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金街道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更新时间:2023-10-19 20:25: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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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金街道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提高街道办事处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政治稳定,促进我辖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办事处主要领导是本辖区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严格依法制订、修订应急预案,依法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联动协调制度,整合各方面资源,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融合全区各方面的应急资源,建立统一有效处置的应急平台。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取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学技术水平和指挥能力;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

1.3编制依据

依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发[2005]11号)、《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辖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4分级标准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水上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辖区内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辖区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2组织体系

2.1专项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在党工委的领导下,成立街道应急委员会,全面负责全街道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 应急委员会主任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刘玉和担任,副主任由办事处主任付明担任,各副职领导任委员。

在街道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专项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实行总指挥负责制。

总指挥:付 明 (办事处主任)

副指挥:牛志峰 (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李长安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曹春江 (党政办主任) 王超峰 (综治办主任)

程华龙 (城乡统筹发展科科长) 罗红军 (社会事务科科长) 梁曾圣 (农业科科长) 刘思奎 (城建科科长) 杨小利 (财政所所长) 张 岗 (供电站) 李永丰 (派出所) 张向阳 (粮站) 宋向东 (中心校) 曾学成 (卫生院) 贺重虎 (兽医站)

指挥部可视情况设立工作组,履行指挥部基本职责。 2.2指挥部办公室

专项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指挥部的各项任务。

主 任:李长安 (街办副主任) 副主任:王超峰 (综治办主任) 曹春江 (党政办主任) 成 员:雷西峰 (综治办副主任) 郭钢政 (综治办副主任)

蒋冬梅 (党政办副主任) 张燕妮 (综治办干部) 高 鸽 (党政办干部)

2.3专家组

组建专家队伍,切实发挥专家组在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作用,专项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负责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4现场指挥机构

当发生较大及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时,依据指挥部要求,设立突发事件现场指挥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的负责人由该类突发事件主管科室负责人担任,或由专项指挥部总指挥指定。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发展态势及实际处置的需要,现场指挥机构设立若干个工作组,具体负责现场隔离、警戒、救援、专项处置等项任务。

3监测与预警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ow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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