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反恐怖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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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反恐怖应急预案

为了严密防范恐怖袭击事件,保证及时提供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确保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根据区政府部署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 (一)工作原则

1.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针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成立财政应急保障工作机构,统一指挥财政应急保障工作。

2.分级负责,协调配合。按照区的统一部署和财政管理体制规定,落实应急保障责任,并与各相关部门相互支持、协调联动,切实保障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

3.反应及时,保障有力。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预警监测和前瞻性研究。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财政部门应按统一部署,立即启动应急保障预案,确保各项处置工作及时、有序开展。把保证人民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人民生命的危害。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恐怖袭击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以及发生在区外区域或境外对我区可能造成影响的恐怖袭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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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预防和处置的财政应急保障。

二、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三水区财政局反恐怖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彭建国(局长) 副组长:蔡日棠(副局长) 何小玲(副局长) 彭家文(副局长) 麦广培(主任科员) 成 员:曹国雄(人事股股长) 潘桂聪(办公室主任) 温倩芳(预算股股长)

黄婉仪(行政事业、社会保障股股长) 任 卫(基建、政府采购管理股股长) 陈雪梅(农业股股长) 2.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及时了解反恐怖事件进展情况,加强与局外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研究提出财政应急保障政策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

(2)监督应急预案的编制,下达应急指令。 (3)决定启动、终止应急预案。

(4)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以对应的局内业务主管股室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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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股室配合,根据应急部署,在职责范围内具体执行规定的应急保障任务。

(二)反恐联络员 姓 名:曹国雄 电 话:87732976 手 机:13702756861 主要职责是:

(1)执行局反恐怖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应急指令;

(2)负责做好与政府部门、公安机关的信息沟通和外联工作,重要时期保持24小时联络电话畅通;

(3)负责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有关突发事件应急保卫、抢救或疏散工作进展情况。

(三)成立应急处理行动队,成员有:周启明、卢山、 陈世宁、麦志康、邓宇刚、骆志钊、徐艺新、何志荣、叶剑光、谢活政、钱静瑜、梁凤英、植燕娟、孔涛涛、周思华、谢玉珍、黄洁卿、李雪欢、严玮、林艳、李秀媚、符姣斐、伍斌凤。

三、预防措施

(一)门卫应对外来人员严格盘查登记,防止有不良意图者进入区域。

(二)出现外来人员肇事时,应尽可能地稳住肇事人的情绪,机智冷静地确保人员及设备的安全,同时设法通知其它领导或拨打110报警。其它人员在知道事发后应立即拨打110报警(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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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

(三)在事发后应注意稳定情绪,防止造成大面积恐慌、在警方到达后,积极配合警方解决问题。

四、处置措施

(一)接报后,局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区应急办(电话:87768002)报告情况,并报“110中心”。

(二)局应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迅速到达现场指挥控制局面,组织人员有秩序地疏散,并及时向相关单位(区领导、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等)求助。

(三)如有人员受伤,立即打电话120或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四)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其余人员驱散。 (五)如是人员滋事,须立即拨打 “110”和向派出所报警,并将滋事人员扣留。

五、注意事项

(一)各级干部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二)处理突发恐怖事件的原则是:争取主动、重点防范、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群众和设备安全、控制事态、冷静处理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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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xi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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