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法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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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法相关知识问答

作者:wangyuxi 提交日期:2008-4-9 15:18:00

平法相关知识问答 [转贴]

1:把“0.4LaE+15d”与“LaE” 作比较取其大值,对吗 1、不要把“0.4LaE+15d”与LaE比较。LaE是直锚长度标准。当弯锚时,在弯折点处钢筋的锚固机理发生本质的变化,所以,不应以LaE作为衡量弯锚总长度的标准,否则属于概念错误。可见“0.4LaE+15d”与“LaE”是两类不同的概念,并不存在可比较的前提。

2、请注意看03G101-1图集第54页框架梁端支座下面的标注:“伸至柱外边(柱纵筋内侧)”,这是首要的,而后面的半句话“且≥0.4LaE”是对直锚水平段长度的一个验算要求。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让梁纵筋伸到柱外侧,然后验算直锚水平段长度,只可以比0.4LaE长,而不能比0.4LaE短。 3、至于框架梁纵筋端部弯15d的直钩,是一个构造要求。构造要求是混凝土结构的一种技术要求,构造要求是不须经过计算的,是必须执行的。至于为什么要规定为“15d”呢?陈教授说过,这是经过力学试验的,在“直钩”上5d处至10d处都有内力(变形)存在,到15d处就没有了。——所以,当梁的支座(框架柱的宽度)较窄时,LaE减去梁纵筋直锚水平段长度后,其差数较大,若按“剩多少拐多少”的说法,把剩下的长度都拐成“直钩”,这个直钩就可能比15d大得多——直钩长度大于15d以外的部分纯属浪费。

关于“15d直钩”的问题还有很多,下面继续讨论。

2第一排钢筋和第二排钢筋的间距在图集中哪里可以反应出来

1、钢筋混凝土结构就是钢筋和混凝土这两种不同材料的协同作用,其要点在于二者的紧密结合。因此,保证混凝土对钢筋周边360度的包裹是十分重要的。所以,必须保证钢筋之间有足够的净距离。

2、梁第一排钢筋与第二排钢筋的间距是25mm 。——这个间距不能太小,也不能太大:间距太小了,影响混凝土对钢筋的包裹;间距太大了,会降低梁的“有效高度”,降低梁的强度。

3、还应该注意,梁的上部纵筋的最小间距是30mm和1.5d,梁的下部纵筋的最小间距是25mm和1d 。

3多肢箍时,外箍是包住梁主筋,内箍包住几跟钢筋呢?比如梁主筋为5根,我的内箍应该怎么箍法?如果梁上下钢筋根数不一样,比如上部5根 下部6根,这时,应该遵循什么原则?

1、 梁的主筋(不论是上部纵筋还是下部纵筋),都应该在梁宽范围内(具体说是应该在外箍宽度的范围内)均匀分布。

2、采用“大箍套小箍”方式的梁内箍的每个垂直肢(不论是双肢箍还是单肢箍的垂直肢),都应该在梁宽范围内对称分布。

3、根据上述原则,当“梁主筋为5根”时,梁内箍应该箍住第2、4两根梁主筋。

( 补充一下,上次我说的第3点是对于“四肢箍”中的“小箍”即“内箍”说的。)

4、对于本例来说,也可能是“5肢箍”。其中的“小箍”即“内箍”就不应该“箍住第2、4两根梁主筋”,而应该“箍住相邻的两根梁主

筋”——这也是一个重要原则:“小箍”即“内箍”的水平段应该尽可能的最短。

5、对于你们提出的问题:梁上下钢筋根数不一样,比如上部5根、下部6根 ——

(1) 箍筋的垂直肢应该保持垂直。——这是最简单的原则。 (2) 当梁的上部纵筋根数与下部纵筋根数不一致时,为了保证上述(第(1)条)原则的执行,则梁上部或下部的纵筋间距就不可能同时做到均匀。如本例,当上部的5根纵筋是间距均匀时,则下部的6根纵筋的间距就不可能均匀;反之,下部的6根纵筋是间距均匀时,则上部的5根纵筋的间距就不可能均匀,此时会影响“小箍”即“内箍”的水平段长度。

(3) 如果设计师能考虑到这一点,尽可能做到梁的上部纵筋与下部纵筋根数一致,则对于施工来说就好办多了。——这是对于多肢箍来说的,对于双肢箍则没什么影响。

(再补充一下“梁上下钢筋根数不一样,比如上部5根、下部6根”的问题:)

6、最近和施工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讨论了这个问题,他介绍了他们在工程施工中的习惯做法:

把梁的6根下部纵筋按间距均匀来布置。梁的5根上部纵筋的第2根和第4根与梁下部纵筋的第2根和第5根分别上下对齐,梁上部纵筋的第3根就布置在梁的正中央。(按四肢箍)其内箍套住梁上部纵筋的第2根和第4根(也就是梁下部纵筋的第2根和第5根)——这样保证了内箍的垂直肢是垂直的。

7、这样,又得出了梁钢筋布置的一条原则:纵向受拉钢筋优先均匀布置。(在本例中,梁的下部钢筋是纵向受拉钢筋,所以优先把梁的6根下部纵筋按间距均匀来布置。)

4在施工图上不时出现“左右支座”与“上部跨中”原位标注并存的问题。(但是在03G101-1图集上没有解释过这类问题。)

例1: KL6(10)集中标注的上部钢筋为2φ25,箍筋为φ8@100/200(2) 第8跨的左右支座原位标注为4φ25;

第9跨的左支座原位标注缺省,右支座原位标注为8φ25 4/4,同时有上部跨中原位标注为4φ25 。

第10跨的左支座原位标注缺省,右支座原位标注为8φ25 4/4 。 例2: KL25(7)集中标注的上部钢筋为2φ25+(2φ12),箍筋为φ8@100/200(4)

第6跨的左右支座原位标注为7φ25 5/2;

第7跨的左支座原位标注缺省,右支座原位标注为5φ25 ,同时有上部跨中原位标注为5φ25 。 这类标注应该如何理解?

1、前面说过,“上部跨中”原位标注在03G101-1图集中是一个遗漏项目,在图集中没有做出任何解释。但是在00G101图集中对“上部跨中”原位标注有过解释,就是:“梁某跨支座与跨中的上部纵筋相同”,换句话说,就是“全跨贯通”。——这种标注方法已在全国工程界广泛应用,在

03G101-1图集第31页的例子工程中也频频出现,只不过在图集中没有做出解释罢了。

2、这样,对于“左右支座与上部跨中原位标注并存”的问题,在03G101-1图集中就更没有解释了。我们只好在上述“第1条”的理解基础上,做一些推理。

3、我们可以这样认为:某跨梁“上部跨中”的原位标注是对该梁集中标注的上部纵筋的一种局部修正。例如,某跨梁“上部跨中”的原位标注是5φ25,就是对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2φ25的局部修正,就是说,在该跨的上部通长筋变成5φ25了。——这样一来,“左右支座与上部跨中原位标注并存”的问题,就变成“集中标注”与“左右支座原位标注”的关系。——这正是我们已经熟练掌握了的内容。

下面,我们就以这样的“理论”去分析上面提出的两个工程实例。 4、对于“KL6(10)”这个例子,我们关注的是第9跨的上部钢筋。它的前后两跨(第8跨和第10跨)都是“左右支座原位标注”,这就决定了这两跨的上部跨中(1/3跨度范围内)只有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2φ25 。但是第9跨就不同了,因为它的上部跨中原位标注为4φ25,这就规定“4φ25”代替了上部通长筋“2φ25”而作为本跨的局部贯通筋。

问题是第9跨的这个“4φ25”贯通到何处为止?第9跨的左支座原位标注缺省,然而邻跨(第8跨)的右支座原位标注为4φ25,此时根据对称原则,我们可以知道第9跨的左支座钢筋也是4φ25,——恰好与跨中的“4φ25”贯通。再看第9跨的右支座原位标注为8φ25 4/4,同时邻跨(第10跨)的左支座原位标注缺省,此时根据对称原则,我们可以知道第10跨的左支座钢筋也是8φ25 4/4 。

这样,本例的结果就出来了:第9跨跨中的“4φ25”向左贯通到第8跨右支座1/3跨度处,向右贯通到第10跨左支座1/3跨度处。同时,第9、10两跨的中间支座处还有第二排4φ25的“扁担筋”。

5、对于“KL25(7)”这个例子,我们关注的是第7跨的上部钢筋。KL25集中标注的上部钢筋为2φ25+(2φ12) 。第7跨的邻跨(第6跨)是“左右支座原位标注” 7φ25 5/2,这就决定了第6跨的上部跨中(1/3跨度范围内)只有上部通长筋2φ25和架立筋2φ12 。但是第7跨就不同了,因为它的上部跨中原位标注为“5φ25”,这就规定“5φ25” 作为本跨的局部贯通筋,它取代了上部通长筋“2φ25”,同时也取代了架立筋“2φ12” 。 再看看第7跨的局部贯通筋“5φ25”的长度:它向右伸到右端支座(因为右支座原位标注为5φ25);向左一直通到第6跨右支座1/3跨度处。同时,第6、7两跨的中间支座处还有第二排2φ25的“扁担筋”(因为第6跨右支座原位标注为7φ25 5/2)。

标题:如何从第54页的图上看出架立筋与支座负筋的搭接构造?架立筋与支座负筋的搭接构造在第54页的图上看不出来。

在第54页图的标题下面有题注:“当梁的上部既有通长筋又有架立筋时,其中架立筋的搭接长度为150” 。 有人说:这句话的言外之意是当梁上部无通长筋时,架立筋搭接长度按LlE计算。是不是这样呢?

1、先解答第一个问题。

03G101-1图集第54页图中“Ln/3”处的搭接点,既是上部通长钢筋与支座负筋的搭接点,又是架立筋与支座负筋的搭接点。二者并不混淆,也不矛盾。不少人提出此类问题,都是由于对画图规则(“视图”)和钢筋的工程结构(钢筋的位置)不甚了解所至。

从钢筋的位置来讲,梁的两根上部通长钢筋都位于箍筋的两个顶角,如果画出梁的“俯视图”,则是在梁的两侧;而架立筋则在梁的当中位置。例如,一道梁,集中标注的上部纵筋为2φ25+(2φ12),箍筋标注为

φ8@100/200(4),即为四肢箍;原位标注的支座负筋为4φ25 。则从“俯视图”上看,这道梁的两侧有2φ25的上部通长筋(目前也是贯通筋),而梁当中有2φ12的架立筋,与中间的2φ25支座负筋在“Ln/3”处搭接,其搭接长度就是150mm 。

如果刚才的例子,把梁的上部通长钢筋标注为2φ18+(2φ12),则从“俯视图”上看,这道梁的左右两侧有2φ18的上部通长钢筋,与左右两侧的2φ25支座负筋在“Ln/3”处搭接,其搭接长度是LlE。同时,梁当中有2φ12的架立筋,与中间的2φ25支座负筋在“Ln/3”处搭接,其搭接长度也还是150mm。

所以,54页图中的 LlE 所表示的不是架立筋的搭接长度,而是上部通长筋的搭接长度。上述这些情况,在梁的“俯视图”上能看得很清楚,但是,现在第54页的图是一张“正视图”,这就把上述两类不同的搭接点“重叠”在一起了,这才引起了这么多的疑问。

2、再回答第二个问题。

第54页图的题注:“当梁的上部既有通长筋又有架立筋时,其中架立筋的搭接长度为150” 。有人就这句话做起文字游戏,得出“言外之意是当梁上部无通长筋时,架立筋搭接长度按LlE计算”的结论,这是不对的。 原因很简单:抗震框架梁不可能没有上部通长筋。根据抗震规范,框架梁上部至少有两根上部通长筋。

结论只有一个,那就是:无论什么情况下,梁的架立筋的搭接长度都是150mm 。

标题:关于“插筋”,请问一般什么情况下会碰到插筋,它起到的作用有哪

尊敬的陈教授:最近经常看你的论坛,受益很多,今天问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也是我突然感到有点想深入思考下去的话题。就是关于“插筋”,请问一般什么情况下会碰到插筋,它起到的作用有哪些? 这个问题可能有些麻烦,希望陈教授给予一些提示。

1、 就我们这个论坛来说,说得最多的“插筋”就是框架柱纵筋的基础“插筋”。

2、对于柱纵筋来说,由于施工都是“分楼层”进行的。所以,柱纵筋不可能从基础直通到楼顶。在筏形基础施工时,一般柱纵筋预埋在基础梁内,并且伸出基础梁顶面一定的长度(1/3柱净长)——这就是框架柱纵筋的基础“插筋”。

3、欢迎经常阅读“平法技术”论坛,你将会掌握更多的知识 图集第54页Ln/3处的搭接点都包括什么内容?请举例说明

图集第54页Ln/3处的搭接有三层意思::

1、当上部通长筋直径不等于支座负筋直径的时候,上部通长筋在此处与支座负筋连接:

根据抗震的构造要求,框架梁需要布置两根直径14以上的通长筋。当设计的通长筋直径小于支座负筋直径时,在支座附近可以使用支座负筋执行通长筋的职能,此时,跨中处的通长筋就在一跨的两端1/3跨距的地方与支座负筋进行连接。

例如,一个框架梁KL1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为2φ22;支座原位标注为4φ25。这时上部通长筋的直径小于支座负筋的直径,此时,2φ22的上部通长筋在本跨两端与支座负筋4φ25中(位于梁两侧)的两根φ25钢筋在Ln/3处进行连接。——由于两种钢筋直径在一个级差之内,不要进行绑扎搭接,进行机械连接或对焊连接即可。

一般情况下,结构设计师为了操作方便,往往设计两根和支座负筋直径相等的上部通长筋。此时,如果钢筋材料足够长,则无须接头;但由于钢筋的定尺长度有限,通长筋需要连接的时候,可以在跨中1/3跨度的范围内采用一次机械连接或对焊连接或绑扎搭接接长(图集第54页注5)。

例如,一个框架梁KL1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为2φ25;支座原位标注为4φ25。这时上部通长筋和支座负筋直径相同,无须在一跨两端Ln/3处进行连接。如果上部通长筋的长度超过9m(假定钢筋的定尺长度为9m),则可以在跨中Ln/3的范围内安排一个连接点——该连接点的具体位置可根据现有钢筋材料的长短而定。

2、当存在架立筋的时候,架立筋在此处与支座负筋搭接:

例如:一个框架梁KL1集中标注的上部纵筋为2φ25+(2φ12),箍筋为φ8@100/200(4),即为四肢箍;支座原位标注为4φ25。这时,集中标注上部纵筋“加号”前面的2φ25是上部通长筋,它必须放在箍筋的角部;“括号”内的2φ12为架立筋,它放在箍筋水平钢筋的中部,两端与支座负筋4φ25中间的两根φ25钢筋在Ln/3处进行绑扎搭接,搭接长度为150mm 。 3、当不存在架立筋的时候,如果存在不与上部通长筋连接的支座负筋,在此处截断。

例如,一个框架梁KL1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为2φ25,箍筋为φ8@100/200(2),即为二肢箍;支座原位标注为4φ25。这时,支座负筋4φ25

角部的两根φ25钢筋是上部通长筋,而中间的两根φ25钢筋就在Ln/3处截断,因为没有架立筋与它连接(二肢箍不需要架立筋)。

在03G101-1图集第54页,一跨梁的上部纵筋引注为“通长筋”,可又在该跨两端Ln/3的位置设置钢筋搭接。——既然是通长筋,为什么还会在Ln/3处接头?

1、首先要明确“通长筋”的概念。抗震框架梁必须布置上部通长筋。 根据抗震的构造要求,框架梁需要布置两根直径14以上的上部通长筋。当设计的上部通长筋(即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直径小于(原位标注的)支座负筋直径时,在支座附近可以使用支座负筋执行通长筋的职能,此时,跨中处的通长筋就在一跨的两端1/3跨距的地方与支座负筋进行连接。 例如,原位标注的支座负筋是4φ25,而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2φ22,则上部通长筋2φ22在Ln/3处与支座负筋中的2φ25进行连接。——注意,我这里说的是“连接”,而不是“搭接”。对于直径较大的钢筋,不宜采用绑扎搭接,而应该采用机械连接或对焊连接。我问过一些施工人员的常用做法,他们说,直径比较小的钢筋(例如14mm、12mm以下的钢筋)才使用绑扎搭接,直径较大的钢筋(16mm及以上的钢筋)都采用机械连接或对焊连接。只有当钢筋直径在两个级差以上时,才使用绑扎搭接。

2、一般的结构设计师为了操作方便,往往设计两根和支座负筋直径相等的上部通长筋。例如,支座负筋是φ25的,则把上部通长筋也设计成“2φ25”。此时,如果钢筋材料足够长,则无须接头;但由于钢筋的定尺长度有限,通长筋需要连接的时候,可以在跨中1/3跨度的范围之内进行一次性连接——即只有一个连接点,而不是在一跨的两端Ln/3处有两个连接点。——这就是图集第54页“注5”的基本精神。

03G101-1图集第54页吧,2003年3月的版本上,图中框架梁上部纵筋的引注是“贯通筋”,然而2003年11月出版的修订版上修改为“通长筋”。那“通长筋”和“贯通筋”有什么不同?

1、“通长筋”和“贯通筋”应该没有太大的区别。

2、不过,从字面上来说,似乎“贯通筋”有点儿“一根钢筋通到头”的意思;而“通长筋”在一根梁的各跨中,有可能不是同一个直径的钢筋一直通到头,而可能是几根不同直径的钢筋通过连接,形成一种通长的、连续的力学作用。

这样,才有了图集28页第4.4.1条中“第一排非通长筋及与跨中直径不同的通长筋从柱(梁)边起延伸至Ln/3位置”的说法。

有的同志对第4.4.1条的这句话不理解,要求解释一下。现在举例如下。

例如,一个框架梁KL1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为2φ22;支座原位标注为4φ25。

在梁支座“左右两侧”的2φ25支座负筋就是第4.4.1条中的“与跨中直径不同的通长筋”。如何去理解这句话呢?首先,“跨中”的上部通长钢筋就是集中标注的“2φ22”,这两根“上部通长钢筋”,到了支座附近,

就不是2φ22,而变成了“2φ25”。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所谓“上部通长钢筋”并不一定是一根筋通到头,而可以是几根筋的“连续作用”——在本例来说,这个“连续作用”的每一处都保证了大于等于“2φ22”——这就没有违背集中标注“上部通长钢筋2φ22”的规定。 3、在04G101-3(筏形基础)图集中,只使用了“贯通筋”的说法,——例如,“顶部贯通纵筋”、“底部贯通纵筋”、“底部非贯通纵筋”等——而没有使用“通长筋”的说法。

如何识别“第一排非通长筋”?

举一个工程例子:某框架梁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为4φ25,而左右支座的原位标注为9φ25 4/3/2 —— 显然,第一排的4根25直径的钢筋全部为上部通长筋,问题是第二排的3φ25 的延伸长度是Ln/3还是Ln/4 ? 有人说:当第一排全部为上部通长筋时,此时位于第二排的非通长筋3φ25就成为“第一排非通长筋”了(因为它是非通长筋中的“第一排”),其延伸长度是Ln/3;同样,此时位于第三排的非通长筋2φ25就成为“第二排非通长筋”了,其延伸长度是Ln/4 。这种意见对吗?

1、提出这种意见的同志,其目的是为了落实各排“非通长筋”的截断点位置是在Ln/3还是在Ln/4的问题。他们意见的实质是,“非通长筋截断点的位置”与非通长筋在梁内的实际高度(第几排)无关,而只与非通长筋在梁内“第几次出现”有关。根据这种推理,那怕非通长筋是在梁上部第三排的位置,但只要它是第一次出现(即前两排都是上部通长筋),则这个第三排的非通长筋也只能是在Ln/3的位置截断。

出现这种认识的同志,只是从“字面上”考虑“第一排”非通长筋的概念问题,从而把一个工程力学上的问题,演化为一种文字逻辑之类的游戏。 我们认为这种意见是错误的。

2、首先,我们应该了解一下“非通长筋”截断点的由来。学习过材料力学和结构力学的同志都知道,梁的上部纵筋的主要作用是承受负弯矩,它们的长度与“弯矩包络图”相关:在弯矩包络图之内的上部纵筋不能截断,伸出弯矩包络图之后的上部纵筋就可以截断。——由此可见,梁上部非通长筋的延伸长度只与它在梁内的物理位置(高度)有关。

3、在03G101-1图集中,为了简化设计与施工,根据大量的工程统计数据,考虑了安全因素,统一把“第一排非通长筋及与跨中直径不同的通长筋从柱(梁)边起延伸至Ln/3位置;第二排非通长筋延伸至Ln/4位置”(见图集28页第4.4.1条)。

这里所说的“第一排”和“第二排”,根据上条的道理,只能理解为非通长筋在梁内的物理位置(高度):你处在第一排的高度,你的延伸长度(即截断点)就是Ln/3;你处在第二排的高度,你的延伸长度(即截断点)就是Ln/4 。—— 如果在第一排的高度上为通长筋,不需要截断,这个

“Ln/3”也只能是“没有使用到”,断没有“转让”给下一排钢筋的道理。 所以,就上述工程例子来说,“3φ25”只能是“第二排非通长筋”,其延伸长度是Ln/4 。而“2φ25”则应该是“第三排非通长筋”。关于“第三排非通长筋延伸长度”的问题,我们过去已有论述,在这里就不多说了。 4、当然,任何规定都有其局限性,上面的讨论是对于框架梁和非框架梁来说的,对于03G101-1图集的某些规定,也是有其一定的适用范围的。

在“框支梁”中,详见03G101-1图集第67页的构造,其中第一排上部纵筋全部是“上部通长筋”,第二排的非通长筋的延伸长度为Ln/3 —— 不过,这已经不在前面讨论的局限范围之内了。

标题:无论什么梁,支座负筋延伸长度都是“Ln/3”和“Ln/4”?

03G101-1图集第54页是“平法梁”的一个最重要的图(页),里面包含很多的信息,一定要完全、彻底地掌握它。现在就从“Ln/3”和“Ln/4”说起。

一、框架梁(KL)“支座负筋延伸长度”来说,端支座和中间支座是不同的。

(1) 端支座负弯矩筋的水平长度:

第一排负弯矩筋从柱(梁)边起延伸至Ln1/3位置; 第二排负弯矩筋从柱(梁)边起延伸至Ln1/4位置。 (Ln1 是边跨的净跨长度)

(2) 中间支座负弯矩筋的水平长度:

第一排负弯矩筋从柱(梁)边起延伸至Ln/3位置; 第二排负弯矩筋从柱(梁)边起延伸至Ln/4位置。 (Ln是支座两边的净跨长度Ln1和Ln2的最大值)

从上面的介绍可以看出,第一排支座负筋延伸长度从字面上说,似乎都是“三分之一净跨”,但要注意,端支座和中间支座是不一样的,一不小心就会出错:

对于端支座来说,是按“本跨”(边跨)的净跨长度来进行计算的; 而中间支座是按“相邻两跨”的跨度最大值来进行计算。

二、关于“支座负筋延伸长度”,03G101-1标准图集只给出了第一排钢筋和第二排钢筋的情况,如果发生“第三排”支座负筋,其延伸长度应该由设计师给出。如果施工图上没有任何关于第三排支座负筋延伸长度的说明,则按“第二排”支座负筋的延伸长度处理。

三、03G101-1图集第54页关于支座负筋延伸长度的规定,不但对“框架梁”(KL)适用,对“非框架梁”(L)的中间支座同样适用。关于这一点,看看图集28页第4.4.1条的文字说明就清楚了:

为了方便施工,凡框架梁的所有支座和非框架梁(不包括井字梁)的中间支座上部纵筋的延伸长度a0值在标准图中统一取值为:第一排非通长筋及与跨中直径不同的通长筋从柱(梁)边起延伸至Ln/3位置;第二排非通长筋延伸至Ln/4位置。Ln的取值规定为:对于端支座,Ln为本跨的净跨值;对于中间支座,Ln为支座两边较大一跨的净跨值。

上面那段话中的“(梁)”就是专门针对非框架梁(即次梁)说的,因为非框架梁(次梁)以框架梁(主梁)为支座。

四、现在04G101-3(筏形基础)图集已经出版发行了,所以我们把基础主梁(JZL)和基础次梁(JCL)也放在这里一块讨论一下。

对于基础梁(基础主梁和基础次梁)来说,如果不考虑水平地震力作

用的话,它的受力方向和楼层梁刚好是上下相反,这样,基础梁的“底部贯通纵筋”与楼层梁的“上部贯通纵筋”的受力作用是相同的;基础梁的“底部非贯通纵筋”与楼层梁的“上部非通长筋”是相同的。

基础梁“底部非贯通纵筋”的延伸长度也是用“L0/3”这种形式表达的。但是,要注意它与楼层梁“Ln/3”的不同:

首先,楼层梁的“Ln”是净跨长度,而基础梁的“L0”为中心跨度值(即从支座中心线算起)。

其次,基础梁“底部非贯通纵筋”的延伸长度除了要满足“L0/3”以外,还要满足“≥a”,这个“a”对于基础主梁和基础次梁来说是不相同的,详见04G101-3图集第28页和第36页

如果梁纵筋分三排设计,第三排纵筋的长度如何确定? 例如:梁的上部纵筋设计为 9φ25 4/3/2

第三排纵筋“2φ25”的长度如何确定?

还有一个说法:第三排纵筋的长度在图集上未说明,但根据第一排纵筋在Ln/3处截断、第二排纵筋在Ln/4处截断,这样推断下去,第三排纵筋可在Ln/5处截断。此种看法在钢筋工中很普遍。请问是否正确?

03G101-1图集中,框架梁没有给出“第三排”负弯矩筋长度的规定。 陈青来教授说过,标准图集不能包打天下。如果“梁的上部纵筋”实际工程设计为三排配筋,则应该由设计师给出负筋伸出支座的长度。 提问的“说法”——第一排纵筋在Ln/3处截断、第二排纵筋在Ln/4处截断,第三排纵筋在Ln/5处截断——显然是不对的,这种“想当然”的推论没有任何理论依据。

若设计师没有给出“第三排”负弯矩筋长度,可按第一排伸出Ln /3,第二排和第三排都是伸出Ln /4来计算。

在运行“平法钢筋自动计算软件”的时候,遇到梁上部纵筋标注

“9φ25 4/3/2”时,可按“9φ25 4/5”进行钢筋标注。(即把第二排钢筋根数和第三排钢筋根数加起来。)

同样,遇到梁下部纵筋标注“9φ25 2/3/4”时,可按“9φ25 5/4”进行钢筋标注。(即把第二排钢筋根数和第三排钢筋根数加起来。)

从KL1第4跨原位标注“N”钢筋看“原位标注取值优先”

03G101-1第31页例子工程中,KL1的集中标注为“G4φ10”,而在第4跨的原位标注为“N4φ16”,现在的问题是KL1的第4跨执行了抗扭钢筋“N4φ16”以后,在该跨还有没有构造钢筋“G4φ10”了? 当年我和陈青来教授讨论过这个问题。

“G”筋是侧面构造纵筋,“N”筋是侧面受扭钢筋,两者的性质不同,但都布置在侧面,即都是“腰筋”,因此有不可重复设置的问题。为此,制图规则中把它们归为同一项注写内容(见24页右栏第五款)。由于属于同一项注写内容,因此“原位标注取值优先”(见第22页左栏最下边一行和

第26页第四款),所以,第四跨原位标注的“N4φ16”取代集中标注的“G4φ10”。

有人会问:上述例子的“G”与“N”钢筋都是4根,所以好说话。如果“G”钢筋变成6根或8根了,而“N”钢筋还是4根,那又该怎样处理呢? “G”筋的根数,取决于梁腹板的高度,因此,当某跨有扭矩需要设置“N”筋时,要注意保持根数一致。如果“N”筋根数少于“G”筋,应属设计不细致,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只能用同“G”筋直径相同的钢筋补上“N”筋比“G”筋所少的钢筋根数。不过,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发生,因为设计人员在考虑受扭钢筋根数时,应该同时考虑满足侧面筋的间距要求。 标题:“大箍套小箍”中的“小箍”宽度如何计算?

、“偶数肢箍”的情形

1、箍筋的标注尺寸是“净内尺寸”,因为梁柱的保护层是指“主筋”的保护层。

2、设置多肢箍的作用是固定梁的上下纵筋,其基本原则是使各纵筋的间距均匀分布。

以“4肢箍”为例,说明“大箍套小箍”(偶数肢箍)的小箍如何计算。你如果在纸上画一个草图就更明白了。(草图的画法:4根纵筋均匀净距。) 设大箍的净宽度为B,小箍的净宽度为b,纵筋(有4根)直径为d,纵筋之间净距为a , 则 3a+4d = B a = (B-4d)/3 所以, b = a+2d

有时为了简化计算,也可把d用25来代替。

其他“(偶数肢)多肢箍”的计算原理一样,自己去琢磨吧。

3、计算出箍筋的净内周长,再加上弯钩长度,就得到箍筋的“每根长度”。

我们在计算弯钩长度时,是这样取值的:抗震26d,抗扭36d (从软件的“系统参数”取值)

二、“奇数肢箍”的情形

以“5肢箍”为例,说明“大箍套小箍”(奇数肢箍)的小箍如何计算。你如果在纸上画一个草图就更明白了。(草图的画法:5根纵筋均匀净距。注意“单肢箍”在“小箍”的外边)

设大箍的净宽度为B,小箍的净宽度为b,纵筋(有5根)直径为d,纵筋之间净距为a , 则 4a+5d = B a = (B-5d)/4 所以, b = a+2d

有时为了简化计算,也可把d用25来代替。

其他“(奇数肢)多肢箍”的计算原理一样,自己去琢磨吧。

(注:对于“3肢箍”,其“内箍”仅有一根单肢箍,因而不需要上述的计算过程。)

梁的“构造钢筋”和“抗扭钢筋”有什么相同点和不同点?

1、“构造钢筋”和“抗扭钢筋”都是梁的侧面纵向钢筋,钢筋工把它们称为“腰筋”。所以,就其在梁上的位置来说,是相同的。其构造上的规定,正如03G101-1图集第62-65页中所规定的,在梁的侧面进行“等间距”的布置,对于“构造钢筋”和“抗扭钢筋”来说是相同的。

“构造钢筋”和“抗扭钢筋”都要用到“拉筋”,并且关于“拉筋” 的规格和间距的规定,也是相同的。即:当梁宽≤350时,拉筋直径为6mm;当梁宽>350时,拉筋直径为8mm。拉筋间距为非加密区箍筋间距的两倍。当设有多排拉筋时,上下两排拉筋竖向错开设置。

在这里需要说明一下,上述的“拉筋间距为非加密区箍筋间距的两倍”,只是给出一个计算拉筋间距的算法。例如,梁箍筋的标注为

φ8@100/200(2) ,可以看出,非加密区箍筋间距为200mm,则拉筋间距为200*2=400mm 。但是,有些人却提出“拉筋在加密区按加密区箍筋间距的两倍,在非加密区按非加密区箍筋间距的两倍”,这是错误的理解。

不过,在前面的叙述中可以明确一点,那就是“拉筋的规格和间距”是施工图纸上不给出的,需要施工人员自己来计算。

2、然而,“构造钢筋”和“抗扭钢筋”更多的是它们的不同点。 (1) “构造钢筋”纯粹是按构造设置,即不必进行力学计算。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10.2.16条指出:当梁的腹板高度hw≥450mm时,在梁的两个侧面应沿高度配置纵向构造钢筋,每侧纵向构造钢筋(不包括梁上、下部受力钢筋及架立钢筋)的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腹板截面面积bhw的0.1% ,且其间距不宜大于200mm 。

上述规范中的规定,与03G101-1图集是基本一致的。之所以说是“基本”一致,就是说还有“不一致”的地方,前一阶段在网上论坛曾有过争论。那就是关于hw的规定。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7.5.1条规定:hw——截面的腹板高度:对矩形截面,取有效高度;对T形截面,取有效高度减去翼缘高度;对工形截面,取腹板净高。

而在03G101-1图集第62-65页的图中,把hw标定为矩形截面的全梁高度——这与“有效高度”是有点儿差距的。

按道理,当标准图集与规范发生矛盾时,应该以规范为准,因为标准图集应该是规范的具体体现。不过,这是设计上需要注意的问题。对于施工部门来说,构造钢筋的规格和根数是由设计上在结构平面图上给出的,施工部门只要照图施工就行。在03G101-1图集第62-65页中并没有给出构造钢筋的规格和根数——这是03G101-1图集不同于先前两个版本的地方。 因为构造钢筋不考虑其受力计算,所以,梁侧面纵向构造钢筋的搭接长度和锚固长度可取为15d 。

(2) “抗扭钢筋”是需要设计人员进行抗扭计算才能确定其钢筋规格和

根数的。

梁侧面抗扭纵向钢筋的锚固长度和方式同框架梁下部纵筋。

梁侧面抗扭纵向钢筋其搭接长度为Ll(非抗震)或LlE (抗震)。 对抗扭构件的箍筋有比较严格的要求。《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10.2.12条指出:受扭所需的箍筋应做成封闭式,且应沿截面周边布置;当采用复合箍筋时,位于截面内部的箍筋不应计入受扭所需的箍筋面积;受扭所需箍筋的末端应做成135度弯钩,弯钩端头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10d (d为箍筋直径)。

对于施工人员来说,一个梁的侧面纵筋是构造钢筋还是抗扭钢筋,完全由设计师来给定:“G”打头的钢筋就是构造钢筋,“N”打头的钢筋就是抗扭钢筋。,“构造钢筋”和“抗扭钢筋”的锚固长度是不一样: 梁侧面纵向构造钢筋的锚固长度为15d

梁侧面抗扭纵向钢筋的锚固长度同框架梁下部纵筋。——对于端支座来说,就是:伸到柱外侧纵筋的内侧,再弯15d的直钩,并且保证其直锚水平段长度≥0.4LaE;对于中间支座来说,就是锚入支座≥LaE,并且超过柱中心线5d

:梁在什么情况下需要使用“架立筋”?如何使用?

顾名思义,“架立筋”就是把箍筋架立起来所需要的贯穿箍筋角部的纵向构造钢筋。

如果该梁的箍筋是“两肢箍”,则两根上部通长筋已经充当架立筋,因此就不需要再另加“架立筋”了。所以,对于“两肢箍”的梁来说,上部纵筋的集中标注“2φ25”这种形式就完全足够了。

但是,当该梁的箍筋是“四肢箍”时,集中标注的上部钢筋就不能标注为“2φ25”这种形式,必须把“架立筋”也标注上,例如标注成“2φ25+ (2φ12)”这种形式,圆括号里面的钢筋为架立筋。

架立筋的根数 = 箍筋的肢数 – 上部通长筋的根数

架立筋与本跨两端支座负弯矩筋的搭接长度为150mm。(见03G101-1图集第54页)

下面我们以一个“等跨”梁为例说明“架立筋长度”的计算:由于第一排负弯矩筋伸出支座的长度为Ln/3,意味着跨中“负筋够不着的地方”的长度也是Ln/3,所以

架立筋的长度 = Ln/3 + 150 * 2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框架梁中“架立筋”只是在跨中连接负筋够不着的地方,也就是说,架立筋不可能是“通长”的。我看见过一份图纸,上面在梁的集中标注中写成: 2φ25+ (2φ12) 通长

让施工人员摸不着头脑,以为架立筋是通长的。这“通长”二字无异于画蛇添足。

应用“平法”除了平面尺寸以外还要注意什么?

应用“平法”,顾名思义,主要的当然是平面尺寸,但是“垂直尺寸”也是很重要的。

在“垂直尺寸”中,首先是“层高”。一些垂直的构件,例如框架柱、剪力墙等,都与层高有密切关系。“建筑层高”的定义是从本层的地面到上一层的地面的高度。“结构层高”的定义是本层现浇楼板上表面到上一层的现浇楼板上表面的高度,如果各楼层的地面做法是一样的话,则各楼层的“结构层高”与“建筑层高”是一致的。

现在需要注意的是某些特殊的“层高”要加以特别的关注。当存在地下室的时候,“一层”的层高就是地下室顶板到一层顶板的高度,“地下室”的层高就是筏板上表面到地下室顶板的高度。

但是,如果不存在下室的时候,计算“一层”的层高就不是如此简单的事情了。建筑图纸所标注的“一层”层高就是“从±0.000到一层顶板的高度”,但此时此刻,我们要计算“一层”层高,就不能采用这个高度,否则,我们在计算“一层”的柱纵筋长度和基础梁上的柱插筋长度时就会出错。正确的算法是:没有地下室时的“一层”层高,是“从筏板上表面到一层顶板的高度”。——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在《平法钢筋自动计算软件》的《使用说明书》第4.28.2节中已作详细分析,并且画出了附图。读者可以在本网站的“下载专区”的“帮助下载”栏目,下载这本《使用说明书》。 此外,“垂直尺寸”还表现在一些“标高”的标注上,例如,剪力墙洞口的中心标高标注为“-1.80”,就是说该洞口的中心标高比顶板标高(即顶板上表面)“低了1.80米”。

还有,梁集中标注时的“梁顶相对标高高差”,就是梁顶面的标高与现浇楼板顶面标高的高差。如果标注的“梁顶相对标高高差”为

“-0.100”,则表示梁顶比板顶“低0.100米”;如果此项标注缺省,则表示“梁顶与板顶一平”。

04G101-1 40页注释1指出:除具体工程注有全高加密的柱以外,一至四级抗震等级的柱箍筋按本图设计加密区。

但此图的名称却是抗震KZ、QZ、LZ箍筋加密区范围。

我的问题是:

1、对于构造、约束DZ、AZ、JZ、YZ、的箍筋是否加密?范围是不是按40页执行?这些柱纵筋连接构造是否也要按照36页抗震KZ纵向钢筋连接构造执行?

2、45页注释5:在柱平法施工图中所注写的非抗震柱的箍筋间距,是指非搭接区的箍筋间距。这一说法是否适用于抗震KZ?

3、抗震KZ柱纵筋采用绑扎搭接,在原有40页基础上再加上搭接范围内箍筋加密即可?

4、如果施工图柱表没有给出加密区箍筋间距,且为机械连接,那么箍筋加密区的见距将如何执行?

以上这些问题我有自己的一套理解,都是含含糊糊的,望CDF教授给指条明路,以免在以后的工作中犯错误,非常感谢你!!!

既然你有自己的一套理解,不论含糊与否,以后都可以讲出来互相探讨,这也是提高自己分析能力和表达能力的一个有效的方法。 1、从03G101-1图集来看,没有规定各类暗柱有箍筋加密一说。至于“端柱”,如果本身也充当“框架柱”使用的话,那么也应该执行“框架柱”箍筋加密的规定。

2、“非抗震框架柱”没有抗震意义上的箍筋加密,本图集只给出“在绑扎搭接区的箍筋加密”。

但是在“抗震框架柱”中,应该有抗震意义上的箍筋加密,所以,设计上必须明确给出箍筋的加密区间距和非加密区间距。

3、抽象地说“纵筋搭接”,在搭接区是需要实行箍筋加密的。但是,就03G101-1图集第36页图左面第一图来说,实行“搭接”是行不通的。我曾经进行过测算,当框架柱纵筋为φ25时、层高4m的情况下,要做出该图规定方式的“搭接”是不可能的。所以,框架柱在较粗钢筋的时候,都不采用“绑扎搭接”,而此用机械连接和焊接连接。(顺便说一下,该页的“图1、图2、图3”只给出绑扎搭接方式的图例,对用户也是一种误导。) 4、设计师应该在施工中明确给出箍筋的加密区间距和非加密区间距。对于“机械连接”,只是在“连接点”不需要进行箍筋加密,不等于整个框架柱不需要箍筋加密。

请教尊敬的陈教授:04G101-4第25页的\有梁楼盖楼面板LB和屋面板WB钢筋构造\图中的\距梁角筋为1/2板筋间距\中是指\板负筋之分布筋\还是指\板上部贯通纵筋(即通长负筋)\

1、 04G101-4图集第25页上图所标注“距梁角筋为1/2板筋间距”指的是另一个方向上的板上部纵筋或下部纵筋,也就是“主筋”。——这就是说,定义了“第一根板纵筋的位置”。

2、过去,人们都是采用“距离梁(混凝土)外侧50mm”布置第一根板纵筋。现在的规定似乎有了一点儿变化。——不过,变化应该是影响不大的。例如,当板纵筋间距为150mm时,现在的算法,“1/2板筋间距”为75mm;“老算法”,离开梁外皮50mm,而梁角筋的保护层为25mm,则第一根板纵筋离开梁角筋的距离也是75mm 。

3、当然,当板纵筋间距为200mm时,现在的算法,“1/2板筋间距”为100mm;“老算法”,离开梁外皮50mm,而梁角筋的保护层为25mm,则第一根板纵筋离开梁角筋的距离是75mm 。——“现在的算法”到梁角筋的距离更大了一些。

04G101-4第25页对板扣筋的直弯钩长度好像作了硬性规定,值为

a=h-15,即板厚度-15保护层厚度,以后我们在钢筋工程量计算中是否就控照图集的规定来进行计算?请陈教授指教.谢谢.

1、是的。就是按“板厚-1倍的保护层厚度”进行计算和施工。(让扣筋的腿直接站在模板上。)

2、注意,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0时,板保护层为20mm——04G101-4

图集好像没有考虑到这个情况。就这个问题,我曾经和陈青来教授交换过意见:

2005.1.20(CDF)请教青来教授:扣筋的“腿长”问题

1、04G101-4图集第25页给出了扣筋“腿长”的计算公式: a = h - 15 (其中 h 为板厚) 2、该计算公式是否应理解为 a = h - 板保护层 ?

因为,如果混凝土为“C20”,则应该是 a = h - 20

3、以前在本论坛上争论了一阵的扣筋“腿长”问题似乎有了定论了。但是,青来教授能不能解释一下,

为什么采用了 a = h - 板保护层 ? 而不是 a = h - 2 * 板保护层 ? 2005-1-24 21:24:18(qlchen):

减一个保护层,扣筋支在底摸上,起支撑作用。如果再做细规定,可\隔一支一\,中间一根弯钩5d。但这样太细,故未规定。规定宜细,但不宜过细,这也是一种哲理。

钢筋翻样之《平法》要领(之一)

钢筋翻样之《平法》要领(之一)

有些钢筋工同行新手应用《平法》时常发懵,晕头转向,不得要领。本人从另一视角提取分

类内容加以浅释,以帮助大家深入理解使用《平法》。 因水平所限,必然有不当之处,希望同道加以补充或指正。

钢筋的锚固长度

为此构件中的纵筋伸入彼构件内的长度,以彼构件的完整边线起算。

如:梁伸入柱中;柱伸入梁中;次梁伸入主梁中;柱伸入基础中;墙或板伸入梁中;等等。

“锚固长度”应成为钢筋工的第一概念。

锚固长度是图集中的固定值。在《平法》各本图集中均有列表。 锚固长度在101-1.3.4图集中总分两种:非抗震与抗震,内容是不同的。 选择锚固长度的前提条件是混凝土强度等级与抗震等级,然后参照钢筋种类决定。

在任何情况下,锚固长度不得小于250mm。

非框架梁下部纵筋的锚固长度为12d;非框架梁包括:简支梁;连系梁;楼梯梁;过梁;雨

蓬阳台梁;但不包括圈梁悬挑梁和基础梁,圈梁悬挑梁和基础梁另有规定。 当边柱内侧柱筋顶部和中柱柱筋顶部的直锚长度小于锚固长度时,可向内或向外侧弯12d

直角钩。

当柱墙插筋的竖直锚固长度小于规定值时,需按照101-3图集32页右下角的表或45页右上

角的表加弯直角钩。

框架梁上下纵筋及抗扭腰筋和非框架梁上部纵筋的锚固长度为0.4laE

加15d直角钩。

纵向受拉钢筋的绑扎搭接长度

纵向受拉钢筋的绑扎搭接长度是以锚固长度为先决条件,再根据纵向钢筋搭接接头的面积百

分率给出3个修正系数来计算。 在任何情况下搭接长度不得小于300mm。

搭接长度与搭接位置是两个概念,不可混为一谈,各类构件各有具体要求。

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 前提条件是混凝土结构的环境类别。

保护层厚度在图纸的结构说明页中均有详细规定。

一般情况下,无垫层基础是70mm;有垫层基础是35mm,柱是30mm,梁是25mm,板是20mm,

薄板是15mm,图纸中均有具体规定。

保护层问题

通常,钢筋工在绑扎大梁时,在梁下部纵筋之下,必须要垫好保护层,合理的保护层材料是混凝土垫块或塑料卡,用大块石子垫也是常有的事,上级允许时,可用25mm的钢筋头垂直

垫在主筋下,最好用16或18mm的钢筋头斜着垫在大梁的箍筋下面。

圈梁的保护层,一般应由混凝土工随打随垫,因为木工在支模时在圈梁钢筋上行走,事先垫

了保护层更加容易跺倒箍筋。

板的保护层是最不容易保证的,如果按照合理的混凝土施工规程,钢筋工应当事先把板的钢筋保护层用混凝土垫块或塑料卡垫好,但是,各个工地不一定都是规范的,好多工地,混凝土工以及其它各个工种的人员都在已经绑扎好的钢筋上踩踏,这时,钢筋工完全有理由不给垫保护层,因为保护层垫起之后,更容易使绑扎好的钢筋网被踩得乱七八糟,不好修正,这

时应由混凝土工随打随垫才对。

架立筋

以前的架立筋与现在的架立筋,其意义已经发生了根本的改变。

以前的架立筋是指梁的上部纵筋,现在的架立筋是指梁的上部中间连接负弯矩筋的连接筋,

在复合箍筋的内上角处,其非抗震搭接长度为150mm。

主筋

主筋以前是指梁的下部纵筋,板的下部纵筋,柱的立筋,楼梯板的下部纵筋,主筋的名称已

经过时,内容已经变得含糊不清,今已减少了这样的称呼。

弯起筋

自从推广《平法》以来,弯起筋已经很少采用,但在个别的设计中依然可见,其要点是弯起

角度,斜长的计算和减延伸率。

腰筋

腰筋包括两种,构造腰筋和抗扭腰筋,不同点是作用不一样,构造腰筋用G打头,抗扭腰筋

用N打头,构造腰筋的锚固长度为15d,抗扭腰筋的锚固长度与下部纵筋相同。 腰筋位置的计算,是以该梁所含板的下皮到梁的下部第一排纵筋之间均分间距,而不是按梁

的上下纵筋之间来分或按梁高来分。

负弯矩筋

一般框架梁端部负弯矩筋的锚固长度为:0.4laE加15d直角钩。

负弯矩筋位于第一排的取1/3净跨度ln,位于第二排的取1/4净跨度ln,但是其值要取左

右两个跨度值之大的应用,这是理解负弯矩筋的关键点。

梁下部纵筋

框架梁下部纵筋,即以前所指的主筋,是钢筋作用的重点,其锚固长度是0.4laE加15d直

角钩,

非框架梁的下部纵筋的锚固长度是12d,满足12d可不做弯钩。

箍筋

箍筋计算应以内皮尺寸为准,这样不易出错。

箍筋的弯钩角度和弯钩长度分抗震与非抗震,框架与非框架。

非抗震又非框架的梁柱箍筋,可以执行以前的现定,钩长按直径6;8;10分别取50mm;60mm;

70mm,可不做135度角,即可以做成90度弯钩。这一说法有待探讨。 框架和抗震用的梁柱箍筋必须执行《平法》,必须做成135度的弯钩。

框架和抗震用的梁柱箍筋,其钩长为10d与75mm中之大值。

即如箍筋直径为6mm,钩长为75mm,直径为8mm钩长为80mm,直径为10mm,钩长为100mm,

依此类推。

箍筋按内皮尺寸下料时应加延伸率,加3d较准。

复合箍筋

复合箍筋分重叠复合与大小复合,现在要求大箍套小箍,不提倡重叠复合,但是,重叠复合

也有其应用的场合与好处。

复合箍筋的计算,一般新手不知所措,应当努力精通,学会并不难。 按内皮尺寸,首先减去下角主筋的两个半径,再除以主筋之间的空数

之后再乘以所要箍住主筋的空数,最后再加上主筋的两个半径。注意空数的空是多音字,在

此所用的是4声是空格的空,不是1声空间的空,是段的意思。

箍筋加密

在框架及有抗震要求的梁柱中,凡在受拉纵筋绑扎搭接范围内的箍筋应加密。 在框架柱中,在底层的基础顶面及嵌固部位之上的柱净高度的下1/3内须加密,在除底层下部外,底层上部和以上各层的柱净高度的1/6内及不小于500mm的范围内的箍筋要加密。

框架柱箍筋在穿越各梁板中均要加密。

在梁中,箍筋加密区位于受剪力最大处,在梁端支座里皮50mm处起往梁中间方向算。 在框架梁中,分抗震强度等级一级和二至四级来决定箍筋加密区的范围,分2倍梁高和1.5

倍梁高两个数值,最小不得小于500mm。

在主次梁交叉处的主梁上,有附加箍筋也需加密,单侧加密区的计算从距次梁边的50mm处算起,一个次梁宽度加上一个主次梁底皮的高差。其加密值为箍筋直径的8d,且不大于

100mm。

吊筋

吊筋的全高度应设置到主梁的最下层纵筋处或者二排纵筋处。

吊筋的上平直部分的长度为其直径的20d。 吊筋的下平直部分的长度为次梁宽加两个50mm。

吊筋的斜长按梁高,当梁高小于800时为45度角,当梁高等于或大于800时为60度角。 45度角时,用其直角边乘以根号2,即乘以1.414系数,当为60度角时,用其直角长边乘

以1.155系数。 吊筋下料时需减延伸率。

拉筋

又叫小拉钩,其钩长与弯钩角度同箍筋的弯钩。

拉筋必须钩住箍筋并紧靠梁或柱的纵筋。

柱内复合箍筋可全部采用拉筋。

梁中拉筋间距一般为箍筋间距的2倍,一般为400mm。 梁中拉筋多于两排时,其位置应上下相互错开。

拉筋的计算不同于箍筋,应按内皮尺寸计算,按箍筋内皮尺寸再加上两个箍筋直径才对。

板主筋

板主筋的锚固长度为直径的5d,且不小于板厚。

板主筋的第一根起算位置是,距梁边上下纵筋连线1/2板主筋间距。 板主筋间距过密时,可以跳绑,即绑扎梅花扣。但板边的两排必须绑扎全扣。

板扣筋

板扣筋的直角钩只减上边保护层,通常减20mm,下边可直接立在模板上。

板扣筋在重叠时,有一个绑扎次序问题是必须注意的,同绑扎梁钢筋一样,先绑扎主梁方向的后绑扎次梁方向的,这样才不至于使扣筋加高一层,造成上边的保护层减小或者没有了。

楼梯筋

楼梯梁相当于简支梁。 楼梯平台板当于简支板。

楼梯踏步板主筋的计算,只用于钢筋进料计划。不能用于实际钢筋的下料。实际楼梯板主筋

的准确尺寸,应当实际到模板上量尺。

楼梯板扣筋也应当通过实际量取板主筋的尺寸再按图集要求算出来。

如果图纸上给出了楼梯板筋的尺寸,只能作为参考,也应当实际量尺后再下料。 钢筋翻样之《平法》要领(之二)

写此文的愿意,是想给我的徒弟们总结一下学习使用《平法》的参考资料,顺便发到论坛里,试图请坛友们帮助指导修改一下。

下面接着唠叨,只要读者不烦,我就高兴。

先讨论一下板扣筋重叠问题

很感谢一丁老师,提到板扣筋在重叠时,其上面的做成一字型,即只下料不打钩,由此进一步设想,把不打钩的直棍型的放到下面不是更好么?也不超高,算计好了,又省料又省工,我想,这在理论上只可以探讨,付诸实施恐怕不行,施工监理肯定不允许。监理只认规范。

至于扣筋的脚长,还是按板厚减去两公分最为实用,前些年我都是减10mm,当浇筑混凝土时,老板总是嫌混凝土超厚扣筋的钩超高,太浪费混凝土,经研究找出的原因是,1.在成型扣筋的脚时常有偏差,2.混凝土经过震捣,有自动抬高板钢筋的现象,3.在板扣筋重叠处加高了一个扣筋直径。

为防止在扣筋重叠处超高,通常是把下一层的扣筋脚掰斜不使直立,这样就好了。再说混凝土工也在时刻控制板厚,超高了增加工作量他也不干。

搭接位置

主要是指绑扎搭接,关于搭接位置,各种构件各有各的要求,不可一概而论。有些重要构件,当受力纵筋直径超过规定值,16或22或25或28时,就不允许绑扎搭接而只许机械连接,甚至不允许出现连接点。

作为钢筋工,最最重要的一点,是要知晓钢筋在各构件中各部位的物理作用,钢筋在混凝土中主要起受拉作用,其次起受剪作用,受剪其实是受拉的一种变形,再次起受扭作用。

钢筋的接头,是这根钢筋的薄弱点,往坏处想,便是危险点或者是事故点,所以要格外加小心,要注意,要把这个不良点放在不吃劲的地方。

钢筋的接点,一不能放在受拉最大处,二不能放在受剪处,三不能放在受扭最大处。

正弯矩梁的净跨度中段下部三分之一是受拉最大部位,越靠近跨中受拉力越大;净跨度距支座的三分之一区段内是受剪最大部位而且越靠近支座受剪力越大;净跨度下部三分之一至四分之一之间靠近支座这两小段受拉力最小受剪力也最小,所以这里被确定为连接区,跨中上部受拉力最小,也被确定为连接区。负弯矩梁即反梁的受力道理与此相反,遇到反梁,您就倒过来思索,在脑子里过电影,便一目了然,如101-3《筏型基础》里面的基础梁则是。

在连接区,如果只有两根纵筋,我想可以把搭接头设在同一区段内,把锚固长度乘以1.6系数,即按100%接头面积百分率来取,如果超过4根筋,最好是隔一搭一或隔三搭一,搭接修正系数取1.4或1.2。

至于柱子钢筋的搭接部位,首先区分是什么柱,对于框架柱,要执行101-1图集,只要是―非连接区‖,便可搭接。非连接区便是箍筋的加密区,在底层,不一定是一层有可能是地下室,柱净高度下部三分之一,在底层柱净高度上部的六分之一及以上各层柱净高度靠近上下两头的六分之一不小于500mm范围,都是箍筋加密区也是非连接区。

箍筋加密区等于非连接区是柱子偏心受拉力的集中处,钢筋连接点是薄弱处,所以这两处不可共存,文字理论之要领其实也很简单。

至于构造柱和普通柱,搭接位置就在嵌固部位之上,不适用于101图集。

剪力墙钢筋的搭接与众不同,竖向钢筋的搭接分两种类型,一二级抗震和钢筋直径大于28时的搭接头需要错开,中间隔500mm;三四级抗震和钢筋直径小于28时的搭接头可在同一区段内,搭接长度均为锚固长度的1.2倍。

集中标注

相对于原位标注而言,用一条直线引出,在梁中用水平或垂直线引出,在柱中用斜线引出。在剪力墙中用折线引出。

集中标注是大致的总体的注明,在梁的内容有:构件代号,跨数,截面尺寸,箍筋直径间距支数,上部或加下部贯通纵筋根数直径,腰筋根数直径等。在柱中纵筋有时表示全部根数直径,有时表示4角的根数直径。

原位标注

相对于集中标注而言,是集中标注的具体补充与细化。当这两种标注发生矛盾时,通常是以原位标注为准,但是从安全起见,还是钢筋多多益善。

值得注意的是,当原位标注负弯矩筋时,已经包含了梁上部的贯通纵筋在内,这一点在图纸上常常发生混淆,设计者最容易糊涂,施工者千万马虎不得,有疑问时,直接去问设计师最好,或者宁可多用钢筋也要确保工程质量免除后患。

锚固搭接

见101-1第35页右上角图,此构造做法的目的是要保证支座内受力纵筋的净距不小于25mm,从而保证纵筋在支座内有一定的握裹力,这一点很重要,通常不按此法施工而是直接在支座内搭接是错误的,应该加以改正。

至于那个1:12斜度,是否可以考虑不打弯,直接插入,因为那个弯度太小,不易弯准,当角度弯不准时反倒影响了质量,如果不打弯,干活可就省事多了,此事也有待于进一步探讨。 如果支座两边纵筋直径相同,最好是直接通过,不在支座内设接头,想设接头时,最好是把接头设在净跨度中的三分之一与四分之一之间的区段处隔一搭一,美国建筑结构的经验确实值得借鉴。

弯折弧度

实践证明,钢筋设计弯钩,往往事与愿违,本来是想增加锚固坚固的程度,其结果是在陡弯处,钢筋内部结构已被破坏,陡弯处的内部出现了看不见的裂纹,成为了新的薄弱点,当钢筋受到极限应力时,最容易在弯点断裂,所以在《平法》中,一再强调采用弯折半径4d;6d;8d,而不是弯折直径,确有一定的道理,不可轻视。

在纵向受力钢筋端头的弯钩成型时,在钢筋弯曲机上切不可加挡板,而且中心卡桩要用粗一些的,中心卡桩用直径35mm以上的,宁可让其弯度大些。

但是,箍筋的角就成为新的问题了,普通箍筋倒是没的说,只是加密箍筋,是起受剪作用的,角度弯的不陡,会缩小纵向钢筋在构件中的截面尺寸,角度弯的过陡,也存在上述的破坏作用,解决的办法,只有牺牲保护层,把箍筋做得大一些。此事也有待于探讨。

陈青来教授对一些问题的回复

(山东大学陈青来教授,平法发明人)

CDF(陈达飞,山西自动化研究所,陈青来一般性的的问题都是由他代回答) 1、2004-11-6 15:51:16原提问

在集中标注处为4根25螺纹,原注位为8根25螺纹在计算时集中标注的4根钢筋是否也为单跨锚固计算,如果是的话后面详图和前面的说明是否矛盾. 陈青来教授回答:梁下部钢筋通常不采用集中标注,如果采用,则先注上部通长钢筋,在―;‖

号后接注下部通长钢筋。如果集中标注了梁下部通长钢筋,又在原位标注,则原位标注取值优先(取代集中标注的同类筋)。

陈达飞先生回答: 1、―原提问‖有一个问题:集中标注的―4根25螺纹‖为下部通长钢筋,是否也是按―单跨‖在中间支座锚固?

2、人们通常有一个看法,即:集中标注的下部通长钢筋是贯穿通过中间支座,而原位标注的下部钢筋是在中间支座锚固。这样的认识对不对?

3、如果相邻跨的同一规格的下部钢筋都在中间支座锚固的话,这必然会增加支座的钢筋密度,对结构是不利的,这也违背了―能通则通‖的原则;但如果采用一根钢筋贯穿通过中间支座,又受到钢筋定尺长度的局限,这时,抗震框架梁的下部纵筋在什么位置连接为好呢?(这个问题是施工实际中的一个普遍性问题,也是―平法梁‖实际应用的一个普遍性问题。) 上述这些问题,敬请青来教授解答。 2、请教关于KL的搭接2004-10-31 12:33:52

在图集54页图示中,某一跨梁的Ln/3中分别有两个搭接LlE,请问这二个搭接是那根钢筋的接头啊,而在注:可在跨中Ln/3范围内采用一次搭接,又有注:当梁的上部既有通长筋又有架立筋时其中架立筋的搭接为150。

请各位大师傅帮我说明解释一下,非常感谢。

陈达飞先生回复: 1、03G101-1图集第集54页图示中,―某一跨梁的Ln/3中分别有两个搭接LlE‖,是当上部通长筋的直径与支座负筋直径不同的时候,上部通长筋与支座负筋的连接。

2、―注:可在跨中Ln/3范围内采用一次搭接‖,是指上部通长筋的直径与支座负筋直径相同的时候,由于―定尺长度‖的关系,上部通长筋可以在跨中Ln/3范围内一次性连接。 3、―架立筋的搭接为150‖,是指架立筋与支座负筋的搭接。

注意,上述的―连接‖,不一定是―搭接‖,相反地,如果能用机械连接或对焊连接时,最好不用搭接。(架立筋的连接一般采用搭接) 3、梁式筏基中的(底标高相同)筏基底网底层钢筋在其上同方向的JZL下还设置底网配筋否?2004-10-26 19:56:44

陈达飞先生回复:1、梁式筏基中的(底标高相同):我把它称为―正筏板‖基础。

2、在―正筏板‖基础中,筏板的下层钢筋网的底层钢筋(即:与基础主梁JZL方向垂直的板筋),放在基础主梁JZL下部纵筋的下面。这就是―正筏板‖基础的第一层钢筋。 3、―正筏板‖基础的第二层钢筋是:基础主梁JZL下部纵筋和筏板的下层钢筋网的上层钢筋(即:与基础主梁JZL方向平行的板筋)。后者在基础主梁JZL两侧50mm处开始布置。也就是说,在基础主梁JZL的内部不设置―筏板的下层钢筋网的上层钢筋(即:与基础主梁JZL方向平行的板筋)‖。

4、请教剪力墙箍筋加密问题2004-11-5 14:05:52

请问抗震剪力墙纵向钢筋的箍筋加密范围如何确定?是否可以按照03G101—1的40 页计算?

续复抗震剪力墙柱(暗柱)的纵向钢筋的箍筋加密范围。03G101—1的40页说的是 KZ和QZ。 抗震剪力墙柱(暗柱)的纵向钢筋不一样。剪力墙柱(暗柱)里面的端柱和小墙支和KZ的纵筋是一样的,按照03G101—1的40页去做。

5、请教陈总,关于柱根的判断,如下图所示的判断是否正确?2004-11-4 12:53:26

请教陈总,关于柱根的判断,如下图所示的判断是否正确?无基础梁的柱根系指基础的顶面,有基础梁的柱根系指基础梁的顶面,有地下室的柱根系指地下室基础底板顶面和地下室顶板的顶面。

陈教授回复:对.、地下室内的柱归入\基础结构\箍筋宜全高加密

6、请青来教授解答梁腰筋的设置问题2004-11-12 16:57:43

1、 一直有不少人问梁腰筋(构造钢筋和抗扭钢筋)的设置问题:是不是―要么不设置,要设置就至少是两道‖?

2、 现在03G101-1图集第62-64页是要求―小于等于450设置‖腰筋,又要求腰筋―间距小于等于200‖,则只能是―至少是两道‖了。 3、 有没有―只设置一道腰筋‖的情形?

4、 梁的侧面构造钢筋是不是不须经过计算,而只根据梁截面高度来决定其根数的?

5、 我最近看到一份图纸,梁高为600,只设置―G2φ12‖——即每侧一道构造钢筋。对不对? 6、 还是那份图纸,另一个梁,梁高为900,却设置―G14φ12‖——即每侧七道构造钢筋。是不是太密了?对不对?

7、 该图纸在另一个梁上设置抗扭钢筋的时候,梁高也是900,却设置―N14φ12‖——即每侧七道抗扭钢筋,直径和上条所述的构造钢筋(只是锚固长度多一点儿)。对不对?

8、 还有,―φ12‖当抗扭钢筋,直径是不是太小了一点,换成直径大一点的钢筋(根数少些),好不好?

陈青来教授回复:1、G101-1中的规定取自GB50010-2002《混规》10.2.16,这个规定值得再研究,尤其是规范中用词为―应‖字更值得再考虑,其中配筋截面面积要求根本不适用于宽扁梁。但是,由于2000新规范刚推出,宜先让实践和时间作出评判。 2、问题有误:是―大于‖而不是―小于‖。按规定是―不配则已,配则两道‖。

3、有。工程师有权决定仅配一道,规范对间距的规定用词为―宜‖。

4、要经过计算,规范规定:―每侧纵向构造钢筋(不包括梁上、下部受力钢筋及架立钢筋)的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腹板有效截面面积的0.1%,其间距不宜大于200mm‖。 5、无对错之分,按设计即可。

6、工程师系根据梁所受扭矩配置,因不知其实际扭矩,所以不好评判。 7、同上条。

8、要根据实际梁的高宽比综合考虑,采用小直径钢筋并非不妥。―柱筋宜粗,梁筋宜细‖。 7、请青来教授解答梁下部钢筋连接的普遍性问题2004-11-10 8:57:13

1、有的施工人员有这样的施工习惯:梁下部钢筋一律按―单跨‖在中间支座锚固。这种做法对吗?

2、也有的人有一个看法,即:集中标注的下部通长钢筋是贯穿通过中间支座,而原位标注的下部钢筋是在中间支座锚固。这样的认识对不对?

3、如果相邻跨的同一规格的下部钢筋都在中间支座锚固的话,这必然会增加支座的钢筋密度,对结构是不利的,这也违背了―能通则通‖的原则;但如果采用一根钢筋贯穿通过中间支座,又受到钢筋定尺长度的局限,这时,抗震框架梁的下部纵筋在什么位置连接为好呢?(这个问题是施工实际中的一个普遍性问题,也是―平法梁‖实际应用的一个普遍性问题。) 上述这些问题,敬请青来教授解答。 陈青来教授回复:1、对。

2、前错后对。集中标注的下部通长筋与原位标注的构造相同。

3、―能通则通‖通常指支座上部钢筋。下部钢筋的问题不在于锚入支座,而是一方直锚固,另一方要―翘起‖锚固(见35页)。由于施工习惯并不科学,所以改革要逐步实现,在04G101-4中就提出了宜采用―非接触‖搭接的概念,就是逐步改变已经延续了半个世纪之久的施工习惯。

8请教陈教授:框梁在暗柱端的锚固!2004-11-13 11:02:00

框架梁主筋18,锚固长度30D。端支座为框柱和暗柱,框柱端锚固为0.45LAE+15D,暗柱

端锚固是进去一个锚固长度还是到柱纵筋边+15D ,还是到柱纵筋边即可(因为直锚满足锚固长度,且)0.45LAE。请指教!谢谢!

陈青来教授回复:锚入暗柱必须伸至外侧柱纵筋内侧再弯钩15d,不与直锚长度挂钩。请仔细看图中相应规定。

9、 7*7的箍筋这样组合合理吗?施工中允许这样组合吗?

陈青来教授回复:在环箍筋的任何部位,箍筋局部重叠最多为两根.图示做法局部重叠超过两根,将导致夹在中间的箍筋得不到混凝土的全面握裹,且人为造成多条缝隙.

10、框架柱中,如果出现―拉勾‖这种形式的拉勾,要不要同时勾住箍筋和主筋(汤仁海)2004-11-12 17:47:07

我是钢筋工,我认为这个也属于箍筋的一种,应该不用勾住箍筋 吧,呵呵 ,我的QQ是329298446

陈青来教授回复:要同时钩住箍筋。不仅柱,而且剪力墙边缘构件都应这样做

11梁的锚固按规范不够长怎么办呀?这个问题问好久了,请陈教授给个意见吧,施工中太多这种事了(汤仁海)2004-11-17 20:40:31

框架梁锚入剪力墙,25的筋,墙只的200宽,无论我想什么办法都没法按要求做,怎么办呀,陈教授说过,差多少再弯过去多少是不行的,就是行的话,如果我的梁不够高还是不好做,这个问题我问好多人,在论坛上也问过了,就是没有好办法,大家有什么好的意见呀 陈达飞先生回复:1、这个问题的确是一个普遍性问题:许多以剪力墙作为支座的梁纵筋的锚固长度不能满足要求。

以前有人问过这样的问题:

KL和L的受拉钢筋在剪力墙的锚固长度如何计算? qlchen 回复: (2003-8-26 18:02:57)

与锚入框架柱相同。墙的厚度较小时,需要将梁的受拉筋调细。

2、标准图集不是万能的。标准图集中没有解决的问题,本工程的设计师应该解答(解决)这些问题。对于工程施工来说,最权威的、或最后的技术决定权在于工程的设计师。 3、陈教授曾经说过,框架梁伸入剪力墙就成了―边框梁‖。

又说过,有边框梁就有―端柱‖。——端柱的截面尺寸是较大的 12、请教陈教授柱钢筋连接问题2004-11-5 20:07:23

请教陈教授,

我们这里最近有一工程主体封顶后屋架柱钢筋部分采用闪光对焊连接, 监理不同意,

但没有找到具体的文字或规范要求竖向受力钢筋不允许采用闪光对焊连接。 请陈教授这一连接方法是否符合要求, 试件怎么做,

是否按电渣压力焊连接试件做试验呢。

陈青来教授回复:闪光对焊即可用于柱、墙等偏压构件,也可用于梁、板等受弯构件,而电渣压力焊只可用于柱、墙,不可用于梁、板。因此,闪光对焊的质量高于电渣压力焊。 13、柱子的焊接的部位一定要箍筋加密吗?2004-11-3 20:40:04 柱子的焊接的部位一定要箍筋加密吗?

陈青来教授回复:不需要.

还有,Ⅳ级钢筋的塑性性能和可焊性比新Ⅲ级钢筋差,用在普通混凝土结构中并不合适,也不经济。

评分 回帖 引用 删除 1楼[楼主] 碧海青天 [吧主] 荣誉:0 经验: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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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柱箍筋间距问题2004-11-11 8:07:02

只看此人 2007.09.17 22:20

请问会员CDF:我们这里有的设计图纸里附说明内箍间距为外箍的2倍,那这是不是和图集矛盾?另问会员CDF,你好,你是谁?你的回复是否具有权威性?等待你的回复,谢谢!!! 陈达飞先生回复:1、在―平法‖标准设计中,―权威‖当然是陈青来教授,因为―平法‖是他创立的。

2、03G101-1图集没有规定内箍间距与外箍间距相同(或者说―大箍套小箍‖中的小箍间距与大箍间距相同),但是在施工中,一般都是按―间距相同‖来处理的。

即使在图集里做出了这样那样的规定,在执行的时候,设计师还是有权改变这些规定的,这里没有什么与标准图集矛盾不矛盾的问题。陈青来教授说过,平法的宗旨是不限制注册结构师行使自己的权利,所以,对G101中不适合具体工程的规定与构造,结构师都可以进行变更。需要明确的是经变更后的内容,其知识产权归变更者,因此变更者应当负起全部责任(包括其风险)。

3、既然你问到我是谁? 可以通报如下:本人陈达飞,是六十年代的北大学生,本来是学软件的,毕业后,时代驱使我搞了十几年建筑,当过钢筋工、施工员、工长、预算员等等,自学过清华大学土木系和同济大学的一套书籍,尤其是对钢筋混凝土结构有较深认识。近二十年来一直搞工程造价管理系列软件,是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对03G101-1图集也有较深认识,近两年协会委托我们搞平法实用技术培训。我们搞出了―平法‖钢筋自动计算软件(主要面对施工、预算、监理等),所以技术上要求全面一些,请教陈青来教授也多一些,也曾和陈教授当面探讨过问题。所以,只要是我掌握的知识,我都准备贡献于人民。欢迎朋友们到我们的网站(www.sxzdh.com)来交流。 15、图集是否有矛盾2004-11-10 10:39:07

图集34页中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50%是为1.4。而剪力墙竖向钢筋及约束边缘等构造却是1.2。请问陈青来教授这是为何?还有框架柱的搭接长度要乘以什么系数? 陈青来教授回复:你很心细,看出了―不一致‖处。剪力墙50%搭接取系数1.2是与《高规》―保持一致‖,柱50%搭接应取系数1.4。

柱搭接系基于―接触搭接‖的试验结果,如果采用―非接触搭接‖时,锚固效果更好,搭接长度可减小,但目前规范还没有做这方面的规定。

再问:陈教授你好,你提出的非接触搭接按理论来说其效果更好,但在实际施工操作中我觉得很难控制,因为其位置是要离开楼板位置。你说呢?

还有就是图集中的―抗震KZ边柱和角柱柱顶纵向钢筋构造‖中的A作法当直锚长度大于等于锚固长度时伸至柱顶后截断,是否指当直锚长度够时,但还没伸至柱顶(梁很高)这时还是要到柱顶?

对于梁上部纵向钢筋配筋率和柱外侧纵向钢筋配筋率的名词能否解释一下。(上次听你的讲座时太吵,所以想再麻烦您一下)

陈达飞先生回复:1、―柱外侧纵筋配筋率‖为:柱外侧纵筋(包括两根角筋)的截面积,除以整个柱的截面积所得到的比率。

2、屋面框架梁(WKL)―上部纵筋配筋率‖为:梁上部纵筋的总的截面积,除以梁的有效截面积所得到的比率。

梁的有效截面积为梁的截面宽度乘以梁的有效高度。

而梁的有效高度为:梁的截面高度-35 (当梁上部纵筋为一排筋时) 梁的截面高度-60 (当梁上部纵筋为两排筋时)

16、关于框架梁钢筋接头位置2004-10-26 20:42:54

使用电渣压力焊连接的钢筋在框架梁施工过程中,接头位置有没有规定,03G101第54页只讲了绑扎搭接.另外我看了电渣压力焊的检测报告,它的受力跟原钢筋几乎一样,这样是不是说明接头位置就无所谓了.

陈青来教授回复:应按照03G101-1修正版54-59页注6规定做.

17、边框架柱的外侧钢筋可以直锚吗?(满足1.5laE)陈达飞先生回复:就算是满足1.5laE,框架柱(边柱)外侧钢筋也必须伸至柱顶,然后弯直钩12d 。

18、也有句话不理解,请教陈教授2004-11-17 9:14:20 101图集的28页,第4.4.1条中的一句话,第一排非通长筋及跨中直径不同的通长筋从柱(梁)边起延伸至Ln/3位置。

这里这个跨中直径不同的通长筋指的是什么?怎么理解通长钢筋延伸至Ln/3?是不是旁边一跨的Ln/3? 陈达飞先生回复: 我还是举上述那个例子,梁的上部通长钢筋标注为2φ20+(2φ16),四肢箍,支座负筋为4φ25,则:

(1) 梁―当中‖的2φ25支座负筋就是03G101-1图集第28页第4.4.1条中的―第一排非通长筋‖,它在在―Ln/3‖处截断,与架立筋2φ16搭接。

(2) 梁―左右两侧‖的2φ25支座负筋就是03G101-1图集第28页第4.4.1条中的―与跨中直径不同的通长筋‖。如何去理解这句话呢?首先,―跨中‖的上部通长钢筋就是集中标注的―2φ20‖,这两根―上部通长钢筋‖,到了支座附近,就不是2φ20,而变成了―2φ25‖。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所谓―上部通长钢筋‖并不一定是一根筋通到头,而可以是几根筋的―连续作用‖——在本例来说,这个―连续作用‖的每一处都保证了大于等于―2φ20‖——这就没有违背集中标注―上部通长钢筋2φ20‖的规定。

19、IV级钢2003-7-14 9:47:30 在混凝土结构施工中,出现Ⅳ级钢筋时,它得锚固长度应该如何计算?因在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及混凝土验收规范上都没有出现Ⅳ钢筋,是否国家已经取消了该级别的钢筋用于建筑工程中。谢谢!

陈青来教授回复:混凝土结构基本理论中,受混凝土的极限应变值的限制,强度过高的钢筋发挥不出其全部作用(这正是混凝土设计规范和施工规范取消Ⅳ级钢筋的理论依据)。所以,即便是Ⅳ级钢筋,其强度设计值也只能取到360N/mm2(与Ⅳ级钢筋相同),且当用于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构件时只能按300N/mm2取用。因此,高于Ⅲ级的钢筋的锚固长度取值按Ⅲ级钢筋即可。

还有,Ⅳ级钢筋的塑性性能和可焊性比新Ⅲ级钢筋差,用在普通混凝土结构中并不合适,也不经济。

评分 回帖 引用 删除 2楼[楼主] 碧海青天 [吧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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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7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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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IV级钢2003-7-14 9:47:30 在混凝土结构施工中,出现Ⅳ级钢筋时,它得锚固长度应该如何计算?因在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及混凝土验收规范上都没有出现Ⅳ钢筋,是否国家已经取消了该级别的钢筋用于建筑工程中。谢谢!

陈青来教授回复:混凝土结构基本理论中,受混凝土的极限应变值的限制,强度过高的钢筋发挥不出其全部作用(这正是混凝土设计规范和施工规范取消Ⅳ级钢筋的理论依据)。所以,即便是Ⅳ级钢筋,其强度设计值也只能取到360N/mm2(与Ⅳ级钢筋相同),且当用于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构件时只能按300N/mm2取用。因此,高于Ⅲ级的钢筋的锚固长度取值按Ⅲ级钢筋即可。

还有,Ⅳ级钢筋的塑性性能和可焊性比新Ⅲ级钢筋差,用在普通混凝土结构中并不合适,也不经济。 20、陈教授回复 大家好!

我们可以通过G101栏目研讨平法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中的问题,也可以讨论有关的结构问题,谢谢各位!

山东大学陈青来

以下是陈教授答复(一)

●墙问题(1):在03G101-1图集中剪力墙竖筋在顶端要求锚入板中有个锚固长度,当剪力墙顶有暗梁AL时,是否只需锚入AL够锚固长度即可? ■答墙问题(1):剪力墙竖向钢筋弯折伸入板内的构造不是―锚入板中‖(因板不是墙的支座),而是完成墙与板的相互连接。暗梁并不是梁(梁定义为受弯构件),它是剪力墙的水平线性―加强带‖。暗梁仍然是墙的一部分,它不可能独立于墙身而存在,所以,当墙顶有AL时,墙竖向钢筋仍然应弯折伸入板中。

●墙问题(2):剪力墙钢筋、AL钢筋之间相互关系是怎样,图集中为什么不画出?端头直钩是从面筋上过,还是从下面过?直钩所在板中的位置是否有要求?在图集中剪力墙竖筋要求穿越AL,是否理解为剪力墙竖筋从AL钢筋中穿过,若这样剪力墙竖筋保护层又增加了一个AL钢筋直径? ■答墙问题(2):比较合适的钢筋绑扎位置是:(由外及内)第一层为墙水平钢筋(水平钢筋放在外侧施工方便),第二层为墙竖向钢筋及AL箍筋,第三层为AL纵向(水平)钢筋。端头直钩与AL箍筋为同一层面,所以从面筋上过。墙筋直钩在板中的位置要看板面标高与墙顶标高的关系(特殊情况下二者可能有较小的高差),当二者一平时,墙筋直钩位置在板的上部。

●梁问题(1):03G101-1:平法梁纵筋伸入端柱支座长度的两种计算方法:

以第54-55页为例,梁纵筋伸入端柱都有15d的弯锚部分,如果把它放在与柱纵筋同一个垂直层面上,会造成钢筋过密,显然是不合适的。正如图上所画的那样,应该从外到内分成几个垂直层面来布置。但是,在计算过程中,却可以有两种不同的算法,这两种算法都符合图集的规定;

第一种算法,是从端柱外侧向内侧计算,先考虑柱纵筋的保护层,再按一定间距布置(计算)梁的第一排上部纵筋、第二排上部纵筋,再计算梁的下部纵筋,最后,保证最内层的下部纵筋的直锚长度不小于0.4laE;

第二种算法,是从端柱内侧向外侧计算,先保证梁最内层的下部纵筋的直锚长度不小于0.4laE,然后依次向外推算,这样算下来,最外层的梁上部纵筋的直锚部分可能和柱纵筋隔开一段距离。

这两种算法,第一种较为安全,第二种省些钢筋。不知道图集设计者同意采用哪一种算法? ■答梁问题(1):应按第一种算法。如果柱截面高度较大,按54页注6实行。

●梁问题(2):关于03G101图集第54页―梁端部节点‖的问题,是否―只要满足拐直角弯15d和直锚长度不小于0.4laE的要求,则钢筋锚入支座的总长度不足laE也不要紧。‖ ■答梁问题(2):laE是直锚长度标准。当弯锚时,在弯折点处钢筋的锚固机理发生本质的变化,所以,不应以laE作为衡量弯锚总长度的标准,否则属于概念错误。应当注意保证水平段≥0.4laE非常必要,如果不能满足,应将较大直径的钢筋以―等强或等面积‖代换为直径较小的钢筋予以满足,而不应采用加长直钩长度使总锚长达laE的错误方法。

2003-7-19 21:02:34 ● 梁问题(3): 对比《96G101》、《00G101》、《03G101》三本图集,在最早的《96G101图集》的―原位标注‖中有―第4条‖:

―当梁某跨支座与跨中的上部纵筋相同,且其配筋值与集中标注的梁上部贯通筋相同时,则不需在该跨上部任何部位重复做原位标注;若与集中标注值不同时,可仅在上部跨中注写一次,支座省去不注(图4.2.4a)。‖ 然而在后面两本图集中,这一条不见了,但―图4.2.4a‖依然存在中间一跨的上部跨中进行原位标注的实例。

再以《03G101图集》的―图4.2.7‖为例,在KL3、KL4、KL5的中间跨,也都采用了―上部跨中注写‖的方法,可见这种方法还是很适用的。

建议在《03G101图集》中,肯定《96G101图集》―原位标注‖中的―第4条‖。 ■ 答梁问题(3): 应该在03G101修版时还原该条规定。

● 梁问题(4): 《03G101-1图集》第24页―注: 2、当为梁侧面受扭纵向钢筋时,……其锚固长度为 la 或 laE ‖。 现在的问题是:当抗扭钢筋伸入端支座时,若支座宽度(柱宽度)太小,不满足直锚时,是否进行弯锚? 如果进行弯锚,―弯折长度‖如何取定?我想到两种办法:

(1)弯折长度=laE - 直锚部分长度 (这可能不合适) (2)弯折长度 为―多少倍的 d ‖ (不会是 ― 15d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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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梁问题(4): 应当勘误。应改为―当为梁侧面受扭纵向钢筋时,……其锚固长度与方式同框架梁下部纵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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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7 22:24

● 综合问题(6): 凡是―没有明令禁止‖的连接区域,钢筋是否就可以连接呢?

■ 答综合问题(6): 事实上,除高抗震设防烈度的重要构件外,没有明令―完全‖禁止的非连接部位。只要保证连接质量和控制连接百分率,在任何位置都可以连接。需要注意的是―尽可能避开‖这个要求的含义,如尽可能避开节点区、箍筋加密区、应力(弯矩)较大区等等。 ● 综合问题(7):框架顶层端节点处,可将柱外侧纵向钢筋的相应部分弯入梁内作梁上部纵向钢筋使用,也可将梁上部纵向钢筋与柱外侧纵向钢筋在顶层及附近部位搭接。请问陈教授这原理是不是柱与梁是刚节点?那么是不是顶层主梁与柱钢筋连接要这样做,顶层联系梁钢筋与柱钢筋连接是不是可以不这样做的, 只要保证锚固长度就可以了? ■ 答综合问题(7): 抗震结构柱与梁的连接节点为刚性连接。问题的后半部不好答复,因所提―主梁‖与―联系梁‖ 是否为框架梁还缺少若干判别条件。顶层框架梁与框架柱的连接必须采用该节点构造,但顶层非框架梁通常不与框架柱连接,所以与该构造无关;遇特殊情况顶层非框架梁的一端与柱相连(另一端以梁为支座)时,由于未形成框架(因而不是框架梁),所以满足锚固条件即可。 ● 综合问题(8):有的施工单位和监理都对关于筏片基础的基础梁是否要锚固如果锚固 那 又怎样计算,还有板是否要弯勾?如果弯勾,那采取什么标准? ■ 答综合问题(8):

1、筏形基础的基础梁主要功能之一是作为框架柱的支座,因此,基础主梁(直接支承框架柱的基础梁)的钢筋(纵筋与箍筋)应在节点区连续布置;基础次梁(以基础梁为支座的基础梁)的钢筋应锚固在基础主梁中(可参考框架梁的锚固方式,但上下钢筋受力性质相反)。 2、筏形基础板尽端钢筋弯钩直段≥12d,当板的上部与下部均配置钢筋时,要采用拉筋将板封边。● 梁问题(18):第54页(抗震楼层框架梁KL纵向钢筋构造)第6条当楼层框架梁的纵向钢筋直锚大于Lae且大于等于0.5hc+5d时 可以直锚。那么例如现场中柱高hc=500mm,底筋为25mm,那么能否直锚?因为25的钢筋的锚固长度为750mm。 ■ 答梁问题(18): 当支座另侧梁底低于该梁梁底时,可以直锚入另侧梁底下部;当两边梁底一平时,按照35页右上构造直锚入另侧梁底下部。

● 梁问题(19):图集上对架立筋的说明好象不太详细,请帮忙解答一下。 ■ 答梁问题(19): 架立筋就是起架立作用的钢筋,从字面上理解即可。架立筋主要功能是当梁上部纵筋的根数少于箍筋上部的转角数目时使箍筋的角部有支承。 ● 梁问题(20)::梁的下部钢筋能否不锚固在柱子而是锚在另外一根梁内(就是与该钢筋所在梁相垂直的),因为有时梁柱节点内的钢筋很多12根25的钢筋,使柱节点的有效截面变小且无法振捣。 ■ 答梁问题(20):当支座另侧梁底低于该梁梁底时,可以直锚入另侧梁底下部;当两边梁底一平时,按照35页右上构造直锚入另侧梁底下部。其原理是:当为非抗震时,两侧梁底根部均受压,对锚固有利;当为抗震时,往复作用的水平地震力交替使一侧梁底受拉的同时又使另一侧梁底受压,亦不影响锚固。但是将梁的下部钢筋拐弯锚入与其垂直的梁中的做法,还未见有关先例。

● 梁问题(21):在框架结构中,两个方向的梁通过同一支座,即类似于井字梁的情况,03G101上的标准图集中同一方向的纵向下部钢筋需有一根钢筋起弯,再进行连接。我想问的是,如果没有另一方向的梁,那么这两跟同向钢筋中可不可以不需起弯,而直接采用绑扎连接?这个问题我们与监理意见不同,因03G101大家都没真正吃透,特向陈教授和各位前辈请教! ■ 答梁问题(21): 该构造主要保证钢筋之间的净距满足规范要求,同时确保节点的浇筑质量和钢筋的锚固效果,但与另一方向有没有梁无必然关系。 ● 梁问题(22):前面提了一个具体的实际问题,即我们对《03G101-1图集》中的KL1和KL2框架梁以―钢筋净距为 0 ‖(即钢筋的中心线距离为25mm)的方式进行了计算。计算结

果是,最内层钢筋的―直锚部分‖的长度为470mm ,略大于―0.4laE ‖(其计算结果是440mm )。如果我们让钢筋有一定的净距(例如25mm),则最内层钢筋的―直锚部分‖的长度将要比―0.4laE ‖小得多。例中框架梁KL1和KL2的宽度为600mm,梁截面为300×700,纵筋为Φ25 。遇到这样的实际问题时,如何保证钢筋的―一定的净距‖呢? ■ 答梁问题(22): 这个问题提的很好,考虑很细致。通常柱纵筋不一定正好在梁钢筋的延长线上,所以,保证了柱纵筋与梁纵筋的弯钩直段有25mm距离可能会少用一点―距离储备‖。但考虑问题不能基于偶然性上,否则将会犯逻辑错误。如果遇到保证每根钢筋之间净距与保证直锚长度不能同时满足的实际情况,解决方案有两个:1、梁钢筋弯钩直段与柱纵筋不小于45度斜交,成―零距离点接触‖;2、将最内层梁纵筋按等面积置换为较小直径的钢筋。

● 柱问题(5):前在03G101第45页中(非抗震KZ箍筋构造非抗震QZ.LZ纵向钢筋构造 )中注7:当为复合箍筋时,对于四边有梁与柱相连的同一节点,可仅在四根梁端的最高梁底至最低梁顶范围周边设置矩形封闭箍筋,那么请问陈教授, 1、该条能否用于第36页(抗震KZ纵向钢筋连接构造)中。或者说用于四级抗震的节点处。因为我注意到构造规定中非抗震与四级抗震处理基本上一样的。

2、对于四边有梁与柱相连的同一节点能否用于边(端)柱与梁相交处。

■ 答柱问题(5):

1、该条不适用于(抗震KZ纵向钢筋连接构造),抗震结构要求所有复合箍筋要贯通柱梁节点,而且要按照加密间距设置。

2、只有边柱有悬挑梁时才会形成四边有梁的情况,该节点构造要求适用于该情况。 ● 柱问题(6):有的施工单位把柱子的接头只考虑底部的区域满足要求 而上部却不考虑,施工单位 认为是受压的,所以他们认为 他们采取的闪光对焊上部接头 他们就不考虑了?这样做法对吗? ■ 答柱问题(6): 框架柱是偏压构件,受弯矩、轴向压力和剪力的共同作用,其受弯时的反弯点一般在柱中稍向上的位置,抗震时柱两端都要加密箍筋以保证实现―强剪弱弯‖,因此,连接位置不考虑避开柱上端是错误的。

● 墙问题(23):剪力墙开洞问题:剪力墙水平筋和竖向筋在洞口处的截断,钢筋是直接切断还需要打拐扣过加强筋呢,如需要打拐,长度是多少呢? 这个问题在我们工地争论很长时间,施工、监理、甲方均有不同意见,请专家指教,谢谢!

■ 答墙问题(23):钢筋打拐扣过加强筋,直钩长度≥15d且与对边直钩交错不小于5d绑在一起;当因墙的厚度较小或墙水平钢筋直径较大,使水平设置的15d直钩长出墙面时,可斜放或伸至保护层位置为止。 ● 墙问题(24):

1、如果端柱截面远远大于剪力墙水平钢筋的锚固时,那么此时我的剪力墙内侧水平钢筋还需要伸至柱对边吗?比如柱的截面是1200,而水平钢筋的锚固仅为450时?

2、如果独立暗柱的截面很大时,比如独立暗柱沿墙方向的长度超过1000时,是否在门洞高度范围内也不需要布置水平钢筋吗? ■ 答墙问题(24):

1、这个问题涉及面大,解决方案不仅需要经多方研究后确定。我个人的意见是当端柱很大时,没有必要伸到柱对边。不过,如果端柱过大的话,设计可能存在问题,因为高层或超高层抗震框架结构或框剪结构的柱为了满足轴压比要求,下部若干层柱截面往往很大,不得不做成短柱(大于1:4)甚至超短柱(大于1:2),但剪力墙的端柱,通常没有必要做的很大。该问题的解决重点在框架柱而不是剪力墙端柱上。

2、独立暗柱(一般不称做―独立‖暗柱,《规范》用语为―独立墙肢‖),如果沿墙长度比较长,但全墙肢均设置箍筋的话,则不需要再重复加剪力墙水平筋(当然,箍筋的设置必须要满足该墙肢的受剪要求)。如果该墙肢两端设置了端部暗柱,墙身当然要设水平筋。 ● 墙问题(25):

1、如果连梁两侧没有暗柱时,暗梁主筋的锚固是否应该从洞口边算起?

2、如果连梁顶标高与暗梁顶标高相同,可否将连梁的上部主筋与暗梁的上部主筋相互搭接?暗梁的下部主筋伸至暗柱边开始算锚固;这样暗梁的上部主筋就不用伸至暗柱边开始算锚固了,

■ 答墙问题(25):

1、有无暗柱都应从洞口边缘算起。

2、连梁与暗梁的功能不同,要分别保证其构造。连梁和暗梁钢筋的锚固都应从洞口边缘起算,只是方向相反。只有在连梁与暗梁上部纵筋配置相同且梁顶标高相同的特殊情况下,上部钢筋才可连通布置。 ● 墙问题(26):

1、《00G101图集》只有一种―暗柱‖,而现在《03G101图集》变成许多种暗柱,请问这在理论上和工程实践上有什么意义?

2、请问―约束XX柱‖和―构造XX柱‖有什么不同?什么时候用到―约束XX柱‖?什么时候用到―构造XX柱‖?

3、请问―λv区‖和―λv/2区‖各代表什么意义?其配筋特点有何不同?

4、―配筋特征值λv‖的数值―0.2‖有什么用?还可能取什么数值?

5、―约束XX柱‖有―λv区‖和―λv/2区‖,而―构造XX柱‖只有―Ac‖区,是否这就是它们的区别?―Ac‖区的意义是什么?与―λv区‖有何不同? 6、《00G101图集》的暗柱就是现在的―构造XX柱‖,对吗?

7、G101图集历来使用的是―抗震等级‖而不是―设防烈度‖,而《03G101图集》第18页表中用到―一级(9度)‖和―一级(7、8度)‖?请问―抗震等级‖和―设防烈度‖有什么联系?(比如说,一级抗震等级对应哪些设防烈度?二三四级抗震等级又分别对应哪些设防烈度?) ■ 答墙问题(26): 1、新规范GB50010—2002与89规范在剪力墙规定上的主要区别,一是在整体上提出―约束边缘构件‖和―构造边缘构件‖的概念,二是在部分上明确了―暗柱、端柱、翼墙、转角墙‖(见GB50010—2002第195页第11.7.15条和第196页第11.7.16条)。03G101-1的规定,主要与新规范规定相对应,同时引导设计师正确理解和应用新概念以及为施工提供标准构造。 2~5、由于大学教科书也在修编,以及全国结构界仍在消化规范提出的新概念(可能还有不同观点),如果提问者对此尚未初步接触,答复及理解这几个问题均比较困难,故请提问者参见《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中的有关章节和后面的条文说明。 6、不完全是。

7、在同样的设防烈度下,由于结构的高度、结构体系不同,其抗震等级亦不同。就是同一座采用框剪结构体系的建筑,其框架柱与剪力墙的抗震等级也可能不同。规范对混凝土结构地震作用分析以及构造规定,都是按抗震等级划分的。国家标准设计必须与国家规范保持一致。

● 梁问题(5):框架梁钢筋锚固在边支座0.45LAE+弯钩15D,可否减少弯钩长度增加直锚长度来替代? ■ 答梁问题(5):不允许这样处理。详细情况请看―陈教授答复(二)‖中的―答梁问题(2)‖。

● 梁问题(6):(1) 《03G101-1图集》第19页 《剪力墙梁表》LL2的―梁顶相对标高高差‖为负数。如:第3层的LL2的―梁顶相对标高高差‖为-1.200 , 即该梁的梁顶面标高比第3层楼面标高还要低1.2m ,也就是说,整个梁的物理位置都在―第3层‖的下一层(即第2层上)。既然如此,干脆把该梁定义在―第2层‖算了(此时梁顶标高为正数),何必把它定义在―第3层‖呢?

(2) 类似的问题还出现在同一表格的LL3梁上,该梁的―梁顶相对标高高差‖为 0 (表格中为―空白‖),这意味着该梁顶标高与―第3层‖的楼面标高一样,即该梁整个在三层的楼面以下,应该是属于―第2层‖的。

(3) 在―洞口标注‖上也有―负标高‖的问题。同一页的―图3.2.6a‖上,LL3 的YD1洞口标高为 -0.700(3层),该洞 D=200 ,也就是说整个圆洞都在―3层‖的下一层(2层)上,既然如此,何必在―第3层‖上进行标注呢?

以上提出这些―负标高‖问题,主要影响到―分层做工程预算‖。因为在分层预算时,是以本楼层楼面标高到上一层楼面标高之间,作为工程量计算的范围。因此,上述的(1)、(2)、(3)都不是―第3层‖的工程量计算对象。不少预算员都对上述的―负标高‖难以理解。所以,我认为,上述(1)、(3)的―负标高‖可以放到下一楼层以―正标高‖进行标注。 上述意见妥否?或许有些道理没考虑到?特此请教。

■ 答梁问题(6):这个问题看似不大,实际并非小问题。

建筑设计需要建筑师与结构师的协同工作,但在―层的‖定义上,建筑与结构恰好差了一层。建筑所指的―某‖层,实际是结构计算模型的―某减一‖层。例如:一座45层的楼房,建筑从第37层起收缩平面形成塔楼,此时,结构分析时其结构转换层是第36层而不是第37层(关于这一点要引起结构师的注意,搞错的情况并不少见)。 建筑设计的某层平面图,是从该层窗户位置向俯视的水平剖面图。例如:建筑学专业有首层建筑平面布置图,而结构专业通常为基础结构平面布置图(亦为俯视图),且结构意义上属于第一层的梁(与第一层的柱刚接形成第一层框架且承受二层平面荷载的梁)在基础平面(俯视)图上是看不到的,实际设计时也不在该图上表达。

搞建筑设计,建筑学专业是―龙头‖,结构师有必要在―层的‖定义上与建筑师保持一致,以使建筑师与结构师对话方便。因此,某层结构平面布置图应当与该层的建筑平面布置图相一致。在层的定义上与建筑学专业保持一致后,结构所说的某层梁,就是指承受该层平面荷载的梁(站在该层上,这些梁普遍在―脚下‖而非在―头顶之上‖)。

为将结构平面的―参照系‖确定下来,03G101-1对―结构层楼面标高‖做出了明确规定(详见第1.0.8条),并对―梁顶面标高高差‖也做出明确规定(详见第3.2.5条三款和第4.2.3条六款)。 以上规定已经受了全国十几万项工程实践的检验,结构设计与施工未发生普遍性问题,但对施工预算员则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任何一种技术都不是完美的(哲学意义上的美都是带有缺陷的美),这也许正是―平法‖的缺陷之一。

● 墙问题(13):问:03G101-1第47页剪力墙水平钢筋构造在有端柱时,直锚长度小于Lae时,要求端部弯折15d,当剪力墙钢筋较大时,例:25,弯折长达375mm,施工很不方便,此处可否采用机械锚固,锚固长度可折减为0.7Lae,直锚即可满足要求。 ■ 答墙问题(13):可以采用机械锚固,但有两个条件:1、不适用于墙面与端柱的一个侧面一平的该侧墙面的水平筋;2、水平筋要伸至端柱对边后再做机械锚固头(如果伸至对边≥laE或≥la,则可不设弯钩与机械锚固头)。

● 墙问题(14):问:水平筋在丁字、拐角的做法,哪种符合要求?(见图1、2) ■ 答墙问题(14):两种做法,左边的符合要求。左边的做法能够保证混凝土对钢筋比较好

的―握裹‖,这对于保证钢筋混凝土构件中钢筋与混凝土共同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 墙问题(15):剪力墙暗梁主筋遇暗柱时的锚固计算起点? ■ 答墙问题(15):暗梁与暗柱或端柱相连接,暗梁主筋锚固起点应当从暗柱或端柱的边缘算起。

● 综合问题(4):在―GB50010-200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第126页10.1.5条规定板下不受力钢筋伸入支座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5d,我个人认为是否还应该满足伸至支座的中心线位置,这也是一贯的施工做法。

■ 答综合问题(4):请注意规范用语―不应小于‖的意义。大学教科书中是―=‖概念,而工程规范和规程是―≥‖的概念,因此,可以伸至支座中心位置。

当为非抗震设计时,正常情况下板的下部钢筋在支座部位受压;当为抗震设计时,通常板不作为耗能构件,因而不考虑地震作用的分配,仍然按非抗震设计,板的下部钢筋在支座部位亦受压;在这两种情况下,即便其伸入支座长度为5d,通常也是安全的。执行规范规定时,应特别注意―当连续板内温度、收缩应力较大时,伸入支座的锚固长度宜适当增加‖。 ● ● 综合问题(1): 在混凝土结构施工中,出现Ⅳ级钢筋时,它得锚固长度应该如何计算?因在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及混凝土验收规范上都没有出现Ⅳ钢筋,是否国家已经取消了该级别的钢筋用于建筑工程中。谢谢! ■ 答综合问题(1): 混凝土结构基本理论中,受混凝土的极限应变值的限制,强度过高的钢筋发挥不出其全部作用(这正是混凝土设计规范和施工规范不设Ⅳ级钢筋的理论依据)。所以,即便是Ⅳ级钢筋,其强度设计值也只能取到360N/mm2(与Ⅲ级钢筋相同),且当用于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构件时只能按300N/mm2取用。因此,高于Ⅲ级的钢筋的锚固长度取值按Ⅲ级钢筋即可。

还有,Ⅳ级钢筋的塑性性能和可焊性比新Ⅲ级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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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问题(6): 凡是―没有明令禁止‖的连接区域,钢筋是否就可以连接呢? ■ 答综合问题(6): 事实上,除高抗震设防烈度的重要构件外,没有明令―完全‖禁止的非连接部位。只要保证连接质量和控制连接百分率,在任何位置都可以连接。需要注意的是―尽可能避开‖这个要求的含义,如尽可能避开节点区、箍筋加密区、应力(弯矩)较大区等等。 ● 综合问题(7):框架顶层端节点处,可将柱外侧纵向钢筋的相应部分弯入梁内作梁上部纵向钢筋使用,也可将梁上部纵向钢筋与柱外侧纵向钢筋在顶层及附近部位搭接。请问陈教授这原理是不是柱与梁是刚节点?那么是不是顶层主梁与柱钢筋连接要这样做,顶层联系梁钢筋与柱钢筋连接是不是可以不这样做的, 只要保证锚固长度就可以了? ■ 答综合问题(7): 抗震结构柱与梁的连接节点为刚性连接。问题的后半部不好答复,因所提―主梁‖与―联系梁‖ 是否为框架梁还缺少若干判别条件。顶层框架梁与框架柱的连接必须采用该节点构造,但顶层非框架梁通常不与框架柱连接,所以与该构造无关;遇特殊情况顶层非框架梁的一端与柱相连(另一端以梁为支座)时,由于未形成框架(因而不是框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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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7 22:29

所以满足锚固条件即可。

● 综合问题(8):有的施工单位和监理都对关于筏片基础的基础梁是否要锚固如果锚固 那 又怎样计算,还有板是否要弯勾?如果弯勾,那采取什么标准? ■ 答综合问题(8):

1、筏形基础的基础梁主要功能之一是作为框架柱的支座,因此,基础主梁(直接支承框架柱的基础梁)的钢筋(纵筋与箍筋)应在节点区连续布置;基础次梁(以基础梁为支座的基础梁)的钢筋应锚固在基础主梁中(可参考框架梁的锚固方式,但上下钢筋受力性质相反)。 2、筏形基础板尽端钢筋弯钩直段≥12d,当板的上部与下部均配置钢筋时,要采用拉筋将板封边。● 梁问题(18):第54页(抗震楼层框架梁KL纵向钢筋构造)第6条当楼层框架梁的纵向钢筋直锚大于Lae且大于等于0.5hc+5d时 可以直锚。那么例如现场中柱高hc=500mm,底筋为25mm,那么能否直锚?因为25的钢筋的锚固长度为750mm。 ■ 答梁问题(18): 当支座另侧梁底低于该梁梁底时,可以直锚入另侧梁底下部;当两边梁底一平时,按照35页右上构造直锚入另侧梁底下部。 ● 梁问题(19):图集上对架立筋的说明好象不太详细,请帮忙解答一下。

■ 答梁问题(19): 架立筋就是起架立作用的钢筋,从字面上理解即可。架立筋主要功能是当梁上部纵筋的根数少于箍筋上部的转角数目时使箍筋的角部有支承。

● 梁问题(20)::梁的下部钢筋能否不锚固在柱子而是锚在另外一根梁内(就是与该钢筋所在梁相垂直的),因为有时梁柱节点内的钢筋很多12根25的钢筋,使柱节点的有效截面变小且无法振捣。

■ 答梁问题(20):当支座另侧梁底低于该梁梁底时,可以直锚入另侧梁底下部;当两边梁底一平时,按照35页右上构造直锚入另侧梁底下部。其原理是:当为非抗震时,两侧梁底根部均受压,对锚固有利;当为抗震时,往复作用的水平地震力交替使一侧梁底受拉的同时又使另一侧梁底受压,亦不影响锚固。但是将梁的下部钢筋拐弯锚入与其垂直的梁中的做法,还未见有关先例。 ● 梁问题(21):在框架结构中,两个方向的梁通过同一支座,即类似于井字梁的情况,03G101上的标准图集中同一方向的纵向下部钢筋需有一根钢筋起弯,再进行连接。我想问的是,如果没有另一方向的梁,那么这两跟同向钢筋中可不可以不需起弯,而直接采用绑扎连接?这个问题我们与监理意见不同,因03G101大家都没真正吃透,特向陈教授和各位前辈请教! ■ 答梁问题(21): 该构造主要保证钢筋之间的净距满足规范要求,同时确保节点的浇筑质量和钢筋的锚固效果,但与另一方向有没有梁无必然关系。

● 梁问题(22):前面提了一个具体的实际问题,即我们对《03G101-1图集》中的KL1和KL2框架梁以―钢筋净距为 0 ‖(即钢筋的中心线距离为25mm)的方式进行了计算。计算结果是,最内层钢筋的―直锚部分‖的长度为470mm ,略大于―0.4laE ‖(其计算结果是440mm )。如果我们让钢筋有一定的净距(例如25mm),则最内层钢筋的―直锚部分‖的长度将要比―0.4laE ‖小得多。例中框架梁KL1和KL2的宽度为600mm,梁截面为300×700,纵筋为Φ25 。遇到这样的实际问题时,如何保证钢筋的―一定的净距‖呢?

■ 答梁问题(22): 这个问题提的很好,考虑很细致。通常柱纵筋不一定正好在梁钢筋的延长线上,所以,保证了柱纵筋与梁纵筋的弯钩直段有25mm距离可能会少用一点―距离储备‖。但考虑问题不能基于偶然性上,否则将会犯逻辑错误。如果遇到保证每根钢筋之间净距与保证直锚长度不能同时满足的实际情况,解决方案有两个:1、梁钢筋弯钩直段与柱纵筋不小于45度斜交,成―零距离点接触‖;2、将最内层梁纵筋按等面积置换为较小直径的钢筋。

● 柱问题(5):前在03G101第45页中(非抗震KZ箍筋构造非抗震QZ.LZ纵向钢筋构造 )中注7:当为复合箍筋时,对于四边有梁与柱相连的同一节点,可仅在四根梁端的最高梁底

至最低梁顶范围周边设置矩形封闭箍筋,那么请问陈教授,

1、该条能否用于第36页(抗震KZ纵向钢筋连接构造)中。或者说用于四级抗震的节点处。因为我注意到构造规定中非抗震与四级抗震处理基本上一样的。

2、对于四边有梁与柱相连的同一节点能否用于边(端)柱与梁相交处。 ■ 答柱问题(5): 1、该条不适用于(抗震KZ纵向钢筋连接构造),抗震结构要求所有复合箍筋要贯通柱梁节点,而且要按照加密间距设置。

2、只有边柱有悬挑梁时才会形成四边有梁的情况,该节点构造要求适用于该情况。 ● 柱问题(6):有的施工单位把柱子的接头只考虑底部的区域满足要求 而上部却不考虑,施工单位 认为是受压的,所以他们认为 他们采取的闪光对焊上部接头 他们就不考虑了?这样做法对吗?

■ 答柱问题(6): 框架柱是偏压构件,受弯矩、轴向压力和剪力的共同作用,其受弯时的反弯点一般在柱中稍向上的位置,抗震时柱两端都要加密箍筋以保证实现―强剪弱弯‖,因此,连接位置不考虑避开柱上端是错误的。

● 墙问题(23):剪力墙开洞问题:剪力墙水平筋和竖向筋在洞口处的截断,钢筋是直接切断还需要打拐扣过加强筋呢,如需要打拐,长度是多少呢? 这个问题在我们工地争论很长时间,施工、监理、甲方均有不同意见,请专家指教,谢谢! ■ 答墙问题(23):钢筋打拐扣过加强筋,直钩长度≥15d且与对边直钩交错不小于5d绑在一起;当因墙的厚度较小或墙水平钢筋直径较大,使水平设置的15d直钩长出墙面时,可斜放或伸至保护层位置为止。

● 墙问题(24):

1、如果端柱截面远远大于剪力墙水平钢筋的锚固时,那么此时我的剪力墙内侧水平钢筋还需要伸至柱对边吗?比如柱的截面是1200,而水平钢筋的锚固仅为450时?

2、如果独立暗柱的截面很大时,比如独立暗柱沿墙方向的长度超过1000时,是否在门洞高度范围内也不需要布置水平钢筋吗? ■ 答墙问题(24):

1、这个问题涉及面大,解决方案不仅需要经多方研究后确定。我个人的意见是当端柱很大时,没有必要伸到柱对边。不过,如果端柱过大的话,设计可能存在问题,因为高层或超高层抗震框架结构或框剪结构的柱为了满足轴压比要求,下部若干层柱截面往往很大,不得不做成短柱(大于1:4)甚至超短柱(大于1:2),但剪力墙的端柱,通常没有必要做的很大。该问题的解决重点在框架柱而不是剪力墙端柱上。

2、独立暗柱(一般不称做―独立‖暗柱,《规范》用语为―独立墙肢‖),如果沿墙长度比较长,但全墙肢均设置箍筋的话,则不需要再重复加剪力墙水平筋(当然,箍筋的设置必须要满足该墙肢的受剪要求)。如果该墙肢两端设置了端部暗柱,墙身当然要设水平筋。 ● 墙问题(25): 1、如果连梁两侧没有暗柱时,暗梁主筋的锚固是否应该从洞口边算起?

2、如果连梁顶标高与暗梁顶标高相同,可否将连梁的上部主筋与暗梁的上部主筋相互搭接?暗梁的下部主筋伸至暗柱边开始算锚固;这样暗梁的上部主筋就不用伸至暗柱边开始算锚固了,

■ 答墙问题(25):

1、有无暗柱都应从洞口边缘算起。

2、连梁与暗梁的功能不同,要分别保证其构造。连梁和暗梁钢筋的锚固都应从洞口边缘起算,只是方向相反。只有在连梁与暗梁上部纵筋配置相同且梁顶标高相同的特殊情况下,上

部钢筋才可连通布置。

● 墙问题(26): 1、《00G101图集》只有一种―暗柱‖,而现在《03G101图集》变成许多种暗柱,请问这在理论上和工程实践上有什么意义? 2、请问―约束XX柱‖和―构造XX柱‖有什么不同?什么时候用到―约束XX柱‖?什么时候用到―构造XX柱‖?

3、请问―λv区‖和―λv/2区‖各代表什么意义?其配筋特点有何不同?

4、―配筋特征值λv‖的数值―0.2‖有什么用?还可能取什么数值?

5、―约束XX柱‖有―λv区‖和―λv/2区‖,而―构造XX柱‖只有―Ac‖区,是否这就是它们的区别?―Ac‖区的意义是什么?与―λv区‖有何不同?

6、《00G101图集》的暗柱就是现在的―构造XX柱‖,对吗?

7、G101图集历来使用的是―抗震等级‖而不是―设防烈度‖,而《03G101图集》第18页表中用到―一级(9度)‖和―一级(7、8度)‖?请问―抗震等级‖和―设防烈度‖有什么联系?(比如说,一级抗震等级对应哪些设防烈度?二三四级抗震等级又分别对应哪些设防烈度?) ■ 答墙问题(26):

1、新规范GB50010—2002与89规范在剪力墙规定上的主要区别,一是在整体上提出―约束边缘构件‖和―构造边缘构件‖的概念,二是在部分上明确了―暗柱、端柱、翼墙、转角墙‖(见GB50010—2002第195页第11.7.15条和第196页第11.7.16条)。03G101-1的规定,主要与新规范规定相对应,同时引导设计师正确理解和应用新概念以及为施工提供标准构造。 2~5、由于大学教科书也在修编,以及全国结构界仍在消化规范提出的新概念(可能还有不同观点),如果提问者对此尚未初步接触,答复及理解这几个问题均比较困难,故请提问者参见《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中的有关章节和后面的条文说明。 6、不完全是。

7、在同样的设防烈度下,由于结构的高度、结构体系不同,其抗震等级亦不同。就是同一座采用框剪结构体系的建筑,其框架柱与剪力墙的抗震等级也可能不同。规范对混凝土结构地震作用分析以及构造规定,都是按抗震等级划分的。国家标准设计必须与国家规范保持一致。

● 梁问题(5):框架梁钢筋锚固在边支座0.45LAE+弯钩15D,可否减少弯钩长度增加直锚长度来替代?

■ 答梁问题(5):不允许这样处理。详细情况请看―陈教授答复(二)‖中的―答梁问题(2)‖。

● 梁问题(6):(1) 《03G101-1图集》第19页 《剪力墙梁表》LL2的―梁顶相对标高高差‖为负数。如:第3层的LL2的―梁顶相对标高高差‖为-1.200 , 即该梁的梁顶面标高比第3层楼面标高还要低1.2m ,也就是说,整个梁的物理位置都在―第3层‖的下一层(即第2层上)。既然如此,干脆把该梁定义在―第2层‖算了(此时梁顶标高为正数),何必把它定义在―第3层‖呢?

(2) 类似的问题还出现在同一表格的LL3梁上,该梁的―梁顶相对标高高差‖为 0 (表格中为―空白‖),这意味着该梁顶标高与―第3层‖的楼面标高一样,即该梁整个在三层的楼面以下,应该是属于―第2层‖的。

(3) 在―洞口标注‖上也有―负标高‖的问题。同一页的―图3.2.6a‖上,LL3 的YD1洞口标高为 -0.700(3层),该洞 D=200 ,也就是说整个圆洞都在―3层‖的下一层(2层)上,既然如此,何必在―第3层‖上进行标注呢?

以上提出这些―负标高‖问题,主要影响到―分层做工程预算‖。因为在分层预算时,是以本

楼层楼面标高到上一层楼面标高之间,作为工程量计算的范围。因此,上述的(1)、(2)、(3)都不是―第3层‖的工程量计算对象。不少预算员都对上述的―负标高‖难以理解。所以,我认为,上述(1)、(3)的―负标高‖可以放到下一楼层以―正标高‖进行标注。 上述意见妥否?或许有些道理没考虑到?特此请教。 ■ 答梁问题(6):这个问题看似不大,实际并非小问题。 建筑设计需要建筑师与结构师的协同工作,但在―层的‖定义上,建筑与结构恰好差了一层。建筑所指的―某‖层,实际是结构计算模型的―某减一‖层。例如:一座45层的楼房,建筑从第37层起收缩平面形成塔楼,此时,结构分析时其结构转换层是第36层而不是第37层(关于这一点要引起结构师的注意,搞错的情况并不少见)。 建筑设计的某层平面图,是从该层窗户位置向俯视的水平剖面图。例如:建筑学专业有首层建筑平面布置图,而结构专业通常为基础结构平面布置图(亦为俯视图),且结构意义上属于第一层的梁(与第一层的柱刚接形成第一层框架且承受二层平面荷载的梁)在基础平面(俯视)图上是看不到的,实际设计时也不在该图上表达。

搞建筑设计,建筑学专业是―龙头‖,结构师有必要在―层的‖定义上与建筑师保持一致,以使建筑师与结构师对话方便。因此,某层结构平面布置图应当与该层的建筑平面布置图相一致。在层的定义上与建筑学专业保持一致后,结构所说的某层梁,就是指承受该层平面荷载的梁(站在该层上,这些梁普遍在―脚下‖而非在―头顶之上‖)。

为将结构平面的―参照系‖确定下来,03G101-1对―结构层楼面标高‖做出了明确规定(详见第1.0.8条),并对―梁顶面标高高差‖也做出明确规定(详见第3.2.5条三款和第4.2.3条六款)。 以上规定已经受了全国十几万项工程实践的检验,结构设计与施工未发生普遍性问题,但对施工预算员则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任何一种技术都不是完美的(哲学意义上的美都是带有缺陷的美),这也许正是―平法‖的缺陷之一。

● 墙问题(13):问:03G101-1第47页剪力墙水平钢筋构造在有端柱时,直锚长度小于Lae时,要求端部弯折15d,当剪力墙钢筋较大时,例:25,弯折长达375mm,施工很不方便,此处可否采用机械锚固,锚固长度可折减为0.7Lae,直锚即可满足要求。 ■ 答墙问题(13):可以采用机械锚固,但有两个条件:1、不适用于墙面与端柱的一个侧面一平的该侧墙面的水平筋;2、水平筋要伸至端柱对边后再做机械锚固头(如果伸至对边≥laE或≥la,则可不设弯钩与机械锚固头)。

● 墙问题(14):问:水平筋在丁字、拐角的做法,哪种符合要求?(见图1、2) ■ 答墙问题(14):两种做法,左边的符合要求。左边的做法能够保证混凝土对钢筋比较好的―握裹‖,这对于保证钢筋混凝土构件中钢筋与混凝土共同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 墙问题(15):剪力墙暗梁主筋遇暗柱时的锚固计算起点? ■ 答墙问题(15):暗梁与暗柱或端柱相连接,暗梁主筋锚固起点应当从暗柱或端柱的边缘算起。

● 综合问题(4):在―GB50010-200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第126页10.1.5条规定板下不受力钢筋伸入支座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5d,我个人认为是否还应该满足伸至支座的中心线位置,这也是一贯的施工做法。

■ 答综合问题(4):请注意规范用语―不应小于‖的意义。大学教科书中是―=‖概念,而工程规范和规程是―≥‖的概念,因此,可以伸至支座中心位置。

当为非抗震设计时,正常情况下板的下部钢筋在支座部位受压;当为抗震设计时,通常板不

作为耗能构件,因而不考虑地震作用的分配,仍然按非抗震设计,板的下部钢筋在支座部位亦受压;在这两种情况下,即便其伸入支座长度为5d,通常也是安全的。执行规范规定时,应特别注意―当连续板内温度、收缩应力较大时,伸入支座的锚固长度宜适当增加‖。 ● ● 综合问题(1): 在混凝土结构施工中,出现Ⅳ级钢筋时,它得锚固长度应该如何计算?因在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及混凝土验收规范上都没有出现Ⅳ钢筋,是否国家已经取消了该级别的钢筋用于建筑工程中。谢谢! ■ 答综合问题(1): 混凝土结构基本理论中,受混凝土的极限应变值的限制,强度过高的钢筋发挥不出其全部作用(这正是混凝土设计规范和施工规范不设Ⅳ级钢筋的理论依据)。所以,即便是Ⅳ级钢筋,其强度设计值也只能取到360N/mm2(与Ⅲ级钢筋相同),且当用于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构件时只能按300N/mm2取用。因此,高于Ⅲ级的钢筋的锚固长度取值按Ⅲ级钢筋即可。

还有,Ⅳ级钢筋的塑性性能和可焊性比新Ⅲ级钢筋差,用在普通混凝土结构中并不合适,也不经济。

● 综合问题(2): 03G101与03G329有矛盾时依谁为准? ■ 答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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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墙问题(16):剪力墙水平筋在暗柱中锚固长度满足要求时能否采用直锚,不做15d弯钩? ■ 答墙问题(16):按03G101-1规定,在端柱中可以,但在暗柱中不可以。 本问题的实质是―剪力墙水平筋是否允许与暗柱箍筋搭接‖的问题。暗柱并不是剪力墙墙身的支座,其本身是剪力墙的一部分,如果允许剪力墙水平筋与暗柱箍筋搭接,需要有两个条件:1、暗柱箍筋配置是否考虑了抵抗横向地震作用产生的剪力?2、将暗柱箍筋配置量除去自身主要功能所需部分外,其余量是否―不小于‖剪力墙水平受剪钢筋配置量?

关于条件1:剪力墙水平钢筋的功能是当横向地震作用产生时保证剪力墙有足够的受剪强度,且其配置量系按总墙肢长度考虑,并未扣除暗柱长度;剪力墙暗柱箍筋的功能主要是保证剪力墙在周期性反复荷载作用下的塑性变形能力,使剪力墙在地震作用下具有较好的延性和耗能能力;在《混凝土设计规范》关于暗柱箍筋的配置规定与计算公式中,并未包括或未明确包括其受剪要求,因此,如果设计工程师为专门考虑的话,条件1不成立。关于条件2:由于条件1的模糊性,因此,无法对条件2做定量描述。

由上所述,当两个条件都不确定时,不可轻易地在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中普遍允许剪力墙水平钢筋与暗柱箍筋按搭接考虑,但具体工程的设计者可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03G101-1中的规定进行变更,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应当有这个权力。

不可忽视的问题是现行规范要求在剪力墙端部设置的约束边缘构件可长达1/4墙肢长度,两头加起来达到墙肢长度的一半,剪力墙水平钢筋与暗柱箍筋的相关问题,应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加以解决,最迟到下一次修版时将有所改变。

● 墙问题(17):图集中要求拉筋必须同时拉住(暗柱)主筋和箍筋,如果因此在施工中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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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7 22:37

成拉筋露筋现象时能否改为只拉住主筋?

■ 答墙问题(17):首先明确―拉筋‖与―单肢箍‖的概念。拉筋要求拉住两个方向上的钢筋,而单肢箍仅要求拉住纵向钢筋。标准设计也要遵守国家规范要求,规范明确规定在剪力墙暗柱中设置拉筋。

混凝土保护层保护一个―面‖或一条―线‖,但难以做到保护每一个―点‖,因此,局部钢筋―点‖的保护层厚度不够应属正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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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墙问题(18):03G101-1有端柱时剪力墙水平钢筋直锚长度不够时,做法为直锚0.4Lae,弯锚15d,此时弯折长度较长,此处可否采用03G329-1做法,即在保证直锚大于0.4Lae的条件下,弯折长度为Lae-直锚长度。

■ 答墙问题(18):这样做理论上应该可以,但尚未见相应的试验数据。

如果设计者选用了03G329-1,可以这样做。03G101-1是否进行调整,拟提交专家委员会讨论。

● 墙问题(19):剪力墙水平筋用不用伸至柱边?(在水平方向柱子长度远大于lae时) ■ 答墙问题(19):要伸至柱对边,其构造03G101-1已表达清楚,其原理就是剪力强暗柱与墙身,剪力墙端柱与墙身本身是一个共同工作的整体,不是几个构件的连接组合,不能套用梁与柱两种不同构件的连接概念。另外请参考―答墙问题(16)‖。

● 墙问题(20):主筋与门洞两侧暗梁主筋的关系如何? ■ 答墙问题(20):连梁LL主筋与门洞两侧暗梁主筋直径相同且在同一高度时,能通则通,否则各做各。

● 墙问题(21):门洞高度范围的独立暗柱要否设置水平筋? ■ 答墙问题(21):不设置,因为独立暗柱全高范围已设箍筋。

● 墙问题(22):在P48页左上角―剪力墙竖向钢筋顶部构造‖中,标注了―墙柱或墙身‖,是不是说墙柱顶部纵向钢筋构造也是锚入屋面板或楼板LaE(La)?若是如此,那么在同页注中第一条:―端柱.小墙肢的竖向钢筋构造与框架柱相同‖该如何解释?抗震情况下,端柱.小墙肢顶部纵向钢筋是该按P37.38页处理还是依据本页顶部构造?

■ 答墙问题(22): 墙柱有多种(见03G101-1第12页),48页―注‖将端柱和小墙肢拿出来另说系描述其特殊性。端柱通常与框梁相连,但小墙肢未必,将两者放到一起规定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在抗震情况下,端柱或小墙肢顶部与框架粮相连时,应按37、38处理;顶部无框架梁时,应按48页处理(构造顶部已注明了―屋面板或楼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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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7 22:38

● 梁问题(7):在03G101第29页中第4.5.1条中\当梁的下部纵筋不全部伸入支座时,不伸入支座的梁下部纵筋截断点距支座边的距离,在标准构造详图中统一取为0.1ln(ln为本跨梁的净跨值)\可是在00G101中第23页,却规定的统一取为0.05ln(ln为本跨梁的净跨值),请问陈总这两个取值一哪个为准,是03G101修改了以前的数据?还是印刷上的错误? ■ 答梁问题(7):以03G101-1为准。应当注意,结构设计师在采用该措施时,一定要细致地分析。

钢筋的截断点无论定在何位置,都是一个―参照点‖。结构设计师要从该参照点往跨内推算出:1、该点距按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不需要该钢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适宜的锚固长度‖的距离;2、该点距抵抗弯矩图上―充分利用该钢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适宜的长度‖的距离。两个距离推出后取较长者,并以此决定截断几根钢筋。因此,截断点位置距离支座边缘的多少,均不会影响梁的安全度。

00G101提出该项措施,处于以下考虑:1、当梁的正弯矩配筋较多时,例如配置两排甚至三排正弯矩钢筋,没有必要全部锚入支座;2、我国钢筋混凝土结构节点内的钢筋―安排‖存在一些问题,问题之一就是把不必要的钢筋也锚入节点,十分拥挤,严重影响节点的刚度;3、把不需要锚入节点的钢筋在节点外截断,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由以上思路出发,似乎只要将不需要的钢筋从节点外断开就可以达到目的,于是确定了截断点距支座边缘1/20净跨值。但经过进一步的分析,在0.05ln位置截断一部分钢筋,距离支座很近,可能会影响伸入支座的钢筋的受剪销栓作用,如果距离大约一个梁的高度,即1/10净跨值,对受剪销栓作用的影响就很小了。应该说,03G101-1的规定在概念上更趋于合理。

当然,究竟截断几根钢筋,既要符合规范要求,又要满足受力要求。现在的问题是,规范对此并未―直接‖做出明确的规定。应该理解的是,规范不会去―包打天下‖,也不可能做到―包打天下‖,结构方方面面问题的处理,还要依据结构基本理论、概念设计和经验。前面所述―不需要该钢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适宜的锚固长度‖和―充分利用该钢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适宜的长度‖就需要结构设计师细致地分析而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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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问题(8):请教陈总,在03G101-1中,楼层框架梁纵筋构造分一二级结构抗震等级和三四级结构抗震等级两种构造,我对照半天,硬是没看出一二级和三四级结构抗震等级构造有什么区别,请陈总指教。若是没区别,何不合并?像屋面框架梁一样。

■ 答梁问题(8):二者的确没有区别,可能会在下一次修版时合并。

03G101-1修编初稿和中稿的一、二级抗震等级与三、四级是有区别的,其主要区别是将35页右上角的构造规定用于一、二抗震等级(以后再过渡到所有抗震等级甚至非抗震等级)。后经校对、审核、评审与再思考后,感到时机尚未成熟,需要再做一些前期工作来创造彻底改变这种传统做法的条件。现阶段先把该构造放到35页的共用构造中,观察一下我国结构施工界对其反应。03G101-1定稿保留这个样子,考虑到一是不影响使用,二是为修版保留可能需要的空间(通常新规范体系最初需经若干次修定才会稳定下来,规范一改,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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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7 22:38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w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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