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电网并网电厂二次系统复核性试验管理办法(试行)

更新时间:2023-11-22 04:56: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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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电网并网电厂二次系统复核性试验管理办法

(试行)

1 范围

为提高并网电厂二次系统安装调试质量,严把并网关口,借鉴部分电厂已取得的防止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的经验,将发现和解决电厂二次系统存在问题的关口前移,开展并网电厂二次系统复核性试验工作,管控电厂基建二次系统安装调试质量,保证电厂二次系统健康运行,确保厂网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即将和已经并入云南电网运行电厂的二次系统设备及回路复核性试验工作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然而,鼓励根据本办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云南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 《云南并网电厂二次系统管理规定》

3 术语及定义

3.1电厂二次系统:电厂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通信及机组控制系统(含励磁、调速系统)及其相关回路。

3.2 复核性试验:电厂二次系统完成调试和验收后,由上级调度机构认可的调试单位对有关二次系统设备和回路再次开展的验收性试验或针对性试验。

4 职责

4.1 调度机构的职责

4.1.1 对并网电厂二次系统复核性试验工作进行管理。

4.1.2 对承担复核性试验的单位资质进行审核并对其工作进行管理和评价。

1

4.1.3 评价复核性试验的发现的问题及试验结论,判定电厂二次系统经复核性试验后是否具备并网运行条件。 4.2 电厂的职责

4.2.1 组织完成电厂二次系统的前期调试和验收工作,向调度机构申请进行复核性试验。

4.2.2 联系复核性试验单位,经调度机构批准后,办理相关委托手续,组织开展二次系统复核性试验工作。

4.2.3负责提供真实、可靠、完整的技术资料,协调设计单位、安装调试单位、设备制造厂家和运行维护人员配合开展复核性试验工作。

4.2.4对复核性试验中发现的问题,按复核性试验单位建议或调度机构要求进行整改。

4.2.5对复核性试验单位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3 复核性试验单位的职责

4.3.1 经电厂委托和调度机构批准,按有关验收试验标准到电厂现场开展复核性试验工作。

4.3.2 提出复核性试验中发现的问题,查找问题的原因,向电厂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并督促解决。

4.3.3 向调度机构汇报复核性试验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措施,并督促电厂进行整改。

4.3.4复核性试验结束后,编写复核性试验简报和试验报告,并向调度机构上报。 4.3.5接受调度机构和电厂对复核性试验工作的评价和建议,并持续改进。

5 内容与方法

5.1 新并网电厂在并网前必须完成二次系统复核性试验,试验结论合格并经调度机构确认后才具备并网条件

5.2 已投运电厂在运行中发生因二次系统原因引起的电厂设备及电网安全事件,经调度机构评价认为有必要补做复核性试验的电厂,应开展复核性试验。试验结论合格并经调度机构确认后方可重新并网运行。

5.3 新并网电厂应在计划并网前三个月向调度机构上报电厂二次系统的安装、调试和验收计划,提前开展联系复核性试验单位等工作,并按计划开展工作。如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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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计划进度有变化的应及时上报调度机构,便于调度机构协调复核性试验有关工作。

5.4 复核性试验主要验证电厂重要二次系统设备功能和回路正确性,不能代替电厂新建二次系统的调试和验收工作。电厂完成厂内二次系统所有试验和验收工作,确定复核性试验单位后,向调度机构提交开展复核性试验正式申请,并附验收报告,经调度机构认可后方可进行复核性试验。

5.5电厂应按调度机构和复核性试验单位的要求,完成相关二次系统设备和回路的准备工作,使现场具备开展工作的条件,已投运的电厂要负责做好各项安全措施,防止影响运行设备和危及人身安全。

5.6复核性试验主要依据行业标准、南方电网技术规范、反事故措施和验收作业指导书等进行,主要开展对新电厂二次设备配置规范性、二次回路正确性及反措执行等情况检查和指导。

5.7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复核性试验主要检查验证交流电流、电压回路以及出口跳闸(失灵)回路正确性,反措执行情况等内容,必须进行继电保护整组试验及断路器传动试验,要求复核试验人员全程参加发电机短路(升流)实验。 5.8通信复核性试验重点进行光传输、复用保护载波机、通信电源等设备的各项功能验证及指标参数复核;对各类通信设备安装及接线的规范性进行检查和指导。

5.9自动化复核性试验重点进行监控系统控制功能及闭锁条件,测控装置量测精度,电能量采集装置,监控系统供电的电源容量,水、火机组、风电场AGC/AVC功能、性能指标测试等。

5.10 机组控制系统复核性试验重点进行水、火机组一次调频功能、PSS功能、励磁系统参数实测、调速系统参数实测、风电机组低压穿越功能等。

5.11 复核性试验结束后,复核性试验单位应在两工作日内编制复核性试验简报报调度机构,简报内容应包括:试验(检查)项目、发现问题和解决措施、试验结论和运行维护工作建议等。复核性试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试验单位提交正式报告给电厂和调度机构。

5.12调度机构根据复核性试验简报(或报告)判定电厂二次系统经复核性试验后是否具备并网运行条件。如评价不具备并网条件的,调度机构应向电厂提出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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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检查与考核

云南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负责监督检查与考核各单位执行情况。

7 附录:

附录A(规范性附录)云南电网并网电厂二次系统复核性试验申请表模版 附录B(规范性附录)云南电网并网电厂二次系统复核性试验简报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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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云南电网新投电厂二次系统复核性试验申请表模版

申请单位 计划并网时间 申请复核性时间 xx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我厂(公司)xx设备计划xx(时间)并网,于xx(时间)已完成xxx设备及二次回路的调试和验收工作,按《云南电网并网电厂二次系统复核性试验管理办法》规定,现申请开展xxx设备(或系统)复核性验收工作。复核性试验计划时间:xx-xx;复核性试验单位为:xxx。 附:电厂调试试验验收报告(或结论) 申请单位盖章 日 期 调度机构回复意见 经审核。同意开展复核性试验工作。 单位盖章 日 期 5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云南电网并网电厂二次系统复核性试验简报模板

电厂名称: 专业类别: 试验时间: 试验单位及人员: 1、 2 试验(检查)项目 (可另附) 4 …… 3 保护及安自/监控/自动化/通信/励磁/调速 发现的问题 解决措施 试验结论 运行维护建议 复核性试验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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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rr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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