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12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市政工程通用工程定额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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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第一册:通用项目

总说明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的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中消耗量(除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外)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四、本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全部施工过程,除说明主要工序外,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六、关于“优质优价”:

1、本定额是按合格等次的建筑产品编制的。

2、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提出创优要求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在合同中载明;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建设各方也可根据工程实际、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创建优质工程各方主体的责任、执行的标准、计算及支付办法等内容,在获奖后兑现。

3、采用优质工程等次与建安工程造价挂钩的办法,对施工企业成本予以适当补偿奖励。 (1)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3%~3.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2)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2%~2.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3)获得结构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1.5%~2%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4)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1%~1.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4、补偿奖励按最高奖项实行一次性补偿奖励,不得重复计奖。 七、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的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8小时计算。

2、本定额人工采用综合工日二类、综合工日三类两种,人工工日单位分别为:综合工日二类:60元/工日,综合工日三类47元/工日。 八、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施工过程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材料价格采用《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2012年)。 3、凡材料数量加括号的材料均为未计价材。

4、用量很少的零星材料,其材料费合并为其他材料费,计入材料费内。 5、材料场内运输按150m考虑。

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台班单价的确定。 1、每台班按8小计算。

2、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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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并且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用具未计入实体项目消耗量内,已在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中考虑。 4、施工机械台班单价,采用《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2012年)。 十、本定额分实体项目的措施项目两部分,措施项目分可竞争措施项目、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

十一、本定额适用于工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十二、在建筑工程应用于工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不可竞争措施项目中基本费按给定的费率及调整系数计算,增加费按最高费率计算。

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不可竞争措施项目中基本费按给定的费率及调整系数计算,增加费按最高费率计算。

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及可竞争措施项目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费率进行调整。 十三、在建筑工程应有综合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不可竞争措施项目中基本费按给定的费率及调整系数计算,增加费按最高费率计算。

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所承担的风险情况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不可竞争措施项目中基本费按给定的费率及调整系数计算,增加费按最高费率计算。

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及可竞争措施项目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费率进行调整。

十四、本定额中预拌混凝土为到模板的入模价,即包括预拌混凝土出厂价、运输费、材料保管费、垂直运输费和水平运输费及该过程的损耗。 十五、本定额中的模板及脚手杆、脚手板等周转性材料在同一城市内工地之间的转移运输所需的人工和机械台班已包括中相应子目内;钢模板回库维修费包括在其单价内。

十六、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混凝土超高费、模板、地胎模、脚手架、构件运输、围堰、支撑、打拔工具桩、材料运输、井点降水、其他措施项目(包括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停水、停电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配合费、场地清理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不断交施工增加费等),具体项目详见各册。 十七、措施项目说明

(一)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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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临时设施、文明施工的非工程实体的措施项目费用。

临时设施费是指承包人为进行工程施工所必需的生活和生产所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摊销费用。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的道路、水、电、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二)基他措施项目。

1、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生产所需而又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用,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用。

2、检验试验配合费:是指配合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取样、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3、冬季施工增加费:指当地规定的取暖期间施工所增加的工序、劳动工效降低、保温、加热的材料、人工和设施费用。不包括暖棚搭设、外加剂和冬季施工需要提高混凝土和砂浆强度所增加的费用,发生时另计。

4、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冬季以外的时间施工所增加的工序、劳动工效降低、防雨的材料、人工和设施费用。

5、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合理工期内,必须连续施工而进行夜间施工发生的费用。包括照明设施安拆及使用费、劳动降效、夜间补助费用和白天在塔、炉内施工的照明费用,不包括建设单位要求赶工而采用夜班作业施工所发生的费用。

6、二次搬运费:是指除定额已列运输项目外的工程所需材料、成品、半成品由工地仓库不能一次运至安装地点,必须再次搬运、装卸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自建设单位仓库至工地仓库的搬运以及施工平面布置变化所发生的搬运费。

7、停水、停电增加费:是指施工期间由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停水、停电每周累计在8小时以内而造成的停工、机械停滞费用。

8、工程定位复测配合费、场地清理费:是指工程开、竣工时的定位复测及其配合的费用、竣工图绘制及移交时施工现场一次性的清理费用。

9、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工程完工后至正式交付发包人前对已完工程、设备进行保护所采取的措施费及养护、维修费用。

10、不断交施工增加费:是指不断交施工时,由于行人、车辆通过而造成施工降效所增加的费用。

十八、本定额混凝土养护,除另有说明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十九、本定额未包括有关部门的“破路费”、“修复费”等,如实际发生时,按国家和省的规定计算,并直接列入建安工程造价。

二十、本定额子目内的混凝土及砂浆强度等级如与设计不符时,可以换算。 二十一、施工用电是按市场供电考虑,施工用水是按自来水考虑。 二十二、施工现场使用发包人水、电时,水电费按下列规定扣除: 1、单独设置水表、电表的按表数量扣除。

2、未单独设置水表、电表的,以定额实体项目和可竞争措施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为基数参考下一表系数扣除。

工程项目 道路工程(第二册) 桥涵工程(第三册) 给水工程(第五册) 排水工程(第六册) 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第七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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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 系数(%) 0.79 4.78 人工费+机械费 5.73 2.40 5.73 路灯工程(第八册) 0.89 二十三、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注有“××以外”或“××以上”均不包括“××”本身。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时为湿土;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8.

二、工程总挖方或填方工程量少于2000方,平整场地面积少于5000平方米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

三、建筑垃圾装运仅适用于掺有砖、瓦、砂、石等的垃圾装运,其工程量以自然堆积方乘以系数0.8计算。

四、人工夯实土堤、机械夯实土堤执行本章人工填土夯实平地、机械填土夯实平地项目。 五、挖土:

1、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5,搭拆垫板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另行计算。

2、挖淤泥、流砂不含排水,不包括挖掘机场内支垫费用,发生后按实计算。 3、回填灰土项目中黄土是虚方用量。

六、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平均土层厚度小于30cm时,其推土机台班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乘以系数1.17.

七、在支撑下挖土,按实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以系数1.20.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支撑下的挖土。

八、挖密实的钢渣,按挖四类土人工乘以系数2.50,机械乘以系数1.50.

九、自卸汽车运土,如使用反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10;如拉铲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0 十、回填土时,超过5m的取土,另计土方运输。 十一、石方爆破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防水和覆盖材料未包括在项目内。采用火雷管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扣除胶质导线用量,增加导火索用量,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打眼爆破若要达到石料粒径要求,则增加的费用另计。 十二、静态爆破:

1、静态爆破定额中的破碎剂是按SCA-I型考虑的。如果使用其他型号时,单价可以换算,数量不变。

2、岩石划分标准:土壤及岩石分类中V、VI类为软质岩石,Ⅶ、Ⅷ、Ⅸ、Ⅹ类为中硬质岩石,Ⅺ、Ⅻ类为硬质岩石。

3、爆破后的清渣运距如超过150m时,执行相应运输定额。

十三、本章不包括现场障碍物清理,障碍物清理费用另行计算。弃土、石方的场地占用费另计。

十四、挖生活垃圾套用一、二类土项目。

十五、淤泥是指池塘、水田及沟坑排水后呈膏质状态的土壤。

十六、开挖冻土按拆除工程中拆除素混凝土障碍物项目乘以系数0.8. 十七、机动车运淤泥按机动车运土乘系数1.3.

十八、人工装汽车运土时,汽车运土项目乘以系数1.1.

工程量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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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道土方量按施工组织设计并入土方工程量内。石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加允超挖量。开挖坡面每侧允许超挖量:松、次坚石20cm,普、特坚石15cm。

二、回填灰土、砂石适用于沟槽、基坑等的回填夯实、碾压,以夯填后的密实体积计算。 三、清理土堤基础按设计规定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四、人工挖土堤台阶工程量,按挖前的堤坡斜面积计算,运土另行计算。

五、人工铺草皮工程量以实际铺设的面积计算,花格铺草皮中的空格部分不扣除。花格铺草皮、设计草皮面积与定额不符时可以调整草皮数量,人工按比例调,其余不变。

六、管道回填土以管上皮50cm为界,以下范围按人工回填,以上范围按机械回填计算,回填土应扣除基础、垫层、管径200cm以上的管道和各种构筑物所占的体积。 七、管道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石方工程量以井外壁为基准增加工作面;管道接口如需作业坑,其增加开挖的土石方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数量或按下表计算。 100延长米管道接口工作坑土方量 土方 直径mm 100 材质 钢管 普通铸铁管 球墨铸铁管 混凝土管 塑料管 3.34 1.58 0.97 1.80 1.16 200 300 400 500 600 700 4.01 1.94 1.30 2.10 1.56 900 4.65 1.92 1.54 2.40 1.85 1000 5.26 2.22 1.78 2.70 2.14 1200 5.87 2.52 2.02 3.00 2.42 1400 7.38 3.12 2.50 3.60 — 1600 7.92 3.42 2.74 3.90 — 1800 土方 直径mm 800 材质 钢管 普通铸铁管 球墨铸铁管 混凝土管 8.52 3.72 2.98 4.20 9.12 4.02 3.22 4.86 2200 9.72 4.32 3.46 5.28 2400 13.65 4.92 3.94 5.88 2600 15.15 5.52 4.42 6.60 2800 16.65 —— 4.90 7.20 3000 18.15 —— —— 7.80 —— 土方 直径mm 2000 材质 钢管 19.65 27.07 28.99 30.91 32.83 34.75 —— 八、挖土放坡和加宽值应按设计规定,如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可按下表规定计算: 放坡系数 土壤类别 一、二类土 三类土 四类土 放坡起点 深度(m) 1.20 1.50 2.00 机械开挖 沟、槽坑底作业 沟、槽、坑边作业 1:0.33 1:0.25 1:0.10 1:0.75 1:0.67 1:0.33 人工开挖 1:0.50 1:0.33 1:0.25 注:1、机械在沟、槽、坑端头作业的放坡系数执行沟、槽、坑作业系数。

2、挖土交接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如在同一断面内遇有数类土壤,其放坡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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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按各类土占全部深度的百分比加权计算。

每侧增加工作面宽度(cm) 结构宽 50cm以内 250cm以内 金属管道、陶土管、塑料管 30 40 混凝土管道结构宽100cm以内、构筑物无防潮层 40 混凝土管道结构宽250cm以内、构筑物有防潮层 60 注:1、管道结构宽:有管座的按基础外缘,无管座的按管道外径。 2、构筑物结构宽:按基础外缘,设挡土板的每侧另外增加10cm

九、当人工挖槽、基坑,槽、基坑深超过3m时应分层开挖,分层按深2m,层间每侧留工作台0.8m计算。

十、土石方运距应以挖土重心至填土重心或弃土重心路程计算,挖土重心、填土重心、弃土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如遇下列情况应增加运距:

1、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铲运机重车上坡坡度在5%以上,斜道运距按斜道长度乘以如下系数: 项目 坡度(%) 系数 5以上、10以内 1.75 推土机、铲运机 15以内 2 20以内 2.25 25以内 2.5 人力及人力车 15以上 5 2、采用人力垂直运输土、石方,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 3、拖式铲运机3方加27m转向距离,其余型号铲运机加45m转向距离。

十一、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底宽7m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按沟槽计算;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且底面积在150平方米以内的按基坑计算;厚度在30cm以内就地挖、填土按平整场地计算;超过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十二、机械挖土方中如需人工辅助开挖(包括切边、修整底边),人工挖土占总方量的比例按施工组织设计所确定的比例计算,如无施工组织设计的分槽深按以下比例计算:沟槽2m、4m、6m、8m的比例分别为8.7%、3.7%、1.9%、1.3%。人工挖土套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5.

十三、静态爆破:

1、钻孔装药按孔的总长度以延长米计算。每一孔长度按L=h/sin角度(h是孔的实际垂直高度,角度是孔与水平夹角)计算。H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计算,也可参考下列公式计算(H为物体计划破碎高度):

(1)软质岩石破碎及岩石切割h=H (2)中、硬质岩石破碎h=0.8H (3)素混凝土h=0.9H (4)有筋混凝土h=0.9H

2清渣工程量按破碎前物体的密实体积计算。 十四、土壤及岩石类见本书附录二。

第二章:拆除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明

一、本章拆除均不包括挖土方、挖土方按本册第一章有关项目执行。 二、机械拆除项目中包括人工配合作业的工日。

三、拆除后的旧料应整理干净就近堆放整齐。如需运至指定地点回收利用,则另行计算运费和回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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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道拆除要求拆除后的旧管保持基本完好,破坏性拆除管道按管道拆除项目乘以系数0.7(破坏性拆除管道是指管道拆除后不再利用)。折除混凝土管道未包括拆除基础及垫层。基础及垫层拆除按本章相应项目执行。

五、拆除工程项目中未考虑地下水因素,若发生则另行计算。

六、人工、机械拆除二渣、三渣基层,应根据材料组成情况执行无骨料多合土或有骨料多合土基层拆除项目。

七、人工拆除井盖、井箅项目适用于各材质的井盖、井箅,本项目不含井盖、井箅周围沥青、混凝土面层和基层拆除,若发生时另计。

八、拆除井筒执行拆除检查井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0

九、施工中发生升井时,执行第六册“排水工程”相应的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材料乘以系数1.06.

十、挖掘机带液压锤破碎旧路项目仅考虑打孔松动(沥青道路面层及基层)、破碎成块(混凝土道路面层),不包括其他工作内容。

十一、铣刨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厚度是按3cm计列的,铣刨厚度最大为5cm,厚度超过5cm时,则套用2步铣刨3cm子目,仍不满足所需厚度时,则套用每增减1cm子目进行调整。

十二、铣刨水泥混凝土路面执行铣刨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乘以系数1.15.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旧路及人行道拆除按实际拆除面积以“㎡”为单位计算。

二、侧、平石及各类管道拆除按实际拆除长度以“m”为单位计算。 三、构筑物及障碍物拆除按拆除实体积以“方”为单位计算。 四、伐树、挖树篼按实际挖数以“棵”为单位计算。

五、起挖灌木、清挖草皮按实挖面积以“㎡”为单位计算。 六、路面凿毛、路面铣刨按实际面积以“㎡”为单位计算。 七、桥涵混凝土栏杆拆除不论何种形式以“m”为单位计算。 八、井盖、井箅拆除以“套”为单位计算。

第三章:护坡、挡土墙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市政工程的护坡的挡土墙。

二、护坡、护脚、挡土墙工程砌筑高度超过1.2m时需搭设脚手架,执行本册相应项目。 三、块石(利用旧料)如需冲洗时,每立方米块石增加:用工0.24工日,用水0.5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块石护底、护坡工程量按体积以“方”为单位计算。 二、浆砌料石、预制块的工程量按体积以“方”为单位计算。 三、混凝土护坡工程量按体积以“方”为单位计算。 四、浆砌台阶按实砌体积计算。

五、砂石滤沟体积以“方”为单位计算。 六、钢筋铁丝笼按体积以“方”为单位计算。

七、块石、料石等砌体表面的勾缝按垂直勾缝的投影面积计算。

第四章:除锈工程

说明

一、本章项目适用于金属表面的手工、动力工具、喷射除锈、化学除锈及钢管内壁机械除锈工程。

二、各种管件、设备上人孔、管口凸凹部分的除锈已综合考虑在相应的项目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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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喷射除锈按Sa2.5级标准确定。若变更级别标准,如是Sa3级,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1,如是Sa2级或Sa1级,则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0.9

四、手工、动力工具除锈分轻、中重三种。

轻锈:部分氧化皮开始破裂脱落,红锈后用肉眼能见到腐蚀小凹点。 中锈:部分氧化皮破裂脱落,呈堆粉状,除锈后出现麻点或麻坑。

重锈:大部分氧化皮破裂脱落,呈片状锈层或凸起的锈斑,除锈后出现麻点或麻坑。 五、钢管内壁机械除锈:钢管内壁锈蚀程度为轻锈,除锈等级达到St2级以上。 六、喷射除锈标准:

Sa3级:除净金属表面上的油脂、氧化皮、锈蚀产物等一切杂物,呈现均一的金属本色,并有一定的粗糙度。

Sa2.5级:完全除去金属表面上的油脂、氧化皮、锈蚀产物等一切杂物,可见的阴影条纹、斑痕等残留物不得超过单位面积的5%

Sa2级:除去金属表面上的油脂、锈皮、松疏氧化皮、浮锈等杂物,允许有附氧化皮。 七、本章项目不包括微锈(标准氧化皮完全紧附,仅有少量锈点),如发生时,执行轻锈项目乘以系数0.2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道手工除锈、设备手工除锈、动力要工具除锈、钢管内壁机械除锈、喷射除锈(除钢结构)、化学除锈按除锈面积以“㎡”为单位计算。各种管件、阀门、法兰、人孔、管口凹凸部分不另行计算。

设备筒体、除锈计算公式: S=3.14×D×L

式中:S——除锈面积 D——外径

L——设备筒体高或管道延长米。

二、钢结构除锈按钢结构重量以“kg”为单位计算。

第五章:刷油工程

说明

一、本章项目适用于管道、设备、金属结构与玻璃布面、石棉布面、玛蒂脂面、抹灰面等刷(喷)油漆工程。

二、金属面刷油不包括除锈工作内容。

三、各种管件、阀门和设备上人孔、管口凸凹部分的刷油已综合考虑在相应项目内,不另行计算。

四、本章项目是按安装地点就地刷(喷)油漆考虑,如安装前集中刷油,人工乘以系数0.7(暖气片除外)。

五、本章项目主材与稀干料可以换算,但人工与材料消耗量不变。 六、标志色环等零星刷油,执行本章相应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2.0

七、如单独进行管件、阀门的刷油、防腐,按相关管道刷油、防腐项目乘以系数1.3

工程量计算规则

金属结构刷油按金属结构重量以“kg”为单位计算,其他刷油按刷油面积以“㎡”为单位计算。各种管件、阀门、法兰、人孔、管口凹凸部分不另行计算。

设备筒体、除锈计算公式: S=3.14×D×L

式中:S——除锈面积 D——外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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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设备筒体高或管道延长米。

第六章:防腐蚀涂料工程 说明

一、本章项目适用于设备、管道、金属结构等各种防腐涂料工程及金属管道的补口补伤防腐工程。

二、本章项目不包括除锈工作内容。

三、涂料配合比与实际设计配合比不同时,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换算,但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

四、管道补口每个口取定为:Φ426以下管道每个口补口长度为400mm;Φ426以上管道每个口补口长度为600mm。

五、混凝土管道外防腐是按在加工厂集中防腐考虑,项目内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已含管道补口用量。补口长度为600mm。

六、本章过氯乙烯涂料是按喷涂施工方法考虑的,其他涂料均按刷涂考虑。若发生喷涂施工时,其人工乘以系数0.3,材料乘以系数1.16,增加喷涂机械的内容(环氧煤沥青外防腐除外)。

七、如单独进行管件、阀门的刷油防腐,按相关管道刷油、防腐项目乘以系数1.3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设备表面积以“㎡”为单位计算,一般金属钢结构按设计图纸重量以“kg”为单位计算,管道按面积或延长米计算。各种管件、阀门、法兰、人孔、管口凹凸部分汪另行计算。

二 、如果上述防腐有补口补伤时,应扣除补口补伤所占工程量(混凝土管道外防腐除外),补口补伤工程量按相关规定计算。管道补口按10个为计量单位。每个补口长度取定为:Φ426以下管道为400mm;Φ426以上管道为600mm。但在计算管道外防腐工程量时,按以下规定扣除补口长度:Φ426以下管道为200mm;Φ426以上管道为400mm。

设备筒体、管道刷油计算公式: S=3.14×D×L

式中:S——刷油面积 D——外径

L——设备筒体高或管道延长米。

三、管道防腐保护层缠绕塑料布按外表面积计算,外表面积值见下表: 面积 管外径mm 结构 二油一布 三油一布 四油一布 面积 管外径mm 结构 二油一布

45 57 76 89 108 159 219 273 325 0.17 0.18 0.19 426 0.21 0.27 0.22 0.28 0.23 0.29 529 630 0.31 0.32 0.33 720 0.37 0.38 0.39 820 0.53 0.54 0.55 920 0.72 0.73 0.74 1020 0.89 0.90 0.91 1.05 1.06 1.07 1220 1.37 1.69 2.01 2.29 9

2.60 2.92 3.23 3.86 三油一布 四油一布 1.38 1.39 1.70 2.02 1.71 2.03 2.30 2.31 2.61 2.63 2.93 2.94 3.24 3.25 3.87 3.88 第七章:绝热工程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设备、管道的绝热工程。

二、伴热管道、设备绝热工程量计算方法是:主绝热管道或设备的直径加伴热管道的直径、再加10~20mm的间隙作为计算的直径,即:D=D主+d伴+(10~20mm)。

三、保温厚度大于100mm、保冷厚度大于80mm时应分层施工、工程量分层计算。如果设计要求保温厚度小于100mm、保冷厚度小于80mm需分层施工时,也应分层计算工程量。

四、仪表管道绝热工程,应执行本章相应项目。

五、管道绝热工程,除法兰、阀门外,其他管件均已考虑在内;设备绝热工程,除法兰、人孔外,其封头已考虑在内。

六、硬质瓦块安装适用于珍珠岩、蛭石、微孔硅酸钙等。 七、保护层:

1、镀锌铁皮厚度是按0.8mm以下综合考虑,若采用厚度大于0.8mm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2;卧式设备保护层安装,其人工乘以系数1.05

2、此项也适用于铝皮保护层,主材可以换算。

八、采用不锈钢薄钢板作保护层安装时,执行本章金属保护层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1.25,钻头消耗量乘以系数2.0,机械乘以系数1.15

九、聚氨酯泡沫塑料发泡工程,是按现场直喷无模具考虑的,若采用有模具浇注法施工,其模具制作安装应依据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十、矩形管道绝热需要加防雨坡度时,其人工、材料、机械应另行计算。

十一、设备和管道绝热均按现场安装后绝热施工考虑,若先绝热后安装时,其人工乘以系数0.9

十二、卷材安装应执行相同材质的板材安装项目,其人工、铁线消耗量不变,但卷材用量的损耗率按3.1%考虑。

十三、复合成品材料安装应执行相同材质瓦块(或管壳)安装项目。复合材料分别安装时应按分层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设备筒体或管道绝热、防潮和保护层计算公式: V=3.14×(D+1.033δ) ×1.033∫×L S=3.14×(D+2.1δ+0.0082) ×L 式中:D——直径

1.033、2.1——调整系数 δ——绝热层厚度

L——设备筒体或管道长

0.0082——捆扎线直径或钢带厚。 二、伴热管道绝热工程量计算公式

1、单管伴热或双管伴热(管径相同,夹角小于90°时) D′=D1+D2+(10~20mm)

式中:D′——伴热管综合值 D1——主管道直径 D2——伴热管道直径

(10~20mm)——主管道与伴热管道之间的间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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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双管伴热(管径相同,夹角大于90°时) D′=D1+1.5D2+(10~20mm)

3、双管伴热(管径不同,夹角小于90°时) D′=D1+D伴大+(10~20mm)

将上述D′计算结果分别代入设备筒体或管道绝热、防潮和保护层计算公式计算出伴热管道的绝热层、防潮层和保护层工程量。

三、设备封头绝热、防潮和保护层工程量计算式

2

V=[(D+1.033δ)/2]×3.14×1.033δ×1.5×N

2

S=[(D+2.1δ)/2] ×3.14×1.5×N

四、阀门绝热、防潮和保护层工程量计算式:

V=(D+1.033δ) ×3.14×2.5D×1.033δ×1.05×N S=(D+2.1δ) ×3.14×2.5D×1.05×N 式中:N——阀门个数

五、法兰绝热、防潮和保护层计算式:

V=(D+1.033δ) ×3.14×1.5D×1.033δ×1.05×N S=(D+2.1δ) ×3.14×1.5D×1.05×N 式中:N——法兰个数

六、弯头绝热、防潮和保护层计算式

V=3.14×(D+1.033δ) ×2×3.14×1.5D×1.033δ×N/B S=3.14×(D+2.1δ) ×2×3.14×1.5D×N/B 式中:N——弯头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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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值为取定:90弯头B=4;45弯头B=8. 七、拱顶罐封头绝热、防潮和保护层计算式 V=2×3.14×r×(h+1.033δ) ×1.033δ S=2×3.14×r×(h+2.1δ) 式中:H——厚度

第八章:元损伤探伤及其他

本意适用于无损伤检验、预热、后热、热处理及长输管道工程阴阳极保护、牺牲阳极工程。

一、无损探伤

1、本章适用于管道焊缝及母材的无损探伤。

2、计算X光、γ 射线探伤工程量时,按管材的双壁厚执行相应项目。

3、管道焊缝采用超声波无损探伤时,其检测范围内的打麿工程量按展开长度计算。 4、本章不包括下列内容,发生时另行计算。 (1)固定射线探伤仪器使用的各种支架的制作。 (2)因超声波探伤需要各种对比试块的制作。 二、预热与热处理

1、本章适用于碳钢各种施工方法的焊前预热或焊后热处理。

2、电加热片或电感应预热中,如要求焊后立即进行热处理,焊前预热项目人工乘以系数0.87.

3、用电加热片或电感应法加热进行焊前预热或焊后局部处理的项目中,除石棉布和高硅(氧)布为一次性消耗材料外,其他各种材料均按摊销是计入项目。

4、电加热片加热进行焊前预热或焊后局部热处理中,如要求增加一层石棉布保温,石棉布的消耗量与高硅(氧)布相同,人工不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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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电加热片是按履带式考虑的,如与实际不符时可按实调整。

6、热处理的有效时间是依据《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所规定的加热速率、温度下的恒温时间及冷却速率公式计算的,并考虑了必要的辅助时间、拆除和回收用料等工作内容。

三、阴极保护恒电位仪安装包括本身设备安装、设备之间的电器连接线路安装。至于通电点、均压线塑料电缆长度如超出项目用量的10%时,可以按实调整。牺牲阳极和接地装置安装,已综合考虑了立式和平埋设,不得因埋设方式不同而进行调整。

四、牺牲阳极项目中,每袋装入镁合金、铝合金、锌合金的数量按设计图纸确定。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材表面磁粉探伤和超声波探伤,不分材质、壁厚以“m”为单位计算。

二、焊缝X光射线、γ射线探伤,按管壁厚不分规格、材质以“张”为单位计算。 三、焊缝超声波、磁粉及渗透探伤,按规格不分材质、壁厚以“口”为单位计算。 四、管道焊缝应按照设计要求的检验方法和数量进行无损伤。当设计无规定是,管道焊缝的射线照相检验比例应符合规范规定。管口射线拍片数量按现场实际拍片张数计算。

五、焊前预热和焊后热处理,按不同材质、规格及施工方法以“口”为单位计算。

第九章:措施项目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市政各专业册的打、拔工具桩,围堰工程,沟槽、基坑、工作坑及检查井的支撑,木、钢管脚手架,构件运输,井点降水,黄土过等措施项目。

二、水上作业是以距岸线1.5m以外或者水深在2m以上的打拔桩。距岸线1.5m以内时,水深在1m以内者,按陆上作业考虑。如水深在1m以上2m以内者,其工程量则按水、陆各50%计算。

三、水上打拔工具桩按二艘驳船捆船台作业,驳船捆扎和拆除费用按第三册“桥涵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四、打拔工具桩均以直桩为准,如遇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5;如丙级土打拔工具桩按乙级土的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43

五、导桩及导桩夹木的制作、安装、拆除已包括在相应项目中。

六、圆木桩按疏打计算;钢板桩按密打计算,如钢板桩需要疏打时,按相应项目人工

乘以系数1.05.

七、打拔桩架90度调面及超运距移动已综合考虑。

八、竖、拆0.6T柴油打桩机架按第三册“桥涵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九、钢板桩和木桩的防腐费用等,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用中。

十、本章未包括施工期内发生潮汛冲刷后所需的养护工料。如遇特大潮汛发生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损失是,应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

十一、围堰工程50m范围以外取土方、砂、砂砾,应计算土方和砂、砂砾材料的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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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或外购费用,但应扣除子目中土方现场挖运的人工:55.5工日/100m黏土。括号中所列黏土数量为自然土方数量,结算中可按取土的实际数量调整。

十二、围堰工程中的各种木桩、钢桩均按本章水上打拔工具桩的相应项目执行,数量按实际计算。围堰工程中的圆木桩、钢桩、钢板桩项目,括号中所列打拔工具桩数量仅供参考。

十三、草袋围堰如使用麻袋、尼龙袋装上围筑,可按麻袋、尼龙袋的规格、单价换算,但人工、机械和其他材料消耗量不变。

十四、围堰施工中若未使用驳船,而是搭设了栈桥,则应扣除驳船费用,增加栈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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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本章围堰尺寸取定如下:

1、土草围堰的顶宽为1~2m,堰高为4m以内。 2、土石混合围堰的顶宽为2m,堰高为6m以内。 3、圆木桩围堰的堰顶宽为2~2.5m,堰高5m以内。 4、钢桩围堰的堰顶宽为2.5~3m,堰高为6m以内。 5、钢板桩围堰的堰顶宽为2.5~3m,堰高为6m以内。

6、竹笼围椻竹笼间黏土填心的宽度为2~2.5m,堰高5m以内。 十六、竹岛填心子目是指在围堰围成的区域内填土、砂及砂砾石。 十七、双层竹笼围堰竹笼间黏土填心的宽度超过2.5m时,超出部分可套筑岛填心子目。 十八、施工围堰的尺寸按有关设计施工规范或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堰内坡脚至堰内基坑边缘距离根据河床土质及基坑深度而定,但不得小于1m。

十九、挡土板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二十、除槽钢挡土板外,本章均按横板、竖撑计算,如采用竖板、横撑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20

二十一、挡土板支撑按槽坑两侧同时支撑挡土板考虑,支撑面积为两侧挡土板面积之和,支撑宽度为4.1m以内。如槽坑宽度超过4.1m时,其两侧均按一侧支挡土板考虑。按槽坑一侧支撑挡土板面积计算时,工日乘以系数1.33,除挡土板外,其他材料乘以系数2.0

二十二、如遇上层放坡、下层支撑则按实际支撑面积计算。

二十三、钢桩挡土板中的槽钢柱按设计以t为单位,按本章打、拔工具桩相应项目执行。

二十四、如采用井字支撑时,按木挡土板、竹挡土板、钢制挡土板工程中的相应疏撑项目乘以系数0.61

二十五、本章木、钢管脚手架已包括斜道及拐弯平台的搭设。砌筑物高度超过1.2m可计算脚手架搭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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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小型构件是指单体体积在0.04m以内,重量在100kg以内的各类混凝土构件或重量在100kg以内的铸铁井盖、管件。小型构件、半成品运输系指预制、加工场取料中心至施工现场堆放使用中心距离的超出150m的运输。

二十七、井点降水深度项目适用于地下水位较高的粉砂土、砂质粉土、黏质粉土或淤泥夹薄层砂性土的地层。

二十八、井点降水: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井点、深井井点的采用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一般情况下,降水深度6m以内采用轻型井点,6m以上30m以内采用相应的喷射井点,特殊情况下可选用大口径井点、深井井点。井点使用时间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喷射井点包括两根观察孔制作,喷射井管包括了内管和外管。井点材料使用摊销量中已包括井点拆除时的材料损耗量。

二十九、井点降水过程中,如需提供资料,则水位监测和资料整理费用另计。

三十、井点降水成孔过程中产生的泥水处理及挖沟排水工作应另行计算。遇有天然水源可用时,不计水费。

三十一、模板项目可用于本册第三章“护坡、挡土墙”中的混凝土压顶和混凝土挡墙。 三十二、塔吊基础及轨道铺拆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三十三、可竞争措施项目中的其他措施项目、不可竞争措施项目适用于拆除工程、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以及各册(除隧道工程)的土石方工程,其他项目的其他措施项目、不可竞争措施项目随主体工程的其他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的费率计算。

三十四、可竞争措施项目中的其他措施项目以实体项目和可竞争措施项目(除其他措施项目以外)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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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施工期不足冬雨季规定天数50%的按50%计取;施工期超过冬雨季规定天数50%的按全部计取。

三十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以直接费(含人工、材料、机械调整,不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设备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价款调整之和为计算基数。

三十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分基本费和增加费两部分。基本费是按照工程所在地在市区、县城区域内编制的。如工程不在市区、县城区域内的,乘以系数0.97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圆木桩:按设计桩长L(检尺长)和圆木桩小头直径D(检尺径)计算圆木桩体积。 二、凡打断、打弯的桩,不重复计算工程量。

三、竖、拆打拔桩架次数,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规定是按打桩的进行方向:双排桩每100延长米,单排桩每200延长米计算一次,不足一次者均各计算一次。

四、打拔桩土质类别的划分,见下表: 打拔桩土质类别划分表

鉴别方法 砂夹层情况 土壤类别 砂层砂层连续砂粒中卵孔隙厚度种类 石含比 (m) 量(%) 土壤物理力学性能 天然压缩系含水数 量(%) 静力触探值 每10m动力纯平均触探沉桩时(min) 击数 间说明 甲 级 土 ﹥0.8 ﹥30 ﹥0.03 ﹤30 ﹤7 桩经机械作用15以内 易沉入的土 土壤中夹有较薄的细砂层,桩25以内 经机械作用易沉入的土 乙 级 ﹤2 土 粉细砂 0.6~0.8 25~30 0.02~0.03 30~60 7~15 丙 级 ﹥2 土 中粗砂 ﹥15 ﹤0.6 ﹤0.02 ﹥60 土壤中夹有较厚的粗砂层或﹥15 25以外 卵石层,桩经机械作用较难沉入的土 五、围堰工程按体积或延长米计量。以体积为单位计算的围堰按围堰的施工断面乘以围堰中心线的长度,以延长米为单位计算的围堰按围堰中心线的长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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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围堰高度按施工期内的最高临水面加0.5m计算。

七、支撑工程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支撑面积以“㎡”为单位计算。

八、脚手架工程量按墙面水平边线长度乘以墙面砌筑高度以“㎡”为单位计算,柱形砌体按图示柱结构外围周长另加3.6m乘以砌筑高度以“㎡”为单位计算。

九、轻型井点50根为一套;喷射井点30根为一套;大口径井点10根为一套;深井井点一根为一套。累计根数不足一套者按一套计算。一天系按24h计算。井管的安装、拆除以“根”为单位寸计算。

十、木便桥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桥面面积以“㎡”为单位计算。 十一、过筛黄土数量按筛前土方量计算。

十二、模板按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以“㎡”为单位计算。

附录一 配合比

说明

一、本定额的各种配合比,是确定定额项目中配合比材料的含量和预算价值的依据。施工时应按有关规定及试验部门的配合比配制,不得按本定额配合比表的材料用量直接使用。

二、配合比表中列出的材料消耗量及其损耗量,配制所需人工、机械台班包括在相应项目内。

三、混凝土用砂是按天然砂(含水率按2.5%)编制,实际不同时不作调整。砌筑砂浆及抹灰砂浆包括了筛砂损耗,筛砂用工已包括在各相应项目内。

四、各种混凝土的材料用量,均是以浇捣后的密实体积计算的。砌筑砂浆和抹灰砂浆是按实体积计算的,使用时不得再增加虚实体积。

五、混凝土用石子,分别编入了碎石及砾石两部分。石子粒径分三级,即最大粒径10(15)mm、20mm、40mm。如最大粒径超过40mm时,可按40mm粒径项目计算。冲洗石子用工已包括在相应项目内。

六、本配合比表中的用水量为配制用水,其他如养护用水、洗刷工具用水及冲洗石子用水均已包括在相应项目中。

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第一册:道路工程

第一章:路床(槽)开挖与整形

说明

一、本章包括路床(槽)开挖、路床(槽)整形、路基盲沟、基础弹软土处理、铺垫层料等内容。

二、开挖路槽土方,适用于路槽挖深在50cm以内的人工开挖。 三、机械开挖路槽套用第一册“通用项目”有关项目。

四、路床(槽)整形项目的内容,包括平均厚度10cm以内的人工挖高填低、平整路床,使其形成设计要求的纵横坡度,并经压路机碾压密实。

五、边沟成型,综合考虑了边沟挖土的土质类别和边沟两侧边坡培整面积所需的挖土、培土、修整边坡及余土抛出沟外的全过程,本项目只供城郊公路少量边沟成型使用,大量挖沟槽土方不适用。

六、混凝土滤管盲沟项目中不含滤管外滤层材料。 七、粉喷桩项目中,桩直径取定5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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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铺筑垫层项目适用于混凝土路面,其中砂垫层宽度按路面宽每侧增加5cm 九、道路施工工中翻浆处理,按实际发生工程量,套用相应的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开挖路槽土方按宽度乘以设计中心线长度、挖深以“m3”为单位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的体积;在设计中明确加宽值的,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中未明确加宽值的可按设计路宽每侧各加25cm计算。

二、道路工程床(槽)整形按宽度乘以设计中心线长度以“㎡”为单位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的面积。在设计中明确加宽值的,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中未明确加宽值的可按设计路宽每侧各加25cm计算。

三、掺石灰、改换炉渣、改换片石、石灰砂桩、粉喷桩、抛石挤按实际体积以“m3”为单位计算。

四、塑板桩按设计延长米计算。

五、土工布按设计铺筑面积以“㎡”为单位计算。

第二章:道路基层

一、本章包括各种级配的多合土基层、冷再生基层等内容。 二、本章厂拌多合土是按材料到现场摊铺点考虑。

三、石灰土、多合土基层多层铺筑时,其基础顶层养生期按7天考虑,其用水量已综合在顶层多合土养生项目内,使用时不得生重复计算用水量。

四、有骨料混合料基础顶层养生按本章相应项目乘系数1.2

五、多合土基层中各种材料是按常用的配合比编制的,当设计配合比与之不同时,有关的材料消耗量可按配合比进行调整,但人工和机械台班的消耗量不变。

六、本章土的数量为松方数量。

七、凡列有“每减1cm”的子目,适用于压实厚度在20cm以内。设计压实厚度在20cm以上的,应按两个铺筑层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基层工程量按宽度乘以设计中心线长度以“㎡”为单位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的面积。在设计中明确加宽值的,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中未明确加宽值的可按设计路宽每侧各加25cm

第三章:道路面层

一、本章包括简易路面、沥青表面处治、沥青混凝土路面及水泥混凝土路面等内容。 二、沥青混凝土、黑色碎石是按到现场摊铺点的压实体积编制的。

三、水泥混凝土路面,综合考虑了前台的运输工具不同所影响的工效及有筋、无筋等不同的工效,但未包括钢筋、模板制安,钢筋模板制安另套用相应项目。

四、水泥混凝土路面按现场搅拌机搅拌和预拌混凝土分别编制的,均不包括路面刻纹,路面刻纹套用相应项目。

五、水泥混凝土路面以平口为准,如设计为企口时,其用工量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01 六、喷洒沥青油料项目,分别列有石油沥青和乳化沥青两种油料,应根据设计要求套用相应项目。

七、铺设沥青混凝土面层,均包括了卡缝用量。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道路面层工程量按设计中心线长度乘以设计宽度以“㎡”为单位计算(包括转弯面积),不扣除各类井所占的面积,扣除侧、平台所占的面积。

二、伸缩缝按设计长度乘以设计厚度以断面面积计算。

三、钢筋、传力杆的拉杆的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纸尺寸以“t”为单位计算,钢筋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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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设计图纸规定计算,设计图纸没有规定的按以下方法计算。

水平钢筋通长搭接量,直径10mm以内按每12m一个接头;直径10mm以上至直径25mm以内按10m一个接头;直径25mm以上按9m一个接头计算,搭接长度按规范及设计规定计算。

第四章:便道砖、侧平石安砌

一、本章包括便道砖、侧石、平石安砌等内容。 二、人行道板如需拼铺图案时人工乘以系数1.1 三、异型便道砖安砌人工乘以系数1.1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便道砖安砌按设计面积以“㎡”为单位计算,不扣除井所占的面积,但扣除树池所占面积。

二、垫层按设计体积计“m3”为单位计算,不扣除井所占的体积,但扣除树池所占体积。

三、侧、平石安砌按设计长度以“m”为单位计算,不扣除井所占的长度。 四、砌筑树池按设计延长米计算。

第五章:道路交通管理设施

说明

一、道路交通设施工程定额中包括基础项目、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设施、交通岗位设施、交通隔离设施共六部分,适用于道路、桥梁、隧道、广场及停车场(库)的交通管理设施工程。定额中未包括翻挖原有道路结构层及道路修复内容,若发生时套用相关项目。

二、工作井定额中未包括电缆管接入工作井时的封头材料,发生时应按实际计算。 三、电缆保护管铺设参照第八册“路灯工程”相关项目。

四、标杆安装项目中包括标杆上部直杆及悬臂杆安装、上法兰安装及上下法兰的连接等工作内容。柱式标杆安装项目是按单柱式编制,若安装双柱式标杆时按相应项目的两倍寸计算。

五、反光镜安装参照减速板安装项目,并对材料进行换算。

六、线条的定额宽度:实线及分界虚线为15cm,黄侧石线为20cm。若实际宽度与定额宽度不同时,材料数量可按比例换算。

七、停止线、黄格线、导流线、减让线参照横道线定额。减让线按横道线定额人工及机械台班数量乘以1.05系数。

八、线条的其他材料费中已包括了护线帽的摊销,箭头、标记的其他材料费中已包括了模板的摊销,均不得另行计算。

九、文字标记的高度应根据计算行车速度确定:计算行车速度小于40km/h时,字高为3m;计算行车速度为60~80km/h时,字高为6m;计算行车速度大于100km/h时,字高为9m。

十、温漆子目中未包括反光材料,若发生时按实计算。

十一、信号灯电源线安装定额中未包括电源线进线及夹箍,应按施工中实际发生数量计算。

十二、交通信号灯安装不分国产和进口、车行和人行,定额中已综合取定。 十三、安装信号灯所需的升降车台班已包括在信号灯架定额中,不另行计算。 十四、本章定额中不包括牲软件的编制及设备调试。

十五、环形检测线安装定额适用于在混凝土和沥青混凝土路面上的导线敷设。

十六、值警亭安装定额中未包括基础工程和水电安装工作内容,发生时另行寸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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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警亭按工厂制作、现场整体吊装考虑。

十七、定额中每片护栏的标准宽度:车行道中心隔离护栏(活动式、固定式)为2.5m,机非隔离护栏为3m,人行道隔离护栏(半封闭)为6m,人行道隔离护栏(全封闭)为2m.

十八、定额中每扇活动门的标准宽度:半封闭活动门(单移门)为B≤4M;半封闭活动门(双移门)为4m≤B≤8m;全封闭活动门分为2m和4m.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接线工作井、标杆、标志板、视线诱导器、标记、交通信号灯、值警亭安装、信号机箱、信号灯架均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二、交通信号灯安装以“套”计算;环形检测线安装、隔离护栏安装均按设计图示长度以“m”为单位计算;标线、黄侧石线、信号灯架空走线按设计图示长度以“km”为单位计算。

三、横道线、清除标线按设计图示尺寸按面积以“㎡”为单位计算。

四、环形检测线敷设长度按实埋长度与预留长度之和计算;交通标线中实线按设计长度计算;分界虚线按规格以线段长度乘以间隔长度表示,工程量按虚线总长度计算;横道线、停止线、黄格线、导流线、减让线按实漆面积计算;文字标记按每个文字的整体外围方形高度计算。

五、隔离护栏处的活动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扇”为单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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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混凝土隔离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为单位计算。

七、交通钢管栏杆、防眩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单位理论质量以“t”为单位计算。 八、车行道中心隔离护栏(活动式)底坐按实计算。

九、机非隔离护栏的安装长度按整段护栏首尾两只分隔墩的外侧面之间的长度计算。 十、人行道隔离护栏的安装长度按整段护栏首尾立杆之间的长度计算。 第六章:措施项目 说明

一、本章包括热沥青运输、沥青混凝土场内运输、多合土运输、模板、其他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等内容。

二、热沥青运输项目仅适用于厂集中加工的热沥青场外运输。

三、可竞争措施项目中的其他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适用于除拆除工程、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以及各册(除隧道工程)的土石方工程以外的项目。

四、可竞争措施项目中的其他措施项目以实体项目和可竞争措施项目(除其他措施项目以外)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

五、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施工期不足冬雨季规定天数50%的按50%计取;施工期超过冬雨季规定天数50%的按全部计取。

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以直接费(含人工、材料、机械调整,不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设备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价款调整之和为计算基数。

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分基本费和增加费两部分。基本费是按照工程所在地在市区、县城区域内编制的。如工程不在市区、县城区域内的,乘以系数0.97.

工程量计算规则

模板工程量按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积寸计算,

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第二册:桥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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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打桩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打木制桩、打钢筋混凝土桩、打钢管桩、送桩、接桩等内容。

二、本章土质类别按砂土、黏土考虑。如实际土质为砂砾、砾石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土壤类别划分详见第一册“通用项目”。

三、本章均为打直桩,如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斜率在1:6以内时,人工乘以系数1.33,机械乘以系数1.43.

四、本章考虑了在支架平台上的操作,但不包括支架平台的费用,支架平台的搭设与拆除按第十四章有关项目计算。

五、陆上打桩采用履带式柴油打桩时,不计陆上工作平台费,可计20cm碎石垫层,面积按陆上工作平台面积寸计算。

六、船上打桩项目按两艘船只拼搭、捆绑考虑。

七、打板桩项目中,均已包括打、拔导向桩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八、陆上、支架上、船上打桩项目中均未包括运桩。

九、送桩项目按4m为界,如实际超过4m时,乘以下表调整系数: 送桩长度 调整系数 5m以内 1.2 6m以内 1.5 7m以内 2.0 8m以内 2.75 9m以内 3.5 10m以内 4.25 十、打桩机械的安装、拆除按第十四章有关项目计算。打桩机械场外运输费按施工组织设计执行2012年《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直径Φ表示管的外径》。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打桩

1、钢筋混凝土方桩、板桩按桩长度(包括尖桩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积计算。

2、钢筋混凝土管桩按桩长度(包括尖桩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积,减去空心部分体积计算。

3、钢管桩按桩实际重量,以“t”为单位计算。 二、焊接桩型钢用量可按实调整。 三、送桩

1、陆上打桩时,以原地面平均标高增加1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2、支架上打桩时,以当地施工期间的最高潮水位增加0.5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3、船上打桩时,以当地施工期间的平均水位增加1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第二章:钻孔灌注桩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埋设护筒、人工挖孔、钻孔及灌注混凝土等内容。 二、本章钻孔土质分为八种:

1、砂土:粒径≤2mm的砂类土,包括淤泥、轻亚黏土。 2、黏土:亚黏土、黏土、黄土、包括土状风化。

3、砂砾:粒径2~20mm的角砾、圆砾含量≤50%,包括礓石粒土及粒状风化。

4、砾石:粒径2~20mm的角砾、圆砾含量>50%,有时还包括粒径为20~200mm的碎石、卵石,其含量在40%以内,包括块状风化。

5、卵石:粒径为20~200mm的碎石、卵石含量大于10%,有时还包括块石、漂石、其含量在10%以内,包括块状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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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软石:各种松软、胶结不紧、节理较多的岩石及较坚硬的块石土、漂石土。

7、次坚石:硬的各类岩石,包括粒径大于500mm、含量大于10%的较坚硬的块石、漂石、卵石、砾石。

8、坚石:坚硬的各类岩石,包括粒径大于1000mm、含量大于10%的坚硬的块石、漂石、卵石、砾石。

三、埋设钢护筒项目中钢护筒是按摊销计算,若在深水作业,钢护筒无法拔出,经建设单位签证后,可按钢护筒实际用量(或参考下表重量)减去子目数量一次增列计算。 桩径(mm) 每米护筒重量(kg/m) 800 155.06 1000 184.87 1200 285.93 1500 345.09 2000 554.6 四、灌注桩工作平台按第十四章有关项目计算。 五、钻孔灌注钢筋笼按图纸计算,套用第五章钢筋工程有关项目。 六、钻孔灌注桩如需使用预埋铁件时,套用第五章钢筋工程有关项目。

七、灌注桩混凝土均考虑混凝土水下施工,按机械搅拌,在工作平台上导管倾注混凝土。项目中已包括设备(如导管等)摊销及扩孔增加的混凝土数量,不得另行计算。

八、本章项目中不包括钻孔机场外运输、截除余桩、废泥浆处理及外运,其费用可另行计算。

九、本章项目不包括钻孔时遇到障碍必须清除工作,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泥浆制作是按普通泥浆考虑的,若需采用膨润土制作泥浆时,可按施工组织设计据实计算,泥浆池制作另套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机械成孔工程量按入土深度计算。定额项目中的深指护筒顶至桩底的深度。

二、人工挖桩孔土方工程量按护壁外缘的断面面积乘以设计深度以“m3”为单位计算。 三、灌注混凝土按设计桩长(包括加灌长度)乘以断面面积以“m3”为单位计算,水下混凝土按设计桩长加1m乘以断面面积以“m3”为单位计算。

四、计算人工挖孔桩、机械成孔桩的工程量时,应扣除护筒所占体积、长度。 五、埋设钢护筒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长度计算。 六、混凝土护壁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实际体积计算。 七、泥浆制作数量按实际数量计算。

第三章:砌长工程(现场搅拌)

说明

一、本章包括浆砌块石、料石、混凝土预制块的砖砌体等内容。 二、本章适用于砌筑高度在8m以内的桥涵砌筑工程。 三、本章不包括垫层、拱背和台背的填充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砌筑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m3”为单位计算,不扣除嵌入砌体中的钢管、沉降缝、伸缩缝以及单孔面积在0.3 ㎡以内的预留孔洞所占的体积。

第四章:砌筑工程(预拌砂浆)

说明

一、本章包括浆砌块石、料石、混凝土预制块的砖砌体等内容。 二、本章适用于砌筑高度在8m以内的桥涵砌筑工程。 三、本章不包括垫层、拱背和台背的填充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砌筑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m3”为单位计算,不扣除嵌入砌体中的钢管、沉降缝、伸缩缝以及单孔面积在0.3 ㎡以内的预留孔洞所占的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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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钢筋工程及构件安装

说明

一、本章包括钢筋、高强钢丝、钢绞线、预埋铁件的制作安装和构件安装等内容。 二、因束道长度不等,故子目中未列锚具数量,但已包括锚具安装的人工费。

三、压浆管道项目中的铁皮管、波纹管均已包括三通管安装费用,三通管费用可据实计算。

四、螺旋筋、垫铁按锚具自身带有考虑。

五、小型构件安装已包括150m场外运输,其他构件安装均未包括场内运输,可套用本册第十四章相应项目。

六、预制构件安装项目中均未包括脚手架、如需要脚手架时,可套用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筋按设计图纸尺寸以“t”为单位计算,钢筋接头按设计图纸规定计算,设计图纸没有规定的按以下方法计算:

1、水平钢筋通长搭接量,直径10mm以内按每12m一个接头;直径10mm以上至直径25mm以内按10m一个接头;直径25mm以上按9m一个接头计算,搭接长度按规范及设计规定计算。

2、竖向钢筋通长搭接量按以上规定计算,但层高小于规定接头间距的竖向钢筋接头,按每一个自然层一个接头计算。

二、T型梁连接钢板按设计图纸重量计算。

三、锚具工程量按设计用量乘以下列系数计算: 锥形锚:1.05;OVM锚:1.05;墩头锚1.00. 四、压浆管道按设计管道长度计算。

五、压浆按压浆管道断面面积乘以长度以“m3”为单位计算。

六、预制构件安装均按构件混凝土实体积(不包括空心部分)计算。

七、钢管栏杆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防撞栏杆钢管扶手尺寸以净重量计算。 八、伸缩缝安装按设计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九、石质栏杆和不锈钢栏杆以延长米计算。

第六章:现浇混凝土工程

说明

一 、本章包括基础、墩、台、柱、梁、桥面、接缝、台阶、楼梯等内容。

二、嵌石混凝土的块石含量如与设计不同时,可以调整混凝土、块石的数量,其他不变。

三、桥面聚氨酯防水涂料已包括基层表面刷涂处理剂一遍。 四、现浇地袱套用小型构件中地梁、侧石、缘石项目。

五、楼梯基础以及与地坪相连接的混凝土踏步等,定额内均未包括,应另列项目计算。 六、螺旋楼梯栏板、栏杆、扶手套用相应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1.3,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1

七、柱式螺旋楼梯中间柱另按相应项目计算,其人工及机械费乘以系数1.5

八、本章项目均未包括预埋铁件,如设计有预埋铁件时,可按设计用量套用第五章有关项目 。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实体积计算(扣除空心板、梁的空心体积),不扣除钢筋、铁件、预留压浆孔道和螺栓及单孔面积在0.3㎡以内的孔洞所占的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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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台阶工程量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三、整体楼梯按楼梯和楼梯平台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与楼板的划分以楼梯梁的外这缘为界,该楼梯梁已包括在楼梯水平投影面积以内。楼梯段间(楼梯井)的空隙宽度在50cm以外者,应扣除其面积。

整体螺旋楼梯、柱式螺旋楼梯,按每一旋转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与走道板的划分以楼梯梁的外边缘为界,该楼梯梁已包括在楼梯水平投影面积内。柱式螺旋楼梯扣除中心混凝土柱所占的面积。

每一旋转层的面积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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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14(R-r)

式中:r——圆柱半径 R——螺旋楼梯半径

第七章:预拌混凝土工程(现浇)

说明

一 、本章包括基础、墩、台、柱、梁、桥面、接缝、台阶、楼梯等内容。

二、嵌石混凝土的块石含量如与设计不同时,可以调整混凝土、块石的数量,其他不变。

三、现浇地袱套用小型构件中地梁、侧石、缘石项目。

四、楼梯基础以及与地坪相连接的混凝土踏步等,定额内均未包括,应另列项目计算。 五、螺旋楼梯栏板、栏杆、扶手套用相应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1.3,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1

六、柱式螺旋楼梯中间柱另按相应项目计算,其人工及机械费乘以系数1.5

七、本章项目均未包括预埋铁件,如设计有预埋铁件时,可按设计用量套用第五章有关项目 。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实体积计算(扣除空心板、梁的空心体积),不扣除钢筋、铁件、预留压浆孔道和螺栓及单孔面积在0.3㎡以内的孔洞所占的体积。

二、台阶工程量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三、整体楼梯按楼梯和楼梯平台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与楼板的划分以楼梯梁的外这缘为界,该楼梯梁已包括在楼梯水平投影面积以内。楼梯段间(楼梯井)的空隙宽度在50cm以外者,应扣除其面积。

整体螺旋楼梯、柱式螺旋楼梯,按每一旋转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与走道板的划分以楼梯梁的外边缘为界,该楼梯梁已包括在楼梯水平投影面积内。柱式螺旋楼梯扣除中心混凝土柱所占的面积。

每一旋转层的面积计算公式:

22

S=3.14(R-r)

式中:r——圆柱半径 R——螺旋楼梯半径

第八章:预制混凝土工程

说明

一、本意包括预制桩、柱、板、梁及小型构件等内容。 二、预制地袱套用小型构件中缘石、人行道、锚定板项目。

三、本章均未包括预埋铁件,如设计有预埋铁件时,可按设计用量套用第五章有关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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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制桩工程量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积计算。

二、预制空心构件按设计图尺寸扣除空心体积,以实体积计算。空心板梁的堵头板体积不计入工程量内,其消耗量已在项目中考虑。

三、预制空心板梁,凡采用橡胶囊做内模的,考虑其压缩变形因素,可增加混凝土数量,当梁长在16m以内时,可按设计计算体积增加7%,若梁长大于16m时,则增加9%计算。如设计图已注明考虑橡胶囊变形时,不再增加。

四、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封锚混凝土数量按设计数量以实体积计算。

第九章:预拌混凝土工程(预制)

说明

一、本意包括预制桩、柱、板、梁及小型构件等内容。 二、预制地袱套用小型构件中缘石、人行道、锚定板项目。

三、本章均未包括预埋铁件,如设计有预埋铁件时,可按设计用量套用第五章有关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预制桩工程量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积计算。

二、预制空心构件按设计图尺寸扣除空心体积,以实体积计算。空心板梁的堵头板体积不计入工程量内,其消耗量已在项目中考虑。

三、预制空心板梁,凡采用橡胶囊做内模的,考虑其压缩变形因素,可增加混凝土数量,当梁长在16m以内时,可按设计计算体积增加7%,若梁长大于16m时,则增加9%计算。如设计图已注明考虑橡胶囊变形时,不再增加。

四、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封锚混凝土数量按设计数量以实体积计算

第十章:立交箱涵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箱涵制作、顶进、箱涵内挖土等内容。 二、箱涵顶进土质是按一、二类土考虑的。

三、本章不包括基坑开挖、支撑、土方外运及井点降水的工作内容,可套用有关子目。 四、箱涵顶进项目所指的自重是指顶进箱涵的全部自重。 五、异地预制箱涵、箱涵的场外运输、就位应另行计算。

六、箱涵外壁及滑板刷聚氨酯防水涂料已包括基层表面刷处理剂一遍。 七、箱涵顶进如采用气垫,在套用顶进项目时乘以系数0.7 八、顶进所用后背执行第十四章有关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透水管安装按设计图纸以延长米计算。

二、箱涵滑板下的肋楞,其工程量并入滑板内计算。

三、箱涵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实体积计算,不扣除钢筋、铁件、单孔面积0.3㎡以内的预留孔洞所占的体积。

四、气垫只考虑在预制箱涵底板上使用,按箱涵底面面积计算。气垫的使用天数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五、箱涵顶进分空顶、无中继间实土顶和有中继间实土顶三类,其工程量计算如下: 1、空顶工程量按空顶的单节箱涵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计算。

2、实土顶工程量按实顶的单节箱涵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计算(箱涵位移是指箱涵浇注位置的尾端至最后顶进就位后尾端之间的距离)。

六、箱涵内挖土按箱涵外侧断面积乘以顶进长度以体积计算。

七、金属顶柱、中继间护套、千斤顶支架、挖土支架、刃脚制作的工程量按箱涵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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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目计算出的数量作为工程量。

第十一章:预拌混凝土立交箱涵工程

本章适用于预拌混凝土制作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箱涵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实体积计算,不扣除钢筋、铁件、单孔面积0.3㎡以内的预留孔洞所占的体积。

第十二章:装饰工程(现场搅拌)

说明

一、本章包括砂浆抹面、水刷石、剁斧石、拉毛、水麿石、镶贴面层、涂料等内容。 二、本章未包括颜料费用,如设计要求填加颜料时,应增加颜料费用。 三、本章未包括脚手架,发生时套用第一册“通用项目”有关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除金属面油漆按金属构件重量以“t”为单位计算外,其余项目均按装饰面积计算,不扣除分格线、空格、单孔面积在0.3㎡以内的孔洞所占的面积,侧壁抹灰不再增加。

第十三章:装饰工程(预拌砂浆)

说明

一、本章包括砂浆抹面、水刷石、剁斧石、拉毛、水麿石、镶贴面层等内容。 二、本章未包括脚手架,发生时套用第一册“通用项目”有关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本章项目均按装饰面积计算,不扣除分格线、空格、单孔面积在0.3㎡以内的孔洞所占的面积,侧壁抹灰不再增加。

第十四章:措施项目

说明

一、本章包括基础支架平台、木垛、支架的搭拆,打桩机械、船排、万能杆件的组拆,挂篮的安拆和推移,胎、地模的筑拆,桩顶混凝土凿除,顶进后背,构件运输,现浇混凝土模板,预制混凝土模板,拱圈模板,张拉台座,其他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等内容。

二、支架平台分陆上、水上两类,其划分范围如下:

1、水上支架平台:凡河道原有河岸线向陆地延伸2.5m范围内,均可套用水上支架平台。

2、陆上支架平台:除水上支架范围以外的陆地部分均属陆上支架平台范围,但不包括坑洼地段。如坑洼地段平均水深在2m以上时,此范围内可套用水上支架平台。如坑洼地段平均水深在1m以上2m以内时,此范围内按水上、陆上支架平台各取50%寸计算。如平均水深在1m以内时按陆上支架平台计算。

三、桥涵拱盔、支架均不包括底模及地基加固费用。

四、组装、拆卸船排项目中未包括压舱费用。压舱材料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数量,或按船排总吨位的30%计算。

五、打桩机械锤重的选择如下表: 桩类别 桩长度(m) L≤8.00 钢筋混凝土方桩及板桩 L≤8.00 8.00<L≤16.00 16.00<L≤24.00 24.00<L≤28.00

桩截面积S(M2)或管径Φ(mm) S≤0.05 0.05<S≤0.05 0.105<S≤0.125 0.125<S≤0.160 0.160<S≤0.225 24

锤重(kg) 600 1200 1800 2500 4000 28.00<L≤32.00 32.00<L≤40.00 L≤25.00 L≤25.00 L≤25.00 钢筋混凝土管桩 L≤50.00 L≤25.00 L≤50.00 L≤25.00 L≤50.00 0.225<S≤0.250 0.250<S≤0.300 Φ400 Φ550 Φ600 Φ600 Φ800 Φ800 Φ1000 Φ1000 5000 7000 2500 4000 5000 7000 5000 7000 7000 8000 注:钻孔灌注桩工作平台按孔径Φ≤1000,套用锤重1800kg打桩工作平台;Φ>1000,套用锤重2500kg打桩工作平台。

六、搭、拆水上工作平台项目中,已综合考虑了组装、拆卸船排及组装、拆卸打拔桩架工作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七、木驳船和铁驳船进出场费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

八、后背如需打桩,可套用第一册“通用项目”的相关项目。 九、模板项目均不包括拱盔和支架内容,可套用本章相应项目。 十、本章模板项目适用混凝土与预拌混凝土。

十一、承台模板分有底模及无底模两种,应按不同的施方法套用本章相应项目。

十二、先张法预应力张拉合座不包括钢筋和模板内容,可套用第五章及本章相应项目。 十三、可竞争措施项目中的其他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适用于除拆除工程、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以及各册(除隧道工程)的土石方工程以外的项目。

十四、可竞争措施项目中的其他措施项目以实体项目和可竞争措施项目(除其他措施项目以外)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

十五、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施工期不足冬(雨)季规定天数50%的按50%计取;施工期超过冬(雨)季规定天数50%的按全部计取。

十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以直接费(含人工、材料、机械调整,不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设备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价款调整之和为计算基数。

十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分基本费和增加费两部分。基本费是按照工程所在地的市区、县城区域内编制的。如工程不在市区、县城内的,乘以系数0.97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搭拆打桩工作平台面积计算: 1、桥梁打桩:F=N1F1+N2F2 每座桥台(桥墩):F1=(5.5+A+2.5)×(6.5+D) 每条通道:F2=6.5×[L-(6.5+D)] 2、钻孔灌注桩:F1=N1F1+N2F2 每座桥台(桥墩):F1=(A+6.5) ×(6.5+D) 每条通道:F2=6.5×[L-(6.5+D)] 式中:F——工作平台总面积;

F2——桥台至桥墩间或桥墩至桥墩间通道工作平台面积; N1——桥台和桥墩总数量 N2——通道总数量

D——二排桩之间的距离(m)

L——桥梁跨径或护岸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之间的距离(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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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桥台(桥墩)每排桩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之间的距离(m) 注:工作平台面积计算示意图见下页。 二、桥涵拱盔、支架空间体积计算:

1、桥涵拱盔体积按起拱线以上弓形面积乘以(桥宽+2m)计算。

2、桥涵支架体积按结构底至原地面(水上支架为水上支架平台顶面)平均标高乘以纵向距离再乘以(桥宽+2m)计算。

三、挂篮安装按挂篮重量计算(不包括压重材料重量)。挂篮推移按挂篮重量乘以推移长度计算。

四、筑、拆胎、地模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数量以面积计算。 五、顶进后背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数量计算。

六、构件运输的工程量按构件混凝土实体积(不包括空心部分)计算。 七、驳船不包括进出场费,其费用另行计算。

八、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计算。混凝土中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侧壁模板面积不再计算;单孔面积在0.3m2以上时,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模板工程量之内。

九、预制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计算。其中空心板梁中空心部分,均按用橡胶囊抽拔考虑,橡胶囊摊销量已包括在子目中,不再计算空心部分模板工程量。

十、拱圈模板工程量按模板与砌体的接触面积寸计算。 十一、张拉台座以“座”为单位计算。

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第四册:隧道工程

说 明

一、本章的岩石、土分类,详见第一册“通用项目”中“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二、洞内地沟开挖项目,只适用于洞内独立开挖的地沟,非独立开挖地沟不得执行本项目。 三、开挖项目均按光面爆破制定,如采用一般爆破开挖时,其基价应乘以系数0.935

四、平洞各断面开挖的施工方法,斜井的上行和下行开挖,竖井的正井和反井开挖,均已综合考虑,施工方法不同时,不做调整。 五、爆破材料仓库的选址由公安部门确定,2km内爆破材料的领退运输用工已包括在综合基价内,超过2km时,其运输费用另行计算。

六、本章是按无地下水制定的(不含施工湿式作业积水),如果施工出现地下水时,积水的排水费和施工的防水措施费,另行计算。

七、隧道施工中出现的塌方和溶洞时,由于塌方和溶洞造成的损失(含停工、窝工)及处理塌方和溶洞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八、隧道工程洞口的明槽开挖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有关项目。 九、各开挖项目(不包括第六节“土质隧道开挖”)是按电力起爆编制的,若采用火雷管导火索起爆时,可按如下规定换算;电雷管换为火雷管,数量不变,将子目中的两种导线扣除,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十、第五节“超前小导管及注浆”适用于岩石隧道。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隧道的平洞、斜井和竖井开挖工程量,按设计图开挖断面尺寸,另加允许超挖量以“m3”为单位计算。光面爆破允许超挖量:拱部为15cm,边墙为10cm。若采用一般爆破,其允许超挖量:拱部为20cm,边墙为15cm.

二、超前导管,透水管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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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注浆量的体积计算。 四、土质隧道中竖井挖土的土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竖井高度的体积计算,竖井高度是按实际自然地面标高到竖井底板下表面标高之差计算。水平挖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结构净空断面(其中拱、墙部位以设计结构外围各增加10cm)面积乘以相应长度的体积计算。

第二章 隧道内衬

说明

一、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边墙,拱部均考虑了施工操作平台,竖井采用的脚手架,已综合考虑在相应项目内,不另计算。喷射混凝土项目中未考虑喷射操作平台费用,如施工中需搭设操作平台时,执行喷射平台项目。

二、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边墙、拱部衬砌,已综合了先拱后墙、先墙后拱的衬砌比例,因素不同时,不另计算。边墙如为弧形时,其弧形段每10m3衬砌体积按相应项目增加人工1.3工日。

三、隧道内衬施工中,凡处理地震、涌水、流砂、坍塌等特殊情况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必须做好签证和隐蔽验收手续,所增加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另行计算。

工程量寸计算规则

一、隧道内衬现浇混凝土和石料初砌的工程量,按施工图所示尺寸加允许超挖量以“m3”为单位计算,混凝土部分不扣除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二、隧道衬砌边墙与拱部连接时,以拱部起拱点连线为分界线,以下为边墙,以上为拱部。边墙底部的扩大部分工程量(含附壁水沟),应并入相应厚度边墙体积计算。拱部两端支座,先拱后墙的扩大部分工程量,应并入拱部体积内计算。

三、喷射混凝土数量及厚度按设计图计算,不另增加超挖、填平补齐的数量。

四、混凝土初喷5cm为基本层,每增5cm按每增5cm子目计算,不足5cm按5cm计算,若作临时支护可按一个基本层计算。

五、喷射混凝土项目已包括混合料200m运输,超过200m时,材料运费另计。运输吨位初喷5cm拱部26t/100m2,边墙23 t/100m2;每增厚5cm拱部16t/100m2,边墙14 t/100m2。 六、锚杆按Φ22计算,若实际不同时,定额人工、机械应按下列系数调整,锚杆按净重计算不加损耗: 锚杆直径 调整系数 Φ28 0.62 Φ25 0.78 Φ22 1 Φ20 1.21 Φ18 1.49 Φ16 1.89 七、钢筋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t”为单位计算。现浇混凝土中固定钢筋位置的支撑钢筋、双层钢筋用的架立筋(铁马),伸出构件的锚固钢筋均按钢筋计算,并入钢筋工程量内。钢筋的搭接用量:设计已规定搭接长度的,按规定搭接长度计算;设计未规定搭接长度的,按以下方法计算: 1、水平钢筋通长搭接量,直径10mm以内按每12m一个接头;直径10mm以上至直径25mm以内按10m一个接头;直径25mm以上按9m一个接头计算,搭接长度按设计规定或规范计算。

2、竖向钢筋通长搭接量按以上规定计算,但层高小于规定接头间距的竖向钢筋接头,按每一个自然层一个接头计算。

八、模板工程量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以“m2”为单位计算。 九、喷射平台工程量,按实际搭接平台的最外立杆(或最外平杆)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以“m2”为单位计算。

第三章:隧道沉井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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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章适用于软土隧道工程采用沉井方法施工的盾构工作井及暗埋段连续沉井。 二、沉井是扫矩形的圆形综合取定,无论采用何种形状的沉井,均照此执行。

三、本章列有几种沉井下沉方法,套用何种沉井下沉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挖土下沉不包括土方外运费,水力出土不包括砌筑集水坑及排泥水处理。

四、水力机械出土下沉及钻吸法吸泥下沉等子目均包括井内、外管路及附属设备的费用。 五、不排水潜水员吸泥下沉,不包括潜水机组人员费用,如发生按实际结算 。

工程量寸计算规则

一、沉井工程的井布置及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 二、基坑开挖的底部尺寸,按沉井外壁每侧加宽2.0m计算,执行每一册“通用项目”中的基坑挖土项目。

三、沉井基坑砂垫层及刃脚基础垫层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四、刃脚的计算高度,从刃脚踏面至井壁外凸口计算,如沉井井壁没有外凸口时,则从刃脚踏面至底板顶面为准。底板下的地梁并入底板计算。框架梁的工程量包括切入井壁部分的体积。井壁、隔墙或底板混凝土中,不扣除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五、沉井制作的脚手架安、拆,不论分几次下沉,其工程量均按井壁中心线周长与隔墙长度之和乘以井高计算。

六、沉井下沉的土方工程量,按沉井外壁所围的面积乘以下沉深度(预制时刃脚底面至下沉后设计刃脚底面的高度),并分别乘以土方回淤系数计算。回淤系数:排水下沉深度大于10m为1.05;不排水下沉深度大于15m为1.02

七、深井触变泥浆的工程量,按刃脚外凸口的水平面积乘以高度计算。

八、沉井砂石料填心、混凝土封底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九、钢封门安、拆工程量,按施工图用量计算。钢封门制作费另计,拆除后应回收70%的主材原值。

第四章:盾构法掘进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采用国产盾构掘进机,在地面沉降达到中等程度(盾构在砖砌建筑物下穿越时允许发生结构裂缝)的软土地区隧道施工。 二、掘进过程中的施工阶段划分:

1、负环段掘进:从拼装后靠管片起至盾尾离开出洞井内壁止。

2、出洞段掘进:从盾尾离开出洞井内壁至盾尾离开出洞井内壁40m止。 3、正常段掘进:从出洞段掘进结束至进洞段掘进开始的全段掘进。 4、进洞段掘进:按盾构切口距进洞井外壁5倍盾构直径的长度寸计算。

三、掘进项目中盾构机按摊销考虑,若遇下列情况时,可将盾构掘进机台班内的折旧费和大修理费扣除,保留其他费用作为盾构使用费台班进入定额,盾构掘进机折旧费、大修理费按不同情况另行计算。

1、顶端封闭采用垂直顶升方法施工的给排水隧道。 2、单位工程掘进长度≤800m的隧道。

3、采用进口或其他类型盾构机掘进的隧道。 4、由建设单位提供盾构掘进的隧道。

四、盾构及车架安装是指现场吊装及试运行,适用于Φ7000以内的隧道施工,拆除是指拆卸装车。Φ7000以上盾构及车架安拆按实际计算。盾构及车架场外运输费按实另计。

五、盾构掘进机选型,应根据地质报告,隧道覆土层厚度、地表沉降量要求及掘进机技术性能等条件,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六、盾构掘进在穿越不同区域土层时,根据地质报告确定的盾构正掘面含砂性能土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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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下表系数调整该区域的人工、机械费(不含盾构的折旧及大修理费):

盾构正掘面土质 一般软黏土 黏土夹层砂 砂性土(干式出土盾构掘进) 砂性土(水力出土盾构掘进) 隧道横截面含砂性土比例 ≤25 25%~50% ﹥50% ﹥50% 调整系数 1.0 1.2 1.5 1.3 七、盾构掘进在穿越密集建筑群、古文物建筑或堤坊、重要管线时,对地表升降有特殊要求者,按下表系数调整该区域的掘进人工、机械费(不含盾构的折旧及大修理费): 盾构直径(mm) Φ≥7000 Φ﹤7000 允许地表升降量(mm) ±250 1.0 ±200 1.1 ±150 1.2 1.0 ±100 1.2 注:1、允许地表升降量是批覆土层厚度﹥1倍盾构直径处的轴线上方地表升降量。

2、如第五、六条所列两种情况同时发生时,调整系数相加减1计算。

八、采用干式出土掘进,其土方以吊出口装车止。采用水力出土掘进,其排放的泥浆水以送至沉淀池止,水力出土所需的地面部分取水、排水的土建及土方外运费用另计。水力出土掘进用水按取用自源水源考虑,不计水费,若采用其他水源需计算水费时可另计。

九、盾、构掘进项目中已综合考虑了管片的宽度和成环块数等因素,执行时不得调整。 十、盾构掘进项目中含贯通测量费用,不包括设置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过江水准及方向、高程传递等测量,如发生时费用另计。

十一、预制混凝土管片采用高精度钢模的高强度等级混凝土,项目中已含钢模摊销费,管片预制场地费另计,管片场外运输费另计。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衬砌压浆量根据盾尾间隙,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二、柔性接缝环适合于盾构工作井洞门与圆隧道接缝处理,长度按管片中心圆周长计算。 三、预制混凝土管片工程量按实体积加1%损耗计算,管片试拼装以每100环管片拼装1(组)(3环)计算。

第五章:垂直顶升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管节外壁断面﹤4m2,每座顶升高度﹤10m的不出土垂直顶升。 二、复合管片不分直径、管节不分大小,均执行本项目。 三、顶升管节外壁如需压浆时,则执行分块压浆项目计算。 四、预制管节制作混凝土已包括内模摊销及管节制成后的外壁涂料。管节中的钢筋已计入顶升钢壳制作的子目中。

五、阴极保护安装不包括恒电位仪、阳极、参比电极的原值。

六、滩地揭顶盖只适用于滩地水深不超过0.5m的区域,未包括进出水口的围护工程,发生时可执行相应项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顶升车架及顶升设备的安拆,以每顶升一组出口为安拆一次计算。顶升车架制作费按顶升一组摊销50%寸计算。

二、垂直顶升管节试拼装工程量按所需顶升的管节数计算。

第六章:地下连续墙

说明

一、本章只适用于在黏土、砂土及冲填土等软土地下连续墙工程,以及采用大型支撑围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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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土方工程。

二、地下连续墙成槽的护壁泥浆采用比重1.055的普通泥浆。若需取用重晶泥浆可按不同比重泥浆单价进行调整。护壁泥浆使用后的废浆处理另行计算。

三、钢筋笼制作包括台模摊销费,项目中预埋件用量与实际用量有差异时允许调整。

四、大型支撑基坑开挖项目适用于地下连续墙、混凝土板桩、钢板桩等作围护的跨度大于8m的深基坑开挖。项目中已包括湿水,若采用井点降水或支撑安拆需打拔中心稳定桩等,其费用另行计算。

五、大型支撑基坑开挖由于场地狭小只能单面施工时,挖土机械按下表调整: 宽度 基坑宽15m内 基坑宽15m外 两边停机施工 15t 25t 单边停机施工 25t 40t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下连续墙成槽土方量按连续墙设计长度、宽度和槽深(加超深0.5m)计算。混凝土浇注量同连续墙成槽土方量。

二、锁口管及清底置换以“段”为单位计算(“段”指槽壁单元槽段),锁口管吊线拔连续墙段数加1段计算,项目中已包括锁口管的摊销费用。

三、模板工程量按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积以“m2”为单位计算。

第七章:地下混凝土结构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地下铁道车站、隧道暗埋段、引道段沉井内部结构、隧道内路面及现浇内衬混凝土工程。

二、项目中混凝土项目未含脚手架费用。

三、圆形隧道路面以大型槽板作底模,台采用其他形式时允许调整。 四、隧道内衬施工未包括各种滑模、台车及操作平台费用,可另行计算。 五、结构项目中未列预埋件费用,可另行计算。

六、隧道路面沉降缝、变形缝按第二册“道路工程”相应项目执行,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工程量按施工图计算,不扣除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的体积。 二、有梁板的柱高,自桩基础顶面至梁、板顶面计算,梁高以设计高度为准。梁与柱交接,梁长算至柱侧面(即柱间净长)。

三、模板工程量按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积以“m2”为单位计算。

第八章:地基加固、监测

说明

一、本章按软土地层建筑地下构筑物时采用的地基加固方法和监测手段进行编制。地基加固是控制地表沉降,提高土体承载力,降低土体渗透系数的一个手段,适用于深基坑底部稳定、隧道暗挖法施工和其他建筑物基础加固等。监测是地下构筑物建造时,反映施工对周围建筑群影响程度的测试手段,适用于建设单位确认需要监测的工程项目,包括监测点布置和监测二部分,监测单位需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供可靠的测试数据,工程结束后监测数据立案成册。 二、地基注浆加固以后以孔为单位的子目,按全区域加固编制,若加固深度与子目不同时可内插计算;若采取局部区域加固,则人工和钻机台班不变,材料(注浆阀管除外)和其他机械台班按加固深度与定额同比例调减。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基注浆加固以“m3”为单位的项目,已按各种深度综合取定,工程量按加固土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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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

二、监测点布置分为地表和地下两部分,其中地表测孔深度与项目不同时可内插计算。工程量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三、监控测试以一个施工区域监控三项或六项测定内容划分步距,以“组”为单位计算,监测时间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第九章:金属构件制作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软土层隧道施工中的钢管片、复合管片钢壳及盾构工作布置、隧道内施工用的金属支架、安全通道、钢闸墙、垂直顶升的金属构件以及隧道明挖法施工中大型支撑等加工制作。

二、本章钢支撑按Φ600考虑,采用12mm钢板卷客焊接而成,若采用成品钢管时子目不作调整。

三、钢管片制作已包括台座摊销费,侧面环板燕尾槽加工不包括在内。 四、复合管片制作已包括台模摊销费,钢筋在复合片混凝土浇捣子目内。 五、垂直顶升管节钢骨架已包括法兰、钢筋和靠模摊销费。 六、构件制作均按焊接计算,不包括安装螺栓在内。

工程量计算规则

金属构件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纸的主材(型钢,钢板、方、圆钢等)的重量以“t”为单位计算,不扣除孔眼、缺角、切肢、切边的重量。圆形和多边形的钢板按最小外接矩形面积计算。

第十章:措施项目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隧道洞内出渣、施工所用的临时通风、供水、压风、照明、动力管线以及轻便轨道线路工程。

二、通风、供水、压风、照明、动力管线以及轻便轨道线路按年摊销量计算,一年内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超过一年按每增一季项目增加,不足一季(3个月)按一季计算(不分月)。 三、出渣项目中,岩石类别已综合取定,石质不同时不予调整。

四、平洞出渣“人力、机械装渣,轻轨平车运输”子目中,重车上坡,坡度在2.5%以内的工效降低因素已综合考虑,实际在2.5%以内的不同坡度,项目不得换算。

五、斜井出渣项目,是按向上出渣制定的,若采用向下出渣时,可执行本项目,若从斜井底通过平洞出渣时,其平洞段的运输应执行相应的平洞出渣项目。

六、斜井和竖井出渣项目,均包括洞口外50m内的人工推斗车运输,若出洞口后运距超过50m,运输方式也与本运输方式相同时,超过部分可执行平洞出渣、轻轨平车运输每增加50m运距的子目,若出洞后,改变了运输方式,应执行相应的运输项目。

七、防护网、轮廓标均按成品考虑,定额中钢管柱已综合了螺栓、螺母、垫圈及柱帽钢板的数量,型钢立柱定额中已综合了各种连接件及地锚钢筋数量,使用时不得另行计算。 八、可竞争措施项目中的其他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适用于除拆除工程、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以外的项目。 九、可竞争措施项目中的其他措施项目以实体项目和可竞争措施项目(除其他措施项目以外)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

十、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施工期不足冬(雨)季规定天数50%的按50%计取;施工期超过冬(雨)季规定天数50%的按全部计取。

十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以直接费(含人工、材料、机械调整,不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设备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价款调整之和为计算基数。

十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分基本费和增加费两部分。基本费是按照工程所在地市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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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域内编制的。如工程不在市区、县城区域内,乘以系数0.97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黏胶布通风筒及铁风筒按每一洞口施工长度减30m计算。 二、风、水钢管按洞口加100m计算。 三、照明线路按洞长计算,如施工组织设计规定需要安双排照明时,应按实际双线部分增加。 四、动力线路按洞长加50m计算。

五、轻便轨道以施工组织设计所布置的起、止点为准,项目为单线,如实际为双线应加倍计算,对所设置的道岔,每处按相应轨道折合30m计算。 六、洞长=主洞+支洞(均以洞口断面为起止点,不含明槽)。

七、隧道内地沟的出渣工程量,按设计断面尺寸,以“m”为单位计算,不得另行计算允许超挖量。

八、平洞出渣的运距,按装渣重心至卸渣重心的直线距离计算,若平洞的轴线为曲线时,洞内段的运距按相应的轴线长度计算。

九、斜井出渣的运距,按装渣重心至斜井口摘钩点的斜距离计算。 十、竖井的提升运距,按装置重心至井口吊斗摘钩点的垂直距离计算。

十一、防护网中钢管柱按钢管与网框型铁骨钢的总重量以“t”为单位计算。型钢立柱按柱与斜撑的总重量以“t”为单位计算。

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第五册:给水工程

说 明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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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o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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