3.噪声 1. 噪声2.燃油废气 表10.2-2 工地试验室潜在环境影响

项目 序号 1 活动内容 沥青加热 沥青蜡含量试验 乳化沥青蒸发残留物含理试验 沥青混合料沥青抽提 沥青闪点试验 混青混合料车辙试件成型 化学危险药品 材料抗压试验 材料抗拉试验 材料混合料击实 水泥混凝土试件制作 水泥试件制作 试件养护 试样切割 混凝土取芯 集料筛分 集料磨耗试验 沥青混合料飞散试验 集料磨光值试验 密度试验 15

潜在影响 1.蒸发气体排放 2废沥青3.废液体外加剂4.石油醚等化学物 1.三氯乙烯 2.松节油挥发大镜 3.煤气 4.蒸发气体 5.搅拌时产生沥青气体 6. 废弃物 1.强酸强碱腐蚀2.易燃3.化学废液 4.遗失 1.压力机排放噪声2.电动油示产生噪声 3.击实仪产生噪声 1.振动台产生噪声 2.智能养护室控制仪产生噪声3.切割机产生噪声4.废弃物 5.粉尘 6.废水 1.取芯机产生噪声2.废弃物 1.摇筛机产生噪声2.磨耗机产生噪声 3.废弃物4.集料粉尘 1.加速磨光机产生噪声2.废弃物 1.放射源 2 3 工地试验室 4 5 6 7 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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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妥善处理生活垃圾。生活区若管理不善,易造成垃圾遍地,甚至发生传染病,给人们带来危害。生活垃圾应分类堆放,在各个生活区设置垃圾箱和垃圾临时堆放点,定期将生活垃圾转运到附近的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电池必须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理。

应在每个施工营地设置垃圾箱和垃圾临时堆放点,有专人负责清理并集中处理垃圾。可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定期将生活垃圾转运到附近的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若所在地区生态环境敏感,则应将垃圾运离敏感区域后再行处置。

生活垃圾堆放点应选择30m范围内无生活用水和渔用水体的废弃沟凹或废弃干塘。堆放点应无直通沟道与邻地相通。不得向垃圾点内排放生活污水。如施工人员集中,生活垃圾需增加处理设施和加强管理,人员较多时可增设垃圾筒,防止无序倾倒。施工人员如自建宿舍,应配套建设简易厕所,简易厕所尽量建成有冲洗水和粪便回收装置的流动厕所。

在偏远地区,可考虑就近填埋,一般情况下,应将营地内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附近的弃渣场填埋。为防止生活垃圾的二次污染,垃圾箱和垃圾运输车均应采用封闭式,垃圾箱存放点地面应作硬化处理,存放点的设置应远离河流、鱼塘、水沟等环境敏感点。对生活垃圾应做到每日清运,垃圾箱存放点及周边应保持清洁。

2、修建临时性污水处理设施。为汇集与处理由临时驻地的住房、办公室、其它建筑物和流动性设施排放的污水,在合适的地点须修建容量适当的临时污水处理池,建有化粪池或其它能满足要求的系统,并予以管理、维护直至合同终止。

生活服务区污水和洗车污水,不得排入《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3838-2002中所规定的I、II类水域。排入其它水域时,必须符合相应的水质标准,不符合时要进行水质处理,如油污水应进行隔油处理。机械和车辆最好由附近专门清洗点或修理点进行清洗和维修。

3、 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生活区在整个施工期都存在,因此在不同阶段执行相应的标准。各施工阶段(土石方、打桩、结构三阶段)限值中,最严的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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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昼间70dB,夜间55dB。生活区场界噪声也应以此来控制,因为生活区噪声控制措施应适用于各施工阶段,不太可能随施工阶段不同不断调整。生活区对环境影响最大的噪声源是备用的柴油发电机,应放置在室内,加强门窗隔声,并在进风口、出风口安装消声器。同时还应注意室内通风(安装轴流风机),以免烧坏电机或发生爆炸。某些承包人的生活区还可能与生产区合建,生产区的主要噪声源还有:空压机、风机、轧石机等,应相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生活(生产)区应离开居民点200m以远。

4、 厨房应设置排风系统。如果厨房附近有居民,应采取如下措施:较大的通风管道安装消声器或采取管壁阻尼减振;管道穿墙(或支撑)处应采用避振喉(或避振吊钩);加装油烟净化器净化油烟,并以高于周围建筑的高度排放;油烟净化器应安装在室内。

5、放射源的服役、退役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建立严格的审管体系,明确分工,互相配合,使放射源始终处于有效控制。有放射源的装置或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使用单位应编制应急计划,设立应急机构;建立必要的反馈制度和事故(或事件)报告制度。

对废弃的放射源,应加强管理,避免停用放射源或废密封放射源由于管理不当而导致被盗或丢失。废放射源应委托国家批准的专业处置单位妥善处理。为了便于搬运、贮存、运输和最终处置,对废放射源应按照GB12711—91《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包装安全标准》,GB11806—89《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GB1887—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和GB16933—97《放射性废物近地表面处置的废物接收准则》进行整备,满足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的规定、长期贮存的要求和处置场的接收准则。原废放射源贮存场所必须进行必要的处理(包括墙体、裸露泥土等),并根据需要设置永久性标志。 三、临时施工道路的潜在环境影响

临时施工道路的周围环境的潜在影响主要是对土地利用、水土流失及扬尘等污染,例如临时施工道路的开辟和修筑以及运输车辆的行动会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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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植被,包括耕地、用地、林地以及牧草地等。主要防治措施有:

1、临时施工道路的开辟和修筑以及运输车辆的行驶会破坏地表植被,包括耕地、园地、林地以及牧草地等。为此,应规划好临时施工道路的路线走向,以减少植被破坏为首要原则,尽量利用现有道路;若无现成道路可利用,则应严格控制施工道路修筑边界,路线走向必须绕开各种生态敏感点(区)。

在草原、戈壁等生态脆弱区,对施工便道要严格规定。这些区域地势平坦,施工繁忙时车辆常常会在便道以外任意行驶,破坏当地生态,甚至可能造成不可恢复的生态破坏。此外在山区施工时,也要对便隧做出严格规定。

2、对于施工道路边界上可能出现的土质裸露边坡,应有临时防护设施;在条件允许的地区,宜采用生态防护措施,可在施工道路修建的同时进行复绿;在气候条件恶劣地区,应有防止土壤侵蚀的工程防护措施,以防止土壤的自然侵蚀。

3、施工便道属临时性质,载重汽车来往频繁,容易损坏,应及时修补保持平整,设立施工道路养护、维修专职人员,随时保持运行状态良好,减少扬尘污染。

4、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影响植物(作物)正常的繁殖和发育过程,应通过路面硬化处理以及定期清扫、洒水抑制扬尘的发生,路面应始终保持湿润。对施工车辆要求限速行驶,行车速度越慢,扬尘就越小。施工废气、粉尘排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

5、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施工场界排放标准(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的限值为昼间75dB,夜间55dB)。居民区附近禁止施工便道的夜间作业,必要时应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

6、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的土地利用功能。对现场初始的地形地貌、地表植被等自然特征应有客观的文字描述和完整的影像记录,以作为将来进行恢复的依据和参考。10.1.4临时材料堆放场的潜在环境影响

临时材料堆放场的环境潜在影响是对土地利用的影响,为符合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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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置要求,料场的选址多位于地势较平坦的地域,通常涉及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或临近这些用地。此外,物料的散失和飘散污染也会影响环境。主要防治措施有:

?、对临时借地范围要有明确的边界,具体应按照临时用地审批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并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划定,以便控制对临时借地外围土地的不合理占用。若对农、林等生产用地的占用无法避免,则在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有的土地利用功能。对现场初始的地形地貌、地表植被等自然特征应有客观的文字描述和完整的影像记录,以作为将来进行恢复的依据和参考。

?、水泥、石灰、矿粉等堆置和洒落会通过改变土壤的理化性质,破坏土壤的结构以及土壤微生物的理化环境,从而降低土壤肥力。因此水泥、石灰、矿粉要有指定地点堆置,并且应采取密封存放的方式,控制其扬尘;存放点地面应作硬化处理,硬化处理前应剥离地表熟土,并集中保存。施工结束后,应去除硬化地面,将保存的熟土回填,并恢复初始地表植被。对于堆置点附近可能被污染的土壤应进行改良,恢复其肥力。

?、材料仓库和临时材料堆放场要防止物料散漏污染。仓库四周应有疏水沟系,防止雨水浸湿,水流引起物料流失。

?、沥青、油料、化学物品等不堆放在民用水井及河流湖泊附近,并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水泥和混凝土运输应采用密封罐车。采用敞篷车运输时,应将车上物料用篷布遮盖严密。

?、多风天气(或大风来临前)应注意对物料加以覆盖,减少扬尘。 ?、石灰石、电石、雷管、炸药不得露天堆放,炸药应有专门的仓库。 五、拌和场和预制场

表10.2-3 拌和场和预制场潜在环境影响

序号 1 2 活动内容 拌和场、砂石场、轧石场 预制场 潜在影响 1.扬尘 2.废水3.噪声 4.固体废弃物 1.废水2.噪声 3.固体废弃物 施工中主要防治措施有:

1、稳定土拌和场、水泥混凝土拌和场、沥青混凝土拌和场等各种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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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场以及砂石场、轧石场等不得设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对临时借地范围要有明确的边界,以便控制对临时借地外围土地的不合理占用。若对农、林等生产用地的占用无法避免,至少要避免对生态敏感点(区)的影响,且在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有的土地利用功能。周围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设置隔离栅、沉淀池。

2、场地平整将对沿线植被及动物栖息地造成永久性的破坏;此外,表层土壤的剥离容易造成土壤结构的破坏和肥力的下降。对于剥离和开挖的土壤,应予以保存,既可用于其它地面的土地改良,也可用于沿线受破坏土地的恢复,在土壤的再利用之前,应有专门的场地用于堆置和保存。

3、水泥、沥青、石灰、矿粉等堆置和洒落会通过改变土壤的理化性质,破坏土壤的结构以及土壤微生物的理化环境,从而降低土壤肥力。水泥、石灰、矿粉要有指定地点堆置,并且应采取密封存放的方式,控制其扬尘;存放点地面应作硬化处理,硬化处理前应剥离地表熟土,并集中保存。施工结束后,应去除硬化地面,将保存的熟土回填,并恢复初始地表植被。对于堆置点附近可能被污染的土壤应进行改良,恢复其肥力。

4、拌和场和预制场地向周围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施工场界排放标准(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昼间70dB,夜间55dB)。拌和楼的声源位置较高,声级又强,一般屏障等治理措施很难达标,唯一简易可行的办法就是远离,因此对拌和场的选址应严格把关。

5、大型拌和场(预制场)应配有除尘装置;砂石料场应及时洒水;砂石装卸时应尽量降低落差。施工人员应配有防尘用具,以保护工人健康。小型临时拌和场地应离敏感点大于100m,并应尽量避开下风向有人群的地段。

6、砂石料冲洗废水其悬浮物含量大,需建沉降池,悬浮物进行沉淀后排放。部分废水澄清后可用建筑工地洒水防尘。

7、混泥土搅拌车应定点清洗,设置临时沉淀池对清洗水沉淀处理后方能外排。有条件者,也可采取废水回收处理后循环使用。

8、混凝土养护可以直接用薄膜或塑料溶剂喷刷在混凝土表面,待溶液挥发后,与混凝土表面结合成一层塑料薄膜,使混凝土与空气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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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yb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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