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形测量要求

更新时间:2023-10-25 19:51: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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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形测量的几点要求

1.1 细部测量

细部点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测量,坐标采用2秒或5秒全站仪进行全解析法测量,观测困难时也可采用量距法与交会法,高程采用三角高程,棱境可使用大、小棱镜。设站时,仪器必须对中整平,仪器高、棱镜高应量至毫米,观测前应定向,并以另一已知点作检查,相邻测站间,应有1-3个重合点作检查,当平面、高程较差均符合要求时方可进行数据采集。本站采集完成后,要再对已知点进行检查,确保所采集数据的正确,如出现超限时,整站均要重测。

采集的坐标数据以文件的形式存放在全站仪的内存中,当天观测完成后,应及时将采集数据传输到电脑中,尽快进行编辑。并及时进行原始数据的备份,谨防数据丢失。每个小组每天原始坐标数据以日期为文件名保存,不得对原始坐标数据进行编辑和删除。 1.2 地形要素测量要求

采用全站仪采集作业模式。所有作业小组必须采用统一的系统配置文件、图幅分层方案。作业分为野外测碎部点加草图,室内按标准进行编绘作业。

地物要素(道路、街道、建筑物、围墙、栅栏等)应按照地物的精度要求,以满足地形图精度为准。其他的次要地物点、地形、地貌等要素按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552-2005《1:500、1:1000、1:2000基础数字地形图测绘规范》精度来执行。地形测图基本表示方法按《地形图图式》执行。

等高线间内插点的高程中误差

地形类别 高程中误差 (基本等高距) 平地 ≤1/3 丘陵地 ≤1/2 山地 ≤2/3

地物、地貌点平面点位中误差(单位:cm)

地物(貌)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点位中误差 中误差 1类地物点 2类地物点 3类地物(貌)点 ±20.0 ±25.0 ±30.0 最大误差 ±40.0 ±50.0 ±60.0 同类地物(貌)点间的间距误差 中误差 ±20.0 ±25.0 ±30.0 最大误差 ±40.0 ±50.0 ±60.0 地物点类型 注:测图比例尺为1:500 1.3 数字测图注意事项

1、地形数据的编辑软件统一采用CASS7.1版本,所有数据编辑和处理均要在此模板下进行。

2、在作业时,应给要素赋予正确的层、分类码。(详见附件《地形要素分类、编码、分层与符号特征说明》。

3、测图时对地物要素(道路、街道、房屋、围墙、栅栏等)进行高精度测绘。

4、实际测图时以村或以道路分隔包围区域为测图文件而非以标准分幅为文件,待内业编辑入库时再拼成整个测区文件,从中可切割出以标准图幅为单位的图幅。这样可避免标准图幅接边时房屋的节点数增加及其他面状地物的被分割。

5、点状符号的定位点采集以图示中的中心点为准,有方向的符号还应采集与水平方向的角度。

6、单线河流、水沟等从上游向下游方向采集;坎等符号化地物遵循左手原则(手心面向图纸,四指指向为坐标点采集的顺序方向,母指指向为示意线绘制方向)。

7、封闭地物在测量时(一家一户),注意其封闭性(实物封闭或地类界封闭)。

1.4 地形图内容及取舍

全要素地形图表示内容包括: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设施、管线设施、水系设施、境界、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名称注记等。

要求地物、地貌要素进行合理表示。1:500地形图中,主要建筑物(除临时性房屋可舍去外),应逐个表示,准确测绘其外轮廓和反映建筑物特征。为达到统一目的,做如下补充规定:

1、阳台需测绘,未封闭阳台表示为外虚、内实,全封闭阳台、悬空房屋、廊房表示为外实内虚;

2、居民住宅、商品房等建筑物的架空层、底层车库当层高低于2.2米时不计层次,地下室和低于2.2米顶层阁楼不计层次,但要注意阁楼和跃层式、错层式房屋的区别,地下室的出入口按图式表示;

3、测区内一些比较简陋、破烂的棚房不表示,正规棚房或简易房应表示,临时性的建筑不表示;

4、在建房屋或暂时停建的房屋,用建筑中房屋表示。建筑的加固型地基应加注“基”表示;单位自动门或较厚大的装饰门牌,应实测范围,以比例尺门墩编码,加注“门牌”字样;

5、对于上部窗花形式下部实墙的围墙,其下部实墙不低于1.0m的按围墙表示;实部低于1.0m的,以栅栏符号(单线)表示;

6、变电所内的变电设施不测绘,但应加注专有名称;永久性的电力线不论高、低压均应表示;通讯线都应表示,测区范围内的地下通讯光缆出入口应表示。电力线通讯线杆应精确绘出,广播线不表示,临时、废弃的电杆不表示;

7、检修井只表示主要道路上的(包括居民区、单位、公园内主要路道),单位内部若检修井太多可适当取舍,消防栓应表示,污水篦子不表示;

8、建筑物注记层次,其性质按“砼”、“混”、“砖”、“石”、“木”、“简”等6类;

9、工厂、机关或有较大院落的单位门墩、雨罩均应表示;

10、农用地及其它用地,一般按土地的实际用途表示地类,固定的地埂、排水沟应表示,花圃、草地、绿化地一般均应表示;

11、在地貌表示方面,表示等高线,地形稍有起伏的地块,要测注一定比例的高程点,以反映地形变化;制高点、低洼点、坡、坎、土堆、空旷地区以及高程特征点均应适当测注高程点;被地埂、排水沟分割的每一块耕地,至少有一个高程点。

1.5 地形要素分层、要素编码、要素代码及属性结构、文字注记的规定

1、数字地形要素的要素编码、要素代码参见附件《地形要素分类、编码、分层与符号特征说明》。

2、文字注记采用字体。见下表:

注记名称 区政府驻地 乡镇(街道)政府驻地 镇以下居民地名称 名称说明注记 中等线体3.5(15K) 中等线体5.5(24K) 中等线体4.0(18K) 城镇宗地名称 中等线体3.5(15K) 中等线体3.0(13K) 细等线体3.0(13K) 性质说明注记 细等线体2.5(11K) 街道编号 街坊编号 房屋层数、门牌号 市区及城镇中道路 铁路、公路 点名、等级、点号 高程 其他各种数字注记 正等线体2.0(11K) 山名 长中等线体2.5(12K) 楷体 黑体 3280 3300 11045 C30 81005 宋体12.0(62K) 正等线体6.0(32K) 细等线体2.2(12K) 中等线体3.0 3.5 4.0 中等线体3.0 4.0 细等线体2.0(11K) 正等线体2.4(13K) 正等线体2.4(13K) 仿宋 宋体 黑体 仿宋 黑体 黑体 仿宋 楷体 楷体 3300 3120 3130 3220 3240 3240 3210 3270 3280 20225 C30 20315 C12 20325 C13 21005 C22 40015 40025 C24 40035 41015 C24 11015 C21 11025 C27 11035 C30 黑体 黑体 仿宋 3140 3140 3300 20135 C14 20145 C14 20215 C30 黑体 黑体 黑体 3300 3140 3140 20065 C30 20115 C14 20125 C14 字体与大小 粗等线体.6.0(28K) 中等线体5.5(24K) 中等线体4.5(20K) 中等线体4.0(18K) TrueType 要素 字体 黑体 黑体 黑体 黑体 代码 3110 3110 3110 3300 要素 编码 说 明 20025 C11 20035 C12 20045 C23 20055 C30 左斜宋体5.5 (24K) 水系名称(包括江、河、湖、海、水库、左斜宋体4.5 (20K) 沟渠等) 左斜宋体4.0 (18K) 宋体 宋体 宋体 3260 61115 61125 C26 61135 2.数据档案管理制度

(1) 任何数据不得保存在操作系统所在逻辑盘(一般为C:)

(2) 每个作业员在一台计算机上只允许建立一个目录,一般目录名取自己姓名。图形文件,控制文件,外业采点文件等分别再建立子目录。

(3) 全站仪采集的数据必须当天输入到计算机相应目录中。

(4) 外业采点记录应于当日编辑完毕。若天天清确有困难,可按内外业工作量比例适当安排。但一般外业数据累计不应超过3天。

(5) 计算机上不得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尤其是游戏软件。

(6) 若不慎误删数据又无备份,应立即停止任何操作,向测区技术负责汇报。

3. 成果提交

(1)地形测量原始记录(草图等); (2)分村地形图。

(3)报告:地形测量报告(简单工作过程、工作开展、工作结果、技术方法、技术评价、合理意见等);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v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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