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制宣传教育2022年工作意见

更新时间:2023-04-20 23:12: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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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教育2021年工作意见

一、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职能,大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着力建好三支队伍,突出五个重点对象,实现一个全覆盖。建好三支队伍:一是以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的常规队伍。组织他们定期定点深入机关、社区、企业、学校,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教育;二是以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为主体的专门队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协调各行政执法部门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利用设立咨询站、举办讲座、开设“法律门诊”等形式,宣传部门、行业性法律法规;三是由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组成的“讲法团”队伍。由局领导带队,定期不定期组织“讲法团”巡回开展“以案讲法、以事说法”活动。突出五个重点对象:一是领导干部;二是公务员;三是青少年;四是企事业职工和经营管理人员;五是社区居民,主要采取分期举办培训班的形式,由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业务骨干分集中讲法和讨论互动“两个时段”进行“以案讲法”,先讲述理论知识,再现场解答提问。实现一个全覆盖:全市社区干部群众和学校师生普法覆盖面达到100%。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培训、青少年法律知识教育、社区群众学法、考试考核、通报奖惩等制度。继续与电视台联合办好“司法视角”栏目,继续推行网络普法。坚持学用结合,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镇街”、“法治机关”、“法治企业”、“法治学校”、“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依法理顺规范各方面关系,不断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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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调解职能,大力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广泛开展“规范化调委会”创建活动,努力实现镇街、社区规范化调委会建设全覆盖。进一步健全完善医患、消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物业、涉校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完善机制,确保高效运转。积极吸纳文化程度高、群众威信高、法律政策知识水平高、适合从事调解工作的人员加入人民调解队伍,尤其是广泛吸纳大学生村官,退休法、检、警官,老党员、老教师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等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举办培训班,对调委会主任和新进调解人员进行培训。适时组织调解人员考试,对合格者,颁发人民调解员证,作为履行职务的有效证件。坚持每年对社区调解人员进行轮训,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积极协调司法所、调委会和法律服务机构,不间断地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发现,有效化解。注重将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纠纷作为重点,不断加大排查密度和力度,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使矛盾纠纷调处率和成功率分别达到100%和98%以上。

三、强化监管职能,大力推进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一方面,进一步加大安置帮教工作力度。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配合,确保衔接及时、监管到位、帮扶有力。特别注重做好对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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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可投的“三无”人员的稳控工作,确保全部纳入视线,并妥善安置。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对安置帮教对象的衔接和监控。进一步健全完善走访、讲法谈心、安置帮教责任制、考核奖惩等制度,不断将安置帮教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运行轨道,努力使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

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和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随时做好回归的社区矫正人员的接纳工作,建立台帐,明确包靠责任人员,实行跟踪监控。做好各类执法文书的使用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接纳、建档、跟踪监督、分类管理、组织参加社区服务、学习教育、考核奖惩等制度,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同时,认真落实局与相关科室和司法所签订的《社区矫正工作廉政建设责任书》,对违反有关规定者,实行问责追究,切实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扎实有效开展,努力使社区矫正人员继续保持“零”重新犯罪。

四、强化服务职能,大力推进法律服务工作。

继续深入扎实地开展各项质量提升和便民活动,在全体法律服务人员中广泛开展时事政治理论知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健全制度化、常态化机制,努力建设一支“严格执法、恪守诚信、勤勉尽责、维护正义”的法

律服务队伍。同时,大力加强业务培训学习,制定培训计划,确保时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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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效果“四落实”。进一步严把入口,畅通出口,确保法律服务队伍的纯洁性。严格落实重大案件报告审批制度,法律服务人员凡承办涉及面广、影响大、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敏感法律事务时,要及时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受理,并随时报告承办情况。每年年检注册结束后,及时向法院等执法办案部门通报通过年检注册的法律服务人员名单,同时,采取公告法律人员名单、设立举报电话、查卷、回访等形式,进行广泛监督,确保继续保持法律服务“零投诉”。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全力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五、强化法律援助职能,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以争创“省级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为切入点,进一步完善市法律援助中心进驻市为民服务中心运行工作,不断建立健全群团组织和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站点,努力打造我市法律援助省级示范窗口品牌。进一步加强与民政、团委、妇联、工会、残联、人社等部门沟通交流,争取建立农村和城市的低保人群、困难职工、残疾人员资料库,对在库群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免予审查经济状况,直接给予办理法律援助手续。继续大力推行目标化管理,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名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确保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进一步简化程序,降低门槛,确保弱势群体应援尽援。

六、强化社区化服务职能,大力推进社区化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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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紧围绕社会管理服务创新主题,继续深化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五进社区”工作,不断加大社区普法力度,城乡社区普法覆盖面达到100%。积极探索依托社区平台,“多对一”教育、监管、帮扶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新机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进一步强化社区的调解主阵地作用,大力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积极拓展社区法律服务业务,更好地满足基层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七、强化队伍建设,大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深入抓好十八大精神等时事政治学习,切实提高队伍政治素质。不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每月举办一期业务培训班,由业务骨干轮流上课;每半年组织一次经验交流会,交流先进典型经验;大力开展学习调研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每人每季度撰写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努力增强学习效果。结合开展创先争优、作风建设年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全面推行“工作日志”制度,全体人员人手一本工作日志,记录每天工作情况、工作心得、反思有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以及下步工作计划等内容,对工作日志坚持一日一记载、一周一抽查、一月一评比,使全体人员在“记”中强作风、在“记”中提能力、在”记”中推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创新性。继续认真做好群众工作,深入推进“民情台帐”工作,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进一步完善“群众说话屋”运行机制,不断充实人员,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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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健全制度,努力将其打造成为在全省乃至全国系统有一定影响力的新品牌、新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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