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2012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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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2012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文件名称: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操纵程序文件编号:MY2-012

版本号:A

审批:

日期:2004/7/1 日期:2004/7/5

修订记录

1 目的

防止不同类别、不同检验状态的产品误用或纷乱,当有必要时可实现产品的有效追溯。

2 范畴

适用于物料、半成品和成品标识及检验状态的标识。

3 职责

3.1 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过程的产品进行标识及爱护。

3.2 经营部负责库存物资的标识及爱护。

3.3 品管部负责产品的检验状态的标识。

3.4 办公室对各部门的产品标识进行监控。

4 工作内容

4.1 原材料的标识

原材料进厂后,仓管员负责对其进行分类、标识。品管部对原材料依据《原棉检验规范》进行检验,并做好原料检验记录。

4.2 生产过程中物料、产品的标识

4.2.1 生产部负责对职员产品标识的说明、培训。

4.2.2 原料进入生产区后,按工艺要求进行分类堆放,并按《生产物料标识和摆放规

定》作好标识。

4.2.3 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料,如条桶、筒管、粗、细纱管、纸管、纱箱等按《生产

物料标识和摆放规定》《生产物料搬运和贮存规定》要求进行,内容包括颜色、日期、地点、班别、次号。

4.2.4 生产过程中待检半制品用专门容器,由专人负责处理。

4.2.5 经检验不合格产品贴上标签,依据《不合格品操纵程序》专人处理,原则上当

班处理完毕,未能完成的做好详细交接班记录。

4.3 成品标识

4.3.1 加工完成的合格产品,分品种堆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机号、品种、批号、器具

颜色等标识。品种之间有明显的地域分界线。

4.3.2 加工完成的产品,按客户要求进行包装,写清品种、批号、重量、日期及责任

号等明显标识。

4.3.3包装完成的产品,核实准确数字后转入仓库,仓管员依据《仓库治理制度》进

行分类堆放、挂牌标识。

4.4 标识的治理

4.4.1 各部门负责所属区域内的标识使用和爱护,损坏或遗失的及时更换补充。

4.4.2 办公室对各部门标识使用进行监控。

4.5 产品可追溯性操纵

4.5.1 依照顾客、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产品的安全性能等因素并考虑公司自身追溯

性要求,按《工具、设备备件治理规定》、《包装材料及辅助材料检验规范》、《原棉检验规范》、《生产过程检验规范》、《成品检验规范》明确记录原材料和零部件的来源,生产过程、产品交付后的场所、涉及的部门进行追溯。

4.5.2 产品显现质量问题或其它缘故需进行产品追溯时,由办公室依据产品标识和记

录,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追溯。

5 相关文件

5.1 MY3-021 《原棉检验规范》

5.2 MY3-039 《生产过程检验规范》

5.3 MY3-040 《成品检验规范》

5.4 MY3-011 《工具、设备备件治理规定》

5.5 MY3-022 《包装材料及辅助材料检验规范》

5.6 MY3-036 《仓库治理制度》

5.7 MY2-019 《不合格品操纵程序》

5.8 MY3-034 《生产物料标识和摆放规定》

5.9 MY3-035 《生产物料搬运和贮存规定》

6 质量记录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pl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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