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讲义(最

更新时间:2024-03-28 23:01: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2012年12月河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财经法规讲义(最新修订版)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17个考点)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2个考点)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1个考点) 第三节 会计核算★(6个考点) 第四节 会计监督(3个考点)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5个考点) 第六节 法律责任(0个考点)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会计法律——《??法》(《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

★1.会计法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是调整我国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 ★2.1999年l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 【例题·判断题】会计行政法规,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 ( ) 『正确答案』错

3.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法》。 4.《会计法》的适用范围: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会计事务都适用《会计法》。

二、会计行政法规——《??条例》(《总会计师条例》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1.会计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

2. 会计行政法规是依据《会计法》制定,包括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办法”、“??准则”、“??制度”、“??规范”

1.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包括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例题·判断题】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 ) 『正确答案』对

2.会计部门规章,是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3.会计规范性文件

会计规范性文件,是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发布,如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的38项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以及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二是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三是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重点提示】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包括的三个方面必须牢记。容易考多项选择题。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1

《会计法》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重点提示】我国会计工作的主管机关是财政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的原则是“统一指导、分级管理”。

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

(一)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二)会计市场管理

我国从事社会审计业务的人员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我国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才可以申请成为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必须加入会计师事务所。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才可以对上市公司和证券期货相关经营机构进行审计。

(三)会计专业人才评价 (四)会计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是《会计法》的执法主体,是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实施主体。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包括各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

1.各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有权监督检查各单位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会计制度;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有从业资格。

除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法可以对单位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2.会计事务所的执业质量。

【例题·多选题】根据《会计法》的规定,除财政部门外,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的部门有(ABC)。

A.审计部门 B.保险监管部门 C.证券监管机构 D.中国银行

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简单了解)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社会团体法人

2、中国会计学会: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单位会计工作的管理主要包括会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

(一)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 1.单位负责人主要包括两类:

(1)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也称法人代表),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

(2)依法代表非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2.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应当保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重点提示】单位会计工作的最终责任主体是单位负责人。必须牢记。 (二)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企业单位选拔任用的会计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还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

【例题·多选题】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可以兼任的工作有(ABD )。

A.稽核 B.会计档案保管

C.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 D.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

★第三节 会计核算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一)会计核算依据

1.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

2.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重点提示】注意伪造和变造的区别。伪造是无中生有,而变造是在真实会计资料上进行改造。

【例题·单项选择题】A单位会计王某采用涂改手段,将金额为10000元的购货发票改为4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该行为属于( )。

A.伪造会计凭证 B.变造会计凭证 C.伪造会计账簿 D.变造会计账簿 【答案】B

二、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的发生和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1、办理需进行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3、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

4、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但是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例题·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原始凭证的是( )。

3

A.结算凭证 B.记账凭证 C.领料单 D.入库单 【答案】B

【例题·判断题】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有权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 )

【答案】√

三、会计账簿

1、会计账簿应当按照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会计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或隔页、缺号、跳行的,应当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以明确责任等等。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其会计账簿的登记、更正,也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禁止账外设账或私设账簿。 2、账目核对(对账)

A.账实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实有数核对相符。 B.账证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有关内容核对相符。 C.账账相符——会计账簿之间对应记录核对相符。

D.账表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有关内容核对相符。

四、财务会计报告

1、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需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2、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

3、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应当将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

【例题·单选题】在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的人不包括(A )。

A.上级单位负责人 B.企业负责人 C.会计机构负责人 D.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五、会计档案 (一)范围和种类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件,附注及文字说明;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会计档案的是(D)。

A.会计凭证 B.会计账簿 C.财务会计报告 D.单位营业执照 (二)归档和移交

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单位会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会计部门保管一年。一年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制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4

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但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抽换。采用电算化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六、其他

(一)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二)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三)会计处理方法(会计核算方法)

通常包括:收入确认方法、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存货计价方法、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方法、外币折算的会计处理方法。

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四)会计记录的文字

①在我国,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②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重点提示】使用中文是强制性的,使用其他通用文字是备选性的,不能理解为可以使用中文,也可以使用其他通用文字。

第四节 会计监督

我国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之间相互补充、相互制约、不可替代,包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内部监督)、政府监督(财政部门)和社会监督(注册会计师监督)。内部监督的本质是内部控制;社会监督是对内部监督的再监督,其特征是独立性、有偿性;政府监督是对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再监督,其特征是强制性、无偿性。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监督体系组成部分的有(CD)。 A.社会舆论监督 B.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C.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会计工作社会监督 D.以政府财政部门为主体的会计工作政府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和对象★ 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组织实施,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责任。 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

【例题·判断题】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责任。(对)

2.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而不是会计工作本身,这不同于政府监督。 【例题·单选题】根据我国《会计法》的规定,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指( )。 A.单位负责人 B.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 C.本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D.财政部门派出的人员 [答案]C

【例题·单选题】《会计法》所称的内部会计监督是指( )。

A.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 B.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经济活动的监督 C.政府财政部门对会计工作的监督 D.注册会计师及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有关经济活动的监督 [答案]B

(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

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

5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例题·多选题】( )属于不相容职务。

A.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 B.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 C.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 D.业务经办与稽核检查 [答案]ABCD

(三)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

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和监督,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1. 职权予以纠正。

2.对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实施监督。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与实物、款项不符,按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可以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及时报请单位负责人处理。

【例题·判断题】会计人员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对) 【例题·单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的具体程序、要求, 应当由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 )报告。 会计机构负责人 B.总会计师 C.上级单位负责人 D.单位负责人 A.

[答案]D

【例题·多选题】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人员监督职权的有( )。

A.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B.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C.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D.监督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答案]AB

【例题·多选题】某上市公司乔某为董事长,王某为总会计师,李某为财务部经理,贾某为监事,根据《会计法》的规定,该公司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应当( )签章。(08年考题) A.贾某 B.王某 C.李某 D.乔某

[答案]BCD[解析]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有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例题·判断题】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监督过程中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合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不得自行处理。( ) [答案]×

【例题·判断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自行处理。( )

[答案]×[解析]没说明轻重程度。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一)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体

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要是指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各单位和单位中相关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发现的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除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也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2、有关监督检查部门已经作出的检查结论能够满足其他监督检查部门履行本部门职责需要的,其他监督检查

6

部门应当加以利用,避免重复查账。

★3、财政部门是主要监督部门,是全面监督,而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的监督检查,有自己特定的范围和权限,并不是面向所有单位,不能超越范围和权限。 【例题·判断题】政府财政部门只可以对国有企、事单位的会计行为进行监督。( ) [答案]×

【例题·判断题】财政部门是国家会计监督的唯一的主体。( )

[答案]×[解析]除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也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例题·多选题】据《会计法》的规定,除财政部门外,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的部门有( )。

A.审计部门 B.保险监管部门 C.证券监管部门 D.中国银行

[答案]ABC[解析]除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 【例题·单选题】( )属于政府会计监督。

A.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对本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 B.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会计工作的监督 C.高等院校对所属二级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 D.政府部门对本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 [答案]B

(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多选)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的对象——会计行为,并对发现有违法会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1.对单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检查

应设的单位是否设置账簿;设置会计账簿情况是否合规;各单位是否存在账外设账。 2.对单位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检查 3.对单位会计核算情况的检查

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会计处理方法等。 4.对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的检查

5.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的检查

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

【例题·多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的内容有(AD )。

A.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B.是否按时进行纳税申报

C.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D.是否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例题·多选题】财政部门是国家监督的最主要的主体,其监督内容为( ) A.各单位会计账簿设置情况 B.各单位会计资料的质量

C.各单位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要求 D.各单位的会计人员是否具有会计从业资格 [答案]ABCD

【例题·多选题】( )不属于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对象和范围。 A.单位负责人的任用 B.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C.会计从业人员是否具有从业资格证书 D.是否单独设立会计机构 [答案]AD

【例题·判断题】政府会计监督是一种外部监督,即由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各单位的经济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 [答案]×[解析]是会计行为,而非经济活动。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一)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要是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受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鉴证的一种监督制度。单位和个人检举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也属于会

7

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1.联系:注册会计师审计为了提高审计效率往往需要借助内部审计,而内部审计部门也经常要求注册会计师提供管理建议书。 2.区别

(1)审计独立性不同。内部审计是相对独立;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双向独立。

(2)审计方式不同。内部审计根据管理需要自觉施行;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受托进行。

(3)审计内容和目的不同。内部审计的内容主要是审查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提出各项改进措施;注册会计师审计主要围绕会计报表进行,是对审计后的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4)审计职责和作用不同。内部审计的结果只对本部门、本单位负责,对外不起鉴证作用,并对外界保密;注册会计师审计需要对投资者、债权人以及社会公众负责,对外出具的审计报告具有鉴证作用。 (三)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

1.依据《注册会计师法》承办的审计业务。审计业务属于法定业务,非注册会计师不得承办。 (1)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2.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承办会计咨询业、会计培训、代理记账等业务。

【例题·判断题】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仅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的审计、鉴证的一种监督制度。( )

[答案]×[解析]不全面,其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鉴证的一种监督制度。此外,单位和个人检举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也属于社会监督。 【例题·多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承办的审计业务包括( )。

A.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 B.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C.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D.会计咨询业、会计培训、代理记账 [答案]ABC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设置

(一)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

一个单位是否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一般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单位规模的大小。 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 3.经营管理的要求。

不能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可以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也可以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例题·单选题】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一定年限会计工作经历。该年限是(C)。 A.1年以上 B.2年以上 C.3年以上 D.4年以上 (三)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1.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2.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8

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3.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如父母、子女、孙子女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兄弟姐妹等)以及近姻亲(如岳父母、儿女亲家等)关系。

【例题·单选题】使用会计人员可以不实行回避制度的是(A )。 A.私营企业 B.国有企业 C.国家机关 D.事业单位

【例题·多选题】根据《会计工作基础规范》的规定,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AB)。 A.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 B.单位的会计主管人员 C.单位的会计 D.出纳

二、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具备的条件(考选择题) 1)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一)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二)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取得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4.对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三)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

1.按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3.对委托人示意要求作出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四)法律责任(各自承担各自的责任)

【例题·多选题】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必备条件是( )。 A.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B.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C.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D.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答案]ACD

【例题·多选题】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代表委托人办理的业务事项的有(ABD )。

A.登记会计账簿 B.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C.出具审计报告 D.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资料 【例题·判断题】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只需经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就可以对外提供。( ) [答案]×[解析]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

【例题·判断题】在委托代理记账的情况下,委托单位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不再承担责任。( )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代理记账关系中责任的承担。根据规定,委托人与代理记账机构应该在相互协商的基础

9

上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应承担的责任。 【例题·判断题】代理记账是指企业委托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的记账行为。( ) [答案]×

三、会计从业资格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单位)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岗位):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2.出纳; 3.稽核;

4.资本、基金核算;

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6.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非收发人员) 8.总账;

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例题·多选题】在下列各项中,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的工作有( )。

A.会计机构负责人 B.出纳 C.资本、基金核算 D.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答案]ABCD

[解析]凡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这是进入会计工作岗位的“准入证”,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必经之路。 【例题·单选题】( )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07考题)

A.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B.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员 C.银行储蓄员 D.商场收银员 [答案]A

(二)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实行属地原则。

①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关键点】犯罪与会计职务相关;被追究刑事责任;在符合前面条件的基础上才是终生禁入。

②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关键点】虽然被吊销资格证,但是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只是5年。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 1.上岗注册登记

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办理注册登记。 2.离岗备案

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3.调转登记

持证人员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按规定要求办理调转登记。(90日) 4.变更登记

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发生变更的,应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

10

案信息变更登记。

【例题·单选题】会计人员下列( )发生变更,可以不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登记。 A.学历 B.学位 C.会计岗位 D.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答案]C[解析]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因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发生变更时,应当持有效证明,按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例题·单选题】会计小牛即将从郑州调往上海工作,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问题有很多疑问。他的几位同事分别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赵某:“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全国有效,不用办什么手续”。钱某:“我同意赵某的看法,不过补充一点,港澳台除外。”孙某:“你只需要到上海会计从事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李某:“你需要先在河南办理调出手续,然后到上海办理调入手续”。( )的说法符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规定。 A.赵某 B.钱某 C.孙某 D.李某

[答案]D[解析]持证人员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按规定要求办理调转登记。根据规定,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时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例题·多选题】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 )

A.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B.会计从业资格必须通过考试取得

C.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D.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国家财政部统一发放 [答案]ABC

(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包括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但不在会计岗位的其他人员。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

①针对性。即针对不同对象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解决实际问题。 ②适应性。即联系实际工作需要,学以致用。

③灵活性。即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方法、形式等方面具有灵活性。

【例题·判断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但不在会计岗位的人员不必接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 [答案] ×[解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所有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的是( )。

A.会计理论与实务 B.财务、会计法规制度 C.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D.其他相关的知识与法规 [答案]ABCD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以接受培训为主,自学为补充。 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例题·单选题】根据会计法律制度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累计最少应为(B )。

A.20小时 B.24小时 C.48小时 D.68小时 【例题·单选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不包括( ) A.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分管单位会计工作的单位负责人 B.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 C.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目前不在会计岗位的人员 D.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目前在会计岗位的人员 [答案]D

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11

(一)会计专业职务——区分会计人员从事业务工作的技术等级。

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高级会计师为高级职务,会计师为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为初级职务。

【例题·多选题】根据《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专业职务的有(ABC )。 A.助理会计师 B.会计师 C.高级会计师 D.注册会计师

(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三个级别。初级、中级会计资格的取得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3年登记一次。

【例题·单选题】对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或在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的,由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A.2年 B.3年 C.5年 D.4年 [答案]A

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一)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基本原则

1.根据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

2.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例题·多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出纳员不得兼任的工作有(ABC )。 A.登记收入、支出账目 B. 保管支付款项的所有印章 C.保管会计档案 D.保管人事档案

3.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要有计划地进行轮岗。 4.要建立岗位责任制。 (二)主要会计工作岗位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 1.会计档案管理岗位

对于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在会计档案正式移交之前,属于会计岗位;正式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之后,不再属于会计岗位。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不属于会计岗位。医院门诊收费员、住院处收费员、药房收费员、药品库房记账员、商场收款(银)员所从事的工作,均不属于会计岗位。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工作也不属于会计岗位。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工作岗位的是(ABC )。

A.工资核算岗位 B.出纳岗位 C.成本核算岗位 D.单位内部审计岗位

2.总会计师岗位

总会计师不是一种专业技术职务,也不是会计机构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而是一种行政职务。总会计师是主管本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行政领导。

【例题·多选题】某国有控股公司新的法人代表刘某上任后,对会计人员安排任用上违反会计法规定的是( )A.在未报经主管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原会计科长冯某调到计划科任科长,冯某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B.在未报经主管单位同意的情况下提拔只有5年会计经验的闫某任科长,闫某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C.将其战友的女儿陈某调入该公司会计科任出纳,陈某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D.因会计档案保管工作量较小,不适宜安排专人管理,由陈某监管 [答案]CD

【例题·多选题】( )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08年考题)

A.某市财政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 B.某医院在院长办公室配备了专职的会计人员

C.某大型国有企业同时设置了总会计师和分管会计工作的副总经理 D.某镇财政所对一名违法会计人员做出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

12

[答案]CD

【例题·单选题】某单位财务科长年初要求财务科人员进行分工,( )是符合内部牵制制度要求的。(07年考题) A.财务科长兼办公用品采购 B.出纳员收款兼开票 C.往来账会计兼对账 D.材料会计兼银行对账 [答案]D

【例题·判断题】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08年考题) [答案]√

【例题·判断题】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但不得多人一岗,避免互相推诿,人浮于事,降低工作效率。( )(08年考题) [答案]×

[解析]根据《会计法》规定,可以多人一岗,但出纳人员不得监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例题·判断题】出纳人员不得兼任何账目的登记工作。( ) [答案]×

【例题·判断题】提高会计工作效率,经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批准,出纳人员可以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账目的登记工作。( ) [答案]×

六、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一)交接的范围

1.会计人员调动工作、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接替或代理,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2.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3.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交接的程序

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3)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内容。

(5)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等情况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2.移交点收(逐项点收)

(1)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3)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4)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5)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6)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3.专人负责监交。

13

(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的情况:

第一,所属单位负责人不能监交。如因单位撤并而办理交接手续等;

第二,所属单位负责人不能尽快监交。如主管单位责成所属单位撤换不合格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所属单位负责人却以种种借口拖延不办交接手续时,主管单位就应派人督促会同监交等;

第三,不宜由所属单位负责人单独监交,而需要主管单位会同监交。如所属单位负责人与办理交接手续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有矛盾,交接时需要主管单位派人会同监交,以防可能发生单位负责人借机刁难等。

第四,主管单位认为交接中存在某种问题需要派人监交时,也可派人会同监交。

【例题·多选题】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应由(AC)负责监交。 A.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 B.单位负责人 C.单位的会计主管人员 D.其他会计人员 4.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1)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2)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判断) (3)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例题·单选题】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下列哪类人员可以不用必须在移交清单上签名或盖章(A )。 A.单位领导人 B.监交人 C.移交人 D.接交人 (三)交接人员的责任

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而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例题·单选题】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中发现“白条顶库”现象时,应采取的做法是( )。 A.由监交人员负责查清处理 B.由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C.由接管人员在移交后负责查清处理 D.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查清处理 [答案]B

【例题·单选题】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应由( )负责监交。 A.总会计师 B.上级主管单位负责人 C.单位负责人 D.会计机构其他负责人

[答案]C[解析]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例题·单选题】一般会计人员因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办理交接手续时,负责监交的人员应当是( )。 A.其他会计人员 B.会计机构负责人 C.单位负责人 D.财政部门派出人员

[答案]B[解析]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例题·单选题】移交人对自己经办且已经移交的( )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A.会计凭证 B.会计账簿 C.会计报表 D.其他会计资料 [答案]ABCD

【例题·判断题】接替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 [答案]×

【例题·判断题】在会计工作交接中,接替会计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收的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存在问题,如果事后在这一方面发现的问题,那么则应由接替会计人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答案]×

【例题·判断题】会计人员因病暂时不能工作的,可以不与接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

[答案]×[解析]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者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与接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除此之外,会计人员在临时离职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工作时,也应办理会计工作交接。

14

【例题·判断题】会计资料移交后,如发现是在移交人员经办移交手续的会计期间内所发生的问题,也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 ) [答案]√

第六节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了解)

(一)行政责任(一般违法行为)

《会计法》规定的行政责任的形式有两种——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二)刑事责任(犯罪行为)

二、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会计违法行为★

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 2.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

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

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 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行为。

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

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

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行为。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违反《会计法》规定的有(ABD )。 A.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的行为 B.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 C.未在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行为

D.未按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行为

(二)会计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会计法》规定)★ 1.责令限期改正。

2.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上述所列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3.给予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

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1.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予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基本同伪造、变造)

3.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

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视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对违法行为人处以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15

4.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 对受打击报复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违法行为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违反会计法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计账簿 、编制虚假财务会计人员伪造、变造、编制、的行为 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 会计报告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 5000-10万 3000-5万 5000-10万 3000-5万 5000—-5万 单位 3000—5万 行政责任直接责(罚款) 2000—2万 任人 【例题·单选题】违反《会计法》规定,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可以对单位处以( )的罚款。(08年考题) A.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B.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C.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D.三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答案]A

【例题·单选题】某单位出纳员小王月末办理支付贷款利息1000元,由于银行工作人员疏忽,将利息单上的小写金额错写成10000元,小王不但未将该单据退回补正,反而将大写金额中的“千”字改成“万”字,贪污公款9000元,小王的行为是( )。(07年考题)

A.伪造会计凭证 B.变造会计凭证 C.修改会计凭证 D.误改会计凭证 [答案]B

【例题·单选题】公司负责人蒋某为了掩盖自己非法占用公司财产的事实,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等,但尚未构成犯罪。对于蒋某的行为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并处以( )的罚款。(08年考题) A.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B.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C.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D.三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答案]B

【例题·单选题】在采购办公用品过程中,办公室主任李某指使采购员张某伪造购物发票,多报销1000元。对该行为,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可以对李某进行的处罚是(D )。 A.通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B.通报,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C.通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D.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例题·单选题】 对上题中的行为,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可以对张某进行的处罚是(D )。 A.责令限期改正,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B.责令限期改正,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C.通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D.通报,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 概述★(9个考点) 第二节 现金管理(0个考点)

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7个考点) 第四节 票据结算方式★(11个考点)

第一节 概 述

一、支付结算的特征

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未经批准的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单位、银行在票据上

16

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 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制定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可据支付结算制度制定实施细则;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总行可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后执行。 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二)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三)银行不垫款

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 (一)汇 票

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按出票人身份不同,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1)银行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本票、支票是确定的金额)

(2)单位或个人在异地、同城均可使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是同城)

(3)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支取现金(同银行本票、支票)。 2.银行汇票的办理和使用要求

(1)申请。

(2)出票。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汇票申请书,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用压数机压印的汇款金额并加盖印章,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给申请人。 (3)交付给收款人。

收款人应审查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更改的其他记载事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P66)

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

(4)流通转让。收款人可以将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被背书人。

(5)提示付款。持票人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联,银行不予受理。

(6)退款和丧失。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出票金额的,其多余金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

17

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二)本 票 1.银行本票概述

(1)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我国《票据法》规定,本票仅限于银行本票。

(2)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3)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

(4)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也可以用于支付现金,提取现金的银行本票的收款人和付款人均为个人。 2.银行本票的办理和使用要求 (1)申请。

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申请签发现金银行本票。

(2)出票。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本票申请书,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本票。用于转账的,在银行本票上划去“现金”字样,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支取现金的,在银行本票上划去“转账”字样。出票银行在银行本票上签章后交给申请人。

(3)交款。收款人应审查各种事项。 (4)流通转让——背书。 (5)提示付款。 (6)退款和丧失。 (三)支 票 (四)信用卡 (五)汇 兑

以上三种支付工具将在本章第四节介绍。 (六)托收承付(异地托收承付):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托收承付方式下结算款项划回的方式,分为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

【例题·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办法》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收款人根据购销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是(C )。 A.汇兑结算方式 B.信用证结算方式 C.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D.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七)委托收款 1.委托收款概述

委托银行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该结算方式中有关结算款项划回的方式,分为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 2.适用范围(十分广泛)

同城还是异地都可使用,既适用于在银行开立账户的单位和个体经济户各种款项的结算,也适用于水电、邮电、电话等劳务款项的结算,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的结算方式。 四、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 《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等。 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

(一)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二)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18

【例题·判断题】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各商业银行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结算凭证。(错) (三)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1.中文大写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样,但不得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廿、毛、另(或0)填写。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少数民族地区和外国驻华使领馆根据实际需要,金额大写可以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外国文字记载。

2.中文大写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

4.阿拉伯小写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举例如下:

(1)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金额要写“零”字,如¥2 306.50,应写成人民币贰仟叁佰零陆元五角。

(2)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如¥5 006.21,应写成人民币伍仟零陆元贰角壹分。

(3)阿拉伯金额数字万位或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万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如¥2 560.23,应写成人民币贰仟伍佰陆拾元零贰角叁分,或者写成人民币贰仟伍佰陆拾元贰角叁分,又如¥302 000.55,应写成人民币叁拾万贰仟元零五角五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叁拾万零贰仟元五角五分。 (4)阿拉伯金额数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元”字后面应写“零”字。如¥78 401.09,应写成人民币柒万捌仟肆佰零壹元零玖分;又如¥937.06,应写成人民币玖佰叁拾柒元零陆分。

(5)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要认真填写,不得连写,以免分辨不清。

★(6)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如2月12日,应写成零贰月壹拾贰日;又如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符合票据和结算凭证填写要求的是(A)。 A.票据的出票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B.中文大写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了繁体字

C.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填写人民币符号“¥”

D.将¥6 007.10元的金额数,大写成人民币陆仟零柒元壹角

【例题·单选题】在填写票据的出票日期时,下列各项中,将“2月12日”填写正确的是(D)。 A.贰月拾贰日 B.贰月壹拾贰日 C.零贰月拾贰日 D.零贰月壹拾贰日

【例题·判断题】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的,银行可以受理,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出票人承担。 (错)

19

(四)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单位和银行的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的简称。

★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应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两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五)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例题·判断题】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 [答案]√

【例题·判断题】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所有记载事项,任何人不得更改。( ) [答案]×

【例题·判断题】结算凭证金额应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否则银行不予受理。( ) [答案]√

第二节 现金管理(了解)

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二、现金使用的限额(简单了解)

1、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保证各单位日常零星支付的需要,按规定允许留存的现金的最高数额。

2、限额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数额确定。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开户单位,其库存现金的限额核定天数可适当放宽到5天以上,但最多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需要量。 3、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的限额库存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擅自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出(即坐支)。

三、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大条)

(一)钱账分管制度——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

出纳人员负责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另一方面,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二)现金收支授权批准制度☆ 1.明确本单位现金开支范围

2.制定各种报销凭证,规定报销手续和具体办法 3.确定各种现金开支业务的授权批准权限

对于重要的现金支付业务,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等。 4.严格执行现金支付业务办理程序 (三)现金清查制度

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清查时出纳人员应始终在场。 (四)现金管理制度

1.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当在当日下班前送存开户银行。

20

2.日常业务收付的现金及限额内的库存现金,一律存放在专用保险柜内。 3.单位的库存现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不准保留账外公款。 4.不准用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抵库”。 5.对库存现金应实行分类保管。 6.保险柜的配备使用制度。

保险柜内不得存放私人财物。更换出纳人员,应相应更换保险柜密码。 7.库存现金的其他内部牵制制度

(1)签发收据和发票应与收取现金的职责分开。即开票与收款应由两人分工办理。

(2)建立收据的领、销制度。领用收据,须由经领人签字,登记领用数量和起讫编号;收据存根的回收,应履行收据保管人员的签收手续。

(3)一切现金收入,都应开具收款收据或发票;一切现金支出,都应取得有关原始凭证。 (4)现金支票和银行印鉴必须有两人分别保管。 (5)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出纳岗位轮换。

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

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

(一)按照用途的不同,可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必须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发开户许可证方可办理。但存款人因注册验资需要而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不需要中国人民银行核准。

【例题·单选题】存款人开立存款账户,不需要实行核准制的是(D ) A.基本存款账户 B.临时存款账户

C.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D.因注册验资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二)按照存款人的不同,可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1.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以单位名称开立

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2.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凭个人身份证以自然人名称开立

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 (一)一个基本账户原则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二)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

存款人可以根据需要自主选择银行,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三)守法合规原则

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避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四)存款信息保密原则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

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1.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程序

提交开户申请书、有关证明材料 → 签订账户管理协议→ 开户银行审查→ 向人民银行当地支行备案或核准→中国人民银行核准,资料退回报送银行 开户银行颁发开户许可证。

21

2.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注意的问题

银行应建立存款人预留签章卡片。存款人为单位的,其预留签章为该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1.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是指存款人的账户信息资料发生的变化或改变,主要为存款人名称、单位法定代表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

2.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3.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

4.银行接到存款人的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1.撤销情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多选)

存款人有(1)、(2)项情形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如果存款人申请撤销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应自撤销银行结算账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撤销该基本存款账户的情况说明书面通知该存款人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存款人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知存款人撤销有关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2.办理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手续的注意事项

(1)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登记证,银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存款人未按规定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的,应出具有关证明,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

(2)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3)银行对一年内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30日内到开户银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4)不得撤销的情形——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例题·多选题】存款人有下列(ABC)情形之一的,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A.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B.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C.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D.存款人尚未清偿开户银行债务的

五、基本存款账户(4种单位账户的使用范围是重点)

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一)使用范围★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其使用范围包括: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 (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要求

1.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独立核算的所有组织),如个体工商户、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食堂、 招待所、幼儿园等,也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2.需出具的文件——营业执照正本或批文或证明或登记证,如有税务登记证也出具。 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

22

六、一般存款账户

(一)一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

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二)一般存款账户的开户要求

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没有数量限制。★

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 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 4.存款人因资金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 (三)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程序

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实行备案制,无需中国人民银行核准。

【例·判断题】一般存款账户既可办理现金缴存,也可办理现金支取。( ) [答案]×解析:一般存款账户只能办理现金缴存,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七、专用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简单了解)

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基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单位银行卡备用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和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1.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2.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3.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

4.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5.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账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 6.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其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八、临时存款账户

(一)临时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

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有下列情况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1.设立临时机构,如设立工程指挥部、摄制组、筹备领导小组等(1个)。

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如建筑施工及安装(不超过项目合同个数)单位等在异地的临时经营活动(1个)。

3.注册验资。

4.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机构在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等。 【例题·多选题】(AC)情况下,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A.注册验资 B.缴纳住房基金 C.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D.清算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二)临时存款账户开户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

1.临时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设立临时机构的批文。

2.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

3.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以及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 4.注册验资资金,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

23

(三)临时存款账户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1.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注册验资的资金汇缴人应与出资人的名称一致。 2.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九、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简单了解)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而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

【例题·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账户中,可以办理现金支付的是(BCD )。 A.一般存款账户 B.临时存款账户 C.基本存款账户 D.个人存款账户

十、异地银行结算账户(简单了解) (一)使用范围

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异地开立有关银行结算账户:

1.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 2.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

3.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如回笼异地货款、支付异地营销开支);

4.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如文艺团体在异地的演出活动、生产厂家在异地的展销活动等);

5.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十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简单看看)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

1.负责监督检查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对存款人、银行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 2.对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实施监控和管理。

3.负责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的管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及私自印制开户登记证。

(二)存款人的管理——预留银行签章

遗失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更换预留式样。 十二、违反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制度的罚则(简单了解) (一)存款人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

分4种情况,基本每种情况中又分非经营性的存款人和经营性的存款人。对非经营性的存款人的罚款金额都是l千元,对经营性的存款人的罚款金额有2种,一种是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另一种是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违反规定支取现金;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避银行债务;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

(二)银行及其有关人员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过程中) 1.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1)违反本办法规定为存款人多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2)明知或应知是单位资金,而允许以自然人名称开立账户存储。 2.其余给予警告,并处以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节 票据结算方式

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 (一)概念

票据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

24

定金额并可转让的有价证券。

票据的作用:支付功能,信用功能,结算功能,融资功能 (二)票据的种类

在我国,票据包括支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和银行本票。

二、支票

(一)支票的概念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适用单位、个人的同城转账结算;出票人只能在账户可用余额内签发支票,不得透支;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国内不能签发远期支票,支票有效期为10天,银行在见票的当天支付票款。 ★(二)支票的种类——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

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用于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支取现金。

(三)支票的出票★

1.支票必须记载事项: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 票人签章。

欠缺记载任何一项的,支票都为无效。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出票人可以记载自己为收款人。

2.支票在其票据交换区域内可以背书转让,但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能背书转让。

【例题·判断题】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对) (四)支票的付款★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内,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见票当日足额付款。 【例题·单选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关于支票的说法正确的是(A )。 A.支票的收款人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B.支票不可以背书转让

C.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日起1个月

D.持票人提示付款时,支票的出票人账户金额不足的,银行应先向持票人支付票款 【例·多选题】签发的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有( )。

A.出票日期 B.确定的金额 C.付款人的名称 D.出票人的签章

25

[答案]ABCD[解析]支票上必须记载的事项:1.表明\支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

(五)支票的办理要求 1.签发支票的要求:

★(1)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金额。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2)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该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银行也可以与出票人约定使用支付密码,作为银行审核支付支票金额的条件。

(3)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出票人不得签发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

★(4)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 000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时,发现其持有的由乙公司签发金额为10万元的转账支票为空头支票,其账户余额只有8万元。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赔偿金的数额是(C )。 A.5000元 B.3000元 C.2000元 D.1000元

总结: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与支票必须记载事项的异同 种类 银行汇票 7条 银行本票 6条 支票 6条 相同点 1. 表明“××票”的字样;2. 无条件支付的承诺(或委托);3.确定的金额;4.出票日期;5. 出票人签章 注意:均无付款日、出票地等记载事项 不同点1 付款人名称 无 付款人名称 不同点2 收款人名称 收款人名称 无(授权补记)

三、商业汇票(适用范围相对较窄) (一)商业汇票的概念和种类

1.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2.商业汇票按承兑人的不同,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 (1)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收款人或付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的汇票。

(2)银行承兑汇票,是指收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汇票。

26

(二)商业汇票的出票

出票人不得签发无对价的商业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 (三)商业汇票的承兑

商业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但都必须经过承兑。只有经过承兑的商业汇票才具有法律效力,承兑人负有到期无条件付款的责任。

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四)商业汇票的付款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l0 日内。 (五)商业汇票的背书

1.商业汇票均可以背书转让。背书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1)被背书人名称; (2)背书人签章。 未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背书无效。

2.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3.将汇票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六)商业汇票的保证

1.商业承兑汇票的债务可以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必须由票据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担当。 2.保证人为二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四、信用卡

(一)信用卡的概念和种类

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可分为贷记卡、准贷记卡两类。 1.贷记卡——先消费后还款,享有一定的免息期,但存款无息。

2.准贷记卡——持卡人须先按发卡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

准贷记卡存款有息,在规定的有限信用额度内透支消费、取现,收取一定的利息,但不存在一定的免息还款期。

(二)信用卡的资金来源

1.单位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交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账户。单位卡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并一律不得支取现金。如果需要向其账户续存资金的,单位卡的持卡人必须按转账方式转账存入。销户时,单位卡账户余额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不得提取现金。 2.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事能力的公民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申领个人卡。个人卡的主卡持卡人可为其配偶及年满

27

18周岁的亲属申领附属卡,申领的附属卡最多不超过两张。持卡人在还清全部交易款项、透支本息和有关费用后,可申请办理销户。持卡人办理销户时,如果账户内还有余额,可以转账结清,也可以提取现金。个人人民币账户的资金以其个人持有的现金存入或以其工资性款项、属于个人的合法劳务报酬、投资回报等收入转账存入。严禁将单位的款项转入个人卡账户存储。

(三)信用卡只限于合法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转借。

【例题·判断题】单位人民币卡不得透支,但可以支取现金。(错)

五、汇兑

(一)汇兑的概念和分类

汇兑,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同城、异地均可,单位、个人均可,适用范围广泛。汇兑分为信汇(邮寄方式)和电汇(电报方式)两种。 (二)汇兑的撤销和退汇

1.汇兑的撤销——汇出银行尚未汇出

转汇银行不得受理汇款人或汇出银行对汇款的撤销。

2.汇兑的退汇——对汇出银行已经汇出的款项申请退回汇款

如果汇款人与收款人不能达成一致退汇的意见,不能办理退汇。 转汇银行不得受理汇款人或汇出银行对汇款的退汇。

汇入银行对于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应立即办理退汇。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例题·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办法》,下列支付结算的种类中,没有金额起点限制的有(ABD) A.委托收款 B.支票 C.托收承付 D.汇兑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收概述★(5个考点) 第二节 主要税种(12个考点) 第三节 税收征管★(15个考点)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 (一)税收作用

(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2008年中央财政收入结构

28

(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二)税收的特征

1.强制性。 2.无偿性。 3.固定性,即在一定时间内相对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随意改变。 (三)税收的分类

★1.按征税对象分类,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行为税类和资源税类五种。 (1)流转税类——以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2)所得税类(收益税)——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财产税类——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房产税、车船税)。

(4)行为税类——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契税、耕地占用税)。 (5)资源税类——对境内从事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类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流转税类的有(ABC)。

A.营业税 B.关税 C.消费税 D.资源税 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类,分为工商税类、关税类。 (1)工商税类——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2)关税类——由海关负责征收管理(进出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等)。

☆3.按照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1)中央税——关税和消费税。

(2)地方税——营业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

(3)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增值税、所得税、资源税、证券交易印花税。 ★4.按计税标准不同分类,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 (1)从价税——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比例税率等

从价税实行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税收负担比较合理。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和各种所得税。 (2)从量税——以课税对象的重量、件数、容积、面积等为标准×单位税额 如资源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消费税中的啤酒、黄酒。

29

(3)复合税——从量税额+从价税额 如卷烟、白酒的消费税。

二、税法及构成要素 (一)税法的分类

☆1.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如《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就属于实体法。税收程序法主要包括税收管理法、纳税程序法、发票管理法、税务机关组织法、税务争议处理法等。

2.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

★3.按照税法法律级次划分——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行政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

(1)税收法律(狭义的税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如《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等。

(2)税收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 如《营业税暂行条例》、《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

(3)税收行政规章——由国务院税收主管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规程等。如《发票管理办法》、《税务稽查规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房产税实施细则》等。 (4)税收规范性文件——县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并发布的,规定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在本辖区内有普遍约束力并反复适用的文件。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11项)——征税人、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和法律责任。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率是构成税法的三个最基本的要素。

1.征税人(征税主体)——行使税收征管权,依法进行税款征收行为的一方当事人。 2.纳税义务人(纳税人,“纳税主体”),——单位(企业所得税)和个人(个人所得税),是缴纳税款的主体。 扣缴义务人是指有义务从其持有的纳税人收入或从纳税人收款中按其应纳税款代为缴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代征人,是指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单位和个人(车船税)。

纳税单位,是指申报缴纳税款的单位,是纳税人的有效集合(总分公司不在同一省市,企业所得税要统一缴纳)。

3.征税对象(课税对象)——征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4.税目——纳税对象的具体化,但不是所有的税种都规定税目。 5.税率——是衡量税负轻重的重要标志,是税法的核心。 我国现行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进税率等。

(1)比例税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金额大小都按同一比例纳税。如增值税基本税率17%等。

(2)定额税率:按纳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的税额,而不是规定纳税比例。一般是用于从量征收的某些税种,如:啤酒、黄酒、成品油等的消费税。

(3)累进税率: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实行等级递增的税率。一般适用于对所得和财产征税,如工资、薪金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0

累进税率按结构不同,又分为: 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的对称,全部课税对象数额都按其与之适应的最高一级征税比例计税的一种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工资、薪金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超率累进税率(原理基本同超额累进税率,只是以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划分级次)。

6.计税依据(课税依据、课税基数)——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

(1)从价计征。如企业所得税是以应纳税所得额的多少作为计税依据,消费税中的大部分应税消费品以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

(2)从量计征。如屠宰税以屠宰应税牲畜的头数为计税依据;消费税中的黄酒、啤酒以吨数为计税依据;汽油、柴油以升数为计税依据。

(3)复合计征。如我国现行的消费税中的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等。 7.纳税环节。

有的税种纳税环节单一,如资源税。有的税种需要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多个环节征税,如增值税。

8.纳税期限——超过纳税期限未缴税的,属于欠税,应依法加收滞纳金。纳税期限一般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种形式。 9.纳税地点。

常见纳税地点有:机构所在地、经济活动发生地、财产所在地、报关地。 10.减免税——减税是从应征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税款。

(1)起征点,是计税依据达到国家规定的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计税依据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就超过部分征税。

(3)免征额,是在计税依据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是按一定标准从计税依据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纳税,只对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

31

11.法律责任。

税收法律责任的形式有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一、增值税

(一)概念与分类 1.概念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分类——根据计算增值税时是否扣除固定资产价值,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

(1)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的固定资产价款。

(2)收入型增值税——只允许扣除纳税期内应计入产品价值的固定资产折旧部分。

(3)消费型增值税——纳税期内购置的用于生产产品的全部固定资产的价款在纳税期内一次全部扣除。 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认定)☆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即:工业性及主营工业(工业销售额占50%以上)的企业,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的;商业性企业及主营商业的企业,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的。

(三)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一般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税额,应从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冲减。

2.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和价外费用。

32

3.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从销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到税务机关认证)。 (2)从海关取得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买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产品或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准予按照买价和l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4)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依据合法的运费结算单据,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并准予抵扣。 纳税人因进货退回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税额,应当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冲减。

【例题·单选题】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销售应税货物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额500 000元,当月购进货物200 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税额为34 000元,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其当月应纳税额为( )。

A.51000 B.85000 C.34000 D.5000

『正确答案』A(应纳税额=500 000 ×17%-34 000=51 000元)

(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在征税和管理上的主要区别有: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不享有税款抵扣权;

(3)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采用简易征收办法计算。 2.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33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若采用价税合并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应将其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即: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例题·单选题】小规模纳税人生产企业,某月销售应税货物取得含增值税的销售额30 900元,增值税征收率3%。其当月应纳税额为( )。

A.900 B.30000 C.9000 D.927

『正确答案』A( 应纳税额=30 900÷(1+3%)×3%=900元) (六)增值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1)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2)托收承付或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货物发出的当天。

(5)委托他人代销货物——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7)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8)进口货物——报关进口的当天。

2.纳税期限 (1)《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l5日内申报纳税;

(2)以l日、3日、5日、l0日或者l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l日起l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3)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书之日起l5日内缴纳税款。 3.纳税地点(《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1)固定业户——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进口货物——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二、消费税

(一)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计税方法(从量定额、从价定率和复合计税三种)★

(1)从量定额计税——适用于黄酒、啤酒、成品油等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计算。 应交消费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或定额税率) (2)从价定率计税(绝大部分)

实行从价定率计税的消费品,其消费税税基和增值税税基是一致的,即都是以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作为计税基数。

应交消费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比例税率)

(3)复合计税——适用于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应交消费税的计算(从量定额+从价定率)

应交消费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或定额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比例税率) (二)消费税纳税人

凡是在境内从事应税消费品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三)消费税税目

现行消费税共有14个税目,包括:烟(包括卷烟、雪茄烟和烟丝等子目)、酒及酒精(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和酒精等子目)、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和焰火、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包括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等子目)、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等子目)等。

【例题·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是(C )。

34

A.汽车轮胎 B.游艇 C.高档手机 D.高尔夫球及球具 (四)消费税应纳税额 1.销售额的确认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包括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款。以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作为计税基数。

2.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

将外购应税消费品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可以将外购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给予扣除。 (五)消费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货款结算方式或行为发生时间) (1)销售

①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②预收货款结算方式——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③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④其他结算方式——收讫销货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前3条同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P123) (2)自产自用——移送使用的当天。 (3)委托加工——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4)进口——报关进口的当天。 2.纳税期限(同增值税) 3.纳税地点

(1)生产销售(包括到外地自销或委托外地代销)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另有规定者外,均应在纳税人核算地缴纳消费税。

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但经国家税务总局及所属税务分局批准,纳税人分支机构应纳消费税款也可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

(4)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的,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征收的消费税税款,但不得自行抵减应纳税款。 三、营业税

(一)营业税,是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1.“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7个)

2.加工和修理、修配,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3.单位和个体户的员工、雇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劳务不包括在内。 (二)营业税的税目、税率 1.营业税税目(9个)

概念中7个+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按规定从高适用税率征税。

2.营业税税率

现行营业税的税率按行业不同分设三档税率——3%、5%、5%~20%。 (四)营业税应纳税额(以营业额作为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五)营业税征收管理★

35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税行为发生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有书面合同——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1)+ (2)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 (4)发生自建行为的——销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2.纳税期限

(1)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l0日、l5日、l个月或l个季度。

(2)纳税人以l个月或者l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l5日内申报纳税;

(3)以5日、l0 日或者l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l日起l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3.纳税地点(一般是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

(1)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例题·多选题】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符合营业税纳税地点有关规定的有(BC )。 A.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在其机构所在地纳税 B.企业从事运输业务的,在其机构所在地纳税 C.企业承包的工程跨省的,在其机构所在地纳税 D.企业销售不动产的,在其机构所在地纳税

四、企业所得税

1.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适用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是(A )。 A.有限责任公司 B.合伙企业 C.个人独资企业 D.个体工商户 2.纳税人(纳税义务人)

(1)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 业。

(2)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具体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

36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三)企业所得税税率★

居民企业和境内有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25%。

(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1.收入总额

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其中货币形式,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非货币形式(公允价值),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

(1)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 (5)利息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6)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10)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

企业应以权责发生制作为确认收入的基本原则,但下列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2.不征税收入——财政性资金的收入等

(1)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3.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4.准予扣除的项目——企业实际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企业发生各项支出时应区分为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时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①成本——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②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③税金——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包括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以及发生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37

④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⑤其他支出——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其他支出。 5.不得扣除的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4)公益救济以外的捐赠支出、赞助支出(非广告性质支出);。 (5)企业为投资者或者一般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 (6)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7)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包括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6.亏损弥补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五)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1.纳税地点

(1)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3)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有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2.纳税期限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公历l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3.纳税申报

预缴申报期为月或者季度的,应当自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财务报告,预缴税款。

五、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以及在中国境内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1.居民纳税人(划分标准为住所和居住时间)

(1)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中国大陆地区)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2)居民纳税人负无限纳税义务——来源于境内所得+境外所得。 2.非居民纳税人

(1)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外籍人员、华侨或港、澳、台同胞。

(2)非居民纳税人负有有限纳税义务——来源于境内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和税率 1.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11个) 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所得税制。 (1)工资、薪金所得(简称工薪),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

38

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11)其他所得。

★ 2.个人所得税税率(3、4、5比例税率;1、2超额累进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至45%。

(2)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适用5%一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ABCD )。 A.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B.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C.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D.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3)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 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所得中实行加成征收的是(C )。 A.稿酬所得 B.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 D.偶然所得 (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 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3500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收入总额-3500×实际月数 4.劳务报酬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 (2)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每次收入×20%

劳务报酬所得的实际执行情况,相当于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5.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 (2)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每次收入额×20%=每次收入额×(1-20%)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无扣减项)——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9

(五)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1.自行申报

税法规定,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1)年所得l2万元以上的,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2.代扣代缴——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制度

单位向个人支付税法规定的9类收入时,不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支付所得的单位都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必要的纳税人涉税信息资料。

第三节 税收征管

一、税务登记

☆1.企业及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2.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均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3.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例题·判断题】为了简化手续,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可以不办理纳税登记。 (错)

★5.税务登记种类: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纳税人税种登记、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登记。

【例题·多选题】税务登记的种类包括(ABCD )。

A.开业登记 B.变更登记 C.停业登记 D.复业登记

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1)开立银行账户;

(2)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3)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4)领购发票;

(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6)办理停业、歇业; (7)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一)设立登记(先工商后税务)

设立登记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后办理的纳税登记。 设立登记的时间(☆均为30日)和地点。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4)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40

(二)变更登记(先工商后税务)

变更登记是指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后,原登记的内容发生变化时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的税务登记。

1.变更税务登记的范围及时间要求。 (1)适用范围。☆

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发生改变名称、改变法定代表人、改变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改变住所和经营地点(不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动的,否则先注销再设立)、改变生产经营或经营方式、增减注册资金(资本)、改变隶属关系、改变生产经营期限、改变或增减银行账号、改变生产经营权属以及改变其他税务登记内容的。 (2)时间要求(同设立登记,30日)

【例题·单选题】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C )内,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A.10日 B.15日 C.30日 D.60日

(三)停业、复业登记

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人需要停业的,在停业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

2.税务机关应责成申请停业的纳税人结清税款并收回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3.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办理复业登记申请。 4.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如纳税人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又不申请延长停业的,税务机关应当视为已恢复营业,实施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

(四)注销税务登记——发生了根本性变化(l5日内),先税务后工商 1. 注销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及时间(15日内)★要求 (1)经营期限届满而自动解散;

(2)由于改组、分立、合并等原因而被撤销; (3)资不抵债破产;

(4)因住所、经营地点迁移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先注销,再设立)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l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应办理税务注销登记的有(AC )。

A.纳税人破产 B.纳税人变更法定代表人 C.纳税人被吊销营业执照 D.纳税人暂停经营活动

(五)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进行生产经营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2.纳税人应当在到达经营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报验登记。

3.外出经营活动结束,纳税人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按规定结清税款、缴销未使用完的发票。

二、发票开具与管理 (一)发票的种类

41

发票的联次★

(1)普通发票——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3联;

(2)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制)——发票联、记账联、抵扣联3联。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2.普通发票——主要是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

★普通发票中,行业发票适用于某个行业的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专用发票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 【例题·判断题】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 (对) (三)发票的开具要求★

1.单位和个人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才能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时,应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或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3.填写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4.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必须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打发票。 5.开具发票时限、地点应符合规定。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例题·单选题】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A )年。 A.5 B.10 C.3 D.15

三、纳税申报 ★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申报期限内就纳税事项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报的一种法定手续。

(一)直接申报(上门申报)

(二)邮寄申报

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局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三)数据电文申报 例如目前纳税人的网上申报,就是数据电文申报方式的一种形式。 (四)简易申报

简易申报是指实行定期定额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批准,通过以缴纳税款凭证代替申报的一种申报方式。

(五)其他方式

【例题·多选题】纳税申报的方式有(ABC )。

A.直接申报 B.邮寄申报 C.数据电文申报 D.代扣代缴

四、税款征收★

税款征收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是全部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目的和归宿。 1.查账征收

42

查账征收,是指由纳税人依据账簿记载,先自行计算缴纳,事后经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如有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则多退少补。

这种征收方式适用于账簿、凭证、财务会计制度比较健全,能够如实反映生产经营成果,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 2.查定征收

查定征收,是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耗用原材料等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生产规模较小、账册不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较低、产品零星、税源分散的纳税人。 3.查验征收

查验征收,是由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人的应税产品进行查验后征税,并贴上完税凭证、查验证或盖查验戳,从而据以征税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查验征收是指由税务机关对某些零星、分散的高税率产品,通过查验数量,按市场一般销售价格计算其销售收入并据以征税的一种方法。 4.定期定额征收

定期定额征收,是税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包括增值税额、消费税额、营业税额、所得税额等)的一种征收方式。

这种方式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小型纳税人。 5.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法定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从所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收税款的方式。

这种方式有利于对零星分散的税源实行控管。 6.代收代缴——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代收代缴是指负有代收代缴义务的法定义务人,对纳税人应纳的税款进行代收代缴的方式。即由与纳税人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在向纳税人收取款项时,依照税收的规定收取税款并代为缴入国库。 7.委托代征——车船税

委托代征,是指受托单位按照税务机关核发的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向纳税人征收一些零散税款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8.其他征收方式

如邮寄申报纳税、自计自填自缴、自报核缴方式等。

五、税务代理(独立的社会中介服务)

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在国家税法规定的代理范围内,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各项税务行为的总称。 (二)特点

1.中介性。 2.法定性。 3.自愿性。 4.公正性。 (三)法定业务范围☆

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办理发票领购手续;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制作涉税文书;审查纳税情况;建账建制,办理账务;开展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或税务行政诉讼。

六、税收检查及法律责任

(一)税收检查: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或者扣缴义务及其他有关税务事项进行审查、核实、监督。

1.税收保全措施:税务机关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对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纳税人,限制其处理可用

43

作缴纳税款的存款、商品、货物等财产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税收保全措施仅适用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不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也不适用于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4.税收强制执行:税务机关对未按规定的期限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等(全适用)税收管理相对人,依法采取法定的强制手段,以迫使其履行法定义务的一种征管制度。 (二)法律责任

1.税收违法行政处罚 (1)责令限期改正。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 (4)收缴未用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本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5)停止出口退税权。 2.税务违法刑事处罚 3.税务行政复议

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依法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1)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2)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①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存款;②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5)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①罚款;②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③停止出口退税权。

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2个考点)

第二节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7个考点) 第三节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2个考点)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

我国预算法律制度由《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构成。

《预算法》是调整在国家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

二、国家预算 (一)概念

国家预算,是国家对会计年度内的收入和支出的预先结算。 (二)国家预算的作用——具有分配、调控和监督职能

1.财力保证作用; 2.调节制约作用; 3.反映监督作用。 (三)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

我国国家预算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5级预算。

如,中央——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祭城镇5级 (四)国家预算的构成★

1.国家预算按预算的级次分类——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

44

(1)中央预算——由中央政府各部门的单位预算 (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 中央预算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中央对地方返还或给予补助的数额。

(2)地方预算——各级地方政府总预算的统称,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包括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返还或给予补助的数额。

我国国家预算收入的绝大部分通过地方预算筹集,国家预算支出中有相当大部分通过地方预算支付。 2.国家预算按收支管理范围分类——总预算和部门单位预算。

(1)总预算——指各级政府将本级政府和下级政府的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汇总编成的预算。 (2)部门单位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国家预算构成的有(ABCD )。

A.中央预算 B.地方预算 C.总预算 D.部门单位预算 三、预算管理的职权

(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审查权、批准权、改变和撤销权;

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有:监督权、审批权、撤销权。

特殊:设立预算的乡、民族乡、镇,由于不设立人大常委会,因而其职权中还包括由人大常委会行使的监督权等。

(二)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编制权、执行权、提案权、报告权。 (三)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

只能是编制、执行本部门、本单位预算、决算,并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按照国家规定上缴预算收入,安排预算支出,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 ★

(一)预算收入——税收收入;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其他收入。 除预算收入外,各地方、部门、各单位还有一部分预算外资金,也是国家的财政收入。 (二)预算支出

1.经济建设支出,拨付的生产性贷款贴息支出等。 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支出。 3.国家管理费用支出,公安安全支出等。 4.国防支出。

5.各项补贴支出,农业生产资料价差补贴。

6.其他支出,如: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等。 除预算支出外,还有一部分预算外支出。

五、预算组织程序

☆预算组织程序包括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 (一)预算的编制

1.我国实行历年制,预算年度与日历年度一致。自公历1月1日起,至l2月31日止。

2.中央预算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应当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进行编制。 (二)预算的审批

(三)预算的执行

1.预算收入的征缴必须依法、及时、足额。

2.预算支出资金的拨付必须依法、及时、足额,并加强管理和监督。

(四)预算的调整

预算调整是在预算执行中,通过改变预算收入来源、支出用途以及收支规模,组织新的平衡的重要方法。

45

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必须提请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六、决 算

按照我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应当在每年第四季度部署编制决算草案的原则、要求、方法和报送期限,制发中央各部门决算、地方决算及其他有关决算的报表格式。

决算草案,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编制的未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预算收支的年度执行结果。

七、预决算的监督

1.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应当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权力机构)对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监督,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对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监督。 2.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政府预算执行的监督。

3.各级审计机关应当依照《审计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对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节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一、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政府采购法

于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政府采购法》,并于0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政府采购部门规章 主要包括:《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

(三)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二、政府采购的概念★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注意:“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一)主体范围——我国境内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二)资金范围——财政性资金(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 (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四)对象范围——货物、工程和服务。

【例题·多选题】政府采购的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ABC )。 A.国家机关 B.事业单位 c.团体组织 D.企业

三、政府采购的原则★

【例题·多选题】我国政府采购的原则包括(ABCD )。

A.公正原则 B.公平竞争原则 C.公开透明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四、政府采购的功能(作用)

(一)节约财政支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强化宏观调控 (三)活跃市场经济 (四)推进反腐倡廉 (五)保护民族产业

五、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概念和适用范围)

46

☆我国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执行模式。

(一)集中采购——由一个专门的政府采购机构负责本级政府的全部采购任务;采购单位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单位不得擅自自行组织采购。

(二)分散采购——采购单位(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实施的,在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采购活动。

分散采购的项目往往是一些在限额标准以下的、专业化程度较高或单位有特定需求的项目,一般不具有通用性的特征。

六、政府采购当事人☆

(一)采购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二)供应商——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三)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

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 【例题·单选题】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范围不包括(C )。

A.采购人 B.供应商 C.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 D.采购代理机构

七、政府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无限竞争的招标)

公开招标,由采购机构公开发布招标通告,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都可以参加竞标,具有透明度高、公平高效、广泛竞争等特点。

(二)邀请招标(限制性招标)

邀请招标,因为采购货物和服务的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货商采购,或因采取公开采购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重过大。 (三)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是指如由于技术复杂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或者招标后没有供货商投标,采购人通过与多家供应商谈判,从中确定中标的供货商的方式。 (四)单一来源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所采购的货物和服务来源单一,或属专利、首创、合同追加等原因,只能从唯一供货商采购的方式。

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情形(符合之一即可):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追加)。 (五)询价

询价采购是指采购人向有关供货商(多家)发出询价单,在报价的基础上确定供货商的方式。 这种采购方式适用于规格单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

【例题·单选题】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对于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其适用的政府采购方式是(B )。

A.公开招标方式 B.邀请招标方式 C.竞争性谈判方式 D.单一来源方式

八、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

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设置集中采购机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采购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47

第三节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国库单一账户制度)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和管理的制度。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一)概念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以财政国库存款账户为核心的各类财政性资金账户的集合,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入、支付、存储及资金清算活动均在该账户体系运行。 (二)体系的构成

1.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存款账户(简称国库单一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活动,用于与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由财政部确定的、具体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

2.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简称预算外专户)。

3.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的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简称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支出清算。

4.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授权支付零余额账户(简称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清算。

5.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特设专户(简称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支出活动,用于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财政部是管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职能部门。

三、财政收入收缴方式和程序 (一)收缴方式

1.直接缴库——由缴款单位或者缴款人直接将应缴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者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由征收机关将所收的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二)收缴程序 1.直接缴库程序

直接缴库的税收收入,由纳税人通过开户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单一账户。 2.集中汇缴程序

小额零散税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应缴收入,由征收机关在收缴收入的当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

四、财政支出支付方式和程序 (一)支付方式★

1.财政直接支付——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 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包括:

(1)工资支出、购买支出以及中央对地方的专项转移支付,拨付企业大型工程项目或大型设备采购的资金等。

(2)转移支出,中央对地方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中的税收返还、原体制补助、过渡期转移支付、结算补助等支出,对企业的补贴和未指明购买内容的某些专项支出等。 2.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单位根据财政授权支付)

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包括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

【例题·单选题】财政资金支出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不包括(D)。

A.工资支出 B.所有的购买支出 C.转移支出 D.零星支出

48

(二)支付程序

财政直接支付主要通过转账方式。

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

第一节 会计职业道德概述(4个考点)

第二节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5个考点) 第三节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与修养(3个考点) 第四节 会计职业道德建设(0个考点)

第一节 会计职业道德概述

一、会计职业道德概念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会计职业道德是调整会计职业活动中各种利益关系的手段。

二、会计职业道德功能

(一)指导功能 (二)评价功能 (三)教化功能(引导)

三、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 (一)联系

两者有着共同的目标、相同的调整对象,承担同样的职责。 1.两者在根本目的上一致

2.两者在作用上相互补充、相互协调 3.两者在内容上相互渗透、相互重叠

会计法律制度中含有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中也包含会计法律制度的某些条款。 4.两者在地位上相互转化、相互吸收

会计法律制度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低要求,会计职业道德是对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 5.两者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作用、相互促进

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法律制度正常运行的社会和思想基础,会计法律制度是促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形成和遵 守的制度保障。

【例题·单选题】会计法律制度是会计职业道德的(D)。

A.最高要求 B.较高要求 C.一般要求 D.最低要求 (二)主要区别 1.性质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通过国家机器强制执行,具有很强的他律性;会计职业道德主要依靠会计从业人员的自觉性,具有很强的自律性。 2.作用范围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侧重于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和结果的合法化;会计职业道德则不仅要求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还要求调整会计人员内在的精神世界。 3.表现形式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的表现形式是正式的文字规定;会计职业道德表现形式既有明确的成文规定,也有不成文的规范,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信念中。 4.实施保障机制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会计职业道德既有国家法律的相应要求,又需要会计人员的自觉遵守。 【例题·多选题】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区别主要有(ABCD )。

A.性质不同 B. 作用范围不同 C. 实现形式不同 D. 实施保障机制不同

【例题·判断题】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一样,都是以国家的强制力来保障实施的。( )

49

[答案]×[解析]会计职业道德是指会计工作人员在办理会计业务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道德意识,不是以国家的强制力来保障实施。

(三)会计行为的法治与德治

第二节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各自的含义、基本要求、是会计职业道德的??)

我国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8个方面: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和强化服务。

【例题·多选题】我国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ABCD )。 A.爱岗敬业、诚实守信 B.廉洁自律、客观公正 C.坚持准则、提高技能 D.参与管理、强化服务

一、爱岗敬业 (一)含义

1. 爱岗敬业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基础。

2.爱岗敬业——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爱岗,就是会计人员应该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安心于本职岗位,稳定、持久地在会计天地中耕耘,恪尽职守地做好本职工作。

敬业,就是会计人员应该充分认识本职工作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本职工作的社会意义和道德价值,具有会计职业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在职业活动中具有高度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性,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从事会计工作。 (二)基本要求

1.热爱会计工作,敬重会计职业 要树立了“干一行爱一行”的思想。

2.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绝不能有“都是熟人不会错”的麻痹思想和“马马虎虎”的工作作风。 3.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二、诚实守信 (一)含义

1.诚实守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是会计职业道德的精髓。

2.诚实,是指言行跟内心思想一致,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 守信,就是遵守自己所作出的承诺,讲信用,重信用,信守诺言,保守秘密。 【例题·判断题】诚实守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是职业道德的精髓。 (对) (二)基本要求

1.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搞虚假

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光明正大;是一说一、是二说二,不夸大,不缩小,不隐瞒,如实反映和披露单位经济业务事项;工作踏踏实实,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 2.实事求是,如实反映

从会计工作的实际出发,如实反映单位经济业务活动情况,不做假账,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3.保守秘密,不为利益所诱惑

(1)保守商业秘密,对机密资料不外传、不外泄,守口如瓶。

(2)会计人员如果泄露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不仅会对单位的利益产生威胁,同时也将会损害会计人员自身的形象和利益,也会对整个会计职业的社会声誉产生负面影响。泄漏秘密的会计人员将承担法律责任。 4.执业谨慎,信誉至上

如注册会计师在选择客户时应谨慎,不要片面追求营业收入,接受违背职业道德的附加条件等。

50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xkr.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