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协会
更新时间:2024-02-27 17:07: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社会带来的各种矛盾,进一步发挥基层老年人协会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加强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近日,四川巴中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市全面加强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
《意见》指出,基层老年人协会是党和政府联系老年人的桥梁和纽带,是老龄工作部门开展老龄工作的重要助手,是搞好基层老龄工作的重要载体。各地要高度重视基层老年人协会的建设,将老年人协会建设纳入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纳入老龄工作年度计划,纳入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内容。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基层老年人协会的建设和发展,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基层老年人协会的发展,帮助解决基层老年人协会运转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努力为协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要积极帮助解决基层老年人协会的办公和活动阵地问题,每年预算相应的工作经费,促进基层老年人协会较快发展。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基层老年人协会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搞好制度落实和年度检查。
《意见》还要求,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要按照“遵纪守法好、领导班子强、规章落实好、经费有保障、作用发挥好、活动开展好”的标准,进行规范化建设和发展。基层老年人协会始终坚持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原则。基层老年人协会不仅要积极为会员服务好,帮助空巢老人、高龄老人、困难老人和其他需要帮助的老年群体提高生活的幸福指数;还要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地方建设出谋划策、增添动力;更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引导老年人走主流、行正气、做好事,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邪教文化。
《意见》鼓励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基层老年人协会以多种形式提供物质和经费的援助。经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单位批准,基层老年人协会按照《章程》的规定,可以向社会提供力所能及的有偿服务。
《意见》明确了县(区)民政局作为基层老年人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要加强对基层老年人协会的指导和监督。
基层老年人协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基层老年人协会是基层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保护的群众组织,是基层老龄工作的主要载体。本文结合笔者2005年5月中下旬在汕头、惠州、广州、江门、中山等地所做的调研,对老年人协会的建设及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所发挥的作用情况进行初步研究,以推动对此问题的深入研究。
一、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老年人协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基层老龄工作社会化的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国家、企业、社会、个人之间的关系开始重构。国家和企业或单位与老年人的关系出紧密型向松散型转变。单位不再具体负责退休金发放、医药费报销等老年人日常事务。个人与单位的关系从高度依附向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格局转变。原来由国家或单位承担的职能部分向社会转移,个人由“单位人”逐渐变为“社会人”、“社区人”。与这种情况相适应,对老年人的管理和服务逐步社会化和社区化成为老龄工作和老年人管理的重要方向。老年人协会无疑是老年人社会化管理的一种好形式。
(二)老年人协会是适应人口老龄化和老龄社会的组织形式。 人口老龄化的显着特点是老年人口的增多,而家庭人口减少,老年人原来所依托的家庭内部养老资源越来越稀缺,必须培育新的社会组织形式满足老年人口日益增长的各种利益需求。老年人协会作为老年人的自组织形式,在老年人居住的社区(村)开展活动,担负起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保护的功能,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满足老年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深受老年人的欢迎,是新形势下基层开展老龄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应对人口老龄化和老龄社会的有效组织形式。
二、基层老年人协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自2002年广东省老龄委第三次会议决定在全省大力培育和发展基层老年群众组织以来,全省42%的社区(村)都建立了老年人协会,总数达l1521个。老年人协会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如广州东山区以“星光老人之家”作为协会组织老年人活动的阵地,经常组织老年人开展诗
书琴画的学习和种花、养鸟等技术的训练,培养他们高尚情操,更多的是组织一些生日会、棋牌大赛、卡拉OK比赛等活动,每逢重大节日组织茶话会、出外游玩等活动。汕头市金平区百合园老年人协会不仅组织老年人积极开展羽毛球、棋类等健身活动,还组织老年人到附近的潮阳、澄海等地旅游,让老年人切身感受改革开放所带来的城乡巨变。
(二)组织开展各项为老服务,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从调查瞭解到,广州市荔湾区成立了有200多老人的“长者义工联队”,他们帮助老人做家务,慰问病重老人,为老人讲授健康保健知识,深受广大老年人的欢迎。另外,荔湾区还通过组织青少年和社会热心人士开展“为长者义务服务”活动,促进了全区尊老爱老助老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促进了两个文明建设。
(三)当好社区(村)党支部的参谋和助手,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围遶居(村)委会的中心工作,各地老年人协会在维护社会治安、禁毒禁赌、文艺娱乐、殡葬改革、计划生育、美化卫生环境、助贫扶危、青少年帮教、调解民事和参与社区建设建言献策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起到了党和政府联系老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了社会和谐,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贡献。
三、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思想认识问题。一些基层领导对老年人协会在基层老龄工作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其主要表现在:一是“次要论”思想。有的村居委领导认为,村居党支部、居委会主要工作抓村容村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社区和村务行政职能落实等政绩工作。老年人的事由他们自己管,老龄工作无关紧要。二是“无能论”思想。有关部门认为,老年人协会既没有编制,又没有经费拨付,又是基层群众组织,缺乏支持、指导工作的手段,力不从心,鞭长莫及,只能让他们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然消亡。三是“依赖论”思想。基层组织希望上级
政府和有关部门拨给经费,认为基层组织对此无能为力,无所作为。
(二)经费问题,当前主要面临如下几个问题。l.有固定经费来源的少。除了汕头市一些地方由老年人协会管理市场有比较稳定的经费来源之外,由社区(村)拨款的只是极少数,大多数基层老年人协会没有固定经费来源。2.“星光老人之家”只提供了老年人活动的场地,但没有后续运作及发展经费。在社区居委、村委一级,本身没有多少经费来源,尤其是在城市社区。目前,由于没有固定经费来源,大多数“星光老人之家”实行的是低偿服务,只能维持低水平的运作,要组织老年人开展比较有规模的文体娱乐活动非常困难。3.捐款问题。所调查之处都反映由于近几年经济调整等原因,捐款有一定的困难,基金进帐不多,且基金利息低,可利用的经费十分有限。如开平市三埠镇径头村老年人协会虽然有50万元的基金,那点利息显然不够正常开支,要靠村委会每年拨出1.5万元才能支付办公费用。
(三)活动场所问题。在调查中,我们看到有的村老年人活动中心场地小,设施简陋、破旧,城市社区老年人活动场地也比较小,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增多的老年人的需求。有的使用率很低,更有的组织引导不够,场所的器材弃置不用,造成浪费。据惠州市老龄办介绍,目前全市900多个基层老年人协会中有活动场所的不到50%,除惠州市城区和惠东县老年人有自己的活动场所之外,龙门、博罗很多地方没有老人的活动场所。有的村委会本身都没有办公场所,更不用说老年人协会了。这种情况在城市社区居委会也普遍存在。虽然“星光老人之家”建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场地不足的矛盾,但出于需要投入大量相应的配套设施资金,因而在建造和使用中仍然存在不少困难。
(四)老年人协会的法律地位问题。在调查过程中,不少基层干部谈到老年人协会的法律地位定位问题。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老年人协会应按规定到民间组织管理部门进行登记,以取得合法地位。但按照有关规定,社团组织要有3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金等条件才能进行登记,对弱势群体而言,条件太高了,无法登记,这不利于其发展。
(五)管理问题。l.活动层次不高。从调查来看,大部分地方的老年人活动比较简单,层次不高,以打麻将和闲聊为主要活动内容。有些富裕地方的老年人协会大楼盖得很漂亮,设施也很完备,但我们看到老年人都在玩麻将,设备先进的乒乓球室、健身室、书画棋室、曲艺室、电教室空无一人,大部分的门被“铁将军”紧锁着,场地得不到充分有效利用。目前老年人活动层次不高的问题,主要原因:(1)老年人文化等自身素质的限制;(2)老年人协会的组织和引导工作做得不够。建议通过对老年人协会的情况摸底,建立档案,分类指导;通过对老年人协会的规范化建设,加强指导,按照老年人的特点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他们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逐步提高老年人活动的文化品味,推动老年人协会活动正常开展。
2.名称不统一。有的地方叫“老年协会”,有的地方叫“老人福利会”,还有的地方叫“老人组”,甚至有的自1964年至现在一直沿用“敬老室”。建议统一称为“老年人协会”。
3.个别地方老年人协会内部管理还未跟上。比如,在调查时发现,有些地方老年人协会在财务管理方面只有会计,没有出纳,或者会计、出纳为同一个人,这在制度上存在漏洞,应加以改进采取措施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
4.对老年人协会的宣传有待加强。有些地方老年人入会的比例偏低,老年人协会工作长期缺乏总结经验、交流情况,整个建设工作受到一定的限制。
老年人协会是基层老年人组织,在基层社区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笔者认为应采取如下对策与建议:
1.明确老年人协会的地位。应尽快出台《老年人协会条例》,明确老年人协会的法律地
位、职责、经费和财务管理等发展性条款。
2.推广规范管理制度。从调查中老年人协会做得好的个案来看,他们都严格按照《章程》办事,有一套比较好的制度,包括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协会领导人选举制度、理事会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协会事务公开制度等等。这些制度是老年人协会发展壮大的必要条件和保障,应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使老年人协会成为在居、村委会领导之下的老年人自治组织,“老年人自己的家”。
3.加强培训。老年人脱离了原单位,如果没有人组织,就会使自己脱离社会,跟不上社会发展的形势,不了解党的方针政策,难以与时俱进,尤其是基层老年人协会的领导骨干。所以,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老年人,特别是老年人协会的领导成员参加各种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他们的素质,从而带动老年人协会工作全面、顺利地开展。
4.加强能力建设。首先是加强老年人协会的组织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包括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协会办公室等机构,制定各个机构的职责和工作制度。积极发展老年人协会会员,提高协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第二,加强老年人协会的资金能力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有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款和协会经济实体收入等渠道。从发展方向来看,应是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会长的年龄偏大。据统计,70岁以上的在任会长有146人,占55.7%。尽管这些会长还挺有热心,但毕竟年龄偏大,有些工作已力不从心,特别是其中尚有一小部分年龄在80岁以上,他们更是难以胜任会长工作。究其原因:一是本身愿意再干,不想让贤;二是有的确实工作搞得不错,得到大多数老年人的拥护,村(居)两委一时还找不到更合适的人选;三是有些村(居)书记、主任希望与老会长“搭档”,在其任期内不同意改选。 2、老年协会缺乏合法性。一般地说,各种协会只有经过社团登记才具有合法性。而龙海市(包括整个漳州市)村(居)老年协会都是由村(居)两委批准成立,并报乡镇老龄委
备案,没有经过社团登记。严格地说,这些协会不具备法人资格。若协会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这种先天性的不足决定了老年协会必然在夹缝中寻求生存与发展。为啥不去登记,主要原因在于:社团管理条例中有这样的规定:在同一行政区域(指县、市、区)管辖的范围内,不宜成立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社团组织。因此,市、县社团管理部门不给村(居)老年协会登记。
3、缺乏应有的“造血功能”。在262个老年协会中,只有56个建立创收基地、25个建立老年基金,分别占21.4%和9.5%,而且创收项目少(多数是农贸市场管理),收入低(已建立创收基地的56个老年协会,平均每年每个协会创收不到5000元)。主要原因:一是有的地方领导重视不够;二是有的地方没有这个条件。
4、老年教育发展缓慢。现有老年学校96所,占村(居)数的36.6%,在校学员10373人,占老年人数的11.5%。而且缺少教材,开课较少,课程设置单一。特别是至今尚有4个乡镇(均)未办老年学校,成为老年教育空白点。这与省委、省政府关于到2010年村(居)老年学校办校率达到100%,老年人入学率达到13%的要求相差较远。主要原因有三:一是有些地方领导对办老年学校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认识不足,支持不够;二是村(居)老年学校的办学经费尚未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有不少村(居)因集体经济薄弱,难以支付老年学校的费用;三是目前多数农村老年人对办不办老年学校感到无所谓,尤其是那些低龄健康老年人多数还在从事体力劳动,无暇光顾老年学校。
5、部分老年活动场所设备简陋。这些主要分布于山区村和贫困村,由于投入少,活动室空间小,里面设备除了一台电视机和几张供打牌用的桌椅外,其他一无所有,因而活动内容单调,形式单一,满足不了老年人的需求。
6、发展不平衡。多数老年协会的工作红红火火,扎实有效,为当地群众尤其是老年人办了许多实事好事,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相反,也有一些老年协会由于领导班子不够健全,会长水平有限,加上经费短缺,所以工作平淡,活动较少,协会的作用和老年人的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缺乏应有的活力。 四、村(居)老年协会的发展对策与建议
2006年1月,全国老龄委在《关于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意见》的文件中强调,要加强基层老龄工作,充分发挥村(居)老年人协会的作用。根据该《意见》要求,结合此次调查情况,我们针对当前村(居)老年协会的存在问题和今后的发展,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 1、加强基层老龄工作,重在配齐配强乡镇(街道)老龄委领导。乡镇(街道)老龄委是最基层的老龄工作机构,负有承上启下,直接指导村(居)老年协会工作的重要职责。老龄工作方针政策能否贯彻落实到基层,很大程度取决于乡镇(街道)老龄委领导。龙海市近几年老龄工作开展较有成效,经验之一就是选拔了一批乡镇中刚退二线的能力较强的年龄在50-55岁的正(副)科级领导担任乡镇老龄委主任。实践证明,他们担任过乡镇主要领导,有工作经验,年富力强,敢说敢干,抓基层老龄工作很有办法。我们认为,龙海市的这一经验值得借鉴和推广。
2、加强协会班子建设,重在选好会长。基层老年协会工作能否正常开展,是否具有吸引力和凝聚力,关键在协会班子,特别是会长。最好选配德高望重、经验丰富、身体健康、热心老龄事业、年龄在55到70岁之间,担任过村支书、村主任的人担任会长。或者请有一定组织能力,又有奉献精神的退休干部、退休教师来担任会长。龙海市村(居)协会会长近80%是由这两种对象来担任,因而这些协会的工作搞得有声有色。事实说明,选配一个好会长,就能搞活一个老年协会。
3、解决协会的经费问题,重在建立创收基地。切实解决好基层老年协会的经费问题,是协会开展工作、发展提高的保证。我们通过调查了解,部分协会的活动经费来源是依靠村财拨款,一旦村财发生困难,就没有经费来源,工作就要受阻。因此,解决协会的经费问题,还是要多渠道筹措。除了村财拨款外,还可以建立创收基地,增强协会的造血功能。当地党政可将一些集体项目转让给协会经营。如龙海市的颜厝镇、白水镇等,村委会把市场、鱼塘、文物等交由协会经营管理,收入作为协会经费,较有效地保证了工作的开展。此外,还可以通过社会募捐,建立老年基金会等,多渠道地解决经费问题。
4、加强活动场所建设,重在增加投入。目前,我市基层老年协会普遍存在活动场所小、活动设施简陋、活动经费短缺的现象,制约了协会工作的开展,不能适应人口快速老龄化的
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应把老年活动场所问题纳入议事日程,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和旧城改造,规划好老年活动用地。经费主要由当地解决,还可通过各级财政拨出专项补助金,从福彩公益金中按排部分专项资金,发动社会各界募捐等形式,支持老年活动场所建设(含老年学校)。 5、推进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重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章制度是协会加强规范化建设和开展工作的重要保证。要根据协会章程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协会的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尤其是要完善会长办公会、理事会和民主理财等制度,做到重大事项提交会长办公会或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反对和杜绝个人说了算。同时,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把协会的各项工作和财务收支情况置于全体会员的监督之下。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各项工作按章办事,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6、为老服务,重在为老年人办实事好事。基层老年协会是在村(居)两委领导下的老年人群众组织,其中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为老服务”。而为老年人办实事好事是为老服务的重要体现。因此,多为老年人办实事好事是协会的重要职责所在,义不容辞。根据我市实际,结合龙海经验,我们认为,应围绕以下几方面开展为老服务:一要抓好维权工作,通过开展“一查四访”活动,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评选表彰敬老好儿女、好媳妇;二要为老年人送温暖,开展老年人生日祝寿、住院慰问探望、老人去世送花圈等活动;三要努力创造条件,为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四要组织“老年志愿者”、“老年聊吧队”,定期深入年高体弱的“空巢”老人家庭,为他们提供生产与生活上的帮助以及精神慰藉;五要配合有关旅行社,组织老年人旅游观光。
7、增强协会活力,重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协会是老年朋友交流思想、娱悦身心的主要平台。经常开展各种文体活动,是协会活力的体现。因此,基层老年协会要积极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其内容除了看电视和玩棋牌外,还可以结合党的中心工作,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诸如歌舞、地方戏、小品等宣传演出活动;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开展各种强身健体的拳功操、门球、气排球、地掷球、柔力球等老年体育活动;结合老年人的兴趣与爱好,开展书画、摄影、诗词、养花种草、垂钓等活动。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协会的活力,让老年人陶冶情操,修身养性,不断提高生活与生命质量。
8、搞好老年协会的工作,重在贯彻落实老龄工作方针。老年协会的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关系千家万户。要搞好老年协会工作,必须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主导、社会参一、全民关怀”这一老龄工作方针。具体地说,政府应四个方面体现主导作用:①摆上各级政府议事日程;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③制定优惠政策;④增加投入。社会参与是指涉老部门和相关部门以及慈善机构应结合自己的职责,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同时,要通过宣传增强全民的敬老意识,动员企业家和社会各界人士向老年协会捐款捐物,送爱心献温暖,形成全民关怀的良好氛围。
9、解决老年协会的合法性问题,应争取从立法程序上突破。我们认为,村(居)老年协会通过“社团登记”来确定其合法性,已经成为不可能。要从根本上解决村(居)老年协会的合法性,应争取从立法程序上突破。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事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这说明只要工作需要,在村(居)委员会下还可设立其他委员会。因此,各级老龄委(办)应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精神,抓住修改《老年法》和《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的有利时机,积极主动地向各级立法机关(即各级人大)宣传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严峻形势和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重要性,引起立法机关的高度重视,并在此基础上,建议立法机关把在村(居)委会下增设老龄工作委员会写进《宪法》或《老年法》或《福建省老年保护条例》。如果争取到这一点,我们即把村(居)老年协会更名为村(居)老龄工作委员会。这样一来,既把老龄机构延伸到村(居),又解决了长期困扰老年协会的合法性问题,一举两得,方为上策。
上述三大渠道都应该得到加强。
屏山:基层老年教育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http://www.ybxww.com 2011-7-16 来源:屏山县老龄办
二、做好我县基层老年教育的几点对策与建议
万事开头难,在发展老年教育的道路上,发现困难和遇到问题并不可怕,主要的是积极探索解决困难和问题的方法,不断的改正和完善工作方法。以上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
1、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校园。学校要树立服务老人理念,让老年学校成为与老年人心理沟通的平台,广泛开展各基层老年工作机构和老年人互相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和学习心得,大力开展尊师爱生,互相关爱,助人为乐的活动。
2、整合资源,扩大基层老年教育覆盖面。一是老年学校与社区建设相结合。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老年学校开展的教学工作和课外活动,成为社区文化活动的重要内容,社区组织的各种培训,广泛吸纳老年人参加,成为老年学校的一种新的教学形式。二是老年学校与敬老院相结合。我县有16所敬老院,其基础条件都较好,配有活动场地,娱乐设施、生产基地,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660余人,为共享这笔资源,我们推动非移民乡镇把老年学校建在敬老院。这样敬老院为老年学校提供办学资源和生源,老年学校开展教育活动活跃敬老院的文化生活,二者在资源共享的基础上实现双赢。三是老年学校与老协会、老体协结合。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三位一体,统筹兼顾,促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移民迁建,宣传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成为乡镇党委、政府联系老年群体的桥梁。四是老年学校与乡镇文化站相结合。相当一部分非移民乡镇争取到了文化中心站的建设项目,我县抓住这个机遇,将乡镇老年学校与乡镇文化中心站建设相互结合,使文
化中心站为老年学校提供教学资源,老年学校在文化中心站开展活动,丰富文化中心的内容,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实现共同发展。
3、营造良好的环境,搭建“老有所乐”的舞台。一是寓教于乐设课程。坚持“适其所需,授其所宜”的原则,将老年人的需求、兴趣与教育内容融为一体,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和兴趣办学,增强对学员的吸引力。结合老年人心理、生理特点和规律,坚持边摸索边实践,边实践边改进,在课程设置上努力做到科学合理,取得了良好效果。除开设书法、绘画、声乐、舞蹈、太极拳剑、电子琴等,还对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学员推广卫生知识、科学种田、科学保健,有效促进老年人集体意识和良好的卫生习惯,使老年学员的保健意识和身体素质普遍提高。组织老协会、老体协的会员参加老年学校的教学活动。二是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师资力量是学校生命力的重要体现。我们始终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县老年大学的“龙头”作用,依靠县老年大学,县老年人协会为乡镇培训骨干教师,协助乡镇老年学校购买或编写教辅资料,逐步建立一支较为稳定的教师队伍。三是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以老年大学为依托,积极组织一定规模的文体活动,深入乡镇、村参与社会、服务社会,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移民迁建,宣传新农村建设。四是发挥骨干培训基地作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为老年组织培训业务骨干。采用上挂、横联、辐射的办学形式,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培训,提高我县老年人的综合素质。
4、确保基层老年教育办学经费。通过“财政支持一点、学校自筹一点、社会赞助一点”的多渠道措施,县财政每年按全县老年人口总数划拨0.3元/人作为老年教育专项经费。对工作较突出的乡镇老年学校,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办学补助。同时各乡镇财政根据本乡镇实际情况将老年教育经费列入年初财政预算,为乡镇老年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提供保障,逐步形成三级教育网络,使老年学校工作不断深化。
二、做好我县基层老年教育的几点对策与建议
万事开头难,在发展老年教育的道路上,发现困难和遇到问题并不可怕,主要的是积极探索解决困难和问题的方法,不断的改正和完善工作方法。以上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
1、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校园。学校要树立服务老人理念,让老年学校成为与老年人心理沟通的平台,广泛开展各基层老年工作机构和老年人互相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和学习心得,大力开展尊师爱生,互相关爱,助人为乐的活动。
2、整合资源,扩大基层老年教育覆盖面。一是老年学校与社区建设相结合。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老年学校开展的教学工作和课外活动,成为社区文化活动的重要内容,社区组织的各种培训,广泛吸纳老年人参加,成为老年学校的一种新的教学形式。二是老年学校与敬老院相结合。我县有16所敬老院,其基础条件都较好,配有活动场地,娱乐设施、生产基地,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660余人,为共享这笔资源,我们推动非移民乡镇把老年学校建在敬老院。这样敬老院为老年学校提供办学资源和生源,老年学校开展教育活动活跃敬老院的文化生活,二者在资源共享的基础上实现双赢。三是老年学校与老协会、老体协结合。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三位一体,统筹兼顾,促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移民迁建,宣传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成为乡镇党委、政府联系老年群体的桥梁。四是老年学校与乡镇文化站相结合。相当一部分非移民乡镇争取到了文化中心站的建设项目,我县抓住这个机遇,将乡镇老年学校与乡镇文化中心站建设相互结合,使文化中心站为老年学校提供教学资源,老年学校在文化中心站开展活动,丰富文化中心的内容,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实现共同发展。
3、营造良好的环境,搭建“老有所乐”的舞台。一是寓教于乐设课程。坚持“适其所需,授其所宜”的原则,将老年人的需求、兴趣与教育内容融为一体,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和兴趣办学,增强对学员的吸引力。结合老年人心理、生理特点和规律,坚持边摸索边实践,边实践边改进,在课程设置上努力做到科学合理,取得了良好效果。除开设书法、绘画、声乐、舞蹈、太极拳剑、电子琴等,还对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学员推广卫生知识、科学种田、科学保健,有效促进老年人集体意识和良好的卫生习惯,使
老年学员的保健意识和身体素质普遍提高。组织老协会、老体协的会员参加老年学校的教学活动。二是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师资力量是学校生命力的重要体现。我们始终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县老年大学的“龙头”作用,依靠县老年大学,县老年人协会为乡镇培训骨干教师,协助乡镇老年学校购买或编写教辅资料,逐步建立一支较为稳定的教师队伍。三是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以老年大学为依托,积极组织一定规模的文体活动,深入乡镇、村参与社会、服务社会,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移民迁建,宣传新农村建设。四是发挥骨干培训基地作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为老年组织培训业务骨干。采用上挂、横联、辐射的办学形式,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培训,提高我县老年人的综合素质。
4、确保基层老年教育办学经费。通过“财政支持一点、学校自筹一点、社会赞助一点”的多渠道措施,县财政每年按全县老年人口总数划拨0.3元/人作为老年教育专项经费。对工作较突出的乡镇老年学校,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办学补助。同时各乡镇财政根据本乡镇实际情况将老年教育经费列入年初财政预算,为乡镇老年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提供保障,逐步形成三级教育网络,使老年学校工作不断深化。
三、我县基层老年教育的发展方向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均寿命的提高,我县老龄化形势将会更为严峻。我们老龄工作者,更应当借着当前经济发展的大好势头,把基层老年教育事业和创办基层老年学校的工作做得更为完善和夯实。
1、更新观念,提倡终身学习。199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颁布,使发展老年教育有了依据。目前社会上有很多人,包括老年人自己对老年教育抱着怀疑和观望的态度,所以,普及终身教育思想,尽快转变老年人的学习观是开展老年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老年人应该充分意识到,退休并
不是什么事也不干了,而是有机会去做一些以前没有时间去做的事情。而老年人受教育,更是他们应享有的权利。当今社会,科学技术迅猛发展,高新技术层出不穷,许多老年人退休后,大多有失落感,他们脱离了职业社会,回到狭小的家庭生活圈中,缺少与社会的交流和接触,导致孤独、情绪低落。而参与老年教育,上老年学校,可以使老年人了解社会,认识社会,参与社会。这有助于老年人融入社会角色,并能通过学习来不断调整自己的社会角色,为他们的社会活动提供方便。从而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使之养成健康的习惯,更加适应社会的变迁和发展。
2、要深化教学改革,拓宽办学思路,改善办学条件。随着人们生活、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和老龄化程度逐年上升,老年人对受教育的需求越来越高。我县是农村人口占多数的县,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原因,全县的老年教育事业经费相对不足,老年学校基础设施相对滞后。我们老龄工作者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大胆探索和创新,加大创办老年学校的力度,积极争取最大层面的支持和帮助,向基层老龄组织加强管理,扩大宣传和影响力,树立老年学校的良好形象。一是开设一系列符合不同老年人对象特点的课程和讲座,让老年朋友积极、主动和自觉地加入老年学校的课堂来。制定学校日常行为准则和优秀学员评选办法,激发老年人学习情趣,使老年学校进入标准化和规范化的管理体系中来。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基层老年学校的教育对象是比较特殊的老年群体,一般都聘请当地的教育工作者或者退休能人,具有易流动,不固定等特点。根据这种情况,建议聘用、聘请、邀请能人志仕或者争取县老年大学的支持,使学校教学步入正常轨道。三是在正确引导老年人的学习方向上下功夫,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增强他们的自信心。老年教育既不同于普通教育,也不同于一般的成人教育。既要体现教学工作的一般“共性”,又应具有其特有的“个性”,使统一要求与因需施教相结合。教学要依据老年教育的特点,对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科书及教学目的、教学内容等做出统一的规划与要求,使学员在学习期限内能掌握所规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达到统一的学习目标。并从实际出发,兼顾学员的差异,按照他们的不同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使学习者学有所得,学有所成。四是广泛深入宣传老年教育的重要意义,扩大自身影响力。在老年人生理的和心理的、经济的和社会的、生存的和发展的需要中,“老有所学”的地位举足轻重,它能够丰富“老有所养”
的内涵,增进“老有所医”的效果,开发“老有所为”的能力,提升“老有所乐”的品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总之,老年教育工作任重而道远,也同其他工作一样,充满着机遇和挑战,我们全体老龄工作者都要努力探索适应时代要求的基层老年教育之路,踏踏实实走好脚下的每一步,发扬成绩,克服不足,虚心学习,大力借鉴其他兄弟区县的先进经验,在巩固中求发展,在适应中求完善,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不断提高我县基层老年教育的办学质量和特色,为构建和谐屏山、服务屏山移民迁建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编辑 陈玉岚)
的内涵,增进“老有所医”的效果,开发“老有所为”的能力,提升“老有所乐”的品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总之,老年教育工作任重而道远,也同其他工作一样,充满着机遇和挑战,我们全体老龄工作者都要努力探索适应时代要求的基层老年教育之路,踏踏实实走好脚下的每一步,发扬成绩,克服不足,虚心学习,大力借鉴其他兄弟区县的先进经验,在巩固中求发展,在适应中求完善,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不断提高我县基层老年教育的办学质量和特色,为构建和谐屏山、服务屏山移民迁建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编辑 陈玉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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