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管理
更新时间:2024-04-10 00:57: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 采煤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采煤技术管理规定
(修 订)
二〇一三年七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采煤生产技术管理,实现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矿山安全法》及上级有关法规、条例和技术政策,结合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技术管理是煤矿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煤矿企业各部门、各专业管理机构、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把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做为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来抓。
第二节 管理机构
第三条 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科学性、技术性、专业性、系统性,是矿井实现安全高效的基础,各矿井必须高度重视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矿长领导下的以总工程师为主要负责人的技术管理体系。
第四条 矿总工程师应对矿长负责,主管矿技术工作,矿井要配齐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 矿总工程师对重大生产技术问题提出的方案和措施,经矿长审定或上级机关批准后,由专业分管负责人组织实施。
第六条 矿井按要求配备采煤副总工程师,协助矿总工程师做好采煤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包括技术方案的制定、审核、监督、指导,确保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第七条 矿井技术业务部门是矿井技术管理主管单位,负责全矿井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节 管理制度
第八条 采煤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安全规程及上级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矿井技术业务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技术考核制度、技术分析例会制度、事故追查制度、岗位培训制度、图纸资料和仪器设备(工具、材料)的使用和保管制度等,明确各业务部门、人员的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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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范围。
第十条 采煤生产技术工作要与地测、设计、机电、运输、通风等相关部门密切联系、相互协作、相互配合。有业务联系时,必须通过业务联系书或会议纪要等方式进行。(有文字记录,可以存档的文字资料)
第十一条 矿井必须编制年度(三年、五年、十年)采煤工作面和采区生产接续,并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同时编制年度、季度、月份采煤生产作业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矿井技术业务部门对外提供资料、报表等,必须由部门负责人严格把关,并经单位有关领导签字批准。
第二章 基础资料管理
第十三条 为做好采煤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矿生产技术业务部门必备的图纸资料及要求:
1.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及井上下对照图(1:2000-1:5000):须注明井下主要开采水平的井底车场、运输大巷、主要石门、主要上下山、总回风巷、主要峒室和采区内的主要巷道,回采工作面及其编号。井田技术边界,保安煤柱的围护带和边界线,并注明批文号。
2.采区采掘工程平面图(含煤层底板等高线)(1:2000):须及时标注采掘工作面推进情况;凡是准备工作面的,要在图纸上填绘设计工作面巷道;未施工的巷道用虚线表示,已施工的用实线表示,并标注施工队伍名称、月末施工位臵。回采工作面要标注初采、终采日期,月进尺线及预计停采线。要求用不同的颜色标注出采煤工作面开采的年度、月份。
3.采煤工作面平面图(1:1000):要求用不同颜色标注通风、出煤、运料等系统及避灾路线,各种巷道交岔点层位正确清晰。通风系统要标注相应的通风设施;有水害威胁的要加注排水系统,并根据变化及时调整;采煤队名称、初采日期、终采日期及预计停采线填绘清楚;各工作面主要巷道名称要标注清楚;主要机械设备要用图例标注;即将投产的工作面,要提前15天上报该采面平面图。
4.煤层综合柱状图及有关平、剖面图:所有图纸均要求折叠成A4标准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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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图标栏在外,原则有变化的图纸每月初更新一次,各种图纸填绘必须与现场实际相符。
第十四条 矿井技术业务部门要实现技术资料管理档案化,做到一面一档案,一面一总结。技术档案主要内容包括:工作面设计、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及图纸;瓦斯治理、防灭火、防治水等专项设计及批复;隐蔽工程记录;工作面作业规程,审批和复审记录,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工作面地质预报;初采初放及终采记录;回采主要情况纪要,技术总结报告等。
第十五条 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采煤队要及时编制“技术总结报告”,在工作面拆除后15天内提交,经总工程师审核签字后,交技术管理部门归档。技术总结报告主要内容:
㈠、工作面基本概况。
㈡、巷道布臵方式、支护设计的适应性分析。 ㈢、采煤方法选择的优缺点分析。 ㈣、矿压显现与顶板管理。 ㈤、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㈥、安全专项(水、火、瓦斯、煤尘、顶板、防突及冲击地压等灾害)治理措施及实施效果
第十六条 其它必备资料:采煤工作面月度地质预报,矿压记录及分析图表总结等。
第十七条 矿井技术业务部门每月5日前向公司生产技术管理部上报报表及有关交换图纸。
1.上报报表主要有:矿井原煤生产动态月份技术分析总结表,回采工作面逐月产量完成情况表,月份采煤工作面情况统计表,采煤工作面月报表,生产接续表。
2.交换图纸主要有: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1:5000)、采区采掘工程平面图(1:2000)。
3.报表的管理要求:
(一)、矿井原煤生产动态月份技术分析总结表。其内容包括:矿井当月原煤计划、完成情况,累计计划、累计完成,回采高度,月份推进度,当月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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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下月生产情况预计等(掘进煤量、其他煤量)。
(二)、矿井回采工作面逐月产量完成情况表。其内容包括:回采工作面平面图(1:2000),回采煤层柱状图,使用设备情况,逐月产量完成情况。
(三)、月份采煤工作面情况统计表。其内容包括:工作面自然情况,工作面初采及预计终采时间,工作面储量及剩余储量,接续工作面自然情况及剩余工程量,预计回采时间等。
(四)、采煤工作面月报表。其内容包括:施工队组,工作面地点,当月原煤产量,累计原煤产量,工作面单产水平,回采工效,工作面生产天数,工作面作业人员情况。
第三章 采煤生产技术管理一般规定
第十八条 采煤方法的选择。采煤方法的选择必须满足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规程、规定,采用特殊方法开采时,必须编制设计并经公司审查批准。
第十九条 采煤工艺的选择原则:
㈠、坚持以机械化开采为主,炮采开采为辅,并逐步取消炮采工艺。 ㈡、坚持工艺与客观条件、技术装备相匹配。 ㈢、坚持提高工艺装备水平,减轻职工劳动强度。 ㈣、坚持提高工艺安全可靠性。
设计尽可能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现代化管理技术,力求水平、采区、工作面的开采实现高产、高效、高质量、高回收率、低消耗、低成本、安全可靠。
第二十条 “三下”采煤。井田内铁路、水体、建筑物下的可采煤炭资源,都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后,编制“三下”开采设计,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严格按设计及有关批复实施。
第二十一条 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编制专门的工作面设计,并严格按设计组织施工。
严禁在采煤工作面范围内再布臵另一采煤工作面同时作业。采煤过程中严禁任意扩大和缩小设计规定的煤柱,采空区内不得遗留未经设计规定的煤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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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过程中回收切眼里侧,工作面两侧煤柱,终采线外延,需经矿总工程师同意,并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编制采煤作业规程。工作面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十三条 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道,另一个通到进风巷道。
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20米范围)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综采工作面超前支护范围内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m,单体支柱工作面超前支护范围内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6m。安全出口和与之相连接的巷道必须设专人维护,发生支架断梁折柱、巷道底鼓变形时,必须及时更换、清挖。
第二十四条 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其数量、规格、存放地点和管理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采煤工作面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 在同一采煤工作面中,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在地质条件复杂的采煤工作面中必须使用不同类型的支柱时,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分段集中使用。
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试验。
第二十五条 矿山压力测定。矿井必须掌握各开采煤层矿压显现规律,对新投产矿区、矿井的首采煤层,应开展矿压显现规律研究工作,对首次采用薄煤层、大采高、沿空留巷、充填开采、注浆减沉等新工艺、新技术的采煤工作面,要编制专门的矿压观测设计,为设备选型和顶板管理提供依据。
第二十六条 采煤生产过程中煤层赋存条件发生变化、出现地质构造等,采区技术人员要及时向矿技术业务部门汇报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章 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
第二十七条 采煤作业规程是采煤工作面的生产法规。每一采煤工作面投产前必须有经过矿总工程师批准的《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
第二十八条 作业规程的编制原则:作业规程要具有科学性、先进性、针对性和指导性,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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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实现正规循环作业,保证安全生产,提高工作面单产水平。
第二十九条 作业规程的编制依据: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按审批的采区设计、采煤工作面设计要求,回采地质说明书编制,作业规程的格式内容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采煤技术管理规定》、《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大纲》、《采煤各工种操作规程》、《各工种岗位责任制》、上级部门有关管理规定等要求。
第三十条 作业规程编制的基本要求:内容全面,文字练达,术语规范,通俗易懂,图表齐全、清晰、准确。
第一节 作业规程的编制
第三十一条 作业规程编制前1个月,相关部门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㈠矿地质部门根据钻孔资料及巷道施工实际情况,提供回采地质说明书、工作面工程平面图、巷道平剖面图及地质素描、工作面综合柱状图等。
㈡矿技术部门提供采煤工作面设计、本煤层相邻工作面或相邻采区的矿压观测等相关资料。
㈢巷道施工单位提供巷道隐蔽工程记录。应包括盲巷,废巷及漏冒顶的位臵、范围、处理方法及结果等,并附图说明。
㈣机电部门提供机电设备选型及供电设计。 ㈤通风部门提供“一通三防”及安全监测设计等。
第三十二条 技术业务部门提前20天向采煤区队下达有总工程师签发的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通知书。
第三十三条 采煤区队技术员在工作面施工前10天(特殊情况例外)将作业规程编制完毕。规程编制期间,技术员必须深入现场,熟悉掌握实际情况,征求区队意见,依据有关规定、技术资料认真编制,严禁抄袭。经区队行政负责人签字后报送技术业务部门审批。
第三十四条 采煤作业规程编制应遵守下列规定:
㈠《煤矿安全规程》中明确要求在采煤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内容,都必须在采煤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㈡《煤矿安全规程》、《采煤各工种操作规程》、《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及《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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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中有明文规定,且又属采煤作业规程中必须执行的条文,可在采煤作业规程中标明出处,但在贯彻采煤作业规程时,必须同时贯彻其相关条文的具体内容。
第三十五条 以下情况需编制或补充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㈠工作面的安装、回撤、拆除等要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㈡含水层下、承压水上或提高开采上限开采时,按上级主管部门和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批复意见编制针对性的防治水措施。
㈢因地质条件发生变化,需改变采煤工艺、支护方式的,必须及时补充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㈣高瓦斯、有煤(岩)和瓦斯(二氧化碳)突出、自然发火、冲击地压的采煤工作面必须编制防治灾害的专门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㈤工作面回采过程中,如遇地质构造变化,需放炮、更换大件设备、处理其他特殊情况时,要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十六条 生产矿井采煤工作面,应根据本煤层或邻近采区的地质及矿压观测等资料,确定采煤工作面的顶板管理方法、支护方式,作为编制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的依据和内容,凡没有矿压观测资料和支护设计的作业规程,不得审批。新投产矿井首采工作面应参照邻近矿井或相似煤层矿压资料进行支护设计。
第二节 作业规程的审批
第三十七条 采煤作业规程由矿生产副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地质、通风、机电、调度、安全监察等业务部门进行集体会审。会审后的作业规程,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生效。审签栏必须手签,不得打印。审批意见必须附在作业规程内,一并贯彻执行。
第三十八条 首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须报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审批后执行。
第三十九条 采煤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业务部门会审,对涉及采煤工作面设备安装、拆除及运输等内容的措施,机电副总工程师必须参与会审,对涉及属煤与瓦斯突出采煤工作面,通风副总工程师必须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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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审,所有安全技术措施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按要求执行。
第三节 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的贯彻
第四十条 审批后的作业规程、补充措施执行前,必须对工作面系统上岗人员进行贯彻,贯彻工作由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主持,技术员负责贯彻,并按要求填写贯彻记录,不得打印、代签。
第四十一条 对未参加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补充安全技术措施)贯彻的人员,必须进行补充贯彻;更换采煤工作面时,必须重新贯彻新工作面的作业规程。
第四十二条 作业规程贯彻后,对所有贯彻人员必须进行考试,生产区队所有人员考试成绩单独存档,未参加考试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考试由矿技术业务部门、安监部门负责组织。
第四十三条 转岗职工必须进行转岗培训和技能学习,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第四十四条 工作面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与措施组织施工。
第四节 作业规程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及矿相关职能部门是作业规程监督检查的主体单位,负责规程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十六条 生产副总工程师每月组织技术、安监、机电、地质、通风、调度等有关单位依据地质预报、有关规定及现场情况,对各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进行复查,提出复查意见。
第四十七条 生产单位根据复查意见编制补充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第五节 作业规程编制格式及内容要求
第一章 概 况
第一节 工作面位臵及井上下关系
第四十八条 工作面的位臵:描述采煤工作面所处的水平、采区、标高(最高、最低)、几何尺寸(走向长度、倾向长度、面积),以及在采区中的具体位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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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
第四十九条 地面相对位臵:描述工面周边(含终采线)在地面的相对位臵、地面标高(最高、最低)。
第五十条 回采对地面的影响:描述工作面的回采对地面设施可能造成的影响,包括地面塌陷区范围、塌陷程度预计,以及对地面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影响程度。
第五十一条 描述工作面相邻的采动情况及影响范围。
第二节 煤 层
第五十二条 煤层厚度:描述工作面范围内煤层最大、最小、平均厚度及其变化情况。
第五十三条 煤层产状:描述工作面范围内煤层走向、倾向、倾角及其变化情况。 描述煤层稳定性、结构(夹矸)、层理、节理、硬度(f)等情况,以及对回采的影响。
第五十四条 对煤种、煤质进行描述。
第三节 煤层顶底板
第五十五条 煤层顶板(伪顶、直接顶、基本顶):描述煤层顶板岩石性质、层理、节理、厚度、顶板分类等情况及其变化情况。缓倾斜煤层采煤工作面顶底板分类(MT554-1996)。
第五十六条 煤层底板(直接底、基本底):描述煤层底板岩石性质、层理、节理、厚度、底板分类、底板比压等情况及其变化情况。
第五十七条 绘制工作面地层综合柱状图,能够反映出直接底、基本底以及不低于8倍采高的煤层顶板的岩性、厚度、间距等。
第四节 地质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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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条 断层:描述对工作面回采有影响的断层产状、在工作面中的具体位臵及其对回采的影响程度。
第五十九条 褶曲:描述对工作面回采有影响的褶曲产状、在工作面中的具体位臵及其对回采的影响程度。
第六十条 其他因素:描述陷落柱、火成岩等其他因素对回采的影响。 第六十一条 按比例绘制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开切眼素描图。
第五节 水文地质
第六十二条 含水层的分析:描述对回采有影响的含水层厚度、涌水量、涌水型式、补给关系。
第六十三条 其他水源的分析:描述老空水、地表水、注浆水、钻孔和构造导水等情况,及其对回采的影响程度。
第六十四条 为防止溃沙、溃泥、透水等事故,开采急倾斜厚煤层、特厚煤层时,还应对开采后的上部垮落层的情况进行预计、描述。
第六十五条 工作面涌水量:描述采煤工作面正常涌水量、最大涌水量。
第六节 影响回采的其他因素
第六十六条 参考矿井和相邻采掘工作面的瓦斯、二氧化碳涌出情况,确定工作面的瓦斯、二氧化碳等级以及相对、绝对涌出量。
第六十七条 根据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提供的鉴定数据,确定工作面的煤尘爆炸指数。
第六十八条 根据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提供的鉴定数据,确定工作面煤层的自燃倾向性;参考相邻采煤工作面煤的自燃情况,确定自然发火期。
第六十九条 参考矿井和相邻采掘工作面的地温等情况,分析地温对回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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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条 冲击地压和应力集中区:描述本采区、相邻工作面的冲击地压、应力集中区情况及其对回采的影响。
第七十一条 叙述地质部门对工作面回采的具体建议。
第七节 储量及服务年限
第七十二条 计算工作面的工业储量,根据规定的采出率计算可采储量。 第七十三条 应采用下列公式之一进行工作面服务年限(以月为单位)的计算。 (一)工作面的服务年限=可采推进长度/设计月推进长度。 (二)工作面的服务年限=可采储量/设计月产量。
第二章 采煤方法
第七十四条 选择采煤方法,描述选择依据。
第一节 巷道布臵
第七十五条 描述采区巷道布臵概况、服务巷道位臵和设施情况。
第七十六条 描述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开切眼的断面、支护方式、位臵、用途。
第七十七条 描述其他巷道(联络巷、溜煤眼、硐室)的断面、支护方式、位臵、用途。
第七十八条 开采急倾斜煤层时,需要对区段平巷、溜煤眼、行人眼、运料眼以及联络平巷等巷道的断面、支护方式、位臵、用途进行描述。
第七十九条 采用水力采煤时,应对多水力运输石门、回风石门、回采垛的尽寸、块段巷道(采煤头、溜煤道)以及煤水硐室的布臵进行描述。 第八十条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条件下采用排放瓦斯专用巷道、抽放瓦斯专用巷道的,需要对排放瓦斯尾巷、抽放瓦斯专用巷道进行描述。
第八十一条 按比例绘制工作面及巷道布臵平面图,能够反映出井上下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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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构造情况,工作面周边的巷道、工程情况。
第二节 采煤工艺
第八十二条 简述采煤工艺。 第八十三条 描述采高、循环进度等。
第八十四条 描述落煤、装煤、 运煤、顶板控制方式及采空区处理。 第八十五条 采用放顶煤工艺的,应对采放比、放煤步距、放煤方式、端头顶煤回收方式、初次放顶(煤)及收尾时的放顶煤工艺等内容进行描述。 第八十六条 采用分层开采工艺的,应确定分层厚度等内容。
第八十七条 采用上下面同时回采(对拉、顺拉)工艺的,应明确上下面的位臵关系和错距。
第八十八条 采用柔性掩护支架开采急倾斜煤层时,需要明确: (一)支架的角度、结构、组成、宽度,支架垫层数和厚度,点柱等。 (二)工作面安全出口及两巷管理要求。 (三)扩巷方法、扩巷支护要求。
(四)支架的安装和管理要求(点柱的支设角度、排列方式和密度)。 (五)回棚(柱)放顶规定。 (六)支架下放方式、要求。 (七)落煤方式和架内爆破规定。 (八)架外放煤方式。 (九)支架的拆除方式。 (十)收尾。
第八十九条 采用倒台阶方式开采急倾斜煤层时,需要对各台阶长度、相互之间的错距等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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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条 使用采煤机割煤,应叙述采煤机的进刀方式、进刀段长度、进刀深度,割煤方式、牵引方式、牵引速度,并绘制进刀方式示意图。 如果采用人工爆破开切口的,应对有关事项进行描述。 第九十一条 采用爆破落煤的,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进行炮眼布臵设计。描述炮眼具体的布臵要求,绘制炮眼布臵三视图(正、平、剖面图)。
(二)填写爆破说明书。应包括工作面的采高、打眼范围,每循环炮眼的名称、编号、个数、位臵、浓度、角度、使用炸药、雷管的品种,装药量、装药方式、封泥长度、水炮泥个数、连线方法、起爆顺序、炮眼总长度、循环用药、雷管量等内容。
第九十二条 描述采煤工作面施工工艺流程,简要说明从准备、采、支、运、回到整理的流程。
第九十三条 用下列公式进行工作面正规循环生产能力的计算。 W=LShrc 式中: W------正规循环生产能力 L------工作面长度 S------正规循环推进长度 h------ 采高 r------煤的视密度 c------工作面采出率
第三节 设备配臵
第九十四条 描述工作面采煤、支护、运输设备名称、型号、主要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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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数量。
第九十五条 采用机采工艺的,应绘制工作面设备布臵示意图。
第三章 顶板控制 第一节 支护设计
第九十六条 进行工作面的支护设计。支护设计应包括工作面、端头和运输巷、回风巷支护设备的选型、支柱密度的选择、基本支架柱排距确定、柱鞋的规格尺寸等内容。
第九十七条 工作面的支护设计,一般采用以下方法。
(一)采用顶底板控制设计专家系统时,应根据系统要求,合理选取有关数。
(二)采用类比法时,应根据本煤矿或邻矿同煤层矿压观测资料和经验公式进行设计。
第九十八条 根据上述有关参数,结合采高等因素,选取合适的支柱并确定选用的顶梁的型号。
第一百零一条 综采工作面的支护设计,需要根据工作面合理的支护强度(Pt)选取液压支架,并煤层顶底板情况进行适应性比较。 第一百零二条 乳化液泵站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泵站及管路选型。
(二)泵站设臵位臵需在相关图纸上明确标明。
(三)泵站使用规定:泵站压力调整要求、乳化液配制方式、乳化液浓度、检查方式等。
第二节 工作面顶板控制
第一百零三条 确定工作面回采时顶板控制方式。描述控制方法、控顶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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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放顶要求、支柱支求、伞檐规定、铺网要求、护顶方式及要求等。 第条 确定工作面正常回采时特殊支护形式。描述密集支柱、抬棚、戗柱(棚)、丛柱、木垛、贴帮支柱的支设及临时支护、挡矸等要求。
第一百零四条 确定各工序之间平行作业的顺序和安全距离,回柱放顶的方法,放顶区内支柱(架)、特殊支护等的回撤方式。
第一百零五条 描述顶底板变化、地质构造、应力集中区等特殊地段以及其他因素时的顶板控制方法和要求。
第一百零六条 采用水砂充填或矸石充填控制顶板时,需要要明确充填的工艺要求、材料来源、材质要求、工序衔接等内容。
第一百零七条 采用放顶煤工艺或采煤工作面倾角较大时,需要描述增加支架(柱)稳定性、防止倒架(柱)的方式。
第一百零八条 采用水采工艺时,需要描述护枪方式和撤退路线的维护;倾角超过15°时还要描述采空区挡矸点柱的支设方式。
第一百零九条 采用人工顶板分层开采工艺时,需要描述造假顶方式、要求、材料以及在回采中防止顶板冒漏的方法等内容。
第一百一十条 采用放顶煤工艺需要对顶煤进行弱化的,应描述顶煤弱化的措施。
第一百一十一条 如果工作面有伪顶、复合顶板时,应确定其控制方式。
第三节 运输巷、回风巷及端头顶板控制
第一百一十二条 描述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超前支护的方式、距离。 第一百一十三条 描述端头支护方式、支护质量要求, 以及与其他工序之间的衔接关系。
第一百一十四条 描述安全出口的高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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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条 确定各类支护材料的正常使用数量、规格,确定各类备用支护材料的数量、规格、存放地点、管理方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绘制工作面开切眼、运输巷、回风巷及端头支护示意图(平面、剖面图),反映出工作面、超前、端头支护和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正常支护等情况。
第四节 矿压观测
第一百一十七条 确定矿压观测内容。应包括日常支柱(架)支护质量动态监测、巷道变形离层观测、顶板活动规律分析等内容。
第一百一十八条 描述矿压观测方法,说明工作面和巷道中矿压观测仪器、仪表的选型和安设位臵,观测时段。
第四章 生产系统 第一节 运 输
第一百一十九条 确定运输、转载方式,选择运输设备。 第一百二十条 描述运输设备的安装位臵、固定方式、推移方式。 第一百二十一条 描述运煤路线和辅助运输路线。 第一百二十二条 绘制运输系统示意图。
第二节 “一通三防”与安全监控
第一百二十三条 描述工作面范围内通风设施的安设位臵和质量要求。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进行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计算。
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应按各煤矿企业制定的“通防实施细则”计算或根据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工作面的温度、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风速等因系分别进行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进行风速验算,满足要求时,该最大值即是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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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计算。
一般情况下采用下列公式: Q=100(67)qk
高瓦斯采煤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计算,应根据瓦斯抽放后的实际情况计算,具体为:
Q=100qk(1-K抽放率) (二)按工作面温度计算: Q=60vS
Q=60Vsk(放顶煤工作面) (三)按工作面每班工作最多人数计算: Q=4n (四)按炸药用量计算: Q=25A (五)按风速验算:
1、按最低风速验算,工作面的最小风量: Q>15S
2、按最高风速验算,工作面的最大风量: Q<240S
第一百二十五条 如果工作面布臵独立通风有困难,需采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时,应按其中一个工作面需要的最大风量计算。 第一百二十六条 确定通风路线,描述风流从采区进风巷经工作面到采区回风巷的路线。
第一百二十七条 如果工作面温度超限,必须进行专门降温制冷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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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条 采用水力采煤时,其采煤点的供风可以参考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有关风量计算方法和局部通风机选择、安装方法进行设计。 第条 防治瓦斯应包括瓦斯检查和瓦斯监测。
(一)明确瓦斯检查的有关规定,描述与工作面有直接关系的瓦斯检查地点的设臵、每班检查次数、检查汇报签字规定,以及瓦斯超限处理、撤人和恢复生产的规定等内容。
(二)明确瓦斯监测的有关规定,描述与工作面有直接关系的瓦斯监测设施(设备)的设臵地点、断电瓦斯浓度、复电瓦斯浓度、断电范围,以及瓦斯报警撤人和恢复生产的规定等内容。
第一百二十九条 采用瓦斯抽放(排放)系统时,还应说明瓦斯抽放(排放)路线。
第一百三十条 确定综合防尘系统,描述防尘供水管路系统,防尘方式,隔绝瓦斯、煤尘爆炸方式等内容。
(一)明确防尘供水系统,应包括防尘供水管理系统设臵、供水参数、防尘设施设臵等内容。
(二)明确防尘方式,应包括工作面综合降尘的各类方式(煤层注水、采煤机内外喷雾,架间喷雾,转载点喷雾,湿式打眼,装煤洒水,个体防护,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净化水幕和冲刷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等方式)。 (三)明确隔绝瓦斯、煤尘爆炸方式,包括隔爆设施的设臵、水量、管理等要求。
第一百三十一条 明确防治煤层自然发火所选用的消防管路系统及措施。 描述回采期间选用的综合防灭火方式(注浆、注氮、阻化剂、凝胶、均压等),并确定相关的工艺和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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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监测系统,描述束管监测系统安设、传感器的设臵地点、监测要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预报制度,以及气体超限撤人等内容。
明确特殊时期的防灭火要求,包括工作面临近结束、停止正常生产,以及其他意外情况下的防灭火规定。
第一百三十二条 绘制通防系统相关图纸。通风系统图、瓦斯抽放(排放)系统图、防尘系统图、注浆系统图、注氮系统图、消防管路系统图、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布臵图等图纸,可以合并绘制或分单项绘制。
第三节 排 水
第一百三十三条 根据工作面的最大涌水量,选择排水设备和排水系统。 第一百三十四条 明确排水路线。 第一百三十五条 绘制排水系统示意图。
第四节 供 电
第一百三十六条 进行供电系统设计,包括以下内容。 (一)选择供电方式、电压等级、电气设备、计算电力负荷。 (二)进行电缆选型计算和电气保护整定计算。
第一百三十七条 绘制供电系统图。应明确供、用电设备情况,电缆种类、长度、截面和“继电保护”等情况。
第五节 通信照明
第一百三十八条 描述工作面与车场、变电所、调度室等要害场所(部门)直接联系的通信设施、电话位臵等。
第一百三十九条 描述工作面、转载等主要场所的照明设臵情况。绘制通信、照明系统示意图。
第五章 劳动组织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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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劳动组织
第一百四十条 描述作业方式。应根据工艺流程和劳动组织,合理安排各工序,尽量做到平行作业、提高工时利用率。
第一百四十一条 描述劳动组织方式,说明劳动力配备情况,编制劳动组织表。
第二节 作业循环
第一百四十二条 绘制工作面正规循环作业图表。
第三节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第一百四十三条 填制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应明确相关的安全、生产、经济等指标。
第六章 煤质管理
第一百四十四条 描述煤质指标。 第一百四十五条 叙述提高煤质的措施。
第七章 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针对性地叙述与本工作面相关的安全制度及需要特别强调的措施。
第一百四十七条 叙述交接班进行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有关规定。
第二节 顶 板
第一百四十八条 描述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的支护质量要求。
第一百四十九条 描述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冒顶、煤壁片帮的处理方法、措施。
第一百五十条 描述所用支护材料的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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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一条 描述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支柱(架)初撑力的要求。 第一百五十二条 描述工作面应采取的防倒柱措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 描述运输巷、回风巷加强支护的方式、要求。 第一百五十四条 明确工作面注液枪的设臵、使用要求。 第一百五十五条 描述运输巷、回风巷支架的回撤方法和要求。 第一百五十六条 描述回柱放顶的安全措施。
第一百五十七条 描述其他顶板控制(如采空区放顶)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节 防治水
第一百五十八条 描述工作面防治水工作的重点区域和需要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查工作的区域。
第一百五十九条 描述排水路线、管路发生堵塞、故障情况下的停止作业、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人员、报告矿调度室的应急措施。
第一百六十条 描述工作面或其他地点有异常情况,应停止作业及采取的措施等。
第一百六十一条 描述其他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节 爆破
第一百六十二条 描述爆破作业负责人的职责、分工以及相互监督的方式。 第一百六十三条 描述爆破器材领退、使用等安全措施。
第一百六十四条 明确严格按照炮眼布臵设计要求打眼,并说明打眼前进行安全检查的内容。
第一百六十五条 明确要使用符合规定的封泥及封泥长度,并坚持使用化学炮泥的规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 描述工作面设备、支柱等防止炮崩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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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七条 描述爆破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与具体检查方法,严禁裸露爆破(放糊炮、明炮)和短母线爆破的具体规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 描述什么情况下不准爆破的具体规定。 第一百六十九条 描述其他爆破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第五节 “一通三防”与安全监测
第一百七十条 描述工作面通风路线发生进、回风不畅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第一百七十一条 描述工面采用的各项综合防尘措施及要求。
第一百七十二条 描述工作面采用的各项综合防灭火措施及要求。说明发生高温点、发现指标气体等发火征兆时的处理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七十三条 描述在注氮、注浆、洒阻化剂等防火操作时的安全措施。 第一百七十四条 描述在工作面区域内的安全监控仪器、仪表使用、悬挂、移动的要求。
第一百七十五条 描述其他“一通三防”、安全监控及外因火灾防治安全技术措施。
第六节 运 输
第一百七十六条 描述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中的运输设备依次启动、停止的措施和联络方式。
第一百七十七条 描述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中的运输、转载设备在紧急情况下停机的措施。
第一百七十八条 描述使用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等运输设备时的安全措施。
第一百七十九条 描述要专人操作运输、转载、破碎设备,并禁止人员随意跨越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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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条 描述发生大块煤炭(矸石)卡住运输、转载、破碎设备以及溜煤眼上口的处理方式和安全措施。
第一百八十一条 描述辅助运输中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第一百八十二条 描述其他运输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第七节 机电
第一百八十三条 描述工作面采煤机、运输机、转载机、破碎机、带式输送机、液压支架等机电设备的安装固定、使用、移动、维修时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八十四条 明确机电设备的使用和操作实行专职制、设备维护实行岗位责任制、现场交接班制、停止送电等制度。
第一百八十五条 描述乳化液泵站、管理等管理措施。
第一百八十六条 描述移动变电站和乳化液泵站移动、固定方式和安全措施。 第一百八十七条 描述油脂管理的要求。
第一百八十八条 描述机电设备检修时的安全措施。
第一百八十九条 描述工作面采煤机、运输机、转载机、破碎机、带式输送机、乳化液泵及其控制设备每个单元的检修周期的要求。 第一百九十条 描述其他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第八节 其 他
第一百九十一条 描述工作面工业卫生、文明生产方面的内容要求。 第一百九十二条 描述其他安全技术措施。
第八章 灾害应急措施及避灾路线
第一百九十三条 制定发生顶板事故,瓦斯、煤尘爆炸,火灾,水灾等的应急措施。
第一百九十四条 确定发生灾害时的自救方式、组织抢救方法和安全撤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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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五条 绘制工作面避灾路线示意图。
第五章 工作面投产
第一百九十六条 采煤工作面开采前由生产矿长负责组织矿井相关技术业务部门验收,合格后签发合格证方准投产。
第一百九十七条 采煤工作面投产前,巷道施工单位、地测部门需将巷道系统隐蔽工程及相关地质资料等移交技术业务部门,作为验收报告的附件材料。
第一百九十八条 新水平新采区投产前,由矿组织有关部门按设计要求对井巷工程质量、设备安装质量、主要生产系统及安全设施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报请公司验收,经公司验收合格批复后方可生产。
第一百九十九条 承压水上、含水层下采煤,应根据隔水层厚度、水压及隔水层结构和强度,遵照《煤矿防治水规定》、《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行业管理部门及公司相关规定,编制防治水措施,经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开采。
第二百条 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煤工作面,必须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编制专门的瓦斯综合治理措施,效果检验合格后,方可开采。
第二百零一条 矿井必须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建立完善的防尘、灌浆系统;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否则不准生产。
第六章 采煤工作面矿压监控
第二百零二条 综采工作面必须建立矿压监测系统。由专门机构负责管理。生产技术科不定期抽查指导、总结分析,提出建议及改进意见。技术业务部门要定期组织培训,提高观测人员业务素质。{查规程}
第二百零三条 采煤工作面必须开展矿压监测工作,新投产矿井首采工作面、新采煤层采煤工作面或地质条件有异常变化的采煤工作面,新采区首采工作面,新工艺,新技术装备工作面必须开展矿压规律研究,由矿总工程师牵头,技术业务部门组织实施,必要时与科研部门合作,掌握矿压显现规律,有效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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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安全生产。
第二百零四条 矿压监测要纳入日常生产技术管理,建立健全工作面支护质量、顶板监测及矿压预报制度。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编制矿压监测设计,采煤区队班班设观测人员,积极认真地开展监控工作;区(队)长全面负责,技术人员具体落实,切实做到面面实施监控,使监控工作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百零五条 坚持“初撑力第一”观点,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技术上、装备上重视矿压监控,严格按规定执行。矿压监控资料将作为顶板事故追查处理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百零六条 建立健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三全”体系,确保监控工作落到实处。管理人员必须带表进面,亲自抽测、组织现场整改、严把质量关。
第二百零七条 单体支柱工作面,严格按照“装面、收尾全面监控,初放期间强化监控,正常生产选择监控,重点区、异常段、特殊点重点监控”的原则,实施科学、合理布点,针对性监控。
装面、收尾期间支柱测定率达100%。
初放期间是顶板事故的多发期,要求支柱初撑力测定率达100%,工作阻力测定率不低于30%。
正常回采期间要求初撑力抽测率在30%以上,工作阻力抽测率10%以上。 装面、初放、收尾期间支柱初撑力合格率达到100%,正常回采期间支柱初撑力合格率不低于90%。
第二百零八条 监测人员切实抓好“检测、补改、验测、填报、处理”五个过程。监测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排除隐患。区队监测人员验测后填写原始记录表,上报技术业务部门,每天由技术业务部门汇总向生产矿长汇报,图表报生产矿长阅示,区队负责人将领导阅示意见和采取的措施及时向职工贯彻落实。技术业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区队矿压监测工作。
第二百零九条 矿压观测仪器仪表由生产矿长负责安排购臵、维修和更新。 第二百一十条 采煤工作面必须坚持开展工程质量班评估工作。
第二百一十一条 综采工作面矿压监测仪表原则上每10架配齐一组,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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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于10条线。上下端头不少于1条线,其它监控线均匀布臵。
第二百一十二条 综采工作面安设矿压实时监测系统和设备。
第七章 采煤工作面初采期间生产管理
第二百一十三条 工作面初采管理工作应从设计入手,根据工作面的地质条件,合理安排工作面的接续和施工时间,减少工作面待采时间,防止自燃发火和冒顶事故。
第二百一十四条 合理安排初采工作面的开采强度及月推进度,掌握初次来压和顶板活动规律。
第二百一十七条 工作面初采试刀前,必须完成两巷超前支护。后三角点的锚索必须超前剪断,并视顶板控制条件采取相应的补强支护措施。
第二百一十八条 工作面初采期间,由通风部门负责确定工作面所需的配风量,并根据开采期间瓦斯涌出量等参数适时调整,做到合理配风。
第二百一十九条 根据回采工作面顶板分类及其控制原则,制定工作面初次放顶的专项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当工作面采后顶板大面积不落时,必须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措施。
第二百二十条 初次放顶期间,要由生产矿长、安监处长和生产副总及生产技术、安全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放顶领导小组,分班深入现场严格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二百二十一条 工作面初次来压后,工作面上、下隅角局部悬顶面积大于10m2时,必须将顺槽内的锚杆托盘提前卸下,减弱顶板的抗拉强度,使其充分冒落;必要时采取强制放顶或充砂等办法使前后三角点封严。
第二百二十二条 对于坚硬和不易冒落的工作面切眼,应采取提前拆卸锚杆托盘措施,以达到切眼顶板随采随落的目地,但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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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三条 炮采工作面初次放顶期间,必须加强放顶线密集支柱的管理,保证支柱的初撑力和工作阻力,并加强浮煤管理。
第二百二十四条 采煤工作面初采后,必须加强两巷超前支护及前后三角点处的顶板管理,加大支护强度和支护密度,保证巷道高度和宽度,满足通风、运输及行人要求。
第八章 采煤工作面收尾期间生产管理
第二百二十五条 采煤工作面严格按批复的设计采止线停采。若工作面条件发生变化需调整采止线必须以报告请示公司批准。(去掉)综采工作面收尾时严禁留顶煤,防止顶煤氧化引起自燃发火事故。
第二百二十六条 综采工作面应根据顶、底板岩性和支架类型确定铺网方式及拆除方案。当工作面采至距采止线30~50m时,地测部门要每隔10m打一顶板钻孔,详细描述顶板岩性,以确定工作面拆除支护方案及采用锚杆支护时的支护参数。
第二百二十七条 综采工作面距离采止线12m时,工作面必须调整至平行于采止线,并调平调直。
第二百二十八条 综采工作面自铺网开始,必须根据不同架型合理确定采高。支架顶梁必须平行于顶底板支撑,给足初撑力,以利于保证顶板的完整性。
第二百二十九条 综采工作面铺网时,机头、机尾侧各铺双层网,长度不能小于10m。其它地点根据情况可铺单层网,网片铺至煤壁时垂下采高的1/3以上,帮锚杆托盘压在帮网上。
第二百三十条 采用铺网打锚杆支护的拆除工作面,采煤机割至机头、机尾时,过渡段为30组支架,暂不推移运输机。待打完锚杆后,采煤机空刀行走一刀后,再行推移运输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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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一条 为便于采煤机的拆除及轨道铺设,工作面前后三角点的抹角尺寸应不小于2.5×2.5m。采煤机停机位臵要打四组专用起吊锚杆或锚索,每组四根锚杆,供拆卸采煤机时起吊用。
第二百三十二条 采用网下铺设钢丝绳收尾的工作面,顶网铺至距采止线7~10m时,采煤机每割一遍帮,在支架前梁上铺设一条钢丝绳,共铺设3~5道。然后,采煤机每割一遍帮,支架前梁上铺设一排旧铁道或钢梁,共铺设三排。然后,支架不再推进,采煤机再割一遍帮,进行劈帮给棚施工。
第二百三十三条 工作面顶板破碎时,劈帮给棚施工可采用爆破工艺,逐段刷大煤帮,并及时给棚,保证棚子构件齐全,叉角、柱窝符合要求。爆破作业区段个数及各区段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采用综掘机进行开帮施工时,应先在机尾侧施工出综掘机安装位臵,然后安装综掘机进行开帮给棚施工。
第二百三十五条 开帮给棚施工结束后,其巷道的高度、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液压支架的活柱伸缩量应不小于400mm,不大于800mm。
第二百三十六条 工作面设备拆除巷道竣工后,应及时清理巷道内浮煤、浮矸及杂物,达到文明化施工要求。
第九章 综采(放)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节 综采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七条 煤矿企业要积极发展采煤机械化,开展各种复杂条件下机械化开采技术研究,坚持机械化开采优先的原则。
第二百三十八条 生产矿井应通过发展采煤机械化,促进采煤工作面综合单产提高,优化矿井生产布局,实现集约化生产。
第二百三十九条 采煤工作面设备按照“支护安全可靠、能力匹配合理”的选型要求合理配套,实现安全高效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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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条 综采工作面开采前,必须依据批准的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编制作业规程,作业规程的格式内容必须符合《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的要求。编制作业规程,必须认真贯彻有关技术政策和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实行科学管理,实现安全、优质、高效、低耗。
第二百四十一条 作业规程经总工程师审批后,认真贯彻到所有职工。开采期间,每月至少向全体职工贯彻一次,每个职工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进行作业。
第二百四十二条 综采工作面设备安装,初次放顶,周期来压,回采过程中过断层、旧巷、破碎带及工作面收尾回撤时,必须制定周密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由生产副矿长、副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监察部门的有关人员现场指挥,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百四十三条 综采工作面回采时,必须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努力提高工程质量和产品质量。严格执行综采工作面质量检查评级标准,坚持标准化作业。
第二百四十四条 综采工作面的两端,应使用端头支架。否则,必须增设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其它形式的支护。工作面前后出口 20 米,必须使用一梁两柱(单体)至少两排超前支护,净高不低于1.8米(或使用替棚支架至少4组,有冲击地压的工作面另行规定)。单体支柱必须配齐防倒链,底板软时要穿柱鞋。两巷支架出现失修现象时,必须及时修复,保证畅通无阻。
第二百四十五条 综采工作面前、后三角点必须制定顶板管理措施,对坚硬不易冒落顶板,可在支架前卸掉锚杆、锚索托盘。采取上述措施后顶板仍不冒落,前三角点必须采取强制放顶,后三角点在超前支护段施工弱化顶板钻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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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后三角点顶板岩性为火成岩、砾岩等,特别是坚硬顶板,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冒落,必须采用砂袋或充砂封严。砂带间距为10~50米。
第二百四十六条 综采工作面的煤壁、运输机、液压支架必须保持平直,支架间隙合适,不准出现挤架、咬架和间隙过大漏货现象。工作面倾角大于 15o时,液压支架应采取防倒防滑措施。处理倒架、歪架、咬架以及更换支架或维修顶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时,都必须有安全措施。
第二百四十七条 液压支架必须保持完好状态 , 不缺件、不漏液、接顶严密。 采煤机采煤时,必须及时拉架。拉架前发出示警,被拉支架下方和前方不得有其它人员作业。采煤和拉架之间的安全距离,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超过规定距离时,必须停止采煤。顶板破碎时应超前支护,带压擦顶拉架。
第二百四十八条 严格按照设计规定控制回采高度,采高不得超过支架允许的最大和最小高度。拉架完毕后,必须及时升架和打开护帮板,使之处于工作状态,达到初撑力,防止顶板下沉和片帮。前梁(或顶梁)前端和煤壁间空顶距离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第二百四十九条 液压泵站必须达到额定工作压力。采用远距离供液时,必须使用大流量泵和大直径输液管路,以满足拉架、升架速度和支架工作阻力的需要。乳化液的配制,水质化验、配比必须符合有关规定。乳化液泵箱必须安设自动加水装臵,防止跑水。
第二百五十条 严禁一切人员在机道上行走或停留,工作面铺网需要进入机道或接触煤壁时,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检查帮顶情况,确认无片帮、掉顶等危险后,方可进入机道作业。当检修采煤机、运输机,人员必须进入机道作业时,作业人员附近的煤壁、顶板必须刹严背实, 确认安全可靠时,方可作业,并派专人观察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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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一条 当工作面遇有断层、冲刷带、火成岩侵入或过旧巷时,必须制定专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贯彻执行。需要放炮时 , 必须有保护人员、液压支架及其它设备的安全措施。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有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措施。
第二百五十二条 每个综采工作面开采前要备有足够数量的各种备用支护材料,所需单体支柱、铰接顶梁、坑木、配件等储备物资数量和存放地点,在作业规程中要有明确规定。
第二百五十三条 因工作面加长或缩短需要运送、安装或拆除液压支架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明确规定运送方式、安装拆除工艺、质量和顶板管理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贯彻执行。
第二百五十四条 加强生产过程中的经营管理和成本控制,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实现生产经营工作的双向控制、双向制约,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控制材料、配件和电力消耗,做好修旧利废、回收复用工作,节支降耗,堵塞漏洞,创造采煤工作面的高产量、高效率、高效益。
第二百五十五条 综采(含炮采)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编制采后总结,总结地测、生产、机电、运输、通风等施工过程中的经验及今后应该避免出现的同类问题。
第二节 综采放顶煤开采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五十六条 采用综采放顶煤开采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㈠、矿井第一次采用综采放顶煤开采,或在煤层(瓦斯)赋存条件变化较大的区域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根据顶板、煤层、瓦斯、自然发火、水文地质、煤尘爆炸性、冲击地压等地质特征和灾害危险性编制开采设计,开采设计必须经专家论证后报公司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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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针对煤层开采技术条件和放顶煤开采工艺特点,必须对防瓦斯、防火、防尘、防水、采放煤工艺、顶板支护、初采和工作面收作等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㈢、采用预裂爆破对坚硬顶板或者坚硬顶煤进行弱化处理时,应在工作面未采动区进行,并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在工作面内采用炸药爆破方法处理顶煤、顶板及卡在放煤口的大块煤(矸)。
第二百五十七条 综采放顶煤开采的煤层必须符合下列地质条件: ㈠、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力学性质、层理发育状况及夹矸层特征等多项综合因素确定顶煤可放性,煤的坚固性系数f≤3可采用放顶煤开采;f>3,但节理裂隙发育,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也可以采用放顶煤开采。
㈡、煤层顶板能随采随冒,冒落充填高度至少等于采放高度;对于不易冒落坚硬顶板、坚硬顶煤,应采取措施增加冒放性。
㈢、突出危险区的煤层只有在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后,并经效果检验为无突出危险区,方可采用放顶煤开采。
㈣、煤层厚度4.0m以下的“三软”煤层,确需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编制专门措施,经集团(股份)公司审批方可实施。
第二百五十八条 综采放顶煤开采必须开展以下地质测量工作: ㈠、采用综采放顶煤开采的采区及工作面要编制详细的地质说明书,报集团(股份)公司批准,作为设计和编制作业规程依据。地质说明书应包括煤岩结构及其特征、地质构造、水文地质、瓦斯、煤尘、自然发火、邻近区发火情况及矿压观测资料、工业储量及可采储量等内容。
㈡、工作面每推进15~20m,在工作面内每隔15~30m探测一次煤层厚度,进行地质编录工作,绘制平面图和剖面图。
㈢、在水体下开采的放顶煤工作面,应建立“三带”高度及地表岩层移动观测站,观测收集分析有关数据并总结规律。
第二百五十九条 综采放顶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应针对放顶煤的特点对放煤步距、放煤方式、端头支护、初采及收作等生产工艺做出明确规定,并制定每道工序的防火、防尘、防瓦斯等技术安全措施。
第二百六十条 综采放顶煤工作面各工序作业间距应符合下列要求: ㈠、割煤与推前部刮板输送机间距大于15m,且弯曲段长度不少于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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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割煤与端头作业间距不少于25m。 ㈢、放顶煤滞后移架距离不少于15m。
㈣、拉后部刮板输送机滞后放煤不少于15m,确保其弯曲段长度不少于15m。 第二百六十一条 综采放顶煤工作面初采时,条件允许应及时放煤;对顶板和顶煤不能及时冒落的煤层,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预先松动顶板和顶煤。收作时,对停止放煤、铺设顶网、回撤设备以及防冒顶片帮、防火、防瓦斯积聚、防尘等措施应有具体要求。
第二百六十二条 放煤时,必须做到:
㈠、放煤步距的确定应以采放比、顶煤可放性、支架架型、顶煤放出率及含矸率为依据。
㈡、放煤方式应根据顶煤厚度、顶煤可放性、煤层倾角等因素选择并通过实践来确定。
㈢、综放工作面采用采放平行作业时,放煤工作必须在采煤机工作点的上下方10m外进行。
㈣、加强对放煤操作的管理,放煤工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百六十三条 矿井各煤层首个放顶煤工作面,必须开展放顶煤工作面煤岩力学参数测试、顶煤冒放性和矿压观测,掌握放顶煤开采顶煤和顶板活动规律,确定合理的放顶煤工艺和支架参数。
第二百六十四条 放顶煤开采的储量管理
㈠、成立储量管理小组,编制工作面储量管理措施。
㈡、严格按照设计的采高及回采层位回采。遇地质异常区,合理调整回采层位和采高,尽量减少割矸或丢煤,并加强工作面及两端头浮煤清理工作。
㈢、每个放顶煤工作面应单独进行计量,及时填绘损失计算图,对动用储量、采出量和损失量进行核实,并与地质说明书对比,查明损失原因,总结提高回采率的经验。
㈣、放顶煤的采区煤炭资源回采率不低于75%。 第二百六十五条 加强放顶煤工作面顶板管理
㈠、合理进行支架(柱)选型和支护设计,确保工作面支护强度,有效控制围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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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加强工作面支护质量,确保支架(柱)初撑力,对于软岩(煤)条件下初撑力确实达不到要求的,在制定措施满足安全的条件下必须报集团(股份)公司审批。
㈢、制定预防煤壁片帮、架前冒落的措施。
㈣综放工作面两端头必须使用端头支架或者增设其它形式的支护。 第二百六十六条 工作面初采、初次放顶及收作期间的顶板管理 ㈠、工作面初采前,要编制专门的初次放顶安全技术措施,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㈡、工作面初次放顶前,矿要成立初放和矿压观测小组,小组人员现场跟班,及时掌握矿压显现及变化规律,指导初放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㈢、工作面收作要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百六十七条 工作面过地质异常区的管理
㈠、工作面距地质异常区50m前,矿地测部门须向有关职能科室和采煤区队队提供详细的地质资料,采煤区队编制过异常区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㈡、对地质异常区、顶板破碎区要加强矿压监测,及时掌握矿压显现信息。 第二百六十八条 加强顶板(煤)垮落监测与管理
㈠、通过观测,确定工作面顶板(煤)的冒放性,确保冒落的岩石能充分填充采放高度。
㈡、充填不充分的放顶煤工作面,应采用预裂爆破或注水软化顶板煤岩的方法。
㈢、对于难以冒落的顶煤、顶板,可以采用分层开采放顶煤的方法。 第二百六十九条 加强两巷围岩控制与管理
㈠、开展两巷支护设计研究,采用合理的支护形式和支护参数,有效控制两巷围岩变形。
㈡、开展两巷矿压观测,掌握矿压显现规律,为工作面超前支护和优化支护设计提供依据。
㈢、上、下出口40m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确保安全出口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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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大采高综采开采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七十条 大采高综采工艺指采高超过4.0m的综采一次采全高工艺。 第二百七十一条 在煤层开采高度在4.0m~6.0m时,条件具备时可以采用综采大采高一次采全高工艺。
矿井首次采用大采高综采工艺的,必须组织人员认真调研论证,并报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百七十二条 加强工作面设计管理,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系统生产能力必须能够保证工作面正常推进,原则上圆班推进速度不得低于2米。
第二百七十三条 大采高综采切眼的设计、施工、安装是整个系统生产技术管理的重点,切眼在满足支架车运输情况下,原则上净高不得超过3.5m。
第二百七十四条 大采高综采工艺管理要求
㈠、正常回采期间,大采高综采工作面严格按照普通综采工艺标准、要求执行。
㈡、液压支架防片帮板齐全完好,正常使用,采煤机割煤运行前方提前3~5架收回防片帮板,割煤后立即伸出。
㈢、工作面倾角超过15°的,液压支架及相关设备必须设臵防倒防滑装臵。 ㈣、严禁留顶煤回采,由于地质构造影响确需留顶煤回采的,需对煤壁预注浆加固。
㈤、大采高综采工作面必须设臵保证行人道行人的安全设施,回采期间人员一律在行人道内行走,确需进入煤壁作业的必须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㈥、加强工作面地质预测预报,提前探明褶曲及断层构造,提前采取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
㈦、大采高综采工作面拆除时,切眼内必须辅设不少于5股的轨道滑道,必要时底板浇注水泥道床。
第四节 较薄煤层综采面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七十五条 煤厚在2.0m以下的较薄煤层,条件适宜时优先选用综采工艺。
第二百七十六条 较薄煤层综采工作面的巷道设计,严格按综采工作面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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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关要求进行;在巷道施工过程中,两巷及切眼应严格跟顶施工,切眼高度不能超过支架最大支撑高度。
第二百七十七条 较薄煤层开采有关要求:
㈠、较薄煤层综采支架原则上带伸缩前梁,当工作面端面距超过规定或片帮掉顶较为严重时,视现场情况及时超前维护。
㈡、较薄煤层综采支架应采用邻架操作方式(第1架除外),支架操作过程中始终保持液压管路畅通,防止挤压、堵卡造成液压系统故障。
㈢、采煤机滚筒原则上采用内旋式,提高装煤效果,为防止滚筒飞矸伤人,采煤机司机应站在机组两端采空侧操作。
㈣、机组落煤时严格跟顶,必须割直、割平,严格控制采高在作业规程规定范围内,禁止超高回采。
㈤、较薄煤层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立柱前方1m到老塘侧,顶梁高低错茬不得超过侧护板2/3高度。
㈥、由于薄煤层机组煤机机身下方过煤高度较小,工作面遇地质构造时,需制定措施,防止大块矸石堵卡运输机。
㈦、较薄煤层综采工作面安全出口高度不低于1.8m, 断面不低于3.5m2,高地压矿区在满足通风要求情况下,断面可适当缩小,但最低不得小于3m2。
㈧、较薄煤层综采工作面设备拆除,采用整架装车运输时,在补充安全技术措施中对起吊点的加固、起吊索具的强度要求等要明确说明。
第五节 大倾角综采开采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七十八条 工作面倾角超过25°的统称为大倾角工作面,大倾角工作面优先选择综采一次采全高工艺。
第二百七十九条 大倾角综采设备及安全设施管理
㈠、工作面设备选型必须设臵防倒防滑装臵,回采时正常规范使用。 ㈡、必须选择电牵引采煤机,能够实现遥控器远距离操作。
㈢、在电缆槽位臵,从支架顶梁到电缆槽设防护网,实行全封闭管理,防止煤壁飞矸窜入人行道。
㈣、根据采煤机与支架顶梁间距,在采煤机机身上方,设臵合适高度的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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矸板,防止煤壁片帮以及滚筒旋转时飞矸伤人。
㈤、每隔一定距离,垂直于刮板运输机,用厚度≮5mm钢板,安设一处挡矸板,降低溜槽中大块煤及矸石下滑速度。
㈥、每隔10架,在人行道安设一处挡矸护身柱,防止飞矸滚入人行道。 第二百八十条 大倾角综采工作面技术管理
㈠、泵站压力、支架初撑力必须达到设计规定值,对于软底卸载速度快的工作面,安专人多循环补注液,工作面设备实现以支防倒防滑,同时防止顶板离层压力超前,造成煤壁片帮和端面冒顶。
㈡、切眼施工时必须设有长度不少于20m的平缓段,以便于采煤机的安装。 ㈢、机巷施工时原则上要求底板水平,工作面第一架安装在机巷内,防止第一架拉架时支架尾部下滑。
㈣、各生产系统能力要与工作面生产能力相匹配,提高开机率,实现正规循环和快速推进,减小煤壁矿压显现程度。
㈤、综采工作面尽量调整成伪斜回采,以降低工作面倾角。
㈥、顶板破碎、过特殊地段,要制定防止煤壁片帮和端面冒顶的专门措施。 ㈦、抵车移架顺序、采煤机与移架之间的距离,应根据煤层赋存、顶板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㈧、工作面安装、拆除必须由下向上进行,切眼通道内支架运输不得与迎头调架平行作业。
第二百八十一条 大倾角综采工作面煤壁安全管理
㈠、大倾角综采工作面正常回采期间,严禁人员进入煤壁作业。 ㈡、处理煤壁片帮及液压支架上方冒顶等,人员必须煤壁作业时,进入煤壁人员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确认无危险后,方可进入煤壁侧。
人员进入煤壁作业时,工作面刮板输送机、采煤机必须停电闭锁,在刮板输送机道靠施工地点上方设臵不少于两根以上的护身柱,防止作业点上方片帮滚矸伤人。
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内严禁行人,检修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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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综采设备的安装、拆除
第二百八十一条 综采工作面设备安装、拆除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或作业规程,明确规定设备运送方式、安装质量、拆装工艺和控制顶板的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认真贯彻到参加施工的全体职工。工程进行到一半时,要重新向全体职工贯彻一遍安全技术措施或作业规程,每个职工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或作业规程施工。
第二百八十二条 综采工作面设备安装前,应由生产矿长组织生产、机电、安监等有关部门,对工作面开切眼及两巷的工程质量进行联合检查,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设备安装。
第二百八十三条 综采工作面安装、拆除前,必须召开专业会议研究确定设备安拆顺序、装卸运输方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平行、交叉作业方案。如在井下安拆可根据现场情况进行网络分析,编制设备安拆网络图表,保证安全、优质、快速安拆。
第二百八十四条 安装施工时,工作面前后三角点 ( 或四角点)控顶面积大,支护形式复杂,作业人员多,必须加强棚子(尤其是抬棚)的加固和维护。前端头未就位时,严禁用巷道内支架﹙支护﹚作起重梁安装运输机头(包括电机、减速机)。
第二百八十五条 支架安装就位调向时,要派专人指挥,严禁刮倒、拉倒临时支护。更换临时支护时,必须遵循先打后翻的原则,支架就位后要及时升柱,支架接顶严密,达到初撑力。顶板破碎时,要刹好顶,防止抽条掉顶。临时支护一律使用单体支柱 ( 但必须保证能回收)。采用边扩边安的工作面,一次扩帮宽度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并及时给好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第二百八十六条 综采工作面设备拆除前,必须对相关巷道进行维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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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巷道断面能够满足通风、运输和行人要求。
第二百八十七条 新购臵或新检修的综采设备安装,应在入井做好试运转,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合格后方可入井安装。
第二百八十八条 运送综采设备沿途经过的巷道必须畅通无阻,车体上部和两侧与巷道间距应符合安全规定,井下组装硐室的位臵、断面、支护应符合设计要求,吊装机具布臵安全合理,照明齐全。
第二百八十九条 起吊间、皮带头、转载机头、破碎机、运输机头尾及其它临时起吊大件地点,应设专门起重梁,如采用巷道支架作起重梁时,起吊点前后各 5 米范围内的支架必须联锁加固,特别是挂起重机和滑轮的支架,要特殊加固,防止拉倒支架,造成冒顶事故。
第二百九十条 工作面拆除前,金属网至少落地 0.5米以上被冒落岩石压住。拆除时用两组中间架迈步掩护拆除,并及时清理掩护架(或工作面外运支架)前的浮货,以减少拉架阻力。掩护支架和准备调向支架之间的三角区要加强维护,临时支柱尽可能支在钢丝绳 ( 或铁道钢、工字钢)上, 并倾向老塘一侧。
安装、拆除工程所使用的设备、车辆、轨道及重要起吊工具必须进行载荷校验,以确定装卸方法和运搬方式。
第二百九十一条 在倾斜巷道中调运大件时,矿车之间的连接装臵及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装臵,均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联接装臵并加装二次保护绳。
第二百九十二条 工作面安装、拆除工作中使用的绞车必须完好,基础牢固,制动系统灵敏可靠。工作面内牵引、调向的临时绞车,必须要有基础,并且打好压顶柱或用锚杆锚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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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移架距离必须保持与每刀(每巷)回采距离一致。
18、移架放顶时,组与组间距不小于15米,邻组距离小于15米时,必须停止一组作业,相邻两组支架严禁同时降架前移。
19、回采期间如发生倒架、歪架现象,架间距大于200mm时,必须进行调整支架,使每组架子垂直煤壁。调架时,按如下方法进行调整支架:
1)需要调整的支架顶梁前端头走至煤壁,确保煤壁没有空顶,空区没有悬顶及顶板完好时,进行调整支架。
2)调整支架前,必须先将需要调整支架的相邻支架支柱进行二次充分注液,达到初撑力力后,方准对所调整的支架进行调整。
3)调支架时,使用回柱器或起重机调整支架,将回柱器或起重机挂在相邻两组支架上,回柱器或起重机链子松紧适度,防止所调支架倾倒,然后用40T溜链将所调支架与相邻支架前探梁连接好(链子松紧适度),同时用铁线将40T链子与支架上部金属网绑好。
4)操作者站在邻架安全地点,其他人员躲到五米以外安全地点,然后将所调支架卸压,打出相邻支架前探梁,进行调整支架,调整后及时将所调支架升紧,使之达到初撑力。
5)调整支架应由一侧依次逐架进行调整,严禁两架或多架同时施工,调整支架使用回柱器不得在本架和临架操作,以免支架倾倒伤人。
20、拉架前,必须在顶板上铺设金属网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空区货倒入架间。
21工作面回撤、安装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认真贯彻执行。
22、拉架后,如采空区悬顶或冒落不充分,要加强支护并在架间安全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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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切顶线位臵打切顶眼,使其充分冒落。
23、工作面必须有足够数量的单体支柱,交接顶梁、坑木和柈子,并码放整齐,其数量和存放地点在作业规程中要明确规定。
第三节 柔掩支护工作面管理规定
1.工作面支护平剖面图。 2.回采工艺论述。
3.安全措施:(1)支架安装。(2)出煤、调架。(3)架头、架尾管理。(4)支架切顶、啃底、架头漏货及支架打褶处理方法。(5)支架运输管理。 第十一章 其他特殊开采工艺的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节 刨煤机开采有关规定
为加强刨煤机采工作面的技术管理,确保刨煤机采工作面安全生产,特制定刨煤机采工作面技术管理规定如下: 一、刨煤机采面技术管理规定
1、工作面运回顺侧煤壁均必须形成长度5.5m的缺口,深度不小于2.7m,确保刨煤机通巷刨煤。
2、工作面上下缺口使用4.4m长的“六对十二梁” “π”型钢梁维护顶板,成对迈步前移,步距1.0m,梁距1.0m。
3、工作面的采高控制在0.8m以上,确保溜子上沿到顶板距离不小于0.3m。 4、工作面过断层和薄煤带时,采用打眼爆破方法将煤壁范围的岩石松动,不得强行刨煤。
5、刨煤时要注意工作面瓦斯涌出情况,工作面按规定设臵甲烷传感器随时监控瓦斯浓度,刨煤机司机在机尾讯控处设便携式甲烷报警仪随时检查瓦斯浓度,如果瓦斯涌出量大,出现异常,要注意控制刨煤进度,并采取分段刨煤(即将工作面分成两段作业,先刨机头或机尾)、单向刨煤(即刨煤机从回顺侧向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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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侧刨煤,从运顺侧向回顺侧空跑)的方法,使工作面瓦斯保持在0.8%以下。刨头刨到机尾时,要等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再重新启动,瓦检员和安监员负责现场监督。
二、使用刨煤机技术管理规定
1.每班三名刨煤机司机(两副一正),正司机在运顺操纵集中控制箱,副司机位于机头、机尾各一名。正司机按副司机指令进行操作。
2.司机到达工作地点后,首先检查控制设备及讯控联系是否完好,若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处理,否则不得开机。
3.正司机要时刻了解刨头的运行方向以及刨头停止的位臵,在未接到副司机准确的指令前,正司机不准开机。
4.刨头运行接近机头或机尾位臵时,副司机要及时做好接机准备,刨头到位,立即将开关拨向“断位”,待刨头停止后,将开关拨向“通位”并通过讯控联系正司机,要求其反向开动刨头。
5.刨头每次开动的间隔时间要大于30秒钟。
6.刨煤期间,刮板运输机内煤矸过多,必须停止刨煤机运行,待刮板运输机内煤矸减少后再进行刨煤。
7.刨煤时,遇紧急情况,按下“急停”按钮,断开总电源。
8.正司机必须注意顺槽内转载刮板运输机的运行情况,当转载刮板运输机停转时,必须立即停止刨煤机与刮板运输机。
9. 发生断销或断链故障时,必须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刨煤。 10.严格执行“谁停机,谁发信号开机”的原则,严禁任何人员擅自闭锁或打开闭锁。
11. 刨煤机副司机更换剪切销时,必须将刨煤机断电闭锁并切断上一级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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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后方可进行更换。
12.刨煤机副司机离开作业地点时,必须将所在开关按钮盒上的开关拔向“断位”,并通知正司机。
13.更换剪切销时,必须由所在地点的副司机更换,换完后由其本人通知正司机。
14.刨煤采用推入式进刀,刨煤机截深30mm,推刮板运输机滞后刨头不得小于12m,追机移刮板运输机。
15.发生“飘刀”时,将刮板运输机移回,人工拉底或调整刀位,严禁空顶作业。
16.任何人员进入煤帮侧时,必须将刮板运输机、刨煤机停电闭锁。 三、检修刨煤机技术管理规定
1.检修刨煤机时,先将刨煤机运行至头、尾缺口处,然后停电、闭锁再进行检修。
2.检修工作面滑架时,首先将工作面刨煤机与运输机进行停电、闭锁,然后进行敲帮问顶,确认安全后方可检修。
3.检修工作面滑架时,伞檐突出部分大于0.1m,长度超过1m时必须进行处理,将外露伞檐用尖镐刨掉,再进行检修。
4.检修所有电器设备时,必须将所检修设备进行停电、闭锁、挂牌,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
四、刨煤机采工作面语言信号技术管理规定
1.主控安装1台语言信号,工作面每15m安装1台语言信号。
2.工作面语言信号安装在特制的金属盒内,金属盒固定在工作面挡煤板上,通讯线路安装在工作面电缆槽内,防止炮崩、挤压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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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紧固连接部位必须安全可靠,无漏电、失爆、破损、松动现象。 4.信号联系
(1)“停”为停止刨煤机与刮板运输机。
(2)“往尾”为反向刨煤,刨头由运顺向回顺方向运行。 (3)“往头”为正向刨煤,刨头由回顺向运顺方向运行。 (4)“转溜子”为启动工作面刮板运输机
第二节 充填开采有关规定
为加强似膏体充填采面的技术管理,保证似膏体充填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似膏体充填工作面技术管理规定如下:
一、似膏体充填施工工艺 (一)似膏体的构成及目的
似膏体是水泥、粉煤灰、矸石和水按水泥:粉煤灰:矸石=1:5:14 重量比充分混合后凝固形成的,它具有一定的抗压强度,对采空区进行充填后,可有效地支撑采空区顶板,防止采空区顶板冒落和采空区上覆岩层下沉而造成地表下陷。
(二)似膏体运输 1、似膏体自溜运输
似膏体自溜是水泥、粉煤灰和矸石在地面制备站充分混合加水后,经地表至井下巷道设臵管路的钻孔自溜到井下巷道的管路内,然后经过井下巷道的管路,通过自重流动,输送到采煤工作面,对采空区进行充填。
2、充填泵加压运输
是将水泥、粉煤灰和矸石通过副井和钻孔下料到井下,再使用电机车和胶带输送机将其运到采煤工作面制备站。在制备站将水泥、粉煤灰和矸石加水后充分混合,使用充填泵加压,经管路运输到采煤工作面进行充填。
(三)挡浆 1、挡浆帘 (1)挡浆帘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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