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更新时间:2023-09-16 04:22:01 阅读量: 高中教育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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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080804021013 会计2班 黎欣瑜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收入水平提高,个人理财观念的觉醒,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就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其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那么如何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通过筹划,减轻税负,获得最大的税后利益呢?本文将浅析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思路和其主要涉税项目的纳税筹划,以期加深人们对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的认识。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 纳税筹划

个人经济收入的普遍增加和日趋多元化,带来了个人所得税的快速增长和应税项目的日趋多样化。这使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不仅日益成为个人理财的重要内容,而且在新的形势下面临新的要求:在既定的市场环境和法规框架内,注重各种类型经济收入的统筹规划。对个人来说,根据自身的理财规划,结合个人的税负水平,统筹各类经济收入的纳税安排。对企业来说,根据企业的薪酬结构,结合企业的财务制度,统筹各类职员薪酬的纳税安排。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也显得越来越重要。

(一)筹划思路

个人所得税的合理纳税筹划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当一些非税因素限制纳税人在不同应税项目之间做出选择时,纳税人可以考虑分解税基,降低适用的边际税率,还可以获得延迟纳税的好处。企业可以通过选择应税劳务进行筹划,如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相互转化;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可以通过分解一次收入,使收入均衡化,把一次取得的收入变为多次取得,各月工资水平均衡化等;抓住一切可以扣除费用的机会,并且能充分利用;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思路是:尽量避免一次性取得大额收入,在合法的前提下将所得均衡分摊或分解,增加扣除次数,以降低应纳所得税额;提高职工的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通过增加费用开支尽量减少应纳所得税额等。

(二)部分纳税项目的筹划方法 1.工资薪金所得的筹划

由于我国对于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一次收入越高,适用

的边际税率较高,税收负担也越重。在每一级的边缘地带,收入可能只相差一元,但是所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负担就会相差很大。不过,通过采取一定的合法的手段进行筹划,可以避免此类不公平的发生。具体方法主要有:

(1)尽可能均衡全年工资收入,避免工资、薪金收入呈现大幅度波动。个人所得税通常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如果纳税人的应税所得越多,其适用的最高边际税率就越高,从而纳税人收入的平均税率和实际有效税率都可能提高。所以,在纳税人一定时期内收入总额既定的情况下,其分摊到各个纳税期内的收入应尽量均衡,不能大起大落,以避免增加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2)利用职工福利筹划。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每月住房公积金及社保、医保等缴存额可从工资总额中做税前扣除,免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按实际工资数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和社保、医保等,以降低纳税基数,少缴个人所得税。降低工资的名义收入,实行工资收入福利化、实物化、费用化。如企业可通过报销员工一定数额的培训费(企业可计入职工教育经费)、通讯费、交通费等方式,降低员工的名义收入。降低名义收入就可以节税,但并不是说就要减少收入,员工只是改变了自己收入的形式,用福利或费用形式获得原本应是工资的那部分收入,获得的实际收入还是不变的,还减少了其承担的税收负担。这样一来,纳税人就能享受到比原来更多的收入的效用。

2.劳务报酬所得的筹划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分项按次纳税。对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每月收入为一次。对一次收入过高的要加成征收。我国关于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但是对于一次性收入偏高的的情况实行加成征收,实际上也就等于是三级的超额累进税率。对于纳税人而言,收入的集中便意味着税负的增加,收入的分散便意味着税负的减轻。因此,劳务报酬每次收入额的大小及取得收入时间的长短,成为影响税负的主要因素。筹划方法有:

(1)分解一次收入。劳务报酬是以次数为标准的,每次都要扣除一定的费用,所以说在一个月内劳务报酬支付的次数越多,扣除的费用也就越多,其应交纳的税款就越少。所以纳税人在提供劳务时,合理安排纳税时间内每月收取劳务报酬的数量,可以多次扣除法定的费用,减少每月的应纳税所得额,避免适用较高的税率,使自己的净收益增加。

(2)费用抵减法。通过减少名义劳务报酬所得的形式来筹划,将本应由纳税人负担的费用改由业主承担,以达到减少名义劳务报酬的目的。

(3)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转换。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具体范围,《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较为明确的界定。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提供所得的单位与个人之间存在着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签订有劳动合同。而后者不存在这种关系。

一般来说,在应纳税所得额较低(20000元以下)时,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比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要低,这时在可能的情况下将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可以减轻税负;而在应纳税所得额较高(20000元以上)时,在可能的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转化为劳务报酬所得,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3.稿酬所得的筹划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记征个人所得税。具体筹划方法有:

(1)稿酬费用化。尽可能让出版商多提供设备或服务,少要稿酬。也就是将自己在著书过程中应支付的费用转移给出版社来负担,自己基本上不负担费用,使自己的稿酬所得相当于享受到两次费用抵扣,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2)稿酬所得分解。将著作分解成几个部分,以系列的形式出版,则可被认定为几个单独的作品,分别计算纳税,这样可以减轻税负。纳税人应尽可能避免一次性取得大额收入,在合法的前提下,将所得均衡分摊或分解,增加扣除次数,降低应纳税所得额。在实行累进税率时,还可以避免档次爬升现象的出现。

(3)集体创作。若作品是数人合作完成的,那么对于个人所得税的计征,根据每个人得到的稿酬分别扣除费用计征,经过筹划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

参考文献:

[1] 刘志耕,帅晓建.纳税筹划谈何容易[J].财务与会计,2005(2) [2] 陈俊元.个人理财税收成本[J].中国财经信息资料,2004(34) [3] 静雅婷.企业发放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筹划[J].税收征纳,2004(2)

[4] 范小平.谈纳税人实施税收筹划的途径和注意事项[J].商业会计,2005(2) [5] 朱青.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筹划要略[J].涉外税务,2004(9)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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