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公开招考职员有关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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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坪山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解答

一、关于岗位

1.如何区分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岗位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答: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单位领导岗位、内设机构领导岗位和其他承担管理任务的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我市管理岗位共设8个等级,自上而下依次为三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按高级、中级、初级,设13个等级。高级岗位由高至低分为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岗位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为五至七级;中级岗位由高至低分为八至十级;初级岗位由高至低分为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岗位。

二、关于资格条件

2.哪些人员只能报考社会人员的岗位?哪些人员既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也可报考社会人员的岗位?

答:下列人员既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也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社会人员的岗位:2012年、2013年、2014年毕业的市内外毕业生;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期满后1年内报考的(注:须提供相关证明,超过1年的按社会人员报考)。

其它人员只能报考社会人员的岗位。

3.深圳户籍的户籍本(户口卡)已经办好,但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这种情况下能否报考面向市内人员的岗位?

答:在2014年4月30日之前,已经办好深圳户籍本(户口卡)的报考者,可按深圳户籍人员报考;已办好准迁证但尚未完成落户的,不可以报考。

4.夫妻分居市外一方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还是按社会人员报考?

答:按公告“报考人员身份”的要求来界定报考身份。

5.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临聘的市外户籍人员,配偶是深圳户籍的,是否还要求临聘满5年以上才能报考?

答:这属于夫妻分居市外一方按深圳户籍人员报考的情况。此类人员报考条件与深圳户籍人员一致,即报考不要求临聘满5年以上。

6.市外户籍在深圳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累计临聘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其雇用或临聘的截止时间怎么计算?

答:市外户籍人员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累计临聘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目前仍在岗且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均截至2014年4月30日。

7.报考者是市外户籍,但属于驻深部队军人的配偶,能否作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如何判定是否符合随军条件?

答:市外户籍报考者属于驻深部队军人配偶的,如果符合随军条件,也可报考要求“市内”户籍的岗位。

是否符合随军条件必须到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军官转业安置处进行认定(咨询电话:25942893)。

8.此次招考低学历能否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能否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如:“本科”学历的能否报考“大专”要求的岗位,“研究生”学历的能否报考本科以下学历要求的岗位?

答:本次招考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法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法学,应具备相应的法学专业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本科学历为法学、研究生学历为非法学,还应具备本科法学专业的相应学位;如本科为法学专业,但无法学学士学位,如果研究生专业不符,但有法学硕士或博士学位,也为不符合条件。

招聘岗位最低学位要求为“不限”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9.如何判定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如何确定?专业硕士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如何确定?

答:以报考者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报考者可根据岗位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对照国家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研

究生及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如果岗位要求二级专业科目,则相应的三级专业都可报考;如果岗位要求的是三级专业科目,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若报考者所学专业在专业目录中没有,报考者须提前咨询招考单位,由招考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及报考者提供的学历证书及成绩单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同样,若专业目录中没有与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专业,报考者须提前咨询招考单位,由招考单位根据所提供的学位证书及成绩单中文翻译文件判定其专业代码归属及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专业硕士的学位名称,并非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名称,相关代码与《研究生专业目录》所列的学科(专业)代码无一一对应关系,可参考学位名称及所学课程按最相近原则对应《研究生专业目录》所列的专业。例如,“法律硕士”可以报考研究生专业要求为03-法学或0301-法学类专业的岗位,但须同时满足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0.双学位的报考者能否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

答:如果报考者具有两个毕业证书和两个学位证书(也就是说需要四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

11.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的能否报考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要求的岗位?具有英语六级的能否报考要求英语四级的岗位?

答:本次招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为最

低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要求。如要求为“初级”的岗位,具有相应的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报考该岗位;岗位未明确要求专业技术资格名称的,所需专业技术资格要与要求的专业相符,同时要满足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要求。本次招考岗位所要求的英语资格也是最低要求,如要求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的岗位,具有国家大学英语六级和专业八级的人员可报考该岗位,但同时要满足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要求。

12.一些医疗类岗位有具体执业范围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如何确定报考者的专业技术资格是否符合?

答:首先看报考者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否与岗位要求的一致,若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未注明执业范围,可通过审核考生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来认定报考者的执业范围是否符合岗位的要求。

13.招考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如英语四、六级证书,会计证,职称证等),如报考者已通过相关考试,且已知道考试成绩,但没有取得相关证书,这种情况能否报考?

答:按招考公告的要求:“招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2014年4月30日(含4月30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取岗位要求的证书。”据此,报考者必须在2014年4月30日之前取得相关的证书原件才能报考,除岗位条件明确允许外,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14.何谓深圳生源毕业生?

答:深圳生源毕业生是指参加深圳的高考且当时具有深圳户籍(蓝印户籍除外)的人员。

15.深圳院校包括哪几所大学?

答:包括深圳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三、关于时间安排

16.此次招考的时间如何安排?

答:此次招考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5月27日10:00至6月5日17:00网上报名,6月25日16:00至6月27日17:00网上打印准考证,6月29日笔试,7月14日16:00前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线,7月19日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均由用人单位具体安排时间。

四、关于考试和资格审查

17.如果居民身份证遗失或正在办理中,怎样处理方可参加考试?

答: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及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居民身份证办理

受理回执和任何其他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18.往届毕业生报考符合条件的面向毕业生的岗位,资格初审和办理聘用备案时如何提供资料?

答:按对社会人员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这种情况只是允许往届毕业生报考面向毕业生的岗位,并不改变其社会人员的身份。

19.报考资格初审时需不需要提供学历验证证明?

答:资格初审时不需要提供验证证明,但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需要提供验证证明。

对在报考资格初审时提供假学历证书的,5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资格。

20. 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办理聘用备案时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的全部吗?

答:不需要,一般情况下只提供其中的一种即可,如通过一种资料不能判断或存有疑问的,再按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供其他的相关资料。

21.此次招考笔试要考《申论》吗?

答:不考《申论》。此次招考的笔试科目分教育类、医疗类、护理类、一般类四大类,各岗位的考试科目均在岗位表中注明。

22.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将有什么后果?

答:本次公开招考为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并自行确认。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考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成绩无效;如果为恶意报考的,一经发现按照诚信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23.考试期间,哪些行为属于手机使用的情形,会受到什么处理?

答:界定为“手机使用”的情形包括:一是携带身上并开机;二是未放在指定位置上,手机铃音响、闹铃响或手机震动;三是携带手机作为钟表或其他功能使用的;四是拿出手机看、接收或发送短信等;五是拿出手机并开机;六是监考人员明确记录为“使用”或事后核实为使用的。

报考者使用手机将按事业单位招聘违纪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关于报名

24.如何报名?

答:本次公开招考实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通过深圳市考试院门户网站(f17ecb85c4da50e2524de518964bcf84b9d52d95)上的相关链接登录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考生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的详细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见公告附件5《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功能使用详细说明》。

25.网上报名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1)务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岗位表、问题解答及网上报名功能使用详细说明等,对照本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错选不符合本人意向或条件的岗位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实名注册和报考。每人只能注册一个用户,因个人信息泄露被他人注册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含当日我市市区组织的事业单位常设岗位招聘),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成绩无效,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3)报名时填写注册信息、报名信息及选择岗位过程中应认真录入、仔细核对,通过系统提交确认相关信息时必须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所有信息经系统提交确认后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

(4)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选报岗位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报并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5)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6)报考者所留的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26.注册成功后能否修改姓名、证件类型和号码?

答:不能。报考人员实名注册时应准确填写个人注册信息,注册成功后“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三项信息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27.岗位提交确认后能否修改个人报名信息、岗位信息?

答:不能。报考人员在岗位提交确认前应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岗位信息是否准确无误,一旦通过系统提交确认,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28.什么情况下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和岗位信息?

答:(1)报考人员在尚未填写或保存报名信息前,可通过考生服务系统“修改帐号”功能自行修改手机号码,一旦成功保存报名信息后,报名手机号将不可修改。考生应在填写报名信息前确认手机号准确无误。

(2)考生在未完成报名信息和岗位确认前可登录考生服务系统自行修改除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类型、手机号码外的其他报名信息及岗位信息,具体操作方式见公告附件5《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功能使用详细说明》。报考人员在完成报名信息和岗位确认后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和岗位信息。

29.考试费是多少?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试费,如何办理?

答:考试费为55元/科。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以及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实行减免考试费政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申请减免;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申请减免。

考试费减免由深圳市考试院审核确认,符合免交考试费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先完成网上缴费后,携带上述证明材料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4年5月27日至6月5日期间(工作日9: 30-11:30,14:30-17:30)到深圳市考试院12号窗口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地址: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

30.如何查询各岗位报名情况?

答:查看岗位报名已缴费人数。报考人员完成岗位确认后,可在“我的考试”中查看已缴费人数。已缴费人数将于2014年5月27日至6月3日每天17:00后更新一次,更新的数据为截至当天下午统计时的已缴费人数情况。最终缴费人数可于6月1 0日17:00后登录考生服务系统查看。

六、关于咨询

31.对考生服务系统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答:涉及考生服务系统使用技术问题咨询请拨打技术咨询电话:0755-********、25943002、25942949(受理咨询时间:20

14年5月27日至6月5日的工作日9:30-11:30,14:30-17:30。因咨询的人数众多,如遇咨询电话打不进的情况,请将详细情况电邮至ksyjszc@f17ecb85c4da50e2524de518964bcf84b9d52d95进行反映)。以上电话及电邮不受理涉及招考政策的咨询。

32.涉及报名信息填写及考务工作安排等如何咨询?

答:请拨打深圳市考试院电话:0755-********(受理咨询时间:2014年5月27日至6月5日的工作日9:30-11:30,14: 30-17:30。因咨询的人数众多,如遇咨询电话打不进的情况,请将详细情况电邮至ksykwb@f17ecb85c4da50e2524de518964bcf84b9d52d95进行反映)。以上电话及电邮不受理涉及招考政策的咨询。

33.对招考政策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对招考政策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问题解答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深圳市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84622957、84622925;

深圳市公共事业局:84622637。

2014年5月22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sn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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