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安全主题活动意见(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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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肥矿集团字〔2016〕81号

山东能源肥矿集团

关于开展“深化、创新、提升”活动的意见

为落实《集团公司2016年安全工作意见》,进一步强化安全管控,就下半年集中开展“深化、创新、提升”安全主题活动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上级一系列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全面落实集团公司1号文及下半年工作会部署,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管理短板、专业“顽疾”,开展专业专项整治,重点围绕下半年企业改革重组目标任务,深化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针对管理短板,创新安全生产工作举措;严格安全诚信履职和监督检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质量,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发展,为改革重组、转型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活动目标

(一)矿井消灭轻伤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级及以上非人身事故,地面单位消灭各类人身事故和三级及以上非人身事故,全公司今年下半年实现安全生产进而实现安全年。

(二)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率100%,梁宝寺煤矿建成2个“精品工作面”和2个“精品掘进头”,其他生产矿井

各建成1个“精品工作面”和1个“精品掘进头”。

(三)在现有10个专业、36个岗位(工种)标准化建设基础上,年底前逐步扩展到井上下所有岗位。

(四)深化严管严控,杜绝各层级管理人员安全履职不诚信问题发生。

(五)开展四季度安全效益攻坚,在生产管理、经营管控两方面深化高产(掘)高效活动开展,实现安全效益最好季。 三、工作措施

把握“三个关键”,开展“十项整治”,强化“五项措施”。 ——“三个关键”:深化、创新、提升。深化:以安全管理“十个体系”为统领,深化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生产隐患“大快严”集中行动和“五查五反五整治”活动开展。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修正案)》(省政府令第303号),全方位、多角度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创新:创新安全生产大部室管控,梳理、优化业务板块和组织结构,完善运行机制,理顺职责关系,转变管控职能,提升工作效能。创新驻矿专员管控,驻矿挂职人员沉到生产一线,盯住制约环节,做实帮促、包矿、下沉等工作。创新层级包保管控,各矿进一步完善层级包保制度,工作绩效与包保单位绩效挂钩考核。提升:突出采煤面支架(柱)初撑力管理、运输系统(皮带机)管理、工作面三机配套及管理、失修巷道管理、防治水管理、安全监控设备运行及系统应用管理、

“精品工程”建设、环境洁净定置化管理、安全诚信履职管理、生产调度管理等重点,开展专业专项整治。开展四季度安全效益攻坚,突出采掘生产接续管理、原煤生产管理、掘进进尺管理、工作面全过程交接管理、采掘机电设备管理、工作面安撤前期准备及设备安装调试管理、生产调度管理及工作落实闭合管理等重点,实施生产系统分析优化,达到系统与系统之间有机结合,流程与流程之间无缝对接,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经营水平。 ——“十项整治”:针对专业管控重点、薄弱点和难点,开展专业专项整治。7至10月份为制定方案、全面整治阶段,11月份为深化、巩固阶段,12月份为全面验收、总结评价阶段。按照专业分工,制定专业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整治的目标、责任人、绩效考核等内容,工作绩效与年终考核挂钩。 (一)采煤面支架(柱)初撑力管理专项整治。针对采煤面支架(柱)故障率高、顶板控制效果差,导致生产被动问题,生产部牵头,采煤专业负责,开展采煤面支架(柱)初撑力管理专项整治。一是明确各矿生产矿长对采煤面支架(柱)初撑力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机电矿长负维修管理责任;安监处长负监督检查责任;采煤副总负专业管理主要责任;施工单位负直接管理责任。二是严格支架(柱)支设和维修质量、泵站压力及乳化液浓度、现场注液等措施落实,集团公司、矿各类现场检查活动必须抽查支架(柱)初撑力,跟班区队长、班组长重点检查。每一个循环和交接班后,安监员、质量验收员必须进行全面抽检(抽检

率﹥50%),并记录在案。三是严格责任追究。20%及以上的支架(柱)初撑力达不到作业规程要求,对当班跟班区长给予免职处理;安监员、质量验收员抽检漏检或造假的,一律撤换质量验收员,安监员纳入末位淘汰。泵站用清水代替乳化液的,对泵站司机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通过强化管理,确保支架(柱)完好率达95%以上,初撑力时时合格。

(二)运输系统(皮带机)管理专项整治。针对运输系统(皮带机)安装、验收、使用、检修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生产部牵头,运输专业负责,开展运输系统(皮带机)管理专项整治。一是明确机电矿长是运输系统(皮带机)整治管理第一责任者,生产矿长是使用维护管理第一责任者,矿机电部门负业务指导责任,使用维护单位负直接管理责任。二是各单位每月全面排查影响运输系统(皮带机)运行质量的薄弱环节和故障多发的设备,制定整治计划,分阶段进行整治。11月底前,所有运输系统(皮带机)确保零事故、零故障。三是矿每旬组织专项检查,主运输系统由机电矿长组织,采掘工作面运输系统由矿分管领导组织。集团公司月度评价,对连续两个月被评为专业最差单位的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加重考核,集团公司约谈;连续三个月评为专业最差单位的生产矿长、机电矿长,集团公司将给予行政或组织处理。 (三)工作面三机配套及管理专项整治。针对综采工作面三机配套选型不尽合理、设备能力不匹配、日常检修维护不到位,导致不能满足高产高效需要等问题,生产部牵头,机电专业负责,

开展工作面三机配套及管理专项整治。一是明确矿总工程师为三机设备配套选型第一责任者,生产矿长是现场使用管理第一责任者,机电矿长是设备准备及检修管理第一责任者,采煤区队负直接管理责任。二是进一步规范采掘机电设备技术管理与使用及设备配套改造工作,严格落实三机配套设计审批及安装运输许可验收、日常检查维护等制度。凡三机配套设计不符合制度规定的,一律不予审批,方案未经审批的,一律不得进行安装施工。设备生产能力不匹配的,一律不得通过安装运输验收。凡出现一次生产能力不匹配问题,对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机电矿长进行立案调查、处理追究。凡出现液压支架“跑冒滴漏窜”、液压管路破皮、支架立柱不升降、油缸不伸缩、乳化液配比不合格或只使用清水问题的,对矿考核5000元/组,对使用单位考核2000元/组。三是强化三机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各矿抽调骨干维修人员成立三机专修队伍,集中处理制约生产的三机设备缺陷及故障,充分发挥设备最大效能,提高生产效率,实现工作面高产高效。 (四)失修巷道管理专项整治。针对大采深巷道变形、老旧巷道失修等导致顶板易冒落问题,生产部牵头,采掘专业负责,开展失修巷道管理专项整治。一是明确分管掘进的矿长对巷道扩修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掘进副总负专业管理责任,巷修或掘进区队负直接管理责任。二是7月份,各矿对在用巷道进行一次全面巡巷排查,将失修巷道列入重点安全隐患,排定扩修计划,明确扩修整改单位、整改时间和负责人,报集团公司专业部室,8

至10月份进行扩修整治。特殊扩修地点(如梁宝寺煤矿3222面顺槽、陈蛮庄煤矿3402面上下两巷及西翼轨道胶带巷)扩修方案,必须经集团公司审查同意。三是各矿每月月初排定巡巷计划,在用巷道每月至少由生产班子或副总工程师巡查一次,矿部室或区队每旬巡查一次,现场建立巡巷记录,地面建立巡巷台账。巡巷制度不落实,考核直接责任者。巡巷后发生冒顶事故的,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11月份,矿对扩修整治情况进行自检验收,确保无严重失修巷道。12月份,集团公司进行抽检验收,确保巷道再支护质量,消灭失修巷道。

(五)防治水管理专项整治。深刻接受年初白庄煤矿巷道出水事故教训,生产部牵头,地测防治水专业负责,开展防治水管理专项整治。一是矿总工程师对防治水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防治水专业副总负专业管理责任,专业区队负直接管理责任。二是7月底前,对矿井专用探放水设备配备、地质及防治水图纸资料和台账、防治水设施、矿井排水系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水害应急演练、探放水队伍等进行一次系统检查、摸底,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建档,制定专项整治计划,抓好问题整改。三是严格检查、汇报、考核等制度落实。集团公司防治水专业对受水威胁工作面一月一排查一分析一预报一落实,凡现场重点防治水措施不落实的,一律记“四违”;凡瞒报苗头性问题或事故的,对矿总工程师、分管副总工程师、地测负责人及分管专业人员从重处罚,因隐瞒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从严从重处理。

(六)安全监测设备运行及系统应用管理专项整治。针对安全监测设备有时运行不正常、上传数据失真、日常检修维护不及时、本安系统应用不熟练等问题,集控中心牵头,采掘、机电、通防、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等专业配合,开展安全监测设备运行及系统应用管理专项整治。一是采掘专业负责冲击地压及微震监测、矿压及岩移观测等设备管理,通防专业负责风量、瓦斯及CO浓度监测设备管理,机电、安全管理专业负责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地测防治水专业负责矿井水动态观测和雨量监测设备管理。集控中心负责督查各单位监测数据准确上传、集成和本安系统集团层面的技术运维管理。8月底前对各单位安全监测设备及系统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覆盖式排查,9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治。二是集控中心、安监局牵头,各专业、各矿配合,不断改进、丰富煤矿本质安全保障系统功能,继续完善安全评价体系,细化检查点管理体系,优化事故预控管理体系,完善风险预警和防控机制,推进煤矿本质安全保障系统实施应用,提升企业本质安全保障水平。年底前,权属矿全部推广应用。三是各矿严格落实监测设备日常管理、检修、维护责任,根据现场变化,及时调整、延伸安全监测传感器布置,确保日常运维信息及告警信息及时、准确、可靠,为综合调度指挥系统集成、集控提供数据支持。 (七)“精品工程”建设专项整治。针对部分矿井“精品工程”建设标准不高、整体推进缓慢等问题,各生产部室、各单位负责,按照“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

实施、全面推进,选树典型,严格奖惩”要求,开展“精品工程”建设专项整治。一是9月底前,各矿在建成精品采煤和掘进一条线、精品运输和通防一条线、精品注浆站(老区各矿)和精品水动态观测硐室一条线基础上,由线到面,建成精品采区。11月底前,矿井上下所有地点、重要岗点均达到精品标准要求。二是集团公司达标验收抽检,达到集团公司“精品工程”标准要求的,授予“精品工程”荣誉称号,并在季度综合考评中适当予以加分;凡发现现场保持不住、标准降低的,在季度综合考评中加倍扣分;年度内无评为“精品工程”的单位,考核5万元/面(头),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三季度末,生产单位所有岗位全面落实岗位标准化标准,实现标准岗建设上档升级。三是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督察组,每月对各矿覆盖督导一次,既评价矿井,也评价专业部室垂直管控情况,督导情况纳入“5F”考核。 (八)环境洁净定置化管理专项整治。针对各单位专业环境洁净定置化管理发展不平衡、仍然存在管理“死角”等问题,各相关部室、各单位负责,开展环境洁净定置化管理专项整治。一是认真总结、分析集团公司环境洁净定置化管理专项督查查出的问题,集团公司领导按照分工抓好各条线的环境洁净定置化管理,集团公司煤与非煤、井下与地面7个专业,对本专业工作质量负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抓好本单位环境洁净定置化管理方案的落实,持续对井上下环境、设备综合实施整理、整顿、整洁、整合,每月组织一次检查验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价。

二是集团公司各专业组负责,现场检查必须查专业环境洁净定置化管理情况,以现场效果、图片对比为依据,考核各单位工作推动情况,一季度一评价一考核。三是各矿负责,认真反思7月份集团公司“两项检查”通报的问题,抓好问题整改,集团公司将择机复查,对于问题整改不到位、进展缓慢的,将进一步采取组织处理措施。

(九)安全诚信履职管理专项整治。针对部分管理人员在安全检查履职、重点工作汇报、问题分析处理、安全重点及边远地点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存在的履职不到位问题,安监局牵头,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开展安全诚信履职管理专项整治。一是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层级管理原则,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管理人员安全诚信履职管理第一责任者,各部门、各单位副职是分管范围管理人员安全诚信履职第一责任者。各类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查管理人员安全履职情况。二是安监局负责,突出事故汇报、安全履职造假等问题的查处、整治。通防专业负责,突出瓦斯、风量监测制度落实和记录造假等问题的查处、整治。采掘专业突出高产(掘)高效、冲击地压应力在线监测、采掘安全规程措施编制、顶板支护及防飞矸、跑矸措施落实等问题的查处、整治。地测防治水专业负责,突出雨情雨量监测、防治水措施落实等问题的查处、整治。集控中心负责,突出现场安全生产重点、生产条件变化及分析、各类事故汇报等问题的查处、整治。三是集团公司安全稽查、包矿夜查重点

查管理人员安全诚信履职方面的问题,对安全履职造假的责任者,一律从重给予经济考核或行政处理,并送安全文化培训学院培训帮教。四是各矿安全稽查必须由矿长和安监处长组织,按要求对查出的突出问题、典型问题严格考核、闭环管理。 (十)安全生产调度管理专项整治。针对安全生产调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现场安全生产重要信息汇报不及时、不全面,上报数据不准确、问题分析不深不透等问题,集控中心负责,开展安全生产调度管理专项整治。一是进一步明确日常调度汇报的内容,严格日、周、旬、月调度汇报制度落实,突出现场安全生产重点和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事故、制约因素及季节性重点工作,确保数据、资料汇报及时、准确。二是严格调度考核,对录入调度信息系统数据不及时、出现错误,或上报的信息、数据造假、错报、漏报的,微震大能量事件、影响生产的机械事故或其他非人身事故迟报、瞒报的,对矿调度值班人员记严重“四违”,并联责调度室主任、分管矿领导,严重的将给予行政或组织处理。三是依托5F信息化平台,准确、及时集成各子系统上传数据,强化数据分析及预警预报,确保告警信息及时、准确、可靠。 ——强化“五项措施”:强化全员安全素质提升、装备和科技保安、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应急处置、安全监督检查等措施,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一)强化全员安全素质提升。一是相关部室负责,分期分批开展采掘(防冲)、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通防、调度、选

煤、本安系统和“5F协同管理法”落地信息化培训班,以培促学、以学促管,提升专业安全管理素质。二是各矿负责,认真落实新版《煤矿安全规程》,严格安全监督检查,严厉问责和处理“四违”现象、“涉险”事故,提升安全管理素质。发挥群监员、协管员、青岗员作用,提升安全监察素质。深入开展“党员责任区”“青工岗”“工人先锋号”创建,落实师带徒激励机制,提升员工岗位技能素质。三是“双创”办公室、各单位负责,依托“劳模创新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等各类创新团队,围绕生产现场、技术改造、生产系统优化及安全生产管理创新、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等开展工作,抓好136项创新成果孵化推广。 (二)强化装备和科技保安。生产部负责,对照国家《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和《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二批)》,加快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对照国家《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煤矿设备和工艺目录(第一、二、三、四批)》,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在用落后设备淘汰目录,排定淘汰时间表,对确因需要临时使用的落后淘汰设备,必须执行批准备案制度。 (三)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专业部室、各单位负责,对照集团公司安全隐患“大快严”集中行动方案和《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深入排查容易发生事故的区域、场所、部位、岗位、环节,不留死角和空挡,确保集中行动力度不减,态势不变,工作持续深化。生产部负责,开展一次隐蔽致灾

因素普查,建立普查台账,制定治理措施,严防重大灾害事故。 (四)强化现场应急处置管理。安监局、集控中心负责,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监测监控、信息汇聚、综合研判、辅助决策、总结评估和模拟演练,满足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门对事故的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和应急管理需要。开展应急管理专项检查,促进应急救援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汛期期间,应急救援车辆和应急救援队伍坚持24小时待命,救灾物资库房24小时专人值班,严格矿山调度10项授权、3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地点和大暴雨撤人制度落实。开展应急模拟演练,增强应急救援、紧急避险和处置能力。

(五)强化安全监督检查。紧扣集团公司改革重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完善季度综合达标方案,严格流程式检查,查履职、查闭环,查矿井自主考评验收质量,严格“安全、精品工程一票否决”。在安全主管责任移交前,对关破重组矿井、辅业改制单位同标准进行检查。认真开展达标考评“回头看”,对问题整改不到位,尤其是现场倒退、质量滑坡、隐患增加的,严格责任链追究。同时,穿插进行安全稽查、包矿夜查和专业专项检查,严抓各级管理人员诚信履职,严查反面典型,对专业管理薄弱单位进行重点管控。每次安全稽查结束后,稽查情况总结、典型问题分析处理意见及检查“菜单”报集团公司重点工作督查组。 四、组织领导

集团公司成立“深化、创新、提升”活动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各部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局,赵树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组织、协调、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活动办公室负责,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季度综合达标考评,每月对各部室、单位活动进行检查和评价,每季度进行综合考评,结果纳入“5F”协同管理考核。各部室、单位对照本意见制定本部室、单位活动实施意见,逐项工作明确时间节点、工作标准、责任人及考核标准,定期自检、总结、评价、提升,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每月25日前,各部室将牵头工作推进情况,各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集团公司活动办公室。

附件:安全生产专业重点管理规定

肥矿集团公司 2016年7月6日

附件

安全生产专业重点管理规定

针对今年上半年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就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专业重点管理,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事故汇报管理

(一)发生轻伤事故,必须在一周内到安监局备案。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三级以上非人身事故,要及时向集团公司集控中心、安监局汇报,不按规定备案或汇报的,对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监负责人各考核2000元;延误抢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加重处理。

(二)凡隐瞒事故(包括在工作现场发生的病亡事故),视事故性质,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值班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监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理,并给予2000~10000元考核,造成严重的后果的,加重处理。

二、严格工作面支架(柱)初撑力管理

(一)严格执行“两个质量、三个环节”,工作面支架(柱)完好率95%以上,达不到的,记采煤矿长、机电矿长、采煤副总、机电副总、责任单位区长、机电区(科)长和支架维修责任者严重“四违”。

(二)严格落实支架(柱)多次注液措施,确保初撑力实时合格。现场20%以上支架(柱)初撑力达不到作业规程要求的,对采煤矿长、安监处长、采煤副总、区长各考核500元;对施工单位当班跟班干部给予免职处理,当班安监员调离安监部门。因维修原因造成初撑力不足的支架(柱)数量达20%以上的,考核机电矿长500元,考核机电区长、维修班长各300元。

(三)现场任意抽查10组支架或支柱,初撑力不合格支架(柱)达到5组(棵)及以上的,记典型“四违”,考核当班工长500元,跟班副区长、区长和安监员各200元。初撑力不合格支架(柱)为1~3组(棵)的,记严重“四违”,考核当班工长、跟班副区长、安监员各100元。安监员每班做好班评估记录。 三、严格支架(柱)维修维护管理

(一)对支架制约生产的缺陷和问题要及时处理,因检修不到位,一个工作面液压支架出现“跑冒滴漏窜”超过5处的,对采煤矿长、机电矿长各考核500元,对责任区队区长考核300元。 (二)液压支架主要结构件(顶梁、掩护梁、立柱、四连杆等)完好率达到95%以上,其他部分完好率达到90%以上,一个

工作面出现立柱不升降或锈蚀、油缸不伸缩超过2组的,对采煤矿长、机电矿长、采煤副总、机电副总各考核500元,对区长考核200元。

(三)新购进支架,井下服务满2年或2个工作面的必须升井大修;大修后的支架,井下服务满1年或2个工作面的必须升井大修,否则考核采煤矿长、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各500元。 (二)严格支架(柱)班随检、日小检、旬中检、月大检制度,凡因检修维护不到位、包机责任不落实、维修台账、记录不齐全的,对区长考核200元。 四、严格泵站管理

(一)坚持使用自动配液装置,保证乳化液浓度始终符合规定要求(单体液压支柱2%-3%,液压支架3%-5%),凡出现不使用乳化液配比器或配比浓度达不到要求的,对采煤矿长、责任单位区长给予行政或组织处理。

(二)液压支架不使用纯净水或出现水质差、有杂物的,对生产矿长考核1000元,对责任单位区长考核500元。 五、严格皮带运输管理

(一)严格按计划推进皮带机整治,凡出现皮带机拉水煤、飘带的,对矿井考核3000元/处,对责任单位考核2000元/处,对责任单位区长及技术员考核200元/处。

(二)凡出现皮带跑偏的,对矿井考核2000元/处,对使用单位考核1000元/处,对区长考核200元/处,对区队技术员考核

100元/处。

六、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对副矿(部)级及以上责任人进行经济考核的同时,纳入集团公司管理人员业绩积分考核。本规定即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集团公司。

山东能源肥矿集团总经理办公室 印发

2016年7月18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sm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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