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126号文件精神推进供热计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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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人民政府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意索取号: 00-04-2011-147 信息名称: 见 公开类型: 发布机构: 主动公开 管委 公开目录: 发布日期: 政策法规 2011-11-25

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鲁政发〔2011〕26 号文件精神

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近期,省政府以鲁政发?2011?26 号文下发了《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意见》,对全省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进行了总体部署。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促进全社会节能减排,减轻居民采暖负担,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部门组织、企业参与、用户配合”的原则,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和建筑节能改造,变按供热面积收费为按实际用热量计价收费,对保温隔热性能差、能耗较高的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提升建筑品质和居民居住舒适度。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工作机制,推动供热降耗、用户节费、社会节能和建筑品质提升,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十二五”工作任务,为全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1.供热计量改革。从2011 年冬季采暖期开始,全市所有实行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已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建筑,取消按面积计价收费,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2012 年冬季采暖期前,全部完成单体建筑面积2 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

造并按用热量计价收费;2012 年底,各级供热主管部门建成供(用)热数字化远程监测平台,供热企业建成供热计量和远程智能调控技术平台,实现对热源机组、管网、换热站和终端用户供(用)热情况的在线自动监测监管和在线自动智能调控监测;对

2007 年10 月1 日以后竣工的,未安装供热系统控制装置、计量与温控装置或已安装但达不到标准的建筑,要完成补装、改造并按用热量计价收费;2015 年冬季采暖期前,全市的集中供热系统全部建成能耗在线监测平台。

2.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到2020 年,全市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居住建筑全部完成节能改造。其中,“十二五”期间全市完成改造不少于666 万平方米,2011-2013 年完成改造不少于380万平方米,2011 年完成改造不少于105 万平方米。3.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012 年底前,市级建成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2013 年底前,所有大型公共建筑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和节能监测系统;“十二五”期间改造高耗能公共建筑100万平方米;到2015 年,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降低10%,其中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降低15%。

二、加快供热计量改革步伐

(一)科学编制供热计量改革规划。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和供热运行状况,抓紧编制和完善供热计量改革规划,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步骤、时间安排、政策措施等内容,并报市供热主管部门审核。各供热企业要按照本地供热计量改革规划,尽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供热计量模式、技术路线、组织实施方式等内容,报当地供热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

(二)科学选定供热计量技术路线。要以节能、降耗、节费为出发点,采用供热计量温控一体化技术路线,建设供热企业可控、居民用户可调、政府主管部门可管的数字化管理和远程监控调节平台,从热源到管网、换热站、终端用户的整个系统实现供热计量智能化、系统控制自动化、住户用热自主化、政府监管科学化。各供热企业要抓紧设立供热计量调配控制中心,完善控制、调节、监测、故障报警、智能收费等系统。供热计量产品选型必须相对统一,便于采集、接收、使用、管理计量数据,保证供热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集成节能效果。

(三)切实抓好新建、改扩建民用建筑供热计量及同步计量收费。供热主管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协作,共同履行好新建建筑供热计量装置安装监管职责。在供热分项施工图审查阶段,应由供热主管部门提出设计技术要求,并签署审查意见;在验收阶段,供热主管部门要参与供热工程的竣工验收。对不符合供热计量要求的,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不予办理施工

许可手续,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不予并网供热。对2007 年10 月1 日以后竣工的建筑进行清理检查,对未安装供热系统控制装置、计量与温控计量装置或已安装但达不到标准的建筑,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原开发建设单位限期整改、补缴费用,由供热企业组织采购安装到位,并负责后期维修、养护、更换。

三、扎实推进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

(一)确保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各县市区要组织对规划区内既有居住建筑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依据不同建筑的使用年限、结构、内部供热设施情况和市下达的改造任务,科学确定改造区域、项目和内容,科学编制年度计划,落实改造项目、改造内容、实施主体,保证如期完成。党政机关、大专院校、医疗机构、大型企业等单位的职工集中居住区,要率先进行改造。要把节能改造与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结合起来,凡是确定进行整治的旧小区,在清理脏乱差、屋面平改坡、重置管线、整修立面、绿化美化的同时,同步进行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坚持以同一热源或换热站为单元,对其供热区域内既有建筑统一实施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体现整体节能效果。 (二)积极开展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各县市区要于2011年底前编制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十二五”规划,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要根据市下达的改造任务,及时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要以大中型商场、宾馆、医院、高校、办公楼、写字楼为重点,对其中用能总量大、单位面积能耗高、节能潜力大的公共建筑,优先组织节能改造。要根据每幢、每组公共建筑实际,统筹安排采暖制冷系统、照明系统、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并同步安装用能分项计量及节能监测系统,具备条件的还应积极应用太阳能光热、光电和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力求改造投资最优化、节能效果最大化。凡公共建筑申报修缮装修 的,一律安排其同步进行节能改造,避免重复投资、重复改造。 (三)明确改造机制。

⒈既有居住建筑供热分户计量与节能改造。在市直部门负责改造的项目中,对于同时实施围护结构、供热分户计量、管网和热源热平衡三项改造的项目,由市墙改办作为具体组织单位,按政府投资工程管理程序实施;对于同时实施供热分户计量、管网和热源热平衡两项改造的项目,由市供热企业具体组织实施。

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市级机关办公建筑(包括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办公建筑)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和节能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由市墙改办作为具体组织单位,按政府投资工程管理程序实施;其它大型公共建筑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和节能监测系统建设以及高能耗建筑的节能改造,由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组织实施,改造方案事先须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改造完成后须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验收。

⒊各县市区可参照市级的做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不同改造模式。

四、落实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烟台市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将县市区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工作纳入节能减排考核范畴,适当提高考核分值。对未完成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目标任务的县市区,暂停其申报国家及省级园林城市、人居环境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市的资格。各县市区要尽快建立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明确目标任务,统筹推进该项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

1.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以政府和供热企业投入为主体,并由受益居民适当承担一部分。除中央和省财政的奖补资金外,对于今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城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政府负担资金,列入明年城建重点工程项目计划统筹解决;对于以后年度市直部门牵头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政府负担资金,均列入当年城建重点项目计划。 2.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根据产权单位性质和改造内容确定不同的资金投入额度。市级机关办公建筑(包括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办公建筑)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和节能监测系统建设资金由市财政负担,列入当年城建重点项目计划。市级其它大型公共建筑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和节能监测系统建设所需资金,以产权单位投入为主,市财政给予专项补助。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制订高能耗公共建筑名单,由业务主管部门督促进行节能改造,同级财政部门根据改造内容和节能效果给予专项补助。各县市区可参照市级的做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改造资金保障机制。

3.建立供热计量改革资金保障制度。建立开发单位出资、银行专户监管、供热企业使用、供热主管部门监督的供热计量专项资金制度,以及与供热计量改革绩效和供热质量挂钩的采暖补贴以奖代补制度,多渠道筹措资金,提高供热保障能力。

(三)严格供热计量和建筑节能监测产品市场准入。本着促进建筑节能和供热系统降耗的原则,严格实行供热计量和建筑节能监测产品推荐目录制度,杜绝假冒伪劣,保障安全稳定供热,保证监测数据真实,维护用户合法权益。凡进入我市的供热计量和建筑节能监测产品,必须技术可靠、先进适用,其生产、经销企业要确保供热计量装置、温控阀、建筑能耗数据采集器,分别在安装使用后的 9 年、15 年、5 年内免费保修保换。

(四)加强供热计量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监管。把新建建筑供热计量、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程序,明确责任,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对图纸设计、施工图审查、招投标、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各环节严格把关,特别是对于围护结构改造,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和严格的隔火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二○一年十一月六日

资料来源:http://xxgk.yeda.gov.cn/showdetail.asp?id=5344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ws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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