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学院毕业论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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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计划中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实现教学、科学研究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途径,是本科学生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于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人才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水平,规范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环节,保证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湖南科技学院本科毕业学生,一律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凡无毕业论文(设计)或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的学生,不发给本科毕业文凭,不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第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应包括选题、开题、撰写、定稿、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等环节。每一个环节都不能省略,更不能走过场,第一个环节没有完成,就不能进入第二个环节,依此类推。 第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1、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开题,应在第七学期结束前完成。

2、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评阅、答辩等工作,安排在第八学期。毕业论文(设计)记为6-8学分。

3、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应于每年的5月31日前结束。

第五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生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的要求,要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大学生所学的知识,使学生受到科学研

究(设计)能力的基本训练。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尽量结合我国社会发展、经济和文化建设、生产和科学研究等的实际。论文类课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或学术价值;设计类课题应具有实际应用价值。选题应难度适宜、份量合理,其所涉及的知识范围和理论深度要符合学生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训练的实际情况,学生要能通过努力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能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第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工作应在教师指导下进行。题目应为一人一题。对于需要由二人或几个人共同完成的课题,需由指导教师提出,经系学术委员会批准才可,且必须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任务和应撰写的论文或设计内容,同时也要使学生了解整个课题的情况。题目选定后,各系部要将论文(设计)课题目录、学生选题表等材料存档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七条 选题实行学生自选与分配相结合的办法,选题一旦确定,一般不得中途更换。若确需更换选题,须经系学术委员会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并在开题报告书“指导教师意见”栏内由指导教师作出说明。自选课题的学生必须是科研基础较好的学生。选题应注意年度间题目的不断更新与类型的多样化,同一专业不同学年之间的更新率应不低于75%。

第八条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确定以后,指导教师要根据课题性质、难度等制定科学合理的指导计划,对学生各阶段的工作任务进行说明并提出要求和指导。

第九条 每个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都必须进行开题,学生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在论文题目所涉及的领域内,大量查阅资料,了解研究动态,设计合理的课题研究方案,撰写论文写作提纲,认真填写《湖南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经指导教师同意后,由系安排进行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通过后,进入论文写作阶段。开题报告会秘书负责记录学生的开题报告会全过程,开题报告会秘书不能是开题学生本人,开题日期必须按实填写,开题报告会纪要内容要详细具体,不能只写“通过”二字,也不能只罗列所提问题,而要将问题和回答详细记录下来,所有参与人签名必须是亲笔签名,不能打印,不能由他人代签或冒签。开题报告中的“指导小组意见”和“系部意见”不能漏填和漏签名,更不能派专人来签名或签署意见。

第十条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要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和开题报告拟定的方案,完成研究,取得预期成果,并按《湖南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

写规范》的要求,完成论文(设计)的初稿撰写工作。毕业论文(设计)的体例必须符合学术论文的要求,符合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用语、格式、图表、数据、量和单位、各种资料引用规范化、符合标准。论题、中文与英文内容摘要、关键词、注释、参考文献必须一应俱全。毕业论文(设计)的篇幅,理科10000字、文科15000字,其中包括不少于1500字的文献综述;参考文献中原则上至少有一篇外文参考文献;关键词为3—5个;论文必须编写目录,论文(设计)必须标明页码;论文(设计)注释及参考文献必须符合学术论文的要求,不能只给出作者姓名、文章名或书名,还应标明出版社名称及出版时间或期刊名称、刊期和页码。必须将所有的原始材料装订成册,具体顺序为论文封面、开题报告书、评审表、答辩记录表、论文正文。必须统一用A4纸、左侧装订,不能用活页夹。各系必须统一封面用纸,并按学校要求统一封面格式。专业名称的表述一定要准确;学科分类号要准确。

第十一条 初稿完成后,须交指导教师审阅,并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修改。毕业论文定稿后,交指导教师评阅,指导教师认真评阅后,给出恰当的评语和成绩,然后交评阅教师进行评阅,并写出具体的评阅意见。

第十二条 评阅教师应具有一定的专业学术水平、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对学生承担的课题任务的完成情况、论文(设计)的水平、成果质量和应用价值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给出评阅意见和成绩,提出是否可以参加答辩的建议。凡评阅成绩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须经论文指导教师小组复评后决定进行修改或答辩。每篇论文必须安排教师认真评阅,不能由指导教师代写其他教师的名字;评阅教师的评分必须按评审内涵逐项评分,并且如实评定等级并且签名,一个学生的论文只能有一个评阅教师,不能评分是一位教师,写评语又是另一位教师;评阅教师的评语不能只写“同意指导教师意见”,应有自己的评阅意见;评阅教师一定要对论文的内容进行客观、具体的评价,评语不能太简单、太空泛,更不能千篇一律。论文(设计)的评阅工作须在答辩一周前完成。

第十三条 每个本科毕业生必须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对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要严格把关。各系要在校学术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下,做好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按专业成立若干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一般由5名教师组成,其中至少要有一名教授或副教授参加,并主持答辩小组的工作。论文评阅人应作为大

答辩小组成员参加答辩。各系须于每年答辩前将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和各专业答辩小组的组成及工作安排情况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四条 各系根据专业和学科特点以及学生论文(设计)的实际情况,统一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答辩主要考核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观点正确与否,内容的新颖程度以及论述的严谨程度,同时也要考核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与应变能力等。答辩时,所质询的内容应为课题中的关键问题和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答辩秘书负责记录学生的答辩过程,答辨秘书不能是答辩学生本人,答辩日期必须按实填写,答辩会纪要内容要详细具体,不能只写“通过”二字,也不能只罗列所提问题,而要将问题和回答内容详细记录下来,所有参与人签名必须是亲笔签名,不能打印,不能由他人代签或冒签。“答辩小组意见”一栏,必须给出具体的意见和评定成绩等级,而不能只写“通过”,且负责人必须亲笔签名。

第十五条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各系对论文答辩成绩进行审核、整理、汇总,并报系学位委员会审核后,填写《湖南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系学位委员会意见”栏评语必须手写,负责人必须亲笔签名,不能盖章,要求加盖公章之处必须加盖系公章。

第十六条 各系要对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保存,包括开题报告及其记录、毕业论文(设计)原件、指导教师意见及评定成绩、评阅教师评阅意见及评定成绩、答辩小组意见及评定成绩、答辩记录等。

第三章 指导老师

第十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一般应选派讲师以上职称(含讲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一定的科研工作水平、思想作风好、工作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为保证论文(设计)指导质量,一般情况下,每位教师指导论文(设计),文科不超过10篇,理科不超过6篇。特殊情况,须报学校批准。

第十九条 指导教师职责:

(1)拟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2)指导学生选好适合自己的题目。在与学生进行讨论的基础上,制定科学、

合理、切实可行的指导计划。

(3)提供给学生相关的参考书目或文献资料目录,指导学生拟定调研提纲、确定工作进度、收集参考资料、形成课题研究方案、撰写论文提纲与开题报告等。

(4)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在撰写过程中,指导教师至少每周与学生见面一次,随时发现问题,及时帮助学生解决遇到的困难,适时地抽查实验记录或工作笔记,及时调整与完善研究计划,以确保研究的顺利进行。

(5)指导学生按照《湖南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要求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完成后,指导教师应与学生一起,充分讨论实验结果或论点,指导论文的修改、定稿工作。论文(设计)的格式、文字表述、标点符号、图表设计、数据处理、照片张贴、标本配述、中外文摘要、参考资料的附录和注释等,应符合《湖南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的相关规定。

(6)评阅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并提出建议成绩。 (7)指导学生进行答辩。

(8)指导教师在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时,特别要注意不要包办代替,不能“抱着学生走”,而应指导学生独立进行撰写;不能撒手不管,而要严格要求,具体指导,认真负责。

第四章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等级和标准

第二十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实评总分90分以上记为优秀,80分以上记为良好,70分以上记为中等,60分以上记为及格,60分以下记为不及格。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主要包括指导教师评定、评阅教师评定、答辩小组评定、系学术委员会评定及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定五个环节。论文(设计)最终评定等级原则上以系学术委员会意见为准,当学校评审评定等级与系学术委员会不一致时,以学校评定的等级为准。学生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要对指导教师意见及建议成绩、评阅教师意见及建议成绩、论文水平和质量、学生答辩情况等进行充分讨论,按照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评定成绩。所有成绩评定不能打印或盖章,一定要手写。

第二十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及计算办法。答辩小组成员按百分制评分,5分为一个分差,算术平均后为答辩成绩。答辩成绩按照标准折合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入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

第二十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按百分制录入教务信息系统,参与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第二十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

1、优(90-100分)

(1)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期间,工作刻苦努力,态度认真,遵守各项纪律, 表现出色。

(2)能按时、全面、独立地完成与毕业论文(设计)有关的各项工作,表现出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学科、专业特点和教学计划的基本要求,达到毕业论文(设计)综合训练的目的。

(4)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透彻,解决问题方案恰当,结论正确,并有一定创新性,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实用价值。

(5)论文使用的概念正确,语言表达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逻辑性强。 (6)符合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用语、格式、图表、数据、量和单位、各种资料引用规范化、符合标准。

(7)具有较强的独立查阅并运用文献资料的能力,原始数据搜集得当,实验或计算结果准确可靠。

(8)答辩时,能够简明和正确地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思路清晰,论点正确。回答问题准确、深入,有自己的见解,有应变能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2、良(80-89分)

(1)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期间,工作努力,态度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表现良好。

(2)能按时、全面、独立地完成与毕业论文(设计)有关的各项工作,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学科、专业特点和教学计划的基本要求,达到毕业论文(设计)综合训练的目的。

(4)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得当,解决问题方案实用,结论正确。 (5)论文使用的概念正确,语言表达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 (6)符合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用语、格式、图表、数据、量和单位、各种资料引用规范化、符合标准。

(7)具有一定的独立查阅文献资料并运用的能力,原始数据搜集得当,实验或计算结果准确。

(8)答辩时,能够简明和正确地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思路清晰,论点基本正确。回答问题准确,有应变能力,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3、中(70-79分)

(1)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期间,工作努力,态度比较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表现一般。

(2)能按时、全面、独立地完成与毕业论文(设计)有关的各项内容,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学科、专业特点和教学计划的基本要求,达到毕业论文(设计)综合训练的目的。

(4)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无原则性错误,解决问题方案比较实用,结论正确。

(5)论文使用的概念正确,语句通顺,条理比较清楚。

(6)论文中使用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书写和制作时,能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基本规范。

(7)能独立查阅并运用文献资料,原始数据搜集得当,实验或计算结果基本准确。

(8)答辩时,能够简明地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回答所提出的问题基本正确,但缺乏深入的分析。 4、及格(60-69分)

(1)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期间,基本遵守各项纪律,表现一般。 (2)能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有关任务。

(3)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学科、专业特点和教学计划的基本要求,达到毕业论文(设计)综合训练的目的。

(4)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无原则性的错误,解决问题方案有一定的参考

价值,结论基本正确。

(5)论文使用的概念基本正确,语句通顺,条理比较清楚。

(6)论文中使用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制作时,能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基本规范。

(7)能够查阅并运用文献资料,原始数据搜集得当,实验或计算结论基本准确。

(8)答辩时,能够阐述出论文的主要内容,主要问题能回答出,或经答辩教师启发答出,回答问题较为肤浅。 5、不及格(0-59分)

(1)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数据、图表和实验结果者。

(2)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期间,不能遵守各项纪律,态度不积极。 (3)不能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有关任务,或雷同部分超过40%。 (4)论文中理论分析有原则性错误,或结论不正确。

(5)论文中使用的概念有不正确之处,栏目不齐全,书写不工整。 (6)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制作时,不能正确地执行国家相关标准,不规范。

(7)原始数据搜集不得当,实验或计算结论不准确。

(8)答辩时,不能够正确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基本概念不清楚,经答辩教师启发,回答仍有错误或回答不出。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

①无重大改进或独特见解,无一定实用价值; ②毕业论文(设计)中机械地摘抄资料; ③毕业论文(设计)中出现概念性错误; ④毕业论文(设计)书写潦草、不整洁; ⑤图表中有一处以上不符合国家规范;

⑥答辩时有一个与专题关系密切的问题回答不准确;

第二十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应严格按标准执行,同一专业、同一年级的成绩分布情况应符合《湖南科技学院考试工作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与评估

第二十五条 各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主管教学的系主任负责。

第二十六条 各系部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的管理。要广泛宣传动员,让学生从思想上认识到毕业论文(设计)的重要性;要认真抓好检查监督,切实加强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评定工作。 第二十七条 各学系应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根据本条例,结合学科特点,组织制定本系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细则;

2.确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工作计划;

3.组织审查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布臵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 4.定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5.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审查、评阅、答辩及成绩复查与公布; 6.组织评选本系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向学校推荐;

7.做好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和毕业论文(设计)的归档工作。 第二十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总的评分要形成梯度,呈正态分布。既要防止偏严,又要防止偏松。“优秀”等级要从严掌握,一般要控制在15%以内,“不及格”等级要慎重对待,一般要控制在5%以内。不及格论文要求重新写作。

第二十九条 对评为优秀和不及格及有争议的毕业论文,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复议,将复议结果填写在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本上,并将复议意见以纪要形式上报教务处。

第三十条 学校将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活动。经个人申请、指导教师推荐、系部审核,按毕业学生人数8%的比例分专业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各系将优秀论文(设计)统一汇总后,将光盘与打印稿交教务处教研科,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将编印成册。

第三十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系、各专业要认真总结,就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选题指导、能力水平、论文质量、成绩评定、

写作规范、论文答辩等几个方面写出总结材料,并报教务处。教务处将按10%的比例随机抽取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毕业质量抽检。

第三十二条、为了提高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减轻学生经济负担,各系应最大可能地为学生提供计算机方面的条件,保证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第三十三条 各系必须将论文封面、开题报告书、论文(设计)评审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论文正文等材料全部录入光盘。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四条 以往规定与本条例不符者,以本条例为准。 附件:

1、湖南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文本格式; 2、湖南科技学院专业学科分类号;

3、湖南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 4、湖南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二○○五年五月五日

开 题 报 告 会 纪 要 时间 与 会 人 员 姓 名 职务(职称) 姓 名 地点 姓 名 职务(职称) 职务(职称) 会议记录摘要: 会议主持人: 记 录 人: 年 月 日 指导小组意见 负责人签名: 系部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意 见 年 月 日 二、湖南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表 论文题目 作者姓名 指导教师 姓名、职称 中 文 摘 要 关键词 (3-5个) 所属系、专业、年级 字 数 系 专业 年级 定稿日期 英 文 摘 要 关键词 (3-5个) 指导教师评定成绩 评审基元 评审要素 目的明确 符合要求 理论意义或 实际价值 选题恰当 查阅文献 资料能力 综合运用 知识能力 研究方案的 设计能力 评审内涵 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学科、专业特点和教学计划的基本要求,达到毕业论文(设计)综合训练的目的。 符合本学科的理论发展,有一定的学术意义;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应用性研究中的某个理论或方法问题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实际价值。 题目规模适当,难易度适中;有一定的科学性。 能独立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归纳总结本论文所涉及的有关研究状况及成果。 能运用所学专业知识阐述问题;能对查阅的资料进行整理和运用;能对其科学论点进行论证。 整体思路清晰;研究方案合理可行。 满分 10 指导教师 实评分 选题质量25% 10 5 10 10 5 10 5 5 15 10 5 能力水平40% 能运用本学科常规研究方法及相关研究手段(如计算机、研究方法和手实验仪器设备等)进行实验、实践并加工处理、总结信段的运用能力 息。 外文应用 能阅读、翻译一定量的本专业外文资料、外文摘要和外能力 文参考书目(特殊专业除外)体现一定的外语水平。 文题相符 较好地完成论文选题的目的要求。 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条理清晰;语言流畅。 符合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用语、格式、图表、数据、量和单位、各种资料引用规范化、符合标准。 文科15000字左右,理科10000字左右。 论文质量35% 写作水平 写作规范 论文篇幅 实评总分 成绩等级

指导教师评审意见: 指导教师签名: 说明:评定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实评总分90—100分记为优秀,80—89分记为良好,70—79分记为中等,60—69分记为及格,60分以下记为不及格。

评阅教师评定成绩 评审基元 评审要素 目的明确 符合要求 理论意义或 实际价值 选题恰当 查阅文献 资料能力 综合运用 知识能力 研究方案的 设计能力 研究方法和手段的运用能力 外文应用 能力 文题相符 论文质量35% 写作规范 论文篇幅 写作水平 评审内涵 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学科、专业特点和教学计划的基本要求,达到毕业论文(设计)综合训练的目的。 符合本学科的理论发展,有一定的学术意义;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应用性研究中的某个理论或方法问题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实际价值。 题目规模适当,难易度适中;有一定的科学性。 能独立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归纳总结本论文所涉及的有关研究状况及成果。 能运用所学专业知识阐述问题;能对查阅的资料进行整理和运用;能对其科学论点进行论证。 整体思路清晰;研究方案合理可行。 能运用本学科常规研究方法及相关研究手段(如计算机、实验仪器设备等)进行实验、实践并加工处理、总结信息。 能阅读、翻译一定量的本专业外文资料、外文摘要和外文参考书目(特殊专业除外)体现一定的外语水平。 较好地完成论文选题的目的要求。 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条理清晰;语言流畅。 符合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用语、格式、图表、数据、量和单位、各种资料引用规范化、符合标准。 文科15000字左右,理科10000字左右。 满分 10 评阅教师 实评分 选题质量25% 10 5 10 10 5 10 5 5 15 10 5 能力水平40% 实评总分 成绩等级

评阅教师评审意见: 评阅教师签名: 说明:评定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实评总分90—100分记为优秀,80—89分记为良好,70—79分记为中等,60—69分记为及格,60分以下记为不及格。

三、湖南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

论文题目 作者姓名 指导教师 姓名、职称 所属系、专业、年级 答 辩 会 纪 要 系 专业 年级 时间 答 辩 小 组 成 员 姓 名 职务(职称) 姓 名 地点 职务(职称) 姓 名 职务(职称) 答辩中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回答的简要情况记录: 会议主持人: 记 录 人: 年 月 日

评语: 答 辩 小 组 意 见 评定等级: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系 学 位 委 员 会 意 见 校 学 位 委 员 会 意 见 评语: 论文(设计)最终评定等级: 负责人(签名): 系部(公章) 评语: 评定等级: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专业学科分类号

专 业 名 称 教育学 学前教育 教育技术学 心理学 公共事业管理 汉语言文学 历史学 哲学 法学 社会学 思想政治教育 政治学与行政学 经济学 人力资源管理 市场营销 旅游管理 英语 俄语 日语 音乐学 音乐表演 美术学 艺术设计学 新闻学 编辑出版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 数学与应用数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物理学 统计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化学 应用化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生物科学 生物技术 地理科学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地理信息系统 土地资源管理 体育教育 运动训练 运动人体科学 机械制造与工艺教育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 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 专业学科分类号 0401 0401 0401 0715 1103 0501 0601 0101 0301 0303 0304 0304 0201 1102 1102 1102 0502 0502 0502 0504 0504 0504 0504 0503 0503 0504 0701 0701 0702 0716 0806 0703 0703 0811 0704 0704 0707 0707 0707 1103 0402 0402 0402 013 018 029 030 附件三

湖南科技学院 系 专业 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

本专业准毕业生数 优秀等级人数 良好等级人数 及格等级人数 不及格等及人数

学 号

姓 名 论 文 题 目 200 年 月 日 指导 论文是否推荐 教师 成绩 到学校评优

湖南科技学院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撰 写 规 范

二○○五年 五

月日湖南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本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和某些理论问题,培养学生科学研究、创新意识、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素质的重要途径,是高校教学的重要实践环节。为了统一和规范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保证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特制定《湖南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一、论文文本构成

毕业论文(设计)包括前置部分、主体部分、附录部分。具体构成及顺序如下: 封面

毕业论文(设计)诚信声明

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

前置部分 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表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

目录

插图索引(必要时) 附表索引(必要时)

毕业论文(设计)论文题目 作者专业、年级、姓名 中文摘要 关键词(中文)

英文摘要

主体部分 关键词(英文) 章

引言或绪论 —1 节

正文 —2 2.1 条

结论 2.2 2.2.1 款

2.3 2.2.2 2.2.2.1 参考文献

· 2.2.3 2.2.2.2 致谢

· · 2.2.2.3

· ·

·

图1(或图2.1) 图2

·

表1(或表2.1) 表2 ·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t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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