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财政学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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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大家来到财政学课堂主讲人: 梅建明 教授 邮 箱: mjianming2006@

财政税务学院

导论12 3

财政的概念财政学的基本问题 财政学的理论体系

第一节 财政的概念一、现实中的财政 二、财政产生的条件 三、财政的概念和特征

一、什么是财政财政与我们每一个人都密切相关。我们接受的学 校教育主要是由财政提供的;道路、水、电等基础设 施主要是由财政投资兴建的;政府构建了一个覆盖全 面的社会保障体系,所需资金主要由财政筹措;政府 对低收入群体进行财政补贴等等。

财政是政府参与社会经济资源分配而产生的一种 经济活动或经济行为。 总体上讲,财政主要有三大类分配和管理活动: 1、筹集财政收入

2、安排财政支出、提供公共商品,满足公共需求3、对国民经济的监督、管理和调控

1、筹集财政收入工商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城乡居 民等都要按税法规定向政府交纳有关税收;有盈 利的国有企业要按财政、财务制度的规定向国家 上缴利润;中央和地方政府机构为企事业单位、 居民提供公共服务时还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收取一定的费用;政府向社会公开发行债券等等。 通过以上各种渠道,形成国家的财政收入

2、安排财政支出、提供公共商品,满足 公共需求国家行政机关及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等事 业单位所需的经费主要依靠财政拨款;邮电、通讯、 交通等基础设施和能源、原材料等基础产业项目, 主要由财政投资兴建;各级政府为加强农业的基础 地位,每年拨出大量财政资金用于农业基本建设和 农业生产;如此等等。政府通过各种形式安排财政 支出、提供公共商品,满足居民的公共需求,促进国 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改善人民生活。

3、对国民经济的监督、管理和调控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对财政收支的管理和监督。为了有效地组织财 政收入,合理地安排财政支出,政府需要编制财政收支 计划即财政预算,制定相应的财政政策和制度,并建立 专门的机构,对财政收支等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作为 财政收支计划的财政预算,要由国家立法机关予以审查 和批准。 二是通过制定和运用各项财政政策和法规对社会经 济中各个主体的经济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三是运用税收、公债和政府预算等财政政策手段调 节社会供求关系,对国民收入分配、国民经济的各个运 行环节以及整体运行状态进行调节、控制。

二、财政产生的条件财政是一个历史范畴,一般来说,财政的产生, 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经济基础 政治前提 根源

剩余产品是 财政产生的 经济基础

国家

的存在 是财政产生 的政治前提

公共需求是财 政产生的根源

(一)剩余产品是财政产生的经济基础 社会产品的价值=C+V+M。其中,C是生产资料 耗费的补偿价值,V是劳动力再生产价值,M是剩余 产品价值。社会产品中的剩余产品价值是财政产生 的经济前。 这实际上是表明:没有剩余产品就不会有财政。 这是因为:第一,如果没有剩余产品,就没有可供 财政分配的对象。第二,如果没有剩余产品,就不 可能有独立于直接生产过程的财政专职人员和专门 机构。

(二)国家的存在是财政产生的政治前提 财政产生和存在的社会条件和政治前提是国家 的产生和存在。如果没有国家,就没有财政分配的 主体,也就没有财政。因此,财政是随着国家的产 生而产生的。但对于二者之间的关系以及产生的时 间则应放入社会发展的漫长历史中去考察。

(三)公共需求是财政产生的根源 人类社会有两大需求,即私人需求和公共需求。 私人需求主要由私人商品予以满足,公共需求则由 公共商品予以满足。财政产生的根源在于私人组织 (如个人、家庭、企业等)不能有效提供公共商品。

私人组织不能有效提供公共商品主要有三个原因: (1)能力所限。由于公共商品的生产需要较大的人 力、物力投入,私人组织一般难以承担。 (2)权力所限。许多公共商品(如国防、环保、司 法和公共安全等)的生产和提供需要有政治权力作后盾, 而私人组织不具有政治权力。 (3)利益所限。私人组织的产品提供不仅要求其成 本得到足额补偿,而且要求能够为其带来更大的利益。 但由于公共商品的非排他性使生产成本得不到足额补偿, 私人组织不愿意提供公共商品。因此,这就客观上要求 国家依靠政治权力(或公共权力)来提供公共商品、满 足公共需求。

公共需求作为财政产生的根源,从人类社会发 展的历史中也可得到印证。 在国家产生后,公共需求的决定和实现方式存 在着巨大差异。

在君主统治或独裁统治的社会,统治者是以其个人 偏好决定公共政策,这种公共政策并不一定能够完全反 映公共需求,甚至可能完全背离公共需求;同时,统治 者是运用政治权力来实现统治者的个人或阶级利益,尽 管他在一定程度上也会考虑公共需求,但当公共需求与 其个人需求发生冲突时,他会不惜采用暴力手段优先保 障其个人或阶级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就成为阶级 统治的工具,国家的职能取决于统治者的需要和愿望, 财政分配的目的就表现为满足统治者的阶级统治需要。但在现代民主社会,国家统治者都直接或间接地源 于公共选择,都在一定

程度上体现着公众的偏好和需求, 国家职能取决于公众的需要。这时,财政分配的目的就 是为了提供公共商品、满足公共需求。

三、财政的概念和特征 财政的概念: 财政是公共权力组织为了满足公共需求对剩余产 品进行分配而产生的经济行为,这一定义包含三 大要素: 一、财政分配的主体是公共权力组织 二、财政分配的目的是满足公共需求 三、财政的分派的对象是剩余产品价值

财政的特征财政作为政府的重要经济活动主要有三大特征:添加文本内容

强制性

无偿性

国家主 体性

强制性在市场机制中,交易是自愿进行的,个人可以 选择退出;财政行为则对每一个居民产生影响,而 且居民无法退出。也就是说,财政不遵循自愿性原 则,它是国家依据政治权力进行的强制性分配;财 政行为一旦发生,个人只能接受,无法选择。强制 性是政治性集体行动的必然派生形式

无偿性财政分配不遵循等价交换原则,这主要表现在 两个方面:首先,全体社会成员可以无偿地消费由 政府提供的公共商品。这种无偿性是由政府的职能 以及公共商品的基本特征决定的。其次,国家可以 无偿地占有其他主体的收入。这种无偿性决定于政 府所拥有的政治权力以及为提供公共商品而进行的 经济活动性质——政府提供的公共商品使每个人受 益。那么,政府进行这些活动所需要的“费用”就 应由全体受益者——社会成员负担。

国家主体性一般性分配的主体可以不是国家,但不以 国家为主体参与的分配不是财政分配。财政分 配必然是以国家为主体进行的分配。当然,国 家也可能进行一般性分配,但在这种情况下, 国家是作为一般主体,所进行的分配一般不具 有强制性和无偿性特征。这说明,以国家为主 体的分配并非都是财政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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