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安全专项措施

更新时间:2023-09-29 07:17: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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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隧集团织纳高速公路第四合同段项目部

爆破作业安全专项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织纳四标施工现场爆炸物品的管理,预防爆炸事故

及涉爆事件的发生,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结合我项目施工生产特点,特制定本爆破作业安全专项措施 。

一、 火工材料管理

1、 项目部所属各工区、施工队必须由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提货、运输和现场保管,使用人员必须持有爆破员证上岗,并提供给项目部安全部备案。

2、对火工材料现场使用全过程必须由专职爆破安全员监控。 3、火工材料实行“谁领用、谁负责”的制度,当班如有剩余火工材料,领用人负责办理退库手续。凡不及时清理、退库,造成火工材料丢失被盗的,项目部要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4、 项目部所属各施工队凡发生火工材料丢失、被盗、被抢劫案件以及爆炸事故,必须立即向项目部经理汇报,由项目部向就近的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查找、破案。

一、火工材料安全领用管理程序

(一)、审报审批

1、项目部下属各工区、施工队应根据生产实际需要,每月审报炸药计划用量、亳秒雷管段数等。项目部物资部汇总统计后,报民爆公司购买。

2、实际作业时提前一天填报好爆破物品使用申请单,申请单由现场爆破员、爆破安全员、工区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签认后,由工区负责人通知民爆公司。 (二)、保管

1、物资部根据配送实际情况,在民爆公司配送到现场后,由现场保管员负责保管,现埸保管员设铁皮箱,两把锁,爆破员、保管员各一把,当天没用完的火工品通知民爆公司及时退库。

2、爆破物品配送到现场后,做好收存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三)、使用及检查

1、爆破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爆破员作业证》,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2、施工队严禁将火工材料带离工作面,并由项目部安全部组织,物资等部门配合,定期对施工现场、生活区进行检查。

3、爆破现场必须要有爆破负责人或爆破安全员在场,直到余料安全回收后方可起爆,雷雨天严禁爆破作业。

4、各工作面火工材料现场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执行,严禁出现边钻边装药、抛掷、丢弃火工材料等违章行为。项目部及工区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一经发现按照项目部有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5、施工现场严禁储存火工材料。

6、装药前,现场堆放的火工材料必须由爆破安全员看守。每次现场爆破完毕后,将剩余的部分火工材料转至现场安全的地点清点,严禁雷管与炸药混堆混放,一经发现,对责任单位严厉处罚,并视为违反纪律,由此承担擅离职守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7、 每次爆破作业后余下的火工材料,无论多少必须及时清退,严禁转移到其它材料仓库和职工宿舍存放。在回收人员未到现场时,前方现场看守人员不得离开,一经发现,对责任单位严厉处罚,并视为违反纪律,由此承担擅离职守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8、火工材料装孔完毕后应及时通知调度部当班人员或火工材料领料人,领料人应及时做好余料的回收、退库工作,并及时办理现场及退库手续,认真做好记录工作。

9、爆破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严禁穿拖鞋、化纤衣服进入施工现场。

10、各种爆破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 11、 现场应由专人警戒,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

12、 所有爆破操作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火工品运输车司机及押运人员工作期间不得吸烟,严禁携带火种、手提电话、对讲机等非防爆物品进入爆破区域。

13、现场火工品运输

⑴、运送和搬运火工材料必须有安全员监控,严禁其它人员搭乘,现场使用的雷管严禁用化纤制品装运,必须用专用防爆箱或布质袋子装入,并和炸药分开搬运。

⑵、严禁使用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畜力车、翻斗车及各种拖车运输火工品,路况差和冰雪天气要有安全防护措施,装车高度要低车箱10公分,盖好蓬常,捆扎牢固。

⑶、装药前,非爆破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均应撤离至指定安全地点或采取防护措施,否则不得将爆破器材运到工作面。

⑷、在搬运火工材料时,应谨慎小心、轻拿轻放,严禁冲击、碰撞、翻滚或抛掷。

⑸、 在人工挖孔桩井下必须使用绳子吊运,绳索要结实,严禁抛掷;吊运中应慢慢缩放绳索,严防雷管与孔壁发生碰撞,禁止雷管、炸药同时吊运。

14、 装药和堵塞应使用木、竹制的炮棍,并不得用力猛捣,严禁使用金属棍棒装填。

15、装药和堵塞的过程中,须谨慎保护导爆索、导爆管以及连接件等。

16、 有以下情况时不得装药:

⑴ 炮孔位置、角度、方向、深度不符合要求; ⑵ 孔内岩粉未清除; ⑶ 孔内温度异常; ⑷ 炮区内其它人员未撤离。

17、 严禁使用剪刀剪断导爆索,应使用锐利的刀子在木板上切断;导爆索、导爆管禁止打结;导爆索装入炮孔后不得任意切割,严禁对导爆索撞击或投掷任何物体。

18、 禁止用导爆索代替绳索来吊运、绑扎物品。

19、起爆人员事先必须选定安全掩蔽地点,撤退道路上不得有障碍物,掩蔽体或避炮洞必须坚固牢靠。

20、爆破后,应检查所有装药孔是否全部起爆,发现瞎炮或怀疑有瞎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如暂时不能处理时,应在附近设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1、处理瞎炮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它作业。

22、处理瞎炮必须派有经验的炮工进行。

23、 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药包。

24、处理瞎炮应根据爆破方式,采取相应的方法进行处理。 四、隧道爆破作业安全措施

1、各级施工人员,都必须按照项目部有关规定及本规定的要求,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2、所有进入洞内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

3、认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搞好班前5分钟讲话,有针对性地交待本班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及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做好记录。 4、爆破、排险等危险作业,必须有安全管理人员旁站监督、管理。

5、爆破作业必须按照程序申报、审批、禁止无爆破作业资格人员从事爆破作业;严格按项目部相关规定,加强对爆破作业及火工材料的监督、检查、管理。

6、爆破、排险、支护等危险作业必须制定施工技术方案或安全作业指导书,交底到每一个施工作业人员,并加强作业过程的安全监控。

7、严格按施工程序组织生产,严禁钻孔与装药、排险与测量、人工排险与清渣底等作业交叉进行;排险作业按由上至下、由近及远的方法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排险、台车的就位与撤出等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

8、建立安全巡查与内部工序验收制度:

(1)每天对洞内的岩体情况进行巡查,发现危石险情,立即处理。

(2)排险工作完成后,对危石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作业。

(3)台车就位后,对现场照明、操作平台及安全防护进行检查,满足要求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作业。

(4)装药前,对现场检查,确保无关人员、设备撤出现场后,方可进入装药作业。

(5)完成临时安排的其他检查任务。

9、用电线路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线路必须架空,接头必须规范包扎,禁止在水里浸泡或埋在石渣里。

10、加强洞内通风、照明充足、材料和工器具及施工设备、车辆禁止乱放、乱停,不得影响洞内交通;安全标识布置合理、醒目。 11、严禁酒后进洞,严禁洞内嬉戏、打闹。

五、严格火工品退库管理制度,当班作业完后剩余火工品及时填写并经现场负责人、爆破员及安全员确认签字,剩余火工品和《火工品使用追踪卡》一并交入火工品仓库,没有认真填写《火工品使用追踪卡》禁止继续发放/领用火工品,当天火工品不清楚时立即上报项目安全部,将一查到底,杜绝火工品不按规定存放和流入社会。

六、以上规定各分队严格遵守,加强员工教育,提高认识;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200元至10000元处罚。

八、本规定解释权归织纳四标项目部安全部所有,“火工材料现场消耗跟踪表”和“爆破物品领用申请单”附后。

夏蓉高速贵州境织金至纳雍高速公路

道隧集团织纳四标项目部

2012年9月14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wi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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