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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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 1.总则

1.1 为提高总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实现安全防护标准化、规范化、工具化,创企业安全文明施工的品牌形象,根据国家规范、标准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总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总公司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承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实施与管理,公路、市政等工程结合各自特点参照实施。

1.3 企业标准色为蓝色,详见图1.3颜色示意图。

图1.3颜色示意图

1.4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除执行本规定外,同时必须执行国家、省、市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现场围墙(挡)

2.1现场围墙(挡)可采用砌体围墙(挡)或彩钢板围挡,对创建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工程应采用砌体围墙,详见图2.1现场围墙(挡)示意图。

图2.1现场围墙(挡)示意图

2.2 施工现场应设置连续封闭的围墙或围挡,围墙(挡)高度要求: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高度不低于2.5m;其他路段的高度不低于1.8m。

2.3采用砌体围墙的,内外侧要求水泥砂浆粉刷,外立面应刷白或装饰,围墙上端刷200mm宽的蓝色彩带,下端刷300mm宽的蓝色彩带,在主大门两侧围墙(挡)上用黑体红字书写宣传标语“文明施工树企业形象 精心组织建精品工程”,以“象”字高700mm标准按比例

扩大。围墙其余部分刷红色的企业标志及蓝色毛体 “福建建工”或其

他宣传标语。

2.4 采用彩钢板围挡的,彩钢板不得变形、破损,保持整洁,颜色一致,宣传标语可采用喷绘或挂贴。

2.5 工地内部隔离围挡

工地作业区与非作业区的隔离围挡可采用定型化隔离栅,高度应不小于1.5m,围挡上可挂标语牌,详见图2.5工地内部隔离围挡示意图。

图2.5工地内部隔离围挡示意图

3. 大门

3.1 大门可采用无横楣式或有横楣式大门。

3.2 无横楣式大门门柱采用砌体砌筑,门柱高度应超过围墙且要压顶,水泥砂浆打底,外立面刮腻子刷水泥漆,宽度为800mm,高度超过围墙400mm,门柱对联采用红色黑体书写“科学管理 创新进取”,以

“理”字高400mm标准按比例扩大,详见图3.2无横楣式大门示意图。

图3.2无横楣式大门示意图

3.3 有横楣式大门门楣及门柱框架采用钢结构,面板可采用铝塑板或喷绘布饰面等材料。门柱宽度为1000mm,分为上部和下部,上部高度为3000mm,采用白色为底色,上面用红色黑体书写对联 “科学管理 创新进取”,门柱下部高度与围墙(挡)高度一致,采用蓝色为底色。横楣采用蓝色为底色,高度为1200mm,上面为红色企业标志、用白色书写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钢结构应有必要的抗台风措施,确保坚固耐用,详见图3.3无横楣式大门示意图。

图3.3无横楣式大门示意图

3.4 大门门扇为钢骨架,外包白铁皮(δ≥1.0mm),刷白色面漆。门扇高度与围墙(挡)高度一致,宽度为6000-9000mm,门扇外侧中间贴高为1.2m的蓝色(企业色)户外背胶,公司简称为白色毛体,高度为900mm,小门外侧刷红色的企业标志,高度为900mm。

3.5项目经理部牌应挂设于大门醒目位置。项目经理部牌采用铜牌,上面用黑色黑体书写公司名称、项目部名称,中间为红色公司标志,详见图3.5项目经理部牌示意图。

图3.5项目经理部牌示意图

4. 洗车道(台)和沉淀池

4.1 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洗车道(台)和沉淀池,并配置高压水枪、高压水泵等冲洗设施,有专人负责对进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确保净车出场。

4.2 洗车道(台)长度不小于6米,采用C30砼,内设排水沟排至沉淀池,面层采用10号工字钢,详见图4.2洗车台示意图。

图4.2洗车台示意图

5. 现场图牌

5.1 大门入口处设“五牌一图”和重大危险源告知牌。五牌:工

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一图: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标牌应整齐规范,规格统一,内容齐全。有条件的可增加总公司简介及公司标志性工程效果图。

布置栏的立柱(Φ76)、边框、防雨罩支架等统一使用不锈钢;“五牌一图”和重大危险源告知牌统一采用户外背胶布置,五牌一图尺寸为1200*1000mm,详见图5.1五牌一图栏示意图;重大危险源告知牌图尺寸为1200*2500mm,详见图5.2重大危险源告知牌、宣传栏示意图。

规 范 管 理工 程 概 况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 文 明 施 工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福 建 建 工 集 团 总 公 司 项 目 部图5.1五牌一图栏示意图

5.2 施工现场应在明显的位置设置安全、文明施工、卫生宣传栏等宣传园地。

宣传栏的立柱、边框、防雨罩支架等统一使用不锈钢;宣传栏内容统一采用户外背胶布置,详见图5.2重大危险源告知牌、宣传栏示意图。

重大危险源告示牌安全生产日历牌 宣 传 栏福 建 建 工 集 团 总 公 司 项 目 部图5.2重大危险源告知牌、宣传栏示意图 5.3 在办公室的二层防护栏杆处或单层结构的屋檐顶处,应挂设总公司质量、安全和环境三个管理体系的管理方针牌,管理方针牌采用铝塑板,其高度为800mm,宽度为600mm红底白字。(详见图5.3管理方针牌示意图)

图5.3管理方针牌示意图

5.4 施工现场应设置导向牌

立柱、面板统一使用不锈钢,高度1.8m,宽度700 mm,详见图5.4导向牌示意图。

图5.4导向牌示意图

6. 防护棚

安全通道口防护棚、电梯防护棚、钢筋加工棚、外脚手架立面等应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其中安全通道口正立面两侧标语宽度≥700mm,横眉高度≥1000mm,进入人货电梯防护棚正立面两侧标语宽度≥800mm横眉高度≥1200mm,标语为蓝底(C80 M70)白字的喷绘布,上下边沿设置高为150 mm的红白相间装饰带,喷绘布固定在硬板上,详见图6-1安全通道(人货梯)防护棚示意图,图6-2钢筋加工棚示意图。

图6-1安全通道(人货梯)防护棚示意图

图6-2钢筋加工棚示意图

7. 旗台

7.1 工地应设置旗台,悬挂国旗、企业旗和职业健康安全旗。国旗悬挂应符合国家规定;企业旗为蓝底(C85,M80),上面书写白色毛体“福建建工”,红色企业标志;职业健康安全旗为黄色,上面为绿色安全标志。三面旗尺寸规格统一为长1440 mm,高960 mm。

7.2 旗台由基座、旗杆、旗三部分组成。基座长3.6m.宽1.1m,高1m;中间旗杆高度9m,两边旗杆高度8m,基座表面采用大理石或面砖,旗杆用不锈钢材料制作,详见图7.2-1旗台正面示意图,图7.2-2旗台侧面示意图。

图7.2-1旗台正面示意图 图7.2-2旗台侧面示意图

8. 外脚手架

进场的脚手架钢管、扣件应保养刷漆,剪刀撑、防护栏杆应刷红白或黑黄相间油漆,安全立网应保持整洁、美观、无漏挂、无脱落、无污染,详见图8外脚手架示意图。

图8外脚手架示意图

9. 卸料平台防护门

垂直运输机械卸料平台搭设及防护门制作参照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防护门面漆为蓝色,标志牌为蓝底白字,左右门书写毛体“福建建工”,详见图9防护门示意图。

图9防护门示意图

10. 施工场地硬化及绿化

10.1 大门口(含人行道、洗车道)应铺设宽不小于大门、长不小于15 m,厚度不小于150mm、强度C30以上的砼地面。大门口到办公区道路应砼硬化,大门出口段应延伸至与工地外市政道路相接。

10.2 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加工区及材料堆放区应进行硬化处理。施工场地及道路应保持干净、排水通畅。

10.3 办公区、生活区临时设施周边应砼硬化处理,并根据场地实际情况进行绿化。

11. 材料堆放

施工材料应分类、整齐堆放并挂牌标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分类存放,在明显处张挂警示牌,建立保管制度。

12. 现场防火

12.1 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组织机构,制定消防措施、消防制度。 12.2 临时设施按照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高层建筑设置消防设施和器材。

12.3 明火作业要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设监护人。 12.4 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使用应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13. 现场临时设施

13.1 临时设施的选址应根据施工平面布置图统筹规划,避开强风口;不得搭设在易发生滑坡、坍塌和底洼积水等区域,禁止搭设在高压线路下方和塔吊回转半径内。

13.2 工地作业区与非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应有明显区域划分和隔离。

13.3 临时设施搭建应优先使用活动板房。活动板房的材料及构

造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定,屋面应采取保温隔热措施,隔墙应采取阻燃保温材料,地面抹水泥砂浆或贴地砖等。

13.4 临时设施为砖混结构的,要求结实、安全、内外墙粉刷、白色涂料罩面,地面抹水泥砂浆或贴地砖等。屋面应设置防台风等压顶措施,所用材料应满足使用功能、安全、卫生、环保和消防等要求,严禁采用模板和柔性材料搭设。

13.5 在建工程内严禁住人。 13.6 办公区

办公区应设办公室、会议室等,每间办公室外要求挂标志牌,会议室应布置“组织管理机构图”、“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领导小组”、 “消防领导小组”、“质量、安全、环境管理目标”、“安全生产值日表”、“工程效果图”等,办公室应有管理人员岗位责任牌等,图表采用白底黑字的室内背胶,尺寸为900X600mm,材料为带边框的有机板,详见图13.6-1办公区标志牌示意图。会议室墙面应有立体红色企业标志和蓝色毛体公司简称,详见图13.6-2会议室墙面标志牌示意图。

图13.6-1办公区标志牌示意图

图13.6-2会议室墙面标志牌示意图

13.7 宿舍

13.7.1 宿舍应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管理制度。

13.7.2 宿舍房间净高不得低于2.5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人均住宿面积不小于2m,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

13.7.3 宿舍设置可开启式窗户,门窗完好,通风良好,室内应整洁卫生,个人用品摆放整齐,垃圾袋装,并配有除“四害”措施。

2

13.7.4 室内灯具高度低于2.4米时应采用36V安全电压,严禁在电线上凉衣服,宿舍区应设置晾衣场,严禁使用“三炉”及高功率用电设备。

13.7.5 疏散楼梯、消防器材的配置应符合消防相关规定。 13.8 食堂

13.8.1 食堂位置应远离厕所、污水沟、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

13.8.2 设置更衣室、储藏室、熟食(售菜)间、洗菜池、操作台和餐厅等,并配“一清、二洗、三消毒”、排油烟、排风等设施,制作间灶台及周边应贴磁砖,高度不小于1.5米,地面抹水泥砂浆或铺防滑地砖。

13.8.3 食堂内应上墙明示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管理、定期检查等制度,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帽)。

13.8.4 食堂必须设置纱门、纱窗、挡鼠板等防“四害”措施,并按规定设置污水排放设施,设置隔油池。

13.8.5 食堂燃料应环保,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13.8.6 食堂要配置冷藏柜、消毒柜,炊事用具应经常消毒,保持清洁卫生,食品贮藏在冷藏柜(箱)内,生、熟菜饭分开,熟菜要盖网罩。

13.8.7 食堂内摆设应整齐、清洁,设垃圾容器、密闭式泔水桶,并应及时清运。食堂四周应做到地面平整、清洁、无积水。

13.8.8 施工现场应设立饮水处,配备满足和方便职工饮水设施,保证职工随时喝上干净卫生的饮用水。

13.9 厕所

13.9.1 在办公、生活区应设置男女厕所。

13.9.2 厕所地面抹水泥砂浆或贴防滑地砖,设置冲水设备。 13.9.3 厕所采用水冲式,便池应贴磁砖,蹲位间隔设置隔板,高度不宜低于900mm。

13.9.4 厕所按施工人数每25人设置一个蹲位。

13.9.5 厕所设化粪池, 化粪池排水与市政污水管道相连接。 13.9.6 厕所应有专人管理和定时冲刷。 13.10 淋浴室

13.10.1 生活区应设男女淋浴室。

13.10.2 淋浴室地面抹水泥砂浆或贴防滑地砖,室内应有排水、排气设施。照明器具应采用防水灯头、防水开关,并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13.10.3 淋浴室按施工人数每25人设置一个淋浴喷头,淋浴室要求使用节水龙头。

13.10.4 淋浴室应有专人管理和定时冲刷。 13.11 盥洗池

办公、生活区等位置应设置盥洗池。宜采用节水龙头,数量应满足作业工人使用。 14. 环境卫生

14.1 施工现场应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等并分解到人,做好检查记录。

14.2 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沟、沉淀池、化粪池、隔油池,现场产生的泥浆、污水、废水应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14.3 施工中应及时清理楼层垃圾且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办公区、生活区应保持卫生整洁,设有足够数量的密闭式垃圾桶。施工现场应设置垃圾池,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应及时清运出场。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14.4 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土方、渣土和建筑垃圾运输应采取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14.5 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应采取隔离、洒水等措施,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混凝土搅拌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水泥、其他易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要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措施。

14.6 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专门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14.7 施工现场应采取灭鼠、蚊、蝇、蟑螂等措施,并定期投放和喷洒药物,地下室积水应及时抽干,如无法抽干的应定期喷洒药物。

14.8 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3-12524)制定降噪措施,对施工过程的噪声进行监测和记录。发电机、空压机等噪声较大设备应有降噪装置,应设置降噪的封闭防护棚或设施。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并应采取降低噪声措施。 15. 奖罚规定

15.1 每年年底,经总公司综合评定为“文明工地”的项目部,在总公司系统年度先进表彰会上给予表彰,颁发年度“文明工地”奖牌,并奖励项目部2000元。

15.2 违反本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的,检查部门发出整改通知

单,项目部在规定时间内不进行整改的,根据情节轻重每条罚款500-3000元。

15.3 检查部门发出罚款单后,在规定时间内仍不进行整改的,依次给予翻倍罚款,直至整改到位,并在全公司通报批评。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rn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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