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越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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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越轨行为的原因及防范

大学生越轨行为的原因及其防范

( 经济与管理学院 法学13-3班 刘艳伟 6051209301 )

摘要:大学生违法犯罪是少见的,但大学生中程度不同的越轨行为却不在少数。大学生越轨

行为不公对大学生的自身健康成长构成障碍,虽然大学生群体是一个高素质群体,但越轨行为时有发生。大学生的越轨行为破坏了学校的正常秩序,必须进行有效防范。内化是防范大学生越轨的最有效途径。本文研究大学生越轨行为,对大学生越轨行为进行归因,并提出对大学生越轨行为加以防范。

关键词: 越轨行为 大学生越轨行为 防范

前言

越轨是一种普遍的社会文化现象,任何社会都难以避免。但是,长期而广泛的越轨行为侵入大学校园。使学生一方面向往良好的社会风尚,对社会道德滑坡、行为越轨不满;另一方面又对自己的行为放任自流。面对快而多变的生活节奏,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心理负担加重,精神得不到松弛,自控能力较差,各种各样的心理困扰与障碍深深地影响了大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甚至造成了人格的扭曲,产生越轨行为。各种越轨行为严重影响着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和高校培养合格人才目标的实现。因此,在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深入研究大学生越轨行为发生的原因,提出预防或降低越轨行为发生的措施,提高大学生的素质,增强高校思想品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而且对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对越轨行为及大学生越轨行为的界定

“越轨行为”一词起源于犹太教,指侵犯上帝或人的不道德行为。在犹太教教规中,越轨行为有轻重不同,拜偶像、流无辜者之血、奸淫乱伦是三大越轨行为,犹太教教导信徒宁死也不可自愿采取越轨行动;佛教也有自己的“十戒”和“十恶”,凡违反“十戒”或行“十恶”的人,被视为“犯戒”,与犹太教的“越轨行为”是同一词义。现代社会科学关于“越轨行为”的含义有了很大变化。美国社会学家戴维·波普诺认为越轨就是“违反某个群体或

社会的重要规范的行为”,米切尔认为越轨“是指触犯了某一社会风俗习惯和伦理道德的

规定,因而招致了社会非难或惩罚的行为”,社会学学者郭强将其界定为“违反或偏离社

会规范的行为” 。对于大学生而言越轨行为主要指其违反学校的纪律、规章制度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上述定义的共同之处都强调了越轨行为是对社会规范的违反。社会规范是在社会中为了协调人们的相互作用,维护社会共同生活所形成的行为方式和行为准则。它为社会成员提供了一套行为模式,对形成社会秩序以及维持、保存和传递社会文化起着重要的作用。根据社会规范对人们社会行为的指导、协调、支配、制约的性质、程度、范围的不同,可以把它分为习俗、时尚、道德、法律、纪律、规章、制度、宗教教义等等。不同形式的社会规范,具有不同的特点,也具有不同的社会功能。有社会规范的存在,就可能有违反社会规范的越轨行为发生。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序言》里指出,“犯罪是孤立的个人反对统治关系的斗争,和法一样,也不是随心所欲地产生的。相反地,犯罪和现行统治都产生于相同的条件”④

。任何越轨行为的形成都是当时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社会环境所决定的。大学虽与外界有一墙之隔,但环境的相对独立仍不能掩盖大学作为社会一员的本质。大学生同样是生活在社会环境之中的,社会环境的好环,直接影响着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在学生与社会互动的过程中,

大学生越轨行为的原因及防范

学生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接触、耳闻目睹社会上的越轨行为,一些大学生辨别能力不强,自控力较差,产生了越轨行为。

大学生的越轨行为是指大学生中出现的一切违反道德、违反校纪校规和违法犯罪的非理⑤

性行为。如买饭插队、随地吐痰、非法同居、无故迟到旷课、考试作弊、酗酒、赌博、偷窃甚至实施杀人、重伤、强奸、抢劫等严重犯罪行为。大学生的越轨行为是各个高校在各个历史时期都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只不过是发生的频率、程度和特点不同而已。大学生越轨行为不仅影响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有的甚至给社会安定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威胁。

2.大学生越轨行为的常见类型

2.1犯罪行为:它是一种违反刑事法规而应受到刑事处罚的特殊的越轨行为。反社会行为:指对他人与社会造成损害以至造成严重破坏的行为。 2.3异常行为:指由于情境因素的刺激所引起的人们心理上的不平衡和生理上的障碍或混乱所表现的行为,包括因精神疾病、心理变态导致的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 2.4不道德行为:指违反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准则的行为。

2.5自毁行为:指违反社会规范的自我毁灭或自我毁坏的行为,如吸毒、酗酒、自杀等。 2.6不适当行为:指违反特定场合的特定管理规则但对社会无重要损害的行为。不同性质的越轨行为对社会的作用各不相同。

3.大学生越轨行为的原因分析

3.1社会生活环境归因 3.1.1家庭不正确的教养方式

家庭教育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大学生选择的行为是否符合当前社会规范的要求。据对部分越轨大学生的调查,一些越轨学生来自残缺家庭或父母有不良行为的家庭;大多数的越轨学生家庭教育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缺陷,如教育方法简单、粗暴,父母对子女疏于管教、放任自流,经常打骂或过分溺爱,从小灌输自私自利思想甚至反社会的思想意识等。正是在这样的家庭教育环境中,他们逐步形成了各种不健全、不健康的个性心理品质。这部分学生一旦受到社会、学校等外在不良意识的刺激和影响,就容易做出一些与社会规范和要求格格不入的事情,即与社会规范、道德准则相背离的行为,导致越轨。 3.1.2学校的教育方法方式失当

学校作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机构,通过各种途径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和培养良好的社会规范意识,并制定和颁布校规校纪,重视法律规范,以期培养大学生良好的思想和行为模式。但是,如果学校的教育方式方法失当,管理不善,校园文化失范,就会对大学生行为产生不利的影响。例如,用强制压服的教育方法“, 我说你听”,就容易使大学生产生逆反心理和固执行为;考勤、考核和思想教育等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就容易使大学生滋长越轨侥幸心理;“厌学风”、“吃喝风”、“享受风”、“攀比风”等不良风气,。一些大学生正是在这些不利于教育的意识的影响下“, 选择”了考场作弊、打架斗殴、内偷外盗、道德败坏等越轨行为。

3.1.3社会文化的负面影响

随着社会的开放和大众传播媒介的迅猛发展,大学生越来越深层次地参与社会和了解社会,在各种文化、各种社会意识的交叉、冲突、交锋之中,不良的社会负面文化意识如“拜金

大学生越轨行为的原因及防范

主义”、“黄潮”、“超前高消费”,不合理的社会现象如“脑体倒挂”、“钱权交易”等,对大学生的思想和行为产生着负面的影响一些大学生面对种种不良的社会现象,由震惊、愤慨到茫然、消沉,继而是从众、模仿,在校园中移植了越轨行为。

4.大学生越轨行为的防范对策

4.1内化是防范大学生越轨的最有效途径

内化是指“某个人对群体或社会的规范的认同”。一旦社会规范内化成功,人们通常会自觉遵从它,“从心所欲不逾矩”,即使无人监督也一样。源于内化的对规范的遵从与怕招致处罚的遵从大不相同。前者是出于一种道德、伦理和价值意识,它促使人们自制,如考试不作弊并不是因为其惧怕作弊被发现而受到惩罚,而是将作弊当作一种可耻行为,这时候“良心”起到了防范功能。

4.1.1自觉地认识和掌握社会的价值标准和公共行为准则

要使社会形成良好的秩序和有利于社会发展的社会环境,就必须使每个社会成员自觉地认识和掌握社会的价值标准和公共行为准则。而要达到这一点,最好的途径和方式是对每一个社会成员顺利实施社会化。把社会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内化为社会成员的主观信念和道德修养的过程。社会化的最终目的,是使个人“认同”社会规范和社会价值,并把这些社会规范和价值“内化”为自己的行动和习惯。当人们完成这一过程以后,就会形成一种主体道德体系和良心,在以后的社会行为中,当人们要进行某种不符合社会要求的社会行为时,这种道德体系和人格良心就会在内心中发挥作用,阻止人们去从事越轨行为。 4.1.2强化自我修养意识

大学生群体是一个素质相对较高的群体,他们是经过激烈的智力竞争、品德评定才迈进大学校门的。但是,他们也同样面临社会规范的不断内化过程,为此,必须强化自我修养意识。自我修养是当代大学生成为现代人的必经之路,是提高自身素质、培养高尚人格的主要途径。自我修养的实质是通过自我塑造达到自我完善,进而实现自我的社会价值。学习社会规范是自我修养的重要内容。通过不断的自我修养,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和规范意识逐步增强,大多能将道德、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社会规范内化为自己的观念,并且在这种观念指导下不断地进行自我审视、自我检验、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内省”是进行自我修养的行之有效的方法。 4.1.3内省

内省即对自己内心的审视,是一种自律心理,也是一种自觉的自我反省的精神。“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省也”。通过内省,深刻反思自己的言行举止,进而做出自我评价,进行自我批评,调控自我行为,提升自我社会价值。如果说内省是一种内心的自律进取,那么,“慎独”则是侧重于外在行为。慎独不仅是一种修养方法,也是修养所需达到的一种崇高境界。刘少奇在《论共产党员修养》一书中指出:“对于一个认真修养的共产党员来说,即使在他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出各种坏事的可能的时候,他能够‘慎独’不做任何坏事。”它强调行为主体内心信念的作用,是一种理性的自律和自觉自愿的自我监督。大学生若能做到内省、慎独,说明社会规范已经成功内化,就不会发生越轨行为。 4.1.4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社会规范是否被内化以及内化的程度如何,与一个人的心理素质有很大关系。正因为如此,在同一所大学,有的学生能自觉遵从社会规范,有的学生却屡屡越轨。决定人的心理活动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人的需求、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和集体意识。大学生处于人生发展的重要阶段,他们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有物质的需求,也有精神的需求和生理的需求。当这些需求得到满足就会有一种快乐感,反之,就会产生种种不愉快的感觉和情绪,可能诱发越轨行为。这时,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就显得至关重要。如果大学生树

大学生越轨行为的原因及防范

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具有良好的道德观念以及强烈的集体意识,就能自觉地运用各种社会规范来指导、约束和检点自己的行为,反之,就可能自私、狭隘,放纵自己的行为,走向越轨。所以说,越是心理健康的大学生,社会规范的内化越成功,越能控制自己的行为,有心理缺陷和人格障碍的大学生往往容易走向极端,实施越轨行为。 4.2外在控制是防范大学生越轨的重要措施 4.2.1亲友、同学的反应是非常重要的外在控制

它往往具有一定的压力,为了保持亲友、同学对他的尊重,行为人常常会压制一些越轨的冲动。一个轻蔑的眼神,一句批评的话语,都会对人的行为产生较大的影响。例如,考试时作弊被同学发现,这时同学的反应就会成为一种压力,抑制其越轨行为。 4.2.2奖励是一种重要的控制方式,它符合人的需要的发展要求 人的社会行为的内在动机就是满足自身的各种需要。人的最高需要是自我实现,奖励适应了人的这一内在需要的要求。奖励的多样化、制度化是实现社会控制的重要保证。相反,如果一个社会没有奖励或奖励不合理,就会导致社会向心力的丧失和离心力的增强,并最终把人们赶到越轨道路上去。对那些符合规范标准的言行予以精神或物质上的表彰和鼓励,以在社会上树立一种楷模和榜样的形象,本身就是在向社会不断重申社会规范的内涵,通过荣誉及物质利益促成社会成员对社会规范的认同与遵守。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颁发奖学金都是对大学生行为进行的引导,即鼓励大学生向着某一方向努力。所以,高等学校用好奖励制度,有利于减少或避免大学生的越轨行为。 4.2.3良好的校园环境有利于抑制大学生的越轨行为

美丽优雅的环境,俭朴文明的校风,积极向上的学风,促使大学生朝健康有益的方向发展,自觉约束行为,放弃越轨冲动。同时,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和情趣高雅的精神生活,不仅能有效地吸引大学生参与,而且还能消除他们的孤独感、失落感,从根本上消除学生心理和情绪上的自我干扰和相互磨擦,减少内耗,协调人际关系。从而免除大学生烦躁、空虚、逆反、嫉妒等不良心理的产生,清除可能引发大学生产生越轨行为的心理障碍,使他们所承受的压力、困惑、失衡得到放松、解脱乃至超越,并不断地提高他们的自控能力,规范他们的行为,吸引大学生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和有益的活动上,减少和避免因“闲则生非”而越轨。

4.2.4利用社会舆论引导大学生的行为 社会舆论无形无体,但却是一种巨大的精神力量,对大学生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产生很大的影响。常言道“人言可畏”,“千夫所指,无病而死”,他会对越轨行为者产生内心的压力,不得不约束自己的行为。在大众传媒日益普及的今天,大众传媒已成为影响舆论的最强大的力量。它不仅能传播关于社会规范的信息,协调公众的意愿,还可以有所选择地强化人们的观念、态度和规范意识。依靠大众传媒,大力宣扬社会主义的“荣辱观”,“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高尚的精神塑造人”。

4.2.5加强教育能够有效地控制大学生的越轨行为

大学生越轨行为大多表现为违反社会公德和校纪校规,违法犯罪的越轨行为相对较少,只要我们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通过教育手段,是能够减少越轨行为或转化、挽救越轨大学生,不致重蹈覆辙的。高等学校要充分发挥党团组织、行政部门和学生组织的作用,通过课堂教学、课外活动、社会实践、英模报告等途径,采取说理引导、以情感人、比较鉴别、个别谈话、典型教育等方法,对大学生进行全面的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道德教育,可以从根本上引导和解决大学生的人生困惑、价值观迷乱、道德标准错位和行为的失范,使他们认识到市场经济对大学生的要求较高,激发他们的责任感和自信心,自觉地把精力集中在学习上,进而构筑起防止越轨行为的精神屏障。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做到“知法”、“守法”,用法律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依法维

大学生越轨行为的原因及防范

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时要注意:一是克服重法律知识教育,轻日常法律观念教育的倾向;二是将重点教育与普遍教育结合起来,对那些自由散漫,不求上进,有越轨行为可能的学生要重点教育;三是充分运用典型案例进行教育。重视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通过举办讲座、心理咨询等措施,帮助学生克服心理障碍,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对于面临挫折和心理困扰而心理承受力不强的大学生,心理咨询是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我、认识他人、认识环境、面对现实、战胜自我的有效方法。大学生是受教育者,一旦越轨后,大部分学生内心都有接受教育的要求。他们在自觉醒悟之后,内心深处感触良多,这些感触往往包含了对自己过去错误行为的痛恨,对人生前途的迷茫和思考,在受到教育者的批评、规劝、教育之后,一般能够认真接受。作为教育者,就必须了解越轨者的心态,抓住有利时机,因势利导,治病救人。 4.2.6必要的惩罚是防范大学生越轨的重要手段

没有惩罚,社会规范就失却了外在强制力和约束力,并最终影响到社会规范的应有效力,而使社会失去控制。通过实施必要的惩罚,使社会成员明确地区分正确与错误、是与非,引导人们选择正确的社会行为。通过惩罚,使越轨者感到越轨的成本太高、风险太大,得不偿失,并使其对惩罚产生恐惧,感受到社会规范的巨大压力,减少和停止越轨行为。如果不对大学生的越轨行为施以一定的惩罚,无疑会放纵越轨行为,大学生越轨现象就会愈演愈烈,还可能使越轨者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从而产生一种“示范效应”,使越轨行为更加难以控制。对比较严重的越轨行为,在教育的同时或者在教育手段无效的情况下,运用纪律处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和开除)、追究法律责任等手段也是十分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控制大学生的越轨行为。

5.结语

既然大学生越轨行为是难以完全避免的,我们必须以现实的态度面对大学生的越轨行为,从提高大学生的素质和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方面着手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途径预防和控制大学生的越轨行为,使之健康成长,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6.参考文献:

①(美)戴维·波普诺著,李强等译《社会学》第205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8月第一版

②(美)米切尔主编,刘光华、邓伟志编译《新社会学词典》第92页,知识出版社1986年版

③郭强主编《大学社会学教程》第392页,中国社会出版社,2001年版 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79页

⑤张明德、刘长顺:“首都大学生越轨行为的调查”,《青年研究》1999年第8期第3页

⑥(美)戴维·波普诺著,李强等译《社会学》第209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8月第一版

⑦(美)戴维·波普诺著,李强等译《社会学》第208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8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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