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丝绳及吊带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3-12-22 07:38: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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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丝绳、吊带管理制度

1、 我公司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必须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

进行,起重机械操作者、起重机械管理者必须具备相应条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上岗。

2、起重机械操作者根据起重作业选用吊带、钢丝绳,对状态不清的钢丝绳、吊带不允许使用。

3、维修组人员,每月对钢丝绳、吊带进行检查,并记录。 4、 5、

操作者使用时发现钢丝绳、吊带有损坏或隐患,应停止使用并报修。 考核与奖惩

依据有关规定,对起重机械有关人员给予奖励和处罚。

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奖励和表扬。

对违反下列规定者,除责任单位、责任人承担处分外,对各部门,按照本部门的职能考核条款,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a由于违反国家有关起重机械监察规定受到上级监察处罚的。 b由于违反规定造成不能取证或造成其它经济损失的。 c由于违反规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

d公司安全委员会部负责监督检查。发现违章使用后,应立即通知使用单位领导处理,必要时报运营经理。 起重机吊带的报废标准:

1、绳被切割、断肢、严重擦伤、绳肢松散或局部破裂

2、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一绳股磨损达原绳股的1/3; 3、绳索捻距增大。

4、绳索内部绳股间出现破断,有残存碎纤维或纤维颗粒

5、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表面粗糙,纤维极易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小 6、严重折弯或挪扭曲

7、绳索表面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

8、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熔焦 9、编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 10、已报废的绳索不得修补重新使用

附图是钢丝绳损坏的图例: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rr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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