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11.10

更新时间:2024-05-02 12:22: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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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某工程项目,业主通过施工招标方式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工期220d。合同中约定,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8000元;由于业主和其他原因造成工程延期,每延误一天补偿施工单位8000元。施工单位按时提交了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得到了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其中,工程施工的网络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

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几项事件:

事件一:基础工程A施工时,由甲方负责供货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供应不及时,使基础施工延误了5d。

事件二:主体结构B施工中,在4层某段框架柱拆模后,出现了露筋、蜂窝等现象,该施工段框架柱约1/4出现了质量问题。 事件三:外装修G阶段,抹灰工甲在给乙供灰时,不慎踩在跳板上的落灰上坠落,由于没有系安全带而直接落在地面上(落差10.8m)致死。 问题:

合同、造价――索赔、费用计算

(1)施工单位是否可以就事件一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为什么?如果可以,索赔数额为多少?

质量――质量问题原因分析、处理程序

(2)从施工技术的角度分析混凝土结构产生露筋、蜂窝等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处理质量问题的程序如何?

安全――安全事故原因分析,施工现场常见伤亡事故类型

(3)请分析事件三产生的原因。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常见的职工伤亡事故类型有哪些?

造价――综合单价法计算

(4)该工程采用的是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基础,共有900根,桩长12m。合同规定,预制桩由甲方购买供应,每根桩按2400元计算。桩基础锤击沉桩的综合单价为260元/m。计算施工单位桩基础施工应得到的工程款是多少?

【案例2】答:

(1)施工单位可以就事件一提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要求。业主负责购买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供应不及时,造成了基础工程施工的延误,并且基础工程是关键工作,业主应给施工单位补偿工期和相应费用。工期补偿5d;费用补偿5×8000=40000元。

(2)从施工技术的角度分析混凝土结构产生露筋、蜂窝等现象的原因是:模板拼缝不严,板缝处漏浆;模板表面未清理干净或模板未满涂隔离剂;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不当或现场计量有误;振捣不密实、漏振;混凝土搅拌不匀,和易性不好;混凝土入模时自由倾落高度较大,未用串筒或溜槽,产生离析;底模未放垫块,或垫块脱落,导致钢筋移动;结构节点处,由于钢筋密集,混凝土的石子粒径过大,浇筑困难,振捣不仔细等。

处理质量问题的程序是:1)进行事故调查:了解事故情况,并确定是否需要采取防护措施;2)分析调查结果,找出事故的主要原因;3)确定是否需要处理,若需处理,施工单位确定处理方案;4)事故处理;5)检查事故处理结果是否达到要求;6)事故处理结论;7)提交处理方案。

(3)这起伤亡事故的原因是:

1)甲在高处作业(10.8m处)时不挂安全带,在给乙供灰时不慎踩在跳板上的砂浆上,滑跌至地面上(落差10.8m)致死,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掉落在跳板上的砂浆清理不及时,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3)施工作业面安全防护存在缺陷;缺防护栏杆和水平网封闭不严,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常见的职工伤亡事故类型有: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事故等。

(4)钢筋混凝土预制桩的购置费为:2400×900=2160000元 桩基础工程合同价款为:260×12×900=2808000元

施工单位桩基础施工应得到的工程款为:2808000-2160000=648000元

【案例2】

某建筑公司承接一基础工程施工任务,于5月份开工建设,该基础工程分三段组织流水施工,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如下图所示,工作的正常持续时间和最短持续时间在箭线下方,

工作名称和赶工费率在箭线上方。

事件一:在第一段土方开挖过程中,由于降雨,造成边坡塌方,当场死亡工人3人。为了清理土方,使第一段土方开挖拖后5d完成。 事件二:在第二段土方开挖时,在原资料未标明有枯井的地方发现枯井,为此承包商进行处理,使该工作拖后10d完成。 事件三:在第一段基础混凝土施工时,发现试块强度不合格。 问题:

进度――网络计算

(1)计算该网络计划的六项时间参数,并在图上标出关键线路和工期。

安全――伤亡事故分级、依据、处理程序

(2)第一段土方开挖过程中塌方造成3人死亡的事故可定为哪种等级安全事故?依据是什么?伤亡事故处理的程序是什么?

合同――索赔成立的条件

(3)索赔成立的条件是什么?由于降雨造成边坡塌方,使该工作拖后5天完成,承包商是否可以提出索赔要求?为什么?

合同――工期索赔

(4)针对事件二承包商是否可以提出工期索赔?为什么?如果可以提出索赔,承包商应提出索赔工期多少d?原因是什么?

质量――混凝土强度不合格的处理

(5)在地下1层A段混凝土浇筑后,发现混凝土强度不合格,对该质量问题应如何处理?

进度――进度优化、赶工(不做要求)

(6)如果要在第二段土方开挖之后进行赶工,使计划工期不拖延,问怎样赶工所需增加的费用最少?

【案例4】答:

(1)网络时间参数计算如下图:

(2)按照建设部《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第一段土方开挖过程中塌方造成3人死亡的事故可定为较大事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较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不满5000万元。 伤亡事故处理的程序一般为:

1)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4)在第二段土方开挖时,在原资料未标明有枯井的地方发现枯井,承包商进行处理,使该工作拖后10d完成,承包商可以提出工期索赔。

原因是与合同比较,已造成了工期损失,同时工期损失的原因不属于承包商的行为责任,不属于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所以承包商可以提出工期索赔。

承包商可索赔的工期是10-7=3(d)。因为该工作虽然拖后10d,但该工作是非关键工作,总时差为7d,所以该工作拖延对工期造成

的损失只有3d,因此承包商可索赔工期3d。

(5)在地下1层A段混凝土浇筑后,发现混凝土强度不合格的处理: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如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应予以验收;如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请原设计单位核算,如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可予以验收;如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进行返修或加固处理,经返修或加固后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如果返工重做,应重新验收;如果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严禁验收,必须拆除重建。 (6)由于工作拖后完成,使①→②→③→⑤→⑥→⑨→⑩→11→13→14成为关键线路。工期共延误5+3=8天。

第一步:在⑤→⑥、⑨→⑩、11→13、13→14工作中挑选费率最小、赶工费用最少的工作,故首先压缩工作13→14,利用其可压缩工期2d的潜力,增加费用200×2=400元,至此工期压缩2d。 第二步:删去已压缩的工作,在⑤→⑥、⑨→⑩、11→13工作中挑选⑤→⑥工作压缩3d,

增加费用400×3=1200元。至此工期累计压缩了5d,累计增加费用400+1200=1600元。

第三步:因压缩⑨→⑩工作和11→13工作增加费用相同,可选择压缩⑨→⑩或11→13工作3d,或同时压缩⑨→⑩工作和11→13工作共3d,增加费用50O×3=15OO元,累计压缩工期8d,至

此拖延的时间可全部赶回,累计增加费用1600+1500-3100元。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s1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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